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章看的懵逼,直到犯罪开始。
一般时空之上有永恒时空,永恒时空之上有隐藏世纪,隐藏世纪之后,地球上没有人类了,因为去扩张银河系了。。。
(哈伦,永恒时空中的时间技师。永恒时空的存在原先是为了贸易,后来是为了以最小改变来保护一般时空。
诺依,一个来自7-15万世纪(隐藏世纪)的女人,他们不干涉一般时空中人类的活动,只是观察下世。
)
安逸和挑战,哈伦和诺依。哈伦最后选择了诺依,也选择了挑战。
哇!哇!哇!真是太震惊了!mindblowing!爽的程度堪比与相爱之人一场最完美的性爱!太好看了!从一个严谨而庞大的设定不断演进,过程中充满了和主角一起历险的紧张、疑问、痛苦与好奇。完全不可预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心甘情愿跟着阿西莫夫一路狂奔。两场戏令我受益匪浅,强烈展现了三一原则,乃是:哈伦将库伯送错时间点之后于忒塞斯的辩论及最后两章妹妹与哈伦的辩论。(提一句虽然最开始对于囚禁妹妹的道德提出质疑但是没想到妹妹才是最大的boss,我得到了补偿,相当满意)三一原则也不赘述,只能说,这两场戏的紧张、危险与流畅感令人和一个读者都深深折服于此!其实从库珀被送错那里开始,循环时空的理解对我已经开始产生阅读难度,我并不是资深科幻迷,对于时空理论的了解也不足够,但是这并不影响阅读体验。我永远喜欢阿西莫夫如果我和他一个时代我认为我会疯狂想和他生孩子虽然他有一点轻微沙文猪嚯嚯嚯!n
书籍名称:《永恒的终结》
阅读时间:300min
阅读时间:20190222
大学期间借阅过图书馆里的这本书,第二次读已然被这个时空交错的故事吸引了。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圆满的爱情故事。
阅读收获:
- 叙事引人入胜,开篇就立刻让人产生各种疑问,主人公掌握了永恒世界的什么秘密?他来到这个世纪究竟为了什么?最终他有没有毁灭永恒世界呢?
- 情节反转也令人拍案叫绝,特别是最后的结尾,两人在洞口望向这个无比真实的世界,意味悠长。
- 如果现在有两项技术摆在你的面前,你是选择掌控时空还是还是飞向外太空呢?
- 那在生活中是选择沉溺在过去还是面向未知的未来呢?这是两道等价的问题,虽然是科幻小说,但描绘的确实现实。
《永恒的终结》读后感600字
时空技师哈伦,精准的观察力、敏锐的思维力、因为身份的原因吧,孤独成癖。这样子的人总是让我觉得最有吸引力,然后便是唏嘘了。与诺伊的相遇是他觉得最幸运的事吧,坠入爱河、不顾身份、不计一切。我不知道怎样描述出作者写得无数个因果链,环中环,计中计,永恒中的永恒,真实外的真实。但的确,从一个一无所知的时空新手到最后成为扭转一切的人,他的精明、果决、无力、疑惑与幸福,坦坦荡荡、遮遮掩掩、犹犹豫豫,不想被永恒时空操纵、不想被隐藏世纪玩弄,但夜晚过后,清晨来临,因果链闭合,其实还是宿命的安排,挣不脱,逃不过,纵使你告诉我两个人亦如观测,在原始世纪,悄无声息、幸福美满。再来说说永恒时空。从一开始就觉得它的存在有问题,因为有时空悖论,但作者用他强大的逻辑、缓缓道来,顺理成章地让人相信它的存在,合理性与必要性,读后感现实变革、微量变革、时间力场、时空壶、自己遇到自己、全时理事会、阴谋与算计……它的存在、隐藏世纪的存在、基本现实的存在,改变与被改变,胆战心惊与相安无事,最终的最终,从诺伊的口中,不能把基本现实中的人挟裹在保温瓶里、不能阻挡他们探索世界的野心。即使会有灾难,会有恐怖,会有核原子的使用、会有耐药菌的蔓延,但所有这一切,都必须,这个地球自己去承担,必须这个地球上基本现实中的人类去承担,他们足够可以,创造美好的未来。其实,现在我有种深深的无力感,我写的文字、描述出来的感觉,根本不足以阐述作者如此恢弘的作品,但是人类,但是能力,但是野心,一样都不能少,外太空之外,地球之内,都是自由。无论是人类还是时空,这两个词就是最好的自由。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他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这本书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坏人从温暖文明的难方诱骗到不得不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北方。从一只目空无人的贵族犬转变成一只要忍受冰天雪地的雪橇犬。他在转变的过程中,身上的野性也渐渐被换醒了。但是他知道哪些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野性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最后,它的第五个主人,也就是它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巴克背离了人类,因为他和人类的最后的纽扣断了。他与他野性的兄弟肩并肩的一起奔跑,一起嚎叫。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路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像封面上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赞美。
历史的终结读后感
《历史的终结》是一篇知识之作,不如说是勇气之作,或许也是顺应美国人心的时代之作。不过,福山也许应该对下述问题作更为详尽的讨论。
首先,针对当今世界各种新权威主义大行其道,并日益找到自己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基础,福山需要更具体的观察分析与批判。
第二,福山以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为名,把自由和平等(民-主)一体化。但是我们知道,自由和平等两大价值是时常冲突的,并在各自优位中形成派别对峙。那么,诸种派别对峙仅仅都是美国的人民内部矛盾吗?还是或多或少和自由主义以外的社会形态与价值理论发生联系。
第三,福山没有言明,但却罗列了所有他所认为的自由民-主国家,这种对于自由民-主社会形态的指标性认定是否恰当?
最后,虽然康德、黑格尔都提到了历史终结,但是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后古典时代很少有人再从哲学层面讨论历史的终结性。因此,福山以一种完全不同于古典哲学的经验方式对德国古典哲学家的知识接续恐怕难以避免貌合神离之嫌。
我爱读书,对描写动物的小说更是情有独钟。今年我意外得到了《艰难的归程》终结篇《丛林守护神》,我便爱不释手,一口气将它读完了。这本书讲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只得特许它跟着老金“退休”。在城市,阿蓬因不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飞贼而受到敬重……好不容易被挑中当上了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阿蓬伤愈后,老金毅然携它回乡下老家当起了护林员。阿蓬成了一只了不起的防偷猎、防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新的快东,并与老耿留下的黑狗——黑皮成为了夫妻。在一场与疯豺遭遇的惨烈斗争后,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黑皮为了收养小红豺为义子,和阿蓬几近反目。最终收养红豺,让它们健康成长,回归大自然。黑皮也为阿蓬生下了一只黄色的小狗,取名山虎,它们一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就被阿蓬的宽容大度感动了。正如鲁医所说:“祸是人惹下的,后果却要狗来承担,还让它们失去亲生儿女。”刚开始阿蓬伤心极了,但后来它按着主人的意志收养了红豺,做它们的义父和教练,每天不适辛苦地教它们生存的技能,并教会它们团结合作。在这期间,它是强忍着失去儿女的痛苦呀,它一心一意地为它的义子们付出辛劳,并且为了它们自已还受了伤。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虽然红豺们只是义子,但它却无微不致地关心着、爱护着,它的爱和宽容无时不在鞭策着我,做一个与它一样大度,对小事不斤斤计较的人。
这就是义犬阿蓬。其实,只要每个人都懂得宽容和博爱,那我们的生活就更有人情味,更和谐。
《恋情的终结》读后感1200字
合上书心情沉重,套用托尔斯泰的话说:‘甜蜜的爱情都相似,不幸的爱情各有不同’!谁扼杀了这份爱情!
莫里斯和萨拉这对情人,都深情款款告诉对方,过去我从未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人!莫里斯用满胸的恨意爱着萨拉,因为爱着,所以恨着!想到萨拉死了躺在楼上,莫里斯笑得脸上眼泪直流。觉得每一条路尽头都是萨拉, 嫉妒并没有随着萨拉的死而告终。觉得她好像还活着,正由一个比他更讨她喜欢的情人陪伴着。多么希望能派帕基斯去追上她,斩断他们之间永恒的恋情 。他向萨拉倾诉,你死了有天主在身边,而我活着只能健康的腐烂!你祈祷了我我活着,但我没有安宁 ……萨拉在日记里写到,我爱你,但是我不能够再见你了。我不知道自己带着这样的痛苦和渴望到底怎么活下去。和其他男人鬼混,也不能排除萨拉的纠结!萨拉一直在向天主祈祷,请他不要难为我,请他不要让我活着。亲爱的莫里斯,我同每个人一样,鱼和熊掌都想要。神父告诉萨拉说可以爱莫里斯,但信奉了天主,就要信守承诺……在爱而不能的煎熬中萨拉放弃治疗,在宗教和爱情的拉扯中,萨拉带着所有的不甘和不舍离开了!可以说宗教让萨拉窒息了!
原生家庭的不幸让萨拉婚姻更不幸, 父亲的无情抛弃,妈妈的贪婪冷漠,继父的更迭,生活的艰辛,让她倍受折磨!小公务员亨利的优渥条件,让她走入婚姻!但亨利和萨拉并肩躺在床上,活像坟墓上的两个幽灵。当亨利忙于工作,热心升迁时,孤独、痛苦、失望的她遇到真爱莫里斯!她想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最终梦想成为泡影!
第三:萨拉和莫里斯性格,造成了他们的悲剧!即使相爱之初,傲慢自大的莫里斯依然不放心,总是纠结于萨拉爱的为什么是面带皱纹、一瘸一拐的我!即使两人爱如潮水,也总是不踏实,让萨利说出更多的保证!莫里斯像一个出庭律师那样抓住萨拉说的话不放,并且加以曲解。莫里斯嫉妒萨拉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即使日渐疏远,他不去解释,而是在无穷的恨意嫉妒中,毒舌的猜测着!萨拉像家人般爱着亨利,决心离开又不想让他流泪,亨利为了自尊,明明知道妻子移情也不点破,信仰对萨拉的围攻,莫里斯的霸道,亨利的退让,让萨拉落入深渊不能自救!
附录小说内容:故事发生在二战时,德国不断对英国进行轰炸的大背景下!作家莫里斯难抑对情人甩掉他的恨意,找侦探帕基斯先生,调查萨拉爱上了谁!后来在帕里斯拿给萨拉的日记里,发现二人约会时,遇到大爆炸,莫里斯震晕倒在地上,萨拉以为死了,她祈祷主只要赐给莫里斯生命,她就不再和他一起了!祈祷后竟看到满脸血迹莫里斯地从门口进来了,萨拉信了天主存在,信守自己的誓言!时隔四年一对情人再次相见,高烧的萨拉又被大雨淋透,见面八天后去世了!而无边的恨意再一次充满莫里斯的心!
《恋情的终结》读后感800字
人的欲望各种各样。莫里斯所表现的近于恨的情感甚乎近于爱。
这场注定要终结的恋情里,快乐似乎是一段虚假的安宁。安宁似乎舒展着它给人安慰,使人宽心。也带来误解和怀疑。
在莫里斯眼里,嫉妒只和欲望并存。他拒绝相信爱情可以用他自己所用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加以表现:他用自己嫉妒的程度来测量爱情的深浅。
《旧约全书》里“嫉妒的神”之类的字眼,或许是作者用以表达对天主这一点信念的一种拐弯抹角、不甚确切的方式。
如果说莫里斯的标准体现了世俗之本性,那萨拉的情感更多的是一场世俗意义上的情爱与信仰上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
当初,萨拉的母亲为了报复丈夫,用一点水和一声祷告就想给一个两岁的孩子打上了终身的烙印。
萨拉母亲的话:“希望这事能发出来”
母亲的言行让女儿看透了其婚姻的虚伪。或许早在那个时候,天主便已进入了她的心灵。
丈夫亨利的“谨小慎微,并不是她想要的那样子的人。”她在感情的纠葛中,不知道带着这样的痛苦和渴望到底怎么活下去。莫里斯剥走了她所有的谎言和自我欺骗。她向天主祈祷,不要难为她,不要让她活着。
萨拉更像是《圣经》中那个因“原罪”而被上帝惩罚的夏娃。
萨拉大量的日记表明了圣徒的一种自我剖析与忏悔。
基督教文化传统中的上帝拯救,是一种基于信仰的启示真理,一种来自人之外的他救。只有在人向上的悲剧性毁灭中降临,这是对人性的超越,也是对人性的圆满。它是在肯定人当下的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肯定人的创造力与生命力的基础上对人的提升。
萨拉用殉道者的方式完成了人性的超越。
莫里斯对信仰产生的疑惑,更多隐喻一种对虚无主义的批判。这里包含着对基督信仰的呼唤与重建。
就像贝克特《等待戈多》里描述的:等待的无望也就是有价值东西的毁灭。人类只能是无止境的等待,期间,在一个无意义的世界中寻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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