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应该说科幻都有一些超现实,所以我们可以尽情将某时某刻的超过实际负荷的想法投入到幻想文字作品中,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减压手段,并将人尽可能快地拉回现实,而非在胰想中渐行渐远。《沙渣之族》是部非常优秀的短篇科幻小说,至少从其抽取现实意义的手法上可以将其归到优秀的范畴。在地球污染十分严重的未来,人类不得不,或是其实大部分的人很乐意将自己的基因进行改造,并通过与象鼻虫的共生获得了几乎消化吸收一切物质的能力,包括石头。
为了适应这样的改造以及取得对外部环境的适应,人类抛弃了痛觉并大幅增强了自我修复的能力。这个故事的背景并没有得到作者大幅地润饰,但大袛可以猜想是因为战争导致的环境变化使得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改造。故事的高潮出现在杰克在废弃的矿区找到一只狗,一只真真正正的狗的时候。因为人类只需要进食沙石便能够生存,而人类体液中的重金属含量又太高(导致狗不能吃人肉),有机食物变得匮乏、无用却昂贵。
我读了一篇名叫《义鼠》的文章,文章主要写了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叫古丽娜的小姑娘。他爸爸妈妈常常不在家,古丽娜再一次偶尔中认识了小老鼠“小可怜”,古丽娜把小老鼠当成朋友,已有好东西第一个和小老鼠分享。一天清晨,“小可怜”窜出来,猛地咬了古丽娜一口,他爸爸妈妈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被咬了一口,一家人怒从心起纷纷追打,他的父亲几步赶上,“啪啪”几棍下去。小老鼠就倒下了,——它死了。突然大地发出了一阵猛烈的摇晃。近处的房屋在倾斜,倒塌……举世震惊的估计特棒大地震发生了。
小老鼠“小可怜”的确是只义鼠。古丽娜天天与他玩耍,已有好东西立刻与他分享。小老鼠想报恩,在地震来临之际,终于以生命报答了古丽娜。
尽管老鼠在我们心中是令人生厌的动物,但我们还要向故事中的老鼠学习,从他身上学习那种为了报恩宁可牺牲生命的品质。
“这只鼠小弟不是小老鼠,而是一位小少爷……”在书本的头上,我看到了这几个字,我心里就十分奇怪,鼠小弟居然还是小少爷?不太可能。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
书的开始便讲了鼠小弟的样子,如有八字须,两英寸高……,还戴着一顶小帽子,执着一根光明棍,看上去又可爱又小巧。
鼠小弟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比如,下排水管里找戒指,锻炼身体,帆船比赛时死里逃生,寻找小鸟玛加洛……,十分好玩。特别是帆船比赛,讲的是他驾驶“黄蜂号”帆船和“莉莲号”帆船进行比赛。他遇到了许多困难:“如被波浪卷入水里,钻入白色纸袋……,但他克服一切困难,第一个冲过了终点,赢得了比赛。”
他还拥有一辆小汽车,每天开着他到处游玩,寻找小鸟的时候就是用这辆车。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生活在这个世上,无论你是谁,都有生活的权利,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
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读《猫,狗,鼠》 吴 兰
读鲁讯先生的《朝花夕拾》,我领略到了大作家作品的真正风范。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仅是因它咬死了自己的隐鼠,这是鲁迅以孩童单纯的眼光来写的,是写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在开头,作者用婉转的语言讽刺了那些具有“媚态”的资产阶级文人和反动黑暗势力,但语言幽默,没有一点沉重的语气。比如“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不好惹”;“落水狗”~都是他所讽刺的人的话,而他却剪接用来讽刺对方,不仅添加了几分喜剧感,还更加深了讽刺的力度。“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这句话不但点名了自己“仇猫”的主题,还表达了自己对资产阶级文人的厌恶。在文中作者主要阐述了他仇猫及不喜欢猫的原因,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他是在说有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也是在侧面讽刺。鲁讯先生说“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正是: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不也是在讽刺生活中的那些人吗?“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这中的语言似乎十分自然似的,可 “动辄获咎”一词就暗暗的向我们透露了当时不稳定的政局。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作者还通过表达自己对小时的回忆生动地刻画出自己和小隐鼠的感情,得知是猫偷吃小隐鼠后自己的打猫、恨猫。即使恨意得以平息但还是回会因为种种猫的“恶习”而小题大做。细意、精准地写出人的心理。"“名人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这句话说的自然之极,可却在“动辄获咎”一词本意是:动不动就受到责难,但用在这儿就在中暗暗透露出了当时不稳定的政治时局,用得多么巧妙啊。而在后,作者还集呐了大量的关于猫的传说,及其都是神话,使其充满了趣味。而其都是根据“仇猫”的主题来写的,都是以“贬猫”为原则来写,已达到以猫喻人的目的。作者还通过表达自己对小时的回忆生动地刻画出自己和小隐鼠的感情,把隐鼠和墨猴做对比,其中"慰情聊胜无"一词出自晋陶渊明之手《和刘柴桑》,用在这里,极其幽默。再失去了他时,用了“若有所失”一词,极度体现了作者再失去隐鼠后心里的空虚,更重要的是语句十分童真。得知是猫偷吃小隐鼠后自己的打猫、恨猫。即使恨意得以平息但还是回会因为种种猫的“恶习”而小题大做。细意、精准地写出人的心理。"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但之后还是仇猫,表面上多么孩子气啊。
整体来看,作者就是靠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不过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讽刺了那些“名人名教授”的所做所为。但没有直接点名点姓,也没有被愤怒给冲昏头,写出了这么好的散文来抨击那些人,我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
在这短短的寒假里,我有幸看了一本比较好笑的书《超级笑笑鼠》。书中写到的嘻哈族中的人们见面时总要说的一句话就是尾巴尾巴哇咔咔。这句话和我们这边的你好的意思是差不多的,而且见面的时候还要面带微笑。
如果你想加入嘻哈族,微笑的时候必须要露出8颗牙齿才能加入。嘻哈族里有许多的人物,有笑笑鼠,她尤其喜欢吃冰激凌,有咕噜牛,有老龙咪咪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要拿到最美微笑奖的奖品。
在今年的比赛中笑笑鼠已微弱的优势赢得了比赛,于是他变得骄傲起来,给自己取了一个很长很长的笔名笑士比亚都德歌德王尔德,这个名字超长的,很难记的,我来回来回读了好几遍才读通了,我一边读一边笑。笑笑鼠有一个宠物毛毛虫,毛毛虫和他的主人一样也很自大,说自己是跨时代的诗人,所以也给自己取了个笔名李白新和莎士比亚新。写中国诗的时候,笔名李白新,写外国诗的时候,笔名莎士比亚新。这两个臭美的家伙还想和伟大的人物媲美,真是不识天高地厚,以后一定会摔得很惨!
稍微有点成就千万不能得意洋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做事做人都不能自大,要谦虚好学才能保持长足的进步!
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触,描写出了这样一种动物:猫捕捉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将其吃掉。这样的一语双关,实则是暗喻了所谓的正人君子。
这类人如果抓住了他人的把柄,就像猛兽盯上了猎物,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他。折磨不够,也绝不会罢休。他人若犯了什么错,那类人也定会在背地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这无疑是对那类人看他好欺负的秉性、行为极大的讽刺,也是对弱小者的同情,对施暴者的憎恨。然而这只是黑暗腐败的旧社会才出现的劣性行为吗?不,以现代的目光来看,这也与当今社会的道德弊病相似。
所谓的善良,是人性中最美的一部分,也是做任何有益社会的事情的出发点。人之初,性本善,善良的心,是太阳,是照耀世界的光芒。但在这个人情世故错综复杂的社会,似乎一切都变了味......
对于摔倒老人不敢扶,再变成了不能扶,无人扶,究竟经历了什么?有事实证明,所谓的受伤者,那叫碰瓷,利用的是别人的善心在作恶,把善良的主动变成了一种被动,从而警觉了他人,麻痹,甚至封锁了心中的善良,那么这个社会将变得冷漠,没有一点温度。
人心是纯净的美好,但有时也会比恶魔更可怕。
曾看过这样一条帖子:一个女孩累了一天没有吃饭,乘坐公交车回家,实在顶不住了就打了一下盹。不一会她立即被一位中年人拍醒,那位中年人用一种极度冷漠的语气说:起来!给让一下座。然后指了指身边的一位老人。女孩困的不行,没有搭理他。中年人却变本加厉,又使劲地拍了女孩的脸:年轻人怎么这么没素质?不识好歹!女孩委屈,但还是毫不客气地回骂了。幸亏有人及时出手替女孩解围,整件事情的风波才就此平息。
真的特别心疼这个女孩。即使她不是唯一一个卷入此类事态的受害者,但也折射出了这个看似平静祥和的社会仍有暗流涌动。坏人愈来愈精,竟然盯上了我们盲目的善良!甚至被利用了,也浑然不知......
所以,当今社会需要的不是盲目善良,而是真诚的善良。这样的善良,不是假面笑脸,不是迁就迎合,不是息事宁人好欺负,而是一种彼此尊重,彼此包容,一种能看透、能感化劣行的力量!
如果每个人都学会了这样,那么真诚的善良将不再缺乏,社会就再也不会有所谓的碰瓷道德绑架,呈现出的会是一派和乐融融的祥和景象。
有人曾说,真诚的善良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而将此撕下匮乏品的标签,这是任重道远的任务。我坚信,它一定会早日完成。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六四班的追星族》,书的内容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六四班的追星族,另一个是:长大拒绝变虚伪。
六四班的追星族则讲了在六四班,大家都有自己中意的偶像,比如三个“小丸子”喜欢的偶像分别是飞轮海、S.H.E和张韶涵。这里说的是三个“小丸子”是指:卢竞、黄小月和宁佳心。而男生华汪德最崇拜的偶像是魔术大师刘谦,“泡泡鱼丸”卢竞甚至为了维护偶像吴尊不惜和死党翻脸。卢京在学校一直和黄小月、宁佳心谈论吴尊,黄小月和宁佳心说卢竞得了飞轮海痴痴证。卢竞说吴尊是小白,而宁佳心说吴尊是很帅但不见得他很白啊!
在成长的花季雨季里,偶像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浪漫欢快的情怀,还有对奋斗的感触,对坚强的体验,以及对亲情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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