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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三千字

读《福尔摩斯选集》有感30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福尔摩斯选集》有感300字”,感谢您的参阅。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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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300字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读《福尔摩斯》有感300字


【第1篇】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第2篇】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 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我们家的书琳琅满目,有令人感动的《王子复仇记》,有令人留连忘返的《白鲸》,有令人坚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是柯南道尔编著的。里面讲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例现场,还讲了福尔摩斯用超常的智慧战胜了狡猾的罪犯。他的成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福尔摩斯善于动脑,积极思考,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再离奇的案例也轻而易举地被他识破。

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所震撼。我也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机智勇敢,为了社会的安宁,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给我人生的启迪,也是我生活的宝典。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这本书是写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智慧和才干,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敌人做斗争。还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福尔摩斯在想办法的时候都沉着冷静,然而,我们在学习中思考问题时也要这样。还有要做好一件事情时一定要大胆地细心地做。需要细心的调查和重复的检查。我很欣赏福尔摩斯有:一句话叫月光总比迷雾更亮些。迷雾是代表问题疑点,月光代表智慧,是的,只要我们认真和细心的思考就一定会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法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也更加完善。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大家学习和尊重。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作文】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从小,我就喜欢看课外书,尤其是侦探类的。妈妈上周给我买了本《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看阅读。

福尔摩斯是一名神探,他学识渊博,精通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文学,除此之外,他还精于拳术和刀剑;他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地时候却滔滔不绝。

作者楠南道尔在这本书中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一线光明》,有《贝克街的侦探小队》,有《贵族单身汉案》,有《最后一案》等等。我最喜欢《一线光明》这篇故事,它讲述了一个福尔摩斯如何侦破一个扑朔迷离案件的过程。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离奇的凶杀案,一位名叫斯担节逊的男子被杀,身上却没有一点伤痕,也找不出死亡原因,案情看似简单其实却很复杂。该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又有一人被杀,死者身穿睡衣,蜷曲成一团,心脏被人刺中。死者钱袋还在,说明凶手不是谋财害命,而在他的脸上却有拉契两个血字,让人毛骨悚然。死者房间床上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看起来一切如常。福尔摩斯仔细观看着这两颗小而圆、珍珠似的灰色药丸。他派人找来一条狗,把其中一颗药丸切成两半,一半留着,一半放在水里溶解后放在狗的嘴里,狗安全无恙,他又将另一颗药丸按照上述过程喂狗,结果,那条不幸的狗刚刚打湿舌头,四条腿立即痉挛起来,然后像被雷击了一样,直挺挺地死去。从而可以看出这两颗药丸一颗是烈性毒药,另一颗完全无毒。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终于将凶手抓住,他既是一位频临死亡的重病患者,也是一位复仇者,凶手告诉了福尔摩斯一个悲凉而感人的故事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成了犯罪分子的克星,他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篇六:《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

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篇七: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经过几天的埋头苦读,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故事中的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特别是福尔摩斯。

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身高183米,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有一对蓝色的眼睛;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他是一个十分有豛力的人;他的学识渊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一无所知。

我觉得福尔摩斯最厉害之处就是观察能力强。单在现场观察就推算出谁是罪犯,例如在伦敦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抽印度雪茄烟。凶手是红脸,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用屋外粘土和屋内尘土来推断凶手的身高。

可是在1891年5月4日,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进行搏斗,同归于尽了。而那时最危险的罪犯与最杰出的护法勇士,将永远葬身在无底深渊中。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言,是我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们敬佩,他不求名利的精神让我们佩服。

【篇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篇九:《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这书中的福尔摩斯是让人敬佩的,他总能抓住线索,破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看来古怪离奇的案子,他是最出色的护法使者,不图名利,无人能与他比。

我走进书中,每读一篇文章便对这位侦破高手更添一份敬佩。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银色马》,可能是出于我对马的喜爱,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我读下去,故事是围绕一匹银色的白额马莫名其妙的丢失,驯马人的死亡展开的,线索错综复杂,福尔摩斯却从容不迫,他根据马儿的习性,寻着马蹄印非常准确地找回了失踪的马儿,让它如期参加了赛马,并成功串出了案子的前因后果,随着谜底一步步的揭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驯马人竟然是被马踢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这个福尔摩斯真是比神还厉害,仿佛自己亲眼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样,简直是西方的诸葛亮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罪犯多么的狡猾,总会被福尔摩斯找到蛛丝马迹,并最终落入法网。

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一丝不苟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很值得我学习,不仅如此,他为大家服务,不为利益与名望,一生光明正大,正义凛然,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意向世间的罪恶低头的精神,也让人钦佩,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与罪大恶极的罪犯一同掉入深渊,连尸骨都没能留下,实在让人遗憾,但是他破的无数个奇案,让每一位读者都牢牢记住了他,一个最出色的护法使者大侦探福尔摩斯。

【篇十:《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篇十一: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篇十二:《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的探案选集》,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是怎样侦破一个个迷案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我先给大家讲一个《五个桔核》。

这天,福尔摩斯的家里闯进了一个年轻人,他自我介绍叫小奥肖彭,自己有事要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我的父亲和伯父。这天他们俩同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竟然有5个桔核和3个k,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到父亲和伯父那惊诧的表情,我便收起了笑容。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死亡!,结果,还没过两个星期,他们就全死了。

就在两天前我也收到了5个桔核和3个k,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要不要去哪躲躲?小奥肖彭说。

福尔摩斯说:躲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回你的家乡吧!没想到,小奥肖彭第二天就被陷害了。福尔摩斯知道后很生气,他让华生把5个桔核和3个k寄给3k党的头目辛克。辛克知道后很吃惊,连忙租用了一条船,因为他知道,在岸上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赶快去图书馆去借阅吧!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400字202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读《神探福尔摩斯选集》后感400字


19世纪的伦敦,一个大侦探就诞生在这里,他就是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思维缜密、聪明过人,尤其是他破案时超常的毅力令我敬佩。他一生破案无数,他怪异的想法,独特的思路使得《神探福尔摩斯全集》充满神奇,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从福尔摩斯身上知道了做任何事首先要有耐心,要把它看得很透彻,就能做好。其次,我觉得,无论是谁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前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就连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一案时,他过于自信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骄傲固然不对,但不能因此丧失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一点机会也没有。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对待任何事情要谦虚自信就会获得成功。

读《福尔摩斯全集》有感作文300字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读《福尔摩斯》有感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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