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瓦尔登湖读后感400字

瓦尔登湖读后感400字

睡尘湖读后感4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睡尘湖读后感400字,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如果世上真的有红醉绿醉,真的有睡尘湖,真的有陶陶山,真的有那两个石人,真的有洗尘仙人,那多好呀。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懂了"友谊天长地久"这句话的意思,对呀,真正的友谊,是要像绿醉和蓝朵朵一样,不管对方对你怎么样,你都要真心对待她/他。倾尽全力在所不惜,只为了能让红醉见到她的亲爱的爸爸妈妈、倾尽全力,去挽回她的好朋友:蓝朵朵。谁说友谊经不起考验?像绿醉和蓝朵朵的友谊,不也是经历了千难万苦,风吹日晒,听到自己最喜欢的的朋友说不喜欢自己绿醉有放弃吗?努力终究有回报,不对吗?为了朋友,不顾自己的颜面,遭人白眼,嫌弃,也只是为了救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朋友,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有付出便会有回报,上帝是不会不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的,对吗?绿醉喜欢这个朋友,蓝朵朵,付出了比天还大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平等的回报,不是吗?

这让我想起了刻骨铭心的事。

是在幼儿园的时候吧,我好像不小心摔了一下,同学们知道了,便涌去了办公室,我的几个好朋友去报告了老师,就扶我去了办公室,我被巨大的幸福包围了。心里暖暖的。突然,铃声响了,几个朋友飞一般地扔下我,去教室了,只有一个人还在扶着我,名字,也记不清楚了,这时,老师来了,她叫同学回教室,同学不肯,非要扶着我,当时,心里一震,好像被幸福砸晕了一样,我很开心,与她拉钩,真的很开心。

真的,我想,我是不是跟这本书里的几个角色有点像?不过,有那个朋友,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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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尘湖》读后感 (450字)


《睡尘湖》里有两个都叫陶醉的小姑娘。一个小姑娘是一个在五百年前住在陶家窑的一位身穿红色衣裤的小女孩。一天她在雨天与另一个叫陶醉的女孩在屋顶上相遇了,但她们一直陶醉陶醉的叫一直分不清。于是她们就分别去了一个小名。一个叫红醉,一个叫绿醉,从此,她们就这样称呼对方。

红醉把自己五百年前的事都告诉了绿醉。绿醉听了十分高兴,原来她从小一直崇拜着的那位小女孩就是自己面前站着的红醉。可她疑惑的是红醉葬身火海,竟然还活着。她问红醉为什么她还活着,红醉告诉她是洗尘仙子救了她。然后还告诉她洗尘仙子的来历,她和洗尘仙子一直生活在睡尘湖天天吃着睡尘花。那种花很特别,怎么吃也吃不腻,那花几个月开一次。

经过了几天相处,红醉得知自己的父母还没有死,决定上山和父母团圆,可她如果上山就会灰飞烟灭。但洗尘仙子不愿让她冒险,就不让她离开睡尘湖半步。红醉十分伤心,她觉得洗尘仙子一定有办法帮助她上山和她的父母相遇,但洗尘仙子不愿帮她。因为只要帮她了,红醉就会永远地离开她了,而且还会变得十分的丑陋。可最后洗尘仙子还是帮她了这个忙,让她和自己的父母永远的在一起了。

《睡尘湖》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一看。

五年级:冰颖

读《睡尘湖》有感500字


听说儿童文学出了两本新书,我高高兴兴地跑去借晰的《睡尘湖》看(穷啊),看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对一根神奇的芦花吹两口气,说出上面的咒语,就会到睡尘湖。陶陶镇的普通女孩陶醉遇见了神秘女孩陶醉,为了方便区分,她们改名为绿醉和红醉。绿醉为了好朋友蓝朵朵,和病中的红醉,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了陶陶山石人的红瓷碗,救出了蓝朵朵。在睡尘湖生活的红醉居然就是那陶陶山石人的小女儿,被睡沉湖的洗尘仙子救了。为了拯救家人,红醉用生命祭烧了红瓷碗,如今过去了四百多年,为了一段四百年亲情,绿醉再上陶陶山,冒着生命危险取来来了红瓷碗,睡尘湖的洗尘仙子牺牲了自己的容貌,红醉化做红瓷碗底最艳丽的一朵杜鹃花……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九十年后,洗尘仙子将再度恢复容貌,红醉将再度变成红醉。九十年后的今天,她们将在睡尘湖重逢,洗尘仙子还要教红醉和绿醉弹古筝。九十年的约定,绿醉、红醉和洗尘仙子……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我为绿醉的勇敢、单纯,红醉的毅力、无邪,洗尘仙子的无私、善良所感动。那九十年后,红醉该叫绿醉绿醉奶奶了吧?洗尘仙子会更加美丽了吧?红醉该感到幸福、快乐了吧?那段亲情和爱,九十年后,再见!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600字


古往今来,书籍一直引领着人类前进,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优质的作品应该具备哪些内容?以下由编辑收集整理的《睡尘湖读后感范文》,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1)

那口红瓷碗,满载着女儿对父母的爱,那对亘古不变的石头人,是那份惊天地,泣鬼神的执着使他们百年来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甚至不敢眨眨眼睛,更不敢走几步路,只是四只手捧着那口红瓷碗,任凭风吹雨打。

——题记

一口晶莹温润的红瓷碗,一身新娘装似的红衣红裤,一个名叫红醉的女孩儿,一方白绢上绣着笨拙的杜鹃花儿……这些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东西,构成了这本感人肺腑的作品——《睡尘湖》。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个女孩儿,一个叫红醉,一个叫緑醉,红醉在四百年前为了不让父母被官兵拉上刑场,跳进了火炕,用生命烧成了一口红瓷碗,洗尘仙子正巧路过,救回了她的灵魂,把她带到了美丽的睡尘湖,而她的父母则由于过于悲痛而变成了一对石头人,两双手捧着那口红瓷碗,在陶陶山上站了四百年,在四百年后的某天,他们手中的碗被偷走,于是在午夜12点,他们又会变成活生生的人。

于是,緑醉为了帮红醉找回那口碗,不惜像乞丐一样到街上敲碗,不惜遭到人们的白眼、漫骂;洗尘仙子则为了红醉不会永远都是一粒尘埃而让自己奇丑无比,只有鬓角那朵洁白的芦花仍旧美丽。

最后,红醉的红瓷碗找了回来,而红醉又变成了一朵杜鹃花,躺在红瓷碗里,日日仰望着她的爹娘……

当然,緑醉也十分舍不得红醉,她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活到一百十二岁,因为红醉要在一百年后才会变回原来的模样。这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儿啊!她也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那就是——她也成了一个聪明的女孩,再也不平庸了。洗尘仙子对她说:“你是一个善良的姑娘,要是再加点儿什么,那就更完美了。”说着,緑醉感觉自己的头脑里好像清亮了很多,再也不昏昏沉沉了。

緑醉是一个善良、真诚的女孩,红醉热情、大方,她俩在一起玩的时候,通常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2)

内容简介:长相一般、才智平平的绿醉,为寻找失踪的同学朵朵,为成全—段相隔四百年的亲情,倾尽全力在所不惜!性格倔强、率真美丽的红醉,为了穿越时空探望久别的父母,变成红瓷碗底一朵鲜艳的杜鹃……曲折神奇的故事,绵延绮丽的意境,一部不看到最后决不忍掩卷的纯真之作!

睡尘湖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汤汤的文字很美很美,读下去,有令人心醉的暖意。当我翻开书页,就马上看到了这几个美丽的名字:蓝朵朵,这是我们现实世界里的女孩。这是天使的名字吗?是汤汤老师赋予了她们的灵性!接下来,我了解到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女孩——陶醉的身世。她四百年没有见到父母双亲,待在睡尘湖旁。睡尘湖,一个脱离喧嚣的地方,清静典雅。洗尘仙子,长发飘飘,一袭白衣裙,纤纤玉指拨弄古琴。为了便于区分,来自另外世界的女孩叫红醉,而现实世界的女孩叫绿醉。醉,醉,令我心醉!

睡尘湖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汤汤幻美情感醇品“鬼精灵童话系列二”(《睡尘湖》《流萤谷》),来自肺腑的深情新作,璀璨登场!汤汤的书孩子非常喜欢,这本书刚看到就订购了,基本上已经买全了。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3)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懂了"天长地久"这句话的意思,对呀,真正的,是要像绿醉和蓝朵朵一样,不管对方对你怎么样,你都要真心对待她/他。倾尽全力在所不惜,只为了能让红醉见到她的亲爱的、倾尽全力,去挽回她的好:蓝朵朵。谁说友谊经不起考验?像绿醉和蓝朵朵的友谊,不也是经历了千难万苦,风吹日晒,听到自己最喜欢的的说不喜欢自己绿醉有放弃吗?努力终究有回报,不对吗?为了朋友,不顾自己的颜面,遭人白眼,嫌弃,也只是为了救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朋友,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有付出便会有回报,上帝是不会不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的,对吗?绿醉喜欢这个朋友,蓝朵朵,付出了比天还大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平等的回报,不是吗?

这让我想起了刻骨铭心的事。

是在幼儿园的时候吧,我好像不小心摔了一下,们知道了,便涌去了办公室,我的几个好朋友去报告了,就扶我去了办公室,我被巨大的幸福包围了。心里暖暖的。突然,铃声响了,几个朋友飞一般地扔下我,去教室了,只有一个人还在扶着我,名字,也记不清楚了,这时,来了,她叫回教室,同学不肯,非要扶着我,当时,心里一震,好像被幸福砸晕了一样,我很开心,与她拉钩,真的很开心。

真的,我想,我是不是跟这本书里的几个角色有点像?不过,有那个朋友,我,很开心。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其中的一本――《睡尘湖》让我永生难忘!

有一个孩子,她的名字叫﹕陶醉。但她很快发现生活中还有一个“陶醉”,每当妈妈叫她的时候,另一个“陶醉”却抢着先答应“哎”。有一天她们终于见面了,“陶醉”说﹕以后我叫红醉,你叫绿醉吧。她们成了朋友。有一天,绿醉的同学朵朵失踪了,长相一般,才智平平的绿醉,为寻找朵朵,为成全一段相隔四百年的亲情﹐竭尽全力在所不惜!性格倔强﹑率真美丽的红醉,为了穿越时空探望久别的父母,变成红瓷碗底一朵鲜艳的杜鹃!而帮红醉找父母的尘波仙子的那张脸,最后也变成了丑八怪……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和妈妈都哭成了泪人儿。想到绿醉是那么的天真,朵朵一直在背后陷害她,可当她知道了,也不相信,还是想着怎么去找失踪的朵朵。真是傻得可爱。想到红醉是那么的可爱,宁可舍去一千年的生命来见父母一面,变成一朵不能说话不能看的杜鹃。再作家汤汤的笔下,这两个人物是那么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不得不让你跟着她们俩一起哭一起笑。

我突然想到那些留守儿童,和红醉一样,想要见父母却跟登山一样的难。空巢老人更加可怜,自己把他们养大,他们却远走高飞,一点也不管老人的生死安危,它们还可以叫做有心有肺的人吗?我长大一定要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能让他们见到自己的父母与孩子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5)

听说儿童文学出了两本新书,我高高兴兴地跑去借晰的《睡尘湖》看(穷啊),看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对一根神奇的芦花吹两口气,说出上面的咒语,就会到睡尘湖。陶陶镇的普通女孩陶醉遇见了神秘女孩陶醉,为了方便区分,她们改名为绿醉和红醉。绿醉为了好朋友蓝朵朵,和病中的红醉,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了陶陶山石人的红瓷碗,救出了蓝朵朵。在睡尘湖生活的红醉居然就是那陶陶山石人的小女儿,被睡沉湖的洗尘仙子救了。为了拯救家人,红醉用生命祭烧了红瓷碗,如今过去了四百多年,为了一段四百年亲情,绿醉再上陶陶山,冒着生命危险取来来了红瓷碗,睡尘湖的洗尘仙子牺牲了自己的容貌,红醉化做红瓷碗底最艳丽的一朵杜鹃花……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九十年后,洗尘仙子将再度恢复容貌,红醉将再度变成红醉。九十年后的今天,她们将在睡尘湖重逢,洗尘仙子还要教红醉和绿醉弹古筝。九十年的约定,绿醉、红醉和洗尘仙子……

“睡着了的尘土啊,尘土们都睡着了。”我为绿醉的勇敢、单纯,红醉的毅力、无邪,洗尘仙子的无私、善良所感动。那九十年后,红醉该叫绿醉绿醉奶奶了吧?洗尘仙子会更加美丽了吧?红醉该感到幸福、快乐了吧?那段亲情和爱,九十年后,再见!

睡尘湖读后感范文(篇6)

《睡尘湖》里有两个都叫陶醉的小姑娘。一个小姑娘是一个在五百年前住在陶家窑的一位身穿红色衣裤的小女孩。一天她在雨天与另一个叫陶醉的女孩在屋顶上相遇了,但她们一直陶醉陶醉的叫一直分不清。于是她们就分别去了一个小名。一个叫红醉,一个叫绿醉,从此,她们就这样称呼对方。

红醉把自己五百年前的事都告诉了绿醉。绿醉听了十分高兴,原来她从小一直崇拜着的那位小女孩就是自己面前站着的红醉。可她疑惑的是红醉葬身火海,竟然还活着。她问红醉为什么她还活着,红醉告诉她是洗尘仙子救了她。然后还告诉她洗尘仙子的来历,她和洗尘仙子一直生活在睡尘湖天天吃着睡尘花。那种花很特别,怎么吃也吃不腻,那花几个月开一次。

经过了几天相处,红醉得知自己的父母还没有死,决定上山和父母团圆,可她如果上山就会灰飞烟灭。但洗尘仙子不愿让她冒险,就不让她离开睡尘湖半步。红醉十分伤心,她觉得洗尘仙子一定有办法帮助她上山和她的父母相遇,但洗尘仙子不愿帮她。因为只要帮她了,红醉就会永远地离开她了,而且还会变得十分的丑陋。可最后洗尘仙子还是帮她了这个忙,让她和自己的父母永远的在一起了。

《睡尘湖》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一看。

小学五年级作文:读《睡尘湖》有感


《睡尘湖》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叫陶醉,她是普普通通很善良很勇敢的小女孩。她的朋友蓝朵朵很漂亮,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是她;担任校少先队大队长的是她;学校里各种联欢会的主持人必定是她;市里的十佳小歌手是她;在省少儿拉丁舞大赛中,和搭档一举拿下冠军的是她;古筝弹奏的行云流水的也是她但是蓝朵朵很骄傲,看不起别人,爱讽刺别人。

陶醉碰到了另一个也叫陶醉的小女孩。她们互相很喜欢对方,她们为了区分,一个叫绿醉,一个叫红醉。红醉来自睡尘湖,和尘洗仙子在一起。睡尘湖美丽极了,放眼过去,青色拥着白色,白色衬着红色,红色环着蓝色。

后来因为蓝朵朵的爸爸偷了红瓷碗,陶笛风和唐晓韵把蓝朵朵抓走了。我觉得这种偷窃行为实在可恨!

其实400年前陶笛风和唐晓韵的女儿已身烧成了红瓷碗,他们悲伤过度变成了石人,后来只有在午夜十二点能复活。最后绿醉不顾自安全,把蓝朵朵从陶家窑救了出来。

我要向绿醉学习。学习她那善良、勇敢、纯洁的的精神。

尘曲读后感


【篇一:尘曲读后感】

读七堇年的《尘曲游记》时,看到她的母亲对她如何关怀,如何爱她。被感动。并在某一动情的时候把她的母亲当作我的母亲。

她,就像是在爱我一般。

那只是一瞬的错觉。

随后,再向下读,便在内心一次次重复那不是我母亲,那不是。她不是她。

不愿接受他们对我的好。

承受一筷向我碗中加入的菜,太艰难。接过一件披在身上的马甲,太沉重。

因为无以为报,所以放弃接受。

仰望天底下那道七色虹,绚丽而短暂,亦如她的笑颜。一去不返。

【篇二:尘曲读后感】

看《尘曲》之前,对七堇年没一丝了解,甚至其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一直比较喜欢成名作家的经典小说,因为看起来保险系数大。80后的小说,我一直看得少之又少,只看了小四,那一次,明明觉得文字很浅还被煸动得泪汪汪,有点不好解释。然《尘曲》这书名,倒底吸引到我,于是买下它,做为枕边书慢慢地看下来。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游记、散文、小说。此书前半部分均为游记,看起来尚有其独到之处。因游走的地方甚多,跟着作者移步换景,喜闻乐见一些别样的风景,但景之后的那个我,若隐若现,时不时显示出非常自我的一面,刻意的低调。其于《再见敦克尔克,再见》中有着对现实的诘问:何年开始,我们沦落至于这般的自私而不信,即便给予,也要在千般地确认能够不被辜负过后。爱着他人,只是为了使别人能够更爱自己。《如果天空不死》中对未来的揣度,却有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或者叫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也许到了三十多岁的时候,我们的确会开一辆更好的车,可是却一样会在红灯前停下的短暂时间里,忍不住侧头望着车窗外面骑着自行车笑容灿烂的少年恋人怀念得心酸不已。《沉默如谜的呼吸》的反问倒难得地透露点向上的情绪:非要有朝一日,我们失去而今的年轻和健康,失去衣食无忧,肩上无所责任和负担的日子,才能恍觉自己当年没有理由不快乐,不珍惜生命吗?有过,行文中肆意大段大段甚至完整引用别人的歌曲和文字,借用得有些过头;书中大量黑白照片,包括随书所赠的一张明信片,皆因纸质低廉而降低了格调,视觉难形成冲击。

至书的后半部,才是完整版小说尘曲,看完不仅有些失望。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形式描述了悲剧家庭中各个不同的角色:整个人生都是悲剧的母亲叶微青、后母陈悦、因为爱而卑微无奈的父亲余生、有着同性恋情节的哥哥余年、再加一个与富二代生活有着交集的妹妹余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写法,分别写到父亲与哥哥与妹妹,皆是女性的笔触,行文中全是女性的心思,各个角色都没能跳出自我,更别不说身为80后的她对于父辈六七十代的生活描述着实不给力,仿佛只是看了些描写那个时代生活内容的书,东拼西凑而成。

在描写哥哥余年与同学的同性情爱故事,行文中明显受到《断臂山》影响,有感情的挣扎、有左右为难的起伏,但和《断臂山》相较,却尴尬地起到了东施效颦的效果。《断臂山》的背景是在那茺凉山野,两个孤独的灵魂碰撞,激荡出缠绵一生的感情,情感和欲望纠结水到渠成;而《尘曲》的背景,不过是两名性格迥异的同学因性格互补,由好友放纵为恋人,放着好好的书不读,却于大学生活中,完全地风花雪月,过起了同居的生活。大环境差之千里,给人的感觉也是完全不同,前一个让人震撼,而这一个却让人感觉矫情与肤浅。而在结尾暗示余悦将与富二代结缘的,则不折不扣落入了俗套。就此,各个人物自述完成,没有旁白没有总结,小说嘎然而止,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

或许,作者本身有着往事的阴影遗留下的褶皱(郭珊语),所以在文中所能体现的,多的也只是自己的小情绪,而难有大气候。但是作者言:就这样写下去吧,哪怕现在很糟糕,一直写下去,总有一天会越来越好。这句话还是带给人感动,以此自勉。

【篇三:尘曲读后感作文】

这篇也不是什么严格意义上的读后感,更不是读书笔记,只不过是因书而起的一些自我思考而已,思想未必与本书保持一致。且当它是一篇杂谈吧。

以前痴迷于所谓的青春文学,日积月累写下长篇累牍的伤春悲秋的文字,不过是无知少年对于溃烂发腐的青春的长吁短叹,无病呻吟。那夹杂泪水与伤痛的少女情怀,于一次又一次模拟考试压迫之下渐生渐强的窒息感,对所谓青春实质的探索,如今回忆起来,不知是该觉得可笑,还是该伤怀叹息。

说到这里,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忽然想提及一个困扰了我许多年的疑惑:明明在物质上虽不丰裕,却也生活无忧,一直以来的求学生涯中也绝不缺乏老师同学的关注,甚至也有过光环加身的荣耀时期,可偏生自卑怯弱得紧,与我的成长经历完全不符,倒像是与生俱来的劣势。到底缘何如此,不知可有看官可略解一二?也罢,这困扰终是无解,只当发牢骚罢。

《尘曲》一书,我于2011年7月31日购于益友书店。这是我所买的唯一一本七堇年所写的书,尽管多年以前就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为其细腻的文笔和伤感却不消沉的意境所折服。七的作品,有别于通俗平庸的青春文学写手空洞的流于形式的精神语言的贫瘠。我觉得,她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在精神觉悟上,是要超前于一些同龄人的,是跳出了为写伤而写青春之伤这一大众框框而有所醒悟,有所追逐,有所探索的。

现在网络普及,平台宽广,写小说的人何止千万,小说作品更不计其数,然而其中,总有一大部分是要被斥责为情节俗套、内涵肤浅的。写小说,尤其是中长篇,难的是如何结构缜密首尾呼应,难的是如何标新立异令人耳目一新,难的是如何在诠释过程中引人入胜令读者产生共鸣。而写游记,写散文,压力就小很多,你只须写你自己。这反而最是质朴、本真。

我刚买这书的时候,只匆匆看了一遍,并没有细细品味,如今,在这极有可能成为我人生的最后一个寒假的短短几十天里,我决定重读自己曾经喜欢一些书籍,包括七堇年的,包括闫红的,等等。

先从郭珊给《尘曲》写的序开始吧。

只有年轻时才能这样不计得失、稀里糊涂地去爱,凭借生命最初的直觉,而不是尘世历练的心术去爱爱一朵云,一片海,一个人。最害怕的不是时间,或是世情,怕的是一句抱歉不值得,怕的是这一秒过去,下一次不知要等到何时,怕的是从今往后,再不会爱得那么彻底,那么无私。这最后一句,像平地一声惊雷,在我以铁为壁的心室炸了开来,回声巨大,振聋发聩。我也怕。我也怕从今往后,从内心到生活外在,静如一滩死水,再也没人能搅乱,渐渐地成了冰,怕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像当初一样近乎不顾一切地去爱。诸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们,我真的很自私?所以至今我都难以确信,这样小心肠的我,竟会在当初那般的为他人而非先为自己。所以,我真的很怕,怕再没有第二次。对于爱情,我仍然是期待的,我仍然需要一个寄托,仍然需要一个交心之人。而这人,早些或晚一些出现,都无所谓,顺其自然就是最好的状态。

早晚,我们都会从不懂柴米油盐的毛孩子,变成人情世故的老掌柜。时间与人世逼迫我们成长,逼迫我们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逼迫我们以社会的方式拥抱这个社会,我们身在其中,丢盔弃甲,放低姿态,丢弃一些原有的坚持和原则,想必也只是早晚的事。我现在厌恶着这样的社会,讨厌惺惺作态与逢场作戏,拒绝戴上各色的面具穿梭于各种场合,虚与委蛇,圆滑人事,但不代表我能一直这样拒绝融入其中。总有一天,我会没有选择,否则便无路可走。我欣赏无畏于表现真实的人,哪怕这种真实是对我的愤怒和不满,也胜过分明内心诸般不快却一味地粉饰太平。

序里提及《哈姆雷特》里那句即便困在坚果壳中,我依然相信自己是无限空间的国王。她还说,野心这东西,当你拥有它时,以为它不过是日后自嘲的把柄,但只有失去它时才知道衰老已经降临。野心?自信?梦想?勇气?已经无法追溯从何时起我便已全然失去了这些东西。曾经的雄心勃勃热血澎湃,对未来有无限憧憬,而今,只想安然平静地度过漫长的余生,顺其自然,不再试图把生命的轨迹扭转到自己所希冀的方向,一路滑升。我已经经不起闯荡了,尽管从未开始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闯荡。这颗过早苍老的心,经不起跌宕起伏的颠簸了。你们都说,我还年轻,我也知道,二十来岁,确实还很年轻,但年轻人过剩的活力在我身上,已然无迹可寻。几乎要对一切都失去兴趣了。本该年轻鲜活的不羁的心,早被时间轻易地驯服。所谓相由心生,心老了,我每天早上起床照着镜子的时候,总觉得,我的面相也跟着心一起疾速衰老了。现在的我,动辄就说,听天由命,一切随缘。看命吧,听命吧。我都快无心无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恐怕再差一步,就要投入老天爷的怀抱了。

如果你们要问我现在最属意的职业是什么,我会说,活于舞台,做一个倾心演绎的表演者,一个纯粹的表演者。如有可能,我只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而毋须理会俗世纷扰。但我也深知,这于我,永世无望。工作中,尽心尽力,也要尽兴,工作之外,小资,文艺,闲适这是我最理想的生活状态。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与休闲,难以两全。我们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处于生存之上,生活以下的尴尬状态。我想,我要学会知足,所以,我正走在与为追逐梦想而奔波闯荡背道而驰的路上,渐行渐远。

《西天》《尘曲》中,七的第一篇游记。七说,在那么多印象深深浅浅的地名中,她最想回去的地方,是新疆。七对新疆有着难以名状的眷恋,是由于父亲的缘故。而我呢?我从小体质就不是太好,极易晕车,所以对于旅行一事,我并不热衷。我受不了路上的颠簸,讨厌汽车火车这些交通工具给我带来的晕眩恶心反胃的不适感,哪怕目的地的风景再好,哪怕想外出散心见识的愿望再强烈,我仍是不太喜欢旅行的。(暂时插入一些别的内容,我忽然忆起,当初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拼命地往尽可能远的地方填,最后才填了一个本省的保底。当时是那么急切地想要挣脱来自家庭,来自地域的桎梏,想要远飞,而现在,在考研报名选择报考学校的时候,我却退缩了,不再舍近求远了。我开始眷恋家乡的这片土地。这不是老了,又是什么呢?话不能扯远了,还是回到旅行这个问题上。)今年1月,我一个人前往长沙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人在陌生的长街街道上漫步,走着走着,恍惚间就觉得走出了人生的一条路来。当然,那只是一个恍惚。我没能真正悟出人生路的走向,但在远足一事上却豁然开朗。我忽然觉得,一个人去新疆,去西藏,去内蒙古,感受沙漠的极致荒芜,高山的极致伟岸,草原的极致宽广,似乎就能寻到生之为人的某一层意义,那该是何等的幸事,又是何等的豪气万千。余光中于老曾说,当我们遇到极致的美景时,感动就变成了唯一的情绪。我的心,在这样的憧憬中瞬间活了过来。

【篇四:《尘曲》读后感】

许久不曾读及堇年了,那个女子,迷一般的眉藏起来的山山水水缱绻在她的笔下,于多数喜欢的文字的青年她的文字大概就是青春。我亦如是。

此时此刻,夕阳缀着橙红色的光虚弱地爬向地平线,镶嵌在空气里弱不禁风的余晖安然地躺在我放在阳台的《尘曲》上,闭上眼,感受隐匿在它身后的黑暗不安地涌动着。任何东西,时间一长,都会变得很残忍。忘事浓淡相宜,我却思之惊心,青春如是,记忆亦如是。

青春是漫漫长夜里,顶着凛冽无家可归的惶惑。堇年的成长,如她的文字,残缺却也骄傲得不可替代,母亲的百般呵护还是会念着模糊成勉强称为记忆的父亲,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直到多年后坐着长长的火车温着绵绵的月光到了漫漫沙尘的新疆,才刮开了记忆的暗码。才明白,青春终是温着记忆的酒,隐匿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质,发酵,却终是得一饮而尽微笑颔首。你好。

同是行走在文字的世界里,这两年,行色匆匆,多数时候已忘记了自己与文字的恩怨纠葛,与之形影相吊若即若离,偶尔恩宠携着海子的太阳去海边吹吹风,置身于卷着生活百般滋味的绿皮火车,然后被撕开云朵的黑夜推入空洞的黯然,然而堇年却揣着它走遍了欧洲几处温暖浓稠的国度,用文字铭刻下一段段文字的历史,所谓永垂不朽,不是青春,不是记忆,是存在。

不记得是谁说过,文字的海是藏不住的,我们在文字的海里漂浮着大小形状迥异的浮木,或深或浅。近来,日子愈发功利,用三点一线的生活垒着梦想的基石,每当月下佳人相约,抱着厚朴的课本迟疑不定,周而复始,文字便与青春般发酵变质,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偶尔放空便思念那些读米兰昆德拉的日子来,日日夜夜,夕阳与茶,咖啡因子游离的黑夜,倦了便背着生活踏着海子的步子在梭罗的云彩下走向一个夕阳最后隐匿的城市,奈于思绪堕落之时,失落感充斥着胸腔,多次之后便开始管控自己剩余不多的情感,纵然极度心殇还会顾虑着沉默或大声渲染会惹来同学的非议。

青春啊青春,你的康宇,你们的故事终是回不去了。犹如我的故事与旅行一样。

余年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monkey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也笃定每个人的成长是源于本性,肥沃的土地如何诱奸,花草终是会长成它们原本的样子。后来,因为爱的人的缘故,我开始走进了弗洛伊德先生的心理世界。才日渐明晰,是否有个和谐美好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或童年,是性取向选择的导师,我并不认为余年爱上康宇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春里的相爱本是一场苦行,在刚好的时间里相遇相知相伴,那种类似与与灵魂夜夜厮守的爱恋如何要抵制?又为何要抵制?他们之间感情的执着,余年的执念,是堇年心里与现实抗击的武器,康宇最后选择了遁入世俗,这又是堇年漫漫长夜思考的抉择,毕竟陈规世俗的洪流酷似生命与生活做爱的床,死也许真的不如苟活着。也因为,文字的血液日益在堇年身体里流淌,诚然发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风起云涌后终是能泰然。

夕阳终于被黑夜拖入了深邃的空洞,空气失落地流动着,又是一场夕阳沦落成过去,又是一次回忆风干成风景。可堇年,她的文字,不应该只是过去而已。

【篇五:《尘曲》读后感】

就让我们继续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七堇年

年少时我们总渴望变得强大,总渴望成为1个坚强的人,更是渴望自己能够与整个世界对抗。当我翻开,七堇年的这本书《尘曲》,我才发现,我也一直跟着她的足迹,去游荡了,却很久,很久没有在书里行走。

当我看到这篇序,《迟到十年的回信》,我知道,我将会在1个很久远的故事里,去寻找,追求1种情愫。序里这样说道:《尘曲》是一本孤独者得告白。也许真的是这样,1个孤独者,在1个漫长的路上漂泊着。

爸爸于你我心里都是慈爱的眉目和背影。你总变换方式来体现你对爸爸的热爱。每次看到那个背影里的孤独,你像是怀旧的人那样满目苍夷的想要看到他的脸,想要得到他的拥抱,哪怕只是1个没有深情的关怀。不,我想爸爸于你总是深情的,即便他抛下你与妈妈的誓言,那回转的门声啪啪作响,却总是藏着他离开家时对你的那一深情凝望。亲爱的新疆,我想看到那个童年的梦,和爸爸的凸起的额。

而妈妈,于稻城中的那孤独的羽毛般的树,外表坚强内心却脆弱。于路上遇到的那场大雨,外表磅礴内心却细腻。我知道,年少多情的我而言,不知让妈妈重复了多少的旧时光,她寄予我的只是心里的小小心愿。而我却不懂得博爱。后经历几多追逐恋慕,浅尝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才深知妈妈于我,是如此的无私。想来也就心生荒凉,像稻城那些羽毛般的树,在宽阔的时空里抵御着风的来袭。而人生也如此,须在荒凉中感知,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作为行旅人,便足矣。

我多想在采光不太好的屋子里再与老人闲谈几语,与朋友再一起踏过那段泥泞的路途,我想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踩进稀泥里。想与朋友看看泸沽湖的蓝色风情。突然觉得,旅行又是如此的难忘,想到十九岁走过的脚步,与朋友恋恋不舍的笑。我不知有多远,只是一味的向前走。像生命最光华的地方去。就像伊斯坦布尔秋天,捷克布拉格的广场冬晨,奥地利的沿途大雪,维也纳的中央公墓,传奇的香港,国境之南台湾。旅行者定了一条路,从来不问那条路有多远。而这,于我在路上,所谓旅行的意义。

坐在台灯下,执笔写字。沉默如谜的呼吸声,渐渐充斥着整个屋子的安静。写给最后一天的20岁的自己。你写青春,写死亡,写梦想,写人生。你说,既然是喜欢梦想的人,那就梦下去,不要醒。我深知这是为自己的人生找寻最后的希望而产生的想法。我也知现实与希望总是背道而驰,而这对于你,只是梦断人生,望穿岁月的回忆吧。你像是1个尘世熟稔命途洞穿前世后路的人,与街道中行人檫肩而过的一瞬间,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你说这样的人生轨迹,苍白无力,空洞无味,切记自己懂事以来不要沦落与这样的人生,可是却过了二十年。我突然有些难过。何尝不是与你一样,这样苍白无力的过了二十年。如此渺茫与空洞。是啊,再怎样疯狂,再怎样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态度终将被现实吞噬,那些年少无知的回忆,那些单车校园的岁月,足以抹平我们今后回忆的痛处,在成长中渐渐沉默,渐渐成熟,于你于我,都是1种怅然。

而今眷恋生世,朝朝夕夕孑然又繁华,有几滴好酒般的故人之谊,有几曲骊歌般的殷切思恋,来人照我笑靥,去者不引我悲痛,复有何求。

诸那句话:在经历了那些公路,火车旅行,约会,和年华之后,你将以死比生更加值得而告终。

故事里,你是作者又是导演。为我展现了一场深情的人来人往。倘若是爱情,无关与年龄,长相,甚至是性别。也就这般爱情,是最伤心和最真实的人来人往吧。我想这两代人的爱情观,除了和世代有关,再有就是内心世界吧。人本就属于个体。1个人的内心世界有多大,只有自知。所以我哀婉叶微青的人生。也懂得世事无常,而她也无法逃避。我更怜惜余生的年少。如此荒唐般结束了自己的年少时光。而上一代人的处事为人,直接影响了下一代的孩子。所以余年生得一脸俊美,也是应该。而他的性格以及性取向的不一,也无外乎。康宇这个少年,我也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因他做的事情,在与苏予的恋爱的前提下,你可以对他做的事情归结为少年对性的好奇,或者只是对余年深情的友谊。可是当岁月渐渐成为历史,曾经的少年也慢慢成熟起来,而康宇的性取向也开始渐渐浮出水面。这2个少年的人生,没有丝毫的意外,就这样开始了。可是面容却如此慌张,好像还没准备好,还没来得及问问自己可不可以。

和你这么多年,想自己左手握着右手那样熟悉,但一刀砍下去,还是会痛。少年之间的恋爱就是这般的直接,热烈。想想也是,这世界,这人生,不是这么过,就是那么过,终归灰烬,迟早而已。所以我对他们有些同情。而余?则患暴食症,像是上了瘾。龙颐则是赌瘾,他们的人生,就是一场不大不小,也不好戒掉的瘾。

你用不同的人称写了一家三口人的3个不同的故事。每1个故事都独立又衔接得当。回想一下我的人生,像余生那样,好多事情好多人,都淡入了光阴,我不复记忆,亦没了牵挂。谢谢你,堇年。给我讲述了这么1个美好又悲伤的故事。就如你说,人世万物,因缘和合,诸行无常,你奈它何。

与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

【篇六:《尘曲》读后感】

作为一个向来以万里家国血泪中为题材读书并且立志为祖国特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牺牲贡献的好骚年,不得不可耻地承认,我再次读了七堇年。主要是高中时读了她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之后,产生的错误崇拜心理,致使我在当当上看到她的带有强烈炒作词的新作时,毫不犹豫的下了单。读完之后我忽然明白,人生就是不同时刻对自己竖不同的手指而已,只可惜这次我竖的是中指。

有时候我们回忆过去,发现可耻的不只是年少时的幼稚,还有年少时崇拜的对象。就像高中的韩寒说: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中文作家里,李敖第一,我是第二。可就在前不久回应方舟子质疑《三重门》的博文里面说,他年轻时说过很多狂妄的话,最让他害羞的是曾经竟然崇拜李敖。就像我现在忽然可耻的觉得我高中时竟然让七堇年的作品感动的椎胸顿足。

书的封皮上写着立志脱离华而不实的矫情,即便文艺也须文艺的脚踏实地,这倒是一句符合此书的实话,文艺的很脚踏实地!

她应该只写游记的,小说和散文实在让我不忍卒读,且说我层次低,情趣低吧,对于这种形不散而神散的散文和很小说的小说我实在难以理解,我太传统不是很懂BL和拉拉。就像你给我一个显微镜让我去做单缝衍射的实验一样,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把数据抄在化学实验报告纸上。

我向来不喜欢过多断章取义的揪取一小撮内容来大肆渲染,毁之誉之。不过她把没考上北大作为旅游的原因,就让我有点很不爽了。就像你在享受着公交的便利时,一个高富帅在跟你抱怨他爸没给他买限量版的兰博基尼。

不过男生看看文艺一点的书还是不错的,至少能学着猜猜女孩子的心思,尤其是文艺女孩。虽然真正文艺的女孩子也成濒危物种,不过大部分男生心中还是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如果现实太残酷,那就多看点这种脚踏实地的文艺,至少能精神交流一下,然后把这个印象YY到暗恋的女孩子身上,短暂的快感还是有的。

【篇七:尘曲读后感】

一本未看完的书,一如我未走完的路。人生总会经历无数突然其来的惊喜与荒凉,才会变得更成熟。于是,于万千繁星细钻的书海中,我遇见了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的名气,二是《尘曲》这个名字。一个充满隐喻的名字,但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你,都无法给出一个客观的解释。

儿时的我也曾与她一样,对文字抱有极大的梦想。童年的梦想现在想来对我们来说或许的妄想,但有人可以把妄想过渡成梦想,再由梦想走成现实而今我们都还年轻,此时年华豆蔻。也曾经躺在摇椅上仰望过星辰,觉得星星躺在无限远的银河深处,可望不可即。又觉得仿佛近在咫尺,一伸手便能斗转乾坤,尽收锦囊。是乎梦想。

整本书令我最心动的还是第一部分。七堇年是个旧时光深处的拾荒者,她的文字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淡淡清甜。一个旅人,把她路过赏过的风景用文字定格。泸沽湖的船,香港的楼,欧洲的桥一切的一切,在意象中。风景再美,即使打动人心。只是喜欢,并非爱。因为,这里不是我们的家。

我是极其羡慕的,作为一个旅人,她可以在自由自在去天涯海角游荡。路过翠湖,穿过山林,跃过雪原,翻过峭壁走过人生的春夏秋冬,偶尔回头捡起路上的枫叶,想起一段不经意的往事。人生如同一条射线,从同一个顶点出发,然后沿着各自不同的方向发射,你永远不会知道终点在哪里。纵使遇上阻碍,原本平直的路线生生被逼仄出一个突兀,也继续按原来的方向走。往事回忆起来却如斯扎眼与难忘,像一幢古老的楼厦,伫立在瞬息万变的时间之中

不懂人情事故的少年,没事喜欢伤春悲秋。他们把屈原、海明威死亡的无奈歌颂成圣德,只有死神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你才惜命吗?生命如井,现在你所看见的,不过是难辨真假的水中月。有句话叫生如夏花之绚烂没有真正活过,凭什么学人家去朝生暮死!七在散文中说她曾经遇上一次车祸,当时她觉得自己真的快死了。可是上帝是仁慈的,如同这赋予神隐的名字赋得永久的献世。生命有时比你我想象中的要脆弱。

一本书的结局是多元性的,你的悲哀我的欣喜。还是留给自己吧。

窗外淋淋沥沥地下着小雨,哗哗的包裹着整个世界。抬眼望去,依旧是无际的天角。

井下是你水中月,身后是已垂死的暮色,你是选择念念不忘,还是纵身一跃?

【篇八:《尘曲》读后感】

这是一本游记,更准确说是对人生每一步的一个反思与成长。小七的文字总是这样,清冽不失成熟,像一盏茶,苦涩中略带恬淡香甜,正如郭珊在序中所说,这更像一个孤独者的告白。我很羡慕她把她路过的风景都用文字定格,稻域亚丁、国境之南、安纳托利亚高原、云南泸沽湖、捷克布拉格。

有人说过,活着便是一世的行走。前面的风景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但是人的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多看这个缭乱寂寥的世界几眼,只为几次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的感动。等到老了之后回想,顿时欣慰很多,自己的一生也还不算虚度此行。

她的文字有着对生存、死亡、价值、人生的追寻。这些文字似乎都显得过于沉重,但小七的文字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份思考,一份最真挚的动容。

在小七身上,我能看到很多与自己相同的地方,似乎是我们这个年纪所共有的特质。动不动就伤春悲秋,觉得自己脆弱得要死,不懂得人情世故,亦懒得去解释。这世间复杂的人际关系,懒得去解释,只觉得问心无愧就好。可仔细想来,这其中似乎又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情绪,过于极端和偏激。相处之道是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不断去领悟的,又何必过分纠结,顺其自然就好!

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这是这本书中我很喜欢的一句。人注定是孤独的,很多路需要自己走;很多事情需要自己去完成;很多泪需要自己去流;很多痛需要自己去慢慢承受?然而孤独并不是你人生的主旋律,荒凉之后的美好可能远比你想象中的好。如果只是因为对人群兴味索然,又厌倦徒劳的语言而选择独自未免太过于残酷。

回想现在的自己,除了有大把的青春外一无所有。因为太年轻,很多东西看不清;因为太年轻,很多事情不确定;因为太年轻,总是自以为是;因为太年轻,总是会怀疑、不自信;因为太年轻,总觉得没人懂你?我们一直在人生的路上痛苦的针扎却又不得不前行。但我们必须清楚,很多东西不会因为你而改变它固有的轨迹,我们唯一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

生活中充满了太多不值得那么快乐的快乐,和不值得那么悲伤的悲伤,书中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不管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我们不可否认,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的,总觉得我们不应该活在过去的悲伤中,而应该活在当前的快乐中。这个世界不带伤的人又有几个,要相信,时间是可以使伤疤愈合的。很多年后,你或许会发现,你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痛就这么被我们遗忘了,慢慢成为一种回忆。

这本书的文字美到不行,它可以使我远离喧嚣,在内心找到一片净土,静静的去思考去感悟。它也使我懂得,活在当下,珍惜现在,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

[参考]读后感我能让你睡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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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这本书是作品,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阅读书籍后及时写读后感,有利于积累语文素养,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读后感我能让你睡,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读后感我能让你睡(篇1)

和康康看了两三遍卡梅拉系列的《我能打败怪兽》,感觉真不错,这是一群可爱坚强勇敢又充满智慧的公鸡母鸡还有可爱的小鸡家族

这些日子鸡舍里闹着饥荒,鸡妈妈卡梅拉鸡爸爸皮迪克还有姨妈卡莉为了孩子们去远方寻找食物,孩子们在家唯一的一粒发霉的燕麦也被老鼠拿走了,他们走上了寻找父母的艰辛历程,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为了找到妈妈什么都不怕,小胖墩小刺头小六子还被怪兽冻成了冰雕,当卡梅利多卡门和贝利奥,找到妈妈时爸爸妈妈和姨妈也被冻成了冰雕,卡梅利多在紧要关头回去拿上了不怕鸡头蛇怪射击的眼镜喔喔喔的唱起了歌,鸡头蛇怪被打败崩溃了,冰雕伙伴爸爸妈妈姨妈都苏醒了,大家打开被怪物抢走的粮仓欢快的做起了香喷喷的鸡头蛇怪面条,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还有那种珍贵的亲情友情战胜了威力无比的怪兽!

读后感我能让你睡(篇2)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能管好我自己》。

作者说:“如果把一只老鼠丢进茫茫大海,经过两个小时的挣扎后,老鼠终究会死去。但是如果在可视的范围内有一座小岛,老鼠就有可能在海上游五个小时。”我认为我们应该为自己的人生定制一个目标,这样我们才会为它而奋斗,不像没有人生目标的人,只能盲目地在原地挣扎,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作者还说:“当你玩乐时你会觉得时间过得会很快,但真实的你却停留在原处。时间已经偷偷溜走,成为你永远挽回不了的过去。”时代在不停地进步,同学们家里几乎都有电子产品。据统计,上网只是为了查资料的同学已寥寥无几。同学们混淆了自由与放纵的概念,把欲望当成梦想,最终迷失自我。

每个人只有一块糖。人生不是可以一直续命的网络游戏。

读后感我能让你睡(篇3)

诱惑常像一些蜜糖一样慢慢地接近我们,使人们很容易就迷失了自我。今天,我看了一本叫《我能管好我自己》的书,使我深有感触自控的重要。

书中的主要人物有:慢慢改变自我的——天佑、乐于助人的不魔女——露西艾拉、美丽聪明的——美妍、天佑的好朋友——文昊。

天佑的妈妈出了一趟远门,使他过上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他渐渐地沉迷在了网络游戏中,忙于工作的爸爸也没时间去管他。有一次,学校组织制作微电影的活动,他还因为不能管好自己的脾气,跟美妍和文昊发生了矛盾,结果自己晕倒住院了,这时,小魔女露西艾拉送给他了一个自控指南针,让他明白自控的重要性。使他开始改变自己。首先把他的坏脾气改了,然后开始不拖拉作业,最后慢慢地不玩网络游戏了。工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踏上了阳光的道路。

正所谓“能约束自己的人,最有威信”提升自控力才能让人们变得更加勤劳更加懂事,希望大家都能像主人公天佑学习,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开始改变自己。自控力就像是弹簧,你只有真真正正控制它,它才可能属于你。只有管好了自己,才能成就梦想,才能让我们变成为祖国添加色彩的花儿。

《睡蟒边的雪兔》读后感400字


《睡蟒边的雪兔》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佳作,是个真实的故事。

《睡蟒边的雪兔》讲了一个兔妈妈与大蟒蛇勇敢的决斗。雪兔很会生小兔,于是,人们把雪兔扔给珍贵的大黑蟒吃,勇敢的兔妈妈在大黑蟒的住处生了小兔,还与大黑蟒进行打斗,结果你猜怎么样雪兔赢了!大黑蟒不但没吃到食物还被反咬了几口!

大黑蟒很纳闷,它从来没见过不怕它的雪兔,它非常吃惊。

雪兔:十分勇敢,我被它的精神所感动,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拼一拼,希望就在前方,我会像雪兔一样与生活中的“大黑蟒”打斗,不论结果如何,精神在就好,我相信,坚持不懈和勇敢精神是胜利最好的方法。我现在就想说:“‘大黑蟒’我向你挑战!”

大黑蟒:半途而废,无所谓,它生性懒惰,因为身为名贵的大黑蟒,所以总是有食物送到嘴边,它什么都不怕,就等着食物的到来,它万万没有想到食物会不怕它,更没有想到食物会和它打斗,它打不过食物,竟懒洋洋地等着另一个食物!我们千万不能学它!

《尘曲》读后感1000字


尘世悠歌,悲欢同此一曲。

这是七堇年的一本游记、散文加短片小说的书。这时候她也24岁了。她不甘于停留在一个地方,如同候鸟,时间到了,背着包,便走了。书中也有许多她的摄影作品,都是一些沿途风光。买书的时候附赠了一张明信片是她拍的爱情海日落。平静的海水,泛着天边橙红的夕阳投下来的,橘色的波浪,静谧而又温暖。有一个人站在岸边,望着远方凸起的小岛,但是他们都没有颜色,因着剪影的效果,是黑色,但是轮廓依旧清晰。橙色,黑色,这样鲜明的颜色对比,简单,亦和谐。这就是土耳其的爱情海。她说有一种蓝,叫土耳其蓝,就像神情平静略带忧郁的穆斯林少妇。我不禁便区分开来它与海的颜色。

她走过云南,土耳其,香港,欧洲,台湾。时而记一些路上的人发型,服饰。都十分具有当地的特色。如在台湾,你会看见一些放学出来的学生,穿着校服,浅灰衬衣,深蓝短裙,白袜皮鞋,那么的小雅娴静。时而又会描写一些标志性建筑,满墙壁画的教堂、香港繁华的夜景。时而又会溜进街边小店,看着店里的玩具直呼可爱,但又不买,因为无法选择最好的那个。有时又会借景抒情。七的文字不算质朴,她不是在讲故事,但也绝不是满篇华丽的辞藻。只是会给人一种美感。如叙中的最后一句:我们仍需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与荒芜相欺。我很喜欢文中一些细节描写,还会时不时提到一些电影,歌曲,应情应景,一切那么自然。若如我看过,听过,便会深一层的体会她的感受。如果没有,有时间也会上网查查。

她去香港时,有句话,我做了笔记:何况很长一段时间,长到我快要离开这里之前我都并不爱这里。喜欢,但无法爱。一个没有自己语言的地方,永远不可能是自己家。以及她朋友写的:香港和台北,夜晚和山道,都是美丽,却并不打动人心。就像你可以爱上一张绝世再难遇见的容颜,却并不爱那个人,而那样的容颜就变成没有意义的经过,你不会想要停留,也没有波澜。当然,这些不仅仅针对香港。

每座城,有它独特的生活气息,有它独特的标志与代名词。无论是美丽,繁华,干净还是简朴。而这些特殊便是由一群生活习惯相近的人赋予它的,让它有了灵魂,有了心脏与脉搏。而如若我仅仅来到这里只是充当一个过客,就算它再无与伦比,我也只会惊叹,并爱上这美丽的景象,留在脑海里。而终究会离开这座城,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即使它平凡。却能感受到它的呼吸。也正如我们珍惜着身边那些普普通通但于我们无比重要的人们。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睡尘湖读后感4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瓦尔登湖读后感4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