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缇萦救父
缇萦救父
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治愈了很多病人。 故事出处
《史记 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⑴,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⑵,西之⑶长安⑷。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⑸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⑹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⑺中称其廉平⑻,今坐法⑼当刑⑽,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⑾不可复续⑿,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⒀为官婢⑧,以赎父刑罪。”上闻而悯其意⒁,此岁即除肉刑法⒂。
译文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就跟父亲向西行,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注解
⑴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
⑵传:驿站的车马,此指用专车押送。
⑶之:往,到。
⑷长安:汉朝国都,今陕西西安市。
⑸缓急:紧急。
⑹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
⑺齐:古地名,今山东省
⑻廉平:廉洁公平。
⑼坐法:因为触犯法律。
⑽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
⑾刑者:此指遭受砍手足刑罚的人。
⑿续:连接,接续。
⒀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罚。入,没收。官婢:官府中的女仆。古有规定,若子女愿做奴婢,可赎父罪。
⒁悲:悲悯。
⒂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矛盾,当作文帝十三年。
鹿乳奉亲
讲述了作为孝子怎样冒着生命危险,想方设法得到鹿乳来奉养亲人。此为《二十四孝》的第六则故事。
文言文
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眼疾,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亲。猎者见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免。诗曰:亲老思鹿乳,身挂褐毛皮。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2翻译
剡子,品性至孝。剡子父母年老,且双目都患有眼疾。父母想喝鹿的乳汁,剡子就披上鹿皮,前往深山里去,伪装在群鹿中间,于是取鹿乳来供养双亲。打猎者看见他,以为是鹿而欲射之。剡子便将实情告诉他,才得幸免。有诗说:父母亲老人想吃鹿乳,剡子身披鹿皮想混入鹿群取鹿乳。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jǐ)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1] 3注释
周:周朝
患:患有疾病
猎者:猎人
俱:都
至:极至
乃:就
乃:才
衣:穿
4补充
主人公
鹿乳奉亲中的主人公是嘉夷国人,也就是印度人!
郯子
郯子(生卒年月不详),已姓,子爵,春秋时期郯国国君,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少昊(姓已,名挚,字青阳,建都穷桑,故号为穷桑氏,也称金天氏)后裔中的炎族首领就封于炎地,称炎国。属人方。炎,古音亦读谈(Tan),春秋前后,国名多加“邑”字,从而炎国演化为郯国。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周王室渐趋衰败,诸侯大国之间相互争战侵吞,天下动乱。郯国,虽是区区小国却颇有名气,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国君郯子的政绩、才华和仁孝之德,赢得了人心。
郯子治郯讲道德、施仁义、恩威有加,百姓心悦诚服,使郯地文化发达,民风淳厚,一些典章制度都继续保持下来,对后世的影响十分深远。
拾葚异器 (shi shen yi qi )
原文(典故)
拾葚异器
王莽乱,岁荒不给,拾桑葚,以异器盛之。赤眉贼见而问之。顺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贼悯其孝,以白米二斗牛蹄一只与之。
翻译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两斗白米,一只牛蹄子,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4注释
事:照顾,供奉
孤:小的时候父亲便死了
不给:不能供给,没有饭吃
桑葚:桑树的果实
赤眉贼:赤眉军,新莽末年农民起义军,因用赤色染眉做标志,故称。
悯:可怜;怜悯
黑者、赤者:分别指黑色的桑葚(熟透的)与红色的桑葚(未成熟)
篇二:缇萦救父
缇萦救父
缇萦是西汉时山东临淄人,其父淳于意遭小人陷害,被判肉刑,按法要压送长安,砍掉双足,十五岁的小女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为了替父亲求情,小缇萦斗胆上书汉文帝,写道:“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理,便赦免了仓公的肉刑。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
篇三:(启迪青少年成长的故事)启迪青少年增强处世能力的故事_缇萦救父
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所以医术也颇为了得。他经常给人治病,慢慢地还出了名,后来还因此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所以没有多久,他便辞了官,专心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淳于意仔细地给病人号过脉后,便给病人开了一副药,让她按时服用。没想到的是,病人吃过药后,病情不但没有减轻,反倒没过几天就死了。大商人倚仗权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治错了病。于是当地的官吏就判他“肉刑”(古时的刑法,指的是死刑以外的其他刑罚,因其侵害人的肌肤、残害人的身体,所以称为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他被押解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息地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既悲伤,又不服气。她想:“为什么女儿就没有用呢?”于是,她便提出要陪父亲一起到长安去,家人拦阻不住,缇萦真的随父亲一起到了长安。她到了长安之后便托人写了一份奏章,到宫门口递给了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得知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因而较为重视。他打开奏章,只见上面写道:“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会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再也不能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做奴婢,替父亲赎罪,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便召集大臣们,对他们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无话可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大臣们经过商议,便把肉刑改为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从此之后就正式下令废除了肉刑。
这样,小小的缇萦便救了她的父亲。父亲回到家后,就对乡亲们说:“我的女儿这么聪明孝顺,就算给我个儿子也不换呢!”
【第1篇】
学会独立自主
——读《缇萦救父》有感
汉武帝和母亲住在代郡。汉武帝即位不久就改掉了“对违法的施行肉刑”的法令。可这项不人道的酷刑的废除,却是由一个小女孩的抗争引起的。
公元前167年,有一个小姑娘叫缇萦,他爸爸淳于意是个大夫,后来当了太仓令,又辞了官职,回家行医。一次,给大商人的妻子看病,吃药后,病没治好,反而死了。商人报告官府,官吏判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其中最小的一个是缇萦,她要求和爸爸一块去长安受刑。
到长安她找人替她给汉武帝写了封信,汉武帝很同情小姑娘,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便改判较轻的刑罚,小缇萦救了父亲。
小缇萦爱父亲,舍己救父的好品质,真可称得上是“爱父母意深长呀!”
小黄香是孝亲敬长而名流千古的好儿童,缇萦救父的胆识和勇气更是可敬可佩!在生活中,我们只是家长的掌上明珠,一直生活在家长的关爱之中、爱意融融之中,我们失去的太多太多,不能独立,缺少自信,依赖性强,似乎永远在父母的羽翼护卫下,不能接受一点艰难。
可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父母的关心无法跟随我们一世,尤其是当我们至亲至爱的父母日渐“老弱”之后,我们也能为他们撑起一片亮丽的晴空吗?
我们需要有缇萦救父的胆识和勇气,我们现在缺少的也正是面对生活艰辛的那种胆识和勇气!我们需要有胆量和辨别能力。艰难中我们一定要不退缩、不推委,然而这一切又需要我们在学习中不断积累、磨练、摔打才行。
我们要学习缇萦敢想敢做、勇于正视生活、面对艰难的精神。我们需要家长的温暖关爱,可我们更要学会独立。
【第2篇】
《缇萦救父》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五本书,有《向着明亮那方》,《爱的教育》,《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还有两本是《三国演义》和《伊拉龙》。其中,我最喜欢看《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所讲述的故事是从春秋开始,一直到三国结束。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缇萦救父。
汉文帝的母亲薄氏是个不得势的妃子,汉高祖还在的时候,他怕收到吕后的陷害,就和儿子住在封地上,薄氏原来是个吃过苦的人,知道老百姓的痛苦。所以后来汉文帝一即位,先大赦天下,后废除全家连坐的法令,最后救济各地的鳏寡孤独。汉文帝又下了一道诏书,要老百姓多提意见,这么一来,上奏章劝他的人就多起来了。
齐国临淄有个人叫淳于意,他喜欢医学,很有名气。有个大商人的妻子患病,请淳于意医治,结果吃了药没过几天就死了。于是淳于意被告,官吏判他肉刑。肉刑就是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脚或右脚。淳于意有个最小的女儿叫缇萦,她决定跟父亲一起去长安。
缇萦一到长安,就写了封信给汉文帝。大意是:我是淳于意的女儿缇萦,我父亲犯了罪,应该受到肉刑的处分。但一个人受到肉刑的处分就残废了,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被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汉文帝于是把刺字改为做苦工,把割鼻子改为打三百板子,砍左脚或右脚改为打五百板子。
缇萦不仅救了自己的父亲,还替天下人废除了肉刑。
我认为缇萦是一个很勇敢的女孩,汉文帝是位圣明的君主。
最近我看了CDTV-6中华德育经典故事的《缇萦孝父》,它使我受益匪浅。缇萦的父亲为了救人被冤枉,缇萦知道父亲受了冤,为了给父亲申冤,历尽千辛万苦到京城上书,惊吓了皇上。后来皇上知道缇萦的父亲是当过御医的,后来辞退了官。皇上查明原因,大发慈悲,让缇萦的父亲重新当了官。
中国有“父慈子孝”的说法,作为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以“孝”为准则,尽心尽力地关心照顾父母。缇萦虽是一名弱女子,却不辞辛劳,历尽各种艰辛,哪怕惊吓皇上也要上书救父,缇萦的孝真的是感天动地。
看了这则故事,我想:我与缇萦比起来,家庭环境好多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非常爱我。我也在每天的生活中用我自己的方法去孝敬父母。我每天放学回家自己主动完成家庭作业,自己检查家庭作业,让爸爸妈妈下班后可以轻轻松松地休息,不再为我操劳。当和爸爸妈妈的意见有分歧时,我会有礼有节地与他们解释,不再一味地哭闹。
《缇萦孝父》的故事带给了我感动,更给了我要孝敬爸爸妈妈的动力!
老师的话:故事感人,但你的做法却也感动着爸爸妈妈和老师。相信我们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都应该做到“孝”,更重要的是知道怎样做才是“孝”。
“地道里一阵寂静。墙上小土龛儿里的油灯,忽幽忽幽地闪着红光,红光射在他脸上,两颗乌黑晶亮的大眼珠闪动着,那是一股灵敏而又庄严的神情。”读了以上这一段文字,你能猜出这个机敏的男孩是谁吗?对,他就是《小兵张嘎》里的主人公——张嘎。
张嘎是一个参加抗日战争的13岁小兵,他虽然只有13岁,但却机灵、淳朴、勇敢。作者通过大量的人物描写,将一个性情活泼而又机智勇敢的“小兵”形象,跃然纸上,令我难以忘怀。
在读《小兵张嘎》时,我就被他所富有的机敏和身上洋溢着的淳朴所吸引:在与日军交战的紧要关头,他身负重任去引开鬼子。机敏地张嘎将一串引燃的鞭炮挂在一只名为“小虎”的狗的尾巴上,借以来一场“大闹天宫”。和小胖比摔跤时,就在要输的节骨眼上,他出其不意地咬了小胖一口。虽说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他身上的这份淳朴,世上又有几人拥有呢?
嘎子的确是一个受人称赞的勇敢的小男孩,虽然也犯过错误,但他在队长的教育下很快就改正了错误,还在战场上英勇地和游击队去战胜敌人。不论是遥远的路途,还是险恶的环境,都不能阻挡张嘎那颗投奔革命的火热的心。
我们也同样可以把他的精神运用于现在的生活和学习中,面对困难勇于克服,不怕挑战,不怕挫折。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汲取更多更丰富的养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这几天,我们班里开展了诵读经典,感悟成长的活动。我已把《弟子规》背得滚瓜烂熟。
我虽然对它的内容只是一知半解,但我知道它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航标。其中我感谢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的教诲,必须恭敬 地听从,并且铭记于心;当我们犯了错误,父母责备我们时,应当虚心的接受。遗憾的是我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
记得那次写周末作业,我不知道怎么写日记,更不知道写什么。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写出一句话,心里非常急躁,忍不住大发雷霆,把本子和笔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妈妈耐心地给我讲解,我就是不听,妈妈实在忍不住就吵了我一句,我就与妈妈大闹了一场,把妈妈气得都掉泪了。现在想起来,我非常的后悔。
以后,我要认真领会《弟子规》里的每一句话,并按照要求做事、做人,做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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