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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读后感1000字

《锦衣当国》读后感10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锦衣当国》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锦衣当国》,写的是男主穿越时空,回到明朝,成为锦衣卫,进而得到皇帝赏识,从而开启一段风云人生的故事。似乎大量的作者对明朝很感兴趣,比如:当年火的要死的《明朝那些事》,还有之前杂七杂八看了不少的已经忘记名字的各种爽文。莫非明朝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对于我这种对于历史只有一知半解的人来说,也只能臆断一下了。

我这种网络书虫,在最近才知道龙空论坛,也真是可谓见识够短。读了几篇帖子,才知道爽文有爽文的套路,才知道为什么这帮作者总是在某处加入一些小事情,当然是踩配角的小事情。所谓爽文,就是得让读者爽,什么情况下最爽,当然是先抑后扬,才能高潮不断。说白了,也就是挖个坑先让读者跳进去,然后再让读者跳出来,随着情节的展开,要不停的让读者进坑再出坑。总是爽容易麻木,总是憋着容易坏掉,所以要憋一会,然后释放,再憋一会,再释放。

放到这本书里,就是主角先让有眼不识泰山的人诋毁几句、骂几句、看不起一下,然后主角再用各种手段,诸如:拳打、脚踢、刀砍、火烧、枪打、炮轰灭了对方。有可能一下灭不了,不过没事,正好凑凑字数,欲擒故纵,多来几下也就灭了,同时读者也能爽个不停。全书基本就是在如此反复中循环,先从一个实习的,继而变成锦衣卫小旗、百户、千户、指挥使,再升迁为将军、王爷,最后成了新皇。还没看呢,听着就爽,是不是?

不过我倒是没觉的特爽,因为毕竟在很多时候还得夹着尾巴做人,面对宰相的挤兑也得忍着,面对皇帝的猜疑得跪着。虽然这才正常,这才能先抑后扬,但是对于我来说,还是觉得忍得多,爽的少,也没准是因为我现在岁数大了,感觉没有那么爽了吧。

基本上全书战斗的戏份比较少,文斗(也就是勾心斗角)的戏比较多。让我最不爽的是,主角没有自带金手指,本书中所谓的作弊,也就是靠着遇见少年皇帝,进而不停讨好皇帝,增加皇帝好感度,然后带来其它种种便利而已。我不爽的就是总要讨好皇帝,是用各种招数去讨好,这让我看书的时候很不爽,有一种巴结的感觉。开始开个饭馆,我还以为利用饮食来完成原始积累,进而闷声发大财,最终拥有一片江山,可是最后这个饭馆只不过是为了巴结皇帝做了个开头。另外,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说跪就能跪也让我很不可思议,这适应能力也忒强了吧。

大场面的战斗基本上就是剿灭草原上的鞑子那一场,用先进的火器灭了一帮用马刀的,看起来感觉就那么回事吧,不痛不痒的,没有大招对大招,也没有高科技满天飞,就是冷热兵器的碰撞,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有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

看这个书,总感觉很多东西布局下去却没发展起来,也总是感觉没爽到最高点就给压下去了,所以看起来有时候觉得无精打采。不过总的来说比那些口水文还是好很多的,另外作者对历史还是做了一定的功课的,所以像我这种历史半吊子看起来还是能了解一些东西的,当然了,如果不去专门确认一下真实性的话,也就不知道所了解的是真是假,比如我,所以我就是了解了也不敢对外面瞎吹。

此书倒是可以一看,全当没事的时候消遣一下。如果和之前看的《择天记》比起来的话,我觉的差距还是不小的,此书并未能让我产生那种回味的感觉,而且行文我感觉没有《择天记》那么流畅、优美。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是十分推荐,但是也不是十分否定,喜欢爽文的朋友可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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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读后感


袁氏当国读后感(一)

周日值班,有了一段空闲的时光,把一本搁了很久的书读完了。书名叫《袁氏当国》,是着名史家唐德刚的着述,讲述了民国初年的那段波澜曲折的历史。记得,读本科的时候,各种历史课是我们这个专业的主修课程。其中,最不喜欢的就是清末民初的这一段,一个是感觉不好,全是丧权辱国的家丑,另一个是内容错综,线索太多,记不住,就像一团乱麻。再加上盖棺定论的标签黑暗的历史,就更没有什么可读性了。袁世凯一直是一个漫画式的人物,奸诈委琐的卖国贼,锃亮的顶门就是愚蠢、愚昧的招牌。然而读了这本书,却给了我另一种感觉,用一种新的目光去审视这段历史,评价这个人物,修正自己浅薄的误读、误判。

先说袁世凯这个人物。也许,唐德刚说的没错,在他之前还没有人给予袁大头一点正面的评价。《袁氏当国》是第一次以比较客观、冷静的态度,从时代和人性的角度理解一个转型中的悲剧人物,进行了中肯的评说。袁世凯并非无能之辈,他在乱世中崛起,以高明的权术手段攫取了最高的权力,在清皇室和革命党人之间,游刃有余,坐稳了大总统的位置。在这个攀升过程中,并不是像事后人们唾骂的那样,他一开始就是一个窃国大盗,是一个反动派。袁世凯是末世的能臣,操练了第一支现代化意义上的军队,以兵不血刃的代价迫使清帝退位,完成了近代中国社会最为重大的转型,数千年的帝国不复存在。当年,拥护袁世凯做大总统,并非是袁的刻意造势,而确实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众心所向。至于说,他最终走向复辟反动而招致灭亡,是后话,也不是一句窃国、卖国所能解释的了,而是囿于他个人的政治眼光,受制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及他对形势的错误判断,还有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袁克定的怂恿和误导等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当然,他内心的贪欲和野心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这里面有必然,也有偶然。

个人道路的选择,历史进路的曲折,都不是预定的,也不一定具有前后连贯的统一性,而包含了时代环境下的转向和嬗变。唐德刚对汪精卫、袁世凯的评断,除了爱才惜才的悲悯和同情,更多的是对个人和时势之间相互影响乃至裹挟的历史性探讨。人,终究是历史中的人,绝大多数人都无法超越历史的限制,即便权谋如袁世凯,也依然宿命地归于旧式官僚的行列,在时局中虽意识到危机与风险,但仍然不能把握历史的动向,进而失控个人的命运,演就了一出历史的闹剧、个人的悲剧。所以,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克制和警醒,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误判,也许是人生的常态。尤其身处在变动中的社会,一切都在急速改变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判。要想少犯错误,更好地保全和发展自己,只有更多地跳出个人利益的局限,以长时段的眼光来看待现实的境遇和时机的选择。

再说民国初年这段历史。以往,对于这段历史是很不屑的,丧权辱国,军阀混战,一无可取。现在,再来细读这段历史,却也慢慢体会出其中的味道。近代中国是从哪里走来的,中国的现代性包孕了怎样的根骨与特质,恐怕都离不开对这段历史的解读。唐先生反复说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民国初立,民无共识,国无定体,政无法统,一切都在形成中。当时倡行革命并没有群众性的基础,而是救亡图存的时世推动;当时主导议会的社会精英也不谙现代政党政治的路数,缺乏民主政治的训练,反而成为没有立场的政客。现代化的进程,宪政的确立绝不是一夜之间所能成就的事,法国、英国等老牌帝国主义成长的历史说明了这点,中华民国最初的历史也同样证明了这点。一个社会的成熟和进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也会有反复,处于历史激变中的人,如何去抉择和顺应,就不仅是个人智慧和能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历史发展条件,也有当时的环境乃至历史人物个性和遭遇的偶然性因素。历史不可重复,历史也不能假定,在把握历史必然性的前提下,回头去重读这段历史,才会有更为清醒的洞识,也更能在当时的情境下对历史人物的误读、误判有深刻的理解、切实的体认。

而且一段历史不管怎么不如人意,甚或黑暗,但总有他的价值。即使是袁世凯的厨房议会也并非毫无用处,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对后世的法制发展依然产生了切实的影响。而且民国初年,总统制和内阁制的争风,革命党人对新政权的锐意改革与控制和实权派北洋系军人权力操控之间的斗争,都对我国近代选择的政治进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些问题,都是黑暗历史帷幕下蕴藏的历史的真实和脉络,值得我们去分析和探究,进而得出经验和教训,引为对当下的关照。历史,不能化约,需要你们不断的深思。否则,就是又一次误读和误判,失去了从历史中获得借鉴和智慧的机会。

只有广泛而深入的阅读,才不会误读;只有客观而中肯的分析,才不会误判。《袁氏当国》在流转更动的时代给了我们一点历史的回味、凝神的静思。

袁氏当国读后感(二)

刚刚读过《袁氏当国》一书,颇有耳目一新之感,原来历史也可以这样写啊。说实话,我爱读历史,但是不爱读连本大套的历史,更不爱读现代所谓历史学家或者研究者编写的历史书籍,不为别的,只是感觉匠气太浓,书象是为写而写的,这样读来就没什么意思了。最近一个时期,所谓的另类历史写作开始出现,用不那么严肃、不那么匠气的手法来写历史,虽然精品不多,但总是多了一种厕上读书的选项,聊胜于无吧。在这些作家或者学者里,一直比较关注几个人:如吴思、如谭伯牛等人,现在又多了一个唐德刚。

这些学者、作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通俗的语言来还原历史,让人从文字2020中窥到历史的原貌或者说最大限度的还原历史的原貌。(.org)和那些机械、冰冷、教条的文字2020与观点相比,这些人从来都不会给出你一个肯定的观点和答案,结论是由你自己得出的。

最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对这种类型的历史书籍感兴趣?大概是对过去所学、所接触到的知识和教育的颠覆吧,随着年龄的增长、了解到的事实、史料也比原来多了许多,才发现过去自己所受教育是多么狭隘和片面,原来历史是这个样子的,史书是可以这样写、这样读的。想想觉得颇好笑,上学的时候学历史、学哲学,要求人们用科学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可我们过去所学者,无一不违反此要求、原理,更有甚者,因为所谓阶级分析的观点要求,连最基本的史实都敢弃之如敝履,甚至连帝王时代的史官都不如,好歹人家还有秉笔直书的勇气和精神。就冲这一条,我们有什么脸面去抗议日本人篡改教科书、毒害下一代?

史观、史论也许是有阶级性的,但是史实没有。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袁氏当国读后感(三)

近日从友人处借得一书《袁氏当国》,讲袁世凯当国时期华夏炎黄之地发生的诸多事略。读罢,有感一二如下。

余拙见以为史界一般对于历史人物的定性往往过于脸谱化、历史性,不是白就是黑,往往有失公允。袁亦不能免,在诸多历史着作和说法中,袁往往被刻画成一幅大奸大恶的窃国大盗模样!其实不然,只不过是袁后来搞帝制逆时代潮汐而遗臭所使然!就国人熟知的所谓二十一条,实当时袁政府并为接受日所提二十一条,甚至在化解这次危机的交涉和成效上还算得体。绝非历史教科书上所云袁接受了日的二十一条等等。至于当时袁窃革命果实当大总统一事,实乃当时情形绝非一般时局之混乱复杂,故亦非一窃国言所能囊括了然之,且历史风云往往亦绝非某人所能左右之!故袁非吾民头脑之原始印象,实是另有模样。然吾亦绝非为袁之翻案,实乃出于对历史一赤诚烂漫纯真之心!

故余拙见以为对待历史人物,决不应作不非乃是的简而化之之盖棺定论矣!历史之事乃人为,故研究历史事件就不能离开对历史之人的研究,然历史人物终归是有血有肉有妻有儿之活生生之人也!故历史人物之研究不能脱离人之为人之所谓大范畴矣!

《锦衣夜行》读后感


《求魔》读后感(一)

一部《求魔》小说看完了,但是心情很沉重,虽然只是部小说,但是心里对书里角色苏铭与作者只有默默的敬佩,我很懒更不会无聊去写文章,但是看完心里无法平静,人生若只初相见,极尽婉转伤感之韵味。我看这小说是无意听歌《幻世》这首歌曲前几句的独白与那种意境默默感动了我,我的一生,早被仙族安排。生生世世,失去阿公,失去族人,失去恋人,失去乌山的每一寸草木。到最后,只想找到回家的方向,却发现原来都是假的!我发誓,此生血染仙苍! 无数次的轮回,失去的自我,不甘愿被人摆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执着,人活着不就是为求个真相吗?可那为什么那么累!

求魔,苦陷轮回生生世,明知假来宁当真。求魔讲的是坚持本心明撞南墙不回头的执;一是众生皆醉我独醒的傲然与孤寂,一是众生皆醉我亦不醒的挣扎与彷徨。我被书中角色苏铭的那种执震撼,从小长大的蛮族乌山部,亲人,恋人,当他发现他不是他时,一切都是假象时,一切都是摆弄他的命运时,他不甘心带着执冲破脑笼时,当他发现他是他时,他却发现这个世界却是一个个的骗局,他带着看清这个世界求真的疯狂去努力去奋斗。他遇到了真情,友情,亲情,千年等待的爱情,当下定决心用生命去守护时,又被命运捉弄了,何为真?何为假?有你的地方就是真,有你的记忆就是真,有你的世界,就是真只要有你,就是真。宁为你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你。你,就是唯一,魔前一叩三千年,回首凡尘不做仙,只为你掌缘生灭,求仙如何?求神如何?求魔,又如何?所有的执着,所有的信仰,只,为你!(初相见时的美好的记忆)。何为道?求什么是道?在苏铭所坚持的道就人最基本的感情,亲情、爱情、友情,他不舍得,哪怕失去所有他也要找回来,这就是灭生老人和他对道时说的你的路走下去,最终整个苍穹,消失的只有你!

一、生命

1、 求魔之中,耳根对生命有了特别的解释,生命生来就是残缺的,唯一完美的,是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中的生命又是相生相克的,我可以是你的天敌,但我也可以让你进化的更完美,修炼,其实就是补缺,颇有中医里缺啥补啥的韵味,其实说白了,就是进化,从一个有残缺的生命体进化成一个完美的生命体,这或许,不止是对修炼的解释,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描述吧?

2、生命无对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狼吃羊,羊吃草,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为了活下去。求魔,是我看到的为数不多的,文中没有正义邪恶之分,没有对错之分的小说。求魔之中,没有好人与坏人,有的,只是一群为生命的更高层次而奋斗的人,帝天,轩衣,三荒他们都是先驱者!

二、世界观

1、 求魔布局之大、之匪夷所思,是让人难以想象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一个从围观到宏观的视频,看了的朋友应该知道,将宇宙缩小数亿倍与将分子扩大数亿倍,所看到的的东西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当时在看时,就禁不住有一个想法,我们的宇宙,是不是某一个庞大到无边际的生命体,甚至或许只是这个生命体的一个细胞?而我们自己,又会不会是某些生命的宇宙呢?宇宙起源于一次爆炸,这个爆炸的过程,跟细胞生长,难道没有一丝相像之处吗?宇宙膨胀到足够大时,会有一次大收缩,这一个空间收缩的过程,有没有想到细胞的死亡呢?不知道耳根的灵感是否来自于这个视频,但在求魔中,在耳根笔下,耳根引领着大家的眼光,从一只小小的蝴蝶体内诞生的世界诞生的生命,蓦然走出这只蝴蝶,除了惊讶、感叹、迷茫外,有没有一种豁然开朗,世界无限大的感觉呢?我一直认为,生命与宇宙,是人类存在的意义所在(这里说的是人类,而不是人),求魔篇里,耳根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将自己对生命与宇宙的部分理解掺杂其中,很新颖,在网络小说中,这是我看到的独一份。

2、镜中与境外,正与反。这是耳根在求魔中对生命,对宇宙另一角度的诠释。正宇宙与反宇宙,正能量与反能量,虽无从验证,但至少应该有不少人想过这个问题。按正反能量的说法,两者一碰,会湮灭,一切成为无。最近看到一则消息,真假不知,貌似已经证明灵魂的存在。若存在,存在在哪里?会不会就是求魔中的镜中,我们所谓的反宇宙?如果这样来说,镜外与镜中的结合,产生的就是完整的生命体。求魔之中,耳根笔下,是否在经意不经意间,诉说这个世界,诉说这些生命呢?

三、真假

当发现你是你时,你不是你,当发现你不是你,那才是真的你,文中一次次的暗示,求魔有一种唯物的,一种基于现实的凄美篇章。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苏铭说,我信故你在,后者比前者,怎么看怎么觉得多了一份朦胧的凄美。

1、 何为真假?你说的真,不是我想要的真。只要你在,你们在,就算是假,那也是最美好的。帝天这个人物,一句唯有我认为这里是真,你们在复活后,才不会怀疑这里是假,以我一个人的迷失,换取你们的存在,此事即便是错,我也认。打消了对他的所有负面感觉,以我一个人的伤,换来你们所有人,这话很轻,但情,深重!

2、相信即存在。既是自欺欺人也是一份美好的祝福及思念。国人有清明祭祖的传统,其实细想想,算是一种无奈,也算是一种念想。求魔中的真假感动人心,求魔中的真假,其实应该用情来描述更合适。

我是有感而发,写的不好,不要见怪,看着小说我听着歌曲有几次连男子汉都是默默的落泪,我也希望喜欢看小说的朋友,如果没看过,不要放弃这部有文笔的小说,我相信你们不会后悔,我再带上那歌词。

原创歌曲《幻世》为网络小说《求魔》量身打造,用音乐带你感受血染仙苍旅途。

随着修为的提升,却发现自己堕入了由仙族编织的宿命之路!于是,跟随真相,要将命运踏在脚底,踏上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宿命之路!

如果我能看得见,可以分辨白天黑夜,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握住你的手那该多好。如果我能站起身,可以带你在天空飞翔,去往天的边,地的尽那该多好。如果我能说出话,可以与你一起欢笑,一起指着天空,一起画着蓝天白云那该多好。可我不能,我看不见,我动不了,我说不出话,我的世界是黑色的,没有色彩,有的只是身体的痛,还有孤独的寂寞。

干戈起兮月碎纷非,陌于南兮家路哀悲。

若天有眼兮何不见我永世沉沦黑

若神有灵兮何事分我天南海北离

我不负天兮天何让我不见夜之黑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血肉忆纷飞!

无日无夜兮思我乡土,

流离路芒兮难见苍天苦

我思亲兮魂众何有,

魂思我兮阴死路心断愁!

真假难辨兮家乡在天荒!

生死天地兮我身何方!

泣血仰头兮何惜一命逆沧桑!

一个真正的魔,不是时间流逝后世人眼中粗俗阴暗的魔头,魔王,而是魔!!

是在他之前,人世本无魔!!在他之后,人世异样再无真正的魔!

既然世人皆称我为魔,则索性,从此我就是魔!

魔前一叩三千年,回首凡尘不做仙,只为她掌缘生灭

我祝贺大家永不会说出那句人生只若初如见的感叹!


《求魔》读后感(二)

我本非魔,奈何生不逢时,人不由己。漫漫千载,堪尽百世轮回。彼苍者天,尔独何泣?尽前世无奈,今唯我掌缘。路之千万,惟魔之一道:苏铭宿命塑冥,从此求魔。

生命初始,都是生不由己。我非求生,便已生,众生皆如是,苏铭也如此。只是我们生而为人,而他仅是魂转百世,又是一世轮回,甚至算不上轮回,而是千万次重复的人生。由死而生,是他的人生道路;魂醒梦破,惊觉宿命,是他的无奈;百转千回,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他的悲哀;黑夜予他黑色的眼,他却用它寻求光明,是他穷尽这一世唯一的执着;亦正亦邪,非喜非怒,无哀无乐,只为亲朋动情。

情节故事已是云烟,遭遇坎坷也已消逝。只为这一生,这正行进的一生,求索坚持。不论宗教神话描述了怎样美好的死后世界,都只不过是痴人的梦。醒转之后,仍需要直面现世的人生。我不愿追求虚无缥缈,但求如苏铭一般,只为今世情动,只为今生奋蹄扬鞭。

求魔,求的是心魔,囚的是心魔。是求是囚,非宿命,仅是塑冥,仅是塑名,塑己之名。重要的,是你选择怎样去塑

袁氏当国读后感5篇


袁氏当国读后感

篇一:袁氏当国读后感

年初购此书,当即读完,颇为作者的行文和观点折服。唐德刚先生文体自成一家,半文半白,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可读性极强。前此读过其《晚清七十年》即有所感,比大陆史家博雅多多。

此书多为袁氏回护,看来还算客观。盖形格势禁,不得已也。同时唐先生再次强调中国转型期的200年历史三峡观点,不相信革命会毕其功于一役。此观点抛弃所谓阶级斗争的学说,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立论,颇能得人心。

近日从网上下载了作者另一著作《民国前十年》,发现《袁氏当国》即是《民国前十年》的一部分,前者在大陆出版时个别地方有删节,主要是大陆忌讳的地方。而后者可能是港湾版,联系大陆的议论之处均直言不讳,比读《袁氏当国》更全面有力一些。大陆版是经过重新编辑,截取一段成书,但并未说明,也许是经过作者同意的吧。

吾人记忆力大减,年初读此书,现在电子版重读,竟未发现读过,直到发现有错字,检查此书核对,才发现原文几乎相同。还好,一年内两读,增强记忆了。

篇二:袁氏当国读后感

近读唐德刚先生的史学力作《袁氏当国》,颇有些感慨,袁世凯其人,本为一个平常不过的封建官僚,后来因为形势动荡,时局变幻,终于被历史推到了前台,并最终当上了民国初期的第一任大总统,真可说是时势造英雄。然而,袁氏骨子里终究是一个旧式官僚,其帝王思想可谓是根深蒂固,再加上身边杨度之流的一干损友的煽风点火,终于导致最后改弦易辙,搞起了帝制复辟,可是历史的车轮终是袁氏等人所无法阻挡的,民主政治的潮流如长江大河,汹涌向前,袁氏等人的复辟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细品袁氏的政治生涯,其实可以以一言以精辟概括之:成也时势,败也时势!

袁氏从当初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发展到最后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大员,其中固然有自身的努力,但实在也离不开当时革命党的"帮助",特别是在满清后期,若没有神州大地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清政府国乱思良将,不得已才把已经被闲置一边的袁氏启用出山,则袁氏的命运也许就是终老山林,更加谈不上什么出将入相了,至于后来,这股革命的潮流更是被袁氏加以利用,作为与朝廷要价的砝码,并最终借此成就了其权倾当朝的举足轻重的地位,造就了一代乱世奸雄。真可谓是时势造英雄也。

等到袁氏当国以后,本来如果他能够顺应历史潮流,坚定地沿着民主政治的道路走下去,那么他也许将成为名载史册的一代开国元首,并最终功成名就,但可惜的是,囿于其自身的局限,他最终无法看清这一点,再加上他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以及身边的一大帮败事有余,成事不足的损友的推波助澜,终于走了回头路,玩起了帝制复辟,与历史大潮相悖逆,最后导致功败垂成,身败名裂。真是败也时势,造化弄人!

虽然我们常说历史是人创造的,有时候人也真的能够改变历史,但那往往得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环境下面,因势利导,才能够真正实现,离开这一点,则一切无从谈起。而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硬要以一己之力,逆流而上,与澎湃向前的历史潮流相对抗,最终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袁氏的失败,在于他以及他身边的一干智囊们根本不懂这个道理,看不清当时的形势,不懂得民主政治进程的不可阻挡,而强要与历史唱对台戏,那么最终的失败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可以说,袁氏的一生,正是成也时势,败也时势的生动写照。

篇三:袁氏当国读后感

最近在看一本书,是唐德刚写的《袁氏当国》,还没看完,大致写的是辛亥革命,袁大头称帝那个阶段的历史。

看到现在,感触最深的,就是当年袁世凯邀请公共管理学的先驱,美国的古德诺老先生来中国研究专制和共和哪个更好的问题。

这位老学究研究了一六十三招,得出的结论——纯学术性的——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来说,专制比共和更合适。

于是,袁世凯大人找到了理论依据,顺理成章地登了基,高高兴兴地当上了他的袁大脑袋。苦了的是古德诺,再怎么开记者招待会也没用了,本来有希望当上美国总统,这回全没戏了,还背了一个硕大的历史黑锅——支持复辟帝制。

真挺冤。

但接着往下看,发现当时有很多人是赞成恢复帝制的,而且听听"六君子"蔡元培、胡适之……这些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喝过洋墨水,智商绝对不低于180.

想想有点不明白了,按照中学历史教材的权威记载,辛亥革命一声炮响,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怎么还有人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

再接着往下看,发现当时的民主真搞得不太明白,古老的中国社会,向着民主共和的方向努力,但也的确和民主共和的状态有着太多的矛盾和冲突。

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文盲率,比现在的印度还牛,根本不知民主为何物,没有能力参与到用投票决定自己和国家命运的工作中。那认字的百分之二十,各种党派山头林立,把民主党成了科举的替代形式,入党想的是当官,当大官。就是真正的兴中会、国民党员,也是脑袋一热就把枪掏出来——宋教仁案还没有定论(其实到今天也不能肯定地说,是袁世凯指使的,最有可能是传统政治模式的牺牲品),就开始"二次革命"——黄兴等人极力劝阻,无奈是党内少数派,于是他们就用民主的形式,践踏了自己制定的宪法。

有人认为二次革命是暴乱,我认为起码不理智,不是民主政治的方法。

看到这里,感到,有的时候,变革太剧烈了,变革的力量向原子弹爆炸一样无法控制,任由变革本身推动社会的发展是不现实的,反而会毁灭社会。

这样的例子很多,像法国大革命,那还是思想准备了几百年,也是从头乱倒底,吉伦特牌、雅各宾派……愿望都是好的,决策也都是民主的,但脚底下是一片片的人脑袋。

直到出了一个拿着破轮的拿破仑,自己当了皇帝,才解决了问题。

篇四:袁氏当国读后感

辛亥百年,往事并不如过眼云烟。站在更自由、更开放、更文明的21世纪,回首101年前由"帝制"转入"民治",可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末民初那段风雨飘摇的时光里,出现了两个影响历史发展的重要人物,一是孙中山,一是袁世凯。惶惶恓恓,沧海桑田,对两人的评价却是亘古不变,前者流芳万世,后者遗臭万年。无异乎唐德刚先生在《袁氏当国》结尾说的:"自民国有史以来,吾尚未见一本、一篇甚或一页对袁有正面评价之书。",由民国九年走到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大师尚且如此,何况吾辈?

袁老辣,孙天真

且让我们回到1912年初,民国成立,清帝尚未退位的时候。袁世凯同时对付清廷和革命派的套路是"先养敌、后逼宫、再摊牌"."养敌"是袁世凯放纵革命派壮大,实力却又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好让自己有本钱同时和两方面谈判;"逼宫"好比曹丕逼迫汉献帝刘协"禅让",袁世凯将年幼的溥仪和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紧紧握在手里,瞎编革命军三头六臂上天入地云云,恐吓清帝退位;"摊牌"是孙中山承诺过,清帝退位之时,便是袁世凯接任大总统之际。

"摊牌"一项并非袁世凯威胁恐吓革命党,当时天下推举袁世凯为总统的呼声甚高,我认为其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他拥兵自重,北洋六师是正规军,怎可与革命军这种杂牌军相比;二是袁世凯的中国式"光荣革命",他可以不费一兵一将覆灭清廷;三是他声称上任后会推动民主共和政体的发展。这时他站在共和政体这边,或许是出自真心实意,或许是静观其变,至于他后来为什么开倒车复辟帝制,那是后话了。

一战期间,日本先下手为强,逼迫袁世凯签订丧权辱国的"五号、二十一条".袁世凯深知自己不是日本的对手,若是不肯弯腰就被毁灭。因此他故意将"二十一条"公之于众,让忙于一战的列强回过头来制衡日本,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如今看来,五四运动被骂为国贼的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人实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啊,若非国弱,谁愿意向列强低头?总而言之,袁世凯是推翻清朝,维护民国初年安定局面的唯一一人,他的功绩不该被淹没。说孙中山推翻清朝、推翻封建制度,纯粹是自欺欺人,"孙大炮"根本无此实力。

"孙大炮"究竟有多"大炮"、多天真,我们权且可以当做笑话听听,"国父"的圣光还是不该磨灭的。第一件事,孙中山没有直接参与武昌起义,起义爆发时他正在美国科罗多拉州的一家中国餐馆打工为生,接报之后火速赶回上海。长年在外宣传革命活动的他,回来的时候却是两手空空,坦言"我一个钱也没带回来,我给你们带来了革命精神",真是辛苦了浴血奋战的黄兴等人啊。第二件事,袁世凯担任总统之后,"宋案"发生之前,是孙袁二人的"蜜月期".孙中山不是认为"三民主义"就剩下民生主义还没完成么,袁世凯为了"安抚"孙中山,便按照他的意思派他去"修铁路"了。"孙大炮"脑子一热,就立志在民国初年延长铁路20万里(一说是10万英里)。截至2012年,中国铁路总里程才12万公里左右,想必袁世凯当时心里就发笑。第三件事,二次革命后孙中山改组中华革命党,入党宣誓词就有"服从先生,再举革命",党内高级干部均由党魁直接指派等等,给人的感觉怎么这么像独裁?

法治法治,先法后治

"宋案"发生之后,国内的舆论矛头直指袁世凯。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可以通过此案向中国人灌输欧美的法治精神。虽然黄兴咬定是袁世凯做的,但他还是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孙中山一拍脑门就要兴兵伐袁,这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让司法部成为花瓶么?唐德刚先生说:"中山是个现代政治家,尚且如此轻视法治,袁氏是个落后的老官僚,不动声色地调兵遣将,来个兵来将挡,那就更顺理成章了。",即便是民国刚刚建立,百废俱兴,可这法治也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吧,能让别人对共和体制不寒心么?

法治法治,先法后治,无法又哪里谈得上治?若说袁世凯上台前制定法律的工作在正常运行,那么袁世凯上台后,制定法律更像是为他个人服务了。当然,其中也有成为后世立法蓝本的法律条文,例如森林法、出版法、国籍法、著作权法等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功过理应折半。

虽说袁世凯称帝前,将政府部门"打扮"得漂漂亮亮,俨然一副民主共和的气象,然而细看其人员安排、权力制衡等各方面,不过是一出"披着共和外衣的中央集权"的小把戏。在当年袁政府中,官吏贪赃枉法逾500元便可判处死刑,虽说这是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要求和体现,但与当下风气相比,我们还是要反思一下。

袁臭孙香,命哉时哉

按照唐德刚先生的意思,孙袁等人的命运决定于民国初年那个"烂摊子",这是个无人可以收拾的"烂摊子".孙中山、黄兴等人半路转手,没有继续打理这个外表是"胜利果实",实质是"烂摊子"的中华民国,才免于一场千古骂名的浩劫;袁世凯是进退两难,最终因开历史的倒车而车毁人亡。

为什么说民国初年是个"烂摊子",我认为唐德刚先生的"历史三峡论"可以加以说明。由帝制转入民治,中国走的太快了。几千年的封建王朝存留下来的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的问题,还有社会问题、思想问题等等,这些是不可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咔擦"掉的,转型需要一个长久的时间。大胆的说,我们现在还在这个转型期里面。这没什么可怕的,英国、法国走了几百年的路才有今天的高度;美国是移民国家,一开始就有实行民主共和政体的"土壤",它没有君主、没有过去、没有思想残留等等束缚。因此,民国只是一个初生的,长得像外国人,却留着中国血的婴儿,稍有不慎,便会夭折。

孙中山晚年和中国共产党合作,在撒手人寰之前留下一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加之他之前的辉煌事迹,这一切怎能不让我们对他产生遐想和同情。 "孙大炮"始终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生搬硬套外国体制,不懂得结合国情,这样的改革多半是要人仰马翻的。若是没有袁世凯,谁知道他会不会成为"袁世凯"?

后人对于袁世凯的最大诟病在于他的野心。没错,谁不想做皇帝,可他的野心最后也吞没了他自己。然而其它因素的推泼助澜也是必需的,例如"太子"袁克定的宣传吹嘘,假造《顺天时报》,说日本人赞成袁世凯称帝;古德诺教授的言论被误解,弄巧成拙成为推崇帝制的先锋;筹安会"六君子"、"十三太保"等人都是幕后推手。正如曹操晚年,位极人臣,朝内大臣竟罔顾龙椅上的汉献帝,奏表让曹操称帝。可惜袁世凯不做曹操偏要做曹丕,这骂名自然是他咎由自取的了。

《袁氏当国》一书提及蒋介石的《告国民书》,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亦政府之罪也。",对待历史理应如此,了解透彻细节和利弊,方可作自己的结论,不可将绝对结论推而广之束缚大众。史实有时候会蒙蔽自己的双眼,例如这次"再论孙袁",实在是颠覆了很多认知。唏嘘之余,不禁感慨,真历史往往比假小说更精彩。

篇五:袁氏当国读后感

近期拜读唐德刚老先生的《袁氏当国》一书,感觉受益良多。盖唐氏应是多为欣赏袁氏,同情袁氏,但也批评袁氏。赏袁氏之才,叹其传统政治手腕之老辣成熟,也认为其是"治世之能臣";惜袁氏生不逢时,偏生与他那时个社会转型的乱世,令他成一个"乱世之奸雄";也批其狭隘,不识唐氏所谓之的"历史三峡"之局,悍然打起称帝的大旗,终受各路"口诛兵伐",而落一个连退而当大总统也不允的悲剧下场,颇似当年秦二世临终的"三求",真所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仔细想想,笔者以为袁氏经历颇与法国路易·波拿巴相似。路易也是当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没多久便也复辟帝制,当起了法兰西第二帝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而那个短命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在一场激烈革命("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中诞生。这些颇与中华民国诞生于辛亥革命,而民国不久,袁氏又要闹做皇帝这一路线相似。这不由得令笔者想起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觉得袁氏亦有自己的"雾月十八".

然而,袁氏又毕竟不是路易·波拿巴,袁氏的"雾月十八"远没有像路易那样取得成功,袁氏这个"洪宪皇帝"每当几天,就在全国的一致讨伐下与他那个"中华帝国"一起见鬼去了。唐氏在其书中,他给出了很多角度的剖析解释,其中给出了一个历史学家的角度(注意,是历史学家的角度而非政客、军阀的角度)的解释,即其"历史三峡"论。

袁氏当国的历史,是中国社会历史正在发生巨变和社会转型剧烈的历史,这个转型,用唐氏的话来说即是从"帝制时代"到"民治时代"的转型,又或者用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近代化转型。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转型非从袁氏当国开始,而是早在鸦片战争后就已开始慢慢展开了,因为这个转型是多层面的(经济的、政治的、思想文化的、外交的、军事的、社会阶层和生活的······)而非单一的领域,正如唐氏说所,

民治时代不只是一种政治现象,它是一种囊括全民族的新的民族生活方式(a ney)"唐氏还提到:

古氏对袁世凯作上述分析时,他也留了个但书:那就是这个反转型政体(从个人独裁,立正向后转,再来搞帝王专制)必须:(一)要全民认可,不得稍有反对的动乱出现;(二)列强,尤其是日本,对中国的反转型政体没有异议;(三)要真正落实君主立宪的具体计划。三者缺一不可也。

看来古德诺也是向袁世凯推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呀!要全民认可,不就像路易得到法国小农的认可,然后又得到国会通过,恢复帝制吗?

唐氏认为古德诺的理论"不算太缪",但却忽略中国的政治实际。唐氏书中这样评论道:

他(古德诺)不知道,民国之所以能顺利建立,实在是在中国试行君主立宪(戊戌变法)而彻底失败的结果。如今改到实行共和,虽是困难重重,但没有彻底失败。此时要舍"辛亥",而返"戊戌",岂非庸人自扰?

唐氏的这一番评论开始时令笔者感到疑惑,在书的前篇,唐氏分明提到"二次革命的爆发,却标志着这个美国模式的彻底流产。"但细细想来,却也可以理解。美国模式的彻底流产,另一共和大国——法国的模式呢?早在唐绍仪内阁的倒台也表明其不适合中国当时国情。那怎么办?走自己的路,创自己的共和模式。这或许是唐老先生的所谓"虽是困难重重,但没有彻底失败"吧。基于这点,唐氏赞成袁氏的"可继承式总统制",做一个"皇帝总统";但反对撕开总统外衣,复辟帝制,偏要带上那个虚衔,这就成了在"历史三峡"的洪流中中逆流而上的愚蠢行为,自然也就被一片痛骂了。

然而,若就"历史三峡"论来看,何以路易·波拿巴能成事?这岂非与"历史三峡"论相悖?唐氏书中有一篇章"历史史实与历史哲学".唐氏说:"历史哲学离开历史史实便是空话······历史事实如果没有足以解释它的历史哲学来加以说明,那这个故事也就是一篇‘官场现形记’而已。"显然,历史哲学与历史史实是需要结合在一起的。而以"历史三峡"论解释袁氏的"雾月十八",通;解释路易的"雾月十八",不通。何也?笔者愚见,以为纯历史学家角度不能解释一切的"雾月十八"现象,因为事情的发生毕竟不是为了历史学家的研究而发生,单纯的历史哲学也不能完全解释一切历史史实,又或者说微观的具体历史史实难以用宏观的历史哲学来解释(例如"历史三峡"论,笔者赞成这一观点,但这是一个大局的趋势,是宏观的;而袁氏也好,波拿巴也罢,都是具体微观的历史现象,而历史最终由"历史三峡"论来书写,无论是何种模式、何种道路、是何过程,都不能改变这一趋势,这回过头来看就是所谓的"客观实在"了。这正应了那句话,历史是波浪式前进的)。这也或许为何唐氏要多层面来剖析袁氏为何失败吧。

《读后感》 (1000字)


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六年级:453354

读后感1000字


篇一: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1000字

一本《细节决定成败》风靡全国,几乎每个企业家都在谈论细节,强调细节。听说很多老板专门给员工送这本书,偏爱之情由此可见。

然而员工对此是何反应呢?一次和友人谈及此书,她的第一反应是:“老板的说教书”,只是“帮资本家洗员工的脑”罢了,我不禁莞尔。一千人有一千人心目中的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前不久和Andre聊天时,他问我:“你是为自己打工还是为别人?”,突然茅塞顿开。我们常常怪老板不把我们视为企业的主人,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为别人打工的人常常梦想做大事结果连小事都做不好,而为自己打工的人却能终小事继而成大事——这是一个自我定位的问题。

我们常常会评估付出是否值得,是因为我们从来不知道每一笔付出最终的受益人是自己。让我们一起来细细品味《细节决定成败》的开篇语:“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何谓大礼?小让方能成就大礼。“胸中有丘壑”固然是一种胸襟,而“不拒细壤”“不择细流”却更显博大。如果我们过份计较个人得失,结局必然是因小利而失大利。汪中求先生一针见血:“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

有意思的是,成功的企业总是一样的(而不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故事)。前段时间Jim和华西希望集团陈育新总裁会晤,我有幸旁听。作为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集团的领军人之一,陈总的谈话一直围绕着自己如何注重细节,从小事处改良创新展开。每每谈到对细节如何改良如何获益,陈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离开办公室时,陈总对员工叮嘱道,记得把花园的水龙头关了。看似无心,原来财富数以亿计的陈总却是如此“处处有心,处处留意”。突然我理解到,一直倡导“追求完美”、严于律己的陈总成功的奥秘所在。

都说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年轻一代,相对于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多了一分毛糙和浮躁。一心只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细节决定成败。

细节不仅是企业成功的利器,也是我们锻造自我核心竞争力的法宝所在。细节做好了,表面是企业受益,最终是个人得利。我们在严谨的工作中培养了自身的细节意识,这种意识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将支撑我们自身的成功,获得超值的个人财富。细节是自己的终身财富,让我们为自己打工,对自己负责。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从表面来看,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精细化问题的书,似乎与我们教育工作者没有太多的必然联系。其实不然,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问题,而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纵览全书,作者用极为详尽真实的事例和一系列令人胆战心惊的数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细节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能抓住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本书意在提示人们:做大事必重细节。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个人每天所做的都是一些重复的琐碎的平凡的小事,能称得上大事的没有多少件。但是能够把小事、平凡事做好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这段话看似平凡,其实蕴藏了许多真挚的哲理。的确,一个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肯定做不成大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那些小事,太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读完这本书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一理念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使它为我们的教育服务呢?

在工作中我认为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在备课之前的研读教材,每行每字都要仔细斟酌它的意思和意图,还要研究学生,准确地把握学生的认知能力;(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根据这些,再进行细致地备课,而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有效地利用课堂的40分钟,让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我觉得老师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也十分有必要。作者在第四部分

第二节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认得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

理特点,因材施教。

在工作中我还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不久你周围的每一个人也会从你这里感染这种热情。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能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

再回过头来看本书的作者,他自己也是一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从一开始的人民教师到公务员再到下海经商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这一系列成功的蜕变不能不说与他“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当然不需要像作者那样做那么多转变,但只要我们能接受他对于细节的理念并从中得到启发,我留意了以往自己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我一定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考虑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

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

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篇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时隔近多年后的今天,有多少人能记得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但我必须得承认,他们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的杂质的,是纯洁的、透明的。

“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75年以后,主要是1978年,中国进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时代以后;“这个?世界?”的空间,是渭河流域。“这个?世界?”有三部、六卷、一百余万字,写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努力奋斗所遭受的无穷尽磨难。

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卷,作者就写道:“他(孙少平)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孙少平还在给妹妹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的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平凡的世界》弥漫着苦难意识。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窘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的嘴和手,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彼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近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年轻的一代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而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抑或说,作家连想像的欲|望都不再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刻就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的认同与否定。

《平凡的世界》之后,也很少再能看到关于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的小说。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寂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看到他们,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煤矿工人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娶哪一个都无关紧要。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做自己的偶像吧?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

我必须老实承认,孙少平,这个英俊、纯朴、向上的男青年在当时肯定赢得了不少青年的深深热爱。我甚至因此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现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惟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惟一指标。在许多公共媒体中,他们,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并沉默的群体。走在都市茫茫的人海里,我常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

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他的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也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不幸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指点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或者说,奇妙的不是书籍二字,而是使得书籍变得有意义、变得丰满的作品本身。不管曾经怎样认真的看,不管曾经有多么深刻的体会,随着年岁的变迁,随着人生的流转,再看的时候,仍旧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触动,就如同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经受过不同的考验,再相逢是,还是相同的人,却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不是当时的心境。

看完《平凡的世界》一些感悟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是、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是那样朴实无华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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