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暑假小学生读西游记大战红孩儿的感想”,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孙悟空,想必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角色。他出自于《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这个人怎么可能会问了:“你为什么喜欢他呢?”这个嘛,请听我一一道来。
他十分勇敢。在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回中,他对众神要来捉拿他这件事毫无畏惧,反而他跟众神反抗,虽然被二郎神捉拿了,太上老君将她丢入八卦炉中,整整烧了悟空七七四十九天,四十九天出炉时,他并没有烧成灰烬,反而炼一双“火眼金睛”。到了最后给还敢跟如来作对,真的很勇敢,令我感到无比的。
他神通广大。他有定海神针——金箍棒,这件宝物可以变大变小,大时上天入地,小时像绣花针;有能上天入地的筋斗云,悟空骑着那个筋斗云,就像站在云上面,可威风可帅气了!还有他那根救命毫毛,那几根救命毫毛可以变成任何东西:植物、动物……甚至连自己都能变,还可以用来分身,可炫酷了!
他十分坚持。在九九八十一难中,师徒四人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虽然孙悟空曾两次回过花果山,但他并没有放弃,用他机智的头脑降了一次又一次的妖,给许多地方的平民百姓带来幸福,最终他修成正果,被封为“斗战神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孙悟空,他的坚持与勇敢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伙伴们,你们也喜欢他吗?
一条虎皮花裙,一根如意金箍棒,一双火眼金睛,一心保护师傅,一路扫荡妖魔。这就是我书中的朋友——孙悟空
他敢向权威挑战,十分勇敢。
他十分勇敢,敢向权威挑战!
大闹蟠桃会,因为玉皇大帝没告诉他参加,他用那神奇的金箍棒,把蟠桃大会弄得一团糟。拿鲜果、吃仙丹,他铜头铁壁刀枪不入,最后回到了花果山。
他法力无边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没办法,最后被如来佛 祖施法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这五百年他历经风雨吃尽了苦头。
他取经路上,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是那样勇敢机智,白骨精的三番变化可以骗过唐僧的肉眼,却骗不过他的火眼金睛,抄起他的武器对着妖魔鬼怪狠狠地砸下去,砸他个一世英名,砸他个朗朗乾坤!
这个嫉恶如仇,不怕困难,坚忍不拔,英勇无畏的孙悟空是我心中最敬佩的偶像!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大家小时候肯定都看过《西游记》的动画片吧,不过小时后看大家都是看看孙悟空的神气罢了,这次我读了西游记的文言文版,可是读到了与小时候不一样的感受,更使我获益匪浅。
书中的唐僧师徒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孙悟空是我在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了,第一部分便主要描写了孙悟空。描写了孙悟空出世之后求师学艺、取得金箍棒、销毁生死册、大闹蟠桃会、砸坏炼丹炉。吴承恩成功塑造了一个藐视皇权、神通广大、敢于造反的英雄形象,歌颂了反传统、反封建的思想和斗争精神。
书中出现的妖魔鬼怪,既是危害人类的自然力量的化身,也是社会邪恶势力的象征。孙悟空同他们的斗争,不仅为成功取的经书,也是为民除害。这本书正是通过孙悟空降妖伏魔的故事,表达了人民嫉恶如仇的观念,歌颂我国人民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其实《西游记》是一本十分普遍的书,我想学生中没读过《西游记》的人应该是没有吧,毕竟这是一本十分值得人们回味书呢!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文中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们师徒三人一路上历尽艰难,降妖伏魔,经历了久久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最佩服孙悟空了,他是为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好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饶的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势,也有着爱听恭维的缺点。他敢说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硬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斗,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精,如意金箍棒绝不对妖魔鬼怪手下留情;与一切困难斗,绝不退缩低头。他,在我面前形象高大起来,光彩夺目起来!他,那种正义胆大、不屈不饶的精神是妖怪的克星;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我崇拜!
师傅唐僧,虽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多嘴,沙和尚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师傅终归是师傅,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的本领,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好出风头。人,就要做他们这样的人,老老实实读好自己的书,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
在《西游记》中,我还学到了许多好品质: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等。因此,我想到了自己学本领的半途而废,我十分惭愧,扪心自问自己,为什么做不到他们那样呢?为什么不能和故事中的任务那样坚持到底呢?读了这本书后,我会努力他们靠拢,努力完善自己!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这两句诗为我们写出了一斗天地,横扫一切邪恶势力的孙悟空的形象.提起孙悟空,就不能不提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小白龙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的出现,开辟了神魔长篇章回小说的新门类。其内容是中国古典小说最为庞杂的,它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佛,道,儒三家的思想和内容,佛,道两教的仙人们同时登场表演,庄严神圣的神佛世界里也充满了现实社会的人情世态,显得亦庄亦谐,妙趣横生,使该书赢得了各种文化层次的读者的爱好。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虽然《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但唐僧取经却是历史事实。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即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当时年仅25岁的玄奘离开长安,置身到天竺(印度)游学。他从长安出发后,历经艰难险阻,最后到达了印度。玄奘在印度著名的佛教寺院那烂陀寺先后学习5年之久,被尊为通宵三藏的十德之一.贞观十九年(645)玄奘回到了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玄奘口述西行见闻,由弟子辩机辑录成《大唐西域记》十二卷,这部书主要讲述了路上所见各国的历史,地理及交通。后来玄奘的弟子慧立,彦琮撰写的《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为玄奘的经历增添了许多神话色彩。
最近几天,我认真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第二十六章——《天竺国收玉兔精》了。
《天竺国收玉兔精》讲述的是:一天,唐僧师徒见天色已晚,就准备在寺里歇息,准备明天鸡鸣后再上路。唐僧在后院散步时,听见啼哭之声,老院长说:“这啼哭之人,说自己是公主,可我每次去打听却都听说公主安然无恙,想让你们留意一下。”第二天,唐僧师徒便进了城,听说公主在抛绣球,便想去辨辨真假,不料,唐僧却被绣球打中了,便被请入了宫。国王要唐僧做驸马,唐僧只好先答应下来,随即让徒弟进宫,过了好几天一直没见公主,原来,公主说唐僧的徒弟太丑了,不敢露面,国王盖好关文,徒弟便回寺了。悟空变成蜜蜂在唐僧帽子上,悟空见这个公主是假的,便露出原形,与妖怪打了起来。妖怪不是悟空的对手,想逃走,悟空正要把她打死,嫦娥仙子赶了过来。原来,这妖精是广寒宫中的玉兔。
唐僧师徒历经许多磨难,可是,他们却永不放弃去西天取经。因为他们师徒搭档的好。如果没有唐僧,那悟空他们就没有关文,就算他们到了西天,也不能成佛;如果没有悟空、八戒、沙僧,那唐僧就会在天竺国被玉兔妖精吸取了元阳真气,就不能成佛了。他们每个人都有功劳,就算功劳没有,那苦劳总是有的吧!悟空除恶扬善,八戒挑担,沙僧牵马,这都是苦劳。
最后,祝你们早日成佛!
最近,我在读吴承恩的《西游记》,书中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圆满取得真经的过程!
我最喜欢齐天大圣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机智勇敢,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还有七十二变,他能把那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能大能小的“如意金箍棒”玩得出神入化,他的眼睛更是火眼金睛,不管是什么妖魔鬼怪,他都能识别,是斩妖除魔的主力。
唐僧虽然很善良,但是有点无能,每天只知道念经,不能识别妖魔,还经常冤枉孙悟空,念“紧箍咒”使孙悟空痛苦难堪,但他的菩萨心肠是最好的。
猪八戒好吃懒做,而且还贪生怕死,而且经常有怨言,总是很不情愿的做事情。
沙僧虽然有些笨,但也任劳任怨,为大家挑行李,替师傅牵马。
最后,唐僧师徒四人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取到了真经,孙悟空成了斗战圣佛,八戒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最让孙悟空高兴的是,发现头上的金箍已经消失不见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于面对,积极努力,不能退缩!相信自己,胜利一定属于自己!
为了解救师傅、师弟,孙悟空又来到了火云洞。他这次变成了一只飞虫,来窃听消息。红孩儿命令小妖请他父亲来吃唐僧肉。悟空和牛魔王有交情。他飞出火云洞,腾空驾云在半路上变成牛魔王。小妖巧遇大王,好不高兴,毕恭毕敬地接大王入火云洞。
啊!这个嘛!读《西游记》之《收服红孩儿》读后感读《西游记》之《收服红孩儿》读后感我也许老了,真记不清了。”
“哈哈,你不是我父亲,小的们给我上,拿下”红孩儿立刻喷出浓烟烈火。孙悟空无心恋战,一个筋斗逃出了火云洞。
无奈,他只好求救观世音菩萨,观音带悟空再次赶到火云洞,用他神瓶中的甘露水轻易将火焰浇灭,并用宝莲台巧妙地收服了红孩儿。
谢过菩萨,悟空救出师傅师弟,四人又踏上了向西天取经的艰险路途。
仔细阅读完毕,我明白了,世事都是一物降一物,遇事要沉着智取,不能用蛮力,不然吃亏地是自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不怕吃苦耐劳的坚定信念,胜利的曙光一定在不远的前方向我们招手。
为了解救师傅、师弟,孙悟空又来到了火云洞。他这次变成了一只飞虫,来窃听消息。红孩儿命令小妖请他父亲来吃唐僧肉。悟空和牛魔王有交情。他飞出火云洞,腾空驾云在半路上变成牛魔王。小妖巧遇大王,好不高兴,毕恭毕敬地接大王入火云洞。
小妖禀报红孩儿半路遇到牛魔王,他就有点儿怀疑,面不改色问:“父王,孩儿的生日是那一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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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不是我父亲,小的们给我上,拿下”红孩儿立刻喷出浓烟烈火。孙悟空无心恋战,一个筋斗逃出了火云洞。
无奈,他只好求救观世音菩萨,观音带悟空再次赶到火云洞,用他神瓶中的甘露水轻易将火焰浇灭,并用宝莲台巧妙地收服了红孩儿。
谢过菩萨,悟空救出师傅师弟,四人又踏上了向西天取经的艰险路途。
仔细阅读完毕,我明白了,世事都是一物降一物,遇事要沉着智取,不能用蛮力,不然吃亏地是自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不怕吃苦耐劳的坚定信念,胜利的曙光一定在不远的前方向我们招手。
我读了《梦里来的梦孩儿》这本书。
这里面讲了有一个孩子叫畠山则安,生活在三年级三班,是班里的饲养员,他在这段时间常做梦,现在已经做了各种各样的梦。他在梦里遇见了梦孩儿,刚开始,他还以为梦孩儿是个“馒头妖怪”。有天,梦孩儿朝她的床上扔了两个“梦种子”。他梦见了他在玩开电车的游戏,紧紧地贴着司机。最后,因为车速一塌糊涂,掉进了悬崖。第二天晚上,他想趁机把梦孩儿给套住。
可是,梦孩儿还是把种子给洒下来了。接着他又做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家章鱼丸店,他去抽奖,结果,他还抽中了一个二等奖。工作人员拿来了一个大纸箱,这时,他正在犯愁,怎么样把这个大纸箱拿走。最后,第二天起来,则安又去摇奖了,结摇中了个三等奖。爸爸说这叫实验梦。则安想;“要是能抓到那个馒头,才叫好梦。”可是,梦孩儿来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抓住它,梦孩儿告诉他,做什么梦要让梦邮局来决定……
这本书真有趣,要是我还能看一遍,那该多好。
今天是我们班的户外教学,要去国光剧校看京剧。而且我还可以跟我久未谋面的朋友见面,他就是「风火小子红孩儿」。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它的每一个章节我都炉火纯青,也可以倒背如流。因为每当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我假想成自己就是孙悟空般的身历其境,感觉每一场斗智的场面我都亲身经历过,所以今天我是抱着平常心来见我的故友。
但是,令我想不到的是红孩儿今天跟以往大不相同。他改头换面的粉墨登场,生龙活虎的让我分不清他究竟是敌亦是友?让我又惊又喜,莫非他又遇到什么高人传授新的法术?火焰山看起来也危机重重,运用了红色布条的舞动代表了火、蓝色的代表水、两片绿色的叶子代表树,这次我得小心应战了。
于是,我小心翼翼的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再次的破解了红孩儿的计谋。但不知心高气傲的红孩儿,下次还会有什么新花招,我期待着!今天的户外教学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第1篇】
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母爱战胜了一切,她犹豫过,悔恨过,它很难超越种族之间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甜点心的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被母爱净化成了柔情万端的爱。它爱甜点心,它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周旋,九死一生。它为了心中神圣的母爱,为了实现自己当母亲的价值,它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一切,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一片爱宁的天……
它曾经精心挑选的伴侣黑尾巴公豺因为发现火烧云养育了狼崽而要离开,在最后一刻,火烧云明白,如果选择伴侣,甜点心必死无疑,但若选择甜点心,它又要抛弃自己真爱的伴侣。在最后一刻,母爱战胜了爱情,它选择了甜点心……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火烧云用生命延续了延续了母爱之梦。母爱实在是太伟大了!读了这本书,谁都会不由自主的感叹道,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最无私的,母爱是最真挚的,母爱是最伟大的,母爱是用词汇无法表达的。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它像春天的甘霖,洒落在我们的心中,虽然它悄无声息,却滋润着一棵棵生命的幼苗成长。人的一生,在世界上一切的光荣和骄傲,都来自于母爱,母爱就是神圣的,它有时在我们最困难时给予我们力量,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人们就在一腔诚意的血液溶进母亲的每一根血管,幸福地投入了母爱的怀抱,一股当家作主的豪情在胸中回荡。当母爱腾飞,奉献出一颗热爱的赤子之心。
【第2篇】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大家都喜欢看吧?最近我又买了一本《红豺》,看完以后,我非常感动。
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收养了一只狼崽,并给他取名叫甜点心。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复仇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舔犊情深。最后,它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甜点心的安宁。火烧云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甜点心。
母爱好似一首田园诗,幽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好似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好似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好似一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母爱就是我们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母爱就是儿女生病中的关切焦灼,母爱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是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真切的爱。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读《红高粱》,在一片氤氲中看到恍惚的身影,进而看到了耀眼的明亮。
全篇没有什么救亡图存、光复中华的豪言壮语,只是用最真切甚至接近于乡土的语言,歌颂了红高粱的家乡人民,他们铮铮硬骨,铁丹忠心,经屈辱而愈坚强,于黑暗中创造希望。
作者以“打死鬼子少将的著名战斗”为主线,由当时还是少年的父亲的视角来陈述战争的前后过程,这其中又夹杂着一段段令人悲痛的回忆。这种杂糅似地手法阐述了战争的前因后果,也交代了主要人物的不同人生。“父亲”是一条线索,连接了过去和将来,见证了历史的进程。但其中的主角当属“奶奶”“爷爷”,还有那些“游荡在无边无际通红高粱地里的英魂”。读完这些英雄似的人物的生前身后事,我们不禁要掩面深思......
有一种悲壮让人肃然起敬,有一种无奈让肝肠寸断,有一种逝去让人涕泪交加。在被侵略的年代,红高粱哺育的那些人,在生死面前毫无惧色,展示了人格的伟大。即使像余大牙,他知道自己犯了大罪必死无疑,却笑对死亡,慨然高歌,表现了应有的英雄气概。正如文中所说“人在临死前的一瞬间,都会使人肃然起敬。”
刘罗汉大爷被日军抓去当民夫,修建胶东公路,他本可以逃跑,却因牵挂两头骡子以身犯险,在愤怒中他惊动了日军,被捕后被折磨的不成人形。面临在广场上被活剥的酷刑,他没有跪地求饶,只是破口大骂。在沉默的围观中,那一幕让人撕心裂肺的惨剧,在每个人头脑中留下烙印,在心中埋下了仇恨。迟早有一天,所有的悲痛,所有的仇恨,所有的创伤,都化作复仇的力量,风驰电掣,旗帜劲扬,可恶可恨的侵略者在怒吼中溃亡败退,抱头鼠窜,我们一声大笑,大笑中却带着苍凉——那些逝者,他们魂归蓝天,只留浩气满乾坤,却再也不能生还,对这世界再望一眼。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红高粱的故乡,这里的人爱憎分明,民心高拔健迈。“奶奶”就是代表,她敢于冲破封建礼教传统,敢爱敢恨,美丽聪颖,真诚热烈。在故乡,她的短暂一生被奉为传奇。当她年幼无知时,由她的父亲做主,嫁给了财主的儿子单扁郎。当她看到那扭曲的面孔,才知上当,她要嫁的竟是一个麻风病人。那些美好的幻想纷纷破灭,她坠入了现实的深渊。而余占鳌(文中“爷爷”,战争中打死敌军少将,被捕后流落北海道荒山野岭,1976年回国)
这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红舞鞋》。这本书讲诉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一个小女孩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进了学校的舞蹈团队,舞蹈成员们都不喜欢她,李莎莎最好的朋友张茜恰好是舞蹈队的,而且还是最有实力的。但是李莎莎的加入,张茜觉得也太便宜了她了,就为了这个,张茜不顾一切的去报复李莎莎。但是无论张茜怎么破坏她,莎莎还是依旧坚持着。虽然被别人误解、背叛、伤害,但是她都不会气馁,不会放弃,她始终都保持着一颗善良、纯洁、智慧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张茜彻底的失败了,决定还是和莎莎和好。好朋友又复合了,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了。直到最后她努力的实现了自己伟大的梦想,她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对自己学跳舞的看法,每次我去学跳舞的时候,前半节的基训课总是会偷懒,腿不压直,脚不绷紧,整个人非常松懈。直到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深有感触。我才明白了,想要成为赛场上真正的冠军,是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汗水,多得多的刻苦与努力,还要一颗坚定的心。要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意志。让我敬佩的是李莎莎知道自己是后来加进来的,比别人要学得慢很多,但还是很努力的让自己做到最好,尽管跳舞的其它成员都讨厌她,针对她。还经常天很晚了,别人都回家了,她自己却在舞蹈教室勤奋的练习,就是这样,一次老师看见了她的努力,就下定决心让她参加了比赛。 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地上舞蹈课,不管结果会怎样,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嘛!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习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六年级:杨颖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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