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多了路好走——读《野马归野》有感
江苏省宜兴市洋溪小学六(1)班 王诗雅
今天,爸爸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做《野马归野》。 在送给我时,爸爸曾说过,这本书蕴含着许多道理,是一本好书!今天,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书让一直吝于赞美的爸爸都赞口不绝。
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 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希望人们在读了这本书之后保护动物、爱护动物。才读了一会儿,我便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因为这里面有许多机智勇敢的马儿,它们同样有着喜、怒、哀、乐等种种和人类一样的感情,但是它们更直接、更纯真,把心情都写在脸上,所以才会更受人喜爱!
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马和狼的一场智斗》。它主要写了有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马,有一次它在撞倒了主人之后,逃了出去。可是它快乐的日子并不长,很快又被主人捉了回来。这时,它意识到,自己逃得还不够远。于是它在又一次逃出去之后,便向着人烟稀少的地方奔跑。这种自由自在、独自一马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它便有点厌倦了。马是一种群居动物,所以它决定加入一个野马部落。可是这个野马部落并不愿意收留它,于是它一直尾随其后,坚持不懈,毫不放弃。直到有一次,这个部落遇上了水源危机。它们得想出一个既不惊动狼群,又能喝到足够的水的两全之策。这时,奈木扎突然闯到了马群中,向它们展示了一种“跪行”的方法,一步步跪向水源,低下头来喝水。这样既不会发出声音,又能喝到足够的水,还可以用草丛进行遮挡,真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办法!通过这样的办法,野马们都喝到了足够的水,当它们奔腾着跑向远方的时候,狼群们才发现,但是这时候再追赶也来不及了。这一场智斗,自然是野马们大获全胜。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这马儿和我还真像,都想要加入集体,可是却都被排斥。不过,它和我还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它起码有着足够的勇气和不懈的努力。而我,虽然也曾努力过,却很快便放弃了。我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与人相处,曾经为了这个,我还特意拜读了王刚所编著的《这样处事最有效》,可是即使背得滚瓜烂熟又如何?到了人前,我还是束手束脚,所以,就干脆把努力的时间也省下来,去做点别的有用的事,当个在班中的“独行侠”算了!
虽然,集体并不接受我,我却仍然有一个好朋友,她叫罗阳。班里很多人都不明白,我们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玩到一块儿,可我心里却清楚的知道,只是一个微笑,一个善意的微笑,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因为我的笨拙,我却常常会因为一些无意的举动而伤了罗阳的心,使她难过、哭泣。但在我有困难时,她还是会来帮助我,我一直很感动。可是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才意识到,朋友相处靠的不是客套和礼仪,而是真心。只有你向她人敞开心扉,展示你的真诚,别人才会对你敞开心扉。
朋友,请记住,从今以后,用你的真诚去接受别人的热情;用你的宽容去对待别人所犯的过错;用你的真心去倾听别人的心里话。这样,你才能有更多的朋友。毕竟,朋友多了路好走……
(指导老师:袁丽群)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我牢牢记在心中。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刹那间,十二个春秋过去了,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野马归野》。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多种奖项。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野马、蒙古马、汗血马和东阳马基因遗传的小马驹——奈木扎。奈木扎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奈木扎长大后,胆子大的出奇,并且非常调皮。不但冒险去踩蛇蛋,还把游客弄伤了。终于有一天,奈木扎的野性藏不住了,它顶翻了主人:乞颜哈察逃出了蒙古人的领地,准备过真正的野马生活。
看到这里,此时此刻的我便幻想着奈木扎有怎样的危险经历。因为沈石溪写得太传神了。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并且亲眼看到奈木扎逃出马棚时的情景。当奈木扎成功逃到森林时,为了生存下去,便打算加入普氏野马马群中。但马群的头马白鹰以为奈木扎是来抢夺头马宝座的。便把奈木扎打得落花流水。为了得到白鹰的认可,奈木扎为野马群解除了干渴,所以被它认可了。
当我看到“普氏野马”四个字时,以为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野马而已。但我查过资料后才知道:普氏野马是世界上唯一幸存的野马。并且全世界以不到1500匹,是比大熊猫还珍稀的物种。
自从奈木扎惊了普氏野马群与真正的野马生活在原始森林后,奈木扎帮了一个大忙:帮野马群打败了黑熊。但也因为头一匹母马和一匹小马驹得了病,便残忍的将他们驱赶出马群。这让头领白鹰很不高兴,但又不好发火,只能默默的想着母马和小马驹。后来,他们因为发生争执,白鹰便离群出走了。然后,那些研究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发现奈木扎不是普氏野马,便用麻醉枪把奈木扎抓了起来。奈木扎不愿再做家马,便自杀了。最后,白鹰找到了一位主人,这位主人竟然是奈木扎以前的主人:乞颜哈察!
看完这本书,我心想:连一匹马都有自己的志向,那么我们人不是更应该有自己的志向吗?我们就应该像故事中的奈木扎一样,有自己的向往,这样,我们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我们向往自由!它也向往
自由是生活的希望,我们希望自由!它也希望
自由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我们渴望得到自由的归宿!它也渴望
自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谁都想活得更有意义!它也想让生命更精彩
凡是动物,心中永远都会有一股永远无法泯灭的野性,他们都会因为这种野性而向往自由。
马自然也不例外。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野马归野》。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狂傲不驯。它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乱子,并经常想方设法叛逃。可总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回来之后,它一点也不气馁,总是在内心野性和向往自由的驱使下再一次谋划出逃的策略;它是一匹聪明智慧的马,它懂得先博取主人的信任,然后再找机会趁机逃跑;它是一匹有追求有梦想的马,为了能加入野马群成为其中的一员,它帮助陷入缺水困境的野马群如愿喝到了水,取得野马群的信任,并和野马群的首领斗智斗勇,最终战胜野马群首领取而代之;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虽然一次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但为了理想而绞尽脑汁、不断努力,从不低头从不改变目标终于,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努力后,它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回归了田野,找到了向往的自由!
虽然最后让我遗憾的是人类为了这群野马的种群血统而最终惨忍猎杀了它。但是主马公奈木扎对自由的向往和它为了理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不已,它为了自由可以放弃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我被它感动。我问自己,是什么让它对自由如此执着,并促使它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努力奋斗的精神;一种面对选择勇敢应对、勇于探索的精神;一种让生命更有意义、多姿多彩的奋斗精神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奋发,我们才能成功。
自由是所有生灵都向往的,万物因自己内心的野性使自己更渴望自由,加上它们拥有这种精神,所以它们能完美地发挥出自由的本质。大自然的物种都不愿意被人类囚禁,不愿意终生为人类卖命。沈石溪很多这种故事都证明了这一点。以前我看过的《撞笼的金雕》里的那只金雕,它不愿做动物园的展览品,宁愿放弃生命也要飞向它渴望的蓝天,所以它一次次向着蓝天飞去,却一次次撞击在蓝天和它之间的那道铁栅栏上,却坚决不肯放弃再比如《戴银铃的长臂猿》里的那只长臂猿,它渴望家乡的那棵大树,而从马戏团一次次逃跑。虽然逃跑成功后,猿群却因为它有人类的痕迹而不接受它,可它却仍然为了自由宁死也不肯再回到待遇优厚的马戏团还有《皈依牢笼的斑灵猫》里的那对斑灵猫,它们渴望宽广的山野和尽情奔跑腾跳,为冲破牢笼而奋斗的满嘴是血,尾毛飞旋,惨不忍睹
我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为什么还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大自然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动物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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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人类向往的最高境界,动物也一样。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中的一匹家马把这种野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它的名字叫奈木扎,是一匹桀骜不驯的普通家马,但它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故事十分细腻生动,向我们讲述了奈木扎为了自由而逃离自己的主人投奔野放的白鹰普氏野马部落,并和野马部落共同生活,生死与共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情节是:经历了各种磨难的奈木扎终于荣登马王宝座,可它没有想到,实行野放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已盯上了它。它被工作人员用麻醉枪麻倒并强行将它带离了野马群,奈木扎心中的信念告诉它不自由,毋宁死。最终,它在工作人员休息的时候用缰绳把自己勒死了。而原马王白鹰太过依赖人类,不自食其力,放弃了自由,投奔了奈木扎原来的主人,甘愿做人类的奴隶,变成了一匹被人类束缚的观赏玩偶马。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奈木扎向往自由的执念所感动,为了自由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反思一下人类自身吧,自由人人都向往,你理解奈木扎的努力与执着么?你像奈木扎一样为自由付出过努力吗?自以为是的一些人,口口声声说为动物好,其实却是动物真正的克星。就像实行野放普氏野马的研究人员一样,为了一种动物的利益而伤害另一种动物自由生存的权利。我们实际上应该保护每一种动物,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每一种生命都是平等的,每一条生命都有它们生存的权利。
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一部动物小说啊!在这里,我想呼吁人们:让我们善待每一种动物,珍惜我们共同拥有的世界!
《野马归野》是一本小说,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在蒙古大草原的深处有一群野马,名字叫普氏野马。它们有一个不改变的习惯,就是假如有一匹野马生病了,马 群就要派几匹强壮的公马把生病的马堵住,不再让它进入马群。看来马群的生活是有规律的,而且有时候,这个规律是有点绝情的。
有一匹叫奈姆扎的马,它曾经是一匹让人骑,能和游刃一起拍照的马。可是在主人哈奇给它换新鞍的时候,它却逃跑了,像风一 样!跑了之后让一个名叫曹文杰的人给害死了。它为什么会跑呢?不时主人不给它吃好的,也不是主人不让它休息,而是它有一种天性:
要自由!如果没有自由,宁可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很大!那就是哪怕是不会说话的动物,也应该有自己生活的要求,要拥有自由!要有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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