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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摆布。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金锁记读后感800字摆布,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与借鉴。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一)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法伦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二)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四)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Mei。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

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五)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生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因此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正因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爱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正因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生(不仅仅是女生),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生: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但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爱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因此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正因猜疑,她放下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

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生,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生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生,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左右(六)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金锁记》读后感。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

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读后感《《金锁记》读后感》。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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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800字摆布


《项链》是莫泊桑的短篇代表作之一,作者通过马蒂尔德的故事向我们揭露了19世纪法国小人物无法决定自身命运的残酷现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哈姆莱特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一)

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故事让我有说不出的感受。

顾名思义,《项链》全文就是围绕着一条项链展开的:马蒂尔德是个出生在小职员家中的爱美姑娘,她为了参加一个晚会而向朋友借了条项链,舞会上,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倾倒。可后来项链却丢失了!马蒂尔德为了不被误会,于是欠债买了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直至十年后,朋友问起她家这些年为什么这么穷,她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朋友惊呼:哦,其实我的那条项链是假的!

读完全书,马蒂尔德给我的第一觉,就是她爱美。做新衣借项链不就是她爱美的具体表现吗?回家后她在卸妆前说:趁着荣耀的打扮还在身上,再端详一下自己,真是爱美达到了恋恋不舍的地步。即使自己贪恋美而酿成悲剧陷入困境,可她爱美爱到无怨无悔!但同时她也是个单纯的人,在接到项链后,又是跳又是搂又是亲又是跑,活脱脱一个单纯女子,宛若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十年后,小说中写到:她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笑了。是的,她爱美,但是她也单纯。

我想莫泊桑不是一个讽刺贫苦人的作家,在他的世界观中,就算女主角曾经虚荣,但十年的惩罚已经够了,作者讽刺的不是她,而是故事中的小资产者。

我相信,没有一个女性不爱美,但真的要做到马蒂尔德那样单纯,那样勇毅,那种面对残酷的困境不气馁,不悲观的程度,也许我们真的做不到。

我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要依靠自己的意志,精神和力量,依靠自己的一双手去奋斗,去拼搏,去进取。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二)

马蒂尔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没有人赞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面孤芳自赏。爱思范文13马蒂尔德压抑着,但是她的虚荣心全完全迸发出来,为了徒有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由此展开,她弄丢了钻石项链,却不敢告诉朋友,只是默默地挣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此时,朋友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一条假的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我读到这里,也为马蒂尔德的悲惨感到心痛和惋惜Mei,她完全可以和朋友说出真相,但是虚荣心让他保持了缄默,是虚荣心害了她。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新潮的玩具,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朋友们才会对我刮目相看。

我全然不顾昂贵的价格,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须的,只不过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一下。

衣服还很新,但是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就不穿了,玩具玩几下就觉得没意思扔一边了,这真是绝大的浪费。

从今以后,我觉得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钱,不让爸爸妈妈过苦日子。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三)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线索带领读者走进女主人公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为了出席一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积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伏来士洁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她出尽风头,但却乐极生悲,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好友,只好四处借钱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

为了偿还购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夫妇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伏来士洁夫人时,老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来的经历,伏来士洁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结果虽是玛蒂尔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而自食其果,但她坚强的灵魂却令我震撼不已。

丢失项链之后,玛蒂尔德在沉重的打击面前,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迅速地回到了现实,毅然地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要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是改变了她的性格和精神。艰辛的生活把她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地面。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盼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每一个脚印,虽然过程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但总有到达彼岸的一天。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四)

读完《项链》的我们总结玛蒂尔德的性格的第一反应基本上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爱慕虚荣。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确实,在我看来,虚荣心是万恶之源。玛蒂尔德不满现实的生活,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她的确虚荣,但是,谁又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呢,谁又能忍受贫穷与饥饿呢。在这个金属时代,人们疯狂的追求着名与利,有多少人会曾在自己心房里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可以偶尔的放逐与依靠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个玛蒂尔德,只是分量有所不同而已。

中国人历来讲究中庸之道。人无完人,完美绝对是件及其不靠谱的事情,一旦追求完美必定害人害己。因此我想,我们不能用如此苛刻的眼光去对待玛蒂尔德。她的另一面只要稍稍用心,就能发掘出来。玛蒂尔德在丢失项链之后,没有逃避,没有远走高飞。她没有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和自尊,她靠自己的双手依旧勇敢的走下去。突然间想起另外一位女子,《乱世佳人》中的郝思嘉,一个敢爱敢恨且具有极强责任感的女人。她曾经也虚荣与贪婪过,但又何妨。当她对着伤痕累累的泰勒庄园时,她可以豪迈的对着天空坚定的喊出明天又是新的开始。她所遭受的一切似乎是报应,可是在成长的路上谁不会碰到荆棘。我想每个人都会经历些挫折吧,每个人都是在挫折中成长起来的吧。而且我觉得每个在我们看来完美的人都是从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的蝴蝶,他们也会曾遭人鄙视和唾弃过。

再回到《项链》,曾经高中学完这篇课文时,老师让我们叙写结尾。我当时想了3个可能,一个是她无法接受这一切,香消玉殒或者变疯子,但是似乎不太符合玛蒂尔德的性格,所以我认为不恰。二是重得项链,变成了十足的贵妇,过起了贵妇的生活,却总想起十年间奋斗的日子,感叹现在日子的空虚与无聊。三是感悟了生活的真谛,继续实实在在的日子,我想这个最好的结局,也确实很难多同学都跟我想法如出一辙,看来人们都喜欢大团圆的结局。

《项链》反映的是当时法国社会疯狂的崇拜金钱的时代。而现在的中国,也正处于这样一个钢筋水泥的时代,主流也许就是拜金主义,那些大肆嚷着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女生,这不就是现实的玛蒂尔德么。如果是这样,那人生绝对是空洞无物。那么,请为自己建造一座精神花园,一个使得自己的灵魂可以小憩的地方,否则过于极致则必将毁灭。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五)

读完《项链》后,实在不禁慨叹,人生实在是变化多端,令人意想不到啊!

小说家莫泊桑笔下的《项链》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读完这故事后,大家或许会认为这一切恶果都是因为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所造成的,因此,她一点也不值得可怜,甚至会在笑声中带有一丝的嘲讽。最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静下心来,脑子里慢慢的便飘出一个疑问: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原本娇弱纤细的女子坚持了长达十年的工作,直到完全还清债务呢?想到这儿,心中不禁为玛蒂尔德感到自豪。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每天洗杯洗碗,搬运垃圾下楼,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把她十只玫瑰色的手指头都磨坏了。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熬着,原来温柔的她变得像平民妇人一般。

这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玛蒂尔德十年后向朋友坦白说出项链是另外一条时,她脸上那既有点自负,又天真快乐的神气微笑,或许这就是世上最美丽的微笑了,尽管玛蒂尔德的外貌是个衰老的贫困妇人,但这时候的她却拥有一颗自尊高贵的心灵。在美丽与人格的天平上,她没有丝毫犹豫,决然说:要还!我为这时候新生的玛蒂尔德感到无比自豪。

这个故事让我清楚的看清了法国当时人们的极度虚荣以及拜金主义的疯狂横行,的确,在这样一个灰雾弥漫的社会里,要保存一个纯真善良,自尊自爱的心实在不容易。玛蒂尔德的一生是不幸的,她日日夜夜思恋的荣华富贵始终没有走进她半步,但是同时她也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终究让她清醒了,人生里不再只有哀叹与落寞。

其实拨开了终日幻想的云雾,我们会认识到生活中无论变化再大,困难再多,走向成功的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脚踏实地,全力以赴。

项链读后感800字左右(六)

莫伯桑是法国著名的作家,他的《莫伯桑短篇小说选》是世界上脍灸人口的著作,也是因为它,才始莫伯桑一举成名的,今天,我又重新翻开小说,品味着《项链》所蕴含的真谛。文学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天生丽质,娇柔妩媚,却因家世不好,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自从跟随了罗瓦塞尔,她穷得没钱打扮,穿得更寒酸。有一天,她的丈夫收到了一张晚会请贴。为准备晚礼服花了丈夫辛辛苦苦存的原本想买猎枪的400法郎,又去和女友福雷斯蒂埃太太借了一串钻石项链。

那晚,她也是万人瞩目的焦点,可就在参加完宴会的时候,项链不翼而飞了。她们去寻找和原来一模一样的项链,可是要三万四千法郎。于是就向亲戚朋友借了如数的钱,买了项链还给太太。之后两夫妻花了10年功夫还清所有债物,可事后得知项链是假的。读完以后,一股震憾涌上心头,我对罗瓦塞尔夫妇感到有些同情又无奈。如果当时他们拿到了请贴,没有被兴奋冲昏了头,事情就不会发生,而导致最终的结果。我想那玛蒂尔德,她梦寐以求的高贵生活就离她近在咫尺了,我感觉她一下子就像从贵族沦落为平民。这篇文章很由得我们反思,可见项链这种奢侈品足够体现出人的虚荣心极强,面对金钱和权利的诱惑往往抑制不住,每个人都有虚荣心,何况是一个漂亮女人。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其实心中也有虚荣心在作怪,但我不会因虚荣而冲昏了头脑,像罗瓦塞尔夫妇一样。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我们回去观察5种树叶的形状,颜色和特点,要准备写一篇作文。我十分认真地完成了作业,到了要写作文的时候。因为我观察地比较细致,作文一路下来没有碰到几个大难题,文章写得也比较细腻。

老师也觉得我写得文章比较好,拿来当范文读给同学听。然而,在修改的时候,我想老师都夸我文章用拟人的写法很有新意,反正别的同学写得还没我好,就不想修改,便坐在椅子上若无其事地玩了起来,就算老师的眼睛扫到我,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一下作文。等到同学们重新修改了一遍之后,又交了上去。老师看到某某某的一篇也蛮好的就读了起来了,这时候我很羞愧,才知道写状物作文不是只有用拟人的手法才可以写得好,用叙述的方法也不错,我更明白了人不能有虚荣心。自从我读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深有感触,人不能有虚荣心,更不能贪图一时风光,它很可能是成为你成功的绊脚石。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摆布


司汤达的《红与黑》主要讲了于连的奋斗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一)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

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二)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三)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四)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左右(五)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MEi),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第1篇】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第2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第3篇】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著名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我在原文中最后一段找到了答案——“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对!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 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摆布


《苦难的历程》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与借鉴。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一)

每个绚烂的生命都是在其代表民族精神,参与创造中绽放出异彩。每部传世名着都是社会激烈变动的缩影。《苦难的历程》就是这样一部由其作者阿托尔斯泰历时二十年创作出的传世佳作。

阿托尔斯泰是苏联杰出的语言艺术大师,曾三次荣获斯大林奖金。他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曾被选为最高苏维埃代表、科学院院士。他在文学上的光辉成就与他一生积极探索人生的价值并长期笔耕不缀是分不开的。

阿托尔斯泰出生于萨马拉省的一个贵族家庭。早年就读于彼得堡学院,中途退学,开始转向现实主义创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以战地记者的身份上前线,到过英、法等国家。他拥护二月革命,对十月革命感到困惑,一度在白军任职,一九一八年流亡国外。大部分时间他住在巴黎,在柏林时开始创作《苦难的历程》的第一部《两姊妹》。和高尔基的交往坚定了他回到祖国的信念,一九二三年,他返回莫斯科,开始了新的创作阶段,完成了一系列有影响的作品:《粮食》、《伊凡雷帝》、《苦难的历程》后两部《一九一八》、《阴暗的早晨》等。他把自己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苏联的无产阶级文学事业。他也获得了苏联人民的认可,获列宁勋章。

《苦难的历程》是托尔斯泰用了二十年时间精心构思和反复修改所完成的三部曲长篇小说《两姊妹》、《一九一八》、《阴暗的早晨》。它也是作者本人良心所经历的一段痛苦、希望、喜悦、失望、颓废和振奋的辛酸历程的结果。

小说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和国内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故事的发展从彼得堡到外省,从荒僻的乡村到硝烟弥漫的战争前线,从伏尔加河到库班,从乌克兰到莫斯科,画面广阔;以四个性格不同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人公;情节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主人公各奔东西Mei,他们的个人幻想破灭开始,他们在动荡的年代里各自有着曲折复杂的探索和追求,在接近并融合到历史与民族的行列过程中终于跳出个人感情和愿望的狭隘圈子,在一九二○年国内战争将结束时,他们四人在莫斯科幸福团聚,在莫斯科大剧院中个人和集体、俄罗斯和苏维埃,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高度地结合在一起。也令人信服地表明了篇:个人只有在同国家、民族的结合中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真正的幸福。

这部小说还多方面显示出很高的艺术技艺。作者善于结合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展示人物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发展。惊心动魄的斗争场面和表现爱情、欢乐、痛苦、探索的情景交错出现,主人公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步丰满,人物的深层心理刻画细腻而清晰。倒叙、插叙的恰当运用,书信、笔记、历史资料的适当安排,使这部小说的结构显得轻松自如。

尽管《苦难的历程》中(尤其是后两部)不时表现出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但瑕不掩瑜,《苦难的历程》仍是托尔斯泰一生中重要的作品,也是苏联文学最优秀的长篇巨着之一。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部人生的哲理教师!

苦难的历程读后感800字左右(二)

以前,每当我阅读列夫、托耳斯泰的作品时,总会有一种不知所云的感觉。而在这几天我再一次读他的《苦难的历程》时,才感受到那种国破人亡的愤怒。

当时的俄罗斯帝国四面受敌:外有德奥波三国在共同与俄作战,国内又有白军,捷克人和哥萨克在反抗。托耳斯泰借一位士兵之口感叹:俄罗斯帝国算是完蛋了。

这本书描述了当时混乱时局下的四个主角:伊万、伊里奇、瓦季姆。罗辛,达莎和卡佳。在这四个人中,我最欣赏的是瓦季姆、罗辛。在我初次看这本书时,我觉得罗辛这个人很奇怪:活得好好的却偏偏要上前线,还想要去寻死。他抛弃相对强大的苏俄红军,却加入了处境艰难的白军。现在我才明白,上前线,寻死都是因为一腔报国热情,不惜生命;加入白军,是因为他认为白军才是正义的队伍,坚持自己的信念,这正是一种英雄气概。

读这本书后,我想到了我们中国。在解放前的几十年里,中国红军不也是危机四伏吗?然而有无数像罗辛这样的人加入了这支弱小而又危险的军队,使这支军队壮大了起来,才有了八年抗战的胜利,才有了解放军攻入南京总统府的那一幕,才有了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所以新中国也经历了一次苦难历程,正是因为无数人的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五星红旗在北京的升起。

《苦难历程》,一部国家的兴衰史!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金锁记读后感800字摆布》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金锁记读后感8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