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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教育学有感

2019-09-21

教育新政,专家解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教育新政,专家解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日前,教育部正式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管理标准》的出台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意味着什么?对2014年试行版有哪些修正?《管理标准》应从哪些方面把握精髓?如何确保《管理标准》落到实处?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对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意义重大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遴选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等8个地方开展了实验工作。

经过几年的实验探索和经验总结,《管理标准》对试行的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明确了管理的内涵定位为相对狭义的管理,主要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补充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德育指南》等一系列政策中有关学校内涵发展的核心内容和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础教育的重要部署,更加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管理标准》为学校实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提供了指南。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为民说,《管理标准》既是落实规划纲要、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还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现实需要,更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校关系的具体体现。对教育行政部门管什么、学校做什么、教师教什么等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导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全面科学的参考和依据。

《管理标准》的实施,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颁布实施《管理标准》,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之举,也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效抓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意义重大。该负责人表示。

以育人为本、均衡发展、充分发展为精髓

新颁布的《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个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涵盖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既有总体性的原则要求,又有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管理标准》以管理为切入点,注重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其落脚点在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特别强调要牢记初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立德树人工作,突出育人为本。公平是义务教育的应有之义,要依据《管理标准》,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做到入学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突出均衡发展。学校要加强治理能力现代化,变管学校为制定标准、顶层设计、甄别经验、培育典型、统筹推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充分发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

在谢为民看来,《管理标准》树立了一个根本理念,就是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就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十九大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是落实《管理标准》的一个重要立足点。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明说。

多方联动,确保《管理标准》落地生根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效果如何,管理水平能否得到质的提升,关键看落实。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各地各校要将落实《管理标准》摆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亮点、抓出成效。具体来看,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标准要求,一校一案,完善培训等配套政策,并做好督导评价。

在汪明看来,落实《管理标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有单一的学校视角,也不能只看作是学校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参与。

对此,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吴颖惠表示认同:要依据《管理标准》划清教育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界限,政府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学校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参与管理引入社会评价机构鉴定教育。建立起政府、学校和社会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谢为民认为,《管理标准》作为一项行政管理制度文本,各地需要做好结合和嫁接工作,研制更为具体、细化的操作要求,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对标审视、自我评价过程中,激活区域和学校内在发展动力。

作为农村学校管理者,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西湖初级中学校长易发红认为,要对照标准办学,逐一梳理学校管理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在他看来,农村学校要实现特色发展。《管理标准》每一条背后都暗含着一个办学特色的切入点,学校要因地制宜,调动乡村各种力量和资源,把学校建设成乡村的文化中心,实现农村发展格局的整体提升。

落实《管理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区域教育、学校发展的不平衡,避免一刀切。汪明说,如何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指导、分层要求、分步实施,扎实稳步推进,真正促进学校实现科学治理,是在落实《管理标准》时需认真加以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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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读后感


新义务教育法读后感


今天,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回想过去,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我国实施9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已经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政府为主的经费渠道趋于明确。20年来,义务教育所面临的情况本身就此文来源于家园发生了变化,义务教育在发展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因为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吸纳,有新出现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肩负历史的使命产生了。
我读了新义务教育法,感觉到新义务教育法更能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完善。首先新法更体现了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就涉及到国家很大的财政问题,可见政府是下了决心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一些落后地区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和全面性。
新法规定让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一)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二)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真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基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三)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关注他们的发展,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历史赋予教师的光荣使命。

《新义务教育法》从过去吸取经验、教训,立足于国家的未来,新《义务教育法》指出: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org)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回想过去,在这几十年来,义务教育所面临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义务教育在发展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因为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吸纳,有新出现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肩负历史的使命产生了。

我读了新义务教育法,感觉到新义务教育法更能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完善。首先新法更体现了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就涉及到国家很大的财政问题,可见政府是下了决心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一些落后地区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和全面性。

新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试想:如果学生这也会了,那也不错了,还需要老师的指导和帮助吗?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这就是我读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对教育学中几个概念的解读研究


一、教育学有关概念简述

(一)教育目标及有关概念辨析

教育目标是指教育活动力求要达到的效果。具体来讲,教育目标即对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的统称,可指代教育目的、教育方针,也可指代某一学科的培养目标,还可指代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它既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相联系,又不同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所以我们在阅读文献时,应注意理解教育目标背后指代的含义。倘若是指培养受教育者的总目标,可理解为教育目的倘若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的具体培养要求,可理解为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是考虑到学生身心特点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任务而制定的,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分解。①

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意欲达到的归宿所在或所预期实现的结果,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反映了社会对教育活动在努力方向、社会倾向性和人的培养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向,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等特点。我国的教育目的是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其教育方式是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②

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教育方针的内容一般包括教育性质、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基本途径等。教育方针的核心问题是培养什么结构素质的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教育方针的特点和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当前,我国教育方针正从专注于现实性,逐渐向现实性与理想性融合转变,育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越来越成为新时期国家的教育追求,成为我们拟定新时期教育方针的核心原则。③

综上所述,教育目标属于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它所体现的是不同性质的教育和不同阶段的教育价值,是根据社会不断发展和人的基本需求,对教育活动所规定的目的、方向和要求,是教育活动结果所应达到的标准、规格和状态。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确定接下来的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课程目标通常具有整体性、层次性、持续性、阶段性、递进性和时间性等特征。④

查字典【fan】

一般而言,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程的实施和评价都应当围绕课程目标进行。基于大课程小教学理论,课程目标位于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属于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同时是教学目标的上位概念。除了对教学目标制定有较大的影响之外,课程目标对课程的整个编制也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是课程从内容设计到实施直至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目标

很多文献会把目标同目的混淆。其实,在英文文献中,这两种用法往往有所区分:目的通常是指某一国家或社会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或者教育理想,在其教学领域内向教师提出的一种总体性、概括性要求,其涵义往往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等同,是一种方向性的宏观指示。目标则是指在具体情景中学生行为变化的结果,是教学中师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一般而言,目标通常是可观察、可测量、可评价的,是策略性的,加之时间、情景等条件所限,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⑤基于大课程小教学理论,教学目

标是课程目标的下位概念,是对学生在学完一个指定的教学单元之后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更精确、更详细的表述。教学目标表明了特定教学任务期望学生达到的行为标准和表现,是学生在学习任务结束后要达到的有实际意义的结果。它涉及的范围,大到对于一门课的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甚至一个学段的要求,小到对于一个课时,甚至一个知识点的要求。

二、教育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三者之间的关系

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目标、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的、教学目标这些概念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要表现在;教育目标根据教育目的制定,两者具有概念性不同;课程目标是教育目标、培养目标的下位概念;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教学活动想要达到的结果⑥。

综上所述,教育目标是指把学生教育成什么样的人,课程目标是指某一门课实施之后学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知识体系,而教学目标是指某个阶段的课程结束之后,学生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可以说,教育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三者之间是从上到下、从大到小、由总体到细节的关系.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读后感


钟秉林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
《意见》是朝着新时代教育发展总体目标迈进的战略决策。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具有奠基性作用,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铺好基石,同时也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意见》是应对新时代义务教育主要矛盾转变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已经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正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刻不容缓。《意见》的出台,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期盼的必然要求,必将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部署。《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始终,对“九个坚持”和“六个下功夫”的总要求作了细化落实。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从完善教育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育能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切实体现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意见》立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了全面部署,体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牢牢把握育人方向。《意见》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育人方向。《意见》提出“四个坚持”,即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坚持知行合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推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确保任何时候都不偏离育人的总方向。
二是紧紧抓住关键要素。《意见》着眼于“教和学什么”,提出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应有地位。着眼于“怎么教和学”,从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着眼于“谁来教学生”,强调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对教育局长、校长、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提出意见。
三是有效突破教育发展瓶颈。着眼于办好和管好义务教育,《意见》提出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国家建立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公平。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四是大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统筹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名著读后感:参观特殊教育学校有感


今天,天下起了蒙蒙细雨,寒风刺骨。我们小们冒着严寒一路欢声笑语来到特殊教育学校。一进全国第15届爱耳护耳,健康听力活动现场,我们就受到这里热情好客的学生的热情接待。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暖意。虽然外面寒风凛冽。室内却春意盎然。活动中我们听了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株洲日报社的代表讲了话。使我们明白了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的重要性。

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从享受有健康的听力。没有听力,语言交流无从谈起。

我们学生正处在语言的形成期,因此保护听力,尤为重要。

对于我来说: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健康用耳,从我做起。我建议小学生们不去噪音大的卡拉OK厅,歌厅。平时在家开电视机,录音机,一定要在40分贝以下。不影响他人也不影响自己的健康环境。保护听力。

今天参观特殊教育,还有一个很大的收获。就是我们要向那些听力有残疾的学生学习。虽然他们生活在无声的世界。但是他们自强,自立。他们的手工,剪纸,绘画都特别棒!我要刻苦学习。长大以后当一名医生,治好所有听力不好的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教育新政,专家解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