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丰子恺散文集读后感
再读《丰子恺散文集》,心中不自觉笼上了一层悲哀,来得如此无奈。隐隐约约中,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些无法挽回的岁月,清楚地罗列在眼前。想抓住,却已飘远了。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不复是黄金时代的人了。
尤其偏一爱一丰老的《送阿宝出黄金时代》,记得他曾在文中说道:“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这确是一种悲哀!当我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时,便是明白了这道理。于是我开始回忆我的黄金时代,却发现无畏可一爱一的岁月仿佛早已离我而去。或许是我早忘了那样的生活,便也不再去想。可这竟是多么荒唐的事!不知不觉的几年以来,天真、无邪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而面孔上,多了一份为重的思考。这没什么不好。知识与那黄金时代相比,少了心中的畅快,少了自己的真一性一情!我多想在此刻重温一个孩子的温度,但一切都太晚了!说出这番话时,便已与黄金时代划了一道横。成长,你能否放慢脚步,让我感受黄金时代的余温?
有一丝恐惧,腐住了每一根神经。我有些担心。“眼看见儿时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孩童时代的我们只知成长如何是好,充满羡慕地眼巴巴地望着大人的生活,急于冲破时间的牢笼,奔向下一个目的地。那一刻,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成长的“代价”。或许“绵羊”并不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或多或少,我们丢弃黄金时代的奔放与热情。或多或少,带上了世俗的气息来应和这个世界。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压抑!无奈,只因我不再是黄金时代的人儿了,要学会“生存”。我避不开,躲不掉,只求能否放慢脚步,让我在黄金时代的在最后末端沾回一些过往的气息?即使是掩藏其真面目的时刻,也不至于做一只“绵羊”。
刹那间,仿佛觉得人生像是一场分段的冒险赛,时间像是那只计时的秒表。黄金时代,是这场游戏的开始。因为你不懂游戏规则,所以犯了错也不会受到惩罚。只是此刻,我已具备了初学者的水平,不得不步入下一个阶段。我必须学会谨慎、小心,却步是屈服、妥协。
出黄金时代,意味着另一个新的开始。不是不敢向前,想再次留恋过往的美好罢了。让我们的黄金时代被烙在心底吧。
篇二:对《丰子恺散文选集》的读后感
使人生圆滑一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一人;血气旺盛的成一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一进行了。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一性一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一性一,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
于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ck)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篇三:第一次完完整整的读散文集——《丰子恺散文选集》
最早听到丰子恺这个名字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老师拿了一幅他的漫画给我们看,画的什么现在不记得了,但还记得确实很幽默。所以在图书馆看见这个名字就毫不犹豫的借下来了,虽然我明白自己不是很一爱一看散文。印象中的散文就是描写各种各样的景色,高中时有一次老师布置写散文,我已经尽量在写景色了,可老师还是觉得写景色的篇幅太少,一直对只是写景的文章比较“敬畏”。可晚上回宿舍看了几篇以后才知道,原来散文可以这么有趣!
每一篇文章的出发点都是那么的“斜,而由每件小事引发的感想都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或是每个人都会有共鸣的。这样的小事有很多,比如说朋友没有帮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太太搬东西,家里的花猫、养过的大白鹅、有凹陷的椅子甚至是几枝扁豆杆都可以写进文章里,那都是人们平日里都能见到的东西,很平常,可在丰子恺的眼里他们似乎都有了存在的意义,有了优缺点或是与社会上的某些现象有关。而有的东西,你只要仔细的观察了,都会发现他有趣的地方。吃瓜子也可以写出很长篇幅的文章来,我倒是从上面学到了一种新的吃法,不过还没尝试过呢!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作为一个父亲写的关于儿女们的文章。他觉得大人们的生活和孩子们“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比起来是“变一态的,病的,残疾的”,“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时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的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字里行间都能看到他对孩子们的一爱一,有趣的是描写夏天他们父子们吃西瓜的场景,每个孩子吃西瓜时的满足感表现的都不一样最小的孩子是笑嘻嘻摇摆着身一子,一边嚼西瓜,一边发出像花猫偷食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引起了大一点的孩子的共鸣,于是他发表了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一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然后又引发了更大的孩子们的散文、数学的兴味。想想这都是一群多么可一爱一的小孩啊,也只有一爱一他们的父母才能如此细致的观察他们。都说父一爱一深沉,其实也是很强烈的,只是一般的没有表现,而丰子恺在文章里舒缓的表达着强烈的父一爱一。
还有很多篇幅是用来祭奠缘缘堂的,那是丰子恺的住所,是他自己一点点设计、规划捡起来的,付诸了很多的心血,所以当知道那里被日本人炸了以后非常悲伤。缘缘堂在他的眼中完全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独特个一性一的人,春夏秋冬的各有一番风景,那样带着感情的描写让向来不一爱一看风景描写的我都认认真真的看下去了。还有丰子恺带着一家老小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逃难的经历,让我了解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是那么战战兢兢,他们路上也碰见了一些唯利是图、坑害别人的人,其实他们也就只是想活下去,每个人就算他坏也是有原因的,他坏也不可能是彻底、完完全全的坏。我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是个一家之主,在那么动乱的年代肩负一家人的一性一命,要怎么去处理所有的事情,这可能就是男人的责任吧,要有一颗多么强大的心!
我现在知道南方人过年真的和北方很不一样,一样的还是繁杂的过年程序,哪天该干哪些事都明明白白。不过现在每年过年都越过越没意思了,是因为我们长大了还是因为那些传统就在我们长大的短短二十来年就消失殆尽了那么多?!
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能把一本散文集每篇文章都看了,是佩服丰子恺还是佩服自己呢!呵呵,看完一整本书就是有满足感。看完散文集让我觉得生活更加有趣了,就像他描写了一只鹅,甚至让我有了自己也养上一只的冲动。看完书,有时不经意的想到一两个小细节,也会微微一笑。看来散文这东西和谈恋一爱一一样,也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冰心散文选集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读了《冰心散文集》,其中我最喜欢《母亲节》这篇文章,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
《母亲节》讲的是这样一个小故事:一对失去了父母的贫穷小姐妹,在母亲节那天,受到了一些无知的同学的冷嘲热讽,她们一颗伤心、寂寞的童心变得更加无依无靠,但她们没有因此而被命运所打垮,而是重新振作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流下了热泪,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她们失去了爸爸妈妈,只有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姐姐为了妹妹,只得靠自己的一双手出去赚钱,来养活自己和妹妹。
比起她们,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优越了。
我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有爸爸妈妈精心的呵护,还有良好的学习条件。
我们不应该生在福中不知福,而应努力认真学习。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更是人身中不可或缺的的一部分,文中的母亲也像天底下的母亲一样,关爱着自己的孩子,但却显得平淡无奇,就像书中说的就像山上一株不起眼的小野花,没有玫瑰花的热情奔放,也没有茉莉花的迷人芳香,但却自然纯洁,用自己的纯朴默默的装点这个世界。
无论是谁,没有了母亲,就会无依无靠,就像文中开头所说的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所以我们要经常关心这些没有母亲的孩子,让他们的感到温暖和快乐。
文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对小姐妹,在命运前不低头,在困难前不弯腰。
他们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
自尊和坚强的小女孩从妈妈的临终前的遗言里,获得的生活的勇气和信念。
不要怕!振作起来,妈妈的遗愿就是我们能够茁壮成长力量!姐姐用这样的话激励着自己和自己的妹妹,让妹妹重新振作起来。
我相信,姐妹俩心中的太阳重新升起来,把光明带给所有的人。
我们也要向她们两姐妹学习,学习她们的坚强,记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更要报答咱们的妈妈!
我读了冰心散文集里面的腊八粥一文,感受到了冰心奶奶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纪念自己的长辈,她很懂得感恩。
她在每年的农历腊月初八的时候煮上腊八粥。
这腊八粥不仅很美味,还纪念着周总理,和她的外婆、妈妈。
而且,你可别小看这腊八粥,它可传给了冰心奶奶一家五代人!
但我却没有像冰心奶奶那样懂得感恩。
夏天的时候,妈妈会给我送来可口的水果,并削好了皮,切成小块,插上牙签;冬天在我写作业或看书的时,她会为我端来温暖的红豆汤和热牛奶。
365天,每天都不会忘记,而我有时还会觉得她天天这样很烦。
夏天准备好的水果都没有吃完;冬天的红豆汤喝了几口就放在旁边
现在,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腊八粥,觉得以前对妈妈做的事,一点也不体谅妈妈,一点也不懂得感恩。
我想:作为四年级的小学生,应该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这样才会有一颗感恩的心。
以后,我一定要想冰心奶奶一样,拥有感恩的心,拥有最高尚的品质。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2】
《冰心散文集》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其中,我最喜欢《一只小鸟》文章。
《一只小鸟》讲述的是一只小鸟对大自然充满了新意,它飞到枝上唱起了歌,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倾听一般。
树下的许多孩子听见那歌声后,觉得非常优美动听,从此,孩子们每天都来听它唱歌。
可不久后,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
一天,小鸟正唱着动听的歌儿,突然,一颗子弹从下面射了过来,小鸟翻了个身从树上跌了下去。
这时,两只老鸟从丛林中飞了出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
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滴的落到地上来。
从此,孩子们再也没听到那歌声。
读了这篇文章,我为那只小鸟而感到伤心。
我们不能去伤害它们,而是去保护它们,因为只有和谐才能创造和谐。
文章题目《一只小鸟》讲得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树枝上,它的羽毛还不丰满,不能飞;每日在巢中唱歌。
这一天早晨,它的爸妈都去觅食了。
只有它一个人在巢中,它很无聊,便又唱起了歌,它唱的歌满怀着清轻和美。
许多人听到了歌声都来听它唱歌。
小鸟也很乐意唱歌。
就这样,小鸟天天出来唱歌,人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
可有人就是图谋不轨,想乘小鸟唱歌时用弹弓将小鸟打下来。
这一天小鸟唱歌时,一个弹子从下面射上来,它一翻身从树上掉下来。
斜刺里它的爸妈子弹似得飞了过来,接住了小鸟,将小鸟衔到了巢里轻轻地用嘴把小鸟流出来的血舔干,可小鸟流出来血好象无穷无尽,血越来越多,都沿着树干流到了下面人的脚上,人们还想听见小鸟那清轻和美的声音,可是,再也听不见了,人们很后悔,就把这一天定作后悔日
这一篇文章,表明了我们人类十分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别人的欢乐幸福安详。
人类们啊!不要再这样破坏下去了,好吗?
浮躁的心终于静下来了,也许与天气有关。
也许并不,心静自然凉。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3】
最近读过了《冰心散文选集》,在语言、文字的加工处理方面有了很多感受。
本书作者以自然、和蔼的语言,景、物的衬托与渲染,来抒发自己心中的种种复杂情感,并能让读者能更容易地真切感受。
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是《丢不掉的珍宝》,本文作者叙述了自己与丈夫平时收藏了许多作品、名画、诗集、文章,在抗日战争前期,虽然都封存在了大学的阁楼上,但最终还是被洗劫一空,前半生的心血与精力也就此荒废,这些曾经令作者爱不释手的珍宝全部消失,却使作者有了新的感触:战争夺去了毁灭了我的一部分珍宝,但它增加了我的最宝贵的,丢不掉的珍宝,那就是我对于人类的信心!
是啊,任何珍贵东西都可以丢掉,因为它们是可以再生的,文章,丢了可以再写;图书,丢了可以再买
但唯一不能丢的是一个人的信念、思想和健康,这是维持一个人生命的保证,也是人在这世上唯一不会丢掉的珍宝。
战争是我们无法避免,但乐观的态度是可以去保持的,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只要坚信,只要自己还健在,一切都可以挽回,那么你就一定能够复活!
【篇一:《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散文的历史很久远,无论是对国家大事的一些评论,还是对生活琐事的一种感悟,散文都有着它独特的魅力,近期选读的李汉荣作品的风格就是在细腻之中不乏一些男人应有的一种气概。
总的感觉,李汉荣的作品凝练、洒脱,文章一气呵成,细微之处可以见到作者的真功夫,他的文字功底雄厚,其作品在朴素的文字之中却能给予读者无限的感慨。当你在品读文章之时,文字会将你带去作者心中的桃花源,那里不知秦汉,无论魏晋,那里拥有着他儿时的自由、纯真和快乐。
作者在文章中更多写得是他的母亲,可见作者的母亲对其本身的影响之巨大,他对其身边的一花一草、一鸟一石皆有细微地观察,当然格物的确很重要,但真正的致知才是一篇散文的精髓,也是我们这些后辈们要学习的思想。作者用独特的视角去诠释着那些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以及人与人之间最普实的情感,在他的眼中,万物都是有灵智的,这就像一位得道的高僧,反而比常人更加放低姿态去看世间百态,看到的往往比常人更多,所以说站得越高,望得越远并不一定全对,最起码做人不一定全对,只有切实地放低姿态,才能真正做到通地气达天理。
说老实话,我其实最有感触的是作者的外婆,一位在文化大革命受尽摧残的地主婆,当一个人被永远定性了之后,人就会对未来失去信心,更何况这种定性要牵连着一系列的打骂侮辱,到最后自然会身心俱疲。作者外婆心中难免会有成吨的苦水,就像孟子说过的所恶有基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作者的外婆为了维护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而选择了死亡。
记忆最深刻的是文中曾写到作者的外婆临死前喝了一口清水,这水里究竟有什么值得作者的外婆留恋的呢?这让我迷惘了很久。或许这仅仅是一朵将凋零的花对茎和叶的最后一丝眷恋吧。哎,我们要去珍惜身边的亲人,他们迟早会一个又一个的从我们身边离去,我们该怎么办,亲人的逝去是一种比死亡更恐怖的事,珍惜每一段时光,每一缕阳光、每一份缘份,千万不要到了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
人终究是人,要被七情六欲所控制,但这何尝又不是件好事呢?这可以使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同时艺术也因此而生。人生在世,无非就是缘,能活在世上已经不容易了,无论过程多么精彩,结局终究是一杯黄土,想想当年豪言壮语,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带走,就像一座山,无论怎么都是山顶最吸引人,然而等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向上攀时,孰不知山顶上是亘古的严寒。
其实,我们只要在活着的时候留下什么给后人,这就足够了。李汉荣应该是想把他一生历程的感悟留给我们读者,让我们更好地做人罢了。
【篇二:《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初识此书,是素净的封面,却只见几字寥寥,如李汉荣散文选集。
由此可知,铅华如水淡淡成。压平了的纸张上,一行行天空样的文字横贯其上,文字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华丽而使你感动,而是文字中的一面如水明镜,文字的澄澈,使你窥见你心中感动柔软的角落,使你感动的是一颗有文字的心。
文字是真实的,它所拥有浅浅的呼吸都是它的每一个韵律,我喜欢他文字中的每一片天空,一叶菩提,一沙一世界,读汉荣的文字有如陈时的月光的昏黄久远是一帧过去的书信。《一碗清水》中印着一位老人穷尽了一生的执着,追求着水一样的纯净的尊严。亲人给的总是最贴心的温暖,《外婆的手纹》中外婆便如一名艺术家会针织缝补,自然之景是从那双巧手中呈献而不同时代的人,自是拥有一门时代所给予的技巧,然,时代过了,人民熟悉的就变成陌生的,人民笃定的就变成怀疑的,李汉荣的文风大致便分成二类,一类抒情写亲人,二类叹息大自然,人灯对自然的糟粕迫害便从义愤填膺的语言中流露而出,相较,我似乎还是偏于喜好温暖的亲情,像冬日的太阳,明亮又不炽热,温暖而又安宁。
想起一文《顶针:一生的戒指》突然想起一名广告:女人,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一辈子的操劳。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再难再也得咬牙渡过,所以才是过日子。顶针就是这样与母亲手中力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身上的伤是以光天之伤心承后天之痛,做活时那一枚小小的铜戒指又藏了几分痛得执着,十指连心啊,顶针上一个又一个集合的密密的针眼,是母亲多少次痛了,累了,苦了,欲泪了,又罢了,反复吞咽的情啊,心上扎满了密密的针眼,却装作完好,痛对知苦对乐,顶针连着心,必其晓心之苦,天天地绕指而转,像飞旋的螺,不断奔走,奔出一个我们得以荫蔽的世界,母亲用温暖的心把我们包裹起来,用足够多的温柔包裹我们内心的反叛,黑暗,任其爆炸,飞裂,仍以笑面对,华美的钻戒戴了一生,却只有一枚铜戒指能陪了一生久远,痛却不服,像一个反反复复的梦。
其文貌不扬,意却浓,如一杯春茗,余香久久未散,却留得满唇满齿余香。
【篇三:《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作文】
年末前的一周,我读完了《李汉荣散文选集》。在2014年收官的同时,我一年的阅读也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李汉荣,陕西勉县人。著有诗集《驶向星空》、《母亲》、《想象李白》和散文集《与天地精神往来》,还有多篇文章入选中学语文教材。
这本散文共91篇,分为6大章节,每个章世都有一个突出的主题。从文章上看,作者的写作风格侧重于语言描写,但也兼顾了内容情节,更让人感觉思想深邃。至于题材,那更是妙趣横生却又发人深省,这是一本非常好的散文集,因此我几乎每一篇都进行了较为仔细的品读,但我依然要挑出几篇与大家分享。
让我感触最深的文章应该算是《我们为什么活着》。该文以白雪与古树等景物为切入点(似乎与主题不着边际),逐渐引出文章的中心内容:人为什么而活了?要知道,人之所以活着,当然靠自然与众生的护持和养育(作者的观点)。然而,我们可曾想过回报自然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在人类的潜意识中,就已经认为向自然索取是天经地义的了。可是,人应该明白,如果索取透支的话,大自然将会报复人类,到那时人类将无法生存下去。因此我们必须对自然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敬畏大自然的一切。但拥有感恩的心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来回报自然。永远将感恩挂在嘴上的人和破坏者一样可鄙,只有付诸行动才是真正的回报自然。爱护自然吧,就像它爱护我们一样。
《为生灵哭泣》是一篇动物题材的文章,讲述了几种动物的悲惨下场(如羚羊、虎、锦鸡、狐),让人看了深受启发。作文自然赐予了这些动物生命与生存的领域,而人类却为了自己的贪欲不断地向外扩张,逐步挤占这些动物的生存空间,掠夺它们身上一切宝贵的东西。坐在金字塔顶的人类啊!殊不知自己正在将塔基的石块一条条地抽掉。动物们依旧那么慷慨,但这恰好助长了人的贪念,它们不知还能在地球上生存多久,而人类的高楼却越来越多。这直冲云宵的高楼,哪里是混凝土堆成的,材料分明就是猎人的黄金,和动物的骸骨。
《生命何其不易》同样是写动物的不幸,然而与前一篇文章不同的是,这些动物不幸的命运在人眼中是十分合理的(如猪、牛、羊、狗等)。动物们身上的特点原本是它们生命的特色,然而这也成为了他们悲剧的源头人类看上了这些特点。从后半部分内容来看,作者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这其实是在抨击人类的暴行)。我承认,为了人类自己的生存,我们必须要牺牲部分动物,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生存手段越来越利益化,这也导致了许多不应该有的屠杀浮现在人们面前(或者不为人所知)。人类正处于盲目的利己主义深渊之中,也许难以自拔了。但是,只要我们依旧心存善念,去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死亡,我们的心灵仍可以得到救赎。请记住:生命何其不易,人类没有资格过度地掠夺它们。
作为人类,我们正处在这个世界的顶峰,可如果没有自然与其它生物的存在,人类也将无法立足。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世界才能永久地维系下去。
【篇四:《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今天,我有太多的话要对那双手表达,但那双手早已回到夜的深处。
题记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家境贫寒或是身份低下的人,内心却埋藏着一份善良与真诚。
品读李汉荣的散文,让我更加懂得爱的真谛,以及在我们生命中的过客留下的美好记忆
其中,《黑夜里的那双手》一文令我尤为感叹。当我第一眼看到这篇文题的标题时,就不时联想起鬼片中的刺激性的片段。正因为如此,我就带着好奇与期待读这一篇文章,最后才知道是自己错了。
文章的内容主要是:我小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因为害怕而坐在石头旁,这时地主婆王婶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害怕,并领我回家。
作者因此感触很深。虽然王婶并不是我的母亲,也常被他人辱骂,挨打,但在我的心里,王婶是一个善良的人,就如同我的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文中花大量的笔墨对王婶的手进行了描写,以一双握满老茧的手从而来突出主题这双手传达的是爱意和温情。
残酷的生存给王婶的是粗暴和凌辱,但她的善良换来的是我久久的怀念。在我们的生活中,像王婶一样处境的人有很多,但又有多少人能像王婶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些默默奉献的人应永远怀念在我们成长中。
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懂得怀念,懂得感恩的心,把他人给你留下的记忆好好珍藏于心中。在我们的生命中,就应该有这样的过客,且行且珍惜,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焕发光彩!
记得在我四五岁时,去了趟乡下游赏,当地的乡民都十分热情,我注意到了一位老奶奶,身穿一身破旧的短衣裳,处处打着补丁,鞋子也是破的,但她面带笑容,把手中的玉米递给我,我连忙退了一步,奶奶,还是您吃吧,我不饿。奶奶还是强把它推进了我手中,令我
感触极深
如果每个人都能报着感恩的心,即使是贫穷落魄,我们也照样能做到!
【篇五:《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语言是一个人皆可夫的妓女,而我却要把她改造成纯真的处女。诗人奥登如是说。如果说作家的任务是为了体现语言的神圣性,那么李汉荣无疑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李汉荣对时间与自然几乎有着一种天生而发自内心的崇拜,我读他的《我们为什么要活着》,便清晰地表达出了他的这种感情。杜甫诗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历经悠悠十载沧桑岁月,吐露出的文字自是优雅,想必李汉荣正是因此才写了这篇文章吧。
的确,时间之流浩浩荡荡,相比之下人太过脆弱也太过渺小,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恨不得挂长绳于青天,系比西飞之白日。何不能说明千百年来世人对时间的珍惜,但很可惜的是时间有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驰千里,绝不回头。若是这世上有什么人可以令时光回溯,那么我相信,只要他提条件,绝对会有无数人为之赴汤蹈火。然而时间没有弹性,一切总会有尽头。人的生命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又为何要生存下来?不,人是不会平白无故地到这尘世间走一遭的,何为人生?人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无尽的事业,此之谓人生。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人生确实短暂,若不倍加珍惜,无所事事而碌碌无为,这样的人生已是丧尽了意义,而回首过去,也必是怅然若失,憾而无用了。所以说我们应趁此时大好时光,去做一些我等必做之事,这样我等才不会空悲切。
人生有涯,活的有无价值,不在乎生命长短,而在于是否做了有意义的事。邓稼先为中国两弹一星事业殚精竭虑,吴孟超九十多岁仍征战在手术台上,王进喜为中国石油鞠躬尽瘁,他们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他们的时间却换来了硕果累累,青史留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生命已然在纸面上得已延续下去,要我来说,这才是古代帝王梦寐以求的寿比南山,是真正的长生不老。
所以说,朋友们,千金难买寸光阴,何不以今日之努力换他日之叹息?相信这样我们才会度过一个充实而丰富的人生!
【篇六:《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自然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对待?在这日益喧嚷的世界里,鲜有人能够敏锐地捕捉住它,甚至都难以给出让自己信服的答案。正如许多文章中所感叹的那样: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我们已离自然越来越远。此时,我读到了李汉荣的文章,他那清新还带着一点童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了我,跟随者它,我似乎看到了更深邃,更瑰丽的自然
在李汉荣的文章里,他描写最多的是那些看似简单而又稀疏平常的事物。他把自己的感情注入其中,赋予了他们鲜活的个性。正如书中对狗尾巴草的描写:狗尾巴草,那么天真地守在路边,谁家的狗丢了尾巴?遍地好看的狗尾巴,令千年万载的孩子们想找到那一定很好看的狗。他把最普通事物的情态描摹得出神入化,让人脑中不自觉地浮现出自然中的万事万物,似乎一切都浑然天成,自然之趣在他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
再次细读,我发现李汉荣的的散文中散发着一种对自然的尊重和感恩哪怕是最微小的生命。在《为蚂蚁让路》一文中,作者描述了自己在蚂蚁的队伍前驻足的一件小事。当我们急着赶路时,我们是否会留意到脚下那一列小小的队伍?我们又是否会停下急匆匆的步伐,只为等待他们平安通过?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否定的,蚂蚁的生命太过与卑微,甚至卑微到常常被我们所忽略。但李汉荣注意到了,他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一切,而面对奉献者,他也常常抱着感恩,乃至怀着愧疚之情,用心灵去与之交流这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到底怎样去面对自然?
在碧山绿水白云之间,我们可以获得一种深沉的愉悦。日常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无伤大雅的蝇头小利,与这辽远和纯白相较,显得太过狭隘。大自然教诲你,也修正你,使你对生存的理念,有了些许新的调整。
从李汉荣的文章中,我逐渐明白,自然的本质就是自然二字,大自然是一个整体,它不会刻意去改变什么,也不会刻意去破坏什么。四季更替,春华秋实,都只是遵循着自然的规律罢了。在人生的旅程中也是如此,有些不重要的东西,该放手就放吧,顺其自然,也许你会有不一样的心境。
同时,我们要对周围的事物心怀尊重和感激,人类与自然从来就不能够分开讨论,尊重自然,就是在尊重自己,感恩自然,也就是在感恩自己。
李汉荣的文章不长,但他以清晰、鲜活和易于领会的描述,最充分地展示了人类与大自然相亲相近、密不可分的联系;并由此延伸,甚至改变了我们对于大自然乃至世界的印象,使你获得生命最重要意义和价值的领悟。
【篇七:真实的心和眼读《李汉荣散文选集》有感】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见夹页上作者介绍中的一张照片,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正眯着眼睛微笑着,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尽管这么形容一个人的确不太适合。
这么一本厚厚的散文集,随笔占了许多,他的散文中也有许多是描写农村的。字里行间带着一种怀旧,又蕴含着天真纯朴的农人情怀,像是一大笔精神财富。整本选集分五大节,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节动物的眼睛。每读完一篇,都实在难以相信作者是何以写出这样的文章,描写的是牲口,却让人感觉像是真正的,与人类一样富有智慧,甚至有着许多人类身上几乎泯灭的特点。
在《动物的眼睛》这一章中,作者说,许多人说,动物没有心灵,那动物的眼睛还是心灵的窗口么?但他又否认了这个说法,因为他看见了动物眼睛后的心灵,作者通过那些动物的眼睛,看见了虔诚的心,忏悔的心,纯洁的心。我确实是第一次阅读这样的文章,将动物同人类一般描写,我也仿佛通过这些文字确确实实地看见了那些有心灵的动物。我曾疑惑,同样有许多描写动物的文章,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文字,真正让我震撼感动呢?大约,是因为他真的看见了,真的感受到了。
也有一篇名叫《感恩》的文章,而这感恩却同其他文章不同,因为这篇文章通篇不是感恩那些食物,用品,自然,而是感谢它们的来源动物,虫子,世间万物的生灵。阅读这些文字,作者仿佛是在描写感恩父母,感谢朋友一般。还有那篇《为生灵哭泣》,一种即将灭绝的种族,一只做成火锅的公牛,一只被做成皮衣的狐狸,一头被做成虎骨阵痛贴的老虎,一直被做成佳肴的锦鸡,及,一篇野味餐厅启事。
我感到讽刺和恶心。
是的,人类便是为着些不知何的理由将他们杀害。为了吃?为了穿?大概,还有好奇心?亦或是虚荣。总之,以第二人称视角中所描写的那些动物的惨状、下场,我感到的是罪恶感。还有真实难道不正是如此?
正是如此,为了将他们残杀,为了美,拔去他们的皮毛,为了健康,取他们的骨做药材,割下他们的阳物壮阳。这正是真实的事,发生的事,被坦然接受的事。而我却感到罪恶大概字里行间,我已将他们当做同类。又或许,是因为我正是那些吃着野味,穿着羊毛衫的人中的一员,却假惺惺地在这写着将他们当做同类。
我仿佛能看见,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伏在台灯下写着什么。
昨天的高铁上,读了一本老舍的散文,书名充满鸡汤的味道,一定不是老舍老师起的名字,因此在这不再多提,只想说一说看后感受,和大家分享。
关于读书:
一、怎样读书,是一个自觉的问题。在《读书》一文中,他说:第一、他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他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不能教书管着他。或许我应该学习一下他这样随性的读书方式,我其实强迫症的喜欢一本书到手就把她读完,是我欲罢不能的还好,有的书读着读着我读不下去了,便硬着头皮读完,其实老舍的读法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
二、关于书读完记不记得住,老舍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书都要我记住,还要输干嘛?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那儿的呢?那句话是怎么来着?他永远不回答这样的拷问,即使他记得。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其实我一直又这种看法,比如流行的诗歌大会,比拼学生们谁记古诗记得清楚,难道古诗记得越多越好的人,就能写出和李白媲美的诗来吗?挺可笑的。其实,我们只要好好享受读书的乐趣就好。
三、此外,老舍还介绍了两点读书的体会,我最喜欢的是第五点:哼,算了吧。原来老舍先生的文字,不管小说还是散文,都是那么自由。这个体会的风格像极了他《四世同堂》里做的那首诗:去死吧,你!白吃了我的花生米,狗娘养的!让我看完不禁哈哈一笑!
关于写作:
一、老舍老师是二十八岁开始写作的,直到这篇散文写出来时,已经写了十二年。二十八岁,我也是二十八岁开始写作的,不知道我能坚持十二年吗?如果能,那会写起来跟现在的感受会有何不同呢?希望十二年后的我水平能更上一层楼吧!
二、他说,投稿者可以就是文艺家,假若他的稿子有文艺的价值。投稿者也许成不了个文艺家,假若他专为投稿而投稿。他又说:有志的文艺青年,往往以投稿为练习,东一小篇,西一小篇,都发表出来,而失去自己连灵魂袋文字一齐送给了模仿投机,这是最吃亏的事。练习时必须的,但是以刊物编辑的标准为标准,只能把自己送了礼,而落下了一股子新闻气在笔尖上。有时造谣以博编辑欢心和读者一笑,这是连人格也丢了。
他认为,好文章就是好文章,总会一鸣惊人,连编辑也没法不打自己的嘴巴。下面是一句金句,我喜欢:使编辑先生瞪眼的东西而不被录用,那是编辑先生的错。使编辑先生耷拉着眼皮去看的东西,就是回回发表出来也没什么光荣。最后他送给大家一条建议:练习你自己的吧,不必管刊物和编辑,你要成为一只会高飞的鹰,莫做被抽击才会转动的陀螺。
说的实在是好,哪里好自是不必说了,我愿意发出来和大家共赏!三、等候等于自杀!我们等着机会、灵感、事情,而时间不等着我们!多等一会,我们便死了一会。勇敢的人不等待,而要跑到时间的前面去。老舍承认自己是个急性子,没想到他性子这么急。其实这句话确实可以解读出一些鸡汤的感觉,不是么?
此外,老舍老师对于生活还有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我会在今后的写作中慢慢一点点分享出来,早点休息,晚安!
老舍文选读后感(一)
令我崇敬的作家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敬佩不已的大作家就要数老舍了。老舍出生于满族的一个城市的贫穷家庭。他不愧为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老舍散文集》里的作品善于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深受大家的喜爱。我觉得老舍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它生动的语言,充分地体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也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读了老舍散文集,我受益匪浅。老舍幽默的风采深深吸引著我。他的作品所描写的内容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他的幽默里我读出了伤心和眼泪,黑暗的旧社会里又让人看到了阶级友爱的温暖和光明。读了老舍的作品,我感觉自己对作文 有了浓厚的兴趣。作文 要留心观察,细心品味,而不是凭空胡思乱造。
读了《老舍散文集》之后,我越发的敬佩老舍先生。他在那样艰苦环境中,能写出这么多优美的文章,不得不令人赞赏。而我生活在党的阳光下,无忧无虑,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做出贡献。
老舍文选读后感(二)
老舍先生是著名的作家,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是《老张的哲学》,最有名的是《四代同堂》、《骆驼祥子》。
现在来说说他写的一篇散文――《母鸡》吧!《母鸡》主要写了,作者一开始讨厌母鸡,然后又喜欢母鸡。作者讨厌母鸡的原因是:
母鸡从前院嘎嘎到后院,又由后院嘎嘎到前院――母鸡喜欢随便乱叫。母鸡不反抗公鸡,却欺侮鸭子――它欺软怕硬。母鸡每下了一个蛋,都想要全世界知道它这点成绩――爱炫耀。
作者喜欢母鸡的原因是:
每当有鸟飞来或是有东西响了一下,它会叫鸡雏躲到它的身边来――负责。每当母鸡发现了一个食物,它会把食物让给鸡雏吃,自己却消瘦了――慈爱。 它教鸡雏们啄食、掘地、用土洗澡,它趴下时鸡雏们就啄它的头,它也没抱怨――辛苦。 要是夜间有什么动静,它会立刻叫起来,让人起来看看是不是有了黄鼠狼――勇敢,有责任心。
整篇作文时由作者讨厌母鸡到喜欢母鸡,运用了明贬实褒,先抑后扬的手法。这篇散文把母鸡写得生动、具体、形象,主要写了作者对母鸡的喜爱之情。
我也要学习母鸡的这种负责,慈爱,不怕辛苦,勇敢的精神!
老舍文选读后感(三)
老舍写作学英国作家狄更斯,以乐观幽默态度面对人生,这样应该写得都是喜剧,他早期的作品《二马》等并不见佳,一些语调幽默做作,有失油滑。但他写得好的却是悲剧,比如《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最悲惨的是他笑对人生,人生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玩笑,文革初期遭受迫害,逼迫得投湖自杀,这是最大悲剧罢。
他的一些散文也风趣幽默,能让人开心一笑。比如他著名的自传:
舒舍予,字2020老舍,现年四十岁,面黄无须。生于北平,三岁失怙,可谓无父。志学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无父无君,特别孝爱老母,布尔乔亚之仁未能一扫空也。幼读三百千,不求甚解。继学师范,遂奠教书匠之墓。及壮,糊口四方,教书为业,甚难发财;每购奖券,以得末彩为荣,示甘于寒贱也。二十六岁,发愤著书,科学哲学无所懂,故写小说,博大家一笑,没什么了不得。三十四岁结婚,今己有一女一男,均狡猾可喜,闲时喜养花,不得其法,每每有叶无花,亦不忍弃。书无所不读,全无所获,并不著急。教书作事,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如是而已,再活四十年也许能有点出息!
文字2020简要,幽默风趣,一直为人们称道,到现在也没看到能和这媲美的小传呢。
老舍的散文无论写人、写景、写情、写事,感情真挚,爱憎分明;简而明,短而精,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且幽默诙谐,耐人寻味,同他的小说、戏剧一样,也有着老舍独具一格的特色。下面由小编整理的老舍散文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老舍散文读后感一】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老舍散文读后感二】
记得第一次读老舍的《断魂枪》是在小学,一齐阅读的还有《微神》,比之,吾更爱《断魂枪》矣!那时的知识储备不多,只能用欣赏记叙文的方法使自己陶醉其间,届时已爱看武侠剧目,自然对拳脚功夫不错的孙老者抱有好感,即便是沙子龙最后站在夜静人稀的自家院子一气把六十四枪刺完,我也依然对他能否打败孙老者产生怀疑,年少的我们都喜争强好胜,但这一直都没影响我对该篇文章的喜爱,来来回回读了不下几十遍。到了中学,有幸在课堂上倾听老师对《断魂枪》的讲解,他分析了艺术构思的精度,思想挖掘的深度,语言运用的纯熟,还说《断魂枪》最后的不传!不传!是表达了中国千年来文化传承的真是写照。当时的我若有所思。
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在于它经得起时间的磨练。时则今日,又见故人,《断魂枪》还是安然躺在课本里,不禁有一丝欣慰的笑意。再观起首那行熟悉的字句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以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得了。想起从前自己一度以为的玩世不恭,哑然失笑。
沙子龙的镳局已改成客栈。在社会变迁面前,我们是何等的无奈,还记得《子夜》里的吴老太爷吗?不管他是不是具活僵尸,总之他受不了时代的变迁。受不了,也不必承受了,于是他撒手西去了。这是明智的,至少让企图一直封存着自己的世界得逞了。沙子龙比吴老太爷年轻,也许还没有封存自己的勇气。就算是炮声压下去马来与印度野林中的虎啸;就算是失去了国土,自由与权利;就算是古老的中国也有了火车呀,穿坟过墓的破坏着风水;就算是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名声,沙子龙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就算是沙子龙的世界也已被狂风吹了走。他,沙子龙也还是要顺着这改变的社会环境活下去的。
自然,镳局是没法使他活下去了,有了热的枪口,还需要冰冷的长矛吗?好在沙子龙是西北一带的神枪沙子龙,比不得他那些徒弟们,至少还撑起个客栈而不用到庙会上去卖艺,不用踢两趟腿,练套家伙,翻几个跟头,附带着卖点大力丸,混个三吊两吊的,也不用去弄框果子,或挑些毛豆角,赶早在街上论斤吆喝出去。如此这般,沙子龙也失去了活动的机会,身上放了肉了。与他的徒弟王三胜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形成了对比。这是因为他的徒弟们尚且可以在大白日头底下露露脸,走会捧场,而他至多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
在那个变更的社会,沙子龙的棱角渐渐被融化了,他变得圆滑世故。以至于对孙老者的求教表现出几番的推托,先是沏茶,尔后又邀孙老者吃饭,又从桌子上拿起缎子榙裢装上鼻烟壶与钱,挂在腰上,在孙老者执着的提出要练习五虎断魂枪时,他也是用早忘净了!早忘净了!来搪塞,但不会忘记留孙老者住几天,逛逛,临走,多少送点盘缠。现在的沙子龙已不是那个利落、短瘦、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了,怎么与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的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的孙老者相比?沙子龙彻底放弃了枪与枪法吗?
林清玄散文选读后感范文一
很早读过林清玄一篇写三生石的散文,淡雅清新的语言,真挚娓娓的感动,留下抹不去的印象。《感性的蝴蝶》是林先生的一本散文选,分成三辑:河的感觉,发芽的心情,和温一壶月光下酒。文如其名,清冽而带着点佛家的玄味,但真实真切,连我这个最烦说佛的人,也甚是喜欢。宗教本没有错,信教作为一种信仰也是值得尊重的,可现今的社会,假信仰的人太多,尤其在中国人里,经过共-产主义洗礼、经过破除迷信连着把宗教一锅端的各种宣传运动的新中国人,可能连什么是信仰都不知道了,还谈什么信教呢。宗教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早已变成一种服务业,这条精辟的概括,让人不得不佩服永少的尖锐和犀利。
林清玄的散文,有谈佛学的,但更多的是抒写一种心灵的感悟,尤其是在嘈杂纷忙的都市生活里,人早已被各种压力摧毁得麻木不觉,除了激烈的放纵发泄,早失去了心原有的安宁和平静,有的只是哄闹无常的浊欢,妄论一千多年前东坡先生所抒的人间有味是清欢。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到了浊欢都尽的时候,也就只剩无味的人生了,这是现代人的悲哀。读林清玄的文字,好比在混乱淤浊的人世间,喝到一杯清淡却茶香四溢的龙井,也许只是暂时的醒神,总比一直混沌沌沉沦于身外之物的追逐中,要好些。
林清玄散文选读后感范文二
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三言两语,智慧的光芒闪烁其中。洗净铅华,抛开那些看起来很虚无的深邃,所有的真相都会展示在面前。称其为散文精神的至高,也不足为过。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我佛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包罗万象,应作如是观。即便是遵从了如是观的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又显得如此接近生活,如此接近生命的真相。一些原本很普通的事情,在林清玄的笔下,就可以发射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氏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平凡生活中各种各样的苦与乐,从最平凡的生活中,感悟佛法,感悟禅、感悟宇宙人生的真谛。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冷峻中保持着温煦,流动中体现着凝注。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于是,我们得以看到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禅的机锋和日常生命体悟为一体的杰作。正如《黄昏菩提》中写到: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感恩这都市的污染,使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借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
还记得那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静的智慧之莲吧。
冰心散文选读后感(一)
《寄小读者》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冰心散文集一书,其中包括了《寄小读者》。《寄小读者》,是冰心女士在1923年-1926年间写给小读者的通讯,共二十九篇,其中有二十一篇是她赴美留学期间写成的,主要记述了海外的风光和奇闻异事,同时也抒发了她对祖国、对故乡的热爱和思念之情。《寄小读者》可以说是中国近现代较早的儿童文学作品,冰心女士也因此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奠基人。主题自然、童真。这样的主题恰好显现了冰心女士创作的思想内核:爱的哲学。这也正是我最大的感悟。冰心在这本书中对于爱的描写,非常让人感动,回味无穷。
首先就是对于孩子的爱,是寄小读者的主题。在寄小读者的自序中,冰心写道小朋友,冰心应许你在这一春中,再报告你们幼稚的快乐,天真的眼睛,虽然她也怕在生命花刺渐渐握满之后,欢笑不成,眼泪不落她教导小朋友爱惜生命,做个好孩子。冰心要求孩子监督她的行为,这也是从另外的一面教育孩子要像她所说的那样做人。其中也有很多话语是冰心把自己融入小朋友中,成为小朋友而说出来的,其中不乏可爱的言语,像我的话完了,小朋友拍双手赞成等,显得更加亲切。当然也介绍了很多的海外景色和穿插可很多小诗。
其次是对于兄弟姐妹的爱,文中也有涉及,在冰心的妈妈逝去前后,她始终没告诉海外的弟弟们这消息,怕他们在海外伤心,没人照顾。再者是和丈夫的爱,简朴的爱,在举手投足之间表现了近代的爱情。
最后是对母亲的爱,这是我最感动的地方,在这本书中描写的最深刻。在往事一中冰心就自比是红莲,母亲是荷叶,表现出了母亲对冰心的呵护和冰心对母亲的爱。她喜欢常常挨着母亲,要求母亲讲冰心孩时的故事。在冰心离开故园出国时,母亲和冰心都是非常的伤心。最后在南归中写了母亲病逝前后的故事,这也是他写给在国外的弟弟的。母亲病逝之前依然很关心家人,而冰心也每时每刻守在母亲身旁,这里是我看得最感动的地方,这里我就没法表达给大家听了,大家想要感受的话看就借书或上网看看吧。
母亲为我们付出太多,而我们要学会回报,这里就和我们寒假的作业相呼应了。读完这本书我得到最深刻的就是要理解父母的爱,关心父母,回报父母,有空没空也要多给父母打打电话,不要等他们给你打,因为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我们看到的已是很多,看不到的就更多。
冰心散文选读后感(二)《海恋》读后感
海,有一千零一种表情。
风儿会驱散海的泡沫,但还和沙滩却会永远存在。
这篇文章包含作者对大海的深情。我看过海南的海,日本的海各有不同的风情,但却总是让人心旷神怡。
海的性格:宽广、包容、坚毅。他容纳四面八方的小水,清浊兼收,给海底不同层面的习性的动物,(.org)植物给与家的环境。看海,你看不到边。海那边,有不同的世界。于是,只能听海。并且,可以心向往之。足不能至而心可达大海,告诉我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但也告诉我:无论身在何处,要心向远处,不可只看脚下的土地。温家宝总理在演讲中讲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
我想,走在海边的人,是不能只看沙滩并拣贝壳的。远眺大海,心向往之,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大海,也让我爱恋。因为它美得让我远离尘世的喧嚣,并用他的性格感染了我,让我成熟并美好。他让我求学并追随,它是那样的自由而宁静,用他那博大的胸怀让我的心灵栖息、依偎。大海,我愿意化作你胸中的一朵浪花
冰心散文选读后感(三)《冰小鸭的春天》读后感
读完《冰小鸭的春天》,我深深地被冰小鸭不惜生命追求春天的行动感动了。
这是一个感人故事:一个小哥哥用一块被人丢弃的,很小很小的,形状像小鸭子的冰块雕了一只冰小鸭。冰小鸭只是一块冰,但它非常渴望春天。冰小鸭明明知道自己在春天里会融化,但还是恳求石天鹅带她看一看美丽的春天。最终,她真的看到了春天,她很快乐,跳到小河里,跟一群鸭子嬉戏玩耍直到融化
春天是美好的,人人都向往,就连会融化的冰小鸭也很向往。那么如果你是一块冰,还会像冰小鸭那样渴望春天吗?明知道自己会融化,你还会大声说春天真好吗?
是的,有时要付出生命来换回自己的追求。冰小鸭就是这样的,春天将要来临,可她怕自己融化。但是,好朋友石天鹅告诉她,春天很美。她逐渐地喜欢上了春天,并且用生命去追求春天。
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是不是也会遇到这样的事呢?
有时,遇到困难了,能轻而易举地退缩吗?有时,不小心摔倒了,能埋怨地面不平吗?在哪儿跌倒要在哪儿爬起来,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没考好,吓得不愿第二次上考场。不要因为摔倒了而丧失信心:我永远也不走那条路了!
有一回,教美术的老师来班里选几位同学参加美术小组,我很喜欢绘画,平时在班里画画也算是好的,可我没被选上。后来,我向老师请教,老师说要画好细节,不要涂涂改改,会显得很乱。我照着老师的话做,每次美术作业都完成的很好。第二学期,老师又来班里选了几位同学,当然,我如愿以偿,参加了美术小组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当然我们应该像冰小鸭一样勇敢地去面对,坚持自己的理想。
这个暑假,我读了《林清玄散文选》,它犹如一股清风,悄然进入我们的思想,沐浴着我们的心灵,令人回味无穷。林先生的文章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字里行间,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
散文选是由一个个故事组成的,它们的起点都是我们身边一些平凡的甚至不起眼的事或人,但作者却能从中提出问题,并且最终总会引出一个深刻的道理,让读者受益匪浅。这些清新而又富有哲理的故事就像是一串串美丽的珍珠项链,其中我喜欢的故事有:《软枝杨桃》、《吉祥鸟》、《水终有澄清的一天》、《五字神咒》……
《软枝杨桃》让我明白了,如果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只重视外表的好坏,不重视内在的美丑时,真正清净的生活就不可能实现。《水终有澄清的一天》让我知道,虽然一秒钟的混乱,可能需要几天才能清净,但只要我们不去理睬,并且一直坚持迈向更高境界,水,终有澄清的一天。《五字神咒》说的是,作者的侄女就职工作紧张,压力很大。每次上台作报告前她总会念着“大家都是人”,念完后不再紧张了,多么神奇的五字神咒啊。
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刺花》了,故事讲的是:猎人太郎叔的独生子因怜悯一窝小山猪,而被父亲赶出家门,太郎叔因此很后悔。一次,“我”和爸爸以及太郎叔在打猎山猪成功归来时,竟遇见了太郎叔的儿子,父子俩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故事中的太郎叔让我最为喜欢。他脸上的那一条刺花刺青也许使他看起来很凶恶、把儿子赶出家门也许使人认为他很严厉,但在他打山猪偶尔失神时,才看出太郎叔是关心、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他就像刺花一样,表面是锐利的尖刺,使人害怕不敢靠近,但坚锐的外表下是那颗细腻、美丽的心。
读完故事,我想起了我的爸爸。他有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严厉的说我,和妈妈拌嘴,甚至是生气地一整天一句话也不说,使我有时会埋怨他。但当我冷静下来一想,其实爸爸这么做是为了我、为了妈妈、为了家,那一刻,我便感受到爸爸他那时严厉的外表下的浓浓的爱意。
《林清玄散文选》,它像一杯淡淡的香茗,让我放松;它就像一面镜子,让我找出身上的缺点,并给以改正;它更像一个指南针,带我去寻找我不曾发现的事物,并为之感动。
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范文一
我合上书,回味着他纯熟、老练、独特的用笔,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他朱自清,与我们这些文学大海中的一滴水相比,他在无垠的文海中算上占有一席之地了。若他能存活至今,创出的作品该令上帝、众神为之倾倒,更是有一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还是于1948年8月12日因病逝于北平。
他的散文在用词上不免精雕细琢,娴熟的技术使他脍炙人口的佳作更加有力、优美。他善于抨击、打击黑暗社会;也善于写出情景交融、给人以身临其境般感觉的作品留传千古。称他文学界一颗夺目的明珠一点也不过份。
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议论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美妙绝伦,给人难得一见的教育,并将议论文中罕见的美文佳作留于后人,留传百世。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再次欣赏他简洁精要的文笔,欣赏字里行间鲜明的政治色彩,欣赏这本《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范文二
书中的第一篇文章选的是朱自清的《匆匆》。《匆匆》讲的是告诉人们要好好珍惜时间,文章用自问自答形写的,开头举例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样的对比手法更加使我们感到时间的珍贵。可是往后读却知道了朱自清告诉我们的另一个真理青春一去不复返,事业一纵永无成。现在不抓紧分分秒秒学习又何必等到将来后悔呢?兴许是因为时间的珍贵,才把《匆匆》放在第一篇。
书中的《论自己》、《论青年》、《论吃饭》、《论百读不厌》、《论无话可说》这几篇文章主讲事物似无形又有形,而且吃饭、无话可说、百读不厌、自己、都是非常平常的事物,也从侧面烘托朱自清善于观察的品质,也表现了朱自清对文学的热爱。我们小学生正需要这种精神,要从平常的事物中有自己独特见解。
说起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有其2。一个是《执政府大屠杀记》,一个是《乞丐》。《执政府大屠杀记》中虽然没有南京大屠杀的悲壮,而朱自清笔下的大屠杀记多了几丝苍凉。朱自清把当时的惊恐和政府官兵的无人性描绘的淋漓尽致。《执政府大屠杀记》第一自然段说:三月十八是一个怎样可怕的日子!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这个日子!朱自清用可怕来形容这次屠杀就自然而然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执政府大屠杀记》是我貌似参与了那场杀戮,那血腥,那政府的无情!《乞丐》这篇文章主题非常独特,朱自清没有吧它们的贫困而抒发的感想写下去,而是将了各国乞丐的乞讨方法,文章描写非常简洁,一目了然。读完后我被文章的肃静感染了,心中对乞丐燃起敬意之火。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选,心中获得了一丝明悟,也许它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上的财富,但是它带给我们的是比物质上更要珍贵的财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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