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纳兰性德有着清初第一词手的美誉,第一次邂逅纳兰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季,人们所说的缘分也不过如此。
我见到他时,已是百年之后,在书的香气中相遇,在词的华美忧伤里结合。纳兰的词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这抹忧伤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在嘴里反复咀嚼着他的词,咀嚼着他的华美的忧伤,为他的痴情而落泪,为他的才情而折服。
有时候我会想,这个世间到底有没有异时空,要是有的话,我就能去见见他,见见他的人,听听他的情。人生里的回眸一笑,都不过是红尘里滚滚烟沙,迷失了的只有你我而已。我在纳兰的词里面徘徊,在纳兰的词里面低吟浅唱,见证了纳兰短暂的三十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啊,这样世界上将会少了许多的怨怼。那华贵的词伤,深深地触动了我心头的朱砂。多情如纳兰,聪慧如纳兰,他的名,他的词,都是脑中的画面,阵阵回放,激起了我心上的涟漪。
冬夜里的小冬郎,不负天才之名,写下了千古绝唱。
滚滚东逝的流水,愿你能捎去我的祝福
声声慢唱——读李清照词《声声慢》有感
声声慢唱——读李清照词《声声慢》有感
张语洋
“寻寻觅觅”的动作;“冷冷清清”的环境;“凄凄惨惨戚戚”的心情;“乍暖还寒”的气候;“旧时相识”的感觉;“守着窗儿”的哀叹;“点点滴滴”的声响——随着李清照的勾勒,我的心,似乎被系在了她的笔尖上,与她一同感受。
我第一次与李清照相识,是在公元二零零四年的夏天。因为,那年我来到了李清照的故居——趵突泉。我见到了她在漱玉泉旁边梳头的倩影:修长的纤纤细手在捋着长长的秀发,连她身旁的艳美花钿都失去了几分光彩。那时,我就听老爸说:李清照最著名的词就是这首《声声慢》。同时,我也爱上了这位铁骨柔肠的女子。
《声声慢》是李清照晚年的名作,可以称作是《漱玉词》中的压卷之作。全文是在猝然丧夫、国破家亡、颠沛流离的艰苦背景下写成的。尤其是字里行间里流露出那哀婉的凄苦情,不知有多少人曾经潸然泪下。
金兵南下,侵略中原,大宋皇帝的软弱无能,致使老百姓在水深火热之中。可偏偏李清照这位旷世才女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危急时刻。其实,只有艰苦与困难才能开发出人的最高成就。李清照就是在这个时期创造了,不,应该是奠定了自己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崇高的地位。《声声慢》这首词,无疑是最好的代表。
全词一开头十四个叠字就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将晚年丧夫、没有儿女、孤苦寂寞、心酸艰难的生活体验表达的大胆、细腻、贴切、震撼人心。
本来心情就差,再赶上乍暖还寒的暮秋时节,只能“借酒消愁”。酒烈,愁亦烈,酒是压不过心头浓愁的。从“浓睡不消残酒”(李清照《如梦令》)到“三杯两盏淡酒”,事隔几十年,竟有如此之大变啊!当初无忧无虑的少女情怀哪去了?却换到比酒还弄的愁,把烈酒都变成淡酒了!风再急,酒再烈,真是“此情无计可消除”(李清照《一剪梅》)啊!
抬眼望去,亦真亦幻的大雁,在空中飞荡,看到他们,李清照便泛起了疑问:是为我和明诚之间捎过“锦书”的大雁吗?哎,现如今,已没了“怕郞猜到,奴面不如花面好”(李清照《减字木兰花》)的闲情逸致,也没了“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李清照《醉花阴》)那还有寄托的深情相思。人约黄昏了,人倍憔悴了,人去楼空了——只有那已经无人理睬、满地堆积的飘零花瓣……
独守窗儿,听帘下细雨声,到黄昏时分,阴雨还在啪啪不停地拍打着心扉,使李清照简直不能自抑。李清照的愁,太多太多了:身世之痛、家国之痛、孤独之病等等,仅用一个“愁”字又如何概括得尽?她给我们留下的,就是这么玄妙。
在不眠之夜,心中的一切挂恋,都在“点滴霖霪”(李清照《添字丑奴儿》)中大起大落。愁,何时才能消失?恐怕,这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李清照的心中,无法磨灭。
这首词似乎都是非常的普通,并不难懂。但如果您在仔细去品味,您会发现这词中蕴涵着李清照的含蓄与豪迈,透露出她不凡的心境。这首词,字字珠玑,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千锤百炼才造就出来的文字,对于才女李清照而言,这叫信手拈来。这便是李清照的高才在于:第一时间感觉到被拨动的心弦并在第一时间行云流水般地记在纸上。
我虽然也是第一时间的感受、第一时间的记录,但是文字功底远不如先生。
我对先生的感情是说不出来的,或许她和我很像,有种敢爱敢恨的性格,还有可能是我们神交已久的缘故吧!所以,能理解先生——
声声慢唱,有唱不完的愁;声声慢唱,又唱不完的故情;声声慢唱,又唱不完的家国很。
这一声声,一次次的撞击着我的心灵,在悠悠慢慢中,我与先生一起追忆往日归来堂中,她与明诚的甜蜜生活以及溪亭日暮时,她与朋友们开怀大饮的沉醉……
李清照先生,请允许我喊您一声“清照”:清照,一路走好!
读《饮水词》有感: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王壹贤
第一次读纳兰词于何时,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第一次被纳兰词所吸引的情景,却是印象颇深。那是中考落幕的时候,仍可忆起当时阴霾的天空,飘落着的小雨。来来往往的人群忙着收拾行李、杂物,纷乱的纸张撒落在校园的走道上,空荡荡的教学楼门窗紧锁,无人问津。我默默地彳亍着,彳亍着,脚步不知觉间就踱到了教室。偶然翻开教室书角内的一本书,入眼,便是纳兰容若的《长相思》 :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那时的我,认为遇到了故知,找到了知音。纵使未能全晓这首词的意境,了解到纳兰是一个怎样的人,亦不妨我去听他、懂他。与他邂逅三百年后,引起感情上的共鸣。觉得纳兰和我一样,一样的感性,多情而又因为尘世间种种不可预测、无法改变的因缘,郁郁而不得解脱,“同是天涯沦落人”、“情不之所起,一往而深”。
如今看来,这种想法确是好笑,但也正因如此,我才到书局,买下了一本《饮水词》,和这位多情才子结缘。这不买便罢,一读就感到自己“沦陷”了。书中纳兰“绝域生还吴季子”式的诚,“天上人间情一诺”式的真,“情在不能醒”式的“索性多情”,给予我太多震撼。他的每一首词,每一句感悟,构成了他斑斓起伏的人生,造就了一柱永回响着“一往情深深几许”的琴弦。让我总盼望着“共君此夜须沉醉”,为卿痴狂。
午后风光正当时,品一杯香茗,细嚼《饮水词》显得更加有味。静安先生评价此书时讲:“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顾贞观亦在《饮水词》序中说:“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一字一词的慢阅纳兰词,才果真感到,这些言论并非空谈。纳兰将自己的一生写入词中,从《减字木兰花》的“相逢不语”,与两心相悦的表妹形同陌路。纵使相逢,却因皇权世俗、人伦纲常的枷锁“脉脉不得语”。到后来,与妻子卢氏黄泉碧落、阴阳两隔,他与卢氏相处才短短三年,千万般无奈,也只能苦诉“当时只道是寻常” 。那册《花间词》,纳兰记得每一字、每一页,与妻子对赌,幸赢得妻子亲喂香茗,涤荡了一腔忧郁。这些寻常往事一直在纳兰心灵深处翩翩飞舞,无奈伊人已逝。几年后,多情才子又恋上了当时身处风尘的才女——沈宛,无奈悲剧再次上演,一句“心字已成灰”,不知他流下了多少泪珠儿。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至情如纳兰者,倾其一生,苦诉的无非离殇二字。但我却依然喜爱他的每一词、每一句,喜爱他的人、他的情。恰如纳兰《少年游》所言:“称意即相宜。”当然,纳兰此处说的是爱情:我们深爱一人,便常问对方喜欢自己什么?其实答案就是“称意”啊!看到你,觉得眼睛舒服;听到你,觉得耳朵舒服;想着你,觉得心里幸福……我觉得“爱”上纳兰,是件挺容易的事情,一如树木本爱阳光雨露,飞鸟本爱树上搭窝,蓝天本爱飞鸟矫健的身姿。亦譬如人生若只如初见,譬如一生一代一双人,譬如记得当时垂柳丝,花枝,满庭蝴蝶儿。
《楚辞》中云: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人生之年,从未永恒。幸得《饮水词》,让我跟纳兰三百年后相遇,结缘……
《群山回唱》读后感:我仿佛听见群山回唱
为了响应学校“读一本好书”的号召,我们寝室的成员在假期的时候,每人都完成了一本到几本书籍的阅读。经过挑选,希望能在读书会和征文的平台上向大家推荐这本极有意义的小说——《群山回唱》。
作为胡塞尼最有野心的一部小说,《群山回唱》无疑在各个方面都是非常成功的。
继《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之后,在这本书中,胡塞尼用更加庞大的架构,更加细致的笔触,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它不再是一个或两个主人公的专场,这里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们自己的戏份,自己的故事,不可替代,感人至深。
很多权威杂志都对这本书的内容和作者的写作功底大加赞赏,比如《今日美国》曾经点评道:“《群山回唱》是一部精美的小说,不论你身在何处,只要对存在的意义感兴趣,就都必须阅读它。”
这本跨越将近60年阿富汗历史的小说,感动了一个又一个人。而我,仅仅在读第一章的时候,就已经热泪盈眶。
文章的开始,阿卜杜拉和帕丽的父亲为他们讲述另一个父亲的故事。那个父亲有五个孩子,传说中的魔王有一天来到干旱的村庄,要求他交出一个孩子。如果他不能在天亮之前作出决定,魔王将把他的五个孩子全部带走杀死。父亲想了一整个晚上,还是无法做出决定,最后,他用抽签的方法,抽到了他最爱的小儿子卡伊斯。他狠下心任卡伊斯在门外哭喊,直到被带走,也没有开门看一眼。父亲从此再也睡不好觉,日日夜夜思念着自己的小儿子,就连村子里那些本来很同情他的人都觉得他已经疯了。终于有一天,他决定去找魔王报仇。可当他历尽千辛万苦,伤痕累累地见到魔王时,却发现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忘记了一切,在魔王的世外桃源里和别的孩子快乐地玩闹。魔王重新给了他一个决定的机会,带卡伊斯走,或者他自己离开。最后父亲自己离开了,在看到儿子生活得自在快乐后,他喝了魔王的药,离开了魔王的宫殿,忘记了卡伊斯。村庄很快摆脱了干旱开始下雨,庄稼的收成越来越好,父亲的每一个孩子都成了家,给他生了一个又一个胖娃娃。一切都变得很好很好,只是当父亲偶尔睡不着觉,坐在大石头上望着远处的群山时,好像总能听得到,当年挂在小儿子脖子上的铃铛在叮叮当当地响,声音好像是穿过群山到达他的耳边。但他抓不住那声音,也从来不明白那是什么。
也许有一天,长大的卡伊斯经过这个村庄,会驻足,喝一口小溪里的水。但他不会再记得,他的父亲,曾在这座小村庄的某个院子里,抱他荡过秋千,给他讲过故事。
然后,我明白了为什么萨布尔要给阿卜杜拉讲这样的一个故事。因为在萨布尔的心里,他和故事里的这个父亲一样,为生活所迫放弃了自己的孩子,他心中的痛苦和不舍也丝毫不少,他甚至可能会希望,自己像故事里的那个父亲一样,有着独自一人为了找回孩子向魔王复仇的勇气。可是故事只是故事,他没有抗争的能力。而把帕丽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从此过上好的生活,对于萨布尔和帕丽来说,可能都是很好的事情。就像故事里的父亲,他知道孩子离开自己可以生活得更好,所以选择了放弃。
在这样一个离别里,其实还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那就是阿卜杜拉。他是帕丽的哥哥,也是世界上最爱帕丽的人。他可以用继母给他新买的鞋来换一支羽毛,光脚走到脚后跟豁开,只因为帕丽最爱收集鸟的羽毛。也是他,在父亲忙碌,母亲去世,继母怀孕的艰难环境中,把妹妹拉扯大,听妹妹说第一句话。可是现实总会和我们开玩笑,帕丽最后忘记了她的哥哥,更忘记了离别前的那个晚上,他们说过的承诺。
“你一定要在我的旁边。”
“好的。”
“一直到咱俩都老了。”
“老掉牙。”
“永远。”
“好的,永远。”
“你保证,阿卜杜拉。”
哥哥说:“永远永远。”
帕丽那个时候,还只有三岁,忘记好像是太过顺理成章的事情。她不记得了,可是阿卜杜拉却记得清清楚楚。生活好像永远不会向着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前行。阿卜杜拉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一个和帕丽一样的名字,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兄妹重聚。可是,当帕丽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找到阿卜杜拉的时候,阿卜杜拉却已经患上了阿兹海默症,忘记了帕丽。
总觉得光是想一想他们的故事,就觉得无比伤感。就连胡塞尼本人也曾说,这样的重聚不会是人们所期待的。可是,我始终觉得,这样的重聚是最令人震撼的。这个在书中只占一小部分的故事,仍然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在平时的生活里感受不到的悸动。好像即使再难过,再伤心,也能从内心深处触摸到一丝丝的温暖。他们之间的爱,跨越时光,跨越记忆,甚至跨越人生。
可能这就是胡塞尼的文字的魅力。
他的书里不只有帕丽和阿卜杜拉这样蕴含希望的故事,还有很多不一样的人物,他们或自私,或善良,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同的面孔,每一个人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性格和内心世界。而我始终相信,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人,无论好的坏的,都能在书中找到一部分的自己。
以爱为笔,在胡塞尼的每一个故事里,人们都会得到最好的救赎。
我希望这样一部好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每一个读过的人,都能有一份不一样的感悟。每一部作品的诞生都有自己的意义,而每一本书,它存在的意义都是被阅读,被理解。
《群山回唱》,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感动。阅罢《尘曲》读后感
阅罢《尘曲》
许久不曾读及堇年了,那个女子,迷一般的眉藏起来的山山水水缱绻在她的笔下,于多数喜欢的文字的青年她的文字大概就是青春。我亦如是。
此时此刻,夕阳缀着橙红色的光虚弱地爬向地平线,镶嵌在空气里弱不禁风的余晖安然地躺在我放在阳台的《尘曲》上,闭上眼,感受隐匿在它身后的黑暗不安地涌动着。任何东西,时间一长,都会变得很残忍。忘事浓淡相宜,我却思之惊心,青春如是,记忆亦如是。
青春是漫漫长夜里,顶着凛冽无家可归的惶惑。堇年的成长,如她的文字,残缺却也骄傲得不可替代,母亲的百般呵护还是会念着模糊成勉强称为记忆的父亲,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直到多年后坐着长长的火车温着绵绵的月光到了漫漫沙尘的新疆,才刮开了记忆的暗码。读后感[.cn]才明白,青春终是温着记忆的酒,隐匿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质,发酵,却终是得一饮而尽微笑颔首。你好。
同是行走在文字的世界里,这两年,行色匆匆,多数时候已忘记了自己与文字的恩怨纠葛,与之形影相吊若即若离,偶尔恩宠携着海子的太阳去海边吹吹风,置身于卷着生活百般滋味的绿皮火车,然后被撕开云朵的黑夜推入空洞的黯然,然而堇年却揣着它走遍了欧洲几处温暖浓稠的国度,用文字铭刻下一段段文字的历史,所谓永垂不朽,不是青春,不是记忆,是存在。
不记得是谁说过,文字的海是藏不住的,我们在文字的海里漂浮着大小形状迥异的浮木,或深或浅。近来,日子愈发功利,用三点一线的生活垒着梦想的基石,每当月下佳人相约,抱着厚朴的课本迟疑不定,周而复始,文字便与青春般发酵变质,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偶尔放空便思念那些读米兰昆德拉的日子来,日日夜夜,夕阳与茶,咖啡因子游离的黑夜,倦了便背着生活踏着海子的步子在梭罗的云彩下走向一个夕阳最后隐匿的城市,奈于思绪堕落之时,失落感充斥着胸腔,多次之后便开始管控自己剩余不多的情感,纵然极度心殇还会顾虑着沉默或大声渲染会惹来同学的非议。
青春啊青春,你的康宇,你们的故事终是回不去了。犹如我的故事与旅行一样。
余年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monkey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也笃定每个人的成长是源于本性,肥沃的土地如何诱奸,花草终是会长成它们原本的样子。后来,因为爱的人的缘故,我开始走进了弗洛伊德先生的心理世界。才日渐明晰,是否有个和谐美好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或童年,是性取向选择的导师,我并不认为余年爱上康宇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春里的相爱本是一场苦行,在刚好的时间里相遇相知相伴,那种类似与与灵魂夜夜厮守的爱恋如何要抵制?又为何要抵制?他们之间感情的执着,余年的执念,是堇年心里与现实抗击的武器,康宇最后选择了遁入世俗,这又是堇年漫漫长夜思考的抉择,毕竟陈规世俗的洪流酷似生命与生活做爱的床,死也许真的不如苟活着。也因为,文字的血液日益在堇年身体里流淌,诚然发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风起云涌后终是能泰然。
夕阳终于被黑夜拖入了深邃的空洞,空气失落地流动着,又是一场夕阳沦落成过去,又是一次回忆风干成风景。可堇年,她的文字,不应该只是过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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