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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小说读后感1500字

小说《苦恋》读后感15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小说《苦恋》读后感1500字,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梁晓声的短篇小说《苦恋》,上高中时就看过这部小说。这次网购了原版小说,出版日期是1997年4月。

今天再次重温这个故事后,给我的感触太深了。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当时芊子是全村人公认的好姑娘。她长的清秀可人,曾经和一位老人学过很多字,村里逢年过节的对联都出自她的手。

十六岁的她情窦初开,却喜欢上了扮演许仙的戴小生(县城的台柱子),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改变。他比她整整大十岁,她喜欢他,暗恋他,为了他第一次偷他唱戏时的靴子,她曾偷偷的亲过那个早已变黑的靴底。当时她是多么爱他呀,才会有这样的举动。为了这个靴子,她被爸爸和哥哥打的半死。为了他,照着嫂子给她从县城上带回来的海报(许仙),花了很长时间一针一线将心里的许仙绣出来。

后来发生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

在她出嫁的那一天,他刚好被批斗,穿着很薄的衣服,脚上的一只鞋子也没有了。而她穿着红红的出嫁衣服,蒙着一块红头巾,骑着大马从他的身旁经过。当她看到他时,看到周围的批斗的人群对他无情的打骂和踢打时,她毫不犹豫打跑了那些批斗的人,将自己陪嫁的棉被铺在地上,拥抱着戴小生冰冷的身子,想用她温暖的身子把他捂热。

婚礼自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爹娘哥哥和他断绝任何往来。芊子只能生活在一个小小的破庙里,而这个还不是最糟糕的。没过几天一位高中生女孩,她告诉芊子,高中毕业后,她就会就和戴小生订婚。央求芊子一定要救戴小生,要她证明他是无辜的。

只有十七岁的她就像荆轲一样,义无反顾。为了心爱的他,一次次的往返于县城和村里的破庙,她为了救他不得不被批斗头子强奸,她还以为他很快就被释放了。多么善良单纯的一个女孩呀,不知道世道的险恶,戴小生没有被放出来,五个月后芊子却怀孕了,她上过吊却没能死成,孩子流产了。

在那个年代,作为世世代代都是贫下农民的家庭,因为芊子的事情,家里的名声在村里甚至整个县里早已声名狼藉。家里人除了同情怜惜她的嫂子外,爹和娘还有哥哥早已不能容忍芊子继续待在村外的破庙里,继续破坏家里的名声。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哥哥将芊子绑住,和村里几个男人将她放在一辆长途汽车上,家人把芊子卖了,谁也不知道她被卖到那里,就这样芊子的故事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四人帮被打倒后,戴小生又开始唱戏了,在省文化局局长夫人的帮助下(当年那位高中生),他当上了剧团的团长。为了回馈喜欢听他戏的人,决定到以前下过乡的县里去演出。后来遇见了芊子的嫂子,已经变成瞎子的中年人(为了芊子哭瞎了双眼)。她将芊子的悲惨遭遇和盘托出,戴小生听后,惊呆了,不知所措,没想到芊子为了他竟然遭受这样的待遇。他发誓一定要找回芊子,一定要和她结为夫妻,虽然他刚刚和一位退休女教师结婚不久。

画家朋友和他的妻子听了芊子的故事,看了画家画的芊子那张出嫁的图片时,理解了戴小生的心情。他们一起寻找芊子,哪怕是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她,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

芊子早已结婚了,她的老公是一位侏儒,病卧在床很多年,两个生下来就瞎眼的双胞胎侏儒男孩(他们实际年龄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亲爱的读者,假如你看到这一幕,是怎样的感受呢?她靠什么支撑这么多年,在一张宽大的床头,装裱着她一针一线绣的戴小生扮演的许仙。看到这一幕,我才懂了。

戴小生要把芊子和两个孩子一起带走,让她和他一起生活。可是我们的芊子,回绝了他的请求。她不想打扰他的生活,不想靠他的救济生活,她想要依靠她自己养活她的全家。她说她以前暗恋他,做过的事情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不需要他的任何回报。

后来芊子的老公去世后,芊子生了一场大病心力憔悴。戴小生带着他的戏箱,为芊子一人唱了许仙,只见他忍泪含悲的唱到:

被法海囚押文殊院

咫尺天涯见无缘

西子湖依旧当时一样

却见她花憔柳悴断桥旁

赴灵山盗仙草舍生入死

才知道娘子心一片善良

似这等救命恩感天动地

我许仙怎么能不以情偿

而芊子后的遗言是:我、爱、过可怜的芊子,单纯的芊子,善良的芊子,那个穿着红红衣服出嫁的姑娘,让人心痛不已。她去世时才四十多岁。

我为芊子一生的遭遇而心痛,我为芊子的付出感慨万千。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为了戴小生付出了她的青春,付出了一个女孩最真珍贵的东西,她无怨无悔,为了他甘愿承受不能承受的生活之苦。她体会到人生的辛酸和艰难,而她死前紧紧的抱住两个痴傻的儿子,那份母爱让人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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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1500字


钱钟书,对自己的长篇小说《围城》和短篇小说以及散文等创作,都不大满意。尽管电视剧《围城》给原作赢得广泛的读者,但他对这部小说确实不大满意。认为“小时候干的营生”会使他“咳且笑”,不过也并不以为见不得人,认为谁都有个成长的过程。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围城》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我要写《围城》这本书的读后感时,他们的反应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傻愣愣地站在那儿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嘴里冒出一个“哦”字,表示他知道了;一种是像热心的大婶儿一样对我进行询问,他们问“你要怎么写?”“这本书读倒是好读,写就是难写!”“你要用哪个素材来写?”诸如此类的问题。我把千头万绪汇集到一起,他们传递给我的就只有一个信息:《围城》是本难念的经。

《围城》这本书值得研究。但毫无疑问的是,作者把小说的主旨传达得十分到位,甚至于怕我们看完整部书后也仍然是一头雾水,干脆直接把主旨印在了扉页上,赤裸裸地呈现给我们。作者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是一种比较世俗但去人人皆有的人生愿望。这和“学累了就想玩,玩累了就想学”的人之本性是一个道理,只是在这部书里,这种想法上升到了人生的高度。书里的主人公叫方鸿渐是一个留学回国的洋学生,但他不思进取又华而不实,作者从他回国后在爱情、事业、婚姻上的三个阶段作了详尽的描述,巧妙地囊括完了他的大半个人生。但这个人无论是在哪个方面,都败得异常狼狈,废了青春,丢了饭碗,还没了老婆。小说的结尾,作者用惨淡的笔墨,刻画了一场异常激烈的家庭纠纷,最后整死了方鸿渐,让他卷起铺盖走了人,然而方鸿渐的前途茫茫,试问路在何方?

每一个人在世上都应该扮演着两个角色,一是生存角色,二是生活角色,生存角色和生活角色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方鸿渐,他很明显的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把这两个角色都毁掉了,拆了自己的台,断了自己的路。这种悲惨境况的出现,一是因为他自己没有什么实力,二是因为他的心没有安定。

实力有多重要?比长相重要。明明可以靠脸吃饭,我们却要靠才华,这不是我们和“明明”之间的差距,是明明和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如果想在学习工作上割据一席之地,是要靠实力把机会抢过来,不是靠脸把机会骗过来。实力是通往成功的道路,不是长相,长相只是用来加分而已。

心态有多重要?有时比实力更重要。多让心态去适应我们当下的生活,而不是一味地逃离。譬如在学校,我的身边或多或少总有人觉得:“在学校过千篇一律的学习生活有什么用呢?”,或是“学习没有动力”,又或是“我现在好好学习,难道就仅仅是为了一个安乐的晚年吗?”,种种抗拒的心理。可是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与其一个人迷茫抱怨,不如找几个人谈谈心,让他们帮忙重塑自己的心态,来学校就是好好学习的。所以,当我们重拾了平衡了生活的心态,就会把被埋没的实力挖掘出来,让自己嗨起来。

生活总是被细节塞满的。比如,某天晚自习,我的作业实在没有做完,于是昧着良心抄了同桌的;在全员狂抢今天的夜宵的时候,有个疯子把豆浆全泼在了我的身上;在家里栽了几个月的盆栽终于开花了;开花了的盆栽没过几天就被风给吹下楼了,等等。《围城》里也充斥了很多细节描写,把每个人的处事方式、说话心理进行了巧妙的刻画,把当今世事和社会现象进行了解读。我猜,这可能是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没有给这本书太高的评价的原因。也许是书中的人情世故让有些不知世事的痴人摸不着头脑,或是让融入社会的人看了头脑发热,总之他们觉得《围城》不同于言情、武侠、官场等充满情节泡沫的小说,它看了使人很闹心。小说里的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的结尾所说:“包含对人生的讽刺与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细节是生活的点缀,但我们最终的落脚点还是生活本身。

我始终不认为《围城》是本难念的经。因为它不是天书,看起来反而让人着迷,只是它在被写读后感方面,让我着手的点有很多,一时思绪混乱而已。后来,我翻来覆去的想,终于还是决定以整个生活为落脚点。这个题目很大,可以塞进去的东西很多,但这部书的主旨就是以生活为奠基而发展的,因此我选了两个点,一是实力与心态的结合,二是注重生活本身。这两点,包含着我对生活或是人生的简单的思考。

我想,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但是千言万语可以汇成一句话——

一定要振作起来,朝着我们的理想人生狂奔!

格列佛游记小说读后感1500字


第一篇、《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6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

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第二篇、《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因深得孩子们的喜爱而知名于世。

格列佛,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心地善良,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一起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

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世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对于面临的困难不退缩,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游者。

佛利姆奈浦是利立浦特国王的一个宠臣,对于国王他一味阿谀奉承,为了讨好国王,他会想方设法让其开心,甚至愿意做出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行为来得到国王的欢心。反过来对人民却颐指气使,看不起平民,认为他们比自己低级。佛利姆奈浦有才能和本领,但却不将此运用到正途上来,没有为百姓做多少好事。

他心眼极其狭小,嫉妒心强,对于党派斗争十分熟悉,痛恨比自己有能耐的人,并且睚眦必报,喜欢暗地里给人打小报告,诬蔑他人,做事毒辣,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寻找机会来进行打击报复,不给对手留下丝毫的余地。在格列佛看来,他有阴暗乖僻的本性,狡猾奸诈,口蜜腹剑,并且多疑,猜忌心很强,甚至会无端地怀疑自己的至亲和至爱,是一个受人鄙视的人。

布罗卜丁奈格国国王,他容貌雄健,性格和善儒雅、聪明、认真,做事仔细,一丝不苟,理解力甚是突出,热爱艺术,尤其酷爱音乐,非常博学,思维清晰,流畅且不华丽,好奇心很强,善于提出疑点和不同意见,喜欢学习先进的东西,吸取自己以前没有学习到的知识,认识事物迅速通透,但由于环境所限,与世隔绝,对于别的事物知道不多,就不可避免的有点固步自封,产生了一些偏见及某种狭隘的思想。

国王待人可爱可亲、理智、正义、仁兹,让人容易亲近,爱护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臣民,不喜欢甚至是鄙视有阴谋、虚伪、背信弃义、残暴和有嫉妒心的人,心里没有任何非人道的念头。在格列佛看来,他具有令人崇敬、爱戴和敬仰的所有品质,有杰出的才能,伟大的智慧,高深的学问,有统治国家的雄才,有一种天生为王的人格魅力。

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坚强地面对世间万物,在困难面前,我们必须坚强地面对。

红岩小说读后感1500字精选


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红岩小说读后感”。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这时候写读后感是体现作品的内涵与精髓。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1

小说红岩读后感500字优秀范文1

《红岩》里所写的都是些革命烈士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同时,也写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野心。在狱中是我们无数的革命烈士和罪恶的敌人周旋。他们是伟大的,面对敌人、特务的软硬兼施就是咬紧紧牙关,不吐出半个出卖党的口供。当然在众多地下党党员中,也有出卖党、出卖自己以前并肩作战的战友;甫志高,就是这么一个无耻的叛徒,他为了免受皮肉之苦,竟然投降了反动派,将自己认识的党员:许云锋、江姐……——统统出卖。以至于到现在为止,甫志高这个名字一直被人们唾弃、瞧不起甚至是憎恨。

在狱中,所有被关押的革命烈士仍然不忘地下党,地下党也不忘这些被关押的“子民”,派人混入特务队伍中,以便联系。所有的革命烈士,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密秘通道以及“小小通讯员”——“小萝卜头”宋振中传送消息。

是啊!所有的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这种忘我服务于革命;忠实于党;憎恨于敌人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虽然,他们牺牲了,但是他们的爱国、爱民、爱党的崇高的品质与世长存。

我们的国旗、我们的红领巾都是用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它是我们的骄傲,是所有华人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我们哪里来的这金色的童年?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谁又来带领我们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烈士们,请安息吧!我们新一代的红领巾一定会好好学习,一定从父兄那里接过先辈手中的火炬,在五星红旗的指引下,在队旗下起步,在国旗、党旗下献身。学习历史、坚定信念,树立理想,警惕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高擎社会主义的这面大旗,一定要把烈士的遗愿来实现!

用一生的奋斗为五星红旗增辉,让今天胸前的红领巾更红、更艳!

小说红岩读后感500字优秀范文2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小说红岩读后感500字优秀范文3

《红岩》是一部红色经典小说,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每当我拿起这本书,读起里面的内容时,总是被共产党坚硬的意志所打动,总是被他们在困难来到时却沉着冷静而折服,总是被他们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行动却不怕困难、机智动脑的行为而感到佩服。

灯光下,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显得清晰,似乎是染了革命战士的鲜血,个个闪闪发亮。书中主要讲了: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在江边的红岩旁,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与国民党进行了最后的战争。书中那一幅幅真实的画面,那一声声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反动统治者战斗时的不怕挫折、不惧迫害的顽强斗争精神。当我读到江姐那忍受酷刑时,那十指连心的痛直椎我的心底。她一个女共产党员,面对着国民党的逼迫,镇定自如,一次次的毒刑拷打丝毫没有让江姐开口,她这种精神实在让我敬佩。华子良也让我敬佩,虽然他在这书中的描写并不多,但他的机智实在是打动人心,他疯疯癫癫的样子让敌人陷入了迷魂阵,敌人们根本就没有在意到这个傻里傻气的老头竟是共产党员的重要人物,他们竟然把一个间谍带在身边……书中还有许多可敬可佩的英雄:余新江、陈松林、成岗、许云峰……这些先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我时常在想,他们这样无怨无悔的自我牺牲精神为的是什么呢?回忆起先烈们的句句诗词。我明白了,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幸福和祖国繁荣富强,前仆后继,不依不挠,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社会主义的美好今天。没有了他们,也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也就没有我们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现在的这一切,都源于他们的牺牲。比起这些先烈,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矮小,不拿战斗什么的来说,光是在解题上我就觉得自己跟这些先烈有着天壤之别,我只要一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目就不再动脑筋,就直接放弃了,亏我自己长大后还想为国争光,现在连个小题目都搞不定,有什么能耐来为祖国添光争彩呢?

《红岩》不仅让我看到了先烈们崇高的革命气节和忘我的牺牲精神,还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短处,懂得了要去探索、去开括、去拼搏。

小说红岩读后感500字优秀范文4

轻轻地合上这部《红岩》,我从心底里不由得发出感叹: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啊!是多少烈士的头颅和鲜血换来的!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加憎恨国民党的无耻和残暴,阴险和狡诈。

小说发生在1948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战争已临近尾声。在蒋介石反动集团统治下的重庆,更加恐怖、阴森。以许云峰、江姐、成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被无耻的叛徒甫志高的告密,先后被捕。在狱中,他们受尽了非,当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时,江姐等人被秘密杀害,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了越狱暴动,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迎接胜利。

在书中众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敬仰的人是江姐。她虽然是一位女性,但与男同志一样从事地下工作。因为工作需要抛家别子,长时间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好不容易盼到团聚,却发现丈夫已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高挂在城头,江姐强忍着悲痛有英勇的投入到新的战斗中。在不幸被捕后,凶残的敌人把竹签订进了她的手指。面对毒刑,他毫不屈服,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是啊,没有这钢铁般的意志,哪有新中国的成立!哪有安乐和谐的现代生活!我佩服江姐钢铁般的意志,看到书中敌人把竹签子顶进江姐的手指,我都气得直咬牙,恨不得穿越过去,领着现在的解放军叔叔们,拿着新式武器,把江姐他们都解救出来,把敌人都消灭掉。

让人揪心的另一个人物是小萝卜头。他没有任何错误,也不是共产党,可她的童年是在没有自由,吃不好,穿不暖的狱中生活。灭绝人寰的敌人,还不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最终剥夺小萝卜头这个弱小的生命。

对比他们的生活时代,我们有太多太多的幸福。但在人生的路程中,不可能是一帆风顺,时时都有鲜花和掌声,也会有惊涛骇浪,激流险滩,我们就需要具有红岩精神,用钢铁般的意志,去克服这些困难!

小说红岩读后感500字优秀范文5

这个寒假,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是以1948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历史背景的。在国民党的白色统治下,无数的革命者被捕,遭受迫害。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各种酷刑来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是书中一个个英勇的战士却以自己坚定的信仰,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斗志,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龙光华、许云峰、刘思扬、小萝卜头、江姐……书中对一个个英雄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作家的妙笔生花让这些英雄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在书中,我最敬佩的人物当属江姐了。江姐对党忠贞不渝,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机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又是战友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是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依然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她不像普通女性,一面对残酷的现实就变得不堪一击。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她也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她深知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一定要不负使命。当江姐被敌人抓住的时候,受尽了酷刑,但任凭敌人怎样严刑拷打,她都咬紧牙关,绝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最后,江姐英勇就义。我记得有首《红梅赞》的歌曲就是歌颂江姐和像江姐一样的英雄们。确实,他们就像在冰天雪地里傲然绽放的梅花,压不跨,打不到,越挫越勇,吐蕊芬芳……

除了江姐,《红岩》里还描写了临危不惧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放弃豪门毅然投身革命的刘思扬;长期装疯卖傻潜伏在敌人内部的华子良;机智勇敢的小萝卜头……这些革命英雄的形象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他们的精神真的伟大!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忠诚的信仰、坚强的斗志、坚韧不拔的毅力、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繁荣昌盛的年代,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不要忘记他们,要将他们永远铭记在心。同时,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富强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让我们的人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2

长篇小说红岩读后感800字模板1

细读《红岩》,真的让我感触很深。《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许建业)、江姐(江竹筠)、成岗(陈然)、刘思扬(刘国志)、余新江(余祖胜)等众多可歌可泣,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形象,深刻展示了革命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当时,解放战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向前推进,的最后堡垒重庆正处于全面包围之中,盘踞在这里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垂死的挣扎,而被关押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里的共产党员则同他们展开了一场胜利前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搏斗。

这部经典红色作品,也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他们虽有着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感情,但是,他们始终以一腔热血对待自己的革命事业。其中,江姐这个人物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她失去了丈夫,但依然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了丈夫的工作。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受尽拷打。最后英勇牺牲,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仅29岁的生命。

我要感谢《红岩》,它就像一面旗帜,让我树立了远大的目标和理想。没有革命英雄的英勇善战,没有革命英雄的拼死保卫,哪有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可看看今天的社会,很多人都不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为了金钱,有些人不惜走上犯罪道路;为了权力,有些人不惜花钱去阿谀奉承。这些黑暗的社会现象,让我们不禁连连感叹。难道就让烈士们的鲜血付之东流?不,我们应该振作起来,不能再腐败下去。为了我们的未来,更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未来,用勤劳的双手,去建造美好的明天。

我愿就这样,品读红色经典,书写精彩人生。

长篇小说红岩读后感800字模板2

前不久,我读了《红岩》这本书,其带给我的震撼是刻骨铭心的。书中主要写了解放前以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员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与敌人迚行斗争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些革命先烈们宁死不屈,英勇斗敌的英雄气概。许云峰挖出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敌人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她却坚贞不屈,没有丝毫的劢摇;成岗在监狱里受尽了敌人的各种严刑拷打,他竟然还在敌人的実讯室朗诵“我的自白书”......我知道,他们的胸中一定有一团燃烧的热火,一腔沸腾的热血。

当然,还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能够更加幸福美满,为了国家能够更加幸福安康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值得我们赞扬和歌颂,残暴的敌人所使用的酷刑对于这些有着钢铁般意志的革命战士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他们视死如归,宁愿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国家,向丑陋的敌人低头。

现在,我们的国家逐渐的走向了繁荣富强,但是,那一段历史是我们永进不能忘怀的,因为正是有着许许多多的烈士们献出了自己的性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衣食无忧的生活。既然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此的来之不易,那就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眼前的每分每秒。现在我们的身份还是学生,首要任务就是好好的学习,只有学好了知识,才不会被别人欺负,只有学好了知识,才能长大以后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劢来爱我们的祖国。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对这些烈士们的最好诠释。幸福的生活不会使我们忘记“红岩”精神,“红岩”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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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部作品以惊心动魄的斗争画面和崇高的革命精神震撼了广大读者的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红岩》这本书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更让人难以忘怀。刚开始是因为我学过的一篇文章《狱中联欢》就是书中的节选篇目,于是我产生了读这本书的渴望。在找到这本书后,我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红岩》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红岩》这本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全书共三十章,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看了之后让我感受到了革命工作者的热情,让我体会到人们的团结协作与友情的伟大。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者们努力的成果,我感激他们,我爱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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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知道在重庆的歌乐山上有一个被烈士鲜血染红的地方——红岩,那是从《红岩》里知道的。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第一次读完散发着墨香的《红岩》时,心绪早就飞到了这个神圣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已经记不得心灵多少次被震撼,多少次在梦里踏上这个神圣的地方。当求学的脚步带我来到这个美丽的城市,当我第一次面对着掩埋烈士忠骨的巍巍青山,还有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的牢房时,我的心灵仍不免再次被震撼。《红岩》真实地再现了革命者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尤其突出了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红岩》塑造了许多家喻户晓、令人钦佩的英雄形象: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天真可爱,但面对敌人却同成年人一样勇敢的小的烈士——“小萝卜头”……书中的许多情节也令人难忘:许云峰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掌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魔窟中用双手艰难地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时候,书中有这样的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站立两旁的特务,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江姐看到丈夫彭松涛的头颅挂在城楼上示众时,表现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敢,她把刻骨之痛深深埋在心底,把满腔悲愤化为革命的动力。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特务们为了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间,面对着这样钻心刺骨的疼痛,江姐没有丝毫的动摇,特务们的严刑逼供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红岩》带给我的震撼远不止这些。革命先烈们的牺牲精神,更是让我潸然泪下。那些逝去的共产党员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幸福安康,为了中国的美好未来,付出了很多很多。他们有的失去了亲人,有的身体倍受摧残,有的甚至断送的生命。可他们无怨无悔,前赴后继的为党、为人民做出了惊天动地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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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郑重地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面时,脑海里不断涌现出江姐,徐云峰,成岗等优秀革命人物的形象。江姐在被敌人审讯时,敌人拿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钻心的疼痛下,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话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那敌人的奸诈狡猾,共产党的坚定不移,让我感触良多。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光是看题目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红岩”,顾名思义,红色的岩石,红色象征着革命,岩石。在新中国诞生前夕,就有这么一个如红岩般的英雄群体在哪黎明前的黑夜里熠熠发光,光彩照人。

1948年的山城重庆。在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许云峰的指示下,甫志高建立了沙坪书店,作为备用联络站。可是,沙坪书店的工作却出现很多失误。负责人甫志高为表现自己,不顾联络站的保密性,擅自扩店,公然销售进步书籍,并对江姐的劝告置若罔闻。结果,甫志高被捕,成为了可恶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江姐等人相继被捕。可在牢狱中,共产党的同志们没有放弃,绝食、挖地道、开联欢会、绣五星红旗,这种种行为都表现出了共产党员为革命的决心。最后,狱中的同志冲出了魔窟,迎来了灿烂的曙光。

我们共产党员的意志是多么坚强,乐观向上,为了革命、人民,他们不怕流血牺牲,永远团结,互相关心,帮助(当然,除开叛变的人)。

可是,我们班级中的每一个成员又是怎么样的呢?有时会为了一点点小事情而大吵大闹;有时没做好一件事就一蹶不振;还有时遇到了困难就退缩,放弃。与共产党员相比,我们坚强,乐观,团结吗?我们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尽管我们与他们有区别,但我们有没有做到,做好这几点?

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如岩石般坚毅无比,为自己所坚定的目标努力。如共产党员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3

《红岩》1961年出版,一经面世,立即引起轰动。小说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红岩,也有红色岩石的寓意,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非常坚硬,象征革命者的坚韧不拔,英勇斗敌,不畏牺牲,为人民献身的伟大精神。小说的最后,齐晓轩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吸引敌人的火力,掩护战友撤退,他脚下的岩石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红岩》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于1948年先后被囚禁在重庆渣宰洞、白公馆集中营里。他们和小说中的英雄人物,共同经历了那些惊心动魄的斗争生活。下面我们一起来听一下红岩的故事。

《红岩》创作背景反映的是全国解放前夕光明与黑暗之间展开的一场生死较量。着重表现以齐晓轩、许云峰、江雪琴等共产党人在狱中所进行的英勇战斗,虽然最后惨遭屠杀,但却充分显示了共产党人视死如归的大无畏英雄气概,无比热血,让人震撼。

漆黑在夜空,像浸透了墨汁。细雨飘零在云层的缝隙中间,或透出点点红色绿色的灯火。1949年,正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红岩的故事就发生在山城重庆和四川华蓥山两地之间,成岗、江姐、许云峰等革命烈士在监狱里惨遭毒刑,宁死不屈,使人深感敬佩。

红岩所讲述的这些荡气回肠的故事,展现了革命先辈向往光明,坚持真理,为了理想和信念坚贞不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沉着冷静、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宁死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为信仰投身革命;华子良为了全局,装疯卖傻、忍辱负重十几年;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开一幅惊心动魄、崇敬感叹的画面,谱出一曲曲热血生命的赞歌。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红岩》让我们懂得,今天的和谐社会来之不易,是先烈们用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祖国,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50年血色中华勇,70年峥嵘岁月稠。历史的长卷翻过一篇又一篇,祖国始终屹立在东方,无论苦难还是辉煌,都必将是人类历史绚丽的篇章。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4

《红岩》这部小说讲述了革命前辈为了新中国成立誓死与敌人斗争的故事。以下是为您准备的“革命小说《红岩》读后感”,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革命小说《红岩》读后感

我这星期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因重庆的地下党被叛徒出卖后,那些革命志士们被关在那“黑暗”的监狱里,革命志士被敌人严刑拷打,但是他们坚贞不屈,不向敌人透露半点关于地下党的消息,他们在监狱里与敌人斗智斗勇。

这本书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5

当我刚读完《红岩》这本书时,我的内心思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一幅幅共产党员宁死不屈、不怕困难的画面不断地从我的脑海里闪现。这是一本真实的关于共产党和狡猾残暴的国民党作斗争的一本值得后人学习的书,共产党坚定的毅力和意志把我给深深地感动和震撼了。

江姐是一名女共产党,别看她外表瘦弱、穿着朴素,她的内心却如钢铁一般,敌人再怎么从肉体上对她残忍地折磨,甚至最后夺去她的生命,也丝毫动摇不了他的革命精神与将人民解放的决心。她在川北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能在这位看起来瘦弱的女共产党员找到地下党的秘密,于是对她使用了一切酷刑,但是她也一次次地将敌人脸上的狞笑化为沮丧。有一次,敌人审问她时,用竹签一根一根的钉他的手指,一根、两根、三根……十根!可江姐始终不说,还用清晰又坚定的声音大声喊道:“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不仅仅是对敌人的告诫,也是真正的共产党员的心声,更是革命精神之顽强的表现!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我们现在的幸福是用他们呕心沥血、付出生命换来的,所以他们也一定希望我们能珍惜;革命虽然已经过去,但他们一定也希望我们能将革命的精神传承下去。革命精神,是刚强、是乐观、是毅力、是刻苦;是永不放弃、是正气凛然。翻开新的篇章,我们不能忘记过去,革命精神,需要我们将它记载在新的篇章之中,让革命精神把未来打造的更加灿烂、辉煌!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6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我的一本本书籍。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成长,让我懂得。在所有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岩》。

《红岩》是一部红色经典小说,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每当我拿起这本书,读起里面的内容时,总是被共产党坚硬的意志所打动,总是被他们在困难来到时却沉着冷静而折服,总是被他们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行动却不怕困难、机智动脑的行为而感到佩服。

灯光下,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显得清晰,似乎是染了革命战士的鲜血,个个闪闪发亮。书中主要讲了: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在江边的红岩旁,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与国民党进行了最后的战争。书中那一幅幅真实的画面,那一声声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反动统治者战斗时的不怕挫折、不惧迫害的顽强斗争精神。当我读到江姐那忍受酷刑时,那十指连心的痛直椎我的心底。她一个女共产党员,面对着国民党的逼迫,镇定自如,一次次的毒刑拷打丝毫没有让江姐开口,她这种精神实在让我敬佩。华子良也让我敬佩,虽然他在这书中的描写并不多,但他的机智实在是打动人心,他疯疯癫癫的样子让敌人陷入了迷魂阵,敌人们根本就没有在意到这个傻里傻气的老头竟是共产党员的重要人物,他们竟然把一个间谍带在身边书中还有许多可敬可佩的英雄:余新江、陈松林、成岗、许云峰这些先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我时常在想,他们这样无怨无悔的自我牺牲精神为的是什么呢?回忆起先烈们的句句诗词。我明白了,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幸福和祖国繁荣富强,前仆后继,不依不挠,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社会主义的美好今天。没有了他们,也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也就没有我们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现在的这一切,都源于他们的牺牲。比起这些先烈,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矮小,不拿战斗什么的来说,光是在解题上我就觉得自己跟这些先烈有着天壤之别,我只要一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目就不再动脑筋,就直接放弃了,亏我自己长大后还想为国争光,现在连个小题目都搞不定,有什么能耐来为祖国添光争彩呢?

《红岩》不仅让我看到了先烈们崇高的革命气节和忘我的牺牲精神,还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短处,懂得了要去探索、去开括、去拼搏。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7

《红岩》中令人振奋的革命故事感染了无数颗炙热的心。

古有岳飞抵抗金兵,精忠报国;戚继光剿灭倭寇,为国为民。而《红岩》中有许云峰、江姐、成岗等英雄人物,他们无所畏惧,为了革命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英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的精神是长明灯,永不熄灭;是灯塔,引导无数人走出迷茫;是阳光,照耀每一寸土地;是一条路,走向幸福光明。

我最佩服江姐,她的勇气、智慧与毅力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

江姐经历了生命中最痛苦的事情——丧夫之痛。江姐在去根据地的路上,走到了城楼前,上面挂着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江姐想记住他们的名字,记住这些英雄。她怀着悲痛的心情看了布告,竟然看到了自己丈夫的名字。江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抹了抹眼睛,再定睛一看,顿时潸然泪下。她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自拔。但她下定决心一定复仇,赢得胜利,不仅为同志们,更为了自己的丈夫。

江姐为了革命事业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因为被叛徒出卖,不幸落入了敌人的魔爪。她被关押到渣滓集中营。残忍的特务为了从江姐口中得到更多的情报,对她进行刑讯拷问,江姐没有丝毫的松动,低头。敌人甚至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江姐依旧没有屈服。

也许江姐是个柔情的女人,但她用自己的血泪将自己化作勇士。

《红岩》中有许许多多像江姐一样的英雄。许云峰坚强不屈,有着临导人的风范;成岗关心战友,有着对革命的热忱;成瑶向往和平,坚持哥哥的事业。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英雄:余新江,李敬原,陈松林,龙光华……

他们都是我们的榜样,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他们的精神就像永不停息的江流,滋润万物的春雨。他们像水,细腻如水,厚德载物。他们像火,热情豪爽,温暖人心。

《红岩》让我们明白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他们都是英雄,为我们铺了一条通往幸福光明的平坦大道。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8

人们总说红颜,可我却要说红岩。今天我读了一本让我热血沸腾的红色小说《红岩》它开篇的一句话深深吸引了我,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看到这句话,我忍不住的要往下看。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它描写了无数可爱的,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感叹的画面。

我对这些可歌可泣的战士,佩服的五体投地,他们身上的精神,可以说是坚贞不屈,乃至具有钢铁般的意志,他们就像钢铁一样,打不断,也捏不粹。现在我们生活的生机勃勃的景象,正是无数为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安逸的日子使人容易忘记了什么叫做英勇坚贞,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他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促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这里我不能自已,我每一次遇到不会写的数学题就放弃,这使我感到很愧疚。现在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中国人必须要有骨气,不能轻言放弃,必须具有钢铁搬的意志,否则你没有资格说,你是中国人,因为你不具有中国人该有的志气。

读完《红岩》以后,眼泪不争气的哗哗的流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是一份对祖国的爱,是为了让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牺牲了!如果没有那些可歌可泣的战士,就没有今天安逸的生活,更没有现在的我们。

别人的偶像都是明星,当然,当然我的偶像也是一位明星,可现在我读完《红岩》这本书以后,才发现原来明星不是我们追求的全部,而是那些革命英雄,现在我的偶像,是一位革命英雄江姐,就是这部《红岩》里面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位形象主者。她身上具有坚强不屈的顽强意志。我要向我的江姐一样,做一位爱国的人,我要好好学习,把祖国的各个领域都发扬光大。

将来振新中华的历史责任自然要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每个人都应该旁无责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次没有雪山草地,但同样面临历史和挑战的新长征。我们青少年必须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民族的伟大精神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际是世代相传。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同学们,大家站起来,担负祖国的兴吧,好好学习,将来把祖国的各个领域发扬光大。祖国我爱你,中华民族万岁!

红岩小说读后感 篇9

暑假里,我在书架上随意翻看书集,一本厚厚的名叫《红岩》的小说映入我的眼帘。翻看了几页,我便爱不释手了。就这样,我花了整整两天时间,终于流着泪读完了整部书。这本书里有许多英雄人物,如机智勇敢的成瑶,老当益壮的双枪老太婆,临危不惧的江姐……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发出感慨,那激昂的语言,感人的情节,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

江姐不告诉特务其他同志的姓名和地址,特务就用竹签子去钉他的手指,她说:“竹签子是竹子做的,但我们革命英雄的意志是用钢铁做的!”

许云峰在可怖的敌人面前沉着冷静,在白公馆集中营潮湿、阴暗的地牢里,他顽强地用手指和一副断掉的手铐硬生生打通了墙壁,发现这条通道可以脱离敌人的魔爪。在这生死关头,他首先想到牢里其它的同志,而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小萝卜头才出生8个月,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白公馆监狱。他很想读书,爸爸妈妈拿他没有办法,于是去找看守长,看守长说:“你可以读书,但是要有人来当老师。”小萝卜头听见了看守长同意让他读书,黄将军同意当他的老师。他向看守长敬了一个礼。他看的文章是爸爸编的,废纸做的本子是妈妈订的,半截铅笔是黄将军送的,他舍不得用,他把沙子放进瓶子里,用一根钉子在上面写字,用手一擦就又能写了。黄伯伯教了小萝卜头两年,最终还是和小萝卜头一起死去。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正是革命先烈们无畏无惧、为国为民勇于牺牲自己的奋斗,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跟革命烈士相比,我和我们身边很多人都还做得很不够。

小萝卜头多可怜啊!他没有可口的饭菜,没有舒服的床,没有明亮的教室,没有那充满快乐的学校,甚至没有生活的希望,但它勤奋学习,把黄伯伯教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记在了脑海里。而我,有着很好的学习条件却不去珍惜。有一次,妈妈要去买菜,叮嘱我:“等会做一面口算,我回来要检查的。”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回到自己房间后,我很不乐意地翻开了口算薄,懒得用口算,于是拿起计算器,按了起来,计算器按一题,我就做一题,这样很快就做完了一面口算,过了一会,妈妈回来了,询问我做口算的事。于是我随口就回答了:“做完了。"妈妈就进我的房间去检查,过了一会,妈妈就出来说:“这次真棒,全对”我脸不红心不跳顺利地蒙骗过关了。

回忆这件事,我发现小萝卜头想的是一些金点子,而我想的都是一些懒惰的歪点子。他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够如此认真地学习,而我们在这样温暖舒适的环境中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真为我自己之的不认真而感到惭愧。

和许云峰相比,我们现在很多人只顾想着自己。曾经有新闻报道说:一名出租车司机去阻止一名正在行窃的小偷,小偷恼羞成怒,用水果刀向司机扎去。虽然最后警察制服了小偷,但这位司机也受了重伤。他的心灵伤受的更重、更悲痛。在记者采访他时,他哽咽着说:“当我和歹徒搏斗时,竟然全是袖手旁观指手画脚的,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和我并肩作战,唯恐引火上身,真是世态炎凉啊!”是呀,虽然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但是还有不少坏人。我们要像许云峰那样与他们斗争到底,绝对不能让坏人为非作歹,不贪生怕死,要见义勇为,不苟且偷生,要铮铮铁骨。

我今后一定要努力向《红岩》里的英雄人物学习,学习他们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坚韧不拔的顽强毅力,学习他们对敌无情对人民有情的鲜明立场,努力学习,努力做一个正直无私的人,敢于向一切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1500字


大约是一年前吧,还是高中时七剑本人读了姜戎的狼图腾,与其说读,不如说补。因为好像那时已经很火啦.现在把从前的纸质文字整理出来,一起分享吧。

从翻开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袤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亲密接触。于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在课堂上偷偷的---,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象是着了魔.最终还是一个下课铃把我从书里拉了回来.看到书里的狼,却是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的命运!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

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

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

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说起草原,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幕可能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可以豪情万丈的踪马驰骋,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狼为这幅美景所立下的功劳。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

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

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文明好。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

在长期的自然界的生存斗争中,人和狼都积累了自己的生存手段,暂不讨论其中狼的睿智、勇敢,单是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而言,我们便对狼之精神可见一斑。而最伟大精深的是最后作者纵观了中国的发展史,探讨了各个朝代、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讨论了农耕、游牧、狩猎等不同时期的民族性格,是民族性格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并且作者旁征博引,纵古观今,还将世界发展与我们联系起来,最后使我们看到社会发展的源泉、中国发展的源泉乃是千千万万中国人们之精神。

我们呼唤狼的精神,唾弃羊之懦弱、摒弃千百年来儒家思想之糟粕,中国才会真正的站立起来!从这么多的故事,也使我这个从小认为大灰狼的故事中走了出来,给狼一个公平和平等的机会,接受人的评判。如今狼已成为一种精神,从小故事中总结而来狼的处世哲学,以便自己能够牢记。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3篇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一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二

本学期通过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的课程,我读了不少教育名著,《童年的秘密》是的第二次读,体会比第一次更深了一层。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

蒙台梭利把爱看成是一种创造性的本能,使儿童能以一种敏锐和热情的方式去观察它所处的环境中的那些特征。爱能使我们对他人不注意的事物产生敏感,儿童的智慧能够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这一点对成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他们缺乏儿童的那种活力。在成人眼里,儿童热中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因为他们不理解儿童的这种爱。当一个孩子发现桌布歪了,他就会想到桌布应该怎么铺,并且调动他的所以热情,慢慢地试图把它弄平整。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是一种令他狂喜的行为。我们也许会认为,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多么的幼稚。但或许,这正体现了我们对儿童的不理解。

早晨,儿童进去唤醒他的父母,这是一件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促使一个儿童一醒过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父母住在那个房间也许仍然是暗的,门紧闭着,以致黎明的霞光并没有打扰这两位睡眠者。儿童来了并触摸他的父母,父母抱怨道:我们已经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早晨一早就来叫醒我们?儿童回答说:我并没有叫醒你们,我只是要给你们一个吻。我想任何父母听到这样的话都会给孩子一个吻。

圣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使仁慈、爱是不嫉妒,不干羞耻的事,不自矜;爱是不起野心,不为自利,不易起怒,不做恶事,喜欢真理,正义,凡事相信,凡事期望,凡事忍耐。

这些事实是对内心世界的描绘,这使人油然想起童年的特征,想起童年吸收的心理,它爱一切吸收一切,并使其在未来的成年人中得到体会。爱是降生于世界上每一个儿童的禀赋,要是儿童爱的潜能得以发挥,或者其全部价值都得以发展,我们就会取得无法计量的成就。

读了《爱的智慧》一文,使我感触颇深,也使我联想到了教学工作中,对学生的爱与严。其实,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地要求学生等。老师对学生的爱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天然之爱,它蕴含更多的社会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老师的爱不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态度,一种积极的肯定情感,它还是一种评价。老师对学生的态度常常反映学生所在集体,甚至是社会对他的某种评价。

一个聪明的教师能引导学生去观察生活中最主要的和最美好的事物并获得欢乐和满足,使他们不至于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益的事物上;一个聪明的教师能进行幼儿个人的心理观察,并大致估计各种刺激保持幼儿注意力的长短;一个聪明的教师能既关心幼儿的身体发展,又关心幼儿的智力发展和道德的进步。

在传统教育方法下,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一样,尽管张开着他们的翅膀,然而这种翅膀已经失去了作用。教师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施加影响的观察者。对幼儿的观察,应该是一本教师手册,是一本鼓舞教师行动的书,是一本想成为一个真正教育者的人,必须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的书。

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有把书详详细细地看下来,只读了我最欣赏的部分。我想《童年的秘密》以及其他一些教育名著,将来还值得我们好好研读,比如,《德国教师培养指南》、《雄辩术原理》(又名《论演说家的教育》)、《颜氏教训》、《忏悔录》、《爱弥儿》等等。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三

我品读了一本《童年的秘密》,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籍。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心灵的适宜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仅仅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很明显,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不同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但对幼儿来讲就完全不同了。它好像动物漫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不过这一点,再深入想一想,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我们新到了一个环境,也是会经历很不适应的时期,所谓的水土不服,但是儿童却更加的敏感,敏感到桌子上放了一把没见过的雨伞也会生气的地步。而儿童的这个敏感期,据说一直会持续到五岁。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这一点,在松居直的《图画书论》里也有所涉及。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我们大多数人的童年在某个地方被弄丢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重新认识我们自己。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童年的秘密》这本书里给了我们答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给儿童特殊的作业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聚精会神,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和快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平静地生活喜欢工作。这本书提高了我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1500字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一)

我品读了一本《童年的秘密》,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籍。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心灵的适宜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仅仅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很明显,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不同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但对幼儿来讲就完全不同了。它好像动物漫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不过这一点,再深入想一想,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我们新到了一个环境,也是会经历很不适应的时期,所谓的水土不服,但是儿童却更加的敏感,敏感到桌子上放了一把没见过的雨伞也会生气的地步。而儿童的这个敏感期,据说一直会持续到五岁。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这一点,在松居直的《图画书论》里也有所涉及。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我们大多数人的童年在某个地方被弄丢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重新认识我们自己。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童年的秘密》这本书里给了我们答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给儿童特殊的作业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聚精会神,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和快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平静地生活喜欢工作。这本书提高了我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二)

本学期通过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的课程,我读了不少教育名著,《童年的秘密》是的第二次读,体会比第一次更深了一层。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

蒙台梭利把爱看成是一种创造性的本能,使儿童能以一种敏锐和热情的方式去观察它所处的环境中的那些特征。爱能使我们对他人不注意的事物产生敏感,儿童的智慧能够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这一点对成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他们缺乏儿童的那种活力。在成人眼里,儿童热中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因为他们不理解儿童的这种爱。当一个孩子发现桌布歪了,他就会想到桌布应该怎么铺,并且调动他的所以热情,慢慢地试图把它弄平整。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是一种令他狂喜的行为。我们也许会认为,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多么的幼稚。但或许,这正体现了我们对儿童的不理解。

早晨,儿童进去唤醒他的父母,这是一件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促使一个儿童一醒过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父母住在那个房间也许仍然是暗的,门紧闭着,以致黎明的霞光并没有打扰这两位睡眠者。儿童来了并触摸他的父母,父母抱怨道:我们已经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早晨一早就来叫醒我们?儿童回答说:我并没有叫醒你们,我只是要给你们一个吻。我想任何父母听到这样的话都会给孩子一个吻。

圣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使仁慈、爱是不嫉妒,不干羞耻的事,不自矜;爱是不起野心,不为自利,不易起怒,不做恶事,喜欢真理,正义,凡事相信,凡事期望,凡事忍耐。

这些事实是对内心世界的描绘,这使人油然想起童年的特征,想起童年吸收的心理,它爱一切吸收一切,并使其在未来的成年人中得到体会。爱是降生于世界上每一个儿童的禀赋,要是儿童爱的潜能得以发挥,或者其全部价值都得以发展,我们就会取得无法计量的成就。

读了《爱的智慧》一文,使我感触颇深,也使我联想到了教学工作中,对学生的爱与严。其实,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地要求学生等。老师对学生的爱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天然之爱,它蕴含更多的社会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老师的爱不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态度,一种积极的肯定情感,它还是一种评价。老师对学生的态度常常反映学生所在集体,甚至是社会对他的某种评价。

一个聪明的教师能引导学生去观察生活中最主要的和最美好的事物并获得欢乐和满足,使他们不至于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益的事物上;一个聪明的教师能进行幼儿个人的心理观察,并大致估计各种刺激保持幼儿注意力的长短;一个聪明的教师能既关心幼儿的身体发展,又关心幼儿的智力发展和道德的进步。

在传统教育方法下,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一样,尽管张开着他们的翅膀,然而这种翅膀已经失去了作用。教师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施加影响的观察者。对幼儿的观察,应该是一本教师手册,是一本鼓舞教师行动的书,是一本想成为一个真正教育者的人,必须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的书。

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有把书详详细细地看下来,只读了我最欣赏的部分。我想《童年的秘密》以及其他一些教育名著,将来还值得我们好好研读,比如,《德国教师培养指南》、《雄辩术原理》(又名《论演说家的教育》)、《颜氏教训》、《忏悔录》、《爱弥儿》等等。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三)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巴尔扎克小说《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


巴尔扎克小说《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一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的基本主题在此得到体现,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人间喜剧》拉开了序幕。

主人公高利奥老头出身微寒,年轻时以贩卖挂面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疼爱他的两个女儿,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价值巨万的赔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使面粉商的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象吸血鬼似地榨取父亲的钱财,当老人一贫如洗时,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上,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通过高老头的悲剧,作者批判了建筑在金钱基础上的父爱和亲情,对人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社会给予了有力的抨击。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在艺术上很严谨,作者设置了典型环境,让典型人物活动于其中,使人与人的金钱关系与环境相契合,书中安排了四条情节线索,以拉斯蒂涅的堕落为主线,其它几条起辅助作用,纵横交错又脉胳分明;典型人物的刻划是巴尔扎克的最大特色,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划,甚至一个细节,如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都使人物更鲜明生动;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作者一大功力,贵族沙龙中的语言与逃犯的语言绝不一样。

巴尔扎克小说《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二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

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

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

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小说芳华读后感15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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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1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2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平凡背叛“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小说芳华读后感 篇3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境遇,哪怕不被这世界温柔幸福以待,我们也要选择内心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艰难,也要为自己点亮一盏灯,让心灵永远看得见回家的路!

小说读后感1500字: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联,但是,我之因此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此刻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就应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好处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说: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但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能够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生,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之后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说给妹妹的范柳原,之后两人在一齐,但是他们对感情抱持着不一样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正因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能够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述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此刻的文学所描述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述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能够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能够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但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能够描述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但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必须还是有挫折!因此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齐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之后是正因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必须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但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向在上演,但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此刻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述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正因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正因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生对感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因此,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十分值得人去深省的!

读《幻城》有感_小说读后感1500字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红色经典小说《红岩》读后感1500字


读了红色经典小说《红岩》后,我受益匪浅。现在的我们很幸福,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没有战争、没有硝烟,我们理所当然的享受着这种幸福的生活。殊不知,我们这些幸福的后面是无数战士英雄的血泪。他们,用自己的坚持换来了解放;他们,用自己的英勇换来了和平;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胜利的曙光!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红岩》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的时期。这部长篇小说主要了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

在《红岩》中,我们看到了众多的革命英雄,他们的团结奋斗、舍已为人让我感动;他们的临危不惧、英勇斗敌让我佩服;他们的奋勇突围、投身革命让我激动万分。然而,所有的英雄人物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江姐。

江姐虽然是女流之辈,但是她一点也不输于男人。她受尽酷刑却坚贞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解放前夕国统区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是,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她一个弱女子究竟该如何承受?书中如此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的脚步,不断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全力控制着满怀悲愤,要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渐渐地,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替代了未曾涌流的泪水。她深藏在心头的仇恨,比泪水更多,比痛苦更深!江姐,这样一名女共产党员,但是她却坚信道路虽然是曲折的,但是只要我们英勇奋斗,胜利就在不远处!

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倒!我们可爱的战士们虽然受到国民党反动派肉体上的折磨,伤痕累累。但是我们的战士们非但没有被打倒,反而更积极的想要用斗争来争取胜利!他们的斗争精神得到了升华!读了《红岩》,看到了这些面对困境却坚决斗争的战士们,让我想到了自己平常面对困境时的躲避态度,真的是让我感到羞愧万分。想想自己只要生活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或是学习的压力太大,或者在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只会乱发脾气,为自己的失败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却从来不会想着要如何去克服这些失败与挫折。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人的一生中总是会充满了各种挫折,当我们面对它时,不应该退缩,而是应该要奋勇向前,愈挫愈勇!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的战士血染红岩,才迎来了解放战争胜利的黎明,才让我们过上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仅要学会珍惜现在的快乐生活,更要学习战士们的英勇、学习战士们的坚强。遇到困境时,想要放弃时,让我们想想《红岩》,我们将能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去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去迎接属于我们自己的明天!

读小说《小时代》有感1500字


这部小说我花了五天的时间去消磨,消磨到最后,所有的美好在瞬间化为泡影,即使是早已知道结局的我,也不免有几分心伤。

郭敬明华丽的手笔当然是无可挑剔,这让读者在视觉上有着一种饕餮后的满足感,他能够将那场付诸一切的大火描写的那样轻巧,轻巧到难以察觉,可能是我太过迟钝吧,说实话,如果让我以对它保留着一张白纸的印象去阅读,我无法从那侧面的文字联想到那样残忍的结局。上一秒是天堂,下一秒就是地狱。

这是一部悲喜交加的盛宴。你刚刚可能沐浴在欢欣中,陶醉于那纸醉金迷的虚假世界,而下一刻你便不得不看着主人公挣扎在悬崖边,诉诸着他们内心的不甘。在3.0倒数第三面的时候,还是其乐融融的大团圆,你以为最后他们都修成正果,可以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到了倒数第二面,你发现你错了,那里的欢笑声全部都被大火吞噬,造就了美丽的、罕见的火烧云。是啊,多么罕见。林萧,她善良,感性。同时,她也善妒,自卑。顾里是她生活的指向标,她已经被有事找顾里的思维牢牢固定,他不会压抑内心的不满,面对顾源是这样,面对顾里、南湘亦然。她虽然没有南湘漂亮,没有顾里有钱,但她有自己的魅力,她有简溪的呵护,有崇光的宠爱。

顾里,她坚强,理性。同时,她也脆弱,拜金。她的大脑就是一台时刻工作永不停歇的计算机,时刻都在为最大的利益做着高速运转,16岁就和她的父亲签下了一个协议书,每年给自己买一个LV包包,蓝诀说那份协议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应,缜密无比。对朋友,她向来大方,她的嘴时时刻刻都像在喷射毒液,可是她的心比谁都柔软,朋友有难,她觉得就应该来找自己,有求必应!

南湘,她美丽,有才。同时,她也颇有城府。用小说中的话说:她可以是任何人。她可以是裹在黑色长袍里的复仇女神,用眼里漆黑的甘泉滋生万物心里狂热的复仇;她也可以是大地女神盖亚,她可以紧随夜之女神之后横空出世,创造大地、天空和海洋,她是世界的缔造者之一。她可以是潘多拉,她也可以是雅典娜。她风情万种,面具无限。

唐宛如,她单纯,善良,也是在经过了社会的洗礼后四姐妹中唯一保持着本色的那个如如。她给身边的朋友带来了无尽的欢笑与谈资,她甚至成为了林萧比下有余的那个下。其实我一直很喜欢唐宛如,喜欢她的善良,她从来都没有恶意,对这个世界一直保留着她青涩的梦,她收集起了被其他三姐妹都遗忘的瞬间,她珍视着这份沉甸甸的友情,珍藏着这段美好但逐渐离她们远去的单纯岁月。在四个人的合照后面,唐宛如写下了这样一段话: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他横扫的镰刀收割。我想他说的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他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之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

(下面开始说男生,这些男生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帅,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就不再一一点明了~)

简溪,他温柔,阳光。他总能给林萧无微不至的照顾,化解一切冰河的微笑。他和林萧的爱情就像一条相交线,这比平行线更可怕。他们就这样在对彼此的不信任中渐行渐远,消失在对方的生命里,无处寻觅。也是因为他太过善解人意,就这样悄悄地走掉,不留下任何让人解释的机会,当时林萧的选择明明是简溪。

崇光,他安静,忧郁。其实我更喜欢崇光,最后他和林萧在一起的时候,我内心很激动。最后他为了早点见到林萧,改签了飞机,最后被湮没在大火中,真的很让人心痛。如果他没有赶上那班早点的飞机,如果当时他打给林萧的电话接通了,如果他来公司接林萧,如果可是,没有如果。他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他说,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爱你的人,你要等。

旋转着的,五彩缤纷的物质世界。等价交换的,最残酷也最公平的寒冷人间。

小时代上演的,是跌宕起伏的悲欢离合。他们很真实又很不真实,真实与否,在于每个人的价值观吧。最后的最后,是结局的结局。

没有人可以永远年轻,但总有人,正年轻着

《夏至未至》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1500字


《夏至未至》是80后作家郭敬明的代表作品之一,全书以青春校园为题材,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浅川的虚构城市中,有一群年轻人在这里成长,故事就在这里开始。

接下来,几个高中生各自开始了他们曲折的人生路程:立夏因为喜欢傅小司的画作而逐渐喜欢上傅小司;傅小司因为一场美术大赛而一举成名;阳光开朗爱笑的陆之昂因为母亲的去世而性格大改;遇见因追求自己的梦想而高二辍学,离开自己喜欢的人开始北漂。

接下来,他们都毕业了。立夏和傅小司上了同一所美术大学并正式交往;陆之昂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而去日本留学;遇见因为找不到伯乐而继续北漂;程七七因为一场歌唱比赛而一炮而红,成为知名的女歌手。

傅小司与立夏大学毕业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立夏成了傅小司的助手兼另一半;陆之昂从日本回来后也和立夏傅小司在一起工作;遇见的男友段桥意外发生车祸死亡。

本以为之后是宁静的生活,可命运又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立夏因为程七七的挑拨离间怀着绝望和悲伤永远离开了傅小司,和另一个爱慕她很久的男子成婚;傅小司因为别人的污蔑名气大不如前,并因为找不到立夏而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陆之昂为了帮助傅小司洗刷冤屈而一时冲动误杀了人开始了逃亡生涯,却最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程七七为了得到傅小司不择手段的背叛了立夏和遇见。

本书的结局可谓是十分悲惨的。如果当初傅小司没有在美术大赛崭露头角;如果立夏当初没有喜欢上傅小司而是先喜欢上和她最后白首的那个男子;如果当时陆之昂没有那么冲动的杀了人;如果程七七的妒忌心没有那么重;如果当时遇见没有选择北漂,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答案是不唯一的,但至少要比原先的结局要好得多。

可是,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相信一切从头来过的话,结局还是一样。

我个人感觉,这结局的大部分的责任在于傅小司的犹豫和懦弱。

如果他当时鼓起勇气对对他表白的李嫣然说不,也许李嫣然就不会与立夏反目成仇;

如果他在程七七的的情书的情书曝光了解到真相说不,也许程七七就不会背叛立夏;

如果他能在立夏离开之后锲而不舍的寻找她解释清楚事情的真相,也许立夏就不会和别人结婚,错过这段美好的初恋;

如果他当时下定决心不让陆之昂牵扯进这件污蔑事件,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入狱,永远失去了自由;

如果他当时极力控制陆之昂的情绪,对这件污蔑时间放着日后再解释清楚,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因为兄弟情义而杀人。

一切虽是傅小司无心挑起,可最大的症结还是他。

这本书最悲惨的人物,是陆之昂。

立夏有了归宿,傅小司有了名望,而陆之昂只有冰冷的监狱。

有时我一直在想,促使陆之昂杀人的原因是什么?

情义,为了从小到大的兄弟情义。

陆之昂从小到大就一直在帮助傅小司,给了他安慰与鼓励,还为了傅小司,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立夏,撮合立夏与傅小司。最后他为了傅小司入狱,他没有半句怨言,想的还是希望傅小司不要因为自己的事情感到自责。可傅小司,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昔日的好兄弟入狱自己却无能力。

有时真的为陆之昂感到不值,在我看来,傅小司不值得他搭进去一生的自由。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在阳光下大笑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骑着自行车穿过高大香樟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昂头喝下一罐可乐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安静坐在教室里做题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坐在阳光下弹钢琴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有说有笑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面对亲人去世绝望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执笔画素描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打球时大汗淋漓的样子?

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陪伴傅小司帮助他度过一个有一个难关暖心的样子?

《夏至未至》欠我们一个陆之昂。

青春欠我们一个陆之昂。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15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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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1】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2】

小时候我读《红楼梦》,不解其意,只是囫囵吞枣,粗啃一番,不能从中体会出作者之心。待大些后重拾,我参悟得仍然不怎么好,却也“吃”出了几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角其中味”。

《红楼梦》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登峰造极之作。作者曹雪芹从头至尾全以记叙为主,却从那字里行间能真切地读出作者对于世态炎凉的悲愤。本书以大荒山下一块女娲补天所剩之石到红尘中享受一番为线索,以凄美的宝黛爱情烘托出了作者“瞬息间乐极生悲”的感叹。

书到最后,黛玉仙逝,宝玉出家,败坏上年的光景,昔日的富贵荣华转眼间便成为了过眼云烟。且看那大权在握的王熙凤,到最后却连一个像样的葬礼都不曾拥有;那些曾经娇嗔软语的小姐们,也都作鸟兽散去。这是一种偶然,还是一种必然?或者只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罢了?

宝黛爱情,这一在曹雪芹笔下被抱定到极致的爱情故事,拿它与崔莺莺与张生相比,少了一分结好,多了一分离悲;拿它与梁山伯与祝英台相比,少了一分诗意,多了一分沉重;拿它与罗密欧与朱莉叶相比,少了一分浪漫,多了一分泪水。这一切都只为前世神瑛待者的甘露之惠,今世绛珠仙子的偿泪一生,却引出了多少不该发生的风月故事!小时的笔马青梅两小无猜,纵有你争我闹,但最终两人却仍是……

作者在文中多次运用谐音,将自己的感慨巧妙地掩在一个个人名之下。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或这只是“原应叹息”矣!甄士隐这个只在《红楼梦》形状与结尾出现过的人物,心向往之已经将所有事情参透,却始终是守口如瓶的“真事隐”。贾宝玉,甄宝玉,真假难辨!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3】

记得《红楼梦》吗?回答应该是:当然;可还记得它的结局,这,红楼梦的结局太多了呀,那我来说说吧,或许在曹雪芹笔下只有两个结局,或喜或悲,喜的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悲的却是——梦中人的情。而‘红楼’的主线还是贾宝玉,那就先来说说‘通灵’的石头吧。

这块愿被带到“昌明隆胜之邦,诗厘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立业”的石头,就是贾宝玉的前世;在贾宝玉出生后,父亲曾让他选东西,好了解他的品性与潜质,却未想到贾宝玉选的竟然是胭脂水粉,以至父亲后来都不大喜欢贾宝玉——但若说胭脂水粉,贾宝玉这一生到还真沾了不少的胭脂味……他和林妹妹——黛玉的红粉痴恋,与宝钗的“金玉良缘”……实在另旁人羡煞眼镜。他,一个沾满胭脂味的石头,享尽世间荣华富贵;到头来,却只换来了“红颜易老,人去楼空”……说到这里,让我们先去看看这‘红楼’中的第一个悲剧——“红粉痴恋”的女主角——林黛玉。

曹雪芹在对这个女人的描写上可谓是用心良苦呀,那现在来看看吧——林黛玉的前世是天上的一颗降珠仙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4】

最近迷上了红楼梦,以至于连看了两遍,总的算来,这是第三回看了.第一遍的时候是在中学时代那时候还不懂事。光千丝万缕的人物关系就让我晕头转向,真正谈得上读的,是最近读了毛泽东同志曾说:不五读红楼梦不要作评论.如此说来我是没有评论的底气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透过最近的拜读。心里还是有些写文字的冲动,还是写出来罢!免得憋坏了自己.且不作为什么评论,只当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吧.

作为封建时代的产物宿命总是难免要掺和一下.古代的爱情也好,美也罢,似乎都有离合,悲欢,都有残缺但一切。都难逃宿命.西厢房的张生与莺莺约出了梁祝的十八里相送,送出了千古传诵;.红楼梦本来就是一部不完整的社会百科,这种不完整,结局不免扑朔迷离。于是有红学诸位的争论.但在判词中又似乎都有宿命的交待.

红楼梦中人,有人说最漂亮的是秦可卿,但最牵人心弦的无疑是黛玉.这个“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痴情女子,无时无刻不让人为之动容.“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一首词将黛玉迷离、梦幻、病态、柔弱胜西施的姿容刻画的淋漓尽致.宝玉见到林妹妹时“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比喻更是让人对林妹妹柔弱的娇美以无限想象.

林黛玉非但外表秀美她才华横溢对诗对词无不让人钦佩《葬花吟》以及同史湘云对的“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尤为经典在对菊花诗中一句“满纸自怜题素愿片言谁解诉秋心”于菊于人林妹妹的高洁与苦楚都在其中.同时她还坦然遇事有一说一分寸得体但寄人篱下的她善感、多愁无时无刻不为自己的身世遭遇感伤有时不免还语中带刺、有点刻薄.“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正是林妹妹不计较功名、深感世态炎凉的写照.

然而黛玉的泪与病是最让人心生爱怜的.其因离家投亲而母亲嘱其“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而倍加善感开始她为宝玉的不理解而恼后又为一些误会而恼.而这些恼皆因她对“洁”之追求她追求爱情的洁但宝玉青春年少虽然对林妹妹情有独钟但不拘一格贪玩博爱让林妹妹心生蒙影;她追求心与心的洁但贾府上下许多人都城府甚深;“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就连花开花落她也追求洁生恐“污淖陷渠沟”.史湘云将其比戏子她恼人晴雯不开门她恼人.最为高潮的是葬花的一段看小说原著也好看央视87版电视剧也好都不免让人落泪.尤其是几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让人读了心都跟着碎了.《葬花吟》真实地展露了林妹妹充满痛苦矛盾而又追求高洁、至死不渝的内心她的壮美与崇高油然而生.

在我看来,一篇好文章的感染力应如涓涓溪流,有始流不息的坚韧,如绵绵春雨,有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十年,二十年之后反而日渐清晰。说一千,道一万。自己喜欢,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林语堂说“读书一定要找与自己气质相近的。这样书才会成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5】

疫情期间,我宅在家里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的原著。

《红楼梦》讲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位青梅竹马的少年,在大观园中悲悲喜喜数十年的事。贾元春嫁给了皇帝,贾珠死了,贾元春省亲,造海棠诗社,宝钗嫁给贾宝玉,林黛玉身亡……

林黛玉一生一肚子文章,博学多才。她为了还贾宝玉的恩情,每天都哭数十次。因为病总随身,不常出去走动。听丫头说,宝玉要娶宝钗,一时心急,吐血身亡。

贾宝玉,因为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宝玉,所以取名为贾宝玉。他一生不好学,只要一有空就非得去黛玉那儿不可。

《红楼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三十三回:贾政因听宝玉最近做了这么多坏事,很是气愤,说:“拿宝玉,拿木棍,拿索子捆上!”便叫丫头找宝玉。这时宝玉可着急了,找不到一个丫头,突然只见一个老婆子来了,便跑来跟她说:“老爷要打我呢!快去快去,要紧!要紧!”可这老婆子却听成了:”老爷要打我呢!快去快去,跳井跳井!”宝玉见她耳聋,就失望起来。只见贾政来打宝玉了。宝玉咬着牙忍着痛,过了一会面白气弱,身上全是血。王夫人和贾母都痛哭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在古代的小孩是怎么读书,看哪些文章,还有家里平常的穿着……。我感受到了古代人,富人的欢乐与穷人的痛苦,也感受到古代科技发展和现代科技发展的区别。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6】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前面说都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7】

林黛玉并未能和贾宝玉在一起,当她得知贾宝玉将要和薛宝钗成亲时,早已生病的她病情加重,认为贾宝玉不再爱她,便永远与世长辞。其实,她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是阴谋,这一切都是长辈们酝酿好的,宝玉并非不爱黛玉,他爱着,深深的爱着,他以为与他拜堂成亲之人就是他所爱的黛玉,可成亲之后,他才发现,爱人不是心上人。只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最终,贾宝玉和林黛玉没有如愿以偿的在一起。

《红楼梦》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著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著名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多年,但父母和族人的仇恨始终不能让他们在一起。他们历经各种险阻坎坷,在一所小教堂里对着神像发下海誓山盟。可朱丽叶最终还是被族人抓了回去,好心的牧师被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所感动,让朱丽叶喝下假死药逃了出去。在古老的城堡里,罗密欧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毫不犹豫地对着朱丽叶倾诉完最后的情话,自杀在朱丽叶身旁。而醒来的朱丽叶看到了死去的罗密欧,将匕首向自己的胸口刺去......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永远流传着,成为不老的爱情经典。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的爱情同样也是伟大的,唯美的!写着,写着,让我想到刚学的纪伯伦的《浪之歌》里的一句话:“爱情的真谛就是清醒。”对啊!如果林黛玉和罗密欧能在爱情之中清醒一些的话,或许她们的爱情命运不该如此!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8】

第一回是作者对于本书来源的介绍,作者写本书的目的在文中不难看出,“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一者,是为了昭传那些值得记留的人;二者,是为了在贾府的步步衰败中,寄托家道中落的悲哀吧!

最让读者寻味的,无疑是作者的起名手法,清朝文字狱给人带来的艰险,竟也能让文字产生如此有趣的改变!以“封肃”刺“风俗”势利,这种优雅而不失辛辣的讽刺是永远不缺乏力度的。又用“英莲”(应怜)、“霍启”(祸起)等名字暗示下文情节走向,如此匠心独造的伏笔,亦是《红楼梦》能吸引读者的原因之一。

捧起《红楼梦》,便不忍放下。

一口气读完第一回,忽然发现,并没有书中最知名的“宝玉”“黛玉”一行人的名字出现,难免一丝失望。但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的前世情缘,却已将宝玉、黛玉两人的神韵风貌刻画得淋漓尽致。“还泪”一词,也正对应了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不正是动人心弦的伏笔吗?道人的一个词便用得极好——“琐碎细腻”,这个词便流露了黛玉、宝玉两人爱情的格调。

仍想继续读下去,让那些细腻的情缘浸润心头。

那块红尘中的宝玉,期待来日再次与你相见。

红楼梦小说读后感悟【篇9】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著名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著名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一

《傲慢与偏见》也是这样一部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小说。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奥斯丁在书中通过四起婚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首先,作者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

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完全建立在美貌的基础上。

夏洛特本是个聪明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有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

她所以答应嫁给笨伯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饿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

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

伊丽莎白和简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诚然,伊丽莎白与达西也好,简与宾利也好,他们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

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了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这是个曲折但却也美丽的爱情故事,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

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著名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二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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