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六指头的身上。
很久以前,在一个村庄里出生了一个怪物,叫六指头。因为他右手上有六根手指,所以名为六指头。可村里有个规矩:凡是双胞胎、六根指头的婴儿一律都得活活烧死。可六指头的阿妈不想让刚出生的儿子就这样死了,就带六指头逃出了村庄,来到了一个葫芦洞里。过了十几年,六指头成年了。有一天,他出去打猎,发现一只蟒蛇正在吃一只刚出生的小老虎,吃下肚以后,就像长了一个大肿瘤!六指头心想:老虎一胎两个,我再找找看吧,或能许有点收获。他找呀找,终于在一堆金黄的叶子中找到了,而小老虎还闭着眼睛在呼呼大睡呢。所以给他取名为金叶子。六指头把金叶子带回山洞里,用肉粥喂它。过了几天,金叶子的眼睛终于睁开了。金叶子渐渐长大了,有一次,金叶子陪六指头去打猎,遇上了象群,金叶子奋不顾身地救主人,主人很感激,把金叶子认为是他最好的帮手。
六指头的善良终于有了回报,金叶子也长大成为了勇敢忠诚善良的虎娃!
我们也要学习六指头,俗话说得好: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别人也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
寒假里,我看了加拿大著名作家ET西顿的著作《红脖子》。通过封面我了解到这只叫红脖子的动物是一只英俊的鹧(zhe)鸪。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鹧鸪生下一窝小鹧鸪,其中,最大、最漂亮、最听话的就是红脖子。红脖子因为听话,所以比其他鹧鸪的经验丰富,成年后最早起飞,独居独住,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在一次击鼓中,赢得了母鹧鸪布罗妮的芳心,并生下了一窝幼崽。可是,凶恶的猎人揢迪却偏偏要搅乱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揢迪把布罗妮杀了,又把小鹧鸪一个个的踩死。红脖子伤心过度,不小心踩到了猎人布下的圈套,后来被猫头鹰啄食。
读完《红脖子》后,泪水图满了我作文整张面孔揢迪太凶恶,太贪婪了!他为了金钱,每年提早两个月就进山林打猎。我要是政府的话,造就把揢迪关进大牢,让他永远不能重见天日!如果我是揢迪,我绝对不会去打猎。动物也有生命,为什么要把他们杀害?贪婪!有了美好的生活还要去杀害动物,这样的恶人一定有恶报!同学们,我们可千万不要像揢迪一样,被贪婪腐蚀了灵魂。
读玩《红脖子》以后,鹧鸪的智慧给我震惊了!大自然的变化让他们学得聪明了。这,是多么的神奇啊!如果我有鹧鸪的大脑加上认得的知识,那世界科技就提前N年了!
看到红脖子一家的悲惨命运,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让世界多一些爱,让爱撒满世界的每个角落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作文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作文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最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人。他们占据着大部分人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成为众人的焦点。那些才貌平平的人,只能默默躲到角落里,变成玻璃人,等待着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就像水滴蒸发那样,只留下浅浅的印记。
《红舞鞋》的女主角李莎莎就是这样的人。并无特长,成绩中游,她在班级里无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莎莎进了学校久负盛名的舞蹈队,可天赋并不好的李莎莎来到舞蹈队,就像个丑小鸭,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其他女孩天鹅般的美丽。李莎莎感到了自卑,但她没有放弃,她要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存在!
老师不在时、女孩们围在一起说笑时、休息时,舞蹈室里都能看到她练习的身影,她已将自己与舞蹈完全溶于一体,她坚持用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发奋练习。李莎莎没人注意吗?不。舞蹈队的秦老师早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一点点进步,秦老师把全校乃至全市唯一一个参加国际比赛的名额给了李莎莎。
我实在佩服秦老师的眼光。的确,李莎莎打心眼里热爱舞蹈,在起舞时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自然,毫不做作,更关键的是李莎莎勤奋,肯吃苦,这是其他女孩比不了的。
最终,李莎莎用真诚感化了曾经离她而去的朋友,带着好友的祝福,穿着老师的红舞鞋,承载着家人的期望,前往比赛现作文场,走向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书中老师的红舞鞋贯穿全文,它代表了每个女孩心中的梦想,那么光鲜夺目,那么流光溢彩。人人都想拥有它,但是最终穿上它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对自己的梦想不够热爱吗?不够执着吗?还是不够努力?都不是。多半都是因为自卑,那隐藏在女孩心中的自卑情结。
我相信,外表再阳光灿烂的人,内心深处也一定有个灰暗的角落。更何况女孩的心是那么的细,或许不漂亮,或许成绩不理想,或许某个地方不如别人女孩总是拿自己与别人比,觉得处处不如人,女孩总是太在意别人的评价,丧失自信,于是当梦想近在眼前时,却没了去争取的勇气。
其实,没必要过分计较一句话,随他说去,更没有必要抓住自己的缺点不放,自己就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只要自己努力追逐梦想,只要自己的表现没让自己失望,我们就没有理由不笑对生活,没有理由放弃。世间最强大的是卓越,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拼搏去击碎他人的嘲笑,用优异的成绩去击溃那些本来就不堪一击的流言。
放飞我们的梦想吧!追逐我们的梦想吧!拼搏我们的梦想吧!没有南瓜车,没有仙女,没有宫殿,我们依然可以破茧为蝶,依然可以成为童话里的公主,穿上心中的红舞鞋,成为人生舞台上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读完了《雪山上的达娃》。这本书主要讲了达娃陪伴着边防战士黄月亮从一只懵懂的幼犬成长到勇猛军犬的过程。达娃的调皮可爱、善解人意,黄月亮叔叔的坚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宋老兵、排长、周俊杰等,他们的战友之情胜过血脉亲情,他们相互鼓励,相互帮助,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
黄月亮的父亲也是一位边防战士,但是在一次站岗的时候,由于极度的疲劳而滑下了悬崖牺牲了,黄月亮为了体验父亲的生活,不顾母亲的反对,决心去父亲站岗的地方当一名边防战士。他们在碰到雪崩的时候,黄月亮的一只鞋子跑掉了,宋老兵不顾自己的安危,把鞋子给黄月亮穿上,自己的脚却冻僵了,后来战士们一个一个用自己的体温,帮宋老兵暖脚
他们的战友之情怎能不让我感动呢?我读着黄月亮的父亲写给黄月亮的信,都感动地哭了。为了祖国的安宁,他们舍弃了小家,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没见到一面。
我在网上曾经看到一幅图,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一个解放军叔叔,手握冲锋枪,笔直的站在岗位上,雪花落在了解放军叔叔的帽子上,眉毛上,衣服上解放军叔叔就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守卫着祖国的安全,为了使人们过上安宁的日子,他们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纪,选择了奉献祖国,我真的好感动。
在圣诞节平安夜的时候,商家大肆宣传要吃苹果,一个苹果竟然卖到了18.8元,大家都在吃苹果,以祈求平安,而殊不知真正带给我们平安的,绝对不是吃几个苹果,而是默默奉献的解放军叔叔。
让我们向解放军叔叔敬礼!他们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也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为祖国做贡献。
在这漫长的暑假期间,我读了几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虎娃金叶子》,它的故事让我感动万分。接下来就让我讲讲他它的故事吧。
这本书讲了一个人与动物真挚情感的故事:一个孩子出生在一个爱伲族的小村寨。他长着那第六根手指。爱伲族有一个古老风俗,凡是双胞胎和六指婴儿都被视为琵琶鬼的化身,要把他用火灰灸死。阿妈舍不得他被灸死,就偷偷地抱他进了深山老林。这个人就叫六指头。他在打猎时阴差阳错的收养了一只雌性小老虎。因为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所以取名叫金叶子。
有一次,金叶子被金雕困在山顶上,面八方都没有出路,跟金雕拼个你死我活。因为金叶子还小,不能战胜这只老练的金雕。六指头看得心急如焚,为了不让金叶子受到伤害,费尽全身力气爬上山去,不惜一切代价与金雕殊死搏杀。结果因为这浓浓的父女情深,而打败了这只饥肠辘辘的金雕。不仅只六指头救过金叶子,金叶子也曾救过六指头。
还有一次,六指头碰见了象冢家,一不小心就被象群发现了,象群跟六指头跑个你死我活。当时的场面就像是象群跟六指头比赛跑步,可最后还是被象群给超越了。正巧前方有一个小山坡,六指头见机行事,像逃命似地爬上了小山坡。可象群就像追逐一个囚犯一样,想尽一切办法都要把这个囚犯给抓起来。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不停地扔石子。六指头急中生智,一下子就想到了金叶子,他一吹口哨,正在捕食的金叶子就跑过来帮忙。金叶子以少胜多,用智取的办法赶走了象群。
当金叶子与雄老虎交配,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洒出去的水,六指头整整哭了一天一夜,真是父女情深啊!金叶子回来了,而且还顺利生下了两只小虎娃,可也有不幸的发生。村民就抓到了六指头,他俩被送往刑场。眼看六指头就要被烧死了,金叶子奋力挣脱绳索,把六指头救下,自己却被射来的箭射穿心脏
读到这里,我被深深的感动了。虽然不是亲生父女,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这种种的因果关系,将人和动物连在了一起,金叶子是六指头比人还要亲的亲人。在动物面前,有些人常常范着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认为自己是高等生灵,动物是低等生灵,动物是任人摆布的畜生。但在作家手中,那畜生都变成了通灵性的动物,让人们了解到,动物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邪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这让我真正的意识到动物世界是多么的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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