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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读后感600字

《故土》读后感6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故土》读后感600字》,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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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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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800字【一】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Mei.cn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 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土》读后感范文800字


《故土》读后感范文800字

读故乡有感800字【一】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读故乡有感800字【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读故土有感800字范文


读故乡有感800字【一】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读故乡有感800字【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读故土有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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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800字【一】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Mei.cn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思念故土的秋》读后感800字


喜欢读郁达夫的作品,虽然它们被认为是“抒情的散文,苦闷的诗”,但我还是喜欢那种清丽哀婉、那股淡淡的忧伤雅致。他的名作《故都的秋》看似以一种冷淡、平静的笔触道来,而细读之后冷峻中那丝落寞与寂寥、怀念与留恋不由袭上心头。每当此时,心底某根纤敏的神经亦会被触动,而我也会发起感慨要写篇文章来纪念故乡的秋。因为故乡处于穷乡僻壤之中,所以没有太多的风景名胜人物典故让我来写。但故乡的秋有它异于别处的美,有自己独特的风采与神韵,所以多年来它始终让我难以忘怀。记忆中故乡的秋是笼罩在柔和、温暖而绚丽的光泽中的。它妩媚,因为它富有内涵;它亲切,因为它朴素无华。金黄是故乡秋天的基调。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皆是绚丽的金色。它柔和、温暖,闪耀着成熟的光芒。田野里,金黄的谷穗低头含羞;高地上,金色的高粱迎风起舞;果园里和堤坝上的树叶早已被慷慨的秋的天使涂上了金色彩妆。小时候,喜欢午后在树林中漫步,感受大自然的气息。灿烂的阳光暖暖地照着金色的树林,微风中叶子沙沙作响。这一切,都曾让年少的我留恋,恨不能在林中筑一间自己的小屋供闲暇时来此赏玩休憩,在赏心悦目的美景中读自己钟情的书。多年后,读梭罗的传记,其中写他筑屋独居华尔登湖畔,仿佛又看到了年少的我。当时的我,那种快乐的心情,也只能用梭罗的一句话来形容:若说我富有,那绝非是金钱上的,我有的是阳光满溢的日子和夏日时光可供尽情挥霍。少时最喜欢和友人在秋日的午后爬上故乡西边的那座堤坝,到上面的森林里摘橡子。因为橡子里富含淀粉,去壳之后,便可做成美味可口的?ahref='/s/dongwu/xiaogou/'target='_blank'>狗郏??约胰硕晕颐堑某鲂幸膊环炊浴3怨?绶购螅?茸判【渡习卟档墓庥埃?颐强嫔侠鹤映龇⒘恕?午后的森林,就像一座神奇的迷宫一样吸引着我们这群孩子。这里面干燥、温暖,高大的橡树(亦称栎树)、枫树和许多其它知名的树像哨兵一样挺立的笔直。它们的叶子早已被秋风染红,在微风里沙沙地奏一首名叫《午后的旅行》的曲子。地上厚积着落叶,红的橡叶和枫叶、黄的梧桐叶,还有一些形状奇特不知名的叶子。走在松软的干草和树叶上,我们看到叶缝里漏进来的阳光斜射在地面的红叶上,那些叶子便呈现出醉人心魄的高贵的暗红。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还能碰上几棵野山楂树。大伙儿通常是毫不客气地“扫荡”一番之后便尽兴离去。夕阳西下时,我们已每人采集好满满一篮子的橡子踏上归途,落日的余晖映红了一张张笑靥。每当我回想起那片可爱的森林,我的脑中不由浮现出莫奈的风景画,因为只有这位大师的作品,才可与记忆中的风景相媲美。叶圣陶《秋虫不到的地方》抒写了他居于市井,听不到秋虫鸣叫的苦闷,而在故乡的秋天则全然无这种忧思。秋天的夜空,明月高悬,群星灿烂,丝丝暖风拂去了白日的劳苦与疲惫。年幼的我,喜欢拉着母亲抱着褥子到平房顶上睡。躺在软软的褥子上,睁上眼睛凝望星空,这些亮晶晶会眨眼睛的小星星。哪一颗星是母亲。哪一颗星是我?秋虫的鸣声响在静谧的夜里,小女孩凝神的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渴望,母亲讲的银河的故事伴她甜甜入梦……不喜欢梵高,因为他太过狂躁,作品中满是绝望和压抑。与观赏他的《星夜》相比,我更愿聆听理查德的《星空》。寂静辽远的夜空里,一颗流星消逝了。它划破长空,无声无息地坠落在未知的地方;它走完了生命的历程,亦奏出了世间的绝响。深夜里我常在听这首曲子时泣下,因为它太凄美、太曼妙。为什么要落泪?我常常这样问自己,——不是天生的多愁善感,而是为已逝去的似水流年,为不会再来的年少时光,为慢慢离去的青春,为什么时候女孩能再和母亲仰望星空,聆听虫鸣、重温旧梦?离开故乡那么久了,不知现在的它是否风采依旧?

故土读后感800字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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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800字2024【一】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Mei.cn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 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珍贵的礼物读后感:故土难离


珍贵的礼物读后感:故土难离

读了《珍贵的礼物》这篇文章之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游子那份故土难离的感情。作者的外婆从遥远的法国巴黎回来看望她和妈妈,还带了许多礼物送给院子里的小朋友。当她外婆要走的时候,作者和院子里的小朋友们都绞尽脑汁的想要送什么礼物给外婆,小朋友送的都是自家故乡的特产,有送精制的竹筷,有送香喷喷的龙井茶,还有送漂亮的杭州折扇,而作者却送了一盒泥土给外婆,外婆见了,两行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似地落下来,说:“这是最珍贵的礼物。”

看到这里,大家也许会觉得很奇怪,泥土有什么珍贵的呢?起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我又想,如果不珍贵的话,作者又怎么会把泥土放进紧致的小储蓄箱里,盖上白布并上了锁呢?我带着这个疑问去问表哥,表哥听了之后,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国家想侵略另一个国家,先派人道了许多礼物,去探听虚实。对方已察觉带来访者的企图,但任然非常热情地招待他们,并会送了许多珍贵的礼物给来访者带回去。正当来访者们要上船时,送行的官员又取出准备好的新鞋子,请来访者换上新鞋再上船。来访者们都很奇怪,于是就问:‘这双鞋还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新鞋子?’送行的官员说:‘我们不容许别的人带走我们的一点泥土……”这泥土真是意味深长啊!

看了这耐人寻味的小故事,我开始领会到了作者送泥土给外婆的含义和外婆流泪的原因了。是啊,泥土在一般人的眼里是很不起眼的,很普通的一件东西。但对住在国外的外婆来说却是最珍贵的,这片曾今生她养她的故土,曾相伴她走过了多少春秋,但如今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记忆,她带走的一点点,而留下的却是对故土的无尽思念。

是啊!是上有百种语言,最难忘的是那浓浓的乡音;人间有万般情谊,而对故乡的情谊是永恒不变的。

班级: 五(5)班

姓名:潘政杰

《时间与河流》读后感:永远流浪,又见故土


永远流浪,又见故土

——《时间与河流》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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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居住在广州,那座城市的母亲河,是水量永远丰沛的珠江,流穿整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流经最安静的城中小岛。雨季的时候,它经常在一夜之间水位暴涨,弥漫出的水汽足以充盈整座城,湿润半空以下的所有脸孔、所有身躯,被吸入,被呼出。

后来生活在沈阳,这里也有一条类似的穿城河流,叫浑河,河的两岸新楼林立,满怀一座新城该有的样子与气息,崭新、整齐,河水沿着他们平静流淌,不动声色,冬天结冰后就更为静谧沉默了。在城郊,古老辽河的其它支流零星散布,每次坐车经过某段流域,总是恰好与落日相伴——缓缓的河水、白晃晃的黄沙、稀薄通透的植物,除此之外,就只是夕阳的余晖,和旅人的目光,安静就像那逝去已久的年年月月。

生命中最能反应时间意义的河流是在我的出生地,是一条正对着房子的灰色的平静的河,从来没有起过一丝波涛,平静就像一条宽广的水泥公路,它横跨占据我童年时期最左到最右能及的所有视野,占据所有记忆的最原始部分。它有名字,可它又不需要一个名字,在心灵深处,是所有哀愁、焦虑、迷茫、渴望、思念最温柔又最冷静的安抚。

近期读完了托马斯沃尔夫的《时间与河流》,是一本好书无疑,又很难三言两语给予解读。看过两本美国文学史,都没有重点介绍过托马斯沃尔夫,还得感谢去年上映的电影《天才捕手》,好让我没错过这么个极优秀的作家。

土地上的河流、时代的河流、命运的河流、时间的河流,穿越一片大陆、穿越人一生的河流。河流不管流向何处,河流伴随着时间,复述着记忆,生生不息。

"死者的大脑里没有疯狂的容身之地,死者的肉身上没有渴望的容身之地,死者的心脏里没有欲望的容身之地。"

——沃尔夫是最深刻的灵魂拷问者,即使死时才39岁。正值壮年的生命倒在空无一人的沙滩上那一瞬间,分割灰色海水与黄色细沙的海平面也随之颠倒,地平线上夕阳如火般炙热,燃烧出的火光染至天际,像你的大脑,你的灵魂,不灭。

这是一篇可能篇幅不短,但却只能简单粗浅谈一谈书中我注意到的几个点的读后感。

关于一代美国人的表情,与中国人的影子

在沃尔夫描述的那一代美国人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对身为中国人的我们也是熟悉的,而且是很精确的熟悉感,不同的政治文化,不同的地域时空,都阻挡不了我们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人性确是相通的。

在相似的时代快速转变中,美国人曾经的迷惘,也会出现在后来的中国人的脸庞上。

"整个表情总给人一种憔悴、忧伤、孤独的感觉。这并非梦想家、诗人或者判断失误的预言家特有的孤独,而是普通人、每个人都具有的冷漠和可怕的孤独,是迷失的美国人所特有的冷漠和孤独。他赤裸裸地置身于广阔、孤独的天际下,虽然毫无保护、缺乏信心,但仍然想要’改变命运’,想要在迷惑、极端混乱的生活中摸索出路,想要盲目地浪迹天涯、穿行整个大陆,想永远追寻一个目标、一堵墙、一处温暖踏实的居所、一盏灯、一扇门。"

很多想法、情绪、忧虑,来不及自己想明白,来不及与朋友讨论,时代已经把你推到下一个行程里,拧紧发条的前进步伐和时而明确时而混沌的思维,伴随一生直到死亡。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时代跳跃的脚步又这般快。我们不敢停歇,可又总需要、总想要好好想想,想发现是否有另一套更能被自己认可的生命哲学。来不及与不放弃总在互相搏斗,只有矛盾是永恒的。

20世纪初期的美国与我们刚刚经历过的中国有诸多的相似:快速发展的经济、狂热的房地产投机行为、股票飞涨又埋下地雷隐患、大财团大公司的涌现、贫富差距和阶层落差……

但是,更让人觉得惊人的相似是,从年轻人到老人都呈现出的迷惘心态。

年轻人,更迷惘,却也相对更清醒——他们迷惘得更早、更多、更彻底,这种强烈的混沌让人心确切意识到,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并且是个难解之题,即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但它确实存在,或许能看透什么但也不会停止脚步,年轻人会像拽住心中希望一样,也死死拽住这个症结,头也不回地走下去。

而历经一辈子奋斗史的老人,因一生沉重的负担,或许在将死之际,才开始反思,开始后知后觉的陷入迷惘,身体的衰败换来头脑的一段喘息,终究在这临死前一刻迫切的恍然的意识到,原来伴随自己整整一生的那种不安,不是虚幻,是真正的问题所在——这一生、这一切、这片土地,为何是这样。最终的疑问被亡者本身抛出将死之躯的胸膛,与微弱的灵魂一起,在空中化散。

关于寻找真正的美国,寻找故土

"那种萦绕在美国人心头,并伤害了他们的强烈愿望——尽管我们很有钱,但我们仍然很贫穷,尽管拥有无数的财富,但我们却不知如何花费,尽管感到自己拥有无穷的力量,但我们却无处施展。……我们在黑夜里一路飞驰……我们是百万个机遇和瞬间无情冲动的牺牲品……"

"他明白只有穿过月光、魔力和人类内心欲望折射出来的形象才能发现美国,而且在别处,在那比河流更黑暗、更陌生的地方躺着他们要找的东西,它就处在那漫无目标、野蛮复杂的命运之中——埋葬在这个野蛮城市肮脏而无边的丛林里——在沙漠中愤怒地徘徊,在荒野里饿得发疯——大型作坊和工厂里的污物使其变得污秽而肮脏,人类所有的错误和盲目的探索使其变的扭曲变形、伤痕累累、震惊而迷惑。然而,它仍然具有强烈的生命力,依然具有强烈的欲望,依然凶猛,依然因其美丽的土地和野蛮的荒野而被破坏、被损毁、被掠夺——天知道怎么回事,他依然属于它的一部分,它依然在他的血液、大脑和生命的每个细胞里跳动,依然不容破坏,依然恒久长存,它,就是美国。"

清醒知道困顿所在,知道真正的美国所在。但却永远无法彻底挣脱这种困顿,无法抵达真正的美国。一直在路上。

尤金走遍美国,走出美国,在欧洲经历迷醉、狂喜、放纵、拮据……最后终于在法国海岸等到一艘可以带他返航美国的巨轮,带着一群疲惫的旅人们返回神圣故土的犹如神祗的巨轮。

"他们的灵魂赤裸而孤独,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外乡人,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渴望一个地方,一个能让这旅途的劳顿得到休憩的地方,一个能让那些厌倦了寻觅的人不再寻觅的地方,一个能平静祥和、无欲无求地生活的地方。疲惫之人将在何处找到平静?流浪者将在哪个海岸回归故里?"

永远流浪,又见故土。——我想这是尤金最初的状态、最后的归属,也是全文最后沉淀出的主旨。

关于阅读与认识

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尤金很多时候就是作者本身。

仿佛预知到自己生命只有短暂的39年,他疯狂的阅读,疯狂地出去,想了解一切未知的知识,想知道世间的一切活动。

"别人在读书,而他却读了一个个图书馆";他不停地奔向街头,穿梭在上百条大街,一遍遍游历欧洲又回到美国。

"他读书不再是为了愉悦——一想到还有那么多他没看过的书在等着他,他的心就会像撕裂一样难受。"

我想这是阅读最极致的饥渴状态。这也直接导致了,沃尔夫,在仅仅39年的岁月里,便积攒了如此多的知识与思考。让人望尘莫及。

他在争分夺秒,和未知但却放佛被预知的死亡争分夺秒。他如此偏爱长篇,执着不肯舍弃长篇,写文章大有一种倾尽所有、不愿保留一分一毫、害怕遗漏一丝一抹的态势。行文之间,有时候会突然从文字间看到他当时的写作状态陷入了一种癫狂,可却又能在接下来的文字重回冷静。

关于创作

很多书会向读者介绍,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真正的作家是怎么样。却很少书能一针见血又借着故事案例生动地写出一个具备艺术家灵魂却永远无法成为真正艺术家的人的存在及其原因,事实上,这才是大部分共性的存在,这才是更普遍的现实与真实的心态。

"他们成了阉割艺术的的人——就是那些虽有强烈的愿望,但却没有创造力的人,他们的生活因憎恨真正的艺术家和真正的人而变得僵化而堕落。"

这种具备一颗渴望成为伟大作家的心,却不受才华之神眷顾的人,有的永远处于不自知或不承认中,而也有极难能可贵看清这一切的——

"拥有艺术家的精神、灵魂、理解力和洞察力,但却不具艺术家的魄力、创作的手指、雄辩的舌头。"

"能理解艺术、感受艺术,但是创作出来的一切在精神中腐烂、夭折,成为大海中央一个永远不停拍击的浪花,一个没有依靠的肩膀。"

尤金与好友斯塔维克的对话一针见血道出这一种许多"文人作家"不愿面对却是客观存在的现象。

对一个处于被艺术包围、渴求创作艺术的人,承认自己并不具备真正的创造能力,是一种残酷又伟大的自我审视,是一种通过自我否定从而来实现最后的自我确立的理性行径。

关于青春

"人的青春是神奇的:它充满了痛苦和魔力,其本质却永远不得而知,及至永远逝去后才明白它的意义。"

"所有的青春注定会被’虚度’,这是青春的本质使然,也是所有人会后悔的原因。当我们意识到虚度青春是多么不应当时,当我们在痛苦的自嘲中发现青春是一种年轻人拥有、老年人才会明白如何利用的东西时,这种后悔感会变得愈加强烈。"

人总是要在岁月的后延,才能渐渐领悟已逝去的那段不被正确对待的时光的本质与真实意义。

读到这里不由想起,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在《一个女演员的生活中的危机》一文中写到:"十七岁的青春太过腼腆、太过自负、太过幸福而无法在最深刻,或者同一回事,在最高的意义上去侍奉、服务。"

把青春和创作结合起来,文章也有这样一个阐述:人在什么年纪才能写出"青春所具有的抒情诗意",是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吗?根本不是,最佳抒情诗恰恰要在他年龄更大的时候才被写出——在时间拿走了他青春幸运的偶然性的时候,这时,他纯理想地、更深刻意义上供奉地,使自己去和自己的理念发生关系。

写作如此,演员也是如此,许多关于创作的行为都是如此。

《时间与河流》写作特点

此书是托马斯沃尔夫最长篇的小说,也是最具他写作特点的一本。

好的作家无数,我们永远无法读尽,并将之做比较。托马斯沃尔夫有美国普鲁斯特之称,或许这也是我会同时喜欢他们的原因:极致的细节、入微的思绪;喜欢和擅长将过去、现在和未来巧妙地融合,阅读时总有超强的时空感。最相似的,便是漫长的篇幅,构架一个完整的、多面的美国社会,并且通过一个个事件描写后的议论和抒情,从最深处解剖了人性。

将过去、现在与未来巧妙融合一起构建心灵的时空感,是他的常用手法——"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而且这一切,我们痛苦、短暂日子里所知的一切都参杂着港口海水的气息、清新的晚风、轮船的鸣笛,而且谁也不清楚,它究竟以何种方式与未知旅程带来的那份强烈的刺激与希望参杂在一起的。"

是否会让你联想起的,经典的《百年孤独》的开篇:"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看一本书时,往往在除了接收书里内容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断的发现作者们那些厉害的写作方式,发现每一处他们与我们之间确确实实存在的巨大差距,感叹他们之所以能轻易击中你的心灵——不止是占据思想的高度,还具备表达的超高技艺。

最后,我十分认同有人对托马斯沃尔夫的评价,如果他的生命不仅仅是39岁,他一定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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