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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读后感600字

《老黑猪》读后感6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老黑猪》读后感600字,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一份特殊的友谊

——读《老黑猪》有感

人与人之间有友情也有亲情,他们会信守他们之间的承诺,而人与动物之间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这正如动物小说《大鱼之道》里讲述的众多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一样。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黑猪》这个故事。

作者沈石溪先生年轻的时候,曾经在云南边陲地区西双版纳地区生活了十年。那个年代的云南山区,卫生条件都非常简陋,少数民族村寨里没有公共厕所,当一个人需要方便时,就一头钻进村寨外面那些茂密的茅草丛里解决。当地人都习惯了把猪放养在野地里晃悠找食儿,让猪自己满世界乱窜。每次作者方便时,那一头头大白猪就摇头晃脑、急不可耐地拱过来,抢着要享用它们的“美餐”。不久,来了一头老黑猪,它会把其他来捣乱的白猪都赶走,然后十几米开外的地方耐心地等着他方便完,再不紧不慢地上前享用它应得的“美味”。有一天,老黑猪差一点就蒙难了,作者念在他与老黑猪之间有一段特殊友谊的情分上,及时救了老黑猪一命。老黑猪很幸运地逃走了,于是它仍然每天坚持在茅草丛里等待作者,为他赶走那些讨厌的大白猪,为他清理排泄物。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涌出一股暖流,为这份特殊的友谊而感动。它让我想起了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条新闻:一个英国小女孩与一只大猩猩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后来,大猩猩被放生到了野外。十年后,这个小女孩已经变成了大人,当她在野外与这只大猩猩再次相见时,这只大猩猩居然还能认出她来,大猩猩和曾经的小主人就像亲人一样拥抱在了一起。这是一个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一段多美丽的故事啊!但我也看到过很多人类残杀动物的事例,比如人们为了获取象牙,常常会把大象杀死,再拔出洁白的象牙。有一则图片新闻:在丛林中发现了一头血淋淋的大象,它的头已经被砍掉,象牙自然不在了;它的肚子也被划开,里面的小象被挖了出来,这又是一幅多么残忍的景象啊!人类对动物有好也有坏,但我希望人们能把动物当成朋友,真正善待它们。

《老黑猪》这个故事让我懂得,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有灵性就有友谊。不管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动物之间,每一份友谊都是真诚的,每一份友谊都是珍贵的,每一份友谊都是纯洁的,这个道理永远都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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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老院老事》读后感1500字


《老房老院老事》读后感1500字:

读莲儿的文章,也许算是一次机缘巧合吧!也许是这篇“老房老院老事”,出现在了我有阅读欲望的时间,也可能是这午后的阳光太过明媚。(因为我早已记不得有多长时间,没有带着闲情逸致的心情,认真阅读一篇散文了。)也可能只是因为这个日光倾城的午后太过惬意。此刻我茗着一杯清茶,坐在落地窗前,氤氲着茶香,走进莲儿的作品“老屋、老院,老事”里,品文章叙述的时光深处,坐落在民国时期江南的院落,了解遗留在旧时光里的陈年往事。

文章开篇用一句唯美的哲言牵引着我的情绪。“有些事适合收藏,有些人适合怀念。而老房子,如同活着的人,匿着温暖,奢侈在岁月里……”很欣赏这样的开篇,不疾不徐,却有很强的代入感,让人读着有不忍释卷的欲望。

走进文章里,穿过时光的明媚,我恍惚置身于文中的老屋。我眼前呈现的是一排碧瓦朱檐的府邸,如同影视剧《大宅门》的风格。我想,这样的建筑大概属于民国时期大户人家的格局,至少也得是秀才之类的书香门第的府邸吧!四方的院子错落有致。亦如作者所形容,“黛青的砖墙,翘角的檐,檀褐色的木门,朱红色的窗,”它们带着沧桑的故事,在世事变迁的浮沉里,透露着傲冷的光芒。

我似乎穿越时空的缝隙,漫步在寂静落寞的院子里,青砖铺砌的缝隙里,野草疯长,瓦砾上的青苔透露出倔强,沟壑着斑驳皱纹的椽檐,氤氲着风雨沧桑,仿佛在吟唱着旧日的辉煌。

老院子在作者的笔锋里氤氲着花香,有母亲钟爱的马兰花,有夏天肆意蔓延的爬山虎,更有父亲喜爱的一些花草植物。院落有后门,后门拾阶而下就是一湖碧水。虽有危险的先例,但还是耐不住童年的作者,对外面凉爽世界的一颗好奇探究的心。这些情景描写,画面感极强,我仿佛看到一个灵秀孩童,透过高墙大院的门缝,在窥窃着外面的世界,有好奇,有向往,也有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老事,起源于老院,从爷爷的长辈到父亲一辈,无不对这片祖业饱含着深情。尤其是作者在描述老院因为面临拆迁,父亲不舍的描述,让我读着忍不住潮湿了眼睛。“整整一整天,父亲沉默地坐在树下,水米未进,母亲哑了声音劝着,父亲充耳不闻,只是眼睛迷茫地看着……暮色将合时,读书笔记父亲颤抖着身子,一遍遍绕着老房,不停地抚着青砖、老门,像抚着自己的孩子。当轰隆隆的推土机把第一面墙推倒的时候,父亲的身体不由地晃了一下,几乎跌倒,我赶紧扶住,父亲”终于落泪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父亲有些神经质地摇着头,咽喉里发出呜呜的低咽……”此情此景,对于如此真挚的描写,犹如情景再现,试问有几人能不被感动?

许多时候就是这样,时光在静好与怀念中悄然流逝。许多再舍不得的事物,也终究会遗留在岁月深处。我们生活在历史车轮滚滚的大背景下,纵然有太多不舍的东西,都注定会淹没在时间的浪潮里,谁都无力挽留住任何温柔片段。所能做的。唯有用文字贮藏,在念想起的时候,徜徉在字里行间里,如同给心灵一次短途旅行。让思绪来一次穿越,重拾旧日美好片段。

鉴于生活的繁琐,以及对一些事情的热度褪却,如今,我已经很难得再有闲情逸致,不可自已地融入一篇文章了。但是当我读完这篇散文的时候,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不想掩饰,眼睛涌出的炽热与感动,不是被风沙迷住了眼睛,而是不能自己地被感动其中。我承认,作为一名阅历很多世事沧桑的男读者,我不该以忘形的感动来替文章煽情,但真情实感不应抹去。而“老房老院老事”的作者文笔之精炼以及文章所表达的真情实感。我相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绝不是刹那芳华。作者:永远的狼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00字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600字


【第1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象恩仇记》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很多书籍。其中有西班牙文学大师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有野生动物学家西顿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还有沈石溪的《老象恩仇记》。现在,让我跟大家分享《老象恩仇记》这本书。

《老象恩仇记》主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波伢柬已八十岁了,波伢柬年轻时是个象奴,专门为土司饲养大象。波伢柬和一头叫糯瓦的大象有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六十多年前,波伢柬进山猎象。看见一头母象和一头刚出生不久的乳象,他打死了母象,把乳象牵回家养。有一天,土司的女儿要出嫁,要糯瓦的象牙做嫁妆。波伢柬用米酒灌醉兵丁,把象放跑。四十多年后的一个清晨,作者进山打猎,看见波伢柬坐在树梢上。原来他在等他的糯瓦。不一会儿,糯瓦来了。它用象鼻撞倒波伢柬,用象牙刺穿波伢柬的衣服,算是报仇。接着,它又用如此残忍的方式给自己拔牙,并把象牙给波伢柬,算是感谢他四十年前的救命之恩。做完这些之后,老象便摇摇晃晃地走向神秘的象冢。

我读完这本书感受到:复仇和报恩,本是水火不能相容的两级,老象糯瓦却用它特殊的方式在同一个空间里按顺序完成了。我觉得,如果是一个人,面对一个既是仇人,又是恩人。那他会怎么处理?一半恩,一半仇,可以抵消,人的思维可以理解。但是,糯瓦是象,象没有人类那么聪明。所以,对象来说:恩就是恩,仇就是仇,恩也要报,仇也要报。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感恩,当别人有恩于你,你就要好好报答别人,绝不能恩将仇报,而且要爱憎分明,报恩是一种高尚的行为,这样可以展示出我们的善良和一颗感激之心。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知恩,感恩,报恩,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是一个处处充满阳光的美好世界。

《喀伦泡之王老暴》读后感600字


向动物致敬——读《喀伦泡之王老暴》有感

狼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一直是贪婪、凶狠、狡诈的代名词,像成语“狼心狗肺”是形容心肠凶恶、狠毒;“狼狈为奸”比喻互相勾结干坏事;“狼贪虎视”比喻野心和贪婪。

当我今天读完《西顿动物故事集》的第一章《喀伦泡之王老暴》之后,让我对狼有了更深的认识,让我对野生动物充满了敬畏。

老暴是一只出色的群狼首领,他凶猛残暴、狡诈贪婪,他带领狼群杀戮牛羊,是牧民们心头的恶梦。他蔑视猎手,嘲弄毒药,最好的枪、最快的马、最巧妙的机关、最睿智的猎手加在一起都无法把他猎杀,就是这样一个足智多谋的“狼王”却因为伴侣被杀而方寸大乱,奋不顾身营救而落入了猎人的圈套,最终绝食而亡。

当我读到“我把肉和水搁在他身边,可是他一眼也不瞅。他平心静气地趴在那儿,那对坚定不移的黄眼睛从我身旁望过去,从峡谷入口凝视着远方空旷的平原——他的平原。”

一个贪婪残暴的恶魔瞬间变成我心中的悲情英雄。嗜血杀戮是他的本性,同时他也和人类一样有亲情、爱情,有尊严、气节。

狼是猎食动物,捕食小动物是他们在这个自然界最基本的生存法则,而人类对他们的追捕和猎杀大多是一已私欲,一味的滥杀已经造成了很多狼群的灭绝。

人类和动物都是大自然的孩子,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庭,凭什么人类就该凌驾于自然之上?

既然人类和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那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他们的权利,人类凭什么就该掌握对其它动物生杀予夺的权利?

我们应该保护野生动物,就像保护我们的家庭成员一样,不能让世界上最后一只狼只是出现在动物园的笼子里。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00字2024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猎狗读后感


老猎狗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看了《老猎狗》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条老猎狗年轻从未向森林中任何野兽屈服过,年老后,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一头野猪,它扑过去咬住野猪的耳朵。它的牙齿老化,没有牢牢咬住,野猪逃跑了,它的主人骂了它一顿。猎狗说主人啊!这不能怪我不行。我的勇敢精神和年轻时是一样的,但我不能抗拒自然规律。从前我的行为受到了你的称赞,现在也不应受到你的责备。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老猎狗读后感范文二

《伊索寓言》实在是奇文,奇就奇在每个读者别样的感觉。

《伊索寓言》中九则故事本身早已超越了原故事的本身,更多的融入了作者人类的现实生活,展示出社会中的种种色彩斑驳的人物画像。

我看过伊索寓言里面好多有趣的寓言故事,比如断尾的狐狸、狼与站在屋顶的小山羊、老猎狗、公鸡和宝石、两个打架的公鸡、牛和蛙、龟兔赛跑等等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猎狗这个故事,讲的是猎狗年轻的时候,森林里任何野兽都害怕它,连凶恶的狼见了它也要让它三分,躲得远远的。从此,主人总是为猎狗的勇敢而感到自豪。当然,任何事物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渐渐地,猎狗老了。在一次打猎中,主人与老猎狗遇到一头野猪。主人以为猎狗会像往常那样,将野猪带回来交给自己,可是猎狗让主人失望了。于是,主人将老猎狗叫到身边生气地骂了起来你这个家伙,连一头野猪都抓不住,我以后还怎么生活,为了让你记往这次的教训,我决定饿你三天。老猎狗听完主人的训斥后,抬起头来说主人,我勇敢的精神和我年轻时比起来丝毫没变,以前我的勇猛受到您的称赞,现在也不该受到您责备。主人听完老猎狗的话,脸一子变红了,主人立该向老猎狗道歉。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老病死是世上万物都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短促的人生旅途中,我们要知恩图报,用爱心播种希望,用真诚收获完美。

老猫读后感


老猫读后感
动物可以说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一遍又一遍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老猫》这篇散文,我深深地被文中人与动物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感情所震撼与感动。
季羡林先生酷爱猫,他曾养过两只猫:凶猛的虎子和温柔的咪咪,这两只猫虽然性格截然不同,却能和谐相处,守望相助。而人与猫之间美好的感情更是在彼此之间互相关心、照顾、信任赢得的。季羡林爷爷和它们一起住、一起乐,总给猫们准备它们爱吃的鸡骨头、鱼刺,甚至到最好的店里买鱼肉给它们。
我相信这样一个微小的举动却会让猫们感恩一辈子。虎子是只普通的猫,却能像小狗一样守护着主人,真是情意深深,忠心耿耿,而它们的天真无邪,率性而行,更让季羡林爷爷感到了生活的快乐。
读了《老猫》这篇文章,我也想到了现在的人类,我们有时不能像猫这样团结友爱、和平共处,经常有子女们为了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不能像猫们能分享快乐,而用汽油点燃公共汽车来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也不能猫这样忠心耿耿,一个水厂老板为了私利而贪污两亿元。。。。。。
动物有感情,动物也有真心,会用自己的力量来回报善良对待它的人。四名探险家途中偶遇一只饥饿的狗,给了他一个肉丸。结果这只狗竟然跟随探险家们走了100英里千辛万苦的路程!一个肉丸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却给动物一次生命,让动物对我们不离不弃。
但是,有些人对动物是令人发指的。在过去的3年来竟然有6万头大象被屠杀!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有些贪婪的人只是为大那对象牙!这们的屠杀让大象数量锐减,现在仅存约50万头。不仅如此,现在的老虎也在遭受着灭绝的厄运:目前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华南虎,现在人们竟然无法找到它的活体!如果一直这们不断地砍杀下去,动物们就会对人类十分怀恨,人类与动物彼此之间更加陌生的,更加冷淡,地球就不会生机勃勃的,这将会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悲剧啊!
读了《老猫》,我心中情不自禁地人类发出呼吁:亲爱的人类,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如果缺少了这些可爱的生灵,地球将会多么冷清啊!请保护人类的好朋友--动物,珍惜彼此之间美好的友谊吧!


老猎狗读后感200字


老猎狗读后感范文1

《伊索寓言》实在是奇文,奇就奇在每个读者别样的感觉。

《伊索寓言》中九则故事本身早已超越了原故事的本身,更多的融入了作者人类的现实生活,展示出社会中的种种色彩斑驳的人物画像。

我看过伊索寓言里面好多有趣的寓言故事,比如断尾的狐狸、狼与站在屋顶的小山羊、老猎狗、公鸡和宝石、两个打架的公鸡、牛和蛙、龟兔赛跑等等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猎狗这个故事,讲的是猎狗年轻的时候,森林里任何野兽都害怕它,连凶恶的狼见了它也要让它三分,躲得远远的。从此,主人总是为猎狗的勇敢而感到自豪。当然,任何事物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渐渐地,猎狗老了。在一次打猎中,主人与老猎狗遇到一头野猪。主人以为猎狗会像往常那样,将野猪带回来交给自己,可是猎狗让主人失望了。于是,主人将老猎狗叫到身边生气地骂了起来你这个家伙,连一头野猪都抓不住,我以后还怎么生活,为了让你记往这次的教训,我决定饿你三天。老猎狗听完主人的训斥后,抬起头来说主人,我勇敢的精神和我年轻时比起来丝毫没变,以前我的勇猛受到您的称赞,现在也不该受到您责备。主人听完老猎狗的话,脸一子变红了,主人立该向老猎狗道歉。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老病死是世上万物都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短促的人生旅途中,我们要知恩图报,用爱心播种希望,用真诚收获完美。

老猎狗读后感范文2

今天我看了《老猎狗》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条老猎狗年轻从未向森林中任何野兽屈服过,年老后,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一头野猪,它扑过去咬住野猪的耳朵。它的牙齿老化,没有牢牢咬住,野猪逃跑了,它的主人骂了它一顿。猎狗说主人啊!这不能怪我不行。我的勇敢精神和年轻时是一样的,但我不能抗拒自然规律。从前我的行为受到了你的称赞,现在也不应受到你的责备。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老骥》读后感400字


有一群人,一直在我们身边默默地奉献,却从不求回报;有一群人,在世界的角落里,默默地流淌着汗水;有一群人,他们操着那夹杂着外地口音的普通话,谈笑着······他们从不奢望什么,他们是那么质朴,那么善良。这个暑假我看了《想问你的信箱》以后,尤其是看了其中那篇小说《老骥》,我想起了他,在那个雨天的下午,是他用力地把我送回家,我甚至都没有付给他足够的报酬,可他已是汗流浃背。

在书中,作者笔下的老骥,是一种善良,朴实并且忠诚的动物,它们为了自己的主人甚至可以放弃生命,可以看出它们是多么忠诚啊!而且,主人们把他们买来让他们干苦活累活,他们也是任劳任怨。这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个送我回家的三轮车夫。

在那个大雨滂沱的下午,我没有带伞,看到远处有辆三轮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拦了下来。在车上,我翻开正在阅读的《老骥》,我突然觉得,在我面前,这个蹬车瞪得已是汗流浃背的人,不像极了书中的老骥吗?那么的沉稳。想着想着,雨停了,我的家到了。这是我摸了摸口袋,我竟然只有两块钱,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一脸无奈地说:“小妹妹,没关系的,算了,今天就算我做了一件好事吧!”说完,他笑了笑便骑上车继续工作了。他那一笑,满脸的皱纹,也许,那是岁月镌刻下的沧桑吧!

直到今天,当我再次翻阅《老骥》这篇小说时,那个三轮车夫,和他的那一丝笑容,都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是的,如今社会上与许多人都如老骥那样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歌曲唱的没错,“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现在的社会不正是如此吗?

龙应台共老读后感


篇一:读龙应台散文《共老》有感

我真喜欢龙应台的文字。平凡的小事,细心的观察,微小的心理活动瞬间,然后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浮想联翩的深深思考。她能说出许多我们也有同感但却说不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这一代人兄弟姐妹之间,虽然是同根生,在一个家庭里长大,虽然能从彼此的容颜里看得见当初,但随着求学、走向社会、结婚成家,各自后几十年的境遇、生存状态不同,因此造成了思维状态各异,看问题角度、处理问题的方式都不尽相同。每当过年、过节,每当父母生日或祭日,兄弟姐妹汇聚在一起,东拉西扯地谈着一些不不疼不痒的话题。心灵的交流,一精一神上的共鸣往往还不如与自己很说得来的朋友。尽管如此,但我们之间毕竟血管里有着一脉相承的的东西,因此互相之间的牵挂又无处不在。

龙应台在《共老》这篇散文中,对兄弟间的关系如是说“如果我们是好友,我们会彼此询问,打电话、发短讯、写电邮、相约见面,表达关怀。如果我们是情一人,我们会朝思暮想,会嘘寒问暖,会百般牵挂,因为情一人之间是一种如胶似漆的黏合。如果我们是夫妻,只要不是怨偶,我们会朝夕相处,会耳提面命,会如影随形,会争吵,会和好,会把彼此的命运紧紧缭绕。”

“但我们不是。我们不会跟好朋友一样殷勤探问,不会跟情一人一样常相厮一磨,不会跟夫妻一样同船共渡。所谓兄弟,就是家常日子平淡过,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各自做各自的抉择和承受。我们聚首,通常不是为了彼此,而是为了母亲。聚首时即使是促膝而坐,也不必会谈心。即使谈心,也不必会有所企求——自己的抉择,只有自己承受,我们这个年令,已经了然在心。我们问:母亲也走了以后,你我还会这样相聚吗?我们会不会,像风中的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龙应台在文章的开始,有这样一个镜头:兄妹(还是姐弟)三人,相约走进一个公园,都暂时放弃了个人的忙碌,决定一起出来走走。那是一个微风徐徐的下午。各选一个角落,坐了下来。一个仰望天,一个俯视地,一个看一株树。龙应台自己说:我看见他们两鬓多了白发,因此他们想必也将我的日渐憔悴看在眼里。龙应台还在这篇散文中,描述了兄妹(还是姐弟)三人,立在一棵树下,仰着头,屏住呼吸看一只野鹦鹉吃杨桃的全过程,她把它比喻成好象三人刚经历了一个秘密的宗教仪式,生动而有趣。

龙应台最后用南美的一种树来形容同根生的关系:雨树,树冠巨大圆满如罩钟,从树冠一端到另一端,可以有三十米之遥。一陰一天或夜间,细叶合一拢,雨,直直自叶缝落下,所以叶冠虽大且密,树底的小草,却茵茵然葱绿。兄弟,不是永不交叉的铁轨,倒象同一棵树上的枝叶,虽然隔开三十米,但是同树同根,日开夜合,看同一场雨直直落地,与树雨共老,挺好。

篇二:读《共老》有感

这些天我正在读龙应台的《目送》。很早以前就读过龙应台的散文,那是只觉得她的文字是犀利的。可是近一两年再读她的书,尤其是那本《孩子,你慢慢来》,觉得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平凡母亲的浓浓一爱一意。这本《目送》更是体现了龙应台温柔委婉、深邃忧伤美丽的另一面。昨天正读到《共老》一文,讲的是龙应台因兄妹三人一起在公园散步而心生感慨。情到深处,我不禁潸然泪下。“有时候,我们问:母亲也走了之后,你我还会这样相聚吗?我们会不会,像风中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然而,又不那么简单,因为,和这个世界上所有其他的人都不一样,我们从彼此的容颜里看得见当初。……全世界只有这几个人知道,譬如你的小名,或者,你在哪棵树上折断了手。” 想起了姐姐,远在大洋彼岸的姐姐。我和姐姐从小就是一对好姐妹,姐姐是最懂我的人,只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我上初中的时候,姐姐上大学住校了;工作后因为单位离家远交通不便,姐姐又住在了宿舍里。后来姐姐恋一爱一了,婚后不久就去了美国,至今快十年了。

我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所以看到堂姐姐妹俩我总是有一些隐隐的羡慕。虽然我们一样关心对方,但是遥远的距离总是现实。何况,我们都已结婚生子,繁忙的生活让我们的联络也少了,虽然我们一直彼此挂念。不知道,等我们都老了,是不是可以经常在一起聊聊天?

篇三:读《共老》有感

地震突袭,我们为死难者哀悼。突然的灾难也更让我们感觉到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而生命旅途上的亲情和友情更是多么值得珍惜!这几天读到龙应台先生一篇文章《共老》,感到抒发了心中所想,摘一些语句,送给我亲一爱一的妹妹,只小我一岁,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

“这是一个一陽一光温煦、微风徐徐的下午。我看见他们双鬓多了些白发,他们想必也将我的日渐憔悴看在眼里。我在心里心疼他们眼神里不经意流露的风霜,他们想必也在感叹我的奔波忙碌。”

“多么奇特的关系埃如果我们是好友,我们会彼此探问——打电话、发信息、写电邮、相约见面,表达关怀;如果我们是情一人,我们会朝思暮想,嘘寒问暖,百般牵挂;如果我们是夫妻,只要不是怨偶,我们会朝夕相处,如影随形,偶尔争吵,然后和好,会把彼此的命运紧紧缠绕。

但我们不是。我们不会像好友殷勤探问,不会像情一人百般呵护,不会像夫妻同船共渡。所谓兄弟,就是家常日子平淡过,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我们聚首,通常不是为了彼此,而是为了父母。有时候,我们问,如果母亲也走了,你我还会这样相聚吗?我们会不会像风中的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然而,又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和这个世界上所有其他的人都不一样,我们从彼此的容颜里看得见当初。我们清楚的记得彼此的儿时——老榕树上的刻字,雨打在铁皮筒上咚咚的声音,夏夜里的萤火虫,父亲念古书的声音,母亲快乐的笑,成长过程中的一点一滴的羞辱、挫折、荣耀和幸福。那一段生命初始的美好时光,全世界只有这几个人知道,譬如你的小名,你在哪一棵树上折断了手。

南美洲有一种树——雨树,树冠巨大,圆满如钟罩。一陰一天或夜间,细叶合一拢,雨直直地从叶隙落下,所以树冠虽巨大且茂密,树下的小草却茵茵依然葱绿。兄弟,不是永不相交的铁轨,倒像同一株雨树上的枝叶,虽然有距离,但是同树同根,日开夜合,看同一场雨直直落地。与树雨共老,挺好的。”

此时此刻,很多很多记忆涌上心头。

似乎从小,都是妹妹让着我的。小时候,我和妹妹身一体都不太好,我看上去更瘦弱些,一妈一一妈一经常是背着我,领着妹妹,而小小的她从没埋怨过。

上初中,妹妹比我低一级。但是,她的个子已经比我高过一头。我们两人骑一辆自行车上学。一直都是妹妹带着我。

那年秋天,我上初三了,秋假没放,继续上课。一个下午,天在突然间一陰一下来,狂风突然刮起,沙石乱飞,让人睁不开眼睛,豆大的雨点啪啪落地。然而,在这样一陰一暗难走的路途上,我的小妹正骑车艰难地走在路上,——父母忙着秋收,她赶十五里路,去给我送饭。那时,她有十三四岁吗?想起这些,我的泪水涌一出眼角。

工作后一年夏天,我意外受伤,只好躺在家里,迷迷糊糊的睡觉。那天从睡梦中醒来,看见妹妹坐在我的床边,正用口琴轻轻吹着一支曲子,《祝你平安》。那支曲子,像一缕淡远的花香,飘在我永远的记忆里。

妹妹从来不是善谈的,安静的她总是默默的向我们传达着她细腻的情怀。妹妹如果是一种花,一定是那种纯洁美丽又散发着馨香的。

妹妹,祝你平安。

共生,共老。

篇四:读《共老》有感——手足

与己共老的,不仅仅只有自己的一爱一人可以,而且还会有一爱一自己的人,或许是时间上会有错合,但在情义上,这关系像运输带那样的平稳、安静。

挤一个时间一起回家吃饭吧。长大后的我们,不像昔日整天粘连在一起玩耍的孩童,而是各自沿着属于自己的轨道走,仿佛我们之间并不存在交集。忙、忙、忙,各有各自忙的理由。

“我们不会像好友一样殷勤探问,不会跟情一人一样长相厮守,不会跟夫妇一样同船共渡。”但在一年的某几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会聚首,并不是为了彼此,而是为了我们拥抱我们共同一爱一的人。

我们的关系确定了我们会聚首,那次的聚会我们不会缺席,并且会格外的珍惜。相视而笑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双眼证实对方是否一切安好。谈,谈家常,谈开心的事,却很少会谈到自己。

想去当初的当初,那般孩童般的天真无邪,而今的相视而笑,却信心和心意都未曾改变,改变的只有那表达关心的方式,用心去倾听。还记得小时候,妹妹最喜欢吃的是红枣桂花糕,哥哥弹的钢琴真可谓是“对牛弹琴”,那嘻嘻哈哈的笑声只留在那时光隧道里。每每回到这隧道里,每一个装满记忆的小匣子都光亮光亮,挂在那锁套一上的锁头仍旧像记忆里的一样崭新,没有锁,只是轻轻的挂放在那里。脚下留下的是母亲每一个蹒跚的脚樱

我们和世界上所有其他人都不一样,能从彼此的容颜里看到当初。当初的当初,是我们共同拥有父母亲的回忆,流着含有父母基因的血,是那血浓于水的情缘。在那匆匆的一生,我们兄弟姐妹相称,珍惜,并留言于此,献给我们共同拥有最亲一爱一最敬一爱一的人——父母亲。

谢谢你让陪伴我们终老的不仅仅有一爱一人还有我们的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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