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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老人与海有感

读《散沙与沙袋》有感作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读《散沙与沙袋》有感作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丰子恺老先生在抗日战争期间作的一文中写道:有许多沙子铺在游戏场上,但这些沙子或粘附在行人的鞋子上被带走,或和泥土相混杂,一年后场上的沙子全然不见踪影了。但用袋来装沙,敌人的枪子炮弹一碰着这些沙袋,由于沙袋的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还强”,枪弹就失去了火力。

由此观之,一盘散沙,粒数尽管再多,终究是见风雨大而散,不可收拾。而小小的一个沙袋,却能抵御枪弹的肆虐,其天壤之别!

凝聚力也就是一种团结力,它能将沙子般小的个体凝 聚 在一起,形成一个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还强”的整体,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威力。反之,如果没有凝聚力,即使有再多的个体,也只能谓之“一盘散沙”。

齐国一人用网捕鸟,一日数十巨鸟入网中,由于巨鸟力量大就拖着网一起飞走了,齐人并不追,谓之曰:“群鸟无首,欲飞东西南北者皆有之,然因于一网,终力衰而自坠也。”数日后,果然在山下寻到那网精疲力竭的鸟群。

没有凝聚力,就体现在一个“散”字。那群鸟本可能 毫不费力地逃脱,但由于目标不一致,失去了凝 聚 力,心散了,力量也散了。由此可见凝 聚 力是万般重要的。

但凝聚力要有约束力作为基础,好比沙子有了装它的袋子才能称之沙袋一样。在当今改革中,企业需要有凝聚力,职工就必须加强约束力。上纲五大厂就是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企业,这与全大厂人共同的目标、铁的纪律是分不开,与厂方对工人施行“上班责任制”等合理的约束分不开,于是强大的企业凝聚力使上纲五厂年年增产值、提效益。现在有的职工上班无紧迫感,得过且过,这就是缺乏约束力的表现。没有了约束力,就无所谓凝聚力,企业失去了凝聚力,怎么会增产值、提效益呢?

在国外,日本就是一个具有巨大凝聚力的国度。日本虽然国土狭小,但日本国民却时时以国家兴旺发达为约束力,工作时常加班加点,埋头苦干。这种巨大的凝聚力使小国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威力,居世界先进国家前列。

我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但从前中国的13亿人曾被称为“一盘散沙”,国土被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蹂躏。如今,我们的祖国要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就必须增强凝聚力。亿万同胞在党的领导下凝聚成一个 整体,中国必然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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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读《散沙与沙袋》有感


丰子恺老先生在抗日战争期间作的一文中写道:有许多沙子铺在游戏场上,但这些沙子或粘附在行人的鞋子上被带走,或和泥土相混杂,一年后场上的沙子全然不见踪影了,但用袋子来装沙,敌人的枪子枪弹一碰着这些沙袋,由于沙袋的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更强,枪弹就失去了火力!

由此看来,一盘散沙,粒数不管再多,终究是见风而散。而小小一个沙袋却能抵抗枪弹的肆虐,其天壤之别就在于是否有凝聚力!

凝聚力也就是一种团结精神,它能将沙子般小的个体凝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还强的整体,产生出意想不到的力量。反之,如果没有凝聚力,即使有再多的个体,也只能称之为一盘散沙。

齐国人用网捕鸟,一日数十只鸟进入网中,由于鸟多力量大的原因,就拖着网一起飞走了。齐国的这个人并没有急着去追,他说:群鸟无首,欲飞东南西北者皆有之,然因于一网,终力衰而自坠也!数天以后,这个人果然在山下找到了那网筋疲力尽的鸟群。

没有凝聚力,就会体现出这个散字。那群鸟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逃脱,但由于目标不一样,失去了凝聚力,从而力量也就分散了。由此可见,凝聚力是十分重要的。但凝聚力要有约束力作为基础,才能发挥出凝聚力的作用。好比沙子有了装它的袋子才能称之为沙袋,才能抵抗枪弹一样。

在当今社会改革中,企业也需要有凝聚力,如果想要如此,职工就必须加强其约束力。上钢五厂就是一个具有较大凝聚力的企业。这与全厂人员共同的目标和铁的纪律有着莫大的关系;与厂方对工人施行上班责任制等合理的约束分不开。于是,强大的企业凝聚力使上钢五厂年年增产,效益倍增。现在有的企业职工上班没有紧迫感,像寒号鸟一样得过且过,这就是缺乏约束力的表现。没有了约束力,也就是没有了凝聚力的基础,这样的话就没有办法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啊!

在国外,日本是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国家,日本虽然国土狭小,人口也少,但日本国民却时时以国家兴旺发达为约束力,工作时常加班加点、埋头苦干,这种巨大的凝聚力使日本这样一个小国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威力,跃居世界先进国家前列。

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但从前的中国被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蹂躏。如今,我们的祖国要挤身于世界国家前列,就必须增强凝聚力和国民约束力,亿万同胞在党的领导下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中国必然崛起!

读后感800字2024 读《散沙与沙袋》有感


丰子恺老先生在抗日战争期间作的一文中写道:有许多沙子铺在游戏场上,但这些沙子或粘附在行人的鞋子上被带走,或和泥土相混杂,一年后场上的沙子全然不见踪影了,但用袋子来装沙,敌人的枪子枪弹一碰着这些沙袋,由于沙袋的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更强,枪弹就失去了火力!

由此看来,一盘散沙,粒数不管再多,终究是见风而散。而小小一个沙袋却能抵抗枪弹的肆虐,其天壤之别就在于是否有凝聚力!

凝聚力也就是一种团结精神,它能将沙子般小的个体凝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还强的整体,产生出意想不到的力量。反之,如果没有凝聚力,即使有再多的个体,也只能称之为一盘散沙。

齐国人用网捕鸟,一日数十只鸟进入网中,由于鸟多力量大的原因,就拖着网一起飞走了。齐国的这个人并没有急着去追,他说:群鸟无首,欲飞东南西北者皆有之,然因于一网,终力衰而自坠也!数天以后,这个人果然在山下找到了那网筋疲力尽的鸟群。

没有凝聚力,就会体现出这个散字。那群鸟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逃脱,但由于目标不一样,失去了凝聚力,从而力量也就分散了。由此可见,凝聚力是十分重要的。但凝聚力要有约束力作为基础,才能发挥出凝聚力的作用。好比沙子有了装它的袋子才能称之为沙袋,才能抵抗枪弹一样。

在当今社会改革中,企业也需要有凝聚力,如果想要如此,职工就必须加强其约束力。上钢五厂就是一个具有较大凝聚力的企业。这与全厂人员共同的目标和铁的纪律有着莫大的关系;与厂方对工人施行上班责任制等合理的约束分不开。于是,强大的企业凝聚力使上钢五厂年年增产,效益倍增。现在有的企业职工上班没有紧迫感,像寒号鸟一样得过且过,这就是缺乏约束力的表现。没有了约束力,也就是没有了凝聚力的基础,这样的话就没有办法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啊!

在国外,日本是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国家,日本虽然国土狭小,人口也少,但日本国民却时时以国家兴旺发达为约束力,工作时常加班加点、埋头苦干,这种巨大的凝聚力使日本这样一个小国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威力,跃居世界先进国家前列。

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但从前的中国被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蹂躏。如今,我们的祖国要挤身于世界国家前列,就必须增强凝聚力和国民约束力,亿万同胞在党的领导下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中国必然崛起!

读《背沙袋》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背沙袋》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要的内容是:有一天,老狐狸听说老山羊回来了,打算去它家做客,狐狸走到老山羊家门口,刚想敲门就听见屋子里有谈话声,狐狸透过门缝一看,原来是老山羊在藏钱,刚好看见钱藏在衣柜里。

到了晚上,老狐狸到老山羊家做客,老狐狸一会儿就把老山羊给灌醉了,于是老狐狸就把钱给偷走了。

然后老山羊去报警了。到了警察局,老山羊说了这件事,猴子警长生气的说:“我这么忙你们还弄出这么多事情来烦我,我罚你们四个背沙袋。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猴子警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聪明机智,破案神速。

读“川”与“三”有感作文


读“川”与“三”有感慈溪市逍林镇中心小学四(1)孙泽有一个人当老师,只认识“川”字,只想找到“川”字教给学生,可是找了半天都找不到,忽然,她看到了“三”字,说:原来你躺在这,现在我可以当一位好老师了。岂不知道,这样的老师没有坚实的功底,更谈不上渊博的知识,谁能成为他的学生呢?一个人小时候如果不努力学习,只知道贪图享乐,一丁点学习的劲头都没有怎么能学到丰富的文化知识呢?如果小时候不打好基础,就像一座大楼没有地基,结果只会变得摇摇欲坠。正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样的人,一旦长大了,没有一双坚硬的翅膀是不能走向社会的。如果去当医生却不懂医术;去当工程师,却没有技术……只能每天干些苦力活儿,一天下来挣不了几个钱,只能满足一日三餐而已,这不是不好好学习的下场吗?人,只要勤奋努力,勇于探索,才能拥有一双坚硬的翅膀,飞向更广阔的天空。

读《难与易》有感作文


·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市第七小学六年级六年级(五)班李瑗瑗

读完《难与易》这篇文章,我的心里像平静的湖面上,漾起一阵阵波纹,久久不能平静。《难与易》进述了这样一个内容:

在四川有两个和尚,一穷一富。他们都想去南海,但到了后来穷和尚去成了,富和尚却没去成。

四川和南海相距千里,为什么穷和尚能去,富和尚却不能去呢?难道真的有难与易之分吗?不是有一句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我看是因为“做”与“不做”的问题。如果“做”了难也会变易,但如果“不做”就是易也会变难。

例如世上有无数的伟人,全都是靠“做”来成名的。比如说牛顿,他小时也不过是个差生,但他完全是靠“做、做、做……”才赶上别人的。别人如果付出一倍的汗水,他将付出十倍的辛勤汗水。有人曾经问他,他是怎样成名的。牛顿十分风趣地说“想想想!”这三个“想”包含了他多大“做”的努力呀!

· 古代有些秀才,他们写的诗也曾轰动一时,到了后来做了大官,自以为很了不起,便停止了“做”。到了最后,跟奸官已经没什么两样。可见“不做”的危害很大。

· 我十分佩服穷和尚敢于“做”的精神。今后,我应该多做、多学、多练,不轻易放弃,才能取得理想的成就。

读老人与海有感作文


读《老人与海》的时候,深深被书里的老人感动到。小编为大家搜集了3篇读老人与海有感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老人与海有感(一)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渔夫,有一天单独出海捕鱼遇上的惊险。先是与一条大马林鱼斗智斗勇比耐力,用了两天两夜的时间在筋疲力尽的前一刻终于捕获了它。然后在回程的时候接二连三的遇上追随血腥味而来的鲨鱼。在条件极度恶劣的情况下,老渔夫处变不惊的应对终于打败了鲨鱼群的多次袭击而回到岸边。

其实写到这里时我浏览了下其他人的读后感,发现都是赞美渔夫的。渔夫是英雄当然要受到诸多赞美的了。他的沉着、冷静、遇事处变不惊、面对恶劣的环境不抛弃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值得人们颂扬更应该被我们所学习。

但是撇去老渔夫的英勇我有个问题:他为什么不换一份工作?

他生活得很拮据,可以说只比流浪汉好一点而已。这样的情况并非短期形成的,那么趁着他年轻时为什么不考虑换一份工作呢?他说他生来就是当渔夫的,我想说没有人生来就被注定应该干什么行业。个人有个人的选择,喜欢某个行业而从事它是好的,但是也该有一定的谋划。这份工作可以从事多久?我依靠它可以维持生活多久?每个人面对工作时都应该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当你觉得它不能满足你对生活的要求了,你就得做出正确的选择:是离开或者改进?渔夫的诸多优点,若是换份工作也会做得很出彩。可惜他却选择了始终当一名渔夫,过着与危险相伴的日子。

换个角度来看文章通过渔夫的经历其时在隐晦的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渔夫钓鱼的过程就像一次炒股投资用少量的利益换取大量的利益。而后是暴利的结果:树大招风。溶在水里的血腥味引来了疯狂的掠夺者鲨鱼,差点连鱼带老人一起吞入腹中。这样的惊心动魄让我们充分的认识到:投资有风险,炒股需谨慎啊。

读老人与海有感(二)

书桌上有一本《老人与海》。还记得这是一位09级学长毕业离校后送给我的一堆书中的一本。不很厚,前半部分是译文,后半部分是英语原文。作者是海明威,一位美国作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其实在看这本书之前,对海明威就略有所闻。第一次见这个名字是在这句话之后: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当时就想只要人还活着,那么就还有成功的希望。之后学过一些他的小说节选,如:《战地钟声》、《永别了,武器》等。

这本《老人与海》不厚,而且里边的文字也平实容易懂。看完整本书,头脑中留下了老人、小男孩、被老人捕捉的那条大鱼以及一群来抢食鱼肉的鲨鱼这几个角色。老人孤独一人,一生都在捕鱼,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渔夫。虽然如此,但是我觉得这个老人在这几年还是比较幸福的,因为小男孩对他的理解、陪伴、信任给了这个老人许多的慰藉。而且小男孩对老人的照顾是很体贴的。所以,当老人独自一人在暗淡的月光下、茫茫的大海中与鲨鱼搏斗而且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他想到了小男孩。这个小男孩是他的一个牵挂,因为他觉得小男孩可以给他力量。他要是和小男孩配合起来的话,那肯定可以克服很多困难,可以捕到大鱼。老人敬业(捕了一辈子鱼)、乐观(他可以和海鸟说话并且和它做朋友)、还喜欢自言自语,甚至担心起那条被他捕获的大鱼来。当一些鲨鱼接二连三地来抢食他捕到的这条鱼时,老人决心与它共命运。奋斗一天一夜,老人身心疲惫,而且身体多处受伤,所幸,他勇敢地与鲨鱼搏斗之后重新返回到了海港。而一个人可以被毁灭而不能被打败就是老人在于鲨鱼搏斗时说出来的。最后,小男孩又细心地照顾着老人。有三个地方很感动我:第一老人对那条被捕的老鱼(不知道有多老)动了恻隐之心,这是一种对生命的一种新的深刻的感悟;第二是老人家的勇敢、无所畏惧,在鲨鱼面能保持冷静而不慌张;第三,就是老人与小男孩的深厚的友情(小男孩经常陪伴孤独无依的老人左右,并悉心照顾老人,两人成为了很难割舍的忘年之交)。

这本书值得一读,这位伟大的作家也更值得我去了解。

读老人与海有感(三)

八十四天过去了,却依旧没有一条鱼的收获。

生活中总是会有不利,也许时间持续很久很久,在这期间也许会被人瞧不起,也许会让别人占尽风头,但是相信能做到去付诸努力,那么自然会迎来新的曙光。

岁月让人苍老,却也磨练了意志,在一分一秒逝去的时间里,积累了经验。老人在第八十五天又一次出海,信心满满地出海了。

一帆风顺,老头子。一帆风顺。

黎明就快要来到了。老人平稳的划着船,到了比以往更远的海域,兴许能抓到大鱼。想要证明自己,就需要实际行动,而不是嘴上说说。套上鱼饵,老人凭借更多的经验,钓索达到了最准的深度,不似其他渔人,让钓索随波逐流。也许八十四天的一鱼不获已让老人没有运气可言,他依旧一丝不苟的做好任何一个细节。或许你耗尽了运气,却依然存在你的实力,追求每一步的踏踏实实,成功就会眷顾。

不知过去了多久,老人捕到了不小的鲔鱼,还抓到了鲯鳅。海上条件差,老人什么也没带,没有带上可以给生鱼调味的盐巴或白柠檬,没有带上男孩曾经在出海一直是他左膀右臂的男孩,他只是一直重复着但愿那个男孩在这里,他只有靠自己。别人的帮助或许让你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少了几块绊脚石,但最终也只能靠自己。

现实已是如此,无法改变,抱怨也是无用。老人是个聪明人,他很快抛弃了抱怨的想法。乐观的态度,也是成功的必需品。他总会复原的。或许会有很多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罢了,其实这所谓的自我催眠真的会让人信心倍增。

漫长的等候之后终于有了一线成功的希望。有大鱼上钩了。然而想要钓到大鱼并不是马上能实现的。现在,依然是漫长的等待。要想成功,必定少不了等待。等待的过程不是松懈的,而是紧绷的。感觉马上就要断掉的鱼线,就是爆发前的一系列准备,即使割破了皮肤嵌入肉里,即使会撕心裂肺的疼,但最后总能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大鱼。

尽管回来的途中,那条大鱼已被一路袭击的鲨鱼吃干抹净,老人依旧证明了自己。

总是想在同学、老师、家长面前证明自己,却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闷闷不乐,现在想来又何必呢?考试失利说明知识点存在漏洞,需要加强,这不就是一个大大的好处吗?谁不是从失败走向成功的呢?

证明自己的过程是艰难的,就像老人等待着大鱼那样。

人生路上哪来的一帆风顺?挫折是难免的,勇敢应对才是根本的。再辛苦也是会过去的,咬牙坚持着,突破了自己,哪怕结果不是那么完美,却也是证明了自己的成功。

角度-读《兔子与上帝》有感作文


无论人或兔子,只要有生存就会有竞争。而任何东西都会有优点与不足,都有利弊的两面。我们不该只看不足,而忽略了其优点。这就是《兔子与上帝》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

大家都知道,兔子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动物了,它只吃草,什么也不伤害。正因为如此,它就受到了不少动物的伤害。终于有一天,兔子向上帝诉苦,一共先后提出了四次要求,分别把它变成鸟,鱼,人和上帝,一个比一个过分。原因是鸟会给老鹰抓,给毒蛇咬;大海里都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斗争;人类发生了战争,无数的平民流离失所,死于饥饿和寒冷。对于兔子最后的要求,上帝只说了一句话“上帝只有一个,上帝多了也会打假。”这是一句多么富于这里的话啊!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像兔子一样呢?记得有一次,校长给我们上课,他点了全班最差的一个同学的名字,然后叫我们说出他的优点,可我们想了老半天,也说不出来。接着,校长又叫我们说那位同学的缺点,大部分同学想都没想,站起来就说出了一大堆缺点,真是十个手指头数也数不清啊。为什么同学们的反应会这样呢?那是因为大家都只注重了他人的缺点而忽略了其优点。罗丹也曾说过“美到处都是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要是细心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只是有的比较明显,而有的比较难以发现罢了。

其实,当你遇到困境时,只要换个角度去想想,相信结果必定会更好,你也会有所收获。就像兔子,它当时要是想到:我跑得那么快,动物们都赛不过我。它还会抱怨吗?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作文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

有两大特征:

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

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1400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亚当夏娃偷食禁果的故事与昆丁和凯蒂乱伦式的爱是对应的;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有感

自古以来时间总是不停地迷惑一代又一代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认知总是会直接或间接地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背后隐含着不同人对自己人生的心理思考与理性规划。仔细想想,时间概念是人类所独有的,作为一种工具的存在,它并不体现自然界的特征,那人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自己消遣了自己。

最初接触《喧哗与骚动》大概是在初三,当时的我懵懵懂懂地翻开了它,却在略读了几页之后烦躁地抛弃了它。现在回想,那时候,我肯定是被那跨越式的时间空间转换的叙述风格给弄晕了,而没能用心去体味感受那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一个家庭的无奈与绝望。在我潜意识里读小说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跟着作者的思路走并融入其想象世界里。但若作者有意打散时间序列而使全文思路摸不清,理不楚,那真的是会让人顶着一头雾水而倍感混乱无助,特别是在一个人承受着某种压力需要寻找精神慰藉的时候。

某天翻动书堆,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这本曾经被我遗忘的书。我突然间感到一阵熟悉的呼唤,于是我捧起了它,正式开始了我的福克纳之旅。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读它时的浮躁,于是这次我只是静静地读下去,静静地去体会他所要叙述的故事。怀着一种平静的心态,不去试图完全理解它,不去试图理清作者谜一样的思路,而倾向于随性地整体感知,不知不觉我似乎已喜欢上了这部小说。其实读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纠结那让人一头雾水的场景转换,因为那根本不是重点。我喜欢书中散发着的哲理性思考,而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昆丁部分的时间哲学。

昆丁的父亲堪称一个深刻的哲学家,他告诉昆丁,时间是人类永远无法征服的,甚至根本就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征服时间完全是没有意义的愚蠢行为,而自以为是的征服,往往只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的确,我们是永远存在于时间的漩涡之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超越时间和摆脱时间。生存于世的苦难折磨,也许那都是时间漩涡里的衍生物,我们既然摆脱不了时间,那就意味着人的一生承载了所有不幸的总和,时间作为一个空间的存在,主宰者所有人的不幸。

表是人类创造的用以掌握时间的工具。而在昆丁的父亲眼里,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现象。说的真绝,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时间,而不是将时间当做一种机械化的记录形式。我想到了昆丁毁表的那一幕,我想到了他的过去,他的大学,它自杀的那个早晨,表的滴答声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本能地抗拒,而不愿神经质地被束缚。摔破后的表还在滴答滴答的走,即使没有表针。也许这象征着人永远是没法终止时间的,我们能终止的,实际上只能是时间的刻度。表的滴答声不停,作为一个无法逃避的无形的存在,它伴随着昆丁的一生,也将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昆丁离开钟表店的那一刹那,面对着橱窗里标示着不同时间的各式钟表,他想到了父亲说过,钟表杀死时间。钟表是死的,而时间是活的,表可以被调成同样的刻度,可是却无法真正地说明时间。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两只时间一摸一样的表,每个人都存在着自己的计时方式,他们也许是在试图把握时间,可其实,无论是日历还是表,记录着的只是他们的生活,只是他们已经过去了的过去。

那么,时间到底是什么?这,是个能让困惑者不断困惑折磨自己的蠢问题。

细细感受,这本书整体上都散发着时间的哲学韵味,而昆丁部分只是将时间摆上桌面来揭示而已。时间宏观上涵盖着人生的各个阶段,现在与过去总是有着联系,过去不是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现在。就拿本书班吉的部分来说,在那个傻瓜眼中,过去发生的和现在一样真实,甚至他会主观地认为过去的回忆和现在所经历的事情是同时发生的,所以书中第一部分时间空间顺序的荒谬无章也是有其客观意义的。而对于未来,在这本书中,在我看来,几乎感受不着一丝未来的影子。我想,也许福克纳根本就没想过给予康普生家庭以未来。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内容呈现一种灰色调,我读来总是会感到阵阵伤感,故它所展示的时间哲学也带有消极的意味。我想到书名《喧哗与骚动》,也想到书序中所提到的其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是的,这书故事本身似乎就是剧中人恍惚着的梦,而他们的一生,却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来说,谁又能大声宣布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也许人生它并不是以意义来衡量的,且更没有必要去被时间控制,那样太累,随性而走,反而更显自得。时间虽握不住,但可被利用,在一张一弛的拿捏间,我们需明白自我生命的平衡之道。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一直想拜读他的作品,但是直到今年才买了一本《喧哗与骚动》来阅读,购买之前未做功课,买了之后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都说要看李文俊翻译的,一看才发现我买的是方柏林翻译的,当时,还有点小小的遗憾。在阅读过程中在网上看到有个关于什么书最不容易读的提问,很多跟帖的网友都提到了这本书。我不经感叹这么巧,今年我看的几本书都是比较难啃的骨头,不过既然已经买了,还是下决心把它读完。

刚开始阅读,确实感觉很混乱,思绪稍微不集中,就不知道书中讲的是什么。为了方便阅读我决定先读一下译者写的译后记:绕不过的福克纳。开篇写到文学评论家布鲁姆称:评论界和普通读者一致公认,福克纳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显然超过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可与霍桑、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同列。在布鲁姆列举的这几个作家中,我比较熟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马克吐温,我不赞同马克吐温高于海明威的说法,但是,评论中说福克纳超越海明威,倒是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译者也提醒我们要想进入美国文学的殿堂,此书啃也要啃完,这是以后阅读中受用无穷的预备。

抱着啃也要啃完的心理,我继续开始阅读,刚开始读确实读不下去,每天几乎都是强迫自己在阅读,还有点怀疑译者所说的总体选择贴近原文的做法,是不是翻译得太过琐碎、太过唠叨。但是,慢慢的越读越有兴趣、越读越有深度,也发现翻译也非常不错。看完一遍还觉得一些地方没看明白,又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重新看了一遍(本书分四节,是按照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顺序来写的),才算是基本看懂了这部书,都不敢说完全看懂了(网上有人说看了五篇,每一遍的感觉都不一样,越看越喜欢)。我也体会到为什么这么多人给予福克纳如此高的评价,他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他谋篇构局的能力,他叙事描摹的能力,他驾驭文字的能力,确实都在许多作家之上。

第一,这篇小说为什么不好读。

其实所有的意识流小说都不好读。二十多年前我看卡夫卡的《变形记》,虽然看完了,记住人变成甲虫的荒诞,但是,小说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小说为什么会得到推崇,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当年萧乾、文洁若将意识流扛鼎之作《尤利西斯》翻译成中文后,我兴致勃勃的买了一套,但是,只看了几页就放在一边,二十多年过去了都没有勇气再继续看下去。福克纳作为意识流学派大师级人物,我个人感觉《喧嚣与骚动》比上述两部书还是要好理解些。与《变形记》相比他写的起码是正常的人,与《尤利西斯》比起码没有那么多圣经故事、那么多典故、传说的穿插。这部书的不好读,在于思维的跳跃,叙事的频繁转换,以及大量的心理描写。小说分了四部份分别从一个家族三个半成员的视角来推进情节的发展,三个成员分别是康普森家族的老大昆廷,老三杰森,老幺也是弱智班吉明,还有半个就是这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但是整个叙述并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中随时出现时间的穿越,不集中精力,很容易看不懂。特别是作者将弱智班杰明叙述部分放在第一部分,一个已经33岁但是智力还停留在3岁的智力障碍者的叙述,再加上叙述过程随时在33岁与童年回忆之间转换,读者只能凭借出现的人物来判断,这一段是指现在还是过去。所以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懵懵懂懂的,看完一遍基本理清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后,再倒回来看就轻松多了。

第二,这本小说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一是构思巧妙,叙事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但又不啰嗦雷同。四个部分,四个角度,四个时间段,因为叙述人同为一个家庭成员,所以,叙述的许多情节、人物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叙述人的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比如作为这个家庭主要的成员的二女儿凯蒂,在班杰明眼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大姐姐,在大哥昆廷眼中是给家庭带来耻辱的不争气的妹妹,在老三杰森眼中是给他带来麻烦(凯蒂将私生女昆廷留在娘家,父亲、哥哥死后杰森是这个家庭的支柱)但是又有利可图的人(凯蒂按时汇钱回家,她母亲拒收,杰森用计谋占为己有,不过造化弄人,这笔钱后来被凯蒂的女儿私奔时偷走了)。

二是塑造的人物血肉丰满,充满个性。大哥昆廷背负家庭众望,父亲卖掉土地让他进入哈佛,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个人的经历,以及无法融入社会,最后自杀身亡。在以他为叙述人的第二部分,通过他的行为、心理,让人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以杰森为叙述人的第三部分,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杰森的抱怨,对父亲没有让他成为银行家的抱怨,对母亲溺爱妹妹私生女的抱怨,对哥哥自杀让他背负家庭重任的抱怨,以及对黑人的抱怨。对母亲的塑造,从孩子们童年时,她一直就在生病,但是,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丈夫去世、大儿子自杀,她虽然还在生病,却一直活得好好的。这个家庭的两个女孩,凯蒂和她的私生女,最后,都因行为不检离开了这个家庭,充满了宿命的色彩。

三是描写功力超群,文字水平超一流。同样的景物在不同人眼中呈现不同的景色,班杰明头脑简单,他眼中的景物自然寻常,就是景物本来的样子,昆廷绝望、灰心,他眼中的景物人物灰蒙蒙、脏兮兮的,杰森暴躁、心急,他眼中似乎没有景物,只有快速变换的画面,迪尔西成熟、老道,历经风雨,她眼中的景物人物满是烟火气。作者高超的文字水平,也是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描写充满画面感。比如昆廷被人误解拐骗小女孩,被小女孩的哥哥胡里奥暴打的描写:然后有个人向我扑来我看到那张意大利的脸和眼睛。我们一起倒在地上。他的手捶着我的脸,嘴里说着什么,看架势像是要咬我几口,他们把他拉开,拉住,他的胸口一起一伏,手挥个不停,嘴里骂骂咧咧。一段短短的描写,写出了我突然遭袭的蒙圈,写出我被扑倒时的视角,只能仰视对方的脸和眼,还写出因为我不懂意大利语,只能看着他在说些什么。最后一部分第一段:天刚破晓,昏暗而寒冷。灰色的光如同一堵灰色的墙,从东北方向移过来,没有散作潮气,却化成了微小的、有毒的颗粒,如若灰层。迪尔西蒙着头巾,头巾上又戴了一顶硬硬的黑草帽,身上披了件褐红色披风,披风的毛边脏脏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披风下面是条紫色的丝裙。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抬起那张布满皱纹的瘪脸,看看天空,又伸出一只掌心柔软如鱼肚的枯瘦的手,接着她把披风掀开,端详起裙子的前襟。有景物、有人物,景物清晰可触,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冬日里的丝丝寒意,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把一个经过岁月历练,饱经沧桑的黑人老妈妈形象凸显在眼前,仿佛看到的就是一幅画,一部电影的一个镜头。

陌生与熟悉读狐狸与狮子有感作文600字


从我懂事的那天起,客厅里那架又黑又亮的大东西,一直让我感到非常纳闷。妈妈有时会打开它,飞舞的手指间会流淌出如清澈的流水般的声音,我好奇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是钢琴。
五岁的一天,妈妈把我抱到了琴凳上,说:楠楠,从今天起,你每天都要和钢琴做朋友了。我兴奋地点点头。打开琴盖,哇!好多的黑白条条呀,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忍不住随手按住了一个音: 当!咦,什么音?妈妈说:这是(SO), 妈妈又说,今天,是第一节钢琴课。我们来认识中央C(琴键中最中间的DO)和手形。妈妈和王老师(钢琴老师)都这么说:手要拱,像一只小小小白兔的房子,要张开开始,我怎么都做不好,有些不耐烦了,妈妈说:凡是都有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你要会忍受这个艰难的过程。我似乎听懂了妈妈的话,以后,我每天都在这些豆芽菜 (五线谱)中游荡。炎热的夏天,豆大的汗水滴到琴键上,但我还是坚持弹了下来。冬天,我的手被冻得通红,但我还是要弹。
时间老人走得飞快,一眨眼,4年过去了。今年,我就要考八级了。可只有4个月时间准备,有4首曲子要考,我心急如焚,一首只有一个月好弹,于是,我每天弹四小时(我本来每天弹二小时)。到了考试那天,我生怕考不出。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平时不用功,就考不出。我想了想自己的付出,就镇定下来。我拼了命弹,基本上,速度、情感全部做到。成绩出来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通过了!爸爸平时老说我熟练工,这就是熟悉的结果。
学琴的经历让我想起了狐狸与狮子的故事:有一只没见过狮子的狐狸,想去看一看狮子。第一次,他很害怕。第二次,他跟狮子聊起天来了。我想:我们的世界,一定要经历陌生与熟悉这个过程吧?!新学期、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有,新的知识也有当然,现在,我们就处在熟悉的过程中。

读《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有感作文


导语:《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是作者访问名人的对话,包括访季羡林(选为人教版五年级上册课文)、访史铁生、访李国文、访丁聪、访黄宗江、访靳尚谊、访曹文轩等。下面是月我那么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有感作文【1】

读过《小苗和大树的对话》这篇课文后,对我的启发是,看多一些闲书可以学多一些知识,也能写多一些好的文章。

我也读过一些闲书,其中有《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可是三国演义我只看互第七十五篇。

在我看的一些闲书里,其中《西游记》我看过3遍了,在里面可以学到许多的词语及成语。

其实,看闲书可以帮助我们的学习,也可以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上怎么做。

在这课上,文中的作者苗苗认为文章写的好有两个重要条件,是写真事、多看课外书。我认为也一样。

读《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有感作文【2】

本文是一篇访谈录,记述了一名叫苗苗的小学生与季羡林老爷爷的交流对话,让我感受到了要写好文章首先应该要多看点儿课外书,其次要把正课学好,这样,才能真正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作文中去。季老先生还教育我们21世纪的青年要能中西贯通、古今贯通、文理贯通。三贯通,这才算是一个能读书破万卷的人。我们不光要学好母语,并要学好外语,不能偏向于一门学科。而且古诗文、文言文也同样重要。季老师还说一个小孩起码要背两百首诗、五十篇古文。由此可见,古诗文的重要性。

季老师在文章中语句幽默,平易近人,强烈地表达了对下一代的深切关爱之情!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小孩最重要,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学习!

读《小苗与大树的对话》有感作文【3】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小苗与大树的对话》。课文讲述了季羡林爷爷和苗苗的三个观点。季爷爷的第一个主张是看闲书,第二个主张是要中西贯通、古今贯通、文理贯通三贯通,第三个主张是要背两百首古诗,五十篇古文。苗苗与季爷爷一样的是都主张看闲书,不一样的是苗苗主张写作文要写真事和要多看点课外书。

今天刚学到这课,王老师就发下了古文。看来王老师也很赞成季爷爷的主张。我也十分赞成季爷爷的观点。我们中国的历史渊源流长,有五千多年,这是一笔非常巨大的财富。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些古文,了解古代的文化历史。但是我也不能做井底之蛙,只了解东方文化不了解西方文化。只有这两个文贯通还不够,还要加上文理贯通,语文和数学都要好,这才能做到季爷爷所说的三贯通。

寒假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作文


导语: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精选【1】

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人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欢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不过,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不过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择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一定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精选【2】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精选【3】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读《他用音符与你对话》有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他用音符与你对话》这篇文章,感触很深,心潮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动手术失败的盲人——孙岩,自强不息,付出了比常人多千百倍的艰辛,终于成为刚琴演奏家的故事。

孙岩,他是个盲人,才七岁时,就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完成了音乐专可学生需要四年才完成的课程!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只要不怕困难和挫折,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困难和挫折,就能用勤奋的汗水创造一切财富!

古往今来,哪为成功的伟人不是“成功=1%的聪明才智+99%的汗水”这个公式的忠实执行者?比如说中国著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他由于家境贫寒,一直没有上学的机会,直到十七岁才到宁波师范去读书,后来有个机会报考宁波最好的实效中学。正当童第周认真准备报考的时候,实效中学却宣布这一年不招新生了,只招少数优等插班生进如三年级学习。不过童第周被幸运录取了,但他是插班生中成绩最差的。第一个学期在童第周的努力学习中很快就过去了,可是童第周因基础不好,期末考试平均分只有45分,校长要他退学,他向校长做了保证之后,校长再让他试半个学期。从此,童第周更加拼命的学习。他没天天不亮就爬起来,悄悄离开宿舍,到外面的路灯下,借着灯光读英语。一天晚上,老师去查学生寝室,发现童第周不在床上睡觉,问寝室的其他同学都说不知道,老师出屋才发现在寒风中念英语单词的童第周,他衣衫单薄,瑟瑟发抖。老师静静的望着这个勤奋的学生,心疼的说:“夜深了,该休息了。”就这样,童第周这个学期以平均75分的成绩获得了继续在实效中学就读的机会。是勤奋学习使,不怕困难使他迈向了成功!

是啊,谁都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有可能是暂时的学习成绩不好,可能是失业,可能是暂时家境贫困,还可能------面对困难和挫折,有的人会选择让困难把自己压倒,而有的人却自强不息,敢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我们伟大而古老的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不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才出现了那么多受人景仰的英雄、伟人吗?可如今,这种精神正在逝去,现在的独生子女大多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开”是家中的“小皇帝”,可当他们真正遇到困难时,就会束手无策,只得懦弱的向困难低头。所以大人们常说:“现在的孩子怎么了?”我阅读过很多克服困难,勤奋学习的故事:孙岩、法拉第、童第周、诺贝尔------这些人的形象深深的印在我的脑子里。现在我才明白,做个优秀的人不容易,做个伟人、成功的人更难。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一个人只有在恶劣的环境中,朝着认定的目标,不断努力,才能掌握本领,不被社会所淘汰。

指导教师:吕军

初一作文:读《与美同行》有感


背影父亲

七八岁的时候,父亲在我心目中如同一座大山,高大稳重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也确实,父亲一米七的个儿和那时的我相比是挺高大的。每次放学,我都会在校门口看见父亲挺拔的身影,接着飞奔向父亲、趴在父亲的肩上、搂着脖子。父亲的肩宽,自然背也宽,腰也粗。趴在父亲的身上给人一种厚实的感觉。因此我很喜欢趴在父亲的背上睡觉。坐在摩托车上,父亲就像是一堵墙一样,为我挡住了呼呼刮来的风,哗哗飘来的雨,在冬日刺骨的寒风中,父亲的背也如同火炉一样,趴在父亲的背上,父亲把温暖全传给了我。

秋日,国庆期间正是田间收割稻谷的阶段,父亲未买收割机,因此所种的稻子全要靠手中的镰刀和收割者的双手,骄阳烈日下,抢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父亲汗流浃背,流汗如同下雨,于是父亲一把脱去了上衣打着赤膊。阳光下,父亲宽阔的背黑油得发亮。父亲站起来喝水,那粗粗的脖红红的。粗壮的手臂,宽阔的胸膛,父亲随手把水壶一放,只是这一放都如此有力,胸上的肌肉也显而易见。父亲有挽起裤腿,粗的如树桩的小腿结实有力。父亲是如此强壮,我将来若能如此该多好我不仅一次这么想过。

后来,我离开了父母亲来到爷爷奶奶身边念书,一晃三年过去了。今年暑假回到父母身边。我偶然发现几根银丝,几条皱纹偷偷地爬上父亲的鬓上,额前。父亲已经四十有五了。我发觉父亲的背也略有弯曲,不如以前那般硬朗挺直。一日父亲带我到田地上去给所种的树施肥,本来一口气就可干完的活,而如今却干干停停汗如雨下,我欲上前抢过父亲的锄头,父亲却一把推开我让我一边去玩。

玩?我不禁反问自己:难道我还是如小的时候那样只知道玩么?

父亲依然有力的挥舞着锄头,那坚定的背影依在,那厚实的胸膛依在,父亲还是如此高大,他的背影让灿烂炫目的阳光都黯淡无光。

我终于明白父亲伟大,父亲也同样永远是最强壮的。

读《小水珠与大浪》有感小学作文


在我读过的短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水珠与大浪》。这篇短文主要通过小水珠与大浪比赛的事,体现了小水珠滴水穿石的精神。

“从此以后,小水珠对准石头的一个点,滴呀滴呀,不管刮风下雨,也不管白天黑夜,坚持不懈,辛勤地劳动着。而大浪却不同,高兴时‘哗’地一下,不高兴时就懒洋洋……”读到这里,我内心感到十分内疚,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虾子,掩卷沉思:低年级时我的成绩并不好,并且认为自己笨,很难学好,临近考试,同学们都争分夺秒地复习,而我却无动于衷,高兴时读读课文,不高兴时,懒洋洋地坐在河边发呆,不是低头看看水里嬉戏的小鱼儿,就是抬头望望天上追逐的白云,心里想:管它什么考试,我全都会了,无需准备,就等你来!妈妈看到这种情景,摸摸我的后脑勺,轻声说:“孩子,快考试了,该掌握的知识你掌握了吗?”我胸有成竹地说:“掌握了!”妈妈继续说:“爱因斯坦小时候也不是个超人的天才,甚至有人说他是个笨蛋,可是使笨蛋成为天才的,不就是个勤字吗?爱因斯坦深信天才出于勤奋,他用勤奋去弥补自己的笨拙。”听了妈妈发人深省的教诲,我不再做短文里的大浪,要做坚持不懈的小水珠。终于,在考试时我取得了好成绩。

读了这篇短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地一心一意地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读《与美同行》有感500字作文


《与美同行》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感恩向善、爱学善思、踏实能干的人。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小故事都令我感动心头,受益匪浅。

我发现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好人好事,比如:医院里的志愿者,马路边的好心人……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次新闻上的交警:

10月7日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孩子发烧了,她的父母带她去儿保医院。可是高 架上车多十分拥挤,到一位交警,她开了门,急冲冲地对交警说:“警察,我的孩子病了, 路上又堵估计要一个小时才能到达。孩子病了,作为父母是非常着急的,忽然,她母亲看 车了,能用车带我们一下吗?”交警毫无犹豫地点了头。于是,从这个站把他们带到下一个 站,下一个站的交警又把他们带到了下一个站。就这样,他们用了20分钟的时间就到了儿 保医院。我知道,这就是爱的接力,把爱从一个站传递到了下一个站,一个接一个的传下 去,爱就传递给了大家。看了这个事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做好事有许多种方式,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从这个事例中,我明白了一句话: 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的好事。如果,你做过好事就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如 果,你还没做过好事,那就请你从一点小事开始做起。先做一件好事,再做一件好事…… 坚持一辈子做你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把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四(3)班 章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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