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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之花读后感1000字

《绝境生存秘笈沙漠篇》读后感45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绝境生存秘笈沙漠篇》读后感450字,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绝境生存秘笈沙漠篇》读后感450字
昨天,我读了《绝境生存秘笈沙漠篇》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位大人和两个小孩来到了荒无人烟的撒哈拉大沙漠开始了冒险之旅。他们在沙漠中遭遇了沙尘暴,水和食物没有了。食盐吃完,更可怕的是迷路了。但他们靠勇敢与智慧克服了一切困难,最终成功地走出了沙漠。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的故事和沙漠知识,真是看书有益啊!
这本书是一本地理书,它告诉了我撒哈拉大沙漠总面积为860万平方公里,还有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金字塔矗立在那儿,我不由地想到那儿去看一看大沙漠和金字塔,观赏这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这本书又是一本科学书,它讲述了沙漠从原来的森林变化而来。原来的这里绿树成荫,今天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而变成了现在的沙漠。我像是到了几千年前,看到了森林逐渐变成了沙漠,看见了河水逐渐干枯,看到了泥土沙化了看到这儿我不禁要问:是谁把原来的森林变成了沙漠?答案就是我们自己,我希望大家都来保护我们的地球吧!
这本书又是一本思想品德书,其中有几个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坚持不放弃,没有什么困难能阻挡我们,没有什么事情我们完不成。
这本书我看完了,真是受益匪浅啊!我懂了许多关于大沙漠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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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生存系列》读后感600字


在茫茫书海中遇见一本自己钟爱的书是很不容易的,找到了便是幸运,而我正好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找到了我一见钟情的书,接下来就让我来跟你聊聊我读了之后的感想。

这一套书叫作《绝境生存系列》科学漫画书,分成四本,分别叫《无人岛探险记》《极地冰河历险记》《撒哈拉沙漠求生记》和《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四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列奥的活力四射的韩国小子在各种极端环境下遇到的一些有趣而刺激的冒险故事,在每一次探险中他既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壮美,又提升了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还丰富了自己的科学知识和野外生存技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都把“冒险”列为非常恐怖的词语之一,在他们心目,如果让孩子去冒险,就一定会让他们落入危险之境,所以很多对外界无比好奇的孩子都被父母“圈养”了,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小学老师说,在她的班上,有一个孩子跌倒了只会趴在地上哭,却想不到自己站起来。有一位五年级的同学非常苦恼地问,为什么家长不让他参加学校的活动,总是怕他出去会生病或是受伤。孩子有再丰富的文化知识,没有实践磨练,什么作用也没有,只有在现实环境中不断探索体验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家长在培养孩子的同时也要试着放手,给孩子们独立成长的空间,我们才会真的长大。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每次列奥陷入险境的时候,科学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帮他化险为夷,转败为胜,他的每一个曲折生动的冒险故事对我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我每看一篇,仿佛自己也经历了一次新奇而有趣的冒险,你不妨也找来看看吧?

《绝境生存系列》(精选范文)


在茫茫书海中遇见一本自己钟爱的书是很不容易的,找到了便是幸运,而我正好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找到了我一见钟情的书,接下来就让我来跟你聊聊我读了之后的感想。

这一套书叫作《绝境生存系列》科学漫画书,分成四本,分别叫《无人岛探险记》《极地冰河历险记》《撒哈拉沙漠求生记》和《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四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列奥的活力四射的韩国小子在各种极端环境下遇到的一些有趣而刺激的冒险故事,在每一次探险中他既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壮美,又提升了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还丰富了自己的科学知识和野外生存技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都把“冒险”列为非常恐怖的词语之一,在他们心目,如果让孩子去冒险,就一定会让他们落入危险之境,所以很多对外界无比好奇的孩子都被父母“圈养”了,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小学老师说,在她的班上,有一个孩子跌倒了只会趴在地上哭,却想不到自己站起来。有一位五年级的同学非常苦恼地问,为什么家长不让他参加学校的活动,总是怕他出去会生病或是受伤。孩子有再丰富的文化知识,没有实践磨练,什么作用也没有,只有在现实环境中不断探索体验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家长在培养孩子的同时也要试着放手,给孩子们独立成长的空间,我们才会真的长大。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每次列奥陷入险境的时候,科学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帮他化险为夷,转败为胜,他的每一个曲折生动的冒险故事对我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我每看一篇,仿佛自己也经历了一次新奇而有趣的冒险,你不妨也找来看看吧?

《厚黑秘笈》读后感200字


前几天,一位朋友推荐给我一本书——《厚黑秘笈》。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早晨起床必看,中午休息还看,晚上睡前仍然不忘品味它。

此书分为六大篇:空字篇、贡字篇、冲字篇、捧字篇、礼字篇。可什么是厚黑呢?

顾名思义,就是脸皮要“厚”,心要“黑”。

俗话说:“上天生人,给我们一张脸,而厚在其中;给我们一颗心,而黑在其中。”此书讲的便是如此,我看了后感悟至深。求人办事呀,说难也不难,可说简单其实也不容易。看了此书,我明白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有耐心,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脸皮要厚,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要过多争吵、树敌,否则会断了求人办事的后路。还要找到双方的共同语言,让对方欢欣,这样则会事半功倍。

绝境狼王读后感,读《绝境狼王》有感


《绝境狼王》里主角是福狼、艾德米。

我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福狼非常的可怜,它生来就被认定为马尔卡达哈,又被无情的欧贝扔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老鹰飞过,有河流冲洗,有鹿群践踏,活下去的几率大概为零,可就在这时,冰雪已经融化了,福狼使劲地拉着一块冰块,也在这时,一个灰熊想死了,于是它跳进了河流,正在它快要死掉的时候,福狼就在这时撞上了大灰熊的大腿弯,大灰熊发现了它,于是把它捡回了自己的窝里,于是,大灰熊也就给福狼起了名字,福狼一直把它当做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福狼也给那个大灰熊起了名字,叫做:雷霆之心。冬天,灰熊该冬眠了,雷霆之心允许福狼出去猎食,天真的它还以为是它要跟猎物们玩呢!冬天过去了,福狼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雷霆之心已经不见了,它便到处去寻找雷霆之心,当它找到雷霆之心时,雷霆之心已经因为地震的大岩石突然落下,把它压死了。福狼知道了之后,便把雷霆之心的骨头埋葬了起来。在之前,还唱了一首歌,这首歌被一个猫头鹰听见了,猫头鹰便把它引来,猫头鹰建议它加入狼群,于是,它听了猫头鹰的话,加入了狼群。

它加入了狼群,它加入了狼群后,有一只叫做西普的狼一直跟福狼过不去,福狼特别讨厌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福狼在这里遇到了它失散多年的哥哥姐姐,在一次耻辱之路时,它遇见了艾德米,它很喜欢艾德米,当它回去时,它便认识了他的哥哥姐姐。因为特别讨厌西普,终于有一次,福狼抓住了西普的把柄,把西普赶出了狼群,西普生气了,准备去毁灭它的母亲雷霆之心的骨头,在这之前,福狼参加了啃骨大赛,并与艾德米一起得到了第一名。接着,西普又被福狼逼出真正狼的称号,变成了一只野外狼。

因为福狼啃骨大赛赢得了第一,所以被选上并担任火山守卫者,后来因为一次大混乱,火山喷发,所有马尔卡达哈都变成了正常的狼,也就因为这个,福狼们为了活下去,福狼的另一个灵魂奋哥儿指引它要去最西边远方之蓝,后来到达那里,的确有生物和猎物,他们在哪里也可以生存,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在森林那里,艾德米和福狼已经知道了它们的上辈子,艾德米就是暴风山,福狼就是奋哥儿,他们在上辈子就已经定下了约定,下辈子一定要再次遇见并一起成为火山守护者,并已经定下了婚姻,这时,它的哥哥姐姐来了,带回去了,他们回去了,并一直生存了下去。

这些都很好看,深深地吸引了我,如果还有第七部,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买来看。

读后感811字:【生存】生存法则


读《漫长的冬天》

——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漫长的冬天》的书,使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中写了十九世纪末,在大草原开荒的劳拉一家和邻居们在小镇上艰苦、艰难的度过了长达七个月的暴风雪的冬天,火车的停运,使小镇与世隔绝。没有木炭烤火,也没有了食物(面粉)。爸爸想出了用干草棒烤火好办法,妈妈把小麦种子放到咖啡磨里磨成小麦粉,做黑面包吃。可是不久,镇上的小麦不够,小伙子阿曼乐和凯米为了镇上的人们,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暴风雪去大草原,买了60袋小麦,没有收一分钱的运费;商人不忍向饥饿的人们刮油水,原价卖出;饥饿的人们按照自己家里的粮食合理的买了小麦,谁都没有多买。终于人们度过了长达七个月的暴风雪的冬天,一个也没丢,一个也没饿死,一个也没冻死,冬天向人们低下了头。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坚强不屈、冷静思考、扶危济困、不贪便宜、不多吃多占是那么强大的力量啊。如果爸爸妈妈不坚强不屈,绞尽脑汁的想了许多办法,怎能维持家里的生活?如果阿曼乐和凯米因为自己还有东西吃,不愿冒着生命危险去大草原上买小麦,那镇上的人们有几个能活下来?如果他们收了很高的运费,小麦价钱提高,还有几户人家买得起?如果商人买的价很高,几户人家买得起?如果一些人们多吃多占,买来很多很多小麦,那其他的人们怎么办?

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不是这样的。上次日本大地震,许多人明明家里有盐,还买许多的盐,有人甚至买了十年的盐。而有些人家里一点盐都没了,但超市里的盐都被抢够光了。后来,那个买了十年吃的盐的人要把盐退了,可惜不能退了。要是当初那个买了十年吃的盐的人不买那么多的盐,把盐留给需要盐的人们,就什么事都没了。

我们遇到困难,要坚强不屈、冷静思考、扶危济困、不贪便宜、不多吃多占,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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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狼王读后感精选12篇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废寝忘食的学习,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经常写读后感,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都在潜移默化的变化,如何掌握作品读后感的高分技巧?感谢查阅小编为你推荐绝境狼王读后感,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1)

绝境狼王是“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她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结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狼王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绝境狼王》的第三部——《守卫火山》在啃骨大赛上光荣胜出后,小福狼终于成为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谁知时间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熊王家族的被诱拐,诱发狼熊两族间的对峙——灰熊咆哮着,亮出复仇的利爪。危机之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重任降临到小福狼的双肩之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小福狼他值得我们去学习:冷静。这册故事告诉我们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2)

《绝境狼王》一听书名觉得有些伤感,有些迷失,但看完此书,发现它其实是一本充满诗意、充满神秘、充满奇幻的书,它是一套震撼人类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

一只叫福狼的狼崽在麦格部落出生,因为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像一颗旋转的星星,就显得与众不同,有些另类,它也就被别人归于身体有缺陷的小狼之一,狼族中称这些另类的小狼为马儿卡达哈(意为被诅咒的狼崽),而被由狼族中的欧贝(意为负责将马儿卡达哈丢弃的母狼)丢弃。

小福狼历经磨难,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它还成了灰熊的养子。可不幸的是灰熊不久就去世了,小福狼踏上了寻找部落的漫漫长路,最终,它成为了麦格部落等级最低的狼啃骨狼,它也在一次啃骨大赛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神圣火山环的守卫之狼,并遇到了坏狼西普,从此展开了生死搏斗。

几年过去了,边缘之地崩塌,福狼和它的伙伴们又一次踏上了寻找远方之蓝的道路,还打败了坏狼西普,从此,它们在远方之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深沉的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超常的智慧,在《绝境狼王》一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我异常难忘。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另类也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另类的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我爱读《绝境狼王》。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平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平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绝境狼王》,它使我难以忘怀,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凯瑟琳·拉基。

文中的主人公是只天生带有腿疾的小狼,被部落赶了出去,却被一只失去孩子的好心熊妈妈“雷霆之心”收留了,起名为“福狼”。熊妈妈给它哺乳,教它觅食,将那只残腿训练得强壮而有力,还把福狼喂得比成年公狼还要高出一个头。后来福狼有幸成为神圣火山守护者,在其它部落狼们投出不让福狼当王的反对票时,它没有“认输”,据理力争,列举出了自己身上的优点,还与其它的无病残狼对比,并立下誓言,最后打破古老的历史,登上王位。

福狼的据理力争、敢于打破传统的精神常让我想起以往的经历。在一次数学考试中,我被最后一道附加题拦住了去路。冥思苦想之后,我得出了两种解法:一种是课本上的麻烦解法,一种是我自己想出的简便解法。但我犹豫了,虽然题目也要求方法越简便越好,可我还是觉得教科书里的就是最好、最简便的方法,自己想出来的肯定不正确,就算结果对了,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没有含义。犹豫再三,我最终还是将复杂的方法写进了卷子里,交了卷。后来考试结果出来了,最后那题附加题被老师扣了5分,原因就是不够简便,而我一直质疑的做法居然是对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了创新、打破常规的重要性。遇事完全按照前人的方法来是行不通的,不能死记硬背,成为"名副其实”的书呆子,只有创新、改变,才能让新的知识、人才不断涌现,为伟大的.祖国尽一份微薄之力。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5)

《绝境狼王》是引人入胜的一套书,幻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作者以被废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了一套磨难成就的神奇小说。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从而体会了狼的生存、狼的等级、狼的情感、狼的战争、以及狼的生活。福狼是本套书的主角,它从一只最低级的啃骨狼变成了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守护着狼族的家园!

但是最后因为一只小熊被拐,诱发了狼、熊两族之间的战争。危机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这个重任降临到福狼的双肩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了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在现生活中,我要学习福狼的冷静、机智、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不可以冲动。

书中还有使我难忘的还有,福狼母亲被迫丢弃他的内心纠结和难分难舍的斗争。一个妈妈突然失去孩子的复杂心情,从而说明了我的妈妈对我们的爱有多深。

福狼的熊妈妈是一个很有耐心和爱心的妈妈,她努力想了各种办法与小福狼沟通教会他怎样生存下去。陪小福狼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还教他有一种坚忍不拔,努力向前的精神。

总之我们大家要学习狼族遇事善变灵活、机智勇敢;更把凶狠与机智相结合,提高我们的学习和生存的能力。还有狼族团队互助的精神,发扬团队的力量。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6)

每只动物都有他自己的感受,每一个动物族群都有他独特的规定,每一本书也许能把你吸引;也许能让你吾出道理......

这本书名叫《绝境狼王之星梯的召唤》作者名叫凯瑟琳.拉丝基来自美国。有着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的美誉。《绝境狼王》系列主要在说从狼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生活在此书系列里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这本主要说:今年夏天有点奇怪——原本热烈、丰富的大自然在一场怪异暴风雪的席卷下瞬间消失,狼族赖以生存的驼鹿和麋鹿也都踪影全无,大饥荒瞬间笼罩整个森林。面对死亡威胁,狼群之间的约定开始土崩瓦解。流言四起,一头自称先知的狼带着成千上万绝望的同胞走向死亡之地。小福与小伙伴们准备击败先知。但在这孤立无援的旅程中,他们又该怎么战胜一个找不到敌人......

这告诉大家千万不可相信迷信,让自己生存的一丝希望都破碎,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7)

你知道吗?在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绝境狼王》是出自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笔下的一本书。

孤独的小狼的封面就惊艳到我了。在月夜之下,一只狼碧绿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充满了冷漠无情,不知是错觉,我在它双眼的深处看到了一丝亲情与可怜,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小狼出生了,但它的前爪上有一块螺旋图标,被欧贝无情地当做马尔卡达哈丢弃了,生死绝境之时,小狼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收养,并被它取名为福狼。冬天雷霆之心要冬眠了,但它不幸葬身在一场地震中,福狼在寻找雷霆之心过程中经历了重重危险后,小学升学作文回到狼族成为了啃骨狼。

当一只狼被遗弃时,是靠什么才回到狼群?是亲情,是来自缺陷的力量!有时缺陷可能并不是缺点,而是催促你成长的力量,可能有时候福狼会想,为什么自已有这样的缺陷?凭什么上天那么不公平?到这里,孤独的小狼的孤独也显得格外突出。爱、勇气、生存和归小学单元作文属是多么重要。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

难道生有缺陷真的有错吗?真是荒唐,如果没有照顾福狼的能力,就不要将它带到这个世界上,当我读到小福狼正在被欧贝带走时,还给它一个舒服的姿势时,它是多么单纯可爱啊,它是怎么变成那样的冷漠呢?有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源泉。

在孤独中追求梦想,在黑暗中遇见星光,在绝境中朝向希望。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8)

作为文章的主人公——福狼可以说是我们心中的完美之神。它融合了狼和熊的“基因”,继承了熊庞大的身材和狼强大的跳跃能力。如此传奇的狼,被“机智”的狼群因先天缺陷而被排斥,在这里我不得不评价一下狼群:其迷信和分级程度丝毫不亚于人类;其内部经常发生混乱,可想而知面对饥荒这样的困难,它们很难存活;其族群分布广阔、性格各异,还经常发生冲突;其主要政治力量根本无法处理以上问题。我感觉很多啃骨狼应庆幸整个族群被冰山覆盖,缘由是狼群很注重“完美”,甚至把残疾的幼崽丢弃,啃骨狼常年饱受欺负,也许全军覆没是精神上的解脱。

但这本书却从多个角色角度,来观摩各个故事的缘由,因此故事情节杂乱不测。其点睛之笔在于,作者把多个动物,例如熊、狼、猫头鹰等动物结合在一起,构造了一个动物社会。这个社会新鲜有趣,吸引我不断探索和回味其特点。针对这本书的写法,给作者提一个小小的建议:虽然几乎每个故事都有一点点悬疑,在我看来可以加入推测和分析的环节,引起读者的思考。这一点《猫武士》做得比较好,它用一个故事链,以雷族为线索,层层递进,刻画了一个复杂的猫世界,偶尔插入一些外族群的行为举动,却还能使读者脑洞大开,让人有恍然大悟、柳暗花明又一村、终于解开疑云重重的“案件”的畅快之感。而本书常常过早透露反派的计划,太早揭露谜底,让人不免失望。

这本书告诉我们,“另类”不是弱势的表现,有时更是力量的来源,只要有信念能在黑暗中寻找希望,必将成为逆袭者。还告诉我们,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论多大的风雨,终有看到朝阳的那一刻。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9)

最近,我读了美国著名女作家凯瑟琳·拉斯基的《绝境狼王》系列的第一本《孤独的小狼》。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有天生残疾的小狼被欧贝残忍地抛弃,恰巧一只刚丧子的母灰熊路过,就下了这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小狼,给他取名为“福狼”,激发了她的母性。像妈妈一样悉心照料,而福狼称这只慈爱的母熊为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把所有的本事倾囊相授。福狼也克服了先天的残疾,努力学习,这使雷霆之心看到了希望。后来,雷霆之心死于一场地震之中。福狼在北极圈闯荡了一阵之后,发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后来在流浪铁匠猫头鹰的鼓动下,回归麦肯部落,从一只卑微的啃骨狼开始做起。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和环境描写,为我们把人物刻画得有声有色。

凯瑟琳·拉斯基被誉为“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她已累计出版了70余本书。她刻画过狼、猫头鹰、熊等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福狼。他勇敢坚强,用勤奋和努力克服先天的障碍和残疾。他热爱学习,热爱思考,聪明伶俐,常常能举一反三。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他毫不畏惧,迎难而上,用自己的智慧去击败困难。他还会关心他人,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一切。

雷霆之心也十分伟大。她十分善良,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她与福狼毫无关系,却将一生的爱与智慧都奉献给了福狼。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即使天生与众不同,但通过后天的不懈努力总会克服的。人,不因残疾而卑微,而以努力奋斗而高大!

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正如冰心奶奶所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书是一种学习的投资,也是一种人生的投资。它给予我们永远的无尽欢乐。努力读书吧!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10)

《绝境狼王》是一套围绕着狼描写的奇幻小说,其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整套书将狼族生活与文学的奇思妙想相结合在一起,一套艰幸籍难成就举世传奇的故事就此诞生。

此书在对狼族生存规则上,可谓是尽心尽力了。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存的残酷血腥表现得淋漓尽致。从浩瀚的母爱到无垠的友情,从坚定的信念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艰苦的冒险被描写的细腻真切。

《绝境狼王》充满了生命的惊喜与生活的残酷,但整套书的主旨却一直都是这一句话,生命,是一团耀眼的火花,是大自然赐予的最美好的宝物。

福狼是一头重感情的狼,他基至把朋友看得比命还重要。他是一只马尔卡达哈,从小便与一头熊相依为命,长大后他回归了自己的部落结交了艾德米,被选上火神山护卫。一次大地震,一切都被摧毁了。为了寻求生路,福狼义无反顾得走上了一条危危四伏的险路,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最后一刻找到了祖先的生存地。

在未知的世界里,一定还有无数年轻的灵魂。他们充满智慧,他们充满勇气,他们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我相信,他们一定能从艰辛生活中逆流而上,从平淡的生活中脱颖而出,他们一定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11)

当我拿起绝境狼王这本书后,我就被这封面给吸引住了。一个小狼王在在封面上,我也就不自由自主的想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抛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做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融合在一起,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的生活在这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深的母爱,到坚定的性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小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突然想起以前打篮球比赛的经历,也是这样的艰难,在艰苦的训练折磨下,终于在比赛中获得了优秀的成绩。俗话说的好: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确是令人心紧绷——宝安区的篮球赛来了。

平时,我连笔都不想拿的人,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然现在比较累,但是在想想我的两个勤劳的父母,再想想我的努力的同学们,我还是在不断的努力坚持。只是为了达到成功这两个字。我曾经也想过读这么多的书有什么用,甚至还跟父母吵过架。但过也是过来了,我现在已经六年级了,因该懂事听话,现在坐在教室,我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成长,我的感觉也好起来了。

再说说军训,第一天教官就教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的轻松,但是我从没体验过这种魔鬼式训练,甭绷得紧紧的。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也不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做一直生活和学习上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篇12)

《绝境狼王》里主角是福狼、艾德米。

我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福狼非常的可怜,它生来就被认定为马尔卡达哈,又被无情的欧贝扔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老鹰飞过,有河流冲洗,有鹿群践踏,活下去的几率大概为零,可就在这时,冰雪已经融化了,福狼使劲地拉着一块冰块,也在这时,一个灰熊想死了,于是它跳进了河流,正在它快要死掉的时候,福狼就在这时撞上了大灰熊的大腿弯,大灰熊发现了它,于是把它捡回了自己的窝里,于是,大灰熊也就给福狼起了名字,福狼一直把它当做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福狼也给那个大灰熊起了名字,叫做:雷霆之心。冬天,灰熊该冬眠了,雷霆之心允许福狼出去猎食,天真的它还以为是它要跟猎物们玩呢!冬天过去了,福狼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雷霆之心已经不见了,它便到处去寻找雷霆之心,当它找到雷霆之心时,雷霆之心已经因为地震的大岩石突然落下,把它压死了。福狼知道了之后,便把雷霆之心的骨头埋葬了起来。在之前,还唱了一首歌,这首歌被一个猫头鹰听见了,猫头鹰便把它引来,猫头鹰建议它加入狼群,于是,它听了猫头鹰的话,加入了狼群。

它加入了狼群,它加入了狼群后,有一只叫做西普的狼一直跟福狼过不去,福狼特别讨厌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福狼在这里遇到了它失散多年的哥哥姐姐,在一次耻辱之路时,它遇见了艾德米,它很喜欢艾德米,当它回去时,它便认识了他的哥哥姐姐。因为特别讨厌西普,终于有一次,福狼抓住了西普的把柄,把西普赶出了狼群,西普生气了,准备去毁灭它的母亲雷霆之心的骨头,在这之前,福狼参加了啃骨大赛,并与艾德米一起得到了第一名。接着,西普又被福狼逼出真正狼的称号,变成了一只野外狼。

因为福狼啃骨大赛赢得了第一,所以被选上并担任火山守卫者,后来因为一次大混乱,火山喷发,所有马尔卡达哈都变成了正常的狼,也就因为这个,福狼们为了活下去,福狼的另一个灵魂奋哥儿指引它要去最西边远方之蓝,后来到达那里,的确有生物和猎物,他们在哪里也可以生存,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在森林那里,艾德米和福狼已经知道了它们的上辈子,艾德米就是暴风山,福狼就是奋哥儿,他们在上辈子就已经定下了约定,下辈子一定要再次遇见并一起成为火山守护者,并已经定下了婚姻,这时,它的哥哥姐姐来了,带回去了,他们回去了,并一直生存了下去。

这些都很好看,深深地吸引了我,如果还有第七部,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买来看。

《绝境狼王》读后感800字


星辰

—— 读《绝境狼王》有感

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福狼以马尔卡达哈的身份出生在麦肯部落,歪爪上螺旋形的花纹好像一道时空之门,将往昔与现实连接。当冰冷的特木法侵袭向他,求生的本能带他遇见了雷霆之心,一段奇异的缘分从来自河流的礼物起始。狼与熊的亲情跨越了种族和血缘,心与心的联系是如此神奇,源于爱的依恋使灵魂互相介入彼此。源于爱,源于纯粹的关怀与牵挂,雷霆之心为福狼葬送了跃动的生命,到达了熊拉那——熊的天堂。雷霆之心变作天上的星辰,注视着福狼的成长,保佑他的平安幸福。那颗巨大的跳动着的心脏延续在福狼体内,带来永不枯竭的温暖。

亲情将生命于无形之中用蜜糖黏在一起,灵魂的内部都涌动着甜蜜与缕缕温情。人与人亦是如此,父母的爱平凡而深沉,又隐于细枝末节,藏于无形,成为他们下意识的习惯。那鬓角的白,眼尾的纹,岁月磨糙的手,敲击子女的心;那宽阔的背,宠溺的笑,温暖如初的手,撩动儿女的心弦。儿女的纯真笑靥,小小的一句问候,足以令蜜甜一百倍,糖甜一千倍,父母的感动持续一辈子。那份以爱命名的亲情有时变质苦涩了,可只会有一点点儿,它的本质是爱,是蜜糖。生命因为亲情而明媚,散发温润持久的光芒!

福狼作为啃骨狼,没有屈服于统治首领,没有忘记身为一只狼的尊严和狼格。相较于普西的卑躬屈膝、卑劣甚至歹毒,福狼身上体现出一种正义凛然之气。普西残忍地杀害了小马尔卡达哈后,甚至以其血肉为食,栽赃嫁祸福狼。福狼在温格尼丝、沼泽巫狼、马利、迪莉娅的帮助下,澄清了事实,并以超常的啃骨本领入选守卫之狼。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不应该干涉甚至以极其残暴的的方式残害扼杀它。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子,璀璨明亮蕴含希望。每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被珍爱,我们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爱惜生命存在的每一刻,享受它带来的美好和幸福以及不可避免的痛苦。福狼是马尔卡达哈,在狼群的最底层,受尽了屈辱,但他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勇敢坚强地生活着,在关乎生存的关键时刻引领大家跃向远方之蓝,到达一片新天地。朋友,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书籍是知识的养料,它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每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包含着美好的情感深刻的道理,等待我们去发掘。《绝境狼王》是套好书,还有更多的道理蕴藏其中!

请相信: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绝境狼王》读后感


《绝境狼王》一听书名觉得有些伤感,有些迷失,但看完此书,发现它其实是一本充满诗意、充满神秘、充满奇幻的书,它是一套震撼人类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

一只叫福狼的狼崽在麦格部落出生,因为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像一颗旋转的星星,就显得与众不同,有些另类,它也就被别人归于身体有缺陷的小狼之一,狼族中称这些另类的小狼为马儿卡达哈(意为被诅咒的狼崽),而被由狼族中的欧贝(意为负责将马儿卡达哈丢弃的母狼)丢弃。

小福狼历经磨难,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它还成了灰熊的养子。可不幸的是灰熊不久就去世了,小福狼踏上了寻找部落的漫漫长路,最终,它成为了麦格部落等级最低的狼啃骨狼,它也在一次啃骨大赛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神圣火山环的守卫之狼,并遇到了坏狼西普,从此展开了生死搏斗。

几年过去了,边缘之地崩塌,福狼和它的伙伴们又一次踏上了寻找远方之蓝的道路,还打败了坏狼西普,从此,它们在远方之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深沉的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超常的智慧,在《绝境狼王》一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我异常难忘。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另类也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另类的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我爱读《绝境狼王》。

沙漠悲歌读后感


沙漠悲歌读后感(一)

今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名为《沙漠悲歌》。作者是周振亚。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石油部地球物理勘探局下属勘探队的三位队员在从勘探地点运送重要资料去乌鲁木齐的沙漠公路上,突遇强大沙暴,被困在了茫茫的沙漠。但是有一位知情的教师随勘探局同志登上救援直升飞机,目的要找到这三位受困的队员。经过了一番周折,他们终于找到了被困人员,但却因为时间过久而导致了这三位勇士牺牲在了一望无际的沙漠

事后,人们通过了一张记录着全过程的香烟纸了解了他们这几天的生活。他们虽然克服了重重困难,但是,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一群毛骨悚然的食金蚁结束了他们短暂的生命。但是由于他们坚强不屈的意志,保护住了珍贵的资料和岩芯样本,自己却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牺牲了。

看到了这样的文章,我不禁地惊呆了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人肯为祖国献身!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我被三位烈士不惜性命保护国家重要资料的英雄行为震撼。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进入了一个完全崭新的境界。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个感动的故事告诉同学和老师们,让这个久久不能忘怀的故事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支乌鲁木齐石油勘测队在一次考查过程中,在沙漠里被狼群包围,在请求总部支援时,狼群被赶走后食金蚁来了,它们连金属都能吃。眼看蚁群渐渐逼近,考查队员们为了保存勘测得来的重要资料---一个软盘,由俩个队员手拿软盘,并在手在涂上一种药水,这个药水是食金蚁的克星。最终当救援人员来的时候,汽车已经不见了,剩下3俱白骨,还有两只完整的手和一个软盘。密码厢被打开后,里面有一张纸写着:永别了,希望你们能把资料找回

读完了这个故事后,使我非常敬佩这3个人,在生命与国家财产面前,他们毅然选择了国家,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生命在勇敢中绽放光彩!

在寒假里,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童年玩与学》中的《沙漠悲歌》。

这篇文章主要讲地球物理勘探局下属勘探队的二名职工和一名司机不幸被困在了沙漠上,为了保护勘探资料而被食金蚁吞吃,英勇牺牲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许多感受。

我感到勘探队三名队员非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沙漠里面工作,环境非常恶劣,而三名勘探队员克服重重困难,忘我工作,取得了许多珍贵的资料。

我还感觉到三名队员为了祖国的利益,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有一种强烈的爱国精神。在珍贵的勘探资料受到食金蚁的侵害时,他们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保护了人民的财产不受侵害。

这三名勘探队员是值得我学习的。我要向他们一样,勤勤恳恳在工作,在祖国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

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篇一: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是三毛写的。是讲三毛和荷西结婚后,她要求荷西带她去撒哈拉沙漠呆段时间。荷西答应了后,他们带着衣服和一些别的东西去了沙漠玩。三毛在那里有了很多的经验,写得非常精彩。对,那一本书的名字就是《撒哈拉沙漠》!

《撒哈拉沙漠》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三毛开车时,只要见到弱小的人时,看他们可怜,就会请他们上车。有一次,三毛见到了一个老年人和他的一只山羊。她停下了车,叫老爷爷上车。老爷爷抱着他的山羊,叫着那我的山羊呢?三毛回答说,山羊跟着一起上来吧!于是,老爷爷坐在了三毛的边上,山羊呢,它就坐在后位里,三毛都可以感觉到山羊的呼吸在她的脖子上,痒死了!老爷爷下车时,高高兴兴地谢了她,就走了。

还有一次挺有趣的,是像这样的。一天,三毛去散步时见到了两个男孩在打架。在三毛弯下腰时,她发现了一个小牌子,和别的几个东西挂在一起。那一个牌子非常象撒哈拉人穿在脖子上的牌子。三毛拿起牌子,问了一下两个男孩们他们有没有掉这些东西。那两个男孩吓得架都不打了,摇了摇头,就跑掉了。三毛喊道,如果你们要来找的话,它在我门口哦!三毛和荷西去吃饭时,三毛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荷西说她捡到的牌子挺配三毛的衣服的。三毛把牌子边上挂着的别的东西都去掉了,小心翼翼的把一根线穿过了卡片后,挂上了头,她突然有了一大堆毛病。奇怪的是,这些毛病三毛本来就有一点的,但这次放大了好多。后来,有人说这是有坏魔法在里面的,如果三毛把全部三样东西一起戴起来的话,她会立刻死掉的。

我非常喜欢《撒哈拉沙漠》,因为撒哈拉沙漠里的那些我无意想象的一些东西与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里面还有很多好笑的细节,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可怕的事的。你想要自己读吗?

【篇二: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三毛全集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撒哈拉沙漠》这一本描写在沙漠发生的故事的书本。三毛与尤金都是写沙漠的高手,这一本书与尤今的《沙漠里的小白屋》有着很大的共同点。

尤今的那一本书总是以调皮与开朗的叙述方法带着读者进入沙漠的奇妙之处,而三毛却以忧郁的情绪带着我们进入撒哈拉沙漠,让我们看到很多关于落后的故事悲剧,让我们看到很多沙漠里的人们在远离知识的情况下是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撒哈拉的沙漠》是一个冷淡的沙漠,三毛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部落。沙漠里的人们都不识字,妇女病了也不去医院,因为医院的医生是男人,沙漠里的婚礼是残忍而奢侈的,沙漠里的妇女有着纯真的开性却地位卑微。读着这一本书,我常常感到害怕,当我看到《娃娃新娘》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时,我的心痛了,当我看到《爱的寻求》里一个沙漠中的男人为了一个骗他的钱的女人而甘愿堕落的时候,却也愤怒了,当我看到《沙漠中的饭店》的时候,却也为了一个中国女人的聪明机智而大笑

三毛是一个女人,但是在这一本书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天真与好奇。为了了解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么沐浴的,她兴奋地钻到泉里,却看到了与想像中不同的事实,她看到了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样用石块刮下身上的污垢的,也看到了小孩在母亲的怀里,和着污垢与汗水吸吮乳汁;甚至带着荷西冒险去了西属撒哈拉西岸海边,看女人是如何灌肠的。

于是,当她初看到西属撒哈拉西岸的时候却惊叹原来沙漠里还有如此一处美丽风景,世外桃园,但是心中的美好却让接下来看到的情景冲洗得干干净净。她看到了那些妇人愚昧地在沙滩里,将三大桶的海水由一条可以塞进体内的皮带直灌入去内,然后到处找地方将体内污物拉出来看到这里的时候,三毛已经不能以美丽来形容这一处地方了,在他们被人发现而后被人追赶的时候,她感到郁闷作吐,为了那里的愚昧心痛。

看《悬壶济世》一书,我们不由得为三毛的大胆捏了一把汗。当她因为好心而将自己的一些药品赠人的时候,一夜之间成为了一个神医,以至于沙漠里的人有什么头晕身疼的都来找她取药。从不懂到错有错着,让她成为了一个沙漠名人。于是,当姑卡的脚生疮,她用中国的老药方黄豆医好了她;当邻居的母羊生小羊生不下时,是三毛用在书上看到的方法医好了它;当沙蒂的表妹就快饿死时,是三毛从她的脸上看到了饥饿,教她捡回了性命;还有帮法蒂玛生小孩,用指甲油帮别人补牙促使她大胆行医的却是那些甘愿病死也不去看医生的妇女,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医生是男人。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远离文明的封建与文明中的智慧,有着令人心酸的反差。

还有《娃娃新娘》,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了关于风俗的残忍与冷酷,看到了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因为六天的婚礼,胖胖的脸变得眼眶都陷下去了。在《荒山之夜》里,也看到了沙漠中的恶毒与人性的缺陷,看到了人求生的本能与在沙漠里的危险

这些让人又哭又笑的故事组成了一本散文式的、名叫《撒哈拉沙漠》的书,我从书里看到了关于沙漠的美与丑,善与恶,文明与封建

三毛在书里说,飞蛾扑火的一刻里,定是很快乐与幸福的,这一句话是形容沙仑的。一个明知被女子骗了还要执着下去的男人,有着令人感动的真挚,却也有着令人心酸的愚蠢。在《撒哈拉沙漠》一书里,总是看到三毛用轻松的语调说着一个个悲剧的故事。想起了尤今,这个新加坡女作家,当她与丈夫在沙漠里的时候,总是写着一件件快乐的故事,对沙漠,对人,对生活,都显示出出奇的热爱与兴奋,在尤今的笔下,我们永远看到沙漠可爱与美丽的一面。但是在三毛的笔下,我们却看到了很多不愿看到的丑陋。

沙漠是一个很让人向往的地方,通常从其它出版物当中,我们只看到关于沙漠的伟大与雄壮,但是当我读《撒哈拉沙漠》的时候,却看到了不想看到的一面。女人不能以面目示人,只能像个木乃伊地包裹着,面上带着长长的遮布,只露出一双眼睛出来;男人,永远代表着至高无限的权力,甚至在婚礼之上,作为迎亲的队伍里,女人也没有资格掺和进去。一个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她的世界只有自己的丈夫与家庭,在新婚的日子里,她也只能被人封闭隔离着,而不能有半句怨言。虽然三毛尽量以轻松的笔调写来,但是也深深感到封建历史一直存在着,从来没有人试着去改变这一切。

重读此书,我感受到了另一次心灵的煎熬。我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没有受到对女人的蔑视与不公。很多人对我说,此书让他们看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与风俗,但是,我不禁反问,除了新奇就不能看到其它什么了吗?在沙漠中,我想三毛是沉重的,是不开心的,因为,她一直看着这里的人们是怎样的自虐与冷漠。

【篇三:撒哈拉沙漠读后感作文】

酌一杯清茶,咀嚼破裂人生。林黛玉的破裂,于她铭肌镂骨的恋情;梵高的破裂,于向日葵在太阳下一直的割痛;三毛的破裂,于她历经沧桑后那一刹那的明澈与超脱这些名流的破裂如同千树万树的梨花同样皎白如雪,那你的破裂又将源于甚么呢?

初读三毛的文章――《撒哈拉沙漠》,就让我喜好执爱。真实的笔墨、动感的心灵、精致的情感就如一首曲子,辽远悠久。其中的音调不是用语言所能表达的,说它沉郁难过、太古悠久,都有。在广阔的田野上,1只大雁的孤鸣;在晚风中,一个孤傲者的守望;在戈壁中,一头骆驼的低呤在她的笔墨中间,我可以专心去触摸感应她的心灵。我才发现当你真正喜好同样器材的时刻,说话是那末的懦弱无力。

三毛很通俗的寻求着快活,以是她要来到了她悬念的戈壁。用她的话来讲:真正的快活,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讲,它是细水长流,碧海天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通俗的人,享受生命一霎间的高兴,那末咱们即便不死,也在天国了。是啊,在简单中得到快活,寻常中却有巨大,我想寰宇万物都有其极致,3毛在戈壁中才能找回快活,找回真正的自我。信服她抛开统统的选择,执着寻求自己的天国,即便道路险阻,也只是怅然1笑。把隐蔽的热忱挥洒在没有生命的戈壁却让生存沸腾起来,没有恐惧,没有悲痛。

人之所以悲痛,是由于咱们留不住光阴,没法不认可芳华有一日是要这么天然的寂静流走。这是三毛关于芳华或时候的最有力的诠释,大多的咱们在不停地用无聊打发年光。要晓得,1回顾,1驻足,等到光阴老去,还来不及触摸,年青的生命已渐行渐远。我赏识3毛,在她的生命里没有慵懒,没有浮华,只有与时间赛跑后那已成就感和幸福感。撒哈拉有太多她的故事,这才是她最有意义的生存吧。

在她的故事里,看到的是她持久不变的爱,她爱每一个人,每个世上的一草一木1沙。虽然撒哈拉威人是那末不可理喻,连吃饭的餐具都要借她的,小孩都跟她要钱爱老是可以让人体味到暖和的,爱老是可以溶解统统,爱统统,都市是美满的。

回顾一起走来,咱们在一直的喜泣难过,酸甜苦辣让生存充溢味道,其中的进程是那末的铭肌镂骨。像三毛说的:我想,一个人的过去就想圣经上雅格的天梯同样,踏上一步毫不能上升到天堂去。而人的进程,也是要一格一格耙梯子,才能到了某种高度。在谁人高度上,满江风月,尽入面前。这类境地与踏上第一步梯子而不晓得上面是什么情况的迷惘惶惑是很不同的。人的成长是个很艰苦地进程,而在这个进程中想要让生存出色,体验幸福,就要一步一步爬越天梯,笑对生存,超越自我。

3毛的作品中,向世人诉说了她传奇般的人生阅历,隐伏着一条寻觅人生奥秘、寻求人生超出的心灵历程。形式上的飘流和实质上的追求有机地同一在她的作品当中,组成她作品的内涵魂灵,展现出从追求到超出的完全的生命历程。

三毛是特立独行的,但其实不使咱们感到难以密切。她用生动、精致而品格的笔墨率领咱们去密切天下、密切大自然、密切朴素的小人物。3毛的爱心沾染着咱们,她离咱们很远,但又那末近,她是一只飞远了的不死鸟!

破裂的人生,破裂的味道,差别的你,因差别的破裂而出色。

【篇四: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三毛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子,她是一个热爱自由的女子,在文坛里面享有很独特的地位。她眷恋着大漠的生活。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了美国国家杂志的一篇关于非洲撒哈拉地区的介绍。一种仿佛来自前生故乡思念的感觉,映入了她那暖和的心房里面。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在大城市里面优越的生活条件,来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沙漠里面。所以,她的思维方式并不能为常人所理解。深爱着三毛的荷西,就追随着对三毛的爱戴,放弃原来的工作,来到撒哈拉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与三毛一起度过了大部分的婚姻生活。所以,三毛的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的灵魂浪迹天涯。

这本小说里面,描写了三毛从刚开始的订婚和部分婚姻生活。当来自文明社会的三毛和荷西来到撒哈拉的时候,文明社会与半文明社会之间的差异就出现了。这是一个允许一夫多妻,童工的地方,这里的人不会每天洗澡,并且存在着奴隶制度。不过,这种与文明社会所形成的鲜明对比,才显得三毛对于生活差异性的追求。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风土人情的人文背景。不过,当我看到三毛与荷西也有因为对于新生活的不同态度,而产生冲突的时候,我就发觉任何爱情其实都是有它自身的不同点的喔。沙漠里面,也存在着绝对的纯情种子和很凶的军队领袖。

当我生活在这个物质与制度都相对完美的社会里面,我就发觉不是所有人都满足的。我们应该学会三毛那种对于生活的洒脱,少一点去抱怨这个或许看上去不公平的世界。我们的生活里面,处处面临着很多困难,不过我们更加应该选择适合自己喜欢的道路去驾驭。我从来不认为,这个世界存在着绝对完美的制度,不过我们更加应该懂得如何去利用手上已有的资源,去追求最大的快乐。这个世界就是缺少着,活在当下的心态。不过,这并不代表就是要否定创新。只是,首先我们要活在当下,然后适当的进行创新啦。

爱情里面,面包或许真的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过很多时候真的在这种近乎恶劣的情况下,看到了爱情的持久。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并不像说的那么的简单。荷西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洒脱,和对于爱情的坚持的前提下,我们所应该抱着的态度。

我们更加应该去学会如何在这种环境下,去练就一伙坚强的心。三毛的撒哈拉,是她在大漠中寻求生活新的寄托。不过,这也是一股新的精神。我们应该积极和乐观面对每一个生活所遇到的困难,乐观面对,去解决。

【篇五: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最初把《撒哈拉沙漠》借回来阅读,就让我非常喜爱。真实的文字、动感的心灵、细腻的感情就如一首曲子,辽远悠长。其中的调子不是用语言所能表达的,说它沉郁忧伤、旷古悠长,都有。在辽阔的原野上,一只大雁的孤鸣;在晚风中,一个孤独者的守望;在沙漠中,一头骆驼的低呤在她的文字中间,我可以用心去触摸感应她的心灵。我才发现当你真正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语言是那么的脆弱无力。

三毛以忧郁的情绪带着我们进入撒哈拉沙漠,让我们看到很多关于落后地区的故事悲剧,让我们看到很多沙漠里的人们在远离知识的情况下是过着的生活,也让我们了解到了不同层次的文明的对比和碰撞。

撒哈拉的沙漠是一片壮美而浩瀚的沙漠,却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荒漠。三毛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迂腐愚昧的部落撒哈拉威人。这里的人们都不识字,妇女常年用深色的裹身布包住自己,面带黑纱,即使病了也不去医院,因为医院的医生是男人。于是好心的三毛只能将自己手边所有的食物和药留给了穷苦的撒哈拉威人。聪明的她用自己在书中学到的知识和自身经验为邻居妇女们治好了一些小毛病,渐渐的邻居们有什么头晕身疼的都来找她取药。她说自己是非洲巫医,丈夫劝阻她不要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她只能无奈的笑笑,然后固执的跑到每一个需要她帮助的妇女家里。她也知道这样子很冒险,可是这里的文化禁锢了女人的自由,善良的她无论如何也没法眼睁睁的看着她们痛苦受折磨。于是,当姑卡的脚生疮时,她用中国的老药方黄豆医好了;当邻居的母羊生小羊衣胞下不来时,三毛用在书上看到的方法给羊灌酒救了它;当沙蒂的表妹就快饿死时,是三毛从她的脸上看到了饥饿,教她捡回了性命;还有帮法蒂玛生小孩,用指甲油帮别人补牙促使她大胆行医的是那些宁愿病死也不去看医生的妇女,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医生是男人。这些足以让我们看到远离文明的封建与文明中的智慧,有着令人心酸的反差和难以言说的疼痛。

三毛总是想要帮助沙漠中的这些弱者。平日无事时,她就在自己家里开了一个免费女子学校,教当地的妇女数数字和认钱币,程度好点的便教点算术。然而这里的学生流动性很大,因为她们没有意识到文化知识的重要,在她们的意识里,生活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依循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知识离她们太遥远。可是即使是最简单的数数,她们也没有什么心思学习,多半是翻翻书里的漂亮图片,试穿三毛的各种欧式衣服,或者集体躺在新床上。三毛在家的时候,经常或有当地妇女或小孩敲门,理直气壮地借东西,从剪刀、酱油、淡水到食物、衣服,能借的都借过,却从来不会归还。看到这些,三毛只能无奈地笑笑,感叹文明的落差和个人力量的薄弱,她不会计较太多,只是可惜没有真正的帮助到她们。

三毛,用她的热情与爱在撒哈拉沙漠上留下美丽的身影。留给读着深刻的思考,究竟这样的无知只是地理环境的限制,还是人为的因素,这个世界要如何帮助他们走向文明,走向科学的发展。

沙漠隐泉读后感


沙漠隐泉读后感(一)

《沙原隐泉》是余秋雨《文化苦旅》中的一篇文章,看似一篇游记,一篇散文,其实通篇都是人生之哲理。

人生,尤如在沙漠中行走,尤如在鸣沙山攀登,只有用自己的脚,才能走出一条新路,每当回过头来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看看自己留下的脚印,无论是深、是浅、规则的、不规则的,心中都会为自己留下的脚印而高兴,才发现,自己竟然走了这么长,爬了那么高,留下了一条飘逸的波动的曲线,无论是挫折、无论是成功、无论是辉煌,无论是,都是人生之经历,都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正如泰戈尔的中诗中所言: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足已。

人生并不是总是阳光明媚,并不总是春意盎然,并不总是鸟语花香,并不总是富有诗情画意,有时也有暴风骤雨,有时也有阴霾,有时更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让人不能承受,人生有时更像无边无际的沙漠,还有的看似平坦的一片,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下就松松的下滑,用力由大,陷得由深,下滑也就由厉害,不由感叹人生如此之复杂,让你茫然、让你在无所适从。

可是,不管鸣沙山多么高,沙漠之行是如何的难,人生之路如何的复杂、曲折,时间也在一分一秒的消逝,路还是要走的,你不可能只停留在你的脚下,更不可能往回走,只有认了,只有往前走,不为那山顶,不为名利、不为地位、不为金钱,只为能在人生之途上留下美丽的飘逸的曲线,不管你走到了人生的那一步,不管是辉煌、不管是平谈,不管是酸、是甜、是苦、是辣,只为已耗去的生命,只为不枉此生来到了人间。这样,你就能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远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认清人之路的之真谛,把脚底放松,与它厮魔,给浮器以宁静、给急躁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

此时,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认清人生之真谛,永远不停地攀登、攀登、攀登!

昨夜,再次翻开这篇《沙原隐泉》,再一次细细品读鸣沙山的狡黠与月牙泉的静谧,感悟人生的起伏跌宕。

秋雨先生与沙的厮磨正如我们与成长中日渐增加的惰性互搏: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磕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松,与它厮磨。随着岁月一点点的流逝,心中的惰性也在一天天增强,消磨你的意志,散去你的功力年少时的意气风发、鸿鹄之志已成为一种回忆。

我们对人生、事业的追求仿佛秋雨先生登鸣沙山。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我们对人生与事业的追求目标可能是不易到达的,但是只要欣赏这个过程,每一次的进步都是走到自己的顶端。

我们努力追求顶端,也许,当你登上山顶时却发现最美的风景竟在山底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贴着大地,潜伏在深谷。秋雨先生由此感叹: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人生何尝不如此?

我去过鸣沙山,也见过月牙泉,可惜当时没能有秋雨先生这样深的感悟。我只一戒凡夫俗子,只会用眼睛去欣赏大自然奇妙的安排。面对静静躺在鸣沙山底的月牙泉,唯有惊叹大自然的造化。我也艰难的爬上一座不太高的沙山,享受快速滑下的快感。只记得在爬的时候曾几度想放弃,可禁不住旁人滑沙时快乐惊呼的诱-惑,终于爬到一定的高度,并体会了一次极速运动的快乐。却没想到,在拜读秋雨先生这篇《沙原隐泉》时会有这样深的共鸣。

如果前面的段落是对人生中某些方面产生感悟,那么,最后一段却是先生对人生、自然与历史的见解: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他世间大受其累。

我不是文人,只因特别喜爱这篇文章,于是有了自己粗糙的理解关注自己走过的脚印比关注未来的顶端更有意义。

读了余秋雨的《沙原隐泉》后,我深有感触:他用简练的语言,向大家展示出了月牙湾顽强的生命力。在荒芜、干燥的沙漠里坚守这片沙漠;在日日夜夜的风沙肆虐中依然十分清丽,真是一弯全水清如镜,千年风沙掩沙泉。它为何会到这儿?难道满天的飞沙未曾把它填塞:难道夜半的飓风从未把它吸干?是的,正因如此,它的顽强才给世人们带来了惊喜、震撼。

从中我懂的了一些人生哲理:做事要不抛弃不放弃;坚持不懈等等。虽然它只是一弯再普通不过的的泉水,但我一定会去看着一大奇景,感受一下大自然创造的奇迹。同时让我感受那顽强的生命力。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绝境狼王读后感6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就包括《绝境狼王》全系列。这套书非常好看,让我欲罢不能,虽然它只是讲述了一只跛脚的小狼破茧成蝶的故事。

这个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它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

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不仅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还让读者读后欲罢不能还想接着读下一本。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的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独一无二的标志使小福狼从出生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直至死亡。

但在小福狼面临死亡的时候,意外被一只痛失爱子的灰熊救起,并且灰熊“雷霆之心”把它当作儿子一样抚养,教它学会熊的本领,它与灰熊母亲共同度过了那段愉快的生活。“雷霆之心”死后,小福狼开始了它孤独的流浪生活。历经艰辛,小福狼经受住了千难万险,终于得以回归狼群,成为狼族中地位最低贱的一类——啃骨狼。

就因为它是啃骨狼,每一次就餐它都必须等到最后,每次就寝,它也只能远离温暖的狼窝,以孤独冰冷的地为床,此外,来自狼族优秀者的羞辱和嘲笑,永无止境。一次,一次狼崽被谋杀,小福狼成为最大嫌犯,但它用它超常的智慧找出了真凶,并且在啃骨大赛上获得第一名,成为了狼族中最光荣的“火山守卫狼”。

谁知好景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一只熊崽被诱拐,引起了狼熊大战,重任降临到了福狼身上,它必须得调解狼熊两方的矛盾,它也不负众望,没让那场大战发生。

后来,灾难降临,以福狼为首的求生之旅展开了序幕,伴随一路令人胆战心惊的惊险与刺激,福狼它们克服了所有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了保护幼仔,福狼发明了“堡垒阵型”为了跨越浮冰,福狼独创了“摇摆舞”,小狼阿班梦游般的学会了独角鲸的深奥语言。

最后,福狼它们击败了“邪恶狼帮”,成功的了冰桥和冰脊,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远方之蓝”!

看完这套书,我被震惊了,我为这个故事赞美,我也为这上下起伏的故事伤心过,欢喜过,愤怒过,仿佛它的一举一动都牵着我的心,它还告诉我“希望,是照亮黑暗的灯塔”!

绝境狼王读后感500字


【第1篇】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

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习福狼,去学习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 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平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第2篇】

《绝境狼王》是美国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部动物奇幻小说,通过“福狼”的一系列生活和挑战的故事,讲述了狼族等级、友谊和坚定的信念。

小“福狼”是一匹出身不好、身有残疾的狼,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啃骨大赛上光荣胜出,成为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

用心险恶的艾德琳和邓巴,妄图挑起熊族和狼族的战争,消灭“福狼”和他的朋友艾德米,把小熊崽——托比诱拐困在石坑里,眼见就要发生狼熊两族的生死决斗,狼族逃往黑玻璃沙漠。为了阻止狼族、熊族之间的战争,勇敢的“福狼”和他的好朋友艾德米、亚瑟并没有逃走,历经千辛万苦找到小熊崽托比,并救了出来,化解了狼族熊族的危急。

在救助小熊崽托比时,“福狼”和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共同克服困难,并且,大家都坚定一个信念—— 一定要救出托比,他们挑战从来没人敢挑战的石坑,经过一次又一次失败,最终完成任务。

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是狼还是人,要想成功,都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克服困难,不断努力。就像学钢琴,难度大的曲子,我就一直想着一定要拿下它,就反复练习,直到熟练演奏为止。另外,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相互帮助也是战胜困难的重要原因,“福狼”没有朋友的帮助也完成不了任务。我们班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克服困难,我跌倒的时候,同学们跑前跑后照顾我,让我感到了班级的温暖和同学的友谊。

【第3篇】

大家对狼这一动物都很熟悉,他们在人们心中是残酷无情的。同样我也这么认为,但我读了《孤独的小狼》节选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感情。 母狼莫拉格为了远离叼走畸形狼的“欧贝”,她不得不远离狼群。但是聪敏的“欧贝”“释班”还是找到了她们,叼走了哪只畸形的小狼。 小狼被狠心的“欧贝”扔到了河边。 春天,河水融化,小狼险些丧命——一只失去幼子正在“寻死”的母灰熊担当起了抚养者的责任,她又给小狼起名“福狼”。 她锻炼了小狼许久,成为小狼心中的“雷霆之心”。 直到有一天,小狼遇上了地震!他出去玩了,雷霆之心看不到他,便出去找,可是......当小福狼回到家之后,发现他的乳母——雷霆之心被大石块压死了。 母狼莫拉格意外发现了熊(雷霆之心)的尸体,闻到了他的孩子—那只被叼走的畸形小狼的气味,她便日夜守在熊的身边,就算是一种尊重吧。

那我们人类呢?为什么人类畸形的孩子就会被遗弃,甚至让他(她)自生自灭,人见人怕不敢领养......在这一点上,动物的做法值得人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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