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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圆明园的有感400字

读《做爱的呼唤》有感4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读《做爱的呼唤》有感400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友谊能给人带来朋友,友谊能给人带来诚信,友谊能给人带来许多许多。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主要写了:狼狗巴克看到自己的主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跑过去,巴克猛扑道印第安人的身上,对准印第安人的喉咙,迅速撕裂,一会儿,第安人都来了,印第安人把巴克包围住了,但巴克不畏惧,替主人报了仇。

有一天,桑顿看到巴克奄奄一息的时候,桑顿救走了巴克,巴克的伤很多,但桑顿每天帮清洗伤口,一天一天过去了,随着巴克身体的好转,巴克和桑顿的友谊十分浓厚,巴克用那尾巴一直摇晃,好像告诉桑顿我十分感激你,因此桑顿和巴克的友谊越来越好。

人与动物之间,尚且能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美好的优异,让生命焕发美的光彩,我生活在一个充满友谊的世界,周围的人们关爱着我,我也深深爱着他们,有一天,我和同学去找孙小玮玩,突然我看到孙小玮的脚不小心撞在了石头上,动禅不了,我赶忙跑过去,试图把他扶起来,可是孙小玮的脚一步都挪步了,于是我连忙说“我贝尼回家吧!”孙小玮点了点头,我吃力得把孙小玮背上了背,这是我的背像被压了一块石头,刚走到一半便累的气喘吁吁,我只好慢得挪动己的脚步,终于到了孙小玮家,他的爸爸妈妈看着我满头大汗的样子,连连夸我是个有爱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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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00字


【第1篇】

清晨,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抬起了手向一边的书堆伸去,我摸索着。此时我正在寻找这新的一天我读的第一本书。

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书面,于是我把它拿到了眼前。我揉了揉眼,看了看书面才发现这本书是妈妈昨天下午新买的书,它的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我拿到了书满心欢喜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才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一条命运充满坎坷的家犬变成野兽的过程:这是一条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本来是一个大法官的宠物。可却因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仆人被卖到了雪地里做一只地位卑贱的拉雪橇的狗。在那里,它和一只叫斯皮茨的狗展开了生死之战,从而当上了一群拉雪橇的狗的领队,并学会了生存。可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巴克的主人又把巴克转给了别人,结果,又因为一些小原因,巴克的新主人——桑顿死了,巴克为主人报了仇,进入丛林成了一头野兽。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触,巴克的忠诚和本事更是让我佩服,我想如果我们人类可以保护动物,像桑顿一样热爱动物,那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会多出许多“巴克”!

【第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第3篇】

寒假我读了本小说,是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法官米勒家。后来被贫穷的园丁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它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布克磨炼得跟狼一样凶猛,它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它战胜了可恨的史皮兹,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带头的位置。当残暴的哈尔将布克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桑顿的人解救了它,桑顿的解救让布克感受到爱与温暖,它决定誓死效忠主人。当桑顿被杀害后,布克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布克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

布克从养尊处优的一条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布克它敢于面对现实,能经受住各种磨难,它始终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布克的成长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想你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我们只要向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最后的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作文400字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 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 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 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 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 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 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 巴克便走向了荒野, 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 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 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 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 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 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 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00字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00字


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平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这也印证了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成功往往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通向成功的路是条坎坷不平的路,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会走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就像这道阳光,不经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习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野性的呼唤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防止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1】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2】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3】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4】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5】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野性的呼唤》。小说讲述的是一只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野性变成狼的故事。

由于淘金浪潮的来临。主人公——狗——巴克被法官家的仆人诱卖。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弱肉强食的荒原生活中,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迅速地学习各种生存技巧,鼓足勇气,练成了吃苦的精神。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儿的挫折、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不可理喻。人在成长的道路上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如果这样从此就一蹶不振,是不行的。通过读《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我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最新读野性的呼唤有感【篇6】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00字


从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帝王般的生活,到冰天雪地,狂风呼啸的荒野中的雪橇生活。它——布克,经过狗贩子一次又一次的贩卖,棍棒的毒打,无数次的艰难险阻,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并且成为狼群之首。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有着敢于拼搏、勇敢、不畏惧困难的精神,从中也让我懂得了勇者无惧,强者无敌的真正含义。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从小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生活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惧怕了;学习上遇到些挫折就退缩了,犹如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丁点儿的风吹雨打。而布克,它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它走过多少的蛮荒之路,踏过多少条险沟,遭到过多少棍棒的毒打,遇到过多少的艰难险阻。但它始终不屈不挠,因为它深深地懂得,在这个适者生存、强者无敌的北极荒野,唯有勇敢,唯有让自己更强大才能生存下去。它与史皮兹的生死之战,即使鲜血淋漓、体力不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依然不言弃,不畏惧,最终战胜了强大的对手,成为了北极荒野中的强者,赢得了狼群的尊重。

“狭路相逢勇者胜”,荒野中生存的布克如此,日新月异的世界潮流更是如此。爸爸告诉我:曾经,清政府畏惧新事物,不思进取,闭关锁国,错过了工业革命。由于落后,只能被帝国主义任意侵略、宰割。而今,中国越来越被世界所瞩目。瞧,火箭、导弹、北斗定位系统、高铁……都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看,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地扎根,汉语在国外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科技日新月异,国家日益强盛。翻天覆地的变化,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中华民族不断拼搏、不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今,中国已巍然屹立于世界东方,成为了世界的强者。

勇者无惧,强者无敌。布克的成长激励我们每一个人去勇敢地面对困难,经受住磨炼,练好本领,强大自我,做生命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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