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名叫《珍重身上衣》,作者讲述了自己曾经买了一件漂亮又极贵的大衣,因为太喜欢而且价格又高,就不轻易拿出来穿,只在大型的宴会上穿过几次,可没几年这件衣服就过时了,作者就只好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就是由于这件事,引发了作者的深思,要珍惜眼前的人、事、物。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颇深。我有一个发小,我们从小玩到大,每天我俩都嘻嘻哈哈,吵吵闹闹,可是后来也说不清是因为哪一件小事,我们闹了别扭,谁也不愿意先低头认错,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差不多算是和好了,但总感觉没用以前关系好了,好像有什么东西悄悄地变了,可能是我们都觉得以后的路还长,时间还有很多,慢慢地培养以前那样的关系,但是后来她搬家了,不经常回老家了,我们见面的时间也少了,即使见了面也只是尴尬的笑笑,说些客气话,都变得很生疏,是因为长大了么?还是因为时隔太久了?
我不明白,她也不懂。 后来我也曾多次想过和她好好谈一谈,但是见面了又不知道该怎么讲,只好放弃,以前聊不完的话,现在只有寒暄,我不知道会不会有机会和她聊聊小时候傻傻的我们,还是就这样平平淡淡下去,我也不敢奢望太多,只希望她能懂得:或许有人那你当宝,或许有人陪你到老,希望你还会记得,当初我也曾伴你一起奔跑!
现在初三就快毕业了,同学们也都将要奔往各自的高中,以后就不能再像这样,坐在同一个教室里并肩作战了,所以我特别珍惜这些同学,朋友,因为我明白,在以后的路上,我还会遇到其他的人,或许我会将现在的一些同学淡忘,但无论怎样,我们曾朝夕相处过三年,一起同甘共苦过,也经历了不少事情,这些比什么都珍贵。我不敢保证每一位同学都能牢记于心,但我知道失去后再后悔是多么的痛,慢慢人生路,且行且珍惜。
漫长岁月的煎熬,已化为乌有。因为,岁月带来的,煎熬过后,已是火灾,烧得到处都是。
一无所有的面庞,伤痕也成了点缀。
题记
本书作者高尔基出生在俄国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便走向了社会,尝尽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的童年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生活与社会的惨状。
小说主人公也是早日丧父的阿廖沙,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里,已经让黑暗与恐惧占据了。
在他的生活里,有粗暴自私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又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生了一场大病。阿廖沙的外祖父还狠心剥削工人,暗放高利贷,怂恿帮工偷东西。
从阿廖沙外祖父的种种劣行中,我读出了吝啬、贪婪、专横、残暴,也着实的体会得到了阿廖沙当时的心情。是外祖父的残暴留给了阿廖沙童年重重的伤痕。
我们中国有个成语:祸不单行。同样,在阿廖沙的生活里,还有两个让他充满恐惧的人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兄弟俩很像,自私残暴,但也相互勾心斗角,阿廖沙的父亲马里哈姆在世时,也遭过他们两个的陷害,而且他们还害死了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压抑和恐惧,同时也渴望人间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时,心中不免产生不快和同情,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而拭泪,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而忧伤。
不过,在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一定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所以,阿廖沙的生活中便有了带给阿廖沙快乐和温暖的外祖母;教他做一个正直人的老长工;还有纯朴乐观、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是他们,为阿廖沙黑暗的童年点了一盏明灯,让阿廖沙的内心变得强大,使阿廖沙充满信心和力量,让阿廖沙不再孤独与寂寞。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也知道,在黑暗长河的尽头,一定有一个叫光明的东西在发光发亮,只要跨过这条令人惊悚的大河,光明就一定在闪烁,希望就一定触手可及。
河南濮阳南乐县san五年级:魏伦威
昨天我练习到一篇语文阅读《带着伤痕飞翔》,让我受益匪浅。
讲述的是一只小鹰生下来就丧失了飞翔的能力,要知道如果一只鹰不能飞翔,那么他就等同于死亡。然而这只小鹰并没有因为这而萎靡不振,反而是带着伤痕勇敢起飞,扑打翅膀,画出弧线,逆风飞翔,展翅高飞。他面对一次次的失败,却能有一次次的尝试,最后成为了一只雄鹰。
我们可知道天不可能永远的蓝,云不可能永远的白,花不可能有永远的花期,人的一生也不可能有永远的一帆风顺。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会让我们跌落低潮,面对痛楚无奈,难道我们就要一蹶不振吗?难道我们就要这样碌碌无为的过完此生吗?答案当然是不,我们要做一只勇敢的雄鹰,就必须做一次次努力的尝试,哪怕失败我们也要往高出飞翔。敢于面对生活,面对挫折后的痛苦。
小时候的我,其实受父母万般呵护,甚至是溺爱,捧在掌心里的掌上明珠,我整天想着今天哪里玩,玩什么,明天哪里玩,和谁玩。我不知道那般幸福的过往只是过眼云烟,很快便袭来寒风,谁能想到最亲的人从此离世,死亡变得那么近,还以为我遥不可及,真是笑话。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觉得书中的资格猫忌妒心太强了,属于比别人东西终究要抢过来,包括属于虎皮猫的塔顶。
这本书主要讲了: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白塔,伴着地一路春风和阳光,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这是惹怒了一群着名的资格猫,他们都上不去的地方也不会让被人上去!他们开始诅咒,愤怒的游行。这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让公园的老鼠们乐翻了天。这真是一个热闹好笑而又令人忧伤的春天。
忌妒心太强从而会引起对对方的不满,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事情是这样开头的:
有一次,爸爸带我和弟弟去学舞蹈,而弟弟的收获可不小,一双带风火轮的凉鞋和两套衣服,可是我呢,却什么也没得到,我非常忌妒弟弟,因此我回到家后理也不理他,又好东西也不给他,可当他有好东西也不给我时,我才感觉到嫉妒心是个多么可怕的东西。以后,我不会再触摸它了,我有东西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们也一样。
我们让忌妒心永远封闭好了。
读书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一种苦恼是读书所不能驱散的。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写作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你不妨看看伤痕岛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其实这篇文章很早就看过了,当时感受最深刻的就是,底层劳动人民生活很艰辛,在社会上饱受欺凌,连最基本的人性自尊都很难维护,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两个字生活。余华说,活着就是纯粹的生活,并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事而活。我觉得这句话最贴近的还是底层劳动人民。文中的老人用微笑一掩而过他那自尊受辱后的悲伤,仿佛成了习惯,却把那种无奈刻画的很深刻。这是给人最直接的感受,而我却不想过多注重这种理解,我非常赞同老人的做法,好多时候,当某种事情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就没必要刻意的想它的无奈之处,微笑,淡然,是最好的回答。
离上次写博文有一年多时间了,这一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算短,经历了好多事情,但现在想想,也就几秒钟的事情,自嘲的笑笑高考也过了,结果我很满意,努力的也算是得到了回报吧,虽说学校也不是特别好的。爱情呢,也经历过了,不算刻苦铭心,但也让我流了许多泪,最后的一句决绝的话,让我清醒了不少,爱情吧,就这么回事,伤痕吧,也就这么回事,我还有酒窝呢。
现在一个人,渐渐的没有了以前那么浮躁,一个人,渐渐的也懂得了生活的品位,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事,听自己的歌,看自己的书,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看夕阳,看日落,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发现心态其实很重要,好吧,以后我还是奉行,把伤痕当酒窝。
其实,当一个人被伤害后笑得越潇洒,越无所谓时,他的心可能就越痛。题记
当那个老人慈祥的笑着时,有谁会注意到,老人背后那种心酸。他也许只是故作潇洒,也许是真的无所谓。可我认为,前者的可能性更多。老人不想得罪人,他要吃饭,他要带孙子,他不能没有钱。其实你们可以注意到,身边的人总是伤害着我们,也被我们伤害着。我也是,被人伤害,却还是装成无所谓,只是一味的让自己心中的伤痕不断加深,不断扩大。我也出口伤人过,他们的痛我也明白,我想我们都能注意到,北上后笑得越无所谓的人往往是被伤的最深的人。
我把原文给大家看一下: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点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的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它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笑容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我坐在写字台前,津津有味地读了《把伤痕当做酒窝》这篇文章,心中好像平静的湖面,被人扔进了一颗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也许是因为生活中有太多相似的场景,像把伤痕当酒窝这就话感悟到很多生活的真谛,思考生活和现实所带来的真切含义。
记得余华曾说过:活着就是纯粹生活,并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事而活。是的,劳动人们生活艰辛,在社会上饱受欺凌,有时连最基本的人性自尊都难维护,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生活。文中的老人虽然生活艰苦还要带一个小孩子,但是他的精神世界是充实的富有的,活得坦坦荡荡,清清白白。即使如此,当被他人误会,在遭到他人偏见时,老人只是如此简单的证明了自己,用微笑掩饰着自尊受辱后的悲伤,我们非常赞同欣赏老师的做法,这是何等的胸怀!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心态,看待事情的角度截然不同,收获的也将是不一样的人生。试想一样,如果我们周围的人遇到老人的遭遇,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不难想象更多的人会极力的去解释,去证明,觉得没什么了颜面发生口角,甚至大动干戈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为了一个座位去争抢,为了泄私愤砍伤无辜幼儿的事件等等一切不文明的现象,其实很多时候心态决定一切,遇事往往退一步,结果可能会是截然不同的。文中的老人以一颗宽容的心处理了事情,不仅开心了别人,又快乐了自己。
人生的路很长,我们要用坚强而平静的心去看淡一切,坦然面对,不怕伤不怕疼不怕痛理所当然的把伤痕当酒窝,在微笑里长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忘记伤痕》,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来说给你听吧!文中讲了一个人无意间抬头,看见了自己办年前下巴下的伤痕。他很想忘记着个伤痕,可是本来忘记了的可是有想起来了。
他的朋友安慰她说伤在下巴上无碍观看。
他的朋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有伤痕,藏在别人根本看不到的地方。所以我不要对那些伤痕耿耿于怀,忘记他就没什么了。
所以我们的伤痕,只有自己知道别人也不知道。所以不要为自己的伤痕伤心难过。
李智华在小的时候,她妈妈得了精神病,所以她妈妈有时候会发作。有一次,她妈妈失踪了,爸爸去寻找,爸爸居然把孩子丢在家里,就去寻找了。
爸爸找到妈妈后,把妈妈带回了家,回家之后,爸爸看见家里突然失火了,在家里的李智华被火烧掉了手,我觉得很恐怖,心想:这么惨!太吓人了。爸爸看见了,立刻把李智华送到医院,到医院时,医生们都说:孩子小,不容易治疗。爸爸听了,更加伤心,我又在想:如果李智华家中有保姆,那该有多好,失火的时候,保姆带着李智华出门,那不更安全。
渐渐地,李智华长大了,她觉得自己很奇怪,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都说:智华,是个可怜的孩子。李智华每次看到别人玩得时候,觉得很快乐,李智华也想站起来玩,可是每次都摔在地上,她又爬起来,又摔倒,这就是自信。她回家和爸爸说:爸爸,我要读书。爸爸说:老师没空,明天再说吧!李智华等到了今天,她又去问:爸爸,我要读书。爸爸又照样说。李智华去找学校的校长,校长说:你没手怎么写字,读书呢?她坐到了教室门外,拿了根树枝在写,我也觉得很奇怪,她怎么会写字呢?原来她是用脚在写。李智华每天上拿着笔和绳子,绑在脚上,等习惯了,就可以用脚写字了。她又坐在教室门外,这时,被老师发现了,老师问她:你为什么坐在教室门外呀!她哭着说:校长不给我上学,不给我到教室里。老师说:我们帮你保密,你进来吧。李智华每天都不缺课。
李智华长大了,去学习,她去了一个地方,学打字,老板说:如果你能在1分钟内打完200字,我就收留你。结果,李智华一分钟打了202字,老师收留了她。
我觉得李智华很可怜,也很坚强,我真想去看看她。
四年级:谢家珍
厚黑学的发源起始于李宗吾先生,而其影响则因《厚黑学》而来。他在厚黑学一书中,宣扬脸皮要厚如城墙,心要黑如煤炭,方能成为英雄豪杰。他用楚汉相争三足鼎立为引表达出了世态炎凉人心险恶。
厚黑学问世至今,影响甚广,林语堂言《厚黑学》知已而又知彼,既知病情,又知药方。西洋镜一经拆穿,则牛渚燃犀,百怪毕现。不得不承认《厚黑学》的确是一本以奸诈狡猾为主题的书籍,这本书像是一柄双刃剑,借鉴可以,但有一些东西毕竟还是与现在的社会脱轨的,不少事与中国传统的思想背道而驰,也是对丑恶人性的一揭露。李宗吾在厚黑开篇之时就写到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心黑而已反而又在自己的序言中写道认真厚黑起来,是要终归失败的。借鉴可以,毋宁深信。
曹操作为中国历史上争议最大的几个代表性人物,宗儒君笔下曹操的刻画则大多保留了曹操在封建社会的真实面孔,例如,写到曹操此人全仗心黑,他杀吕伯奢、华佗、孔融、皇后、皇子,而且告诉所有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能在杀了这么多人后说出这样的话,足见此人心黑至极。
见其非黑而深厚如韩信,功高盖主的韩信最终惨死妇人之手,从李先生的观点来看,虽然他脸皮够厚,总归心不够黑,心不黑,导致了最终的失败。人人都知道韩信能忍胯下之辱,厚重之道他已领悟,唯独这个黑尚未吃透深意,这也是他所以败北刘邦的缘由。他为齐王时,果能听蒯通的话当然贵不可言,他偏偏系念著刘邦解衣推食的恩惠,冒冒昧昧地说: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后来长乐钟室,身首异处,祸连九族。他当年讥笑项羽妇人之仁,匹夫之勇,因为项羽不够心黑脸皮太薄,他做到了皮厚,奈何心不黑,也一样落了一个身首异处。
这本书名叫《蛋壳里的奶奶》故事是有个叫埃里亚斯的小孩,他拥有一头像公主一样长发的妈妈和一位天天沉迷于电脑的爸爸。小朋友们十分羡慕他。但爸爸妈妈却很少有时间陪伴他,他也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直到有一天,他在泥潭发现了一只金黄色的蛋,又不想让他的父母知道,便开始细心而又小心的照料这只蛋,直到有一天从蛋里孵出了一只会飞的东西,这不是小鸟而是一位长着翅膀的微型奶奶名叫嗡都而这位奶奶和别的奶奶不一样,这位奶奶满脑子里都是恶作剧。
自从埃里亚斯找到蛋以后他就把蛋放到了自己的袜子堆里因为那里暖和舒适为了不让自己的父母看见埃里亚斯每天半夜都要起床来查看蛋的情况就象小时侯母亲察看孩子睡觉一样。这一刻,让我感觉埃里亚斯对那个蛋非常负责任仅仅是一个蛋埃里亚斯对它那么的关心就像当孩子还小的时候父母对他细心照料关爱备至,埃里亚斯给出来的嗡都奶奶的母亲,他母亲小时侯买衣服,生活必需品现在埃里亚斯把母亲对他作出的事付出在嗡都奶奶身上,可见埃里亚斯对嗡都奶奶的友情已经变成一种关怀一种爱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 ,我小时侯有一天晚上突发高烧,在半夜12点,妈妈抱着我说:宝宝听话,不要睡,马上就到医院了,乖啊。只要一睡着,妈妈就咬咬牙,狠狠心一巴掌啪的一声把我拍起来,我伤心才哭了,还怪妈妈:妈妈坏,我不要妈妈了到了医院看完病以后妈妈又给我换洗衣服和鞋袜,那一刻我才明白母爱是多么的伟大现在,我从这本书中我感觉到了做父母的感受以前我以为当父母很简单只要看看孩子就可以了,可是我没想到光是要看孩子就这么麻烦我不仅不帮他们分担麻烦而且还给他们增添麻烦我以前我也经历过父母的感受。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分担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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