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书,书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是这本《思黛拉街的鲜事》。我超爱看。
这本书讲的是:思黛拉街的居民们都是普通家庭的人。这条街上的孩子们相处得比兄弟姐妹还融洽。突然有一天,一家神秘而富有的新邻居搬到了这条街,于是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新邻居的奇怪方式,对邻居们的百般挑剔,一封封神秘的信件,撕掉一半的传真,谜一般的信号。孩子们从这些蛛丝马迹中开始了一连串的跟踪、调查、监视,并寻找答案。
我由衷地佩服海妮写的这个故事,因为在这个新鲜的故事里,我感受到了最深的亲邻之间的和睦和爱护。我多么希望自己也生活在充满爱的社区里,那里有永远慈爱地对待我们的莉莲姑婆,有让所有垃圾都盛开美丽花朵的唐娜家的梦想乐园,有那么多互相关爱,一起玩耍的伙伴好友,当然,还有我们一起发现的,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的新鲜事。
一个盛满所以,我说,《思黛拉街的鲜事》就是所有阅读的梦想宝盒,你有什么想实现的阅读希望,就来这里寻找吧!
思黛拉街的居民们都是普通家庭,非常单纯,也很和睦。这条街上的孩子们相处得比兄弟姐妹还融洽。突然有一天,一家神秘而富有的新邻居搬到了这条街,所有人的生活就全变样了。孩子们叫这户人家假仙家庭。假仙夫妇从来不和邻居打招呼,常透过律师挑剔左邻右舍的不是。孩子们不禁对自私、浪费又极尽奢华的新邻居起疑。他们从这对夫妇丢弃的垃圾中,发现了不寻常的蛛丝马迹,于是展开一连串的跟踪、调查、监视,并寻找答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泽。泽的头发带电哦,每根头发都是直直竖着的。有一次,泽在一个人家里看电视,演的是他不爱看的节目,泽就梳梳头发,屏幕马上白花花的跳起来。只要他一梳头,身边儿的收音机就会疯了似的哇哇哇直叫。有一回,泽在电影院里,银幕上有人在龙卷风肆虐的天气中枪战,坐在他身边的那人忽然倒下。有个医生过来急救,发现这人心脏病发作了,心跳停止了。立刻有人去叫救护车。泽拿梳子在头发上梳了十来下,然后拿去碰那个人。那人立刻像弹簧小丑那样跳了起来!在机场追逐亿万大盗假仙夫妇时,泽不止一次狂梳头发,导致自动升降电梯和手扶电梯突然停电!还致使假仙先生的汽车无法启动。帮助警方捉到了假仙先生和假仙太太。
在这本书中,友谊、团结、智慧和勇气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就连最小的只有六岁的法蓝也派上了用场,是他在捉拿假仙一家是及时通知了爸爸若北,否则假仙先生早就逃上大马路了。这本书充满了悬念,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连喘息的余地都没有了,自然而然跟着小女主角海泥的独特叙述方式读下去。
我要向书中的主人翁-海妮学习,小小的年纪就能独立地分析,观察,我还要为海妮的朋友们鼓掌,他们个个优秀可爱,临危不惧,我也为泽的特异功能而羡慕。
五年级:盛梦丽
相信每个人童年时都有过不同的记忆,而一大部分人的记忆都是快乐的、美好的,似乎一想起这些小时候的趣事,就会不经意的微笑,心里也充满了温暖。童年,似乎成了美好的代名词。每个人小时候都有玩伴,也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发生在是一个女孩与其他同伴发生在一个街上的故事,讲的是他们监视新来的邻居,做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情,看了都让人热血沸腾,后来发现惊人的内幕。整本书只要看了一眼,就可以被带进去,内容生动刺激,在他们之间,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友情是什么样的。在他们之间,我有体会到了什么就勇敢。在他们身上,我真的体会到了很多事情。整本书,不知为何,带给别人的都是一股温暖和的气息。
看到这本书,我又想起了我以前我以前经常在小区里随便乱走,经常胡思乱想自己能有一个惊险刺激的经历,因为身边几乎没有几个经常能出去玩又有空的人,但是有一个我的好朋友也喜欢冒险,所以每次就我们两出去玩。有一次,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可以去找秘密基地,兴奋地马上起身就走去找那个朋友谈论,但是事实证明和我们两的考虑,秘密基地并不是想象中分那么好找,要自己的分析地理位置,最好挑人少的地方。还要看那个地方蚊子多不多,总之就是舒适度必须合格。还要看有没有看过这个地方,对于那时候的我们其实挺麻烦的,但是我们依然乐此不倦。后来,我两已经成为了找秘密基地的专业人士。
现在回忆这些,心里不禁开始温暖起来,嘴角不经意的勾起来,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童年,那样的友情,那样刺激,那样惊险,那样依然乐此不倦,那样天真,那样小小的邪恶,有时候想起我们以前的一些找秘密基地的糗事或读到这本书的一些搞笑的地方,就忍不住大笑。
是啊,童年,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也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最美好的呢!
今天我读了《思黛拉街的新鲜事》作者是澳大利亚的伊丽莎白·哈妮。主要讲了思黛拉街来了一对夫妇,待人很奢侈,心胸狭小,居民们很讨厌他们。因有一次大到他们家,他们确定是海泥(也就是主人公)和她的朋友们干的,因此被他们称为“假仙夫妇”。慢慢地,海泥他们知道了“假仙夫妇”是洗钱的人。最后,经过不断地追捕,“假仙夫妇”被警察们在机场逮住了。
当我读到“我是全校最高的女孩,不是最大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好玩的;可百分之百确定,我是最高的,没人否认。”时,我感到起疑心,“我不是最大的”说明她不是学校最高年纪的学生,那个头为什么还比
最高年纪的哥哥姐姐高?高也可能高几厘米!当我读到“没人否认”时,我大吃一惊,心想:原来海妮还真高,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都不否认!此时我已经觉得她很high(高)了!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海妮肯定会说自己是多么的了不起,比最高年级的同学还要高,可是她却没有显摆,而是介绍起了她的朋友,以及她朋友的特点,我不禁感慨道:“还是有意的感情更深呀!”
我想对海泥说:“你个子长得高,可是你不要骄傲呀!要不然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扒拉几口饭就可以超过你了,就不是几厘米吗?”
这本书情节曲折、语言生动,好奇的你想不想品读一下书中优美而又有美丽的文字呀?如果想的话,就翻开这本书读一读吧!
天天上学放学的单调生活里,我们总盼望着有点什么新鲜事发生。可是生活里发生的常常不如故事里写的有趣,所以我们常常爱看看故事。老师说看故事能扩大知识面,体味不同的生活;爸爸妈妈盼望着故事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的作文篇篇写得比出版了的书还带劲儿;可是这些都不应该曲解我们看故事只是为了有趣的想法。因此,我们一定得看看这发生在思黛拉街的新鲜事,因为看起来它符合上面讲到的所有要求。
首先,它讲的是一群澳洲孩子的生活。了解生活在遥远异国的同龄孩子的生活故事,这应该正是老师所希望的;第二,它是一个叫海妮的女孩讲的故事。要把自己的生活写成一本书可不容易,她一定能告诉我们一些写作的诀窍;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这可是件大大的新鲜事。有几个孩子能亲自体验抓捕国际犯罪分子的惊心场面?好家伙,这一定有趣死了!所以,我们带着所有的期待出发,看看《思黛拉街的新鲜事》是不是传说中能满足所有愿望的宝盒。
刚才说过了,这个新鲜的故事是思黛拉街的海妮讲述的。海妮是学校里个子最高的女孩,她喜欢写写故事,这个故事就是她用自己的方式记录下来的。海妮有一群好伙伴,她最要好的朋友泽,梳梳头发就能产生很大的静电,不仅会干扰电视信号,甚至还帮过一个突然晕倒的人现场实施了“电击疗法”。哈哈,可真新鲜!可是,这和接下来要发生的事相比还算不上什么,因为思黛拉街快有大事发生了。本来,思黛拉街的人们生活得平静幸福,当然,这是思黛拉街45号的住户莉莲姑婆还在世时候的事。后来,有一天,45号突然就被翻过来了,几乎一切被推倒,重建起来的是一座只有杂志封面上才能看到的小楼,因为在我看来,住着人的房子绝不可能保持那种“变态”的整洁。什么人要搬来?思黛拉街的孩子们都要好奇死了。说实话,我们也很好奇。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又新奇。不单是这几件事,还有许多比这更好玩的等你来看。
电影落幕了,我心甘情愿地佩服海妮写这个故事的方法,虽然她自己常在书中谦虚地说,很多地方都没有交代清楚,比如她的父母是干什么工作的,可是我觉得这丝毫不影响我阅读的快乐嘛,所以我想应该能得到以下的心得:写作文不要面面俱到地介绍,否则写了好长好长,别人都看烦了,还没讲到正题上呢;海妮常常需要不停重复出现的“某某人说”,“某某人又说”而烦恼,希望找到更多灵活的表达方式来处理这看似简单却常困扰我写作的问题。当然还有别的许多经验,大家自己看着总结吧。
在这个新鲜的故事里,我们多么希望自己也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社区,那里有慈爱地待孩子们的莉莲姑婆;有那么多互相关爱,一起玩的伙伴好友;当然,还有我们一起发现的,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的新鲜事。
所以,我说《思黛拉街的新鲜事》就是一个盛满阅读梦想的宝盒,你有什么想实现的阅读愿望就到这里来寻找吧!
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书,看过那么多电影,一定有很多感慨和见解,写成读后感观后感。为您提供“《思黛拉街的趣事》读后感”作为参考,希望这篇读后感能帮助您找到更好的灵感。
《思黛拉街的趣事》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童年时都有过不同的记忆,而一大部分人的记忆都是快乐的、美好的,似乎一想起这些小时候的趣事,就会不经意的微笑,心里也充满了温暖。童年,似乎成了美好的代名词。每个人小时候都有玩伴,也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发生在是一个女孩与其他同伴发生在一个街上的故事,讲的是他们监视新来的邻居,做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情,看了都让人热血沸腾,后来发现惊人的内幕。整本书只要看了一眼,就可以被带进去,内容生动刺激,在他们之间,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友情是什么样的。在他们之间,我有体会到了什么就勇敢。在他们身上,我真的体会到了很多事情。整本书,不知为何,带给别人的都是一股温暖和的气息。
看到这本书,我又想起了我以前……我以前经常在小区里随便乱走,经常胡思乱想自己能有一个惊险刺激的经历,因为身边几乎没有几个经常能出去玩又有空的人,但是有一个我的好朋友也喜欢冒险,所以每次就我们两出去玩。有一次,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可以去找秘密基地,兴奋地马上起身就走去找那个朋友谈论,但是事实证明和我们两的考虑,秘密基地并不是想象中分那么好找,要自己的分析地理位置,最好挑人少的地方。还要看那个地方蚊子多不多,总之就是舒适度——必须合格。还要看有没有看过这个地方,对于那时候的我们其实挺麻烦的,但是我们依然乐此不倦。后来,我两已经成为了找秘密基地的专业人士。
现在回忆这些,心里不禁开始温暖起来,嘴角不经意的勾起来,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童年,那样的友情,那样刺激,那样惊险,那样依然乐此不倦,那样天真,那样小小的“邪恶”,有时候想起我们以前的一些找秘密基地的糗事或读到这本书的一些搞笑的地方,就忍不住大笑。
是啊,童年,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也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最美好的呢!
相信每个人童年时都有过不同的记忆,而一大部分人的记忆都是快乐的、美好的,似乎一想起这些小时候的趣事,就会不经意的微笑,心里也充满了温暖。童年,似乎成了美好的代名词。每个人小时候都有玩伴,也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发生在是一个女孩与其他同伴发生在一个街上的故事,讲的是他们监视新来的邻居,做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情,看了都让人热血沸腾,后来发现惊人的内幕。整本书只要看了一眼,就可以被带进去,内容生动刺激,在他们之间,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友情是什么样的。在他们之间,我有体会到了什么就勇敢。在他们身上,我真的体会到了很多事情。整本书,不知为何,带给别人的都是一股温暖和的气息。
看到这本书,我又想起了我以前我以前经常在小区里随便乱走,经常胡思乱想自己能有一个惊险刺激的经历,因为身边几乎没有几个经常能出去玩又有空的人,但是有一个我的好朋友也喜欢冒险,所以每次就我们两出去玩。有一次,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可以去找秘密基地,兴奋地马上起身就走去找那个朋友谈论,但是事实证明和我们两的考虑,秘密基地并不是想象中分那么好找,要自己的分析地理位置,最好挑人少的地方。还要看那个地方蚊子多不多,总之就是舒适度必须合格。还要看有没有看过这个地方,对于那时候的我们其实挺麻烦的,但是我们依然乐此不倦。后来,我两已经成为了找秘密基地的专业人士。
现在回忆这些,心里不禁开始温暖起来,嘴角不经意的勾起来,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童年,那样的友情,那样刺激,那样惊险,那样依然乐此不倦,那样天真,那样小小的邪恶,有时候想起我们以前的一些找秘密基地的糗事或读到这本书的一些搞笑的地方,就忍不住大笑。
是啊,童年,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也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最美好的呢!
今天我读了《君伟上小学一年级鲜事多》里面“我爱上学”一章。
里面讲了快放暑假时,王婷建议大家应该送礼物给老师,感谢他一年来的教导,而且要偷偷放在老师的抽屉里,给老师一个惊喜。老师那么辛苦,君伟想了想决定用零花钱给老师买一束花。
如果没有上学,没有老师教我认识字,我一定会成为“文盲”,连“笑话集”都看不懂。自从上了学,妈妈说我开始有了读书人的味道,捧着故事书专心阅读时,看起来像个有气质的王子。上了学,不但使我变得更聪明,而且也更帅了呢。在这个学期末,我也想用自己攒下来的零花钱送礼物给老师。
《黛西之歌》读后感
我们身边的孩子,可以吃很多零食、玩各种玩具、穿漂亮的衣服,几乎没有为物质所困的时候,甚而有的孩子早早就有了攀比的心理,我们的孩子已然与我们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不同,更与《黛西之歌》中的黛西一家不同。然而,看完《黛西之歌》,总觉得我们的孩子缺点什么,即便是我们生活的那个童年,也好似缺少很多黛西身上的品质。
黛西,这个在封面上黄黄的头发、豁着门牙、脸带涩涩笑容的普通小女孩,相当于我们上初中孩子的年纪,却经历了生活带给她的磨难和考验:黛西父亲离家,母亲重病,只好带着弟弟妹妹投奔外婆家,小小年纪自觉承担起家里的重担,努力打工赚钱养家,操心弟弟妹妹的成长,尽可能想办法给外婆少添麻烦。在读者眼里,黛西是个懂事的孩子,用稚嫩的肩膀承担家庭的重担,然而在作者的文字2020中却甚少感到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家里人缺衣少穿,她没有唉声叹气,而是自己说服米莉去店里打工,也能安排好自己的学业与打工之间的冲突,还留出了自己与帆船单独相处的时间。她有自己的主意,可以不在乎与同学的交往,可以忽视不喜欢的家政课老师的批评和蔑视,可以帮助弟弟妹妹规划好学习和生活,甚至可以了解外婆的真实想法,和她一起承担家庭的责任。在关键时刻,是她和外婆一起探望病重的母亲,并带回了妈妈的骨灰。文字2020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不是慌里慌张的小女孩,而是一个有思想,既可以和大人一起承担家庭重担,也可以和弟弟妹妹一起谈心交流的大姐姐。
如果说孩子童年的色彩还是斑斓的话,到了上学考试之后,其生活的底色几乎是灰色的或者亢奋的红色,在家与学校之间两点穿梭,是很多孩子面对的生活常态。而对于黛西及她的弟弟妹妹来说,苦难的生活不仅没有给他们的生活涂上灰色的底色,反而让他们更早地学会经历人生的各种风景和色彩。黛西有时候是倔强坚强的紫色,有时候又变身温暖的粉色;她的弟弟詹姆斯和萨米有时候是愤怒的黑色,有时候却是有担当的蓝色;小妹妹美贝斯有阅读障碍等方面的问题,但在音乐的海洋里她却五彩斑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格色彩,而黛西一家让生命变得更加绚烂。
黛西带着弟弟妹妹来到外婆家,打破了她原有的平静生活,这个已经年老的妇人曾经被周围的邻居视为怪物,但当黛西几个来到之后,她重新活出了自己的生命色彩。小说中几次提及她儿女的不幸,外婆也始终尘封阁楼的故事,终有一天,外婆办理了领养手续,从阁楼里拿出各种东西供孩子们用,那段逝去的伤痕才真正过去,外婆又重回了往日的风采,甚至比年轻时候更有魅力。
黛西一直在修理那艘破旧的帆船,打工之余每天都去,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或许她在修船的时候能够暂时忘却生活的烦恼和重担,又或许在她看来帆船是一种象征,代表了希望,总有一天,她会带着家人一起扬帆破浪,奔向幸福美好的生活。如果你是黛西,你会唱出一首什么歌?
黛西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十三岁了,但是封面的女孩应该比较小。她外婆也很穷,黛西为了挣钱在一个杂货店打工,她好难啊,有一个爱打架的弟弟,一个阅读障碍的妹妹,还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弟弟。我最喜欢的就是黛西的耐心,她耐心教导着弟弟妹妹们,她觉得那是她的责任。詹姆斯也开始帮助有阅读障碍的美贝斯,他们兄弟姐妹们很团结。书上说黛西这么想“好吧,就算萨米打架,美贝斯一辈子都学不会阅读,或者詹姆斯老是掩饰自己的实力,那些又有什么要紧的呢?他们一家人可以在温暖的黄色灯光下围坐在饭桌旁,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美贝斯虽然有阅读障碍但是她是个音乐天才,他们虽然很穷,还是每周给美贝斯上钢琴课。
我觉得外婆所说的“伸出手”应该是接受别人的帮助,不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伤痕,不要被因为你贫穷,接受了别人的帮助,被嘲笑,这本来是人的本能,因为她是自尊的。但是你太穷了,真的需要别人的帮助,那就不用管别人怎么看了。“放手”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发生了悲伤的事情,不好的事情,也要学会适当的放开,不要再想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事情是不能改变的,不可能再挽回这件事了。生活中就有许多例子,“伸手和放手”,比如说。有一些同学家里没有笔,到了考试还是没有能拿出一支笔,害怕被人嘲笑,到这时候你就应该伸手接过别人给你的笔,不要管那些嘲笑你的人。“放手”也是有很多的,比如说,期末考试考砸时候,爸爸骂你、妈妈打你、同学嘲笑你,你要把这些事都抛到脑后,因为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实在考不好,再努力,争取下一次考好一点。
黛西就像一条小船承载所有人的压力,然而最后的结局是一个开放式的,我很想听听外婆给他们兄弟姐妹讲的故事是什么,或许是个道理,或许是一个普通的故事。
我决定向黛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强。贫穷本身并没有错,我也会捐钱给山区的孩子,希望她们不要过艰苦的生活都能读书。
德拉库拉读后感(一)
《德拉库拉》是爱尔兰作家B.斯托克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全文都是以书信和日记的形式,讲述关于德拉库拉伯爵,一个邪-恶的吸血鬼的故事。
德拉库拉伯爵是一个靠吸食人类血液而在世上生存长达数百年的邪-恶吸血鬼。他为了能够找到更多的猎物,打算把自己的家移到英国。而当这个计划被主人公约翰,阿特公爵,昆西博士和米纳发现后,他们便开始寻找方法消灭这个拥有不死之身和各种恐怖能力的妖怪。
《德拉库拉》虽然是在写各种离奇的灵异事件,但我们从中能够看出大量现实生活的投影,现实中人物在各种状态下的心理,和作者对待这些事情的态度。
例如,当阿特公爵原本善良的未婚妻露西成为德拉库拉的猎物,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和德拉库拉一样冷酷无情的吸血鬼的时候,作者很细致地描写了每个人的内心斗争。他写出了唯一的知情人士昆西在告诉同伴事实时苦涩抉择的挣扎,写出了米纳面对最好的朋友变坏的事时所透露出来的勇敢与坚强,还写出了阿特公爵必须亲手杀死自己未婚妻时的痛苦与绝望。
这些描写都是他们本人通过语言表达出来,以及我们对于他们如何运用语言的分析分析出来的。能够仅仅通过语言把一个人描写得栩栩如生,是强,而能让我们透过自己对于人物语言的分析,再得出进一步更深刻的理解,那只能说是绝了。
我只能说,斯托克真是一个文学天才。而且他的天才不仅是体现于语言运用的描写上。他所表达出的思想,虽然简单,给人留下的印象却异常深刻。
德拉库拉凭借自己作为吸血鬼拥有的各种神力,行恶数百年,一直都没有人干扰,所以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心中充满了自负与骄傲。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在民间早就有了一个地下组织在追踪他,查阅他的消息,并且寻找消灭它的方法。这个组织的存在,可以追踪到几百年前,德拉库拉刚刚出世作恶的时候。虽然线索不多,但几百年下来所积累的各种证据,使得他们的后代昆西找出了消灭邪-恶的吸血鬼伯爵的方法,利用伯爵的弱点,他的骄傲,最终根除了这个祸害。
每次读到昆西告诉同伴有关德拉库拉的线索的时候,我都会笑。是因为德拉库拉的粗心?是因为昆西的博学?还是因为每次透露出的那些弱点,都是摆在眼前而若无点拨无法看到的那种?也许都有吧。
很明显,作者想警告那些犯罪的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拥有再强的神力,再高的权威,罪犯终究还是会露出蛛丝马迹的。而正义的人士总会进一步跟随在你脚后,随时准备着对你做出制裁。而且骄傲往往会让你大意,导致你有机可乘。万能、不死的德拉库拉最重被打败,就是因为他太小看对手了。
这部经典名着读完了,还引发了我的思考:在露西被无法抗拒的力量强制行恶的情况下,她究竟是善还是恶?如果她怀着一颗善良的心,那么她会因为她所杀死的猎物而下地狱吗?换句话说,借刀杀人,究竟谁会被惩罚?
而吸血鬼本身呢?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而吸食他人的血液,这是邪-恶的吗?他只不过是想自己活着,而如果不吸血(杀生)他自己就会死。想活着难道不对吗?而如果我们怪罪德拉库拉,说他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的生命,那我们自己呢?我们每天吃的肉难道曾经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吗?我们又有什么权力剥夺这些动物的生命?
有一个说法说得不错:一本书会告诉你道理。一本好书会把道理给你讲明白。而一部文学作品,能够启发你的思考,让你自己领悟道理。
《德拉库拉》是爱尔兰作家B.斯托克的恐怖小说代表作,写于1897年。它不是一部单纯恐怖血腥的小说,从文字2020里透露出来的是别样的人情和意味
作者的写作手法十分特别,他以信件,日记,剪报等看似零散的东西拼凑着讲了一个恐怖故事。采用信件,日记的方式,一方面方便一部小说自由地转换视角和叙述者,另一方面也很好的渲染了西欧风情,而且更将离奇的故事叙述成一个足够让人相信起真实存在的故事。
小说的主角是德拉库拉伯爵,一个欧洲乃至世界闻名的吸血鬼是恶魔的化身,代表着死亡或者邪恶。永恒的生命让他成为了黑暗的王者,统治所有的黑暗的力量。但是在小说中,伯爵却总是那么高贵、华丽而神秘,他有野心有谋略却骄傲自负。很多血腥场景因为第三人称的写作手法而被隐去了,虽然恐怖气氛依然,但此时他的身上更多的是透露着浓厚的悲剧色彩。
小说对伯爵的描写并不多,只在开头乔纳森才见过,很多描写朦朦胧胧,被虚化了,可以说他是一个出场不多的人,但是正是透过前台的主角种种经历以及善良美好精神形象的对比,伯爵形象丰满了,与整个的故事完美地融合起来,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藏在幕后的主角。
其实小说的画面感也极强,阅读时总是被作者细致的描写带入好像电影一般的画面,身临其境,震撼效果极强。苍白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上有鹰钩一样的鼻子,线条刚硬的嘴,散发着珍珠一般皎洁白光的尖牙,以及像火焰般明亮的眼睛。带一顶宽大的黑帽,帽檐压的极低,几乎要遮盖了他的脸。这是伯爵的外貌描写,读时另人不寒而栗。
而场景的描写注重多感官的体验,像开头男主角乔纳森坐上伯爵安排好的马车一路飞奔,驰骋在陡峭弯曲的山路上,穿过寂静无声的夜色中的森林,穿越坟墓,在12点敲响的钟声中奔向黑暗的尽头。那个时候我感觉好像就是我坐在那辆马车上一直在向上攀行,爬坡,再爬坡,时不时有忽然的大转弯,是我来到了伯爵古老而又阴森的住处。
而小说不得不提的就是侦探推理的成分,由于推理,整个故事才有了起始,才能将各种零散记录系统全面地联系在一起,而正是这样的写作手法让读者有机会去思考,而不只是简单的感受低层次的恐怖感,当然他的推理显然将恐怖小说的恐怖阴森气氛渲染得淋漓尽致。我相信这也是这篇小说为什么耐人寻味,引人思考,甚至被人奉为经典的重要原因吧!
其实作者并没有忘记吸血鬼是恶魔的化生,他的邪恶和冷酷才是他的标志。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伯爵最终被合力击败了,虽然有善良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是过程中的重重谜团还有恐怖氛围的渲染勾起了我无穷的遐想,但最后众人与伯爵的生死决战却不如想象中的一样精彩,始终未有与伯爵最正面的交锋,这是一大遗憾吧。而且作者在人物心里上花费大量笔墨,让读者能感同身受,小说中的人物不管是爱人还是朋友彼此都怀着真诚善良的心,歌颂了人与人之间爱的力量,团结的力量以及对知识的崇敬之心,虽然那一群人完美善良得似乎太过头了,但依旧带给我们诸多感动,尤其是在恶魔的阴影笼罩着世界时。此时人物描写是否真实其实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书中恐怖的氛围下,书中人和读者依然能感受到浓浓的温情和关怀。毫无疑问,给予困境中的人以力量和鼓励才是作者的真正意图,而他也做到了。
《藏在心中的鲜荔枝》,是一篇很有教育意义的文章。里面内容主要写了:爷爷生病时,姑姑送来一大串鲜荔枝,给爷爷吃。爷爷却以不喜欢吃为借口,把荔枝给了“我”。其实,荔枝是爷爷平时最喜欢吃的水果。而爷爷在我面前,却说不喜欢。那是爷爷对下辈的无比亲情和无私爱的体现
读了这篇文章,我思想上受到了启迪,体会到了亲情的珍贵。也让我联想到了父母对我的挚爱。记得有一次,爸爸从单位发来一大堆鱼货,妈妈烧了一碗红烧带鱼。开饭了,红烧带鱼放在我的眼前。妈妈把新鲜的鱼肉全部夹给了我,然后自己吃剩下的鱼骨头。我不竟的问:“妈妈,您怎么吃鱼骨头?”妈妈笑着说:“孩子,妈妈不爱吃鱼肉,爱吃鱼骨头!”。我当时不理解。看了这篇文章后才真正明白了妈妈的心意和亲人间的感情。我还懂了,生活中处处都充满着爱,同学的爱,老师的爱。有一次做作业时,我的笔找不着了,这下糟了,不能写作业了。这时,我的同桌同学把笔借给了我,并对我说:“我还有两枝笔呢!”。我知道,同桌的同学只有两枝笔,而且剩下的那支笔的墨水已经不多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我以后一定要孝敬父母,还要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爱长辈,爱亲人,爱朋友,多奉献。我一定要尊老爱幼,关心别人,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篇一:雨街的猫读后感】
星期六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雨街的猫》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黑猫阿洛、狮子狗阿旺和蕾莎太太。很久以前有四个女巫,分别是贪吃的阳光女巫、爱搞恶作剧的风女巫、善良的雾女巫和神秘的雨女巫。她们分别居住在雾街和雨街。雨街一直下雨,所以人们不得不一直随身带好雨伞。但是住在雨街的雨女巫蕾莎太太却不能淋到一滴雨,不然她就会消失。蕾莎太太收养了一只流浪的黑猫,并给他取名阿洛。邻居汤太太家有只狮子狗叫阿旺,他和阿洛成为了好朋友。
这里还有三个魔鬼,分别是红恶魔、绿恶魔和蓝恶魔。他们一直欺负烟囱魔鬼,还指使他去做坏事。有一次烟囱魔鬼在掀掉屋顶的瓦片的时候被人们发现,并告诉了雨女巫。雨女巫把他关在大树下作为惩罚。当她知道他是受另外三个恶魔的恐吓而去干坏事的时候,她后悔不已,直到死前都为这件事而内疚。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写得真是太生动了。里面的蕾莎太太虽然做过错事但是她个好人。我想,所有人都做过错事,就算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也一定会做过错事,给别人带来伤害。但是只要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想办法改正,就还是一个好人。他还会得到朋友们的尊敬和喜爱。
【篇二:雨街的猫读后感】
请问大家雨街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我以前以为雨街是一个每天下雨的地方!但是自从看了《雨街的猫》这本书之后我就对雨街有了新的认识!其实雨街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有一直幸福的小黑猫与它的朋友就住在这!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雨街的一栋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个叫雷莎的老人,一天老人在花坛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并给了小黑猫一个名字阿洛,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哦!之所以雷莎太太会住在雨街是应为她要等雷特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
现在我就跟你讲一讲我的读后感吧!
我觉得雷莎太太十分善良,应为她可以把一个自己不相识甚至不知善恶的小猫带回家!还对小黑猫如此照顾还对咬了她一个桌脚,一个椅子脚的小老鼠斑尼这么好奇!还叫阿洛不要吃掉它!
我还觉得阿洛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猫应为它虽然知道雷莎太太是雨女巫,但它还那么忠心耿耿的跟着雷莎太太!
在那一天,雷莎太太走时,让阿洛看守这栋老房子,结果它做到了!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人与动物,女巫与人,并不是无法交流!只要用点心谁与谁都可以交流!
【篇三:雨街的猫读后感作文】
这学期我读了《雨街的猫》这本书。它是出自于国家一级作家、苏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王一梅笔下。
这本书主要写了流浪的猫被孤独的雷莎太太收留,拥有了温暖的家。她聆听了雨巫婆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雷莎太太。她坚定而执着地等待着,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雷莎太太为了挽救动物的生命去世后,黑猫决定替雷莎太太,继续等待下去这本书虽然简短,但里面却充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是这样写的:一天,雨街来了一个灰衣人,身上背着一个麻袋。阿洛心想:里面装了些什么?也许是一袋土豆。这个灰衣人抓了许多小动物。细心读完,原来那个灰衣人是个好人,因他一直做好事,所以魔鬼把他变成了坏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就算你很孤单,但也会有温暖的一个人站着等你。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美好的故事,那样感人、温暖。我佩服雷莎太太,如果她不为了爱情,不放弃女巫的身份,那么她就不会死,不会丢下阿洛,让阿洛一个人活下去。她的人生会怎样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亲爱的同学们,我也希望你也来看一看《雨街的猫》,你一定像我一样深深地爱上这本书。
【篇四:雨街的猫读后感】
今天刚买了《雨街的猫》,我就一口气读完了书的第一章《雷莎太太给了黑猫一个家》。黑猫很可怜,他出生在风街,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的妈妈和兄弟姐妹都是白色的,只有他是黑色的,所以大家都不喜欢他,他的主人想扔掉他,只有他妈妈深深地爱着他、保护着他。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可是无论他妈妈怎么阻拦,他还是遭到了被抛弃的厄运。他成了一只流浪猫。
他先到阳光街,阳光街的猫都戴着铃铛,而且那里的东西都有主人,他无处藏身,只得到其它地方去。
他来到了雨街,幸运地碰到了雷莎太太。雷莎太太是一个神秘的人,没人知道她有多大了。她把黑猫带回家,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阿洛。雷莎太太一点儿也不嫌弃阿洛,她和阿洛一起吃饭,还让阿洛用她的浴缸洗澡。雷莎太太真是一个善良的老太太。阿洛一定会过得很快乐,希望他也能照顾好雷莎太太,不要抛弃她。
【篇五:雨街的猫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叫《雨街的猫》这本书,是王一梅写的书。主要讲了雨巫雷莎太太和阿洛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最喜欢第四大章雨巫婆传说是个真实的故事这段,主要讲了雨巫婆听了雷特的琴声,很感动决定不再当巫婆,当然,她也不放弃,当女巫能有的财富。从那以后船长雷特总要寄信给雷莎太太,可是第八十一个信件却没送到。
我还喜欢第六章当雨街不下雨的时候,主要讲的是黑猫阿洛用船长雷特给他的乐谱掸奏,又自已发明了一个乐谱《当雨街不下雨的时候》被一位剧场的经理认可了,得到了大家的赞扬。
阿洛虽然是一只流浪猫但是他不怕困难,哪怕自已在饿也没有吃掉雷莎太太的鱼,阿洛不是一只爱休闲的猫,他看到阿旺有工作,自已也想有一份工作,结果他的工作跟阿旺一样,领报纸,还要看守桌子和椅子不让老鼠来磨牙。虽然他没有叨住报纸但是他不气馁,天天还是叼报纸,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次他接到了,他的这种品德,我们要学习。
【篇六:雨街的猫读后感】
《雨街的猫猫》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故事,主要写了蕾莎太太和小猫阿洛之间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
文章写了一个叫蕾莎的老太太,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阿洛。她与小猫相依为命,生活了很久。有一天蕾莎太太为了就被抓走的阿洛而淋雨发烧,最终离开了她的房子,去了其他地方,把房子留给了阿洛。蕾莎太太走后,小猫找了很多工作,四处碰壁后,终于找到了一份看守仓库的工作。最后,它经过勤学苦练再加上本身有音乐天赋,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
这篇童话中的蕾莎太太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她原本是一个不会死的女巫,但是为了喜欢的船长,放弃了女巫的生活,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在明明知道船长已经失去记忆的情况下,仍执着地等待着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流泪的情感!在养了阿洛之后,魔鬼把阿洛抓走了,蕾莎太太为了救小猫而淋雨生重病,永远离开了雨街。阿洛也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猫,在它的主人离开它之后,它打消了去乡下找它的伙伴的念头,而把别的猫请过来住,一起等主人的第八十一封信
我多么想拥有一只像阿洛一样和我情深意重的小猫呀!
【篇七:雨街的猫读后感】
今天,我把《雨街的猫》这本书看完了,里面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流浪猫被雷莎太太收养了,取名叫阿洛,一次阿洛被烟囱魔鬼抓去,雷莎太太冒着雨去救阿洛,最后却生病死掉了。后来阿洛娶了白云剩下了许多的猫仔,为了养家糊口阿洛在外面不停地找工作。阿洛在米店工作了几天,一位老头经过发现了阿洛的才能,便让阿洛和力大无比去雨街剧院伴奏,阿洛因此有了一场自己的音乐会。
阿洛是一只黑猫,竟然能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的如此的美好,也在人类的世界中,找到了工作,挣钱养家。阿洛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阿洛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跑步总比别人差,但我毫不气馁,再加一有空,我就练习跑步,每天都要进步一点这是我的目标。通过我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练习,我的成绩能够跟别人切磋了,在体育课上考试的时候,我也变得更加胸有成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取的了好成绩。
每个人生来就不同我们在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就应该要正视自己的不足,不断去练习,这样才能追上别人的脚步,让自己变得更加有自信。
【篇八:雨街的猫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雨街的猫》这本书,这是一本长篇童话故事书,讲述了发生在神秘雨街上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雨街上住着以猫咪阿洛为代表的各种动物,在失去雨女巫的庇护后,生活很艰难,但他们不怕苦,不放弃,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最令我深受感动的是猫为人类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正如在雨街一种著名报纸《狗眼看人》上写过的那样:一只叫做哈米的猫曾经为人类抓了无数的老鼠。一只叫拉比的猫曾经表演了猫的舞蹈,人们模仿她优美的舞步,发明了猫步;时装表演的时候人们都要走猫步。而这只叫阿洛的猫用他忧伤的琴声征服了人类心灵,再次向人类证实了猫的艺术才能看了这本书,真的觉得下雨天也是晴朗的,爱的阳光依然明媚。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动物门不会出版报纸,与人直接沟通,但它们的所作所为仍然让人类看到了它们多彩多样的本领。就说地震吧,虽然这是大自然的力量,谁也无法和自然抗衡。但很多动物有着比我们更加灵敏的感觉,在地震来临之前就能察觉异常,提前预警;警察叔叔经常利用狗的嗅觉协助侦破案件
自然界的动物是那么可爱、美好,让我们多一点爱心,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吧!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一)
我看过很多书,只有这一本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每晚临睡前,如果我心浮气躁,不能安然入睡,我就会捧起这本书,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读读里面的句子,里面的诗,一切也就淡然了。
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叫埃斯佩朗莎(埃斯佩朗莎,在英语里是希望的意思),她是生活 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小女孩。父母们为了希望移居他乡,而在小女孩的心中,他们的生活就是漂移不定地住在租来的房子,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房子指给小伙伴们看。埃斯佩朗莎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希望有一天她能走出芒果街,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她要替所有走不出移民社区的人走出去。
《小屋》以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童年里的纯真的友情,伤心的恋情,对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用孩子一样诗化的语言静静地诉说她的自行车,她窗外的树,她要在学校吃午餐,爷爷的离世,婶婶的病,妈妈的头发,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都是生活中平实的小事,从孩子口中讲出来,立刻变得那么动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她纯,以至于让我感觉不到这是作者要写给我看的。现在的人,都那么迫不及待的表达,各种题材,炒作,出位,可是桑德拉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孩子的喃喃自语般得讲述,一下子就融化了读者的心。这本书曾获1985年美洲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着名的成长经典。
最后,附上书中出现的诗歌一首,是埃斯佩郎莎念给病重的婶婶的诗。
我想成为
水中的浪,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二)
芒果,一种让人暖暖的水果,《芒果街上的小屋》味道平凡,又很特别,如果可以的话,某种义意上说它的味道近似榴莲。
身为长女,家庭所有的悲伤都得她担着,面对大人的脆弱能说什么。但却快乐的单纯,有着几净的心思和直白的话语。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思考和害怕,向往山上的花园因为那里的安静。
像其他美国的小说一样,公主会独立,坚强,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到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匍匐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使我感动一战种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大陆还有似有非有的大流土,但是似乎很美移民带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爸爸突然对我说,也有死了,还是卢佩婶婶变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的表面和描既明快,又温馨。平凡的句子,述说着不平凡的晢理。虽然许多词眼使句子看上去有些苍白,但慢慢看会觉得原来每个名词都有自己独特的意识
全文是用近小孩子的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孩子能够承受。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里面没有美国小说幽默,但全文有着小猴子的浪漫,一些比喻,和其它修辞手法很体切,比如妈妈的头发比作小小的玫瑰花,一枚小小的粮圈儿。
有时作者蜿转表达对生命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对生活的大度,一个小孩的悲惨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无法理解,大人可以解释一个公式,一个新名词,一个有结尾的故事,但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只有在生活中你可以解释他们的一个动作。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一群人迷失。不过它确实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它并不坏。
好像有看过米歇莱德的《女巫》中写到:巫初现人间,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就是一个魔怪,一块损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
没有生活,是多么可怕。《芒果街上的小屋》是歌颂生活,家庭的诗歌。就像,《大流土和云》中大流土说:看到了?哪里?那朵看起来像爆米花的那朵旁边的那朵。看,那就是上帝。大流土说:上帝?有个小点问到。上帝。他简洁的说。
引用这本书里的段: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中睡下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丽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享用。
生活像上面所描述到的,在陌生世界,我们只有融入其中,才能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生活像榴莲,饱满富有生机,有时伤心,落魂但咽下去总会对自己有好处。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三)
《芒果街上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当代女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斯,她是墨西哥移民的女儿,在书中,她的名字2020叫埃斯佩朗莎。书的封面很简洁,只用大片亮黄衬托出一个小女孩和一只蝴蝶白色的轮廓,也许是这别出心裁的封面设计吸引了我,我小心翼翼地翻开这本书,第一页是这本书的题记―博尔赫斯的《雨》,清新灵动,正如编者所说,之所以要用这个作为题记,是因为博尔赫斯同时也擅长制造诗歌 与小说 的混血文字2020。伴着这短小精悍的诗歌,我缓步徜徉在芒果街上
我们先前不住芒果街。先前我们住鲁米斯的三楼,再先前,我们住吉勒开篇那近乎透明的语句直接把我们带进了科尔德罗们的生活。
此外,文章令人拍手称奇的想象力也是不得不提的,书中没有什么赘词,每个词句的出现,都是那么精准有力:窗户小得让你觉得它在屏着呼吸、野草多得像眯眼睛的星星书中处处充满了这样诱人的比喻,的的确确是诗意盎然的童话王国。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像芒果街这样一个被我们留在身后的地方。它遥远但真实。在那里有我们的伙伴,房子,花草树木以及它特有的规则。正是这些以前我们想要急切地抛在身后的东西塑造了我们,我们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与过去是密不可分的。这本书就透露出这中观点。而且作者还爱着那个芒果街。这些使我回顾过去,看到是什么成就了我。而且明白将来的路该怎样去走。
全文是用近似小孩子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的小孩子能承受的,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
有时作者会婉转表达对生命的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的瑕想,一个孩子对生活的态度,一个孩子的悲悯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是不会理解的,大人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
像其他美国小说一样,主人公独立、坚强、又是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透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皮肤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就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让我感到一战中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大陆还有似友非友的大流士,但似乎很笨,移民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卢佩婶婶变成已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读完这句话,不由得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一次次飞走,是为了一次次飞回。想起我挥手告别的那个小山村,稻谷应该在慢慢变黄了,和芒果一样熟透了的金黄,从梯田上流下来,宛如飞瀑
《芒果街上的小屋》就是这样一本文字2020简洁的书,她的文字2020是那样的纯粹,纯粹的向北京的春天。那是一种只能飘在几朵云朵,躺在几片湖泊,挂在几滴露珠的文字2020。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只一群人述失,不过它确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他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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