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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豺有感600字作文

读《银背豺守斋》有感6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读《银背豺守斋》有感600字,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真的,读完《银背豺守斋》这篇文章,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银背豺们贪婪的模样。——这个世界富有了,人们丰衣足食,孩子们要啥有啥,就连猫、狗、兔之类的小动物也被宠惯了。但读完后我才明白,大家都错了。

故事讲述了作者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看到的银背豺斋戒的情景。银背豺的尾巴蓬松,披着一条深棕偏红、柔软细腻的外衣,中间镶嵌着一条银白色的毛带,是豺家族中最名贵的一种。

豺是食肉动物,它们都有固定的口粮。每只豺每天供应1.5公斤生肉,但为每只豺一星期所供应生肉不是1.5x7=10.5公斤,而只有1.5x6=9公斤。作者从负责管理食肉类动物的依腊娇那儿了解到,他们每星期三都要停止给银背豺喂食,称为豺的斋日。之所以不给喂食,是因为根据动物学家野外考察的数据显示,野生豺平均六七天里有一天会一无所获。它们虽然生性凶猛,敢成群结队地攻击许多大型猛兽,但并非天天满载而归,所以要能忍受饥饿。

读到这儿,疑问来了:依照银背豺贪婪的个性,即使是人工喂养的豺,它们也是绝对不可能见肉不吃的,就像爱财如命的人见到了金子一样,怎么可能不要?这么说来,它们应该不愿意在七天里自觉挨饿一天,而是被逼无奈的。至于把每个星期三称为豺的斋日,文采倒是有了,意思却有些不妥当,是否应当称为豺的挨饿日呢?

恰好作者和我想的一样,为了证实一下,他特意买了一副新鲜的猪下水,在那一天亲自喂给银背豺们。果然,它们一个个饿得肚子唱歌、眼睛绿莹莹的,看到宝贝来了,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睁着、抢着扑上去。有三只豺正准备享受美味,突然,嗷呕一声豺啸声传来,三只豺如触电般一抖,吓得缩了回来。原来是它们的首领,秃背老豺在叫,它目光冷森森地盯着它们,三只豺只好眼巴巴地望着本已到手的宝贝,畏惧地退了回去。

银背豺们口水直流,紧盯着猪下水,垂涎欲滴,它们大概在想,讨厌的秃背老豺,为什么要管我!秃背老豺则顽强地忍着饥饿,抗拒着诱惑,作为首领的它最清楚,在野外,断炊的饥饿是常事,对豺来说,耐饿是一种生存的秘诀。经不住饥饿考验的豺最终会被自然无情地淘汰。这时一只馋嘴小豺偷偷摸摸地扒着猪心。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它紧张,恨不得变成一只豺一把拦住它,我想对它说:“如果你不想被无情的大自然淘汰,就放了这颗猪心!”幸好秃背老豺来得快,咬掉小豺背上的一撮绒毛,小豺呜咽着逃回豺娘身边,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再没有豺敢来吃食槽里的猪下水,直到太阳下山。

我思考着,从秃背老豺坚定的态度,人类可以从它们身上学到些什么呢?我们现在社会稳定,国家越来越富强,老百姓也都过得安宁幸福,所以,许多孩子也已经到了无肉不食的地步,特别是城市里出生的孩子,从未尝试过艰苦的生活,从未饿过肚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的千金大小姐或娇子。“妈妈这条衣服不好看我不穿”“今天我要吃红烧肉”,个个养得又白又胖,非常安逸。

但社会发展曲曲折折,人生也一样,孩子们终究要自立,终究要离开父母。即使我们处于平安的状态,可灾害、战争、贫穷、疾病的阴影仍然在人间缭绕。崎岖和坎坷也许会是人生道路上的常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永远太太平平,安安逸逸,当有一天你被现实突然从生活的顶峰抛到了谷底,你是否还能从容面对呢?我们现在的教育中,是否缺乏了对孩子们这种忧患意识的教育呢?

明末清初的史学家谈迁,多年心血写成的史书《国榷》不幸被偷,半生心血付诸东流,但他凭着打不垮的信念,战胜了命运的捉弄,耐苦、耐劳、终日奔波,从头开始,重写《国榷》,终于编出了更加详实可信的《国榷》。想想我们,经受了这样大的打击,是否还能战胜自己,从头开始呢?

我想,即使我们现在的生活再幸福安逸,还是应该从小锻炼自己在艰苦环境下的生存能力,让自己从小吃点苦,受点累,这并不是斋戒,更不是像有的家长说的对孩子的虐待,而是锻炼我们生存的基本功,使得我们拥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和更强大的生命力,将来也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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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银背豺守斋》有感600字2024


真的,读完《银背豺守斋》这篇文章,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银背豺们贪婪的模样。——这个世界富有了,人们丰衣足食,孩子们要啥有啥,就连猫、狗、兔之类的小动物也被宠惯了。但读完后我才明白,大家都错了。

故事讲述了作者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看到的银背豺斋戒的情景。银背豺的尾巴蓬松,披着一条深棕偏红、柔软细腻的外衣,中间镶嵌着一条银白色的毛带,是豺家族中最名贵的一种。

豺是食肉动物,它们都有固定的口粮。每只豺每天供应1.5公斤生肉,但为每只豺一星期所供应生肉不是1.5x7=10.5公斤,而只有1.5x6=9公斤。作者从负责管理食肉类动物的依腊娇那儿了解到,他们每星期三都要停止给银背豺喂食,称为豺的斋日。之所以不给喂食,是因为根据动物学家野外考察的数据显示,野生豺平均六七天里有一天会一无所获。它们虽然生性凶猛,敢成群结队地攻击许多大型猛兽,但并非天天满载而归,所以要能忍受饥饿。

读到这儿,疑问来了:依照银背豺贪婪的个性,即使是人工喂养的豺,它们也是绝对不可能见肉不吃的,就像爱财如命的人见到了金子一样,怎么可能不要?这么说来,它们应该不愿意在七天里自觉挨饿一天,而是被逼无奈的。至于把每个星期三称为豺的斋日,文采倒是有了,意思却有些不妥当,是否应当称为豺的挨饿日呢?

恰好作者和我想的一样,为了证实一下,他特意买了一副新鲜的猪下水,在那一天亲自喂给银背豺们。果然,它们一个个饿得肚子唱歌、眼睛绿莹莹的,看到宝贝来了,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睁着、抢着扑上去。有三只豺正准备享受美味,突然,嗷呕一声豺啸声传来,三只豺如触电般一抖,吓得缩了回来。原来是它们的首领,秃背老豺在叫,它目光冷森森地盯着它们,三只豺只好眼巴巴地望着本已到手的宝贝,畏惧地退了回去。

银背豺们口水直流,紧盯着猪下水,垂涎欲滴,它们大概在想,讨厌的秃背老豺,为什么要管我!秃背老豺则顽强地忍着饥饿,抗拒着诱惑,作为首领的它最清楚,在野外,断炊的饥饿是常事,对豺来说,耐饿是一种生存的秘诀。经不住饥饿考验的豺最终会被自然无情地淘汰。这时一只馋嘴小豺偷偷摸摸地扒着猪心。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它紧张,恨不得变成一只豺一把拦住它,我想对它说:“如果你不想被无情的大自然淘汰,就放了这颗猪心!”幸好秃背老豺来得快,咬掉小豺背上的一撮绒毛,小豺呜咽着逃回豺娘身边,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再没有豺敢来吃食槽里的猪下水,直到太阳下山。

我思考着,从秃背老豺坚定的态度,人类可以从它们身上学到些什么呢?我们现在社会稳定,国家越来越富强,老百姓也都过得安宁幸福,所以,许多孩子也已经到了无肉不食的地步,特别是城市里出生的孩子,从未尝试过艰苦的生活,从未饿过肚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的千金大小姐或娇子。“妈妈这条衣服不好看我不穿”“今天我要吃红烧肉”,个个养得又白又胖,非常安逸。

但社会发展曲曲折折,人生也一样,孩子们终究要自立,终究要离开父母。即使我们处于平安的状态,可灾害、战争、贫穷、疾病的阴影仍然在人间缭绕。崎岖和坎坷也许会是人生道路上的常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永远太太平平,安安逸逸,当有一天你被现实突然从生活的顶峰抛到了谷底,你是否还能从容面对呢?我们现在的教育中,是否缺乏了对孩子们这种忧患意识的教育呢?

明末清初的史学家谈迁,多年心血写成的史书《国榷》不幸被偷,半生心血付诸东流,但他凭着打不垮的信念,战胜了命运的捉弄,耐苦、耐劳、终日奔波,从头开始,重写《国榷》,终于编出了更加详实可信的《国榷》。想想我们,经受了这样大的打击,是否还能战胜自己,从头开始呢?

我想,即使我们现在的生活再幸福安逸,还是应该从小锻炼自己在艰苦环境下的生存能力,让自己从小吃点苦,受点累,这并不是斋戒,更不是像有的家长说的对孩子的虐待,而是锻炼我们生存的基本功,使得我们拥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和更强大的生命力,将来也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合格人才。

读适意斋文集有感


读适意斋文集有感

我曾经默默地固执地爱慕过一个人十年,结果,发现,原来,我们毫无关系。在我写这篇《夜半读书》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样一个事实,那时我们正言笑晏晏暧昧不清。他赠我一本《适意斋文集》,我便毫不矜持地答谢了这篇文章,多么可笑,我竟然在读后感里由衷地说他是一个赤诚、值得敬重的人!!
夜半读书
这些天陆陆续续读完了故人所赠的一本诗文集。已是深夜。
读故人之书,如同与之对话,却又胜过与之对话,诗文乃内心有感而发,没有距离,也不必担忧询问对答是否恰当。读之越久,探究越深,越是心绪纷杂,既担心两者之间差距甚远不可补益,又伤感文集中不得寻见关于自己的零星言语,还自责当年没有勇气为故人尽绵薄之力,兼而恐惧情深无继,这种五味杂陈之感在读完后记之后更甚。
故人名列一方文坛,其诗文之妙,自不用我赘述。然而一路读来一路思量,难免沉于其中,深深感叹。读故人诗词,感其乃赤诚之人,这从其怀友酬唱之作中便可窥见,“苍茫世事凭谁说,把酒论交说到君”、“见说相思今夜月,两处应同”、“今日相逢应一笑,青丝依旧满君头”、“思君几度上高楼。可惜楼高终不见,梦也无由”。却可叹自古以来,文人情怀向来寂寞,文人本真、孤直的个性注定在生活中难以逢源,注定壮志难酬。“书生无一用,难醒邯郸梦。何以遣愁怀,凄凉酒数杯”、“独坐黄昏谁是伴,满床明月满床书”、“功既未成名未就,更兼独坐守枯禅”、“年华驹过隙,滚滚向东流。身乏荆卿术,胸怀杞国忧”。故人亦是怀旧之人,试想再度翻看诗集,回忆袭来,那又当是怎样一种心境?读故人文稿,又添另一重感受,故人文学功底之深着实招人歆羡,字里行间郁郁古风扑面而来。
淡泊名利、坚持在遍布荆棘间或野花的道路上孤独行走的人是值得敬重的,赤诚、有才情的人是值得敬重的,文友们竞相请故人作序便足以论证此点。
我与故人相交实不算深厚,但于我却是历年久远,情意深重,然这皆是我个人之事,于故人何益?唯有幸者,歪打正着,曾以故人书斋之号为其别名。
絮絮叨叨至此,暂罢。我本是可悲的性情中人,更奈何,关心则乱,故而语多情杂,三三两两,不知所言。
如污诸君所听,敬请勿笑!

读《红豺》有感600字


一日无书,百事空无;一日读书,一日功就。今天我又看了一本名叫《红豺》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已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他还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曾连续三届获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奖,还获得了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台湾杨唤儿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沈石溪是我最崇拜的文学作家,他写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此,我酷爱读书。《红豺》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肚佛窟住着一只红豺——火烧云,火烧云它生下了两只小幼豺,分别是一雄一雌。但是,在小豺刚生下来的几天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一天,火烧云把一只蛇拉回了洞里,可她开心极了,竟忘了在路上把蛇血给清理掉,竟然引来了狼。俗话说的好:“有狼的地方就不会有豺。”狼把两只幼豺咬死了,那只狼生了两只小狼,火烧云为了报仇,把一只小狼吃掉,一只捉回去并取名为甜点心。火烧云本来想等自己肚子饿了以后再吃掉它,但没想到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种,它犹豫过,悔恨过,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令我感动,这本书说明了:红豺火烧云宁可跨越种群,也要抚养这个杀害自己孩子的敌人的孩子。还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只要冰释前嫌,在合作的过程中,仇恨慢慢消失,友谊就会慢慢滋生。

这本书告诉了我: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可以不顾一切的关爱指的就是“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是没有东西可以替代的。“母爱”永远是我们治疗伤口的良药,是我们最朴实的配方。

我觉得作者要写这么一本书其实就想说一句话:如此凶恶的豺和狼都能走到一起,我们这些有理性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和妒忌呢?

人生的哲理在书中是如此之多,如果你们想懂得更多的人生哲理,那就请你多多看书吧!

读《刀疤豺母》有感600字


【第1篇】

在我们的大自然中,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所代表的角色。少了任何一种动物,我们的大自然都将会变的不平衡,而维持动物之间的平衡,就是科学中所说的食物链。本来,我天真的认为像人们破坏食物链这种事情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但我读了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后》,才发现的的确确有这种现象存在。人们啊,醒醒吧,你们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种破坏食物链的后果是有多么的严重啊。

《刀疤豺母》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是他的生日。毫无。在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疯丫头杜真子》的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疑问的是汉族人。1968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而《刀疤豺母》之书就是在西双版纳所发生的真实故事。

《刀疤豺母》讲述了沈石溪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豹群。而刀疤豺母就是那金背豹群的首领。由于金背豺去年捕食了西双版纳村民所爱吃的红毛兔而与村民结下了深仇。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村民们把金背豺赶出了尔玛尔大草原。因为失去金背豺的缘故,尔玛尔草原的红毛兔开始疯狂的繁殖。一群群红毛兔开始自由自在的吃着草原内的植物。草吃完了啃食灌丛木,灌木丛吃完了就啃食小树……一切能被红毛兔吃的绿色植被都变成光秃秃的一片。因为红毛兔的大量繁殖,有些红毛兔窜进了村民家中。就算这样,村民们也不愿让金背豺再回到尔玛尔草原。无奈之下,沈石溪只能用迷信的说法来骗村民们。同时也带回了金背豺群。从此,尔玛尔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那些村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他们驱赶了金背豺的时候,同时想不到的应该是他们眼中恶贯满盈的豺是守护尔玛尔草原的守护者。

其实,人类对动物本身的认解就有问题。比如狼,人们认为它无情,可他却最重情……其实,无论什么动物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有存在的道理。

【第2篇】

在大草原中,有温驯的羊,有庞大的象,有暴躁的牛,这些家喻户晓的动物,各受人类的尊重、爱戴。而暗处的猛兽使和谐的草原危险重重,是被一些人贬低的对象,但是没有了它们,世界会怎么样?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的人,都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却越弄越混,好心帮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慢慢接受了,就知道,每个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那个稳定的生态环境,都是一个个动物组成的生物链,一捆捆套成的,缺一不可。

读《混血豺王》有感 (600字)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浙江台州临海市临海小学五年级:王振宇

读《永远的守灯人》有感600字


盛世之下,总有人为这万家灯火,负重前行。

而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人——整天与寂寞和嘲讽打交道的守灯人。

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人们或在一起聊天,或在看大戏。但是这些热闹,注定是与他无缘的。他只能坐在江边,望着满天星光,默默地守护着那座给予村民希望与温暖的灯塔。

长堤上那一闪一闪的灯光似乎是那么渺小,微弱。但是,它所散发出来的暖,却似一缕阳光,照射在每个人的心中。黑暗中的人们,被这样一束光,照耀着,温暖着,感动着。

守灯人,也是这样的渺小,卑微到尘埃里。他守着长堤上的灯,陪伴着寂寞与孤独。灰容土貌的他似乎不会让人感到友好,一举一动也是那么的鬼鬼祟祟令人怀疑。

可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甚至是平庸的人,却拥有着不少人所没有的一颗心——充满了爱的心。

尽管得知死神已经在他的门口徘徊,他却依然想着去拯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猥琐的身影高大起来。他不再是那个渺小的守灯人了,此刻的他是那么的伟大。即使灯塔的灯光那么微弱,他却依然能够照亮人们的心。

可谁又能想到,这竟是这位守灯人为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束光芒——老人在一个月后,去世了。

一辈子为村民奉献,默默守护他们的守灯人,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

其实守灯人守护的远不止那座给予我们希望与温暖的灯塔。更多的,是那颗初心,那份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认知,还有那份善良与纯真。

当今世界发展迅速,人类也随之膨胀。整天充斥在我们眼前的,是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的生活,社会开始浮躁,善良与纯真不再。

我们应当找回那颗初心。

一盏灯,是很渺小的。但是它的光,却又是不可忽视的。只要拥有一颗初心,你所发出的就是宇宙最耀眼的光芒。一盏灯的温暖,就是这样强大。

你死了,你的灯亮着,在茫茫夜海上。我永远看得见你温暖的光芒。也许,守护着那盏灯的人早已消失,可人生旅途中他和那盏灯却给予了你温暖,成了你迷茫时指引你方向的一部分,心中不可抹灭的一部分……

读《永远的领袖银斑》有感6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教给了我很多的知识。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非常感人的书─《永远的领袖银斑》。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乌鸦,它非常的孤单,很想有人陪它一起玩,于是它就加入了以银斑为领袖的乌鸦队伍。因为它长了双蓝眼睛,大家就叫它“蓝眼睛”,蓝眼睛不太会飞,知道的东西也很少,大伙都喜欢嘲笑它。只有一只棕色眼睛的乌鸦没有看不起它,并和它成了好朋友。在一次银斑领袖组织的飞行训练中,蓝眼睛的表现很不好,银斑领袖把蓝眼睛叫了过来,耐心地告诉它外面的世界很危险,要保护好自己必须学好本领,还叫棕色眼睛的乌鸦帮助蓝眼睛训练。在银斑领袖的鼓励和棕眼睛的帮助下,蓝眼睛开始了刻苦的训练,它每一天都很自觉的训练,飞行水平也一天天提高上来,最终蓝眼睛成了乌鸦队伍里飞行技术最高的那一个,再也没有乌鸦嘲笑蓝眼睛了。看到蓝眼睛的飞速进步,银斑领袖还叫蓝眼睛和棕眼睛去训练 另一支新的乌鸦队伍,看到自己的努力获得了银斑领袖的肯定,蓝眼睛高兴极了,他决定自己也要象银斑领袖那样严格要求小乌鸦们,并鼓励它们认真训练,做最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晚上,乌鸦们正在睡觉,银斑领袖为了保护乌鸦们的安全,跟前来攻击的老鹰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跟老鹰同归于尽。到了白天,乌鸦们四处寻找银斑领袖,但是怎么也找不到,乌鸦们非常的伤心,最后蓝眼睛成了新的领袖。

读《背沙袋》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背沙袋》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要的内容是:有一天,老狐狸听说老山羊回来了,打算去它家做客,狐狸走到老山羊家门口,刚想敲门就听见屋子里有谈话声,狐狸透过门缝一看,原来是老山羊在藏钱,刚好看见钱藏在衣柜里。

到了晚上,老狐狸到老山羊家做客,老狐狸一会儿就把老山羊给灌醉了,于是老狐狸就把钱给偷走了。

然后老山羊去报警了。到了警察局,老山羊说了这件事,猴子警长生气的说:“我这么忙你们还弄出这么多事情来烦我,我罚你们四个背沙袋。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猴子警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聪明机智,破案神速。

刀疤豺母 ——读《刀疤豺母》有感


你们认识动物小说专家沈石溪吗?他写过许多的动物小说。他写的许多书,我都非常喜欢,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哥哥家借书,我选了哈里波特系列书籍,正准备走时,我眼前一亮,发现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豹母》。
有一次,沈石溪去藏族的高黎贡山,来拍摄一种叫金背豺的动物,几十年前,有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说是发现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又是在人迹杳然的雪线一带活动,省动物园研究所虽然屡次派人进山寻找,都未能找到它们的遗迹,这一次却被他给撞上了,真是天上掉下个金元宝,路边捡到个大钱包,但是背后传来浊重的呼吸声了,大吃一惊,藏族向导强巴脖子清筋暴跳,面带愠色,乐齿咯咯响,胸脯猛烈起伏,活像一个发怒的山豹,他正准备开枪射击豺群,沈石溪迅速将猎(qiang)枪夺下,并告诉强巴不能伤害它们。我们要像沈石溪学习,我也要保护动物,伤害了动物就等去伤害了自己,如果每一个人都伤害小动物日积月累,积少成多,那生物链就会被破坏,最后,大难还是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所以从现在开始:“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晚上,向导强巴向他说了自己为什么要伤害那群豺,在藏族人眼中金背豺就是一种害兽,我带着雪娇(藏獒)出去打猎,后来我们被一群金背豹包围,我赶紧爬上树,子弹打完了,雪娇虽勇猛如虎,体壮如牛,但是又拳难敌四手,雪娇可以和三四只豺搏斗,可是现在有足有十几只豺呀!就这样,我坐在树杈心上,心如刀割,可又无可柰何,指关节捏得嘎嘎响,眼睛里燃烧着复仇火焰,看到这时,我要向强巴学习,他是一个强壮的藏族汉子,他从不软弱,小时候受伤了不哭不闹,长大更是如此,雪娇死后,可见他是多么伤心俗绝,他是多么注重兄弟情义,所以我们以后也要像强巴一样坚强,更重要我们以白要注重情义,我他得向雪娇学习,她虽然是只狗,但是情感却跟人一样,在生死离别之前,它忠实主人,甚至不惧怕为主人献出宝贵的生命,舍己为人,我们要学习它的舍己为人的品质。
在豺群中要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首领,这群金背豺中的首领,是刀疤豺母,有一次,草原突发火灾,金背豺们无处可逃,必需要越过这座桥才可以去避难,但是桥中间有一块木板隔着沈石溪看见后,把木板填上,豺群才可以逃出火海。有一次,强巴们被驴群攻击,豺群前来帮助强巴他们。我们要像刀疤豺拇学习,它很聪明,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豺。
读完这本《刀疤豺母》,我收获多多,你们也可以去看哦!

读《红豺》有感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作文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最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读《银鸟记》有感400字


《银鸟记》是开学报到那天何老师给我的一本书,是张品成的作品,它讲述的是战争时期,国民党南京政府航空队飞行员龙应顺驾驶“柯塞”教练机在完成一项“重要任务”之后,由于遇到了突来的大雾,让他迷失了航向,在跳伞和迫降之间,他选择了迫降——他非常喜欢这架飞机——把飞机迫降在了山区的一片河滩上,并通过大家的努力把坏掉的飞机修好,重新飞上蓝天的的故事。

书中飞机迫降之后,飞行员龙应顺受了伤,没有见过飞机的山民们面对这个银色的庞然大物不知所措,还发现银制的怪鸟里藏着个人……正当他们想把这个“怪鸟”烧了的时候,见多识广的红军“长脸”师长组止了山民的毁机行动,让飞机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并救出了受伤的技师龙应顺。面对红军师长、无知的村民、孩子,龙应顺曾经想到过离开,但是对飞机的热爱和孩子们的善良,让他留在了这个淳朴的山村,并在孩子们、红军和村民的不懈努力下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修好了飞机,让这只“银鸟”再次飞上了蓝天,完成了自己、山民、所有红军和孩子们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为那群淳朴而善良的孩子感动,看到了他们一步步的长大,不知不觉的成熟,也明白了:只要有梦想,就不要轻易放弃,只要我们努力,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读《戴银铃的长臂猿》有感600字


云南省马戏团的训练师们来到了曼蚌寨,当他们看到了可口诱人的椰汁时,就让长臂猿南尼去摘,结果让南尼逃掉了。曼蚌寨是南尼的家乡,它的母亲——老母猿就在这里,它们母子两终于复合了,可好景不长。

南尼可是马戏团的顶梁柱,看见南尼的逃脱,马戏团的人当然不愿意善罢甘休,分成小队去寻找南尼。南尼也没有好运,因为它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银铃,让猿王十分羡慕,被抢了过去,它在猿群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虽然被抢了银铃,地位也低等,但是自由最重要,南尼跟老母猿一直生活在猿群里。马戏团也发现了南尼,设下各种陷阱引诱南尼,结果以失败告别。南尼毕竟是精英,在马戏团也学过许多本事,一下子成了新猿王,坐上了皇位;猿群里的成员对南尼也变得友好了许多,就连猿王也不例外。

人类的智商毕竟比动物高,他们将南尼逼向了绝路,在最后时刻,长臂猿们发出了愤怒而又凄婉的叫声,被猿王抢走的银铃也滚向了南尼,算是它们一种告别的方式吧!

弄不明白为什么马戏团的人那么执着要把南尼抓回来,没有长臂猿的表演就算了嘛!虽然南尼在马戏团工作,但它还是出生在大自然中的呀,让它回归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它是条生命,有自己的自由。

马戏的确能让我们获得快乐,动物也能为它们的付出得到赞扬;当时赞扬并不重要,动物最想要的是自由,我们每人都有每个人的自由,那动物为什么不能有呢?我们又为何要剥夺它们的自由?对我来说,我宁愿少一份快乐,也要让动物获得永久的自由。

读《带银铃的长臂猿》有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是,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是《带银铃的长臂猿》。猜也能猜到,这本有关动物的书,肯定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为什么说这本书令我很是难忘呢?听我细细讲来。

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猴子南尼,在摘椰子的时候,看到了它离开了多年以后的故乡。看到了故乡,南尼的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又趁机逃脱。马戏团的驯兽师们四处寻找南尼,可怎么也找不到。在找不到南尼的情况下,把南尼的妈妈抓到了马戏团。南尼不忍心看着妈妈痛苦,最后强忍悲痛,回到了马戏团。[/duhou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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