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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狼王读后感900字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900字。

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对于学生来说应该很熟悉,看过某本书籍之后都需要写观后感,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后感可以作参考?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9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看书名,我以为是与《指环王》同类的魔幻小说,最近太累,周末读一本魔幻小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打开书的扉页,看到一个标题和鸟兽虫鱼说话的人,作者劳伦斯,诺贝尔生物或医学奖获得者,方始明了原来是一本科普书。此书名来源于一个传说,无所不能的所罗门王凭借一只戒指能够与鸟兽沟通,却无意间听到一只夜莺说王的妃子爱上了别人,孤傲的王一怒之下,毁掉了稀世的指环,(王者一怒是否灾难降临?)其实不然,王自欺的选择了耳不听心不烦的生活。从此,再也无人能读懂动物的心思,人类就完全主宰自居的活着了。

所以我想作者以《所罗门王的指环》命名这本书,是想告诉读者,他可以与动物交流,但是却不需要任何的魔法。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与动物沟通。

书中记录了作者观察各种动物的经历,比如昆虫,鸟类,鱼,猴子,作为博物学家,他观察动物的视角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作者能够与动物生活在一起,他养的鸟是自由的野生的鸟类,可以在他们家的房间里到处飞行,猴子也是自由出入房间,孩子小的时候,怕危险的动物伤到小孩,把小孩放在笼子里。作者的父母,妻子,能够认同他把各种动物带回家,并且自由放养,很是令我佩服。需要忍受动物的粪便与各种破坏,毫无疑问需要足够强大的耐心!

但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佩服西方教育中平等的理念,对孩子的尊重,使得孩子对自然界的尊重,进而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惯,即使从事研究也是在不破坏动物本身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来观察研究动物的自然生活状态。其中有一段关于养鱼的描述,印象颇深,在玻璃缸底部铺上干净的沙子,然后在里面种上几株普通水草。小心地倒进去几升自来水,然后把整个鱼缸放到向阳的窗台上。等水变清澈了,水草也开始生长,就放进去几条小鱼。还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带上一个大罐头瓶和一张小网,到附近的池塘去,拿着网在池水深处来回捞几次,你就会得到大量的趣味生物了。一个鱼缸就可以营造出一个世界,坐在鱼缸边,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无论对孩子对成人都是从大自然中学习的过程吧。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与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昆虫记》主要记录描述了各种小昆虫,这本《所罗门王的指环》描写的范围更丰富了,大自然可以教会我们很多很多知识。只是我们现在把知识都局限在书本中了,包括我们的生活也离自然越来越远,在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中,把自己与自然隔离开了。

文明与进步的同时,最原始的对自然的观察与思考却离我们越来越远,这本关于自然界的科普书值得孩子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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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的读后感800字系列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相关内容。

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不读书就完全不可能了解人。通过品鉴作者所写的作品我产生了全新的看法。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或许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吧!于是,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1)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习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2)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每天晚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它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

白眉儿的父亲死后,它跟它的母亲达维娅到了豺群,虽然达维娅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白眉儿还是成为了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黑虎牺牲自己,让白眉儿被-迫离开主人,重新回到豺群中。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学习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3)

这段时间,我又爱上了沈叔叔(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我读了《混血豺王》,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意义非凡。

我觉得白眉儿(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和悲剧,太可怜了,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一只狗爸爸和豺妈妈)就因为这样是白眉儿豺狗不如,白白眉儿小的时候被豺群们得知了半狗半豺的血统(豺和狗是天敌,不惜失去同伴把白眉儿。

赶出了豺群,白眉儿被一位好心人收养了,(那位好心的人没看出白眉儿是豺)那位好人正是山底下一个村的村长,刚来村子,白眉儿都被猎狗们嘲笑是一只野狗,特别是黑虎(猎狗的首领,也是村长家的狗)有一次还被误认为偷鸡贼,后来白眉儿自己抓住了偷鸡贼,建立威信,把黑虎拉下了台,白眉儿成为了猎狗首领,以后白眉儿又在一次行动中暴漏了自己是豺,,又回到豹群……

很好看的,大家一定要看哦!看完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4)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大自然中的一些动物,又可以让我们丰富阅读里面的关于动物的一些故事。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豺,名叫白眉儿,它是混血的。它的爸爸是一匹优秀、血统优异的猎狗,叫洛戛;它的妈妈是一匹漂亮的母豺,叫达维娅,这一豺一狗生出的孩子,眉间有一块白斑,就叫白眉儿。

白眉儿很可怜,一生下来爸爸就死了。达维娅产出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后来,达维娅快死的时候,不想让白眉儿饿死,就帮白眉儿找了一个后妈——黑蝴蝶。达维娅把黑蝴蝶的孩子风笛谋杀了,把小风笛埋在了地下,黑蝴蝶没有孩子了,所以,才收养了白眉儿。过了很长时间,鹰发现了风笛的尸体,豺群们都知道了,凶手是达维娅!黑蝴蝶很生气,就不要白眉儿了。豺王夏索尔知道了后,把白眉儿设为苦豺。(苦豺就是豺群们遇到陷阱时,需要苦豺去探路)

后来,白眉儿因为侵犯了豺群,所以被赶了出去。再后来,白眉儿在救主人时,被主人发现了它有豺的血统,主人渐渐地疏远了白眉儿,无奈之下,白眉儿不得不回到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因为打败了大花狼,而当上了豺王。但有一次白眉儿原主人阿蛮星打猎时,发现了豺群,白眉儿用生命救了他,他的主人阿蛮星保证不再回来找事,但最终阿蛮星说出了秘密,带猎人来杀豺群。白眉儿走投无路,冒着生命危险,冒充了狗,成功掩护豺群。但,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豺们都知道了白眉儿是有狗的血统,所以,豺群把白眉儿赶了出去。白眉儿在路上,遇见了前主人阿蛮星,于是,白眉儿走投无路,终于在枪下归天。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我还要借此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动物,否则,动物也会濒临灭绝!

豺,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豺的观点就改变了:豺,并非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豺也有善良的一面,豺也有亲切的一面,动物和人们的情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动物尊重一些,亲切一些,爱护一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不要发生矛盾、争执、吵架之类的事,好朋友,也是我们吐露心灵的倾诉,所以,我的总结是:请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动物,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6)

在沈石溪的笔下,有许许多多的动物,他们往往有与人类不同的想法。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走进了豺王白眉儿的内心,读懂得了豺王的心。

《混血豺王》中,原本是一条猎狗的白眉儿,被别的猎狗陷害。无奈下,只好回到小时候生活的豺群,竟然意外当上了新豺王。在故事中,白眉儿在与前任豺王的对决中击败了前任豺王,却没有像平常的王位争夺故事一样,把老豺王咬死,而是放过了老豺王,宽容的对待了老豺王。而且在白眉儿当豺王的时候,有一次为了救出小豺,白眉儿不惜暴露出猎狗的本性。虽然一番周折下小豺被救出了,但是白眉儿却被猎狗咬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有宽容之心的人。

一次,我在周五放学后只顾着在外面玩,完全忘记了还有作业没写完。妈妈见我玩的有些久,便喊我回来写作业,我有些不耐烦,只喊了一声:知道了,我再玩一会儿。说完,我就没了影儿。

周六,我同样是在玩中度过的,只写了些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逍遥的日子没能疯狂多久,到了周日我可就不好过了。我累积的作业写到晚上八点竟然还没写完。我惭愧极了,本来以为妈妈要教育教育我的。谁知,妈妈竟然只说了句:这次妈妈原谅你了,以后自己的作业要及时做完。我乖乖认了错,满脸惭愧,手下的笔不禁又快了起来

心胸宽广的白眉儿让我懂得了豁达之心,性情柔和的妈妈让我领略了宽容的魅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博大胸怀,这个胸怀的容量越大,人生的路会走得越长。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7)

《混血豺王》主要讲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是他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杂交优势,身材高大健硕, 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

我很同情白眉儿的悲惨命运,我也很佩服白眉儿不放弃求生的念头,多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经过自己的一番磨练,最終成为了豺王。

我们也要这样,遇到问题决不退缩,要坚持才能成功。白眉儿为了生存,为了活下来,这个要杀他,那个也要赶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一只动物都能做到这样,我们人更应该比他做得更好,比它更能坚持才行,如果我们做不到那我们就没有能力了。白眉儿还很知恩图报,因为白眉儿对抗大花狼时,白眉儿小时的救命恩人免嘴被大花狼捉住时,白眉儿奋不顾身地冲过去,完全是为了救他小时救命恩人母豺免嘴才冲上前方,奔向大花狼,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全着想。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篇8)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热】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800字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常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水平。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后感可以作参考?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热】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8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 篇1

《李尔王》约写于16xx,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

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 篇2

爱。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起床后随手操起一本书,再次翻到《李尔王》。

剧中,爱因为没有说而异常悲惨。

而说了的,却站在了爱的反面。

最后的结局是,爱不说好像比说更值得人们珍惜。

其实,真正的爱不需要说。

就像沉默的天空之于大地。

就像欢快的鱼儿之于大海。

就像孤独的行者之于远方。

大爱其实无声。

那天独自开车回家,唱片里的一首歌突然击中了我的泪腺。

那是韩红的《天亮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没有人看见我孤单的哭泣。

人生为什么要有爱?为什么还要有分开?

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

有好多年了,不曾掉过一滴泪。我曾怀疑自己得了干眼症。

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给我说一个“爱”字

听我说还开心,还不忙,还顺利

只是连声说“好啊好啊好啊”

一切都很自然。爱就是自由自在,犹如呼吸。

说,或是不说,都不是问题。

关键不在于嘴唇和舌头

关键在于你心里的温度

只要一个眼神,就胜过那千言万语

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 篇3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剧中的最大悲剧不在于李尔王的经历,而在于小女儿考狄利娅被驱逐后仍然敬爱自己的父亲李尔王,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而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恶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可谓是自食其果,读来真是酣畅淋漓。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人,在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对我而言,书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华文萃,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国文是晚饭的香糯,回味无穷;那么外国名著就是早餐的清爽,清脆利口。国文可以丰富我的知识蕴含量,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丰富的想像力。

如果没有阅读的滋养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盲目徘徊。所以,树起阅读的船帆,在书的世界里远航。

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 篇4

《李尔王》称得上是莎翁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其充分展现了人性中难以回避的丑陋,无以复加的残酷以及难以逃脱的悲哀;与此同时该剧也充分体现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善良,不求回报的奉献,不离不弃的真诚以及感人至深的牺牲。整部剧充满着对王权、对社会、对正义、对人性、对自然、乃至对神的拷问及深思。本文以过往李尔为核心,以该剧中五个与李尔相关的重大场景为划分标准,细致考察李尔在整部剧中的转变以及其所受到的教育。

作为国王的李尔是专横的独x者,这主要体现在其为小女儿考狄利娅抉择夫婿中。在考狄利娅触犯国王李尔之前,其是十分受疼爱的,李尔要分给她“比你的两个姊姊更富庶的土地”,而且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也能感受到这种偏爱,“他一向都是最爱我们妹妹的”。但当考狄利娅并没有按李尔的意图诉说对其的爱时,李尔不但剥夺了考狄利娅的土地,更是向她的两个追求者极力贬低考狄利娅。他直接劝勃艮第公爵“放弃他吧”,劝法兰西王“您还是丢开了这一个为天地所不容的x人,另外去找寻佳偶吧”。即使在法兰西王执意选择考狄利娅后,李尔仍不忘诅咒他们,“你们不要想得到我的祝福”,致使法兰西王“盛怒而去”。国王李尔对女儿婚姻随意专断,反复无常;将心爱的女儿转瞬间称为x人,其极致的专横可见一斑。

国王李尔不仅是专横的,更是愚昧的,极易受到蒙蔽的。他面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奉承,显得极其受用,认为其所说的就是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倾向,而面对考狄利娅的无话可说则擅意决断,根本不考虑考狄利娅所说是否是真实情况。而其在面对肯特为考狄利娅求情的死谏时,李尔根本不加思考,只是仗着君主的权威一昧地欲使肯特屈从,“闭住你的嘴巴”,最后剥夺了其官职并将其驱逐出境。

由此可见,国王李尔是一个专横、愚昧、易受人愚弄的宫廷王,他生活在由王权所构筑的自我世界中,王权将其完全封闭,令其行为、言语等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他看不到真实的世界,看不到社会的真相和真正的人性。讽刺的是,其悲剧恰恰起源于他基于王权的任意妄为,因为这使其失去了自我世界的根基——王权(分割国土事件),这迫使其自我世界崩塌,也迫使其开始认知真实的世界,而他也正是在悲剧的逐步进展中,逐渐受到教育,摆脱专横、愚昧乃至深入其血脉的宫廷王性。

李尔王的读后感范文 篇5

读完之后静下心来去仔细思考李尔王疯掉之后所说的‘疯话’:

“你还看见那家伙怎样给那条狗赶走吗?从这一件事情上面,你就可以看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一条得势的狗,也可以使人家惟命是从。”

“褴褛的衣衫遮不住小小的过失;披上锦袍裘服,便可以隐匿一切。罪恶镀上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作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

“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我说,没有一个人;我愿意为他们担保;相信我吧,我的朋友,我有权力封住控诉者的嘴唇。”

李尔的思想和感受在此刻达到了最高峰。他的“疯话和正经话夹杂在一起”,表面上是“疯话”,实质上是正经话。他的“疯话”,实际上揭露了当时的社会;反映出了人们的理想在现实之中找不到出路的绝望。他说,“我要象一个新郎似的勇敢地死去”,这种绝望令我所深感震撼。

李尔经过痛苦的考验,变为另外一个人了。他由专制独裁、刚愎自用的封建国王逐渐变成一个宽宏大度,举止温和,对不幸者抱同情心,对人民的苦难有了怜悯的公正态度的人。“到最后才摆脱了庄严气派,他的沉重的悲伤和激情汹涌的气势”。他不仅对两个不义的女儿进行了愤怒的诅咒,而且对科第丽尔深深地抱着负疚,直到悔悟自己过去很少想到过不幸的人民。我渐渐对他报以同情,渐渐为他所感到委屈,对他那两个表里不一的女儿做出与他一样诅咒,即使最后其中的贡纳利死了,但这仍不能平息我的怒火与气愤--她是因为毒害自己那正直的丈夫不成功而被曝光才自杀的,这根本不能博得人一丝一毫的同情,我认为她罪有应得。

狼王梦的读后感800字(精选范文)


这大概是一本大家都读过的小说了,我是在初中时期就读过了,前些日子整理书柜的时候偶然发现了它,便又看了一次,第二次看的时候的心情和第一次是完全不一样的。初次阅读时不知道故事的发展,不知道他们的结局,会带着疑惑和好奇看下去,再次阅读的时候只会觉得他们每一个都有个悲惨的经历,甚至认为这是一部超悲剧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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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令我感到可怕又可怜的就是故事刚开始的时候,紫岚在猎狗的追逐中分娩,而后在暴风雨中被冻死一只小狼崽,而紫岚为了生存,将它吃了。故事中还有一幕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动物世界里法则,就是他们在争夺狼王时的厮杀,由于竞争失败,便被群狼分而食之。对他们来讲,是弱肉强食,对人类来讲,是适者生存。

他们一家的悲惨命运令人唏嘘,母狼紫岚将所有的期望都给到自己的狼崽身上,但是对每个狼崽又不是公平对待的,这导致几个狼崽的性格完全不同,也间接导致了他们没能成为狼王。

紫岚是自私的,它把自己的愿望强加在孩子身上,让它们去战胜狼王,取而代之,但紫岚也是伟大的,它终其一生都在为了成为狼王而奋斗,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可以安全,和吃了自己一个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当我看到书中描写紫岚与金雕的打斗过程的时候,我是解气又紧张的,我怕紫岚就这么死了,我也气愤金雕之前吃掉了它的狼崽,可在我看完之后,心里想的却是终于结束了,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这本书是一本给小孩子看的书,但是小孩子可能并不能真正体会到这个感觉。《狼王梦》是我看的第一本出版小说,它讲述的故事是悲惨的,但却是能使人产生共鸣的,将动物世界看作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不就正是合适吗?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读后感范文)


几年前看了一本《狼图腾》至今仍有回味,这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中,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随地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如此和谐。在那片草原上,他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锋?今年寒假我翻了很多本书,但是都虎头蛇尾,总感觉缺少味道,直到在图书馆偶然间又翻阅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才觉得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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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杨志军)的父亲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草原——西结谷草原,遇到一只叫作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他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草原,却引出了不同部落间的世代仇恨,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父亲与冈日森格最后化解了西结谷草原对上阿妈家的七个孩子的仇恨。

对于青藏高原我并不了解,但这本描写狗的武侠小说,让藏人的神话、藏人的哲学观、藏人的风土人情都通过藏獒的行动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在藏獒身上,它们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它们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威猛、忠诚、智慧、坚韧……

我会喜欢这本书最大原因应该是书带给我的“反差感”,生活中见到的藏獒是高大的,也是比较凶狠的,但它也只是“狗”。书中的藏獒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有着狗的忠诚,同样存有野兽的勇猛。书中有句话:藏獒的风骨不可能在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延续,只能在青藏高原的凌厉风土中磨砺。开篇作者就介绍了城市中圈养的藏獒不同之处,在温暖的环境中生活会退化藏獒的能力,最后导致被狗贩偷走。但是奔跑于高原上的藏獒完全相反,它们奔驰在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啸鸣与零下四十摄氏度的冰天雪地,时刻警惕十里二十里之外的狼情和豹情,它们的敏捷、速度、力量和品行是那么的精彩。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温暖的环境的确非常舒适,但在这样的环境中待久了人会缺少锐气,这样的情况下若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会是“绕道而行”,这是一种失败也是一种堕落,久而久之温暖也会变得无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温暖的环境下,我们也应该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模式,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砺自身,向阳而生。

藏獒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精神!我们不妨以一双獒眼来看世界,学习藏獒的诸多品质……(陈燕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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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 80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有一本书它可以让你难以忘怀,让你知道豺的生活,那本书就是《混血豺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猎户寨里有一只血统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猎狗。说是狗吧,也不全是。说是豺吧,也不全是,他叫白眉儿。另外它还有一个冤家叫黑虎。它跟随主人阿蛮星十年。从白眉儿到黑虎家,黑虎就怀疑白眉儿是豺,不是狗,经过那件事后黑虎就更加怀疑白眉儿是豺。那天白眉儿、黑虎和主人阿蛮星一起出去打猎,这时一只豺跑进了阿蛮星的视线,距离五百米,而猎枪只能打一百米,所以阿蛮星让白眉儿去追。白眉儿身强力壮很快便追了上去,一看是兔嘴,兔嘴曾经救过白眉儿的命,白眉儿可不愿做白眼狼,只有把兔嘴藏起来,很快阿蛮星便带着黑虎追了上来,白眉儿咬着阿蛮星的裤腿向小沟那边“汪汪汪”叫,黑虎的嗅觉细胞当然比阿蛮星多,一下子便闻出来兔嘴没有在水沟,使劲把主人往后拉,阿蛮星顺手拿起一根棍子往黑虎身上打了一下,黑虎一下子被打趴下了,最后追到水沟尽头,也没有追上,阿蛮星没有责备白眉儿,反而责备黑虎拖延时间。

自从那件事之后,黑虎怀恨在心,最后黑虎决定诬告白眉儿,黑虎先到白眉儿的巢穴,再把自己的肚肠掏出来,(豺在捕获猎物时,就会把猎物肚肠掏出来)只要白眉儿一进来黑虎就会乱叫,阿蛮星只要一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认为白眉儿是豺不是狗。果真白眉儿进来了,黑虎便立刻乱叫,阿蛮星便立刻闻讯赶过来,阿蛮星一看面如土色,便立刻拿起大刀向白眉儿劈去,说:“好你个白眉儿竟敢扮成狗,混进寨里,我真是瞎了眼。”白眉儿见大势不妙,立刻向森林跑去。

白眉儿逃进森林后,就饥一顿饱一顿,最后白眉儿决定投奔埃蒂斯红豺群。真是天无绝豺之路,当白眉儿在森林里溜达时,正好碰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在围着一只成年公野猪,但是采用了许多办法都没有成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掏肚肠,可是只要有一只豺一动,野猪就会竖起獠牙,准备时刻冲上去,这时,白眉儿一下子跳出来,把野猪的肚肠掏了出来,野猪立刻瘫倒在地,所有的豺蜂拥而上,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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