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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1000字读后感

《人类的理解研究》读后感10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类的理解研究》读后感1000字”,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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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读后感1000字


  《哲学研究》读后感1000字

  《哲学研究》讲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维特根斯坦是唯一创造了两种不同哲学而又各自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者则以《哲学研究》为象征。《哲学研究》告别了传统西方哲学以理想语言为基础、试图探索语言本质的静态逻辑构造论,重新将语言哲学捡回到日常语言中,将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的功能作用作为出发点。他所提出的“语言游戏”和“家族类似”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贡献基本。《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译者。《哲学研究》直接译自维氏的德文原本,因而是迄今中国最贴切、最准确的这一哲学名著的译本。

  人的思想封闭自锁,在意识内部进行,和这种封闭比较,一切物理上的封闭都是敞亮的。

  遗憾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头脑中没有康德的认识结构、理性方法,于是只能停留在现象学领域,通过观察实验的方法,探索语言结构背后的规则,即支配形式逻辑规则的真理格式。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就是“规则的规则”是什么?其结果便是陷入了苦恼的矛盾关系中。有限环节的一幅图画很容易绘制,这从他列举的诸多实例中可以看出来。无限环节的一幅图画是怎样的形式?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维特根斯坦,由于无法解决有限和无限之间的矛盾性,所以,他的《哲学研究》只能停留在问题意识中,自始至终也不能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为此,后人将他的研究视域定位在现象学领域,这是十分准确的。超越现象的束缚,进到本质关系环节,在西方只有黑格尔的《逻辑学》才具有这样的实力。

  《哲学研究》读后感1000字

  《哲学研究》讲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维特根斯坦是唯一创造了两种不同哲学而又各自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者则以《哲学研究》为象征。《哲学研究》告别了传统西方哲学以理想语言为基础、试图探索语言本质的静态逻辑构造论,重新将语言哲学捡回到日常语言中,将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的功能作用作为出发点。他所提出的“语言游戏”和“家族类似”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贡献基本。《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译者。《哲学研究》直接译自维氏的德文原本,因而是迄今中国最贴切、最准确的这一哲学名著的译本。

  人的思想封闭自锁,在意识内部进行,和这种封闭比较,一切物理上的封闭都是敞亮的。

《人类的复制》读后感1000字


  《人类的复制》读后感1000字

  性是从何时开始的?从男人是左侧腰部的肋骨还是在伊甸园里偷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实萌生羞耻之后?

  很多年前,一位中国作家吴承恩就已经做了人类群体无性生殖的设想,他创造了女儿国这样的只有女性而无男性的生存环境,他构想中的女子们无需有配偶,只需要依靠子母河——这一虚构出来的河就可以自然受孕,十月怀胎之后产下婴孩。这一设想在几百年后成为了现实。

  在西方的宗教经典《圣经》中,神的代表——耶稣就是诞生于无性生殖,万民之父——童女怀孕是因着神的旨意,在古代的神话中,无性生殖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作为文学著作的经典,这些作者们可能从未拿他们与现代的科学扯上关系。但是现在我们知道无性生殖已经逐渐从单细胞生物以及分裂生殖的生物,转向哺乳动物,甚至是人类,无性生殖已经逐渐走进人类的生活领域,在宗教中,人类的无性生殖总是带着神圣的色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无性生殖似乎是其他动植物的专利,而作为高等动物的人,他们的诞生应该是意识下的两性结合的结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的研究员邱仁宗认为:‘主张克隆孩子的人有一种“上帝情结”,“创造”某一类的孩子,将孩子看作他们的“所有物”,以“意志”实现他们幸福的“工具”’。

  在当今社会关于克隆人,仍旧是一个避忌的话题,站在人文主义的角度来看,复制人类并不能的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随着现在社会中两性之间错综复杂的性关系以及对于传宗接代之一传统观念的摈弃,未来沉醉于两人世界的青年男女们也许真的会 完全脱离这些子人类诞生就存在的责任,而把自我的愉悦摆在首要位置。到时候,所谓的伦理道义和社会人文也会陷入另一种状态。

  《人类的复制》读后感1000字

  性是从何时开始的?从男人是左侧腰部的肋骨还是在伊甸园里偷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实萌生羞耻之后?

  很多年前,一位中国作家吴承恩就已经做了人类群体无性生殖的设想,他创造了女儿国这样的只有女性而无男性的生存环境,他构想中的女子们无需有配偶,只需要依靠子母河——这一虚构出来的河就可以自然受孕,十月怀胎之后产下婴孩。这一设想在几百年后成为了现实。

  在西方的宗教经典《圣经》中,神的代表——耶稣就是诞生于无性生殖,万民之父——童女怀孕是因着神的旨意,在古代的神话中,无性生殖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作为文学著作的经典,这些作者们可能从未拿他们与现代的科学扯上关系。但是现在我们知道无性生殖已经逐渐从单细胞生物以及分裂生殖的生物,转向哺乳动物,甚至是人类,无性生殖已经逐渐走进人类的生活领域,在宗教中,人类的无性生殖总是带着神圣的色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无性生殖似乎是其他动植物的专利,而作为高等动物的人,他们的诞生应该是意识下的两性结合的结果,

《人类简史》读后感1000字


关于反思的分享,具体反思的内容在咱们印象笔记的学习共享 里都有,我今天说的是看完人类简史后,来说说反思的重要性:

1.在200万年10万年前,除了智人,就是除了我们还有其他的人类;但是7万年前在东非的智人迅速在地球上蔓延,而且是野蛮的没有束缚的生长,这里的迅速是指从地质年代看来。他们用了2万5千年渡过大海占领澳大利亚,用了不到6万年到达南美洲,至此占领了整个除两极之外的陆地;

2.为什么呢,

3.作者称为认知革命, 7万年前某一次偶然的基因突变,改变了智人大脑内部的连接方式,让他们拥有了全新的思考方式和沟通方式。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虚构现实,能够讲述从来没有看过、碰过或者听说过的事物,并且讲得煞有介事。通过讲故事,让越来越多的智人在一起合作,并用集体的力量超越所有比他强大的物种;甚至是人类的文化也是通过故事发展出来的,比如早期的图腾以及后来的宗教,国家等,都是一个比一个大的故事,来推动人类社会进行发展和进步。作者也从物种、经济、文化、金融、科技还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人文主义等各种主义各个方面纵向的阐述了这个故事的观点;而且这里面有一个引子就是现代简史和未来简史需要描述的东西,就是人类在不断的融合。

4.再详细的大家可以看看书。

5.我这里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讲故事其他动物也会讲,研究表明,猩猩、海豚等也会描述敌人、描述哪有吃的;

但是为什么唯独智人在7万年前突然就发展起来并且迈向整个地球呢?是智力大爆发吗,研究表明不是;当时的有的人种的脑容量比智人还大;

我个人觉得;小故事就是计划,一个智人向自己的族人描述山的那面如何的好,如何去;大的故事就是愿景,比如如何让几个族群合作一起狩猎,再后发展出宗教,发展出国家;

这些还不够,最重要应该就是反思。一个智人在讲述高山那边非常好的故事,他怎么才能把这种好描述的让大家信服,是有很多吃的吗?,还有很多什么样的吃的?其他族人为什么要相信他,是因为大家都记得他以前说的某个果实可以食用,大家吃后都没问题。过后大家觉得这个智人很厉害。这就是反思,而且相信他讲的故事,使得他可以带领他的族人通过一个个故事战胜强大的动物,走出他原来的山谷。在漫长岁月中,通过一个一个,一层一层的故事,也是一次一次的反馈和反思,智人终于发展出不一样的进化道路,这块原著有非常详细的阐述。

最后我再总结一下:自己的老祖宗走出东非占领整个地球的过程,就是通过把一个个故事变成计划,再对这些故事的结果进行反思,不断的迭代,发展出现在的人类社会。

《人类还不了解人类》读后感1000字


读书之《理解人性》读后感1000字


《理解人性》读后感1000字心得感想范文:

《理解人性》这本书细细“咀嚼”了一个多月,确实让我对人的日常关系及生活模式有了更透彻的理解。以前一些理所当然的思维通过这本书或有了基础原理的充实,或被推翻重建……确有裨益。

最近看到一位朋友在西班牙参观完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的pRADO博物馆后写下的一段微信:看了凡.德尔.维登的《下十字架》、勃鲁盖尔的《死神凯旋》、安托内罗.达.梅西亚的《基督受难》情节,题材,宗教背景,艺术家所处情绪阶段在画作上深入解构。而达利的犀利、毕加索的迷幻、先锋派、抽象派、野兽派、达达及超现实主义的艺术家也都像在诉说着情绪的挣扎和人生的苦难。提香和戈雅的画风还算乐观……唯一能幸福创作艺术,又有豪门资助的艺术家只有高迪、文艺复兴时期的米开朗基罗和达芬奇?让人不仅迷惘,是不是苦难才是人生的真相?

《理解人性》的导语就有这样一句话我备注了下来,而应用在朋友的这一迷思也恰好:最懂得人性的还是那些亲身经历过各种情感激荡的人。多少知名的画家、作家、音乐家都有着丰富的情感经历或磨难人生,才得以成就伟作,不朽的作品与激荡的灵魂是并存的。作为看客爱的就是有共鸣的看点,而这些看点也正正是作品中艺术家们的情绪迸发处吧。

书中“性格的科学”的章节里还对“社会感”做了阐述:除了对权力和优越感的追求之外,在性格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另一个角色就是社会感。但社会感也有真伪的本质区别。文中写了一则逸事:一位老太太在公车上滑了一跤爬不起来,来往路人匆匆走过,视若无睹。后来有一个男人将她扶起,这时躲在一旁的另一个男人窜了出来,对助人为乐的男人说:“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一个正直的人,我在这儿站了五分钟就是想看看是否有人会扶起这老人家。结果你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这件事揭示了有些人是如何打着社会感的名义行事。他本人却袖手旁观却俨然成了评判功过是非的法官。

现实社会上这样的事真不少见,现在微信圈中不也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事例么?哪儿天灾人祸了,祈祷祈福的微博微信被不断转发刷屏,读书笔记真正实实在在乐善好施、出钱出力的又有几人?大都只是在手机上、电脑里动动手指头转发一下、点个赞、发个合掌祈祷的图片,仅此而已。(或许,我狭义了,真正乐于助人的都是低调的。)

社会化媒体的发达,看似在提高着现代人的社会感,对于热点事件聚焦率相当高。但是真是假,只要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就能看出个中真相。

理解人,有助于从人的灵魂深处挖掘出赤裸裸的事实,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真的未可知。无论是马斯洛的《动机与人格》,还是阿德勒的《理解人性》,感觉作者都带有批判的意味来阐述人性,而作者本人也都是有着丰富而激荡的人生经历。书,真是要博览才不至于偏颇。但延伸另一个困惑,若人带着主观的思维阅读,是否看不同角度的书也会持有相同的观点呢?作者:郑致美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是一本很少人知道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欢迎阅读!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本陈述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的书,作者用自己的眼光挑选了12个历史事件,试图向我们展示一个真正决定历史的时刻的出现,往往取决于一些不起眼的决定,正因为事件本身太过于耀眼的光芒,才遮盖了那些转折性的事情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作者也强调:一个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尘世的生活中,这样的一瞬间是很少降临的,当它无意之中降临到一个人身上时,一切美德小心、顺从、谨慎,都无济于事,只有作出勇敢的决定,才能成就英雄。

可是,怎么说呢,它终究是一本故事书。不同于经验,感悟,总结等书籍,故事带来的感染力只能由不同的个体亲自阅读才能领会,而且,我们会不自觉地对故事进行筛选和偏好。对我而言,最大的收获可能是,我觉得可以考虑将其中的几个故事收录进大中学生的课本,好让我们认识到:有这么一些人,为了我们这样一些人历尽了苦难,而我们自己却在无忧无虑之中蹉跎岁月,我们应该惭愧。

故事一《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

不朽的事业,是指站在巴拿马地峡的山巅,同时眺望太平洋和大西洋。这是杀人犯巴尔沃亚为了洗脱罪名选择要走的路,上路所需要的勇气,所经历的困难,所牺牲的生命,所为的目的,通通都很激动人心。然而在最后一个光秃秃的小山顶面前,巴尔沃亚命令谁都不准跟随他,他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第一眼望见未知大洋的荣誉。他伫立在山顶,他的眼睛是反映出无涯海洋的蓝色的第一双欧洲人的眼睛。他向同伴讲话,他举起旗帜,向四面迎风摇动,以显示凡是风吹过的一切地方,西班牙都要去占领。这样的一个人,孤独眺望的时候到底在想些什么呢,就像《2012》里面,群山之巅简陋的庙宇单薄的和尚,在汹涌的洪水面前,他,到底又在想些什么。

巴尔沃亚终究还是死了。不是因为杀了人,他所犯的罪已经被发现太平洋和黄金、珍珠的荣光淹没了,他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嫉妒里。这是谁说过的话来着:世上最惨的还不是贫穷与疾病,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残忍!

故事二《夺取南极的斗争》

在斯科特与阿蒙森抢滩南极点的斗争中,斯科特感慨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然而, 当作者详细地向我们展现斯科特在日记中记载登陆的历程和感受的时候,我想没有人不被感动,为了荣耀,为了梦想,有些人踏平了多少坎坷致命的路。

在完成世界历史上最崇高的业绩之一的最后,斯科特在静静等待死神的同时,他给妻子、朋友以及国家的信中做了这样的自白:你是知道的,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有所追求因为我总是喜欢懒散。关于这次远征的一切,我能告诉你什么呢,它比舒舒服服地坐在家里不知要好多少!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一个伟大的发现者,但是我们的结局将证明,我们民族还没有丧失那种勇敢精神和忍耐力量。在我一生中,我还从未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令我钦佩和爱戴的人,可是我却从未向你表示过,你的友谊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你有许多可以给我,而我却没有什么可以给你。我有必要说明,在这场争取英国荣誉的搏斗中我虽然失败了,但却无个人的过错,看在上帝面上,务请照顾我们的家人。

不会有多少人有机会看到如今仍矗立在南极冰雪世界的他们的石墓,不过我想,有能力的人都考虑过去那里走走,献上一份敬意,哪怕那可能并不是一条通往极点好走的路,也并不是一个合适的监测站位置。

作者如此称颂斯科特: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是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最伟大的悲剧,一个作家只是有时候去创作它们,而生活创作的悲剧却要多至一千倍。

故事三《逃向苍天》

不得不说的是,这个关于列夫托尔斯泰83岁离家出走的故事一开始完全不受我关注,想想吧,这位老头子在学生时代折磨得我们还不够惨吗。然而,文章相当直白和深刻批判了当代人的通病,不,应该是长久以来人类的通病:摇摆不定和优柔寡断。尽管故事本身只是作者基于历史创作而成,内容却让我深深动容。

活着,有方向并不难,难在对自己诚实,有信仰,勇敢,自信,果断,坚强。每个人都无法避免活在矛盾之中,可是一个人必须不断地伪装自己,不断掩饰自己,在自己的责任面前,除了灵魂深处感到内疚和向自己憎恨的事屈服以外,我们并不知道怎么办。其实每做一件事情,都会使人身心解放,即便把事情办坏了,也比什么都不做强。

83岁的老头了,背着数不清的荣耀,终于放下20多年的自我矛盾,鼓起勇气上路。单凭这份勇气,他就征服了我。

地球,人类的母亲读后感范文1000字


当每一滴雨水敲响石头时,当每一条小溪在嬉戏时,当每一只小鸟在啁啾时......你可曾听见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正在为我们放声歌唱,你可曾感到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憧憬。
为了不让这一切破灭,为了能让子孙后代继续拥有,我有必要充分了解地球的有关知识。我曾经在我们学校新建的欣欣图书室里读过这样一本书茫茫宇宙之谜地球人类的母亲。
我们是地球人,我们应该为地球感到骄傲、自豪。与我们性命攸关的地球,与其它行星究竟有哪些不同的特点呢,哪些地方得天独厚?这篇短文会为你解开这个问题。地球的距离离太阳不远不近,这已经是宇宙中的一个奇迹。地球距太阳1.5亿公里,吸收阳光适度,即不像水星、金星受太阳炙烧,又不像外行星被太阳冷落。所以成为了孕育生命、繁衍生命的乐土。
地球上的四季变化也是独一无二的,这是因为它有一个轴。这个轴造成了地球上春夏秋冬的更替,寒来暑往的变化。毛衣之后穿泳衣,绿叶之后赏红叶,让我们的生活并不乏味,充满生机。
地球的自转速度也恰到好处,每转一圈需要24个小时,这是地球的一天,面向太阳一面是白昼,背向太阳一面是夜晚。
地球自身的好处不计其数,但是这些好处却一点儿一点儿被人类的欲望抹杀,如今地球的体积正不断的增加,地面的温度上升,海洋和沙漠的面积渐渐增多,而绿洲和陆地渐渐减少,高楼大厦像雨后春笋一样......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杰作,美丽的大自然里,不再有鸟雀的欢叫声,不再有小溪潺潺的流水声。地球的矿产资源已经枯竭,它已被人类破坏得所剩无几了。
当我看见工厂向河里排放污水时;当我看见一支冰冷的枪口正对着两只鸟雀时;当我看见树木被一把把锋利的拦腰砍断时......我悲愤,我震惊。为什么和睦的世界会互相残杀,为什么善良美好的人们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人类正在做着多少惭愧的事情......
在共同的家园里厮杀,为野心去争斗,无休止地侵占植物的领地,让更多的携物无家可归,并残忍的捕杀人类的朋友,将它们一一摆上贪吃者的餐桌......
为什么,为什么人类不能像以前一样和睦相处。让那美丽的地球,永远不失青

理解


这文章纯属有感而发。我,发了一篇文章《家人看到奶油老师照片后》,得到了我的第一篇精华。也许,是我的心情不能被理解吧,我用它,这篇渴望所有老师们看的文章,阐述我的心声。

那篇文章只是我一时感触。灰灰狼老师其实也不至于如此鞭打我。我只是很诚实的交代了故事的经过。而总的来说,我没有用太多华丽的词语,也表示了我对家人之愤怒。不要把小孩的心伤的太透!这是你们大人常常犯的错误啊~!而且,灰老说我残忍?我很无辜~!我写真实,表述感情,却要承受辱骂!那大家说,我们还敢写作文吗!还有,灰老让我们开开心心的创作,但是他做到了吗?我不是不明白他的话,而是他的评论实在让我觉委屈无比!我只有在创网这个乐园,才能其乐融融地说自己的真心话,现在看来,我写什么都有问题,创作的激情也就没有了~!我之所以不定为悄悄话,就是因为我觉得,应该让全创网的人,都听到我的心声~!

我们是祖国的蓓蕾,创作激情需要承认,我们的心情需要理解。如果说,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在创网,也依然得不到理解,那么,创网的作文也会减少许多。之所以有这么多广大的同学加入到创网这个大家园中,是因为好奇,也是因为尝试,更始于他们的信任!现在的孩子,虽然有吃有穿,但心理上仍然得不到理解。我们是孩子,也只需要大家的肯定,如果说有不好的地方,仍会改进。但用残忍一词描述,实在是可怕!

我不是抗议灰灰狼老师,而是心中的无奈和万般委屈。渴望理解的心!

《人类的末世情结》读后感1000字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由12篇精简的文章构成,讲述了十二个人物的辉煌和沉落,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读后感2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文的作者是茨威格,在《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十二篇精简的文章,描述了十二个人物的辉煌与沉落。作者认为人类漫长的历史中,普通平淡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些辉煌闪耀时刻的到来做铺垫,观点独特。书中描写详略得当,很有层次感,写作手法很巧妙,总是能强烈地突出中心内容。在茨威格的眼中,这个世界是需要闪耀的星星来照明未来的,这就是他的视界。茨威格文笔的精彩,使得每一篇文章都耐人寻味。虽是初读,却也品味出不少经典词句

可是,这人流又是怎样一股污泥浊水呵!现在,贪欲把它从所有的城市、乡镇和小村庄冲了出来。不仅那些想把自己的纹盾完全镀上黄金的名门贵族和胆略过人的冒险家,而且西班牙所有的垃级和渣滓也都飘流到巴罗斯和加的斯来。烙有金印的窃贼、拦路抢劫的强盗、瘪三扒手他们都想到黄金国去找一份收入丰厚的手艺活;还有为了逃脱债主的负债人、为了逃脱自已爱吵架的妻子的丈夫,所有这些走投无路、穷困潦倒的人,这些犯科在案和被法警追浦的罪犯,都来报名参加这远航队。这是一群疯狂的亡命之徒、乌合之众,他们决心到那里去大显身手,猛一下变成暴发户。为此他们敢去干任何的暴力行为和犯罪的事。哥伦布的那种虚妄之说更是使他们想入非非,以为在那些地方只要用铁锨一挖就能得到一大堆闪闪发亮的黄金。移民者中一些有钱的人甚至还随身带着佣人和牲口,以便能把这种贵金属立刻大批大批地运走。一些没有被远航队接纳的人不得不另想办法,那些恣肆的冒险家自己动手装备船只,而不去多问朝廷允许不允许。他们只盼望赶紧到达那里,去敛取黄金、黄金、黄金。西班牙的不安分子和最危险的歹徒就这样一下子都得到了解放。这是《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选段。在发现黄金国后,人们的贪欲吞噬了他们的心灵:名门贵族,冒险家,所有的垃级和渣滓:窃贼,强盗,扒手等等,几乎所有人都想到黄金国去找一份收入丰厚的手艺活。茨威格用生动的语言,描述出这些乌合之众对黄金国的贪欲。哥伦布的那种虚妄之说更是使他们想入非非,以为在那些地方只要用铁锨一挖就能得到一大堆闪闪发亮的黄金。这是一个暗喻,把不劳而获比作以为在那些地方只要用铁锨一挖就能得到一大堆闪闪发亮的黄金。形象的写出了他们的贪婪与疯狂。

伊斯帕尼奥位岛的总督惊恐地眼看着这些不速之客蜂拥而至,来到这个托他管辖的岛屿。海船年年运来新的货物,同时也带来了愈来愈难以管束的人。不过,新来的人也同样痛苦地感到失望,因为这里的街上根本没有随处可见的黄金;当地不幸的土人己被这些金发野兽掠夺一空,从他们身上再也压榨不出一丁点儿黄金了。于是,这些乌合之众就游手好闲,四处逛荡,寻衅抢劫,使苦命的印第安人整天提心吊胆,也使总督惴惴不安。为了把这帮家伙打发去开垦新地,总督想尽了各种办法,派给他们土地,分给他们牲畜,甚至还慷慨地给他们会说话的牲口,即给他们每人六十至七十名印第安人当奴隶;但都无济于事。无论是出身名门的贵族骑士,还是昔日的拦路强盗,都对经营农庄缺乏兴趣。他们飘洋过海到这里,不是为了来种植小麦和饲养家畜;因此他们从不把下种和收获放在心上,而只顾去欺凌苦命的印第安人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他们把当地的居民全部灭绝或者在赌窟里消磨时日。没有多久,这号人的绝大多教都背上了债,以致不得不变卖自己的财物,一直到卖掉大衣、帽子和最后一件衬衫,最后被商人和高利贷者掐住脖子。伊斯帕尼奥位岛遭遇了这些乌合之众后,可以说是生灵涂炭。茨威格用愤怒的笔触,描写出乌合之众野兽般的掠夺,同时也同情的描写这苦命的印第安人。没有多久,这号人的绝大多教都背上了债,以致不得不变卖自己的财物,一直到卖掉大衣、帽子和最后一件衬衫,最后被商人和高利贷者掐住脖子。这些人们正是因为贪欲而开始毁灭,最终毁灭自己。也许他们还不知道,黄金只是个幌子,它,其实就是魔鬼,就是毁灭。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不只是一段历史,他更是茨威格给予我们的启示:我想在这里从极其不同的时代和地区回顾这种群星闪耀的某些时刻我之所以这样称呼这种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但我丝毫不想通过自己的虚构来增加或者冲淡所发生的一切的内外真实性,因为在那些非常时刻历史本身己表现得十分全完,无需任何后来的帮手。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甭想去超过它。

书是人类的朋友 (1000字)


一个帮助我们不断进步的人,也是我们的朋友,它的名字叫书。

我是个非常爱看书女孩。我看过的书非常多,有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阳光姐姐小书房系列,辫子姐姐心灵花园系列,查理九世整套,四大名著这些可都是我百看不厌的书,我基本全部看过。我有很多崇拜的作家,比如说伍美珍,杨红樱,郁雨君,郑渊洁,沈石溪我课余时间都基本是拿来看课外书的,只要一拿起某一本书,我就会一口气看完,没看完我的心里就十分不舒服。

我对看书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我每天下课要看书,睡前要看书,做完作业要看书,吃饭要看书,甚至连坐在马桶上有时都会拿起一本书来看。

记得有一次,我一做完作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把作业收好,冲到书架前轻轻地拿起一本沈石溪的《木偶奇遇记》,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为了不让别人打扰我,还特意把手机关机了。我看完一本,又拿了一本书:《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我已经完全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了。我不断地看书,什么都没去管,当我看完第二本书,又想拿起第三本书时,我一看闹钟,天啊!已经快要十点了!妈妈说我简直是个小书迷。

我很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诉了一位贫穷的老人概佩托雕刻了一个木偶男孩,取名匹诺曹。匹诺曹胆大包天又一无所知,麻烦和不幸接连不断。在吃过许多纯属自找的苦头以后,他变得有责任心,爱学习,爱劳动,孝敬父母,他的行动十父亲恢复了健康,也感动了善良的仙女。匹诺曹最终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真正的小男孩。读了这本书,我既生气又欣慰,生气因为匹诺曹原本很不孝敬他的父亲,还干出了那么多不该干的事情;欣慰是因为匹诺曹后来改过自新,变成了好孩子。《木偶奇遇记》还真是好看!

书是人类的朋友。读书散发着一道独特的清香,但愿这种清香溢满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个人都去体会其中的乐趣!

四年级:郑曼茹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一: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福尔摩斯自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私人侦探。他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这足以表达福尔摩斯的分辨能力强了。

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多阴险,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算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使别的侦探怀着害怕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而福尔摩斯就凭一把可疑的椅子和以下不曾发现的粉末,巧妙的破解了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那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佩服。他面对重重谜案从不低头,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它。每一个案子都有推算错误的时候,别人也许会因此丧失信心,而福尔摩斯却会去坚持不懈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像这种人,我应该向他学习,我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坚持不懈、面对困难从不低头的人。

【篇二: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人人皆知的大侦探,它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你一定也不陌生,他出生于英国,初始学医,后弃医从文,改写小说。1887年,创作出第一本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声名大噪,从此开始了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一系列探案小说的创作,享誉世界。鉴于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阿瑟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用他的智慧与知识还有那敏锐的洞察力将若干起案件一一破解,作者将他的故事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新探案。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冒险史,而当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里讲述了华生医生与福尔摩斯的初次见面,还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推理时,他用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找到线索一步步逼向凶手,最后将凶手绳之以法,而之所以能捉住凶手,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知识,再依靠线索,得出结论。在我的心目中,福尔摩斯就是一名英雄,没有什么案件是他破不了的,更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阻止他往前走的,因为在他和华生初次碰面,而一握手就能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而且还是名医生上看,他的洞察力是起了很大的作用,是他在破案的时候不可缺失的一样东西。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看点,就是福尔摩斯那完美的推理过程,凶手那出乎意料的杀人手法,故事之中正义与邪恶撞击的精彩较量,智慧与知识演绎的推理传奇。这本书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出乎意料的,意想不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做什么事都不能太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一定要学会仔细观察。

【篇三:血字的研究读后感作文】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四: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五: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说实话,这本书是我看了《名侦探柯南》以后才想看的。我曾看过这本书的简介,觉得很平常,后来看了《名侦探柯南》,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就很好奇,柯南已经很聪明了,为什么还这么崇拜福尔摩斯呢?难道福尔摩斯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怀着疑问,我看完了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

故事讲述的一个人为了复仇而精心策划了一切,但终被福尔摩斯侦破。这是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别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离奇的事件,而且没有任何头绪时,却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这些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的线索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它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这不得不让我佩服他的知识、观察力、推理能力等。

接下来,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我感觉到我成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最后的结尾也让我觉得意味深长。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明明是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到头来,却说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侦破的,还说他们俩是福尔摩斯的老师。我不免为福尔摩斯抱不平。但他却早已料到,而且并不放在心上。这就让我想到了这周学的白居易和刘禹锡的诗,一个是二十三年折太多,一个却是病树前头万木春。

看到这儿,我明白了,为什么柯南这么崇拜福尔摩斯?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原因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我要继续看下去!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深有感触,为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所倾倒。

这个故事从华生医生的角度讲述,生动、具体地描写了华生和福尔摩斯如何认识,如何成为朋友,又如何共同破解一桩血字奇案的过程,再现了一个大侦探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清晰明了的推理,栩栩如生。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本案凶手和一个姑娘真心相爱,但另外两个更有地位的人却害死了她和她的父亲。凶手得知事实后,开始筹划复仇计划。很多年以后,他终于用毒药毒死了那两个令他恨之入骨的人。但是他的这一切难逃福尔摩斯的法眼,最终被福尔摩斯抓住了。

这个故事采用倒叙法描写,先写怎样抓住凶手,再用大量笔墨描写凶手杀人背后的缘由,真妙!开始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后来越看越明白,越看越对作者柯南道尔感到深深的敬佩。

自古以来,福尔摩斯在人们心目中一向都是神话一样的存在。这个由柯南道尔虚构出的传奇人物,演绎了一部部完美称奇的推理佳作。福尔摩斯储备的各种知识完全能应用于案件的侦破,和案件无关的知识他竟然能在大脑里面删除,以便留出空间储存对他有用的东西。比如,他能从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步距推断出此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以及其他特征;能准确判断凶手是怎样行凶的;能知道凶案现场哪些证据是有用的,哪些只是障眼法

说起福尔摩斯,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好久,因为他实在是太伟大、太理性、太有智慧了。我也读过不少侦探小说,但任何一个故事情节都不会像《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曲折离奇。自然,书中的侦探家也没有一个比得上福尔摩斯耐人寻味。福尔摩斯打量一个人的外观或用过的物品,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世、职业等,整个思考过程不足一秒钟,且准确无误。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呢?

虽说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但有时会起到很大用处的。比如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应先冷静下来,思考谁对谁错;丢失物品时不要大声嚷嚷慌乱无措,应先思考是自己掉了还是被偷了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认真思考,一步步推理,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要知道,不理性只会带来更加不好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无法掩盖的传世佳作,一生必读的文学经典。作者柯南道尔精妙的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学习,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更值得我们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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