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街物语读后感
《迷宫街物语》,这本书带给了我无限乐趣,也带给我无限惋惜。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这本书讲诉了魏星空、时川、齐多智的故事,这三个少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踏上了寻爱之路。他们参加了银色时针的迷宫盛宴,意外地认识了高年级的安妮学姐。而魏星空根据失踪的妈妈的鞋进入了一个个迷宫,挖掘着妈妈当年失踪的真相。魏星空与时川在一次迷宫之中互相扶持,成为了朋友。三人接受了银色时针的邀请,来到了银色时针的宴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了许多失踪的天才少年,这时,他们开始了对银色时针的严密调查,却一无所获。为了找到真相,他们又参加了银色时针的新世界计划,三人相扶相依,却意外的发现了其他的秘密。他们发现了两个组织,白木兰和红木兰,这两个组织都崇敬他们的智慧女神美杜莎,但是白木兰却妄想得到美杜莎的智慧控制人类,红木兰却想让美杜莎的智慧造福人类。看似毫无关系的组织,却隐藏着天大的秘密,魏星空的妈妈是白木兰的召唤师,而她的爸爸却是红木兰的天才迷宫设计师。但是她的爸爸妈妈却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选择牺牲。不久,魏星空遭遇了困境,时川为了救她,险些丧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为了一个目的,我们需要坚持,想尽办法达成目的。我们也需要坚定不移的决心,在前进的道路上行走。我们需要勇气,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跨过所有的困难,到达终点。我们要学习魏星空的坚持,也要学习时川面对困难的冷静,困难并非强大,只要自己有勇气面对,就一定可以跨过。
《迷宫街物语》,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它教会我许多,带我一起去迷宫旅行,带我与魏星空他们一起探究真相,带我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相信你们读了这本书也会有我一样的感触。
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一: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
加西亚·马尔克斯辞世已有半年,大师继《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后的另一部代表作《迷宫中的将军》即将和中国读者见面。本书描写了南美解放者西蒙·玻利瓦尔1830年12月生命最后的14天,沿着马格达莱纳河幻影般的旅程。这趟旅程在信件与各种各样的回忆录中几乎没被提到,却恰好给了小说家在历史范围内创作自己故事的自一由。马尔克斯用自己的学识和文采兼容了历史的真实和文学的虚构。
《迷宫中的将军》西班牙语原版出版于1989年,为写玻利瓦尔这位拉丁美洲的传奇人物,马尔克斯与哥伦比亚、墨西哥、委内瑞拉的历史学家们进行了长达近三年的调查,投入了所有的文献知识、技术和智力。正如作者所说“《迷宫中的将军》表明我写的全部内容都符合地理和历史现实。我想通过这个故事表现—更确切地说是试图表现—玻利瓦尔的人格,表现其最富有人情味的一面。”书中,玻利瓦尔在疾病困扰、心灰意冷和种种超出他控制的不利条件下,重访了河岸边的城市,重走了见证他辉煌战绩和抱负的道路,同时也重新体会了他所遭受的背叛……将军为了从西班牙独立而进行的斗争接续了他统一拉美大一陆的未完成的梦想,然而最终他带着失望和遗憾离开了世界。
马尔克斯的讽刺和反思从来都是深埋的。很多拉美革命家,开始都怀揣着改变现实、解救苍生的坚定信念,试图把国家和人民从苦难的迷宫中带领出来。他们中的大多数在追求理想的途中就夭折于战火中;有些幸运儿,成功了,但早就被一种叫做“权力”的慢一性一毒一药所腐蚀,背弃了自己的初心。玻利瓦尔最可贵之处就在于当他发现自己的理想不可实现,毅然选择了去国。放弃比欧洲大四倍的国家总统之位,让人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气量。
《迷宫中的将军》出版后,拉美文学大师的卡洛斯·富恩特斯评价道:“《迷宫中的将军》最令人惊讶的是‘魔幻现实主义’元素全都不见了。这一次,马尔克斯的叙事非常直接,具有历史的准确一性一,关乎对权力的幻想与背叛,悲伤而令人颤一抖。”《洛杉矶时报书评》赞则誉这部作品是“马尔克斯为拉丁美洲和一个传奇人物做了一次一精一彩绝伦的倒带。”
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二: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
自从知道了“马尔克斯”这个名字以来,就一直在盘问自己:这个牛一逼一作家的尽头在哪里?什么才是马尔克斯的极限?什么才是写人的极限?
近几天一直在读《迷宫中的将军》,读得很慢,甚至很吃力。读马尔克斯,从来不曾如此?是心迟钝了,还是心老了?
《迷宫中的将军》不像《百年孤独》那样飞扬跋扈,也不像《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那样令人万般惆怅。《迷宫中的将军》在手,读任何一段、任何一个场景(迄今所读作家,只有马尔克斯)都想放下书,抬头,望天,感喟。
所有关于本书的赞誉,莫言也好,张炜也好,甚至那一万个白人和黑人,总脚着没有说到实质处,甚至因为说的太狗屁而被偶大大哂了一通。
你记得博尔赫斯的那个故事么。
那时候,名满天下的博尔赫斯一次很谦逊(其实充满了自负)地说:额的名字会很快被人遗忘,额的身一体很快会腐朽成泥,额的名声和无边声誉也会像云一样被一阵清风吹的无影无踪,只有额的故事会流芳百世,这才是老子最牛一逼一的地方。
确信他说出了部分真理,说出了此后大多数现实,例如他的身一体,也例如名声。但不幸的是,他的很多故事并没能流传。
这个故事确一直在流传。
有两个关于这本《迷宫中的将军》的故事,我相信基本没有天朝人知道,因为偶还没开讲呢。
第一个:2007年3月6日,在马德里利纳雷斯宫附近做一个节目,正好赶上马尔克斯因八十大寿而进行的接力诵读《百年孤独》的盛会,到处都是乱哄哄的人,主持人据说是西班牙宰相,嘉宾里还包括一群群一伙伙江湖好汉(很卑劣,偶彼刻立马想到了独孤求败和左冷禅那伙人的武林大会)。
没有人会记得诵读人群里究竟有哪些个牛一逼一人。
也几乎没有人想起和记得,在这伙无不名满天下的大侠背后之一隅,有一个特别安静的人,默默地待着,他就是君王卡洛斯。
更没有人知道,卡洛斯这天一直在读一本书,满目忧伤,不是《百年孤独》,是《迷宫中的将军》。
一位君王为什么会痴迷于一本名气和地位都远不及《百年孤独》的《迷宫中的将军》?这算一个谜吗?
天下有多少人能真的懂君王之心?
2014年4月,墨西哥,城市弥漫着黑色的哀伤,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加博远去了,带着云彩和雨露,留下了几本书:百年孤独、族长的秋天、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迷宫中的将军。
他被天朝人称作马尔克斯。
他的身一体不会不朽,他的名声也不会不朽。
但他写下的这些故事呢?
时间这把杀猪刀还不够长不够锋利,我不敢瞎喷。
但我在乱哄哄的小巷子里,一伙吃足了辣的人叨叨着:加博带走了一本书,在天国也要读的书。
马尔克斯会将什么书永远带在身边,带到天国?
《迷宫中的将军》尔。
2009年,杭州,拜见王永年,说好不说翻译,不说外语,不说十日谈不说博尔赫斯,说闲话。但说着说着,还是说到了书。
什么人跟厨子聊天不说到做菜?
古龙说:死了的厨子。
你跟一个弄了一辈子翻译人聊天,能不说到书?
说到最后,似有隐忧,哄了半天,才是希望一本书能公开出版。
看官已经得知,说的就是《迷宫中的将军》。
但可惜,此时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真正进入中国还有整两年时间。百年孤独尚且如此,遑论《迷宫中的将军》乎!
此后多时,一直惦念这“将军”披挂出来。
本子早就译得,想来那可恨的新经典也早就得了《迷宫中的将军》版权,也早就买了王永师的本子,但可恨的是那些个编辑一编就是三四年。
老爷子到死也没能读到这本叨念了多年的书。
三个故事,就是一场传奇。
非洲有个人叫曼德拉,坐了27年监狱,出狱后四年,当选南非总统。就职那天,他邀请的贵宾中有三个当年看守过他的狱警。他真诚地向他们致敬。
他说:“当我走出囚室、迈过通往自一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我若不能把痛与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永远还在大狱之中。”
玻利瓦尔可以横扫拉丁美洲,可以踏遍从巴拿马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任何一片土地,可以触一摸从太平洋到大西洋之间这块高地上的任何一抹尘埃,他能够做到人和神加起来都难以做到的一切,但他走不出那座“迷宫”。
并不怎么高明的曼德拉说过的那座“监狱”。
短短一段河滨,玻利瓦尔何以需要走上千年?
玻利瓦尔自己不知道,但国王卡洛斯知道,马尔克斯也知道。
所以卡洛斯要读它,马尔克斯要带走它,王永年要恨它。
一本书尔。
见有人说,玻利瓦尔早就朽了,玻利瓦尔那个大哥伦比亚梦也早就朽了,甚至连马尔克斯也朽了,但马尔克斯写玻利瓦尔的这个故事,却像南美洲一样不朽。
文字顶谄媚,有些夸张,但我信。
马尔克斯一直在写孤独,但在偶看来,他关于孤独的书只有一本,无关《百年孤独》,无关《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也无关《族长的秋天》,只有《迷宫中的将军》。
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三: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
在读了马尔克斯的几部令人略感失望的中篇之后,我一度以为他在《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中倾尽了自己所有的才华,直到读完《迷宫中的将军》,才发现大错特错,马尔克斯的创作力着实深不可测。
如果说《百年孤独》是马尔克斯借助上帝之笔写就的“天上文章”,那么《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则是他对自己在人世间地位的有力证明,而《迷宫中的将军》像一记重锤,把他的“大师”地位夯了个结结实实。
《迷宫中的将军》描述了南美洲的“解放者”玻利瓦尔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旅行。他和他的贴身侍从以及随从军队,像《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的结局一样,乘船从哥伦比亚腹地的马格达莱纳河顺流而下,一路航行至加勒比海,最后死在了那里。这位声名赫赫的大革命者倾尽半生解放了半个南美洲,人们以“南美洲的乔治华盛顿”来称呼他,甚至一个国家(玻利维亚)都以他的名字命名,而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他成了人们口中的“独夫”,并亲眼目睹了自己半生的基业分崩离析,毁于一旦。
玻利瓦尔在四十七岁这个可怕的年纪未老先衰,躯体萎一缩,恶疾缠身,靠着近乎超自然的意志力支撑他完成一次倔强的旅行。他沿途目睹南美洲再次分裂,内战四起,而他也沦为了被嘲笑和诋毁的对象,成了被嫌弃的不详的活幽灵,他所过之处,即便受到欢迎,但在他走后,人们仍会把他用过的床单烧掉,餐具埋掉,害怕染上他传说中的痨玻有时他会受尽冷落,整个城市都在“该死的独立”之后将他遗忘,甚至年老色衰的老妪也会对他报以怜悯。
有一章的结尾令人印象深刻:在旅途中,一只邋遢残疾的癞皮狗窜上了将军的船,它同船上的两条猎犬撕咬至遍体鳞伤却仍不认输,将军下令收留这条野狗,事后当他的侍卫问起给狗起什么名字时,“将军想都没想回答说,玻利瓦尔。”这个被载入史册的人,他的一生像极了一场伟大的徒劳无功。
在马尔克斯的这本书里,没有《百年孤独》里令人目眩神迷的魔幻,没有《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里肆意横流的一浪一漫,只有触手可及的真实,以及深入骨髓的孤独,像亲眼目睹一个被宿命玩一弄的老人的死去。可悲的将军令人想起《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那个同样被时代遗弃的老人,日复一日地等待,换回的也只有那句“吃屎!”的无望结局。
王永年老先生译笔简明稳健,在重组马尔克斯高信息量的语句之后,仍能保持中文的节奏和韵一律,令人叹服。同样是人物众多的出场,同样是拉美人长得要命的名字,这部以历史人物和真实史料为底本创作的半纪实一性一小说,却并不让人感到难读,尤其在刚经历了《族长的秋天》的洗礼之后,这些充斥着政治主张和革命追溯的章节读起来竟意外地感人肺腑。
马尔克斯是那种真正称得上伟大的作家,读他的小说会让你感觉像在触一摸生命本身。他构建的小说宫殿堪称宏伟,而当你步入其中,却又发现无一处不经过一精一雕细琢。更可贵的是,马尔克斯是不受时代和地域局限的作家,不管他在描述家族、一爱一情、小镇、抑或孤独,你总能在这些表象之上,借助老马的高度,触及到人一性一、生死、时间这些根儿上的东西,因此我私以为,马尔克斯是不朽的。
可敬可悲的将军终其一生在“逆境与梦想之间疯狂地追逐”,一直到死也走不出宿命的“迷宫”,而在马尔克斯的文学迷宫之中,我情愿流连忘返,不知归途。
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四:迷宫中的将军读后感
我以越来越慢的速度读完了这本书,《迷宫中的将军》。
开始的阅读是很快的,第一天大约就读到了近二分之一,后来几天越读越慢,最后两章各用了一天来阅读。
缓慢的原因是因为我已预见到结束的来临,而我非常想推迟这结局的来临。一本书的结局或者一个人的人生结局。
这本书是马尔克斯一改平日我们熟悉的风格的作品。
在阅读的开始,比我往常阅读他的作品要费力。这个费力是因为他采用了写实的风格,也因为小说的主人公的背景我完全不了解,更重要的是其间涉及大量的政治斗争、战争战役,这对女一性一读者来说,要理清这些复杂的东西,实在是件吃力的事情。
可就是有这么多不适,我也越来越被人物抓住了。
被那个末路英雄的一性一格和命运抓住了。
那几天,在梦里,我就梦见了这样一个一性一格的人,勇敢,偏执,热情,狂妄,自大,情感丰富,有同情心,虚荣,同时还很脆弱,他肯行动,却常常不合适宜,他有魅力,吸引人,会被人拥戴,但往往遭人唾弃……
书里的那个将军,玻利瓦尔,一个典型的火相星座的人,被辉煌的命运抛弃了,孤零零地走向生命终点,一个征服了南美大一陆的人,最后被必然打败……
这看得人心里揪起来了,合上书,好久不能平静,不能放下。
马尔克斯虽然写作风格改变很大,但时不时地,我在篇中读到很多熟悉的东西。比如河上的最后旅行,让我想到了《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的最后在河上的旅行。到达一个小城,那个城市的疯狗咬了孩子,于是全城开始屠狗,这也是《一爱一情和其它的魔鬼》的开篇。有个人丢失了行李,在无望地等待邮件,甚至将军也后来在等待邮件,这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另一个版本。将军年轻的时候曾躲过很多次暗杀,有一次,他不相信盛传的暗杀即将来临的消息……这是《一桩预先张扬的谋杀案》的影子。大海泛着腐败的浓郁的花香,这个意象也在马尔克斯的短篇里经常出现……
正因为不停地读到这些熟悉的意象,所以我很好奇,他是先有这些中短篇,再有这本长篇的,或是反过来?到后来,读到后记和时间,发现,应该是先有这些短篇,再有这本长篇的。《迷宫中的将军》的出版后记写于1989年1月。
可以想见,马尔克斯平时迷恋的某个意象,他便拿来做短篇,到长篇适合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他的短篇也因此很一精一致,长篇因此变得丰富。
可见,短篇的训练对于小说家来说是很必要的。而题材永远不会被一浪一费。
在这本小说之前一两天,我读的是日本的川上弘美的《老师的提包》,读得很快,流畅,一口气读完了。读的时候觉得写得不错,完全没有故事的小说,靠细节完成一个十几万字的长篇,而且还能让人读下去。可是读完了之后,觉得像是白开水过口,心里一点东西没留下来。
觉得我既不是主人公那样的一性一格,也不喜欢那种闷一騷一,觉得那种什么事都没发生,心里已经过了千军万马的日本一性一格,实在没意思。日本文学很擅长此道,他们也的确是这样的一性一格,可我觉得的确没什么大的意思。
这两本小说读完后,我就在想,阅读的难度可能也是必须的。
那种极易阅读的,往往读后就什么都不会留下,有一定阅读难度的,会一逼一迫你思考,放下书以后,心里仍没有放下,还会想很久。
当然,这个阅读的难度,不是玩一弄读者,也不是作者把握能力低,而是他表述的世界的复杂一性一带来的。
看完这部小说,恰好又接着看了一张碟,《一个人的战争》(盗版名译为黑色风暴),霍普金斯演的,巴拉圭的一个著名的医生的故事。因为政一府怀疑其帮助游击队,害死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开始无望地和政一府打官司……片子拍得非常好。很平实地讲述,而内容让人心惊,不停地比照起现实来。
这位医生也处于两难境地,是为儿子讨还公道,让政一府有所忌惮,让政一府对生命尊重一点,还是为了妻子女儿的安全,沉默下来。
这位医生是一位绝境中的英雄。看了这部电一影,我便和西闪讨论起关于英雄的话题。
在读《迷宫中的将军》的时候,我也时时地会想起项羽,这种英雄末路是非常打动人的。只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基本上只有胜利者才是英雄。而西方不是,可能用勇敢的人来讲更准确些。英雄这个词在翻译上因该是不对等的两个词。
你是一个崇拜英雄的人吗?
我问自己。
也问西闪。
西闪说:小时候想做的人其实应该是崇拜的人。因此,我们崇拜的应该是智者。
我还是不十分清楚自己。
也许还是很有英雄崇拜情结的。
从这小说和电一影起,又想到了格瓦拉等。前阵子,西闪以此为标志来区分左右。也许是不对的。左右的区分似乎没什么必要。
极一权和专制才是可怕的。
【第1篇】
三月五日是学雷锋的日子。我把我的玩具、衣服、图书都整理了一下,然后放到三轮车上。一妈一妈一、一奶一奶一和我把这些东西送到了我厂的俱乐部广场,那里正在举办学雷锋活动。前来献一爱一心的人非常多,气氛异常热烈。那里有献血的、捐献财物的……我们把东西一交一给工作人员并配合他们一起装箱装袋。
晚上爸爸下班了,正好我也练完了琴。爸爸给我介绍了一个关于《雷锋》的片子。故事内容是:雷锋是个普通的战士、并没有打过仗。他小时候过的日子非常苦。有一天他给一群学生讲故事,雷锋说他小时候上山砍柴,他砍了好多柴,可是被地主老柴的老婆发现了,地主老柴的老婆让雷锋把柴还 到她家去,雷锋不肯,地主老柴的老婆把雷锋的砍刀抢走了,还 在雷锋的手上砍了三刀,从此雷锋的左手留下了三道疤痕。
星期天休息,雷锋看病回来路过学校看到学校正在施工,工人们正在运砖头,雷锋赶紧过去帮忙也推了一辆小车运砖头,还 在那里开展了运砖比赛呢!下午劳动完了返回部队的路上,天已经下雨了,这时雷锋看见一位老大一娘一带着一个还 在哭的小孩。雷锋过去把小孩抱起来,还 唱歌给他们听,最后把他们送回了20里以外的亲戚家。
王大力是雷锋的战友。王大力一妈一妈一病了,他家又发大水,雷锋寄了20元钱给王大力的母亲。王大力回家探母,他母亲的病已经好了,王大力母亲想见见雷锋,王大力一口答应。受雷锋感染的王大力在回部队的路上,看到一位大一娘一车票丢一了,王大力又买了一张给大一娘一,王大力说:“大一娘一,您的车票找着了!”大一娘一问:“你叫什么名字?”王大力回答:“我叫解放军!”说完王大力上了车。车上王大力看到别人 的报纸上说:“雷锋同志牺牲了!”王大力非常悲恸。
虽然雷锋同志牺牲了,但是好几位国家领一导一人向他题词。一毛一主席的题词是“向雷锋同志学一习一!”
【第2篇】
星期五下午,我们在教室里看了电一影《雷锋》。开始看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可是当我看完这整部片子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雷锋的生活与我们截然不同,他的生活十分艰苦,小时侯,一妈一妈一上吊死了,爸爸和哥哥被敌人打死了,弟弟在一妈一妈一的怀里饿死了,一个家突然从五口人变成了一口人。当时,他还 只是个孩子,却要面对很多困难,但是他始终都坚持着,并发誓要做一个有用的人,报效祖国。而我们现在,大部分都过着衣食无忧,锦衣玉食,衣来身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还 要挑三拣四,嫌这嫌那,和雷锋相比,我们真是羞愧啊!
雷锋长大以后,做了一名解放军,他时时刻刻想着为人民服务,做的好事数不胜数!有一次,雷锋休息,可他还 是停不下来,他有去工地帮工人们搬运砖头;有一次,雷锋在路上遇到了遇到了一位老一奶一奶一,老一奶一奶一还 带着小孩子,雷锋知道她们要去很远的地方后,毫不犹豫,把他们送到了目的地。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精一神真令人感动。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好战士,却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因为车祸而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他的死重于泰山,虽然他只活了20多岁,但是好事却做了一火车。他并没有死,他已经永远地活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正如雷锋所说过的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电一影看完了,雷锋的身影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里。在今后的生活、学一习一中,我会以雷锋为榜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3篇】
星期四下午,我们兴致勃勃地观看了一部关于雷锋的电一影。一首洪亮有力的《学一习一雷锋好榜样》歌曲把我们带进了雷锋故事。这部电一影情节感人,拉近了我和雷锋的距离,使我真切地认识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雷锋。
主人公雷锋勤俭节约。打完篮球不舍得买一一毛一五分钱的汽水解渴,袜子也打满了补丁。可他并不是守财一奴一,每当别人有困难时,雷锋就挺身而出,慷慨解囊,当王大力的家乡发大水时,雷锋毫不犹豫地寄给王大力母亲二十元钱。辽一陽一市遭受洪水灾害,雷锋把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100元钱捐给了灾区。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不能给予别人金钱上的帮助,但是努力做到不一浪一费却很容易。我想,爸爸一妈一妈一为我们提供这么好的物质条件,我们应该珍惜,如果在生活学一习一上养成像雷锋一样的勤俭节约好一习一惯,那节省下来的东西没准在关键时候能派上大用场。这让我体会到钱要到刀刃上的道理。
雷锋有做好事不留名的美誉。如,送老大一娘一探亲,放弃假日休息在工地上做义务劳动,帮小学生植树……。这一点对我触一动很深。我庆幸我的长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提醒我“勿以善小而不为”。有些人做件好事,就怕别人不知道,感觉做好事都冲着表扬去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互相帮助的好风气对大家都有益,不能把做好事当做宣扬自己美名的一种途径。如果我们都像雷锋一样帮助他人自觉自愿,那我们的生活就不会有那么多担心和不愉快了。
雷锋,一个大家都喜欢、都需要的人;让我们也努力去做这样一个人。
【第4篇】
今天,我观看了电一影《雷锋》后,十分感动。他虽然只活了二十多岁,但是他活得十分有意义,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了最大的价值。从雷锋的一句名言中我体会到了他生命的意义,那就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在电一影《雷锋》中,我感受最深的两个地方。第一个是雷锋在他的休息日里到工地上帮助工人搬砖头。在炎炎夏日中,雷锋十分卖力地搬砖头,他的这种干劲感染了所有工人。一滴一滴汗珠从雷锋头上滴了下来,飘洒在飞扬的灰尘中。第二个是雷锋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了暴风雨,正巧,看见一个老一奶一奶一和一个嚎啕大哭的小孩子在泥泞的路上步行着。热心的雷锋看到了,跑上去问:“大一娘一,你去哪里呀?”那位老一奶一奶一的回答让雷锋鼓起了为人民服务的心。他跋山涉水,把老一奶一奶一和她的孙子送回了家。从这两件事中,我感受到了,雷锋是一个无名英雄,尽自己的力所能及帮助别人。
学一习一雷锋的一精一神,光说不行,还 要实际行动。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前上了公一交一车回家,正好是下班高一峰期,车里人越来越拥挤。我也被挤得紧紧一贴在座椅背上,这时,在我身旁一位阿姨的手机响了,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去接听,不小心把手机袋掉到了地上,她试着想蹲下去捡,可是车上人太多了,他根本蹲不下。我看见了这个情况,就利用身一体小的优势蹲下,挤过去帮她捡了起来。当时心里很紧张怕被别人误解,可是当我听见了阿姨甜美的夸奖声时,我的心里可是乐开了花。这真是应了那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呀!
雷锋叔叔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我们已经接过他的一爱一心棒,一个个小雷锋会把我们的社会装扮的更加光彩动人!
【第1篇】
端午节, 老斯的电一影, 很不错的搭配。
在那战乱的时代, 一个生与死都无法明确掌握的时代, 只要不死, 总会有好事来临。 就像Albert的母亲说的, 他父亲Ted从来没放弃过。
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也是这样。 在人生的旅途中, 有时好像坏事一直发生, 好事好像离我们远去, 看似已经绝望了的处境, 但是只要不放弃, 最终好事还 是会来临。 即使我们被生活所迫, 被现实所迫, 被时代所迫, 但是, 生命就是一个死皮赖脸地活著的过程。 到最后, 那所有的经历过的苦难都会化作春泥的养份, 回归到我们身上, 滋养著我们的灵魂。
Joey刚开始和Albert的分离, 在那几乎已经是宣告了生离死别的战乱年代。 Joey多次易主, 经历生死一交一关, 痛失执友……而Albert后来从军, 在第一线上出生入死, 几乎命丧黄泉……两条生命线越离越远, 彷彿此生再无一交一集。 就在Joey快要被槍决的时候, Albert与Joey的牵绊达到了高一潮, Albert的口哨把两条生命线又一交一汇在了一起。 完成了一个命运的迴圈。
当Albert回到家裡, 把勳章一交一到Ted手中时, 他激动得握住了儿子的手。 那一幕, 是一个回归。 我们所抗拒的, 最终都会化成另一种形式回到我们身上。 Ted所抗拒的战争, 所抗拒的过去, 一直都是他的梦魇。 而最终, 他的儿子却拿著他自己的勳章一交一到手上。 这, 又是一个迴圈。
值得一提的是, 在拯救Joey的时候, 相比于两军拼杀的仇恨, 两位军人迸发出的友情, 或许才是每个人内心的声音。 到底发生了什麽, 让我们变成了傀儡, 做著我们不想做的事情?
【第2篇】
昨天和朋友一起看了美国梦工厂出品的《战马》,这是一部绝对不能错过的感人作品,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匹马的传奇友谊。
电一影从一匹名叫乔伊的农场马展开视角,讲述了一个英国农场少年阿尔伯特在一战中的寻马之旅。一战爆发后,阿尔伯特的父亲为了维持农场经营,无奈之下乔伊卖做军马。战火纷飞,乔伊被用来向前线运输军一火物资,虽然躲过了重重危险,最终还 是不幸落入德军之手。幸好得到一个法国小女孩艾米莉与祖父的悉心照顾才幸免于难。冥冥之中,乔伊回到了英军战壕,与小主人阿尔伯特短暂相聚,可惜好景不长,伙伴再次分离。而另一边,小艾米莉将不久于人世,临死前祖父答应她一定会为她找到心一爱一的战马乔伊,不过最终艾米莉的祖父了解到阿尔伯特对乔伊付之生命的一爱一时,愿意把乔伊送给阿尔伯特。
电一影演完时,我已经泪流满面!为了乔伊与小主人历尽千难万苦的相遇又再次的分别,为了小艾米丽的祖父在孙女临终前答应找到乔伊,而在知道阿尔伯特对乔伊付之生命的一爱一时,又把乔伊送还 给阿尔伯特。流泪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震感!为了乔伊在战争中一次次解救同伴而做出来的善解人意的事情,它显得是那么的乖一巧和通人一性一;为了它不顾千难万险、炮火连天中为了生命和自一由奋力拼博,即使是浑身缠满铁丝和鉄刺也不愿意放弃;也为了两军对垒时,看到马儿受困,敌对双方暂时休火,同时伸出援手来解救它!让观者强烈的感受到战时人们对生命的渴望!
【第3篇】
电一影《战马》最令我感动的部分——
镜头一:战马在战场上飞驰,不顾一切的,冲破战争一陰一霾的,向前。感动于这份勇往直前的勇气。
镜头二:战争国彼此对立的两个士兵,因为一匹马,走到了一起,齐心协力,营救战马。战争的一陰一霾,终究没有消灭人一性一本身的善良与美好。感动于人之初的善。
镜头三:在战马即将被槍击结束生命的时候,少年的声声口哨,让战马和少年找到了彼此,寻寻觅觅终于重逢。鼻子一酸,想到很小的时候,邻居往家里抱来过一只狗。养了两天,觉得味道太大,就送给老爸同事了。不久后我去老爸单位玩,坐在老爸的自行车后座上,大老远看到新主人在喂狗狗吃肉,大老远狗狗也看到我们了,追赶着自行车颠过来,冲着我叫着叫着……新主人立马赶过来,把狗狗哄走了……迄今想到这一幕,感觉都酸酸的,好想念那只虽然只在我家呆过两天却这么恋家的狗狗。人可以和马和狗和喜一爱一的动物,相互依赖,相互作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是件幸福的事儿。
【第1篇】
这个故事讲了美国来攻打上甘岭,在上甘岭只有我军一个营的兵力,美军部队进行了多次冲锋,都被我军打退下来。但我军伤亡很大。总部让我军退进坑道,进去后,敌人占了上甘岭,还 在我军的洞一口建了些碉堡,只要我军一出去,就会被打死,很快,我军没有水和食物。但我军不怕困难,死死拖住敌军,让部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战斗,最后大部队来了,使我军夺回了上甘岭。
由于敌人的封锁,部队严重缺水,战士们的嘴唇都干裂了。上级领导派来送水小分队,队员们一个个牺牲了。为了保存实力,八连战士们得下山去抢水。但是,战士们刚装好水,就被敌人的流弹打中。后来,师长派人历尽艰辛才送上一些萝卜,并特意给连长两个苹果。虽然连长那干渴,却把两个苹果分成许多片,送到全连每个战士的手上……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战士们在那样饥一渴的情况下,没有忘记自己的战友,这种阶级友一爱一是多么高尚。此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学之间一定要一团一结友一爱一,像我们平时那样——今天同这个吵嘴、明天同那个打架,根本谈不上一团一结友一爱一,互相帮助,这样就会没有朋友,变成“离群之雁”。
【第2篇】
电一影《上甘岭》讲的是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抗击美帝侵略者的一次战役。在这场战役中,八连已经在山上坑道里坚持战斗了一个月。由于敌人的封锁,部队严重缺水,战士们的嘴唇都干裂了。上级领导派来送水的小分队,队员们一个个牺牲。为了保存实力,八连战士们又得下山去抢水。但是,战士们刚装好水,就被敌人的流弹打中了。后来,师长派人历尽千辛万苦才送上一些萝卜,并特意送给连长两个苹果。虽然连长自己是那样干渴,却把两个苹果分成许多片,分别送到全连每个战士的手上……。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战士们在那样饥一渴的情况下,没有忘记自己的战友,连长把苹果切成小片,送到每个战士的手中。这种阶级友一爱一是多么高尚啊!他们真正做到了“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一爱一护,互相帮助。” 此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学和同学之间一定要一团一结友一爱一,而像我平时那样------今天同这个吵嘴、明天同那个打架,根本谈不上一团一结友一爱一,互相帮助,就会没有朋友,会变成“离群之雁”。我从今往后一定会学一习一八连的“上甘岭一精一神”,和同学们友好相处!
让我们重新捡回那些已经被我们忽视了的东西,让“上甘岭一精一神”一直发扬下去吧!同学们,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未来的中国属于我们,我们要发奋学一习一,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一切困难,想想上甘岭一精一神,还 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呢?我们用自己的辛勤努力,在学一习一生涯上留下闪光的一笔!为学校增光,为祖国增光!
【第3篇】
我的爸爸是个军事迷。听到我要写一篇关于经典电一影的文章,他大力推荐我看《上甘岭》。上甘岭?好奇怪的名字,是关于一座山的故事吗?
影片是黑白的。电一影一开场,就是炮火连天,一尸一横遍野的残酷场面。在小小的阵地上,牺牲了很多人,我觉得很震撼。美国人的炮火很猛,把山头都削平了。我们志愿军的阵地失守,最后不得不退到了坑道里。水喝完了,弹药、粮食、药品缺乏,敌人又在不断进攻,不断有人受伤、牺牲......我看得紧张极了。 我很难想象,战士们简直是排着队一个接一个的牺牲,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们呢?
在战斗的间隙,美丽的卫生员为大家唱起了歌曲《我的祖国》:“一条大河波一浪一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伴随着美丽的祖国风光和优美的旋律,我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唱了起来。“这是强大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一温一暖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和平的一陽一光”。唱着唱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落了下来。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在朝鲜的上甘岭要打仗,但是看到美丽的祖国,我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我们的志愿军战士甘愿忍受战争的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原来是希望自己的牺牲,能够换来祖国的繁荣和富强。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和平的中国,只在新闻里看到战争。我相信志愿军战士们的血没有白流。有机会我一定要到志愿军战士们的墓碑上,献上小小的一朵鲜花。
【第4篇】
著名作家魏巍曾写过一篇文章叫《谁是最可一爱一的人》,歌颂的是抗美援朝战争中的战士。我之前读这篇文章时,没能很好地理解,直到我看完《上甘岭》这部电一影后,才深刻体会到《上甘岭》中战士的“可一爱一”。
影片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为了保卫祖国领土不受侵犯,中国派军队到朝鲜支援作战。战士们忍饥挨饿,最后凭着顽强的毅力成功完成了保卫上甘岭的任务。
其中有一个情节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司务长冒着生命危险给连长送来了两个苹果。连长摸了摸这两个红彤彤的苹果,咽了咽口水,把这两个苹果递给了一位重伤员。重伤员用鼻子嗅了嗅这散发着清香的苹果,舍不得吃,又把苹果传给下一个伤员。他们这样一个接一个地传,最后苹果又被传给了连长。连长被深深地感动了,只好决定把苹果切成几片,每人一片分着吃。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情景啊!战士们先人后己的一精一神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总是先为自己着想,这与上甘岭的战士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我决心改掉这不好的一习一惯,做事先考虑别人的感受,多关心别人,多为别人着想。
最后,我想呼吁大家一起像这群最可一爱一的人学一习一, 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这样,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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