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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龙族有感1000字

读《二龙出洞》有感500字。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读《二龙出洞》有感500字,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孙老师给我们讲了二龙出洞的故事,宋朝年间在徽州有一个人叫做安昌胜才16岁,他还没有找到工作,爸爸叫他去和裁缝师傅做裁缝。

那位老师傅教的徒弟很严格,那位老师傅说:他做什么徒弟也得怎样做,于是裁缝师连一条线徒弟也连一条线,有一个人家死了人。

人们叫他去做救孝衣,因为路途很遥远师傅的脚有点一瘸一拐的走路,一阵风吹过去,师傅的毡帽被风吹到树上挂着了,徒弟也跟着师傅做了这个动作,可是每回都是甩到地上,甩了好几回都没有挂在树上,他就把帽子挂在了树上。

可是师傅已经走的很远了,他也是一瘸一拐的跑过去,终于追到了师傅,到了那个人家,人家问老师傅你要吃什么,师傅说我年纪大了吃一碗面条就行了,徒弟也很着师傅说我年纪大了吃一碗面条就行了,人们认为这个小师傅很滑稽,师傅脸上有一只蚊子,师傅轻轻地用手拍一下脸把蚊子吓跑。

可是徒弟也这些做用手拍一下自己的脸,师傅嘴里有面所以就闭着嘴笑,可是从鼻子里出来了两条面条,徒弟也做了,可是出来的是鼻涕,后来徒弟说师傅再见了。

回到家,爸爸问为什么不跟裁缝师傅好好的学习呀!他说爸我师傅的三招可厉害了,一招是猛回头,二招是飞毛腿,三招是二龙出洞,这几招我都学不会。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学东西不要死板硬记,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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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读者》有感500字(二)


我妈妈曾经说过,读《读者》的人是最有品位的人。读了读者之后,我既变成了一个有品位的人,有体验到了做读者的快乐。

读者是由一片片短小精悍的文章而组成的。每一期的故事,都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有时候,会介绍一些名人背后的故事;有时候,会从一件件小事中体验出一条条人生哲理;有时候,在那一小块的地方,会放一首浪漫的诗歌;有时候,会介绍一些新名词,让我们从此不再落伍。看完《读者》,时而开心,时而伤心,时而愤怒,时而感慨

这期令我最深的故事,是一篇叫《微爱情》的文章。不是我早熟,是这篇文章真正的让我体会到了爱情这个东西。它由十一个小故事组成,来说明了爱情这个让人无可救药的东西,说明了爱情的浪漫,我把其中我最爱的一个故事摘抄下来:

火车上,他拿着手机发微博:在火车上,我对她一见钟情,但她讨厌烟味。不知为什么,她一直望着窗外他默默地看着她,心想她一定不知道的。过了一会儿,微博上有人回复了他:因为窗玻璃上有你的影子。他抬头一看,她正微笑地看着自己。短短的两条微博而已,真正的让我体会到了,微爱情的力量。

读了《读者》,我长大了,我真的长大了,我真的感受到了做读者的快乐。最近沫沫也喜欢上了《读者》,还是胡梦霖借给她的。《读者》让我真正明白了一些爸爸妈妈老师教不会的道理,让我体验了他人的人生。做一位《读者》的读者,我真的很快乐!真心祝愿《读者》在新的一年里畅销!

读《五彩龙鸟》有感500字


我爱好读动物小说,平时特别爱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次,我又读了他的一篇《五彩龙鸟》,读完后,令我受益匪浅。

书中有两个主人公:澄和岫,它们都是双弓型头骨槽齿类爬行动物,原本是远房亲戚,却因一次大爆炸而受到辐射导致基因突变。澄的家族成了温血动物,而岫的家族身体变大,成了食肉兽。澄的家族尽享家庭温馨,为了后代不惜牺牲自己,岫的家族脑袋愈发萎缩,用残忍和暴戾来生存,甚至吃掉同类、伴侣,没有任何温情。在最后的“侏罗纪大黑暗”中,澄的家族因拥有温情,互相生存帮助依赖,度过了危难,而岫的家族非常冷血,不愿帮助对方,从而与许多恐龙和动物谢幕这世界舞台。

读了这本书,其实我觉得,恐龙灭绝的主要的原因也不在于什么小行星撞地球,气候变冷,繁殖中断,而是恐龙自身,当然,书中有这意思,也不一定对。不过话说恐龙家族中,一般都是冷血动物,几乎没几个是温血的,而鸟是恐龙的后裔,为什么它们没灭绝?主要因素是因为它们是温血动物,有温情。冷血动物没有亲情,遇到灾难根本只会自己逃命,想不到对方,比如寒冷,大型恐龙只要依偎在一起就可以了,饥饿可以省吃,互相照顾,不一味独霸,也许也能避免。一个人再强也没有用,而一群人力量就大了,那些小鸟互帮互助,遇到灾难团结力量,拥有爱与温情,使得它们活了下来。雷龙、梁龙、腕龙这些不可一世的巨大恐龙却活不下来。

渺小未必短暂,强大未必永恒。我们生活中,假如没了温情,没有爱,要一大堆财富有什么用呢?生活确实冷酷,但假如善良是错误,爱是一步臭棋,帮助是危害,那世界会僵冷,如书中所说:这小鸟的温情能使其活下来是对经济学说一个警醒作用。爱是一个强大的,一个必备的无法代替的一个生存技能。

读《龙族》有感


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读《蜀鄙二僧》有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言文,名叫《穷和尚和富和尚》,它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两个和尚,一个穷,一个富,他们都想去南海。穷和尚要用一个喝水的瓶子,一个吃饭的泥盆去。而富和尚则要租一条船才能去。结果,一年后,穷和尚已经从南海朝圣回来,富和尚却还在为租赁船只筹钱。

这两个人,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富和尚有钱,但他不敢去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梦想,老是想着条件“更成熟” 。但穷和尚不这么想,他认为,不管多难的事情,用心做,不惧怕,什么事都能做成。哪怕身无分文,哪怕一路化缘乞讨。即使只有水瓶和泥盆,一样能帮助他实现心中的梦想。所以,天底下的事没有难易之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生活中也是这样,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持之以恒。光想不做,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作事要用心去做,把事情做好,不然的话容易的事也会变成难事。有时勇敢的闯一闯,比总是等待机会要好得多。我们一定要自己创造机会!

这一篇文言文, 教给我的可真不少,古人真有智慧。

评:此为《为学》中蜀之鄙有二僧“的故事。写的还可以,语句比较通畅。但是倘让我选择,我还是选富僧的做事方式。南海可去,美国可去乎?一瓶一钵可去南海,但一瓶一钵可去美国么? 所以要做到:“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则还是有知识,有金钱,有内功才行,这些攒足了,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坐飞机去南海,去美国。坚持梦想和采用聪明的方式并不违背,磨刀不误砍柴工吗,这才是有心人的思维方式。

读《狼图腾》有感之二 (500字)


今天,我又读了《狼图腾》,讲的是4个北京知青掏了7只狼崽后又绕开了路走,因为怕狼妈妈跟上来。到了家,道尔基把小狼拨开,一看就知道是4只小公狼,3只小母狼。并抓出最大的一只公狼崽给了陈阵,自己也养了一只。剩下的5只可就惨了,陈阵想:可不可以把剩下的小狼再送回去?可又一想,母狼一定发现小狼没了,正在发大怒。如果回去送小狼,岂不是把自己的小命也给送了?所以,陈阵只好让道尔基处理剩下的五只狼崽。道尔基的做法太残忍了,把小狼一个一个扔上了天,后再摔死。

道尔基又聪明又残忍。聪明是因为陈阵、杨克、梁建中谁也看不出一只狼崽是公还是母,而道尔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残忍是因为人家小狼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摔死它?如果是我,我一定把它好好地养在家里,每天给它们吃肉。自从我读了他们有了可爱的小狼一节,我就十分想养一只自己的小狼崽,每天带它去学校,然后,它再自己回家,这样想着觉得太好了。

陈阵真是爱狼呀,还想把另外五只小狼送回家,可是,这可能小狼还没有被送回,陈阵就已被大狼咬死了。

如果有机会,我也一定要去蒙古大草原见识一下凶猛勇敢的蒙古狼和同样聪明的蒙古牧民,也掏一只自己的可爱机灵无敌小狼来养。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实验小学四年级: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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