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读《乖,摸摸头》有感
读这本书或许源于这个作者——大冰。说起他或许你会想起那个谈笑风生的主持人,或许是声音低沉的民谣歌手,或者是大冰的小屋的老板,经历丰富的背包客。而此时此刻他却是一位作家,让人不禁好奇这个拥有多重身份的人,他的经历,他的故事。而这本书便是一种倾听的方式。
《乖,摸摸头》一共讲述了12个故事,12个不舍得读完的传奇故事,故事虽短却成功刻画了十几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其中最令我心潮澎湃的便是《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在这个故事里面,住着一位满口骂骂咧咧,爱用灭火器打架,经常醉酒的烧烤店老板。这么一说是不是脑中不自觉的就会浮现出一种地痞流氓的形象啊,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带领一个排据守高地一昼夜,击退了敌方一次又一次的波浪攻击;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次被敌人彻底包围后,呼叫后方进行以自我为中心的炮火覆盖。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他是战斗英雄。
翻开书籍,老兵厮杀的场景浮现在眼前,牵动着心里最脆弱的情感。眉头紧皱又舒平,无数次的为他担心,也无数次地庆幸他还活着。那一行行一列列的受伤记录,那身上布满的伤痕,就是老兵一个又一个的军功章。但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为国效力的功臣,现在恢复好身体后,却逃出了疗养院。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耀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拂落,并未有半分留恋。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由衷的敬佩老兵,敬佩他在前线浴血奋战,保家卫国,也敬佩他的淡泊名利,高洁傲岸。
前段时间菲律宾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闹得沸沸扬扬,而作为国民的我们,却能如此放松,继续享受生活。得益于国家的实力以及那群铁骨铮铮的汉子,那群顶天立地军人。正是他们,令这片破碎过的土地恢复原样,重新感到平静与安宁。在全国人民身处水深火热的灾情中,是他们用双手一点一点地救出灾区民众。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留下的是到处奔波的汗与血和最真挚的情感。军装上的国旗也因为他们显得熠熠生辉。
随着长,慢慢懂得了军人的不易。军人不在只是代表着酷帅,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如果说,战乱纷飞的峥嵘岁月里,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是军人价值的最好体现,那么和平年代里,默默奉献便是军人最好的写照。中国军人是一种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存在,捍卫者每一分领土,保护着每一位人民。当看到大冰所描述的那位老兵,对军人的敬佩便从心底蔓延散发出来。或许我的力量微小,但我可以执笔写下对军人的敬意,道一声感谢。
《乖,摸摸头》读后感600字
一座美丽的古城,一间温馨的小屋,一个叫大冰的人,一支普通的笔,记录着曾来过这间小屋的人和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在这间小屋里,曾有放荡不羁的背包客,也有为未来生活打拼的拉漂,有怀揣梦想的流浪歌手也不乏甜蜜幸福的情侣。他们也许素不相识,只因在这间小屋里遇见,只因那三杯两盏淡酒,他们留下了自己的故事,那苦涩的泪里,饱含了对过往的怀念。
忘不掉老兵曾经历的硝烟战火;
忘不掉阿明在音乐梦想道路上坚定前行;
忘不掉大树看着兜兜那含情脉脉的眼神;
……
我喜欢大冰的生活态度:即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再看看我自己,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读一所极其普通的大学,在一个不算热门的专业,过着极其简单的生活。我想世界上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吧,但是“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忽晴忽雨的江湖,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前方渺茫,我不知道未来的路伸向何方,也可能我毕业以后就是朝九晚五日复一日的工作,每个月拿着固定的薪资,只是不知道疲惫的时候是否会有人为我送上一顿热乎的饭菜,难过的时候是否有人陪我一醉方休,听我讲述微笑背后酸甜苦辣的艰辛,假期的时候是否会带我浪迹天涯,交友,喝茶,饮酒……如果是这样,生命还有什么遗憾呢?
《乖,摸摸头》读后感史凤娥
周末时,浏览书店发现一本书《乖,摸摸头》,书的封面很有趣,是一个虔诚的小信徒。作者更有意思,大冰,80后作家,曾做过主持人、导师、民谣歌手、老背包客等多种职业,更是资深西藏拉漂、资深丽江混混、黄金左脸、禅宗临济弟子。这样的作者,让我对这本书期待起来。
这本书讲述了12个故事。
《乖,摸摸头》一个女孩杂草敏的故事。每年一条的短信和一个让人心疼的南方姑娘。《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一个比酒还烈的故事。一个隐居滇西北的越战老兵跌宕起伏的人生,以及充满善意的、出人意料的结局。《对不起》她和被主人遗弃的松狮狗的故事。《普通朋友》或许没有人知道,大鹏在成为小人物男士前,曾差一点儿被砸死在舞台上。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大鹏的那个理由是一个小姑娘。《不许哭》藏地往事,酒吧掌柜大冰、日语翻译妮可、民谣歌手赵雷的拉萨旧时光。《唱歌人不许掉眼泪》一个从缅甸金三角走来的流浪歌手的故事。故事里有穷困窘迫、颠沛流离、渺茫的希望、忽晴忽雨的前路,还有一把红棉吉他和一个很想唱歌的孩子。《听歌人不许掉眼泪》为你们讲述小屋存在的最遥远的理由,以及大树和兜兜凄美的爱情故事。《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毛毛叛逆的青春、艰辛的奋斗和与木头的爱情史。《椰子姑娘流浪记》一段长达13年的爱情,一个普通人的传奇。《风马少年》我、二宝、成子的纳木措惊险之旅,离死亡仅差60厘米。《小因果》这个9岁的小男孩不会知道,24年后,身旁的这个小姑娘会成为他的妻子,陪他浪迹天涯。《我的师弟不是人》我的师弟昌宝不是人,是一只哈奇士。
就像大冰说的那样: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你我迤逦人世间,每个人都需要被善意地摸摸头。不论你晴朗或是阴霾,低谷期还是巅峰期,愿你永远被这个世间的善意所护持。善良是一种天赋,善意是一份选择。即使流浪也要认认真地活着。
我最喜欢其中的《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和《对不起》两个故事。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中作者对事对情分析非常透彻,感觉道理中带着禅意。书中写所说:很多架哪里是为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折射、破灭、又收回。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对不起》中对动物的描写细致到心,文字犀利见血,同时折射了现今人类的冷酷虚情假意。
正如书中写所言:不管是欠别人的,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时间无情第一,他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少一耽搁、稍一犹豫,他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到它。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人委屈了能哭,够委屈了会呜呜叫,他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它也有心,伤了心了。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读后感[.cn]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是反正它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反正它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来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道德瑕疵被救助,那就阶段性由人变狗,任人揣。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性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敲键盘的人想:反正你现在是狗,反正大家都踹,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是啊,虽然那些义正严词我自己也未必能做到曝光的是你不是我,那就我是人,而你是狗,我不踹你我踹谁?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
12个故事12种人生经历,结局有喜有泪,但却都留住了阳光的心。
万人敬仰与唾弃的
——读《乖,摸摸头》有感
薛月
我曾经小孩迷恋玩具一样迷恋这本书,曾经诗人敬仰海子一样敬仰大冰,大冰有次来过山西,做义务演讲,我纠结了良久,没有去演讲地点,路远途难是一方面,归根究底,还是没有那么喜欢他。
我第一次知道大冰是因为很久以前在韩寒的App"One"上面看了一篇文章《一千万个祝福》,内容是讲大冰的一个好友是同性恋,第三人称讲述他背负着不被世人认可的恋情极尽所能帮助别人的故事。当初感动的我一塌糊涂,也是长久以来我收藏的第一篇文章,随后顺藤摸瓜,发现了大冰,对他产生了无限的兴趣。
我一直考虑,什么是好书呢?人为什么要去读小说,读散文,读小故事?如果问我,我想大概是书里的人过着你渴望却永远无法企及的生活吧。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一篇真的好文章就是可以让你设身处地的理解文中人的快乐悲伤,让你的心情随之起伏不定。
这篇文章就是这样,我的心跟着主人公忽上忽下,我看过很多书,大部分已经随着时间遗忘,只有大冰的书,每一篇文章我都能清晰的记住,每一次看都是一次新的心灵旅程。
大冰在书的前几页写了一些话,一缕冲破乌云的阳光下,他说,不要那么孤单,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大冰的小屋里有很多背包客,他拍着手鼓说,我总觉得,对于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
他跟他的胖师傅坐在一起,沐浴阳光,他说,无量天尊,哈利路亚,阿弥陀佛么么哒,我心安处即为家。
他说,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我是真正的快乐。
我看他的微博,他在各大高校巡回演讲,带着他的流浪歌手们,他只要舞台上的一方,舞台上围着他坐满了人,我发了微博,艾特了他,说大冰叔你什么时候来太原啊(哭泣哭泣哭泣),然后11月大冰来太原师范大学,小红兴奋的要跟我一起去红灯笼找他,我又翻了一遍他的微博,看到等待的人乌泱乌泱一片,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脸上是不耐烦的表情,我觉得为了追随一样东西就付出这些代价,有些不值得,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没那么喜欢。
后来在微博上看了他的一段即时演讲,没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当初的热血沸腾。
所以这本书对于我的作用,大概也就是让我感动了一把,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后来在豆瓣上看书评,不低,7.7的评分,评论却几乎清一色的差。装腔作势,过气的文艺青年,高压锅里的鸡汤,我刚开始有点疑惑,看着看着,也有点释然了。
看到文艺青年,我不由得回忆起高中,当初喜欢小四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每个星期必去书店买最小说,在文青的环境里如痴如醉,后来高考完,回头看看曾经沉醉的那些东西,不由得嘲笑自己,这tm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可是当初真的是那么痴迷过,我想不是人变了,只是心态变了,变得现实,变得不相信浪漫。
现在我想也是一样的心态,说喜欢的那些人,渴望浪漫,希望一直生活的随心随意,却从来没有考虑过社会的险恶,我原来也是那些人里的一个,现在倒是开始考虑现实了。
我跟我妈说,最近喜欢的诗,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我妈不以为然,说,人怎么可能没有闲事,人不是无事还生非吗?
我无言以对。
大冰所说的故事,豪气,侠气,所有适合江湖的词放在这里都合适,让人看的酣畅淋漓,却忽视了他们受的苦难。
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一篇讲椰子小姐的奋斗史,里面草草一句"她失业,交不起房租,忍痛扔掉自己一米八的公主床,却还是晚上请客庆祝",当时我很感慨,却没有设身处地的着想,倘若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绝对不会那么洒脱。道教说,生死平衡,要过上不一样的生活,就一定要付出比想象中多的多的代价。
大饼说,我笔下的故事,与你脚下的人生无关。他只是讲述,旁人没有理由对那些人的生活指指点点,人生这条路,出口不单一,没有那么保守,也没有那么放荡。
我曾经考虑过自己的人生,我就读法学,虽然不喜欢,因为我的性格不适合这样。我记得刚入学时,有个学长问我,你愿意跟在领导后面点头哈腰,端茶递水吗?我说不愿意,他说,那你不适合这份职业,我当初还把此话奉为经典,就是要活成跟别人不一样的角色。
我不努力学习,在别的方面也败得一塌糊涂,有人说,当代青年最悲哀的事情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猛烈的抨击完全无错的社会。我现在真想嘲笑当初的我和已经念了一年的学长,真是无病呻吟。这社会本就是妥协与强大的过程,你为何要端茶递水,点头哈腰,还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有人抱怨,抱怨家庭不好,抱怨父母没有背景,不能为自己安排工作,那么敢问,别人家有钱的父母是从秦始王那一代就步步繁盛的吗?为何你自己不做可以拼的爹?
由此来看,我必须爱上这门学业,钻透,研究,在这条路上走出自己的痕迹,我想去浪迹天涯,看到微博上的很多四处周游的人我也会很羡慕,可是我没有办法,如果我这样做了,我没办法为自己充电,父母我如何养活,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前期,我只能让自己强大。我想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跟我一样的,这才开始唾弃大冰的书。只是因为那不现实。
何必呢,我们各自修行在自己的世界里,活成什么样都是靠自己定,如果把这本书当作教科书,偏要从里面找到定义,那注定会失望,活在这样生活里的我们,有多少次把真心当成矫情?
但是真的去回忆,那些感动,确实真真实实的,所以只能说,大冰他是万人敬仰又唾弃的疯子。
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终日所想无非是有自己的位置,得名得利是表面获得安全感的方式,遇一人终老也是陪伴的途径,归根结底是希望有度日的理由。人奋斗,忙碌,都是为了活的更好,但是大宗所谓成功,就一定是真的成功吗?
春夏秋冬忙忙碌碌急急匆匆赶路搭车,迷迷糊糊上山,稀里糊涂过河,一切好风景无法享受,回到家里照样按部就班。
这是一般的生活,也是很多人的生活,我们厌恶这样的日子,却在出现了你所期望的生活之后,你无情的抨击他,只是因为你做不到,或许不是你做不到,是你没有想过要如何努力。
曾经我把很多人事封在心里,不靠往事度日,尤其是现实的压力与责任日益沉重,那些曾经的故事显得格外卑微和没有意义,很多年,他们被我封存在心底,落了灰。
可是看了这本书,很多往事被刻意回避的情绪开始探头探脑,他们提醒自己的存在,想要倾诉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要浓烈,我抓住了当时都没有的情绪,内心觉得震撼又惊喜,我开始怀念,怀念曾经把很多事情都要放大的自己,我庆幸,我也是个疯子。
人人都希望在平凡的人生里不活惊喜和壮丽,因此,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做着多项选择,马不停蹄。
然而很多人臆想的惊天动地,大都像烟花一样仓促收场,只不过是一份自我感动罢了。
我想起来昨天看老梁故事汇,来分析为何《花千骨》会那么收人热捧,老梁这么说,第一,浪漫,第二,治愈,第三,卖萌。因为这部剧里有个暖心的男二,有个萌萌哒的虫子,有一场惊天动地又不得好死的爱情,现实与幻想一对比,既满足了自己对浪漫的幻想,又让自己的内心得到一些安慰。
我想这本书,我们看着别人的故事,安慰的也是自己的心灵。
所以我还是要说,这些人啊,都是自在如风的人,丽江西藏背包客,流浪歌手文艺青年,这些词汇在当下的社会环境里显得喧嚣而浮躁,在他的笔下沉寂。
他说,丽江不再是以前那个丽江,可也总是会有故事令人惋惜,总有相似的梦想重逢在路上。
"该喝醉的时候一定不能少喝,该唱歌的时候一定不能干坐,也许无趣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我们没有坚持应该有的活法。"
我不知道一个有血有肉有歌有朋友的人写出故事,梦回曾经有多无助,但我看见他笔下的人生,他组织的场景。
他的故事像是一个剧本排演过的故事,却又真实的发生在我们当中,他是一个万人敬仰的疯子,是一个在风力自由的少年。
读《乖,摸摸头》有感
其实我并不爱看书,中学年代最兴盛最猖獗的言情小说,我丝毫提不起兴趣,当时同学们手里捧着《花火》什么少男少女的杂志,还有一些有名的、没名的各种作家,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爱,就知道自己就是不喜欢,可能我从小就被强烈的心理暗示,不要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书,那种强烈的感觉就好像,小说是毒品,沾染就会上瘾,我从不涉足,只看课本。后来我曾经也翻过小说,确实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尤其吸引处在青春期正发育的懵懂少男少女们,可是,一看那无穷无尽的章节和勾心斗角密密麻麻的文字,书一厚,我就懒得看,懒得翻。
后来上了大学,我的有意无意的学生工作,全都涉及到,"写",写个通讯稿,写个总结,写个歌评,写个活动策划,写个台本,写首诗……我读书是少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写起来却没那么费劲,也不是写的多好,就是有话说,思维是有的,需要磨练,需要斟酌,也需要不断丰富,不然搞不好就要词穷。我初始读书就是因为这一点,想让自己有话说,不说学富五车,满腹经文,至少写个上万字感想,文章什么的应该不费吹灰之力。
想起我们导员大一刚来让我们写五千字军训总结,我也真是虎,说让写就写,说不让百度一点也不百度,徒手A4大白纸写了10页,手都快抽搐,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胡咧咧上的5000多字,也是绝了。
我读书还是不读小说,真心看不进去,也不喜欢他们听按着自己YY的,臆造一些有的没的东西,完全不现实的情感,完全狗血雷同的剧情,哪那么多霸道总裁啊,还偏偏爱上你,你以为人人都能变白天鹅啊,你只不过是真的丑小鸭,可是越是黑的厉害,越多的人喜欢看,这是什么道理我至今也不知道。我不是愤世嫉俗,只是真的不喜欢。
我喜欢读故事,真实的东西,我喜欢听有阅历的人讲他们身边发生的种种,到一个我没去过的地方见世界,你睁开眼睛去看你没见过的东西,你听他们说最细腻的情感,最干脆的品质,最笃定的信仰,最美好的风景。有朝一日也许你也会去经历,然后留下自己的感悟和文字。
大冰的《乖,摸摸头》深得我心,我读书少,之前没听过这个作者,读了一个故事就觉得这个人有经历,的确,我看了整本书,12个故事,好像带我游遍了中国,虽然故事的主人公都不是他,可是又都是他,大冰是线索,每个人每个故事都有他的影子,他是他们性格的映射。
大冰在后记说,他们的故事虽各不相同,却都以"善意"贯穿,确实如此,可能是大冰傲娇,从不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所以他的朋友都很"二",所以所有的故事都是暖心的,善良的,读起来像冬日里取火,善良的人的结局也会是好的,这也许是大师傅所谓的因果,我不懂佛法,说的不好请原谅。我特别喜欢很二很傻的人,他们心地善良简单,不会有过多复杂的想法,更不会勾心斗角,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掏心掏肺的,所以我身边的朋友也都这样,都很二,可能是物以类聚,我们天真的都是智商不够用的待人。
这12个故事读过,我最想的有两件事,第一,背包穷游。但我立刻就打住了这想法,我一个大学生,没钱没资本,靠什么活,人家背着一个吉他可以走天下,闯江湖,我呢,靠什么吃饭。小时候学过手风琴,考了10级,众人都夸不错,可是并不能混口饭吃,我觉得旅游固然是要的,毛毛说的对,流浪不是旅行,旅行是要有资本的,资本是自己努力赚来的。我会去旅行的,等我自己赚够了资本,玩命的工作,也要玩命的去走。我想去见见木头马尾的服装店,也想去品尝一下成子家的茶,更想去看看大冰的小屋,还有老兵的烧烤店……
说起老兵,是我整本书里最敬佩的一个人,印象最深刻。他一个人活了10个人的人生,他的经历非同凡响,根本不是常人能够体会的,于我而言,在他身上,我只看出了两个字,"疼"和"乐","疼"不是他自己觉得的,是读者的感觉,我相信每个看完故事的读者都会对老兵遭遇的痛苦感到"疼"的,那是一种肃然起敬的疼,这种疼也是最真实的,由内而外的感觉,他所受的创伤,他一次次在战场上捡回一条性命,那种疼,我们感觉得到,更是一种心疼。可是更多的,我感觉到的是他身上"乐",他有一颗坚定的心,也许当兵是他唯一的信仰,倔强是至死不渝的坚持,他从不后悔自己的过往,他活的最坚强,最快乐,他经历了10个人的人生,如果拿人生价值衡量,他肯定是最重的一个……
大冰在书中提到了好多吉他歌者,每个故事结束我都会去扫二维码,听他们的歌,虽然我听不懂歌词中的个中含义,那是属于他们的人生经历,可是他们用最真实的嗓音诠释了一切。我敬佩的是他们的追求,其中阿明的故事最感人,唱歌的人不会哭,吉他是他的梦想,音乐是他的信仰,一琴一人一首歌,走天下。我还特别喜欢大成这个人,现在这个年代,大叔总是深受女孩们的喜爱,比如吴秀波,比如大成,比如大冰,哈哈哈,大冰确实长的很帅。我喜欢大成的性格和内涵,成熟,稳重,肚子里全是墨水的感觉,以理服人,也不否认武力,唯一怕的就是最爱的老婆,这样的男人踏实。
该说第二了,我也想像大冰一样,去寺庙修行一阵子,和大冰一样,不剃度,不戒荤,就是去感悟佛门,佛道,我总觉得佛法是高高在上的,非常神圣的,灵性的,佛家的道理虽然听不懂可却都流淌生活的缝隙里,我不求得能参透什么,也不求得能够悟出什么道理,只是单纯的体会佛家的人生之味足矣,我觉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的,修行与寺庙必然有不一样的体味,也许从寺庙走出的一刹,整个人都是发着光的。
这以上,就是我读过这本书的一点体会,我文字不成熟,观点也许片面,可是感悟是根深蒂固的,书的力量是无穷大的,你虽不会因为读了一本书人生得到了多高的升华,也不会因为读了一本书就才气横溢,但是他总是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影响着你,影响着生活的轨迹。感谢《乖,摸摸头》,感谢大冰,感谢大连海事大学就业给我一次书写的机会。
耳东
2015-8-10
《乖,摸摸头》是我读的大冰的第一本书。大冰的故事很真,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里面的人物。像杂草敏在你前面哭,像大树拉着兜兜的手,像椰子大手扇在你的后背上。活生生的形象,根本没办法拒绝读下去。他们让我知道原来我不是孤独的,我不敢做的事,真的有人在做,过着忠于自己的生活,并且过得很幸福。让我有梦可做,有梦敢做。每一个出现在大冰小屋里的人好像都被印在了火塘的篝火边,要么唱歌时不聊天,要么聊天时不唱歌,要么就喝上满满一碗青梅酒。
大冰的口才很好,他能把让人忽视的地方用一个最巧妙的方式带出。耳机里的音乐和蚊子刺在身上两种不同的尖锐同时出现,漫天星空钴蓝里有几点忽明忽暗火星红做点缀。这些细节是文章里最打动我的地方。用这些最小的地方把想说的情感放大得淋漓尽致。
大冰的用情很深,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屋檐下的亲人。每一个人,每一个故事,每一晚青梅酒。小屋是个好地方,相识相知。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很感谢遇见身边的每一个人。读完故事,或沉默或淡笑或强忍心酸。
大冰说他写这些故事不是鼓励我们放下学业放下一切去旅行,而让我们知道在我们不知道的同一个平行时空,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做着你想做的一切,让你知道你并不孤独。(欧阳山)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乖摸摸头读后感:珍藏他们的幸福与感动》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乖摸摸头读后感6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