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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学校读后感300字

吸血鬼公墓读后感300字。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吸血鬼公墓读后感300字,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读后感

“查理九世”冒险系列的书,共有16册,其中4册还没出。查理九世的人物设定:“查理九世”墨多多十岁生日他爷爷送来的小狗,拥有贵族血统,会说人话,享受泡澡和下午茶的狗;墨多多,组成DODO冒险队的人,可是老大不是他;尧婷婷,管住冒险队里面的几个男生,是她的任务,谁叫她是班长大人啊;扶幽,说话慢,但是他的发明经常带来用处;虎鲨,被全校人称为留级小霸王,因为他动不动就拿揍你为借口。人物介绍完了,该讲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的主要内容了。

内容是:“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这是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台词。即使是补课,孩子们也在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的话题。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的学生说要带墨多多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险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郡、被吸干的小鹿尸体。。。。。。 查理惊讶的发现,一切都起源于“七”这个数字,到后来的时候他们才真正了解世界上没有吸血鬼,只有可怜的“卟啉症”患者。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小看任何人,即使他们生病了都不要说他。只要你真心对待他人,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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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吸血鬼公墓》有感500字


最近,我读了《查理九世》系列的许多书,但是,唯独《吸血鬼公墓》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深! 故事的开头先讲述了墨多多和他的同学们都对吸血鬼有着浓厚的兴趣,就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接下来,那里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看见了几个穿着白衣服的人,抬着棺材,走向密林深处,眨眼间就消失了!墨多多他们和艾斯的哥哥姐姐们作斗争,想尽一切办法想破解礼拜堂隐藏的秘密。最后,他们发现了被绑在十字架上的艾斯,救了他。艾斯把他们家族的秘密告诉了墨多多。 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这种病的人,就会像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

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勇气,只要用勇气,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干好!

看了查理九世的一系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还让我提高了冒险的精神,一举两得啊!

查理九世之吸血鬼公墓(读后感大全)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读《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有感

张莹彦

寒假到了,妈妈最近看我很无聊,于是便带我去书店买几本课外书来看,希望我的寒假生活就会丰富一些了。

到了书店我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架,突然,我就注意到了这本书,它就是《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我拿起书随便翻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越看就越觉得好奇,就想越往下看。于是,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趴在沙发上拿起这本书仔细的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真的是有趣极了!它就像我原来看过的《冒险小虎队》一样,是一本谜境冒险系列的书籍。

你有见过会说人话、拥有自己的穿衣风格、享受泡澡喝下午茶、学识渊博的小贱狗吗?它便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真正独一无二的查理九世兼冒险队老大,再加上极具好奇心又爱耍嘴皮子的墨多多、认真严谨又富有同情心的尧婷婷班长大人、务实能干又有点神经质的扶幽、长相粗犷又为人直爽的虎鲨便组成了DoDo冒险队。而这次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森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群、被吸干血的小鹿尸体……一切不仅让我想起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那句台词“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们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共同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越读就越觉得惊险刺激又兴趣浓浓。

而且,我觉得这本书写作的结构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等一群孩子们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一下子便能引起读者们的兴趣。并且当我仔细的看完一章又一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是啊,天下所有的老师不都是对我们又严厉而亲切吗?作业不合格的就要重写,遇到困难时又鼓励你勇往直前吗?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假如多多和查理没有认真的研究公墓里发生的一切事件他们会就出村民们吗?

我最佩服婷婷,一个勇敢的女孩,当管家要求他们喝下“血腥玛丽”时,只有她敢拖延时间使多多他们能倒掉这种可怕的饮料。作为队里唯一的女生,她却不畏俱艾斯的哥哥姐姐们勇敢地和多多他们救出了村民们。

婷婷,我要向你学习!

查理九世之吸血鬼公墓读后感600字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读《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有感

张莹彦

寒假到了,妈妈最近看我很无聊,于是便带我去书店买几本课外书来看,希望我的寒假生活就会丰富一些了。

到了书店我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架,突然,我就注意到了这本书,它就是《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我拿起书随便翻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越看就越觉得好奇,就想越往下看。于是,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趴在沙发上拿起这本书仔细的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真的是有趣极了!它就像我原来看过的《冒险小虎队》一样,是一本谜境冒险系列的书籍。

你有见过会说人话、拥有自己的穿衣风格、享受泡澡喝下午茶、学识渊博的小贱狗吗?它便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真正独一无二的查理九世兼冒险队老大,再加上极具好奇心又爱耍嘴皮子的墨多多、认真严谨又富有同情心的尧婷婷班长大人、务实能干又有点神经质的扶幽、长相粗犷又为人直爽的虎鲨便组成了DODO冒险队。而这次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森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群、被吸干血的小鹿尸体……一切不仅让我想起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那句台词“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们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共同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越读就越觉得惊险刺激又兴趣浓浓。

而且,我觉得这本书写作的结构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等一群孩子们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一下子便能引起读者们的兴趣。并且当我仔细的看完一章又一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是啊,天下所有的老师不都是对我们又严厉而亲切吗?作业不合格的就要重写,遇到困难时又鼓励你勇往直前吗?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假如多多和查理没有认真的研究公墓里发生的一切事件他们会就出村民们吗?

我最佩服婷婷,一个勇敢的女孩,当管家要求他们喝下“血腥玛丽”时,只有她敢拖延时间使多多他们能倒掉这种可怕的饮料。作为队里唯一的女生,她却不畏俱艾斯的哥哥姐姐们勇敢地和多多他们救出了村民们。

婷婷,我要向你学习!

读《查理九世之吸血鬼公墓》有感400字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之吸血鬼公墓》,这本书是写了墨多多和查理九世他们一起去‘吸血鬼城堡’冒险因为他们不相信世界上有吸血鬼,所以他们要一起去“吸血鬼城堡”调查。

里面小主人的哥哥姐姐不是吸血鬼,只是他们得了一种不为人知的一种怪病,所以大家都不敢和他们玩,怕传染给他们。

去了以后,管家给他们喝血水一样的东西,他们不想喝,又不好不喝,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把一根吸管放在被杯子里,只要不喝杯底的就好多了,他们真是太聪明了,想了这个办法就不会违反他们的规矩,如果不喝可能就会被杀呢。里边还写了小鹿的热情和死,查理九世他们经过了重重冒险,终于让他的哥哥姐姐恢复了自己的善良本性,最后大家终于露出笑脸,因为他们终于可以和家人团聚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是,我们要敢于探险,相信科学不迷信,要去追求真相,要勇敢,不然永远也不会成功,我们在危险的情况下,要不离不弃,不能丢下小伙伴不管,在关键时刻要相信团结的力量,不要惧怕,不要迷信。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它有点好奇,又有点危险的感觉,非常引人注目,容易理解,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很刺激,你一定要去看哦,非常好看呢,再见。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之吸血鬼》读后感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吸血鬼的新生活》读后感400字


这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首先它的书名就很吸引我。我一直觉得“吸血鬼”是一个很神秘的动物。非常想知道有关于“吸血鬼”的事情。结果这本书就告诉了我想知道的一切。

它讲的是一个叫路的小吸血鬼,因为过够了一天到晚日夜颠倒的生活,他就想像其他孩子一样,每天能去上学,也交好多新朋友,为此而改变他们原有的生活的故事。一开始他有很多担心和害怕,但是,当他遇见了他的第一个人类朋友---安托万之后,他的生活就渐渐发生了改变。它打破了吸血鬼白天不能出门的魔咒,他和人类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很开、快乐。最后,他也说服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和他一起改变自己,迎接崭新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是那么让人恐惧和害怕,他们也有可爱的一面,只要真诚相对,就会交到好朋友,只要善于改变就会有新的生活。

这本书好词好句分享:普普通通、奇奇怪怪、一团火球照亮了花园、强烈一千倍、夜幕笼罩了一切、有跑又跳、白天的时间过的飞快、独来独往、形影不离。

查理九世之吸血鬼公募读后感300字


《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中,前几章把吸血鬼的陵墓讲的非常神秘,查理一行人还发现了一块五百年前的墓碑,把贾士学长的好朋友误认成了吸血鬼……

一开始,查理一行人还非常迷茫,后来,他们住进了一座城堡,在那里发现了一封情书,在里面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就在他们离真相更进一步的时候,敌人出现了,他们被藏獒追杀,墨多多还险些被藏獒咬死。躲过了藏獒,他们又来到了千棺礼拜堂,在那里找到了西利亚小镇的镇长。还把贾士学长的好朋友艾斯找到了,艾斯告诉他们,所谓的吸血鬼只是得了一种怪病,所以看上去脸色苍白。

就在小伙伴们准备走出礼拜堂的时候,追杀他们的那群人又出现了,有一个人把枪举到了多多的头上。

在艾斯的不断劝说下,那个人终于把枪放了下来。

后来,不知是谁干的,警察来了,终于捉住了这些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勇于探索,敢于挑战,多动脑筋,这样才能明白事情的真理。

读《花园公墓》有感300字


探险,这对于每个男生都是一种好玩的,惊奇的事。下面是五人一狗的探险故事——吸血鬼之“花园公墓”。

这天,他们来到了这吸血鬼家族的地盘,路边有一块小小的墓碑,上边刻着:“贵公子·艾斯·卡玛利拉”的碑文。这一刻,五人中的贾士则表现得非常熟悉的感觉。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查”,贾士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原来在几年前,艾斯是贾士的一个好朋友,他们两个关系不是一般的好,他们每天都在一起。而在几年后,艾斯得了一种奇特的怪病,贾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突然,查理眼睛一亮,它快速跑到墓碑下扒拉起泥土来,很快,一个小小的锁环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经过检查,这是一个机关。

贾士随机拉动机关。一整块墓碑被拉了起来,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玫瑰花形的机关。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图案,婷婷灵机一动,马上就想出了答案。

由于那里阴深恐怖,他们不一会就跑回来了。

《侦察鬼》读后感300字


【第1篇】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侦察鬼》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叫做梅子涵的儿童文学作家,他也是一位大学教授。 

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心里就很好奇,“侦察鬼”这个题材,怎么能写差距这么厚的一本书呢?这个名字,也恐怕只是几个顽皮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搞恶作剧的事罢了!打开设一读,才知道了其中的原由。原来,这本书从头到尾并不是只写了《侦察鬼》这一个故事,而是写许多作者小时候亲身经历的或遇见的事情。 

就是这么一个特点,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不断往下阅读。 

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用饭票买了三两饭吃完后,又买了一个馒头,觉得没有吃饱,又买了一些锅巴,酒吧饭票吃完了。回家却跟妈妈说饭票丢了。这个故事是我深有感触:说谎是一种不好的品质,不要让坏的品质从小就伴随我们,要从小培养优良的品质。 

子涵伯伯写的书让我喜欢,他的书就像在黑夜里让我看到了一丝耀眼的光芒,就像在僻静的小巷内让我听到了一声有力的呐喊,就像在荒无人烟的岛屿上让我找到了一艘船! 

【第2篇】

2009年5月6日我们学校开展了第六届读书节,著名文学作家梅子涵应邀来到了我们学校。梅子涵在大学校园里是梅教授;在儿童文学领域里他是著名作家;在爱他的孩子那儿是子涵伯伯或子涵爷爷。

梅子涵爷爷来我们学校还带来了一些他的作品,这些书有《撑起伞来等啊等》、《对面的笑》、《戴小桥全传》、《侦察鬼》、《女儿的故事》等等。我根据个人喜好买了《侦察鬼》这本书。《侦察鬼》讲的是梅子涵小时候的故事以及他的好朋友曹迪明先生的故事,文中的故事有《麻雀》、《儿子哥们》、《侦察鬼》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儿子哥们》,在这篇文章中共被分成了12个小节,每一个小节都有一个小标题,这些小标题都环环相扣,吸引着我一步一步地往下看,因为梅子涵写的太好了,所以我才会跟着文中的主人公一起开心,一起伤心,一起气愤,一起激动。

通过这次读书节我体会到了梅子涵高超的写作水平,我一定会好好品味这本书的,让我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最后祝我们下一届读书节举办成功。 

【第3篇】

书籍就像一道大餐,吃下它,你回味无穷。周末,我读了梅子涵写的《侦探鬼》。

这本书很有趣。我最喜欢里面的第一篇,麻雀。这个故事简直让我不敢相信。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梅子涵生活的那个年代所有人都吃不饱饭,因为麻雀吃掉地里所有的粮食,于是发明家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喊:“喔——去!”还敲锣打鼓,很多麻雀都吓得掉下来。子涵爬到天窗去。突然,他发现了了一只大麻雀和一只小麻雀。这两只麻雀竟然会说话,更不可思议的是正在子涵和麻雀交流的时候脚没有站稳,咕隆鼓隆地往下滚,这时麻雀叼住了他的他的衣服让他不掉下去。最后,子涵把它们捧回家细心地照料它们。知道它们老死读了这个故事,我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我除了喜欢第一文章,还喜欢第二篇文章——侦察鬼。这篇文章也很有趣。他主要些了五个小男孩去空房子侦察女鬼的事情。这栋房子原来是疗养院,后来搬走了,就变成空房子,最后不但没发现鬼,反而被大人骂一顿。

读了这几篇文章,我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我决定长大也当个儿童作家,一直讲故事给更多小朋友听。

《鬼妓》读后感 (300字)


最近迷恋上看鬼故事,在恐怖与刺激中徘徊,明明知道这根本不是真的,但是遇罢不能。刚刚看完一个叫《鬼妓》的鬼小说。反正也睡不着,就给大家讲讲这个鬼故事吧。一个叫秋秋的女孩,一个没有妈妈的女孩,从小跟爸爸和奶奶生活在一起,爸爸是个赌鬼,什么活也不干,就知道赌赌赌。直到输的什么也没有了。在某一个清晨,把女儿的第一次买给一个老头。秋秋才十六岁,可怜的秋秋偷偷的跑了出去,她一直天真的以为她有手有脚可以养活自己,可是这个社会是现实的,它没有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机会。在她走头无路的时候,她选择了做妓女。她想挣钱,想让奶奶过上好日子。可是给奶奶的钱都让爸爸拿去赌了。她只有一次一次的出卖自己。她想攒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把奶奶接出来她们两个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她不幸丧命于嫖客手中。可是它不甘心,于是买通勾魂小鬼。小鬼给她两个月的时间,于是她想给奶奶留下一笔养老的钱。想给自己报仇。她在做鬼妓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对她特别的男人,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他。可是造化弄人。他是仇人的弟弟,最后,他亲手弄的鬼妓魂飞烟灭。这个故事文笔不是很好。但是我看了感触很深。第一,不是所有妓女都是坏人,。第二,人人都有善良的一面。第三,不是你爱的男人都值得你付出。第四,世界不同情弱者。第五,好人未必有好报。这个社会有着很多很多不公平的地方,我一届女流不能改变什么,也不想去改变。我不会进墨者赤,也不会白的彻底。只求平平淡淡的生活,非正非邪。我不会奢求什么,走一步看一步。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最后祈祷“父母女儿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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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读后感1000字精选


常言道:“观书老眼明如镜,论事惊人胆满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很多书,通常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会被要求写一篇作文,这样可以将我们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一点点的记录下来,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公墓读后感1000字精选”,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公墓读后感 篇1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读了大半,除了《道士塔》《庙宇》《牌坊》《风雨天一阁》等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感触最深的是《酒公墓》一个平凡苍凉的人物故事。

文章写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状元之后张先生,学成归来,本想逻辑救国,怎奈却遭遇了现实的尴尬。正当他顺应现实,惶惶度日,不想落入土匪之手,几次逃跑,被打致残。十年浩劫,因写错字又被戴上右派的帽子,经历了不幸的短暂婚姻,本以为教书育人可以实现些许的人生价值,却发现原来是对牛弹琴。最后只能聊以替人写墓碑换取美酒度过残年。

读罢,一个寂寞文人悲凉的一生如云般掠过眼前。文章憎命达,或许杜甫的悲叹不只是李白,还有张先生。他的一生是痛苦寂寞的。逻辑学的寂寞,现实巨大落差的寂寞,陷入土匪之手的痛苦寂寞,十年浩劫的痛苦寂寞,情感婚姻的痛苦寂寞,对牛弹琴、知音难觅的痛苦寂寞,而最终又不得不潦倒卑微地活着的痛苦寂寞。

谁念西风独自凉?暂且引用作者原文:(前年深秋,我回家乡游玩,被满山漂亮的书法惊呆。了解了张先生的身世后,我又一次上山在墓碑间徘徊。我想,这位半个多世纪前的逻辑救国论者,是用一种最潦倒、最别致的方式,让生命占据了一座小山。他平生未能用自己的学问征服过任何一个人,只能用一枝毛笔,在中国传之千年的毛笔,把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慰抚一番。可怜被他慰抚的人,既不懂逻辑,也不懂书法,于是,连墓碑上的书法,也无限寂寞。谁能反过来慰抚这种寂寞呢?只有那一排排灰褐色的酒坛。

在美国,在上海,张先生都日思夜想过这座故乡的山,祖先的山。没想到,他一生履历的终结,是越来越多的墓碑。人总要死,墓很难坍,长此以往,家乡的天地将会多么可怕!我相信,这位长于推理的逻辑学家曾一次次对笔惊恐,他在笔墨酣畅地描画着的,是一个何等样的世界!)

张先生为自己斟酌口述的碑文,读来令人泪下:

酒公张先生,不知籍贯,不知名号,亦不知其祖宗世谱,只知其身后无嗣,孓然一人。少习西学,长而废弃,颠沛流荡,投靠无门。一身弱骨,或踟蹰于文士雅集,或颤慑于强人恶手,或惊恐于新世问诘,或惶愧于幼者哄笑,栖栖遑遑,了无定夺。释儒道皆无深缘,真善美尽数失落,终以浊酒、败墨、残肢、墓碑、编织老境。一生无甚德守,亦无甚恶行,耄年回首,每叹枉掷如许粟麦菜蔬,徒费孜孜攻读、矻矻苦吟。呜呼!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人渺如沧海一粟。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精神的寂寞,物质的匮乏,没有尊严和希望地活着,又是何等巨大的痛苦!

我不是一个宿命论者,然而命运又似乎很难抗争。张先生不是孔乙己,他也穿长衫,但他不会纠缠于回字的几种写法。他抗争过,他顺应过,他想教书育人,为救学生他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是状元之后,西学归来,可他却不得不以一种最潦倒的状态活着。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

一个文人的遭遇刺痛了另一个文人的心,想来余秋雨先生也是感触颇深遂有此文。古来圣贤皆寂寞,凡夫俗子毕竟占了芸芸众生的多数。世间知音难觅,又岂只是伯牙才有的感叹。

张先生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他的墓正树立在状元坟。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生时寂寞,死亦寂寞。不过此刻的寂寞于他或许更好,静静地,没有喧嚣,没有哄笑,没有悲叹,没有痛苦,只有寂寞。

公墓读后感 篇2

这是你做出的选择,你无法后悔,只能承担到底。

这大概是我看的第十八本斯蒂芬金的小说了,一如既往,它不会让你觉得恐怖、害怕,并且不会留下后遗症,但它会让你身临其境而毛骨悚然,这大概是恐怖小说的最高境界。这本书挺适合当一本通宵小说来看,我昨晚看了一晚,意犹未尽,那句:“男人心园里石头很多——种你该种的——悉心照料。”在我耳边回响,久久不能散去。

作者在这本书对死亡与爱,以及选择的代价,进行了很深刻的思考。重温故事情节:刘易斯有善解人意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以及牙牙学语的儿子,还有一做美丽的大庄园。他们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美好——美好的令人感到残酷而害怕。有一天,女儿竟因为她养的猫随时都会死大哭大叫而精神崩溃。这让我不经想起古时候有个人害怕天塌下来的故事。这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说实在话,你怎么能证明那猫不会死呢?它不在你视线里,它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天灾人祸而死,就算它在你怀里,也可能突然休克。这不是什么悲观的不实际的话语,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我不是希望那猫随时都会死,只是要把死正常化。

可它作为恐怖小说总要给他们的生活加点变数吧,于是,宠物公墓登场!金用他那无可匹敌的细节描写让我们看同感受,感同身受。宠物公墓是个神奇的地方,在那埋的已死的生物会复活,不过那复活物会失去原有的生气,身上带有臭味,少数还会变坏,总之就不是原来的,是一个长着原来躯壳的怪物。而那猫真的就在刘易斯的妻儿去其他地方时死了(车祸)。刘易斯可不想伤女儿的心,同样他也发现他也爱着猫。于是带他去宠物公墓的,他亲如生父的老人带他去宠物公墓把猫埋了。猫复活了,但它变得很冷漠,还整天杀小动物吃。刘易斯忍住了,并每次都迅速清理干净。这是因为他对女儿的爱,同样他要承担“爱的代价”:之后宠物公墓和刘易斯就有了解不开的牵绊,刘易斯从此不得安生,刘易斯的家庭从此永无宁日……

刘易斯经常做噩梦,艾莉也是,雷切尔一直被泽尔达的怨灵缠绕着,邻居,就是賈的老婆,也死了。从好得不能再好,到糟的不能再糟的刘易斯家又遭受了重大打击:作文儿子凯奇死了。全家都在崩溃的边缘,刘易斯出于对他们的爱,在他的心园里种下了不该种的东西。爱!又是爱!即使凯奇变成了痴呆,变成了怪物,他也在所不辞!这是他的选择,他也曾犹豫过。但是自他第一次见到宠物公墓时,他便已作出选择,而情况往往更糟。

俗话说:“三思而后行。”

又有人说:“三思而不行,再思可矣。”

很多时候,我们对某些事做出的第一反应往往都是最好的,思考反而会偏离初衷,做出你的选择吧!有什么好怕的?那是你自己做出的选择,难道你连你自己都不信任了吗?如果你把你自己都放弃了的话,那么还有谁来拯救你。刘易斯在作出把凯奇埋到宠物公墓的决定时,就不够坚定,他在去的路上甚至还希望有人发现他,好让他去不了,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不过,在神圣而又再正常不过的死亡面前,谁能平静面对呢?

你已经做出了你的选择,你将不得不去履行、承担,你无法后悔,除了承担到底,并正视它,别无他法。

公墓读后感 篇3

探险,这对于每个男生都是一种好玩的,惊奇的事。下面是五人一狗的探险故事——吸血鬼之“花园公墓”。

这天,他们来到了这吸血鬼家族的地盘,路边有一块小小的墓碑,上边刻着:“贵公子·艾斯·卡玛利拉”的碑文。这一刻,五人中的贾士则表现得非常熟悉的感觉。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查”,贾士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原来在几年前,艾斯是贾士的一个好朋友,他们两个关系不是一般的好,他们每天都在一起。而在几年后,艾斯得了一种奇特的怪病,贾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突然,查理眼睛一亮,它快速跑到墓碑下扒拉起泥土来,很快,一个小小的锁环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经过检查,这是一个机关。

贾士随机拉动机关。一整块墓碑被拉了起来,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玫瑰花形的机关。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图案,婷婷灵机一动,马上就想出了答案。

由于那里阴深恐怖,他们不一会就跑回来了。

学习一样东西,看一样东西,想一样东西,都要具备一些不同的条件,比如语文要学会听说读写,比如好的东西要用好的眼神看待,比如想一道问题要向多方面去想,要以不同的方式去解答,这就是人生的重大道理。

公墓读后感 篇4

我读蔡骏是受了初一的时候最好的朋友的影响,那个时候她是个疯狂的蔡骏迷,每天中午午休或者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间,如果她不去写作业就会和我凑在一起,一边绕着操场走圈一遍给我讲蔡骏的故事,讲《第十九层地狱》、讲《旋转门》和《荒村公寓》,后来我自己买了这本《蝴蝶公墓》,那个时候年纪小也没什么审美,读完了还迷迷糊糊觉得故事很美,后续还去买了《天机》和《人间》系列。一转眼那么多年过去,重读此书只觉得当初果然还是年纪小没有什么审美,大概蔡骏的功力也只够糊弄糊弄中小学生的了吧。

尚小蝶不仅苏而且婊,一边说着陆双双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所有人都看不起她欺负她的时候只有陆双双和她说话和她做朋友甚至她打电话就抛下正在约会的男朋友去找她,说自己不能抢她的男朋友,一边还是“情不自禁”和庄秋水眉来眼去你侬我侬。庄秋水就是一边对陆双双心怀愧意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一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做着出轨的事情,男渣女贱。为了体现尚小蝶的善良柔软把一干舍友设计的单薄可恨人品上一点优点都没有的样子,最后居然还能落得大家都感激她和她做闺蜜还不介意她抢了自己男朋友的结局。

全书只有尚小蝶拿着地图、野生的诗和白露的照片找蝴蝶公墓那一块是我觉得还有一点意思的,剩下的情节只剩下少年时期滤镜破碎后的苍白。人设干瘪、文字矫情、胡小蝶前传不功不过,白霜的外传简直是在给自己加戏的拉胯!我个人很讨厌这种作者非要用作者的身份参与进故事与角色互动的设定,觉得特别出戏,而且这个不正经的白霜和文中的白霜天差地别毁人设。蝴蝶公墓的设定很有意思,可惜蔡骏的写作功力撑不住他的构思创意,很难看出来这是一个28岁的作家从事写作六年以后的作品。

公墓读后感 篇5

余秋雨的《酒公墓》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极为喜欢的一篇散文。没有故作高深的哲理,没有油腔滑调的诉说,它所讲述的,仅仅是个朴素而苍凉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也十分简单,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才子,本抱着满怀壮志豪情,想用逻辑学拯救当时深受危难的祖国。岂料回国之后,他却遭受了不少深重的打击:从无人了解逻辑的痛苦,到深陷土匪之手的无助;从十年浩劫之时被迫带上右派帽子的辛酸,到最后聊以墓碑、美酒度过晚年的哀痛。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酒公张先生只能以一种潦倒的方式完结人生与梦想。而当他拉住余先生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时,或许每一个心有所感的人,都会忍不住同声感叹,甚至潸然泪下。

许多将文章草草读过一遍的人,或许会认为这只是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的确,这并不是一篇具有教育意义的散文,但在酒公张先生身上,我们读到了一个进步书生的寂寞,而这种寂寞并非他所独有千百年来许多文人,其实都在承受着相同的寂寞。酒公在文章结尾处所流下的眼泪,也是由千万位文人的痛苦与挣扎所凝聚而成。

文章憎命达,这是我们所熟悉的、杜甫式的悲呼,而这句诗似乎也魔咒般地总结和预言了传统文人们所必经的道路。世人或许会羡慕李白舞剑吟诗的潇洒,但那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让我们窥见了他的隐痛;读者也可以仰慕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刚烈,但那篇悲凉的小说《药》,却抒发了当时进步青年们无法被理解的痛苦。一个民族永远都需要文人和哲学家,因为缺少了他们,这个民族必然不再拥有智慧与信仰;然而,文人与哲学家正是因为看破了太多,才无法被人们所真正地理解,而他们又宁愿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不愿像一个机灵的聪明人一样蒙蔽双眼苟活于世,于是他们只剩下了孤独。在读了酒公的际遇之后,谁又会不屑于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呢?谁又会去指责在平日赞美死亡,在人生末途之时离家的托翁呢?无论是何种的寂寞,都是人生不可承受之重,伯牙痛失钟子期之后尚不再操琴,又何况那些拥有智慧却不被理解的寂寞文人。

而另一个普遍现象是,只要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都会在生前死后遭受别人的议论与指点,其中不乏误解和诽谤,正应了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古话。寂寞从生前延伸到永世,成了文人们永远挣脱不开的宿命和枷锁;若要所有文人修得佛陀般的淡定心境自然是不可能,因此千古文人们都是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是而非也,故未免乎累。所以当那些文人面对自己的笔,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惶恐时,或许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仰天长啸: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人理解与赏识的文人,只是在人生路上仓皇徘徊的独行客。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如此多的人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加速了文人诗的出现,徒劳地用笔扣问自己寂寞的心灵。

文中的酒公,是一个喜欢用酒坛抚慰自己寂寞的人。而这也让我想起了李白,诗人生性好酒,最后也在迷醉之时捞月而去。乘月归去的李白是一个美丽得令人心疼的神话,并不是所有文人都能安享这一殊荣,他们只能像酒公一般无名无姓,在山林野泉边寂寂地死去。被历史长河所吞没的文人还有多少?我不愿去深究。那萦绕心头的,只剩下文人们千古难解的愁闷与孤独。

公墓读后感 篇6

这部片子是最吓人的,让我早上做了噩梦,我看见自己杀了很多人,被通缉又追杀。我当然并没有从导演技术角度来分析这些镜头,我觉得导演要具备一些基本功,那就是摄相技巧,对镜头的切换自如,至于剪辑,现在看来,好像很多片子在剪辑上下功夫,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画面自然状态,人物形象的深刻刻画和自然呈现。宠物公园的故事情节,咱就没必要唠叨了,本片在某种程度上讨论了什么是死亡的意义,复活带来了非常糟糕的后果,最害怕的是,啊,男人的心是硬的:以为复活是美妙的,但是身体能复活,一个人的情感就能复活吗!请大家笑一下。哈哈

片子中的好鬼说:那片地是酸的,你千万不要逾越啊。就是那男子不听。两个死亲人先后被埋到那片传说中的古代印第安地。都复活了。小孩子把母亲杀死,他爸爸又把他杀了,我现在说细节,主要是咱们的片子在细节情节上都达不到要求,安排违背自然,只想在摄像方面夸大技巧,然后说一些没有人性的套话。本片并没有把焦点聚集在那片传说之地,但是我很感兴趣也很惊讶,远古印第安人拥有这种能力,能将死人复活。

但是这片地之所以叫宠物公园,是因为人们期待自己的宠物复活,于是这些宠物被葬在这片古人类所建造的地方,不过我看其结构好像有点像巨石阵的架构,导演的灵感可能来源与此,还有朋友说,此片有一定的爱护动物意识功能,但是我想说的是,现在狗类猫类都越来越多,而老虎啊,各种珍惜动物啊,都越来越少,人类们多么肤浅,随意主宰自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本诗有些担忧,那些成群结队的如果拥高超的智慧的可能会取代人类吗?

但是人类被尸体们取代的话,又会是什么效果呢?目前看来,我国之片子根本就不像什么大国作风,不具备普遍的人类情怀和共性意识,到是几千年来的统治思维仍然主导着人们的生活、思想各方面。不过,我这个说的应该算是题外话,与主题没有多大关系。将人葬到宠物公园内,人复活了,美丽的妻子开始回来,爱妻的男子抱着那两眼流脓的妻子激吻,我们非常惊讶演员的超级抗污能力,同时也说明了LOVER之特别力量,啊,女子突然从背后悄悄一把刀,咔嚓咔嚓,男子尖叫,不要啊,不要啊。

看吧,我们亲爱的男子,之前那好鬼对你说:男人的心是硬的,那片地是酸的,千万别逾越。只是你不听劝告,把自己搞死了吧。呵呵。也想下,以前我们小时候听说过什么什么回魂夜,还有什么僵尸地的,想起来就怕,但是我是个有想象力,也很好奇的人,我相信这些事情并不是人们所说的鬼、佛、上帝之类,因为我更相信自然宇宙智能的复杂和高超性。人类目前似乎基本具备复活技术,所谓的克隆术大概就是。如果真有这种技术的话,我觉得还是有个人体修复机好,但别让人两眼流脓地像僵尸一样,它活了就要吃人,再想象下,如果所有人都不死的话,世界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你知道的,有些科幻片已经展现了这种局面。

把美撕裂了展现给人们看,本片大概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下。我从动物世界看到,一只苍蝇吃食物大概是这样的:用四只脚先把食物踩碎,然后吐出消化液,最后将其吸进去,如果人也这样,事情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本文废话多,有不对地方,请见谅,一起娱乐,讨论是美妙之甚事。哦,我想起了开头,请问那些在马路上来回跑的运油卡车是幽灵车吗?我又想,如果导演安排好每一个细节,头脑会不会爆炸?好像在什么事情上都寻找意义,会让人陷入偏执狂状态。还有个事件是这样,本诗在互联网上看到1933年之乌克兰曾经出现过穿越时空的幽灵火车,有些科学家为了研究此事,跳上了这车,扑通扑通,一起和火车失踪了,人们说他们都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些都是相当棒的题材,拍摄成科幻片、恐怖片定有冲击感觉。

“鬼”的故事 (300字)


古人特别怕鬼,把鬼的头画得很大,想着里面一定装着很多害人的想法。古人把鬼看作是阴森可怕的象征。

我想起了《聊斋志异》里面的《画皮》。古时候有一个书生,有一天他把从一个富人家逃出来的女子领回了家,结果他发现这个女子是一个鬼。他看到鬼拿着一张人皮在上面画出了一个人的样子,然后抖了抖披在身上,鬼就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鬼在他的恩人的胸膛前抓了一把,书生的心就被鬼掏出来吃了下去

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人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人不能太贪心。否则就会上当受骗丢了性命。

虽然我们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鬼,但我们也不能太贪心。要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

深圳市育才四小二年级(2)班 夏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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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公墓读后感


酒公墓读后感(一)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读了大半,除了《道士塔》《庙宇》《牌坊》《风雨天一阁》等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感触最深的是《酒公墓》一个平凡苍凉的人物故事。

文章写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状元之后张先生,学成归来,本想逻辑救国,怎奈却遭遇了现实的尴尬。正当他顺应现实,惶惶度日,不想落入土匪之手,几次逃跑,被打致残。十年浩劫,因写错字2020又被戴上右派的帽子,经历了不幸的短暂婚姻,本以为教书育人可以实现些许的人生价值,却发现原来是对牛弹琴。最后只能聊以替人写墓碑换取美酒度过残年。

读罢,一个寂寞文人悲凉的一生如云般掠过眼前。文章憎命达,或许杜甫的悲叹不只是李白,还有张先生。他的一生是痛苦寂寞的。逻辑学的寂寞,现实巨大落差的寂寞,陷入土匪之手的痛苦寂寞,十年浩劫的痛苦寂寞,情感婚姻的痛苦寂寞,对牛弹琴、知音难觅的痛苦寂寞,而最终又不得不潦倒卑微地活着的痛苦寂寞。

谁念西风独自凉?暂且引用作者原文:(前年深秋,我回家乡游玩,被满山漂亮的书法惊呆。了解了张先生的身世后,我又一次上山在墓碑间徘徊。我想,这位半个多世纪前的逻辑救国论者,是用一种最潦倒、最别致的方式,让生命占据了一座小山。他平生未能用自己的学问征服过任何一个人,只能用一枝毛笔,在中国传之千年的毛笔,把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慰抚一番。可怜被他慰抚的人,既不懂逻辑,也不懂书法,于是,连墓碑上的书法,也无限寂寞。谁能反过来慰抚这种寂寞呢?只有那一排排灰褐色的酒坛。

在美国,在上海,张先生都日思夜想过这座故乡的山,祖先的山。没想到,他一生履历的终结,是越来越多的墓碑。人总要死,墓很难坍,长此以往,家乡的天地将会多么可怕!我相信,这位长于推理的逻辑学家曾一次次对笔惊恐,他在笔墨酣畅地描画着的,是一个何等样的世界!)

张先生为自己斟酌口述的碑文,读来令人泪下:

酒公张先生,不知籍贯,不知名号,亦不知其祖宗世谱,只知其身后无嗣,孓然一人。少习西学,长而废弃,颠沛流荡,投靠无门。一身弱骨,或踟蹰于文士雅集,或颤慑于强人恶手,或惊恐于新世问诘,或惶愧于幼者哄笑,栖栖遑遑,了无定夺。释儒道皆无深缘,真善美尽数失落,终以浊酒、败墨、残肢、墓碑、编织老境。一生无甚德守,亦无甚恶行,耄年回首,每叹枉掷如许粟麦菜蔬,徒费孜孜攻读、矻矻苦吟。呜呼!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人渺如沧海一粟。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精神的寂寞,物质的匮乏,没有尊严和希望地活着,又是何等巨大的痛苦!

我不是一个宿命论者,然而命运又似乎很难抗争。张先生不是孔乙己,他也穿长衫,但他不会纠缠于回字2020的几种写法。他抗争过,他顺应过,他想教书育人,为救学生他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是状元之后,西学归来,可他却不得不以一种最潦倒的状态活着。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

一个文人的遭遇刺痛了另一个文人的心,想来余秋雨先生也是感触颇深遂有此文。古来圣贤皆寂寞,凡夫俗子毕竟占了芸芸众生的多数。世间知音难觅,又岂只是伯牙才有的感叹。

张先生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他的墓正树立在状元坟。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生时寂寞,死亦寂寞。不过此刻的寂寞于他或许更好,静静地,没有喧嚣,没有哄笑,没有悲叹,没有痛苦,只有寂寞。

余秋雨的《酒公墓》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极为喜欢的一篇散文。没有故作高深的哲理,没有油腔滑调的诉说,它所讲述的,仅仅是个朴素而苍凉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也十分简单,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才子,本抱着满怀壮志豪情,想用逻辑学拯救当时深受危难的祖国。岂料回国之后,他却遭受了不少深重的打击:从无人了解逻辑的痛苦,到深陷土匪之手的无助;从十年浩劫之时被迫带上右派帽子的辛酸,到最后聊以墓碑、美酒度过晚年的哀痛。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酒公张先生只能以一种潦倒的方式完结人生与梦想。而当他拉住余先生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时,或许每一个心有所感的人,都会忍不住同声感叹,甚至潸然泪下。

许多将文章草草读过一遍的人,或许会认为这只是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的确,这并不是一篇具有教育意义的散文,但在酒公张先生身上,我们读到了一个进步书生的寂寞,而这种寂寞并非他所独有千百年来许多文人,其实都在承受着相同的寂寞。酒公在文章结尾处所流下的眼泪,也是由千万位文人的痛苦与挣扎所凝聚而成。

文章憎命达,这是我们所熟悉的、杜甫式的悲呼,而这句诗似乎也魔咒般地总结和预言了传统文人们所必经的道路。世人或许会羡慕李白舞剑吟诗的潇洒,但那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让我们窥见了他的隐痛;读者也可以仰慕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刚烈,但那篇悲凉的小说《药》,却抒发了当时进步青年们无法被理解的痛苦。一个民族永远都需要文人和哲学家,因为缺少了他们,这个民族必然不再拥有智慧与信仰;然而,文人与哲学家正是因为看破了太多,才无法被人们所真正地理解,而他们又宁愿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不愿像一个机灵的聪明人一样蒙蔽双眼苟活于世,于是他们只剩下了孤独。在读了酒公的际遇之后,谁又会不屑于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呢?谁又会去指责在平日赞美死亡,在人生末途之时离家的托翁呢?无论是何种的寂寞,都是人生不可承受之重,伯牙痛失钟子期之后尚不再操琴,又何况那些拥有智慧却不被理解的寂寞文人。

而另一个普遍现象是,只要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都会在生前死后遭受别人的议论与指点,其中不乏误解和诽谤,正应了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古话。寂寞从生前延伸到永世,成了文人们永远挣脱不开的宿命和枷锁;若要所有文人修得佛陀般的淡定心境自然是不可能,因此千古文人们都是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是而非也,故未免乎累。所以当那些文人面对自己的笔,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惶恐时,或许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仰天长啸: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人理解与赏识的文人,只是在人生路上仓皇徘徊的独行客。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如此多的人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加速了文人诗的出现,徒劳地用笔扣问自己寂寞的心灵。

文中的酒公,是一个喜欢用酒坛抚慰自己寂寞的人。而这也让我想起了李白,诗人生性好酒,最后也在迷醉之时捞月而去。乘月归去的李白是一个美丽得令人心疼的神话,并不是所有文人都能安享这一殊荣,他们只能像酒公一般无名无姓,在山林野泉边寂寂地死去。被历史长河所吞没的文人还有多少?我不愿去深究。那萦绕心头的,只剩下文人们千古难解的愁闷与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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