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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800字。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红高粱家族》读后感8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粗砺壮阔的生命画卷——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作为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但他的作品内涵,却并非人人都愿去探索。读罢《红高粱家族》,我才发现其文字中蕴藏着的永恒的生命魅力。

小说讲述的故事并不特别,不过是“我”的爷爷——一个土匪,还有奶奶与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们抗日的斗争。奇怪的是,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或许是那数次出现对红高粱的描写,奠定了基调,赋予小说鲜明的特色吧。火红的挺拔的高粱,“不似后来杂种高粱的软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的坚韧不屈。几乎全乡被日军屠杀,是怎样的惨状啊,可偏偏人们还要抗争,他们生命在燃烧着,红红的火光映出心中的壮烈,与土地上无际的红高粱一起染红了整个世界。

一切的矛盾纠缠,也已经被火焰烧灼。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百姓,面对穷凶极恶的日军,即使前一秒仍在你死我活地拼杀,此刻却毫不犹豫同仇敌忾。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每个生命都是粗砺的,有棱角,却也能被烧融锻造在一起。

或许,这壮阔斑斓的画卷,只有此时才能产生。成麻子本是典型的“顺民”,对时局漠不关心,对统治者奴颜媚骨,这种人生,只能充当黑暗的背景。可一次因惧怕而向日军出卖了乡邻,断送十几条人命后,他加入了八路军,终日英勇杀敌。在立大功后他披着狗皮上吊了,“从后面看是狗,从前面看是人”。原来,这样不起眼甚至被鄙夷的人,只要良知不泯,人性仍存,也能让生命活出独特的色彩!

小说至高明之处,在其写出了跨越时间的沧桑感。插叙、倒叙将故事打得支离破碎,“爷爷”“奶奶”“父亲”的称呼贯穿全文,主人当时却仍是青年,孩子。种种倒错、荒诞,让人体味出尽管光阴之易逝,可不变的,是笔下的一个个绝美的生命,不失悲壮,却又人性璀璨。

高粱红了,便是成熟。人的青春在抗争中流逝了,可又有什么要紧?在抗争中,人蜕变成真正的大写的“人”。今日的我们,能否从那粗砺壮阔的画卷中,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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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虽然之前看过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还是忍不住借了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来看。从整体上,电影对小说有很大的改动,前面情节基本一致,可是在小说中,墨河之战以后,故事还在继续,日本继续反击着,余占鳌和豆官继续抗战。我还没有看完这本小说,但是关于戴凤莲有太多的话想说,不吐不快。

戴凤莲,也就是我的奶奶。她既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又具有女性主义意识,还是抗日的积极分子。奶奶被贪财的外曾祖父卖给了麻风病人,她是个不屈服的女人,但作为女儿,她听从了家人的安排。在轿子里,她藏了一把剪刀,不让麻风的丈夫近身。她是个想要追求自己幸福的人,在轿子里偷偷的看轿夫,被爷爷的魁梧身躯吸引了。后来在省亲之时,外曾祖父喝醉了,出现了一个蒙面人。开始受到惊吓,后来发现他就是那天的轿夫之后,两个人在高粱地里野合。这一画面被张艺谋拍得很美。在读小说的时候,没有这一画面。小说中之时略有提到,虽然我奶奶与他已经在高粱地里凤凰和谐,这让人不得不佩服张艺谋的拍摄技巧。

后来爷爷刺杀单廷秀父子之后,奶奶成了寡妇,这不由让人怀疑是不是奶奶勾结外人刺杀单家父子。经过曹梦九断案,还了九儿,也就是奶奶的清白。一个女人以后该如何料理一个酿酒坊呢?这时奶奶上前三步,跪在曹县长面前,把一个粉脸仰着,叫一声爹!亲爹!后来迫于无奈,曹县长认奶奶做干女儿,为奶奶以后治理酿酒坊的靠山。之后,奶奶时不时的去曹县长活动活动,联络感情。好聪明的一个女人呀!

奶奶追求自己的幸福,嫁给单廷秀当天,遇到了劫匪,被爷爷英勇的赶走了。爷爷是一个勇猛的人,知道心爱的女人别土匪抢走,他勇闯虎穴,巧妙地接近土匪头子,给他个措手不及。真正让奶奶深陷情网,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是爷爷独有的野性。从土匪那回来后,他大闹酿酒厂,先是撒尿,再是将蒸炉里的高粱用力地全挑出来。这都展现了他男性的阳刚,繁衍所必备的健壮。最终,奶奶被他征服,但他再去抱她时,她没有反抗,也不顾伙计的看法,一心随了他。这一次,是超越欲望的灵魂上的结合。

后来,父亲三岁的时候,外曾祖母去世,奶奶回家奔丧,又偏逢大雨,困住了奶奶,好几天不能回家。爷爷在家百无聊赖,只能借酒消愁。恋儿只比奶奶小一岁,已经吾家有女初长成,亭亭玉立。二人在喝酒的时候,乱了性,后来就做爱做了三天三夜。这自然躲不过观察细致入微的奶奶。奶奶发现以后,把恋儿饱满的脸抓出十几道血口子,有对准爷爷的左腮打了一巴掌。爷爷一巴掌把奶奶打翻在地。爷爷因厌烦奶奶的醋劲,在邻村买了一排房屋,把恋儿接出去两人单过了。这是一个女人的悲哀。爷爷听说奶奶与黑眼一个帮会的头目好上之后,心里百感交集。我在想,究竟是恨多一些还是爱多一些?

奶奶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也抵挡不住爷爷出轨的趋势。这不禁让我反思:夫妻之间究竟有没有忠诚,有没有永恒?读罢苏轼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会觉得苏轼是一个多么神情的人啊。可是,在其妻王弗去世三年的时候,苏轼娶了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两个人携手走过25个岁月,共同历经乌台诗案,黄州贬谪,在苏轼的宦海浮沉中,与之同甘共苦。二十五年之后,王闰之逝世。苏轼痛断肝肠,写祭文道: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后来苏轼死后,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同葬,实现了二人惟有同穴的愿望。苏轼很深情吧!可是,他还有第三任妻子王朝云,她是苏轼的红颜知己,苏轼写给王朝云的诗歌最多,称其为天女维摩。如果王弗地下有之,不知该为丈夫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这么深情款款的诗句高兴还是为丈夫连续再娶伤心呢?还有,朱自清的《给亡妇》表达对妻子的多么不舍和眷恋,可是,后来因为新妻身体不适,就没有去看望亡妻,这是多么讽刺呀!

我很欣赏奶奶这样的人物,即使离开之前的某人,生活依然依旧,活得更好、更加有滋味。后来奶奶被日本人打死以后,爷爷更加思及奶奶的好,可是上泉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思念又能怎样呢?当时为什么不惜取眼前人,偏要出轨呢?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800字(优秀范文)


此书作者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丈栏平安村,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于202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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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融合了多种混乱的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体现了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这本书是作者“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具有十分强烈的地区特色和生命意识。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跟随作者去到了那个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年代,战争,落后,无知,这些词汇用来形容那个年代十分贴切,同时当时的人民有一种不甘心被奴役的强烈民族感和被逼无奈的悲伤,这两种感情反复交织,形成了强烈的刺激,陈拖出人民那颗被层层杂质包裹的赤诚之心。

《红高粱家族》的语言十分平实,却也十分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字里行间体现的是对时代的回忆和呼唤。此书以“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为主线,以“我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为辅线,以民间生活的发展为读者翻开历史画卷,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置身于那个战乱的年代,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某个角色,仿佛那些事件就在自己的眼前发生。《红高粱家族》用它特有的魅力引人入胜,并给现实以辛辣的讽刺,生活从来不会万事如意。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这短短的一句话深深地展现了作者的文学功底和对生活的细致观察,用最朴实的笔触写出最华丽的篇章,是莫言给人以最深的感受。“十几日来,千颠万倒,几吹转蓬,雨打漂萍,满池破荷叶,一对鸳鸯红,十几日来,奶奶一颗心在窑汁里养过,滚水里煮过,高粱酒里泡过,已经是千种滋味,万条伤瘢。”这句话给全文增添了一种悲悯的气氛,让文章变得大气隐忍,气势磅礴。“我奶奶”和“我爷爷”的故事贯穿于文章始终,展现的女性的坚定和男性的刚毅,在他们的带领之下,整个高密东北乡的人民不愿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奋起斗争,力图取得民族独立与自由。

我在这本书里学的了很多东西,它让我获得了阅读最本质最真实的感受,我在莫言的文字里汲取养分,让我自身得到充分的滋养,我也即将从心出发,扬帆起航。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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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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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读后感1000字


胜利属于最坚忍的人 

――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红高粱家族》之读后感1500字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兽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

《红高粱家族》的读后感2000字


红是对高密东北乡的热爱

红是被人血浸泡的黑土

红是湿漉漉带血的婴儿

红是奶奶的嫁衣,诱人的双脚

红是爷爷碎裂的伤口,失神的双眼

红是罗汉大爷肢解尸体上干涸的残血

红是花轿,是尸体的腐烂

红是革命,是不屈的灵魂

红是莫言先生在我心上染上的赤城

红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你读罢久久不能平静思绪

红,高粱,红了

誓死的战斗 高粱的颤抖

伴随着莫言半神半鬼的文字,时间回到一九三九年农历八月初九,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奶奶的夹袄里还依旧散发着热烘烘的香味,爷爷还志气昂扬地带着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那是一场伟大壮丽的战斗,深刻在爷爷的、父亲的、我的生命里,改变了故事和结局的太多太多。

徜徉西行,见落日上方彤云膨胀,云团上镶着灼目金边,鲜明得可怕,胶平公路似蛇一般在高粱地里蠕动,一群人在浓烈的雾气和尖锐的高粱地里穿梭,谁能想到那么多。

想到日本人会来得这样措手

想到一群鲜活的生命会逝去得这般容易,凌乱

想到奶奶会在这一天,与人世相牵的红线即将挣断

几百万发子弹的钻击,衣衫褴褛的人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高粱地上。

天是银灰色的,月是残缺的,但那残缺部分浅浅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见,就像那些依旧清晰可见的生命,躺在这片高粱地上,用依旧温热的鲜血滋润着这片黑土地,到底是有多少吐露冒泡的红血,连阳光都被染成了红色,染红了半边天。

女人的光辉 葬送锈色的伟大

似乎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永远少不了女人,少不了爱情,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无疑,女人是伟大的。

戴凤莲,是我奶奶的名字,人如其名,是高粱地上的一只凤凰,一朵金莲花,一个充溢着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

她十六岁出嫁,憧憬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绝望使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

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爱他的,为他生子,为他癫狂。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传奇的,她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当她用他迷恋的最美丽的胸脯面朝蓝天微笑而逝的时候,她还不忘记,不忘记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

这样的女子,撕破了多少张被传统束缚的网,在世间匆匆行走,来回慌乱,跌跌撞撞地就这样突兀地闯进了你的心房。莫言将一个女子写得如此鲜活,如此难忘。

高粱酒的浓烈 人性的疯狂

莫言笔下,这是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的故事,爷爷与奶奶热烈的爱情故事。

初见,她是新娘,他是轿夫,她迷人的小脚引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怜悯与同情,他宽厚的肩膀让她的芳心感受到了温暖与温存。

他们初次相识,便化作桑间的濮上之和,她怯怯地叫唤,他沁血的眼睛,浓烈的唼喋之声。她雪白的身子披着他的蓑衣,他坚毅的眼眸许给她的承诺,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几生。

这一生,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

这些高密东北乡里的人,在高粱酒的浸泡下生活的人,真实到不像人,而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

火红的公鸡站在生满酸枣棵子的土墙上,迎着绚烂的朝霞引吭高歌,这一群群,一群群的人,在高粱地做爱,抗战,死去,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可以烧杀抢掠,可以面对日本人时拧成一股狰狞的绳。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生命的主题 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

生命可以有多少生机与活力,在《红高粱》中,也全都幻化在一个个鲜活的影子上,照射出富有传奇色彩的时代缩影。

人创造的,又被人毁灭,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喜忧参半的游乐园。这是一群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发光,发亮。

在莫言的心里,在那片满布红高粱的黑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心里,高密东北乡永远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八月,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八月,爷爷带着一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

八月,奶奶雪白的胸脯在高粱地里开了花,容貌像鲜花一样美丽,墓穴里光彩夺目,异香扑鼻。

八月,暗红色的高粱头颅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淼打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色彩。

八月,高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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