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一)
《最后一个匈奴》是高建群创作的一部高原史诗,初版于1993年。作品再现了陕北这块匈奴曾留下深深足迹的特殊地域的世纪史,为我们展现了三个家族的两代人波澜壮阔的人生传奇。
其实,当我第一次看到《最后一个匈奴》时我就被那野蛮文化所折服。的确,匈奴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所叱咤一时的剽悍民族,华夏政权曾一度奉行联姻政策以祈求和平。一个崇拜狼的草原游牧民族,曾经游荡在西北坦荡的土地上。他们像狼一样地野性、勇犯剽悍,骁勇善战,他们从草原上崛起,他们与强大的秦汉对抗,称雄数百年,他们以铁骑征服了广大土地,他们的牛羊吃草到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疆城但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强悍的、震撼了东西方世界的马背民族,却在自己最为辉煌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文字2020,神秘地从历史舞台上突然消失了
阅读完这本书后才猛然发现:作者所刻意刻画得匈奴竟然是匈奴迁徙中所掉队的某一个人,而正是这个人与汉人野合(即书中的风流罪人)从而留有了匈奴的最后血脉。据传,汉人的脚趾头,小拇指指甲盖通常分裂为两半。不过两半不成比例,一半大得多,一半很少,不注意是很难发现的。异民族的脚趾的小拇指头,则是完整光滑的一块。
也或许正是因为对字2020面认识的错误使我得以拜读一部无与伦比的高原史诗。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梦境曾置身于陕北高原,曾勾勒出多少的豪放之情。我是一个山东人,是孔老夫子儒学的故乡,也正是一位纯正的儒者在读到它时,那种豪放粗犷的血液回流到我的心窝。那极度生殖崇拜的陕北文化突破心中那道防线。圣人布此偏遗漏使陕北能保持淳朴民风,继承匈奴人体中的正义血脉,使中国人的另一种美善得以在陕北生根发芽,中国人的纯良得以保存!在和谐之风陶冶下总会注以新鲜的血液建构华夏绵延不绝的生命史诗。
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二)
《最后一个匈奴》比《白鹿原》更好,对于陕北文化和陕北人的性格的描述非常动人、准确。记得1985年我在陕西眉县的农村过春节,当时大伯家的堂屋里挂着一幅书法,是岳飞的《满江红》,我读了出来,大伯非常高兴,拉着我讲了一下午的当地历史,最主要就是五丈原诸葛亮祠的故事和对当地民风、文化的影响。当地的春节气氛极其隆重,现在对照这本书对陕北文化的分析,才明白当地是保留着深厚的文化传统,才在民间有着这么多对于传统文化的 保留和尊重。
《最后一个匈奴》分为上篇和下篇,我更喜欢上篇,作者的笔锋纵横,文采飞扬,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十分精彩。上篇如同一个传奇故事,读来更引人入胜,上篇中的人物因而塑造的更饱满鲜明。下篇进入解放后,小说中作者思辨的成分、叙述加多,虽然思考的深度和对文化现象的挖掘变深了,可是人物的塑造却显得单薄和程式化,几乎让我误解为下篇的写作是另外一位作者了,下篇的基调是主旋律的,很遗憾,对于文革这段历史和改革开放后的十年的描述,是整本小说的败笔了。
整本小说中,最动人也最成功的描写是对几位主人公的情欲的描写,对爱情的憧憬和追求,对性的压抑和接受,在传统文化、主流文化和民间文化中对性对爱的交战和矛盾冲突,通过一个个人物、一段段故事都得到了极其精彩的解构和描述。尤其是对丹华和杨岸乡的精神之恋,黑白氏和杨作新的暗流一般的地下恋情的描写,几乎可以说是中国当代小说中对于中国人的爱情世界和情欲世界的最好描述。
《最后一个匈奴》是一部描述人性的大作,开创了一种新的小说体例。这本书有强烈的作者的主观意识融入其中,也可以说是作者本人生活经历和感情世界的投射,虽然我没有去查资料,但我强烈认为,这本书几乎可以说是作者的自传或者是家族史,因而融入了强烈的朝圣一般的作者的感情,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强烈感情的传达破坏了读者对于这本书的投入度,在阅读时,常常必须游离于故事之外,随着作者第三人角度的剖析和叙述,抽离强烈的对于故事主人公的命运的关注。我不能不认为这是一个失败。同样的失败也存在于王安忆的《长恨歌》。在这两本书里,高建群和王安忆的强烈主观意识,让读者变得比较被动,从而损害了作品一气呵成和阅读和写作的连贯性。
高建群在使用陕北民间口头语和信天游上,显示了高超的功力。而在现代诗的创作上,也表现了不凡的手段。非常喜欢下面这首书中的诗,摘录如下:
但过去的每一个淡泊的日子
都似一颗颗饱满的种子
生动得今我们流泪。
你大概,已从地球上逝去
不然,怎么收不到你的波段
我的呼唤,坠毁深渊
忍不住送你一个吻
竟把你整个淹没
在本书中,《七笔勾》非常重要,也写得极其好,收录如下:
万里遨游,百日山河无尽头,山秃穷而陡,水恶虎狼吼,四月柳絮稠,山花无锦绣,狂风阵起哪辨昏与昼,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
窑洞茅屋,省上砖木措上土,夏日晒难透,阴雨更肯露,土块砌墙头,灯油壁上流,掩藏臭气马粪与牛溲,因此上把雕梁画栋一笔勾。
没面皮裘,四季常穿不肯丢,纱葛不需求,褐衫耐久留,裤腿宽且厚,破烂亦将就,毡片遮体被褥全没有,因此上把绫罗绸缎一笔勾。
客到久留,奶子熬茶敬一瓯,面饼葱汤醋,锅盔蒜盐韭,牛蹄与羊首,连毛吞入口,风卷残云吃罢方丢手,因此上把山珍海味一笔勾。
勘叹儒流,一领蓝衫便罢休,才入黉门,文章便丢手,额匾挂门楼,不向长安走,飘风浪荡荣华坐享够,因此上把金榜题名一笔勾。
可笑女流,鬓发蓬松灰满头,腥膻乎乎口,面皮晒铁锈,黑漆钢叉手,驴蹄宽且厚,云雨巫山哪辨秋波流,因此上把粉黛佳人一笔勾。
塞外荒丘,土鞑回番族类稠,形容如猪狗,性心似马牛,嘻嘻推个球,哈哈会拍手,圣人传道此处偏遗漏,因此上把礼仪廉耻一笔勾。
这首诗是清末光绪特使、翰林院大学士王培棻到陕北高原北部视察后,回到京师写作的,极尽了对陕北的讽刺,但《最后一个匈奴》中,反而从此诗中读出了陕北人激扬的个性和反儒家传统的张扬,可见作者对文化解读的高明之处。
最后一个匈奴读后感(三)
几天来只埋头读《最后一个匈奴》。
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它吸引了我,而我却是不太喜欢长篇小说的。然而我钻了进去,不但在于它的故事情节,更在于那故事后面的大背景大时代以及陕北黄土高原的特有的风情。
那史诗般的画面,再现了二十世纪黄土高原上的历史巨变和岁月的沧桑,很让人心血澎湃。书的上卷是以主人公杨作新为主线,展现了杨投身红色革命的赤子之心,给人一种边远地区独特的革命风情。书的下卷则主要以文革后及后来的经济大潮为背景展开的。下卷的主人公是杨作新的儿子杨岸乡,他深受文革的迫害,使得他的才能遭到埋没。但文革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知识储备----数卡车的书,尽收眼底。这为他后来的辉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思想开始慢慢觉醒,发展意识也开始慢慢加强,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这片曾被遗忘的高原,以及这个早已陌生了的世界。他们开始为家乡的建设而奋斗而奔波,作为这块土地的子女,他们要把这伟大的母亲重新丰润
总的来说,这部书给我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它让人回味了那个时代的钟声,更让我这个淮河流域的平凡子弟了解了那片曾被遗忘的中华民族的发祥地。黄土高原,这里朴实的风土民情,不由得不让你赞叹人类的原始的纯野和坦然。尤其是那动人的陕北民歌,唱出来人类最真实的感受,并着高抗的唢呐声,更是让人们的心灵为之震撼,让灵魂为之荡漾;而那优美凄清的高原画面,更是让人向往之。这样的画面就像《安塞腰鼓》中所描绘的一样。
作为一部高原史诗,它是没有开头和结尾的。它给人的是追思,它把人从现实带到几千年的动荡年代;它给人的是留恋,深深为它的景色所沉迷;它也让人们向往和憧憬,思索着它的未来和前程。但同时,这片黄土地也让人忧虑,因为她脆弱的肢离破碎的身躯已经经不起人类的无情折磨与摧残了,因此她。中华民族的母亲,很可能会在将来的没个时候从这个星球上消失。消失在黄色的天空下,只能保存在人类的曾经的记忆中。这难道不叫人可悲可叹么!?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祖先所踩过的土地,所耕作过的土地,所居住过的土地啊,我们有什么理由再去伤害她啊!
我们是应该感谢日本人,还是悲叹我们自己呢?他们早已投资保护我们的发祥地,因为他们要为他们的后代着想。而我们呢?不是在保护,反而在破坏,这难道不是在对我们的子孙后代的扼杀?悲乎!叹乎!
我们有义务伸出我们的双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母亲!我们不能让我们的母亲在地下哭泣!
陕北人的一生,三次与唢呐结缘,一次是过满月,一次是结婚,一次是抬埋上山。唢呐那高亢的凄厉的辉煌的哭音,将三次在窑院里响起。三次吹奏,其实都是一个主题:我已生,我已死,我将婚将嫁,并添丁加口;我用这富有穿透力的唢呐声向这个麻木的世界宣告我的已经存在的和曾经存在,张扬我的自我;我用这高亢的音律扩张我的渺小,从而不至于被这单调的背景吞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三次吹奏其实是对恶劣的自然环境的三次抗议和威胁,人类在这宗教性般的旋律中得到陶醉,从而继续迈着艰难的步子向前走去。
这是书中的一段诗:
但过去的每一个淡泊的日子
都似一颗颗饱满的种子
生动的令我们流泪
你大概,已从地球上逝去
不然,怎么收不到你的波段
我的呼唤,一个个坠毁深渊
忍不住送你一个吻
竟把你整个淹没
读了《给灵魂一个支点》这篇文章后,带给我的感觉首先是使我想哭。我真为文章中的小伙子感到惋惜,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老天居然对他那么的不公平,使他变成了一个残废的人。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屈服于命运,他叫赵仁伟,他的事迹深深的感动了我!
赵仁伟出生在山东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刻苦读书,乖巧懂事。2002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郑州航空工业学院,但是在2003年8月假期的一,他在家里帮父母在房顶上晒绿豆,突然感觉一阵眩晕,结果从房顶上摔了下来,从此他的人生有了很大的改变。他成了一个只有头会动的高位截瘫患者,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命,没有向命运低头。他的几个朋友给他买了一台电脑,虽然他的手动不了,但是他经过努力练习学会了用嘴咬着筷子打字。用电脑写下了一系列的文章,在上百家报刊上展出,他躺着也能挣钱了。他还在一些农贸网站发帖子,解决了全村辣椒销售难的问题,成为了村民辣椒销售的经纪人。
读完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不向命运低头,一定会有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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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起《最后1个匈奴》,看到书中描写的黄土高原与鄂尔多斯高原交接处群众的故事,才能有部分领略作者心中澎湃激情。作者在用描写人类史诗的感情在写作,在定位自我的作品。这是一部大气的作品,但也是感慨细腻的作品。日常是痛楚的,爱情是低要求却又多波折的,婚姻是不幸的,折磨是无尽的,追求是可令被亵渎的,尊严是随时可令被玩笑的……但这只是汇成了痛楚的日常,内心深处高尚是不灭的,光明是存在的,就像庄子说的: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读完《最后1个匈奴》,联想到曾偶然一去的陕北、鄂尔多斯,实然心里感受现存于国内的“畸形”——延长油矿,似乎有部分可令接受了。还是不了解历史呀。原来认为只是1个名字的子长县、志丹县、肤施城等……竟然的这么多的历史沉淀,孤陋寡闻呀!人最可怕得也是不了解自我无知。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额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明特的一句名言。而书中主人公简爱一一那个有着强烈自尊心、倔强坚韧的女孩,正是作者自己的缩影。作者成功地塑造了简爱这角色,尽管她命运多舛,生活悲修,但她的内心依然昂扬着活力,命运的都锁套不住简,她不屈地并勇敢的斗争。简从小被舅妈收养,但她的舅妈无比厌恶她,任由她的儿子女儿欺辱简。小小年纪的她承受了许多委屈与痛苦。
成年之后,她应征前往桑恩费尔德当家庭教师。庄主罗切斯特冷酷忧郁,高深莫测,简仍为其付出真心。然而,临婚礼前她才知道罗切斯特的原妻还活着,就是庄园阁楼里的女人,梦境破碎了,简被人一把从蜜罐中拉了出来,丢入茫茫无尽的黑幕。在那般糟糕的境地下,简选择了离开。当她再一次返回桑恩菲尔德时,庄园因火灾已是面目全非,只剩下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简终于勇敢地奔向了爱。命运对简是如此的不公,平凡的外表,悲惨的境遇,但是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又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简有着大多数人所没有的坚初勇敢,她的精神是她最有价值的部分。有时,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不是外貌,不是贫富,而是你所面对生活的态度,你的精神世界。
这个不向命运妥协的姑娘,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如果生活中,每个人都能向简学习,学习她不届于凌,一心为了自己的信念而奋斗。又或是不计较外表的美与且,身家的富与贫,或许世界会更美好。简是一个有着坚毅的灵魂的人物,她极能感染读者的心,使我不由自主地敬佩她。曾经,我很自卑,因为我自认为自己的外表不能令人满意,有一段时间,我都不愿意去看镜子中的自己。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望向镜中的自己,身旁总是浮现出一张张天生丽质的脸蛋。生活中出现最多的是对自己的抱怨,对爹妈的抱怨,为什么把我生得不好看?现在我明白,或许外表的美丽可以极快获得她人的好感,但是最重要的是人格魅力。精神是一个人骨子里的东西,与血肉相以沫。简虽然不好看,但她用独特的人格魅力造就了极不半凡的故事,不平凡的人生。我将把简这个结娘水隽于记忆,学习她的坚初不抜,为信念而坚持。
我欣赏简的人生态度,这也是我所认同并向往的,她将会是我人生道路上水远的榜样。《简爱》是一本好书,我最为震撼的只有简这个人。她给人带来的是一次获益非浅的人生思考,平凡的人也可以有不平凡的人生。透过她那闪烁着别样光彩的绿色眼,我发现了一个坚数的灵魂。
看过一本书叫《做一个有灵魂的人》的书,让我懂得了好多。
第一,做一个有灵魂的人,修养是灵魂的洗礼。在我认为,修养又分为习惯、无欲、从容、认真和敬恕。习惯是一种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无论从学习到工作,为人处世,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养成良好的习惯,会受益终生。
身处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人们往往心浮、躁动,被不断产生的欲望所牵绊、蒙蔽。所以,我们要“无欲则刚”,一个真正强大的人,是没有“欲望”的,因为没有“欲望”,才不会患得患失。
苏轼写的《定风波》体现了作者的从容、淡定豁达的态度。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挫折。所以,无论怎么样的上升和降落,都应该泰然处之,从容淡定地面对人生。
认真是我们对生活、对人生的一种态度,一个懂得事事都认真的人,一定是热爱生活且懂得生活的人。人生原本也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因此,不管结果如何,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力求将其做到最好。
“敬恕”在我们人与人交往之中必不可少。恕,多给别人一个机会,也就多给自己一分希望。敬,一个懂得原谅别人的人,更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第二,做一个有灵魂的人,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蒲柏说过一句话:愤怒是为了别人的过错而惩罚自己。不好的情绪常常折磨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做事出现种种偏差。所以,操纵好自己的情绪转换器,随时提醒自己、鼓励自己,将生气转化为动力,就能成功,实际上,我们自己不生气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生气都是自找的。
《三国演义》里面关羽的脾气相信大家也是有一定了解的,如果当初去拜访诸葛亮时,真的绑了诸葛亮,我想,也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吧!
第三,做一个有灵魂的人,学习是一种信仰。我们都听到过这么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其实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不管年龄多大,只要开始学习,就不为晚。学习者永远年轻。成功无止境,学习无绝期。成功的人生,应当像河流,在汨汩流淌的过程中,不断吸取它的营养,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董卿,相信大家都认识。她一直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在书房里读一个小时书。她都能做到这样,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勤奋?
第四,做一个有灵魂的人,必须学会忍耐,忍耐是一种涵养。拉封丹说过这么一句话:忍耐和时间,往往比力量和愤怒更有效。耐心是一种成熟的标志,它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素质,有时候太过急功近利,太过浮躁,总嫌回报来的太慢,没有耐心面对成功的来临,最后只能用一生的耐心等待失败,这句话无疑值得细细品味。
古代蔺相如与廉颇的故事相信大家不陌生吧?如果蔺相如如廉颇那般冲动,我想,后面也没有廉颇负荆请罪这回事。也许,赵国的未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看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做一个有灵魂的人,要有修养,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懂得学习,要学会忍耐。
道德,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证实的。道德就像一盏灯,照亮着我们的心房。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电视上天天演公益广告,这就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文明,有道德。我认为电视上的广告语对我很有启发,说:文明,道德在我们身边不经意的流露着,只要我们从身边做起,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就会慢慢变成一的有道德的人。道德二字,写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难,这需要用心去体会,去做。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道家则以为所谓天地万物之自然为道,而各种事物所得之自然为德。对人而言,便是品德。宋明理学家把德称作是实行某种原则,有所得于心。有句话这样说:道德就在身边,只有一张纸的厚度,几十公分的宽度,几十厘米的长度。是啊,道德就在我们身边,也许是自己没有用心去发现。有一次,我在学校看到了一张废纸,我没有理会它,不一会,来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她看了看,弯腰捡起了那张废纸,扔进了垃圾桶。一个那么小的小朋友都有人应有的道德,那道德不是随处可见吗?道德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一个有道德的人,必定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只有人们的道德意识提高了,才能让社会变得跟美好。古往今来,德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品质,任何时代,只要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就会使人产生无尽的力量,能够创造无尽的财富!其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多为他人考虑一点,道德就会伴随在你的身边。古往今来,中国着名人物的道德品质都是很高的,他们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在他们的言行当中,都有一丝丝道德在流露。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说明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赖,在事业上才能获得成功。周恩来一生鞠躬尽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但每次外出视察工作,离开当地时总是亲自和服务员、厨师、警卫员和医护人员等一一握手道谢。周总理是尊重他人的典范,是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这点,我们应向周总理学习。美国总统尼克松曾在他写的《领袖们》一书对此作过评价。尼克松说:周恩来的敏捷机智大大超过我能知道的其他任何一位世界领袖。这是中国独有的特殊的品德,是多少世纪以来的历史发展种种中国文明的精华结晶,他待人很谦虚但很沉着坚定。周恩来的文明谈吐、礼貌举止和他所具的令人折服的气质和风度,正是他那高尚的品德、宽阔的胸襟、超群的智慧、美好高尚心灵的生动体现。雷锋叔叔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精神,鼓舞了一代又一代人。我们为什么要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呢?我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成败兴衰。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接班人,就能够确保几代人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就能够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勇气的,有时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刚刚结束的第28届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健儿们不仅在金牌数上取得了突破,而且表现了道德风尚,受到了世界人民的好评。给我印象很深的中国男子花剑团体的运动健儿们和俄罗斯体操运动员涅莫夫在运动场上所表现出来一切服从裁判的道德行为,告诉每了一位运动员和我们这样观众这样一个道理:只要表现出高尚的道德风尚,那么虽然可能会失去项目上的金牌,但一定会得到观众心中的金牌。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毅力的,道德高尚的人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培养出来的。我觉得我们要想成为一名道德高尚的人,必须从小事做起。比如说,在家里我们给劳累了一天的爸爸和妈妈端上一杯热茶,在学校里我们帮助同学解决一道难题,在公交车上我们主动为年迈的老人让个座,在上学路上我们扶正一颗被风吹歪了的小树,在广场上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屑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从这些小事做起,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现时期的道德是什么?以什么为标杆?那就是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八荣要求就是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有八耻言行的人就是缺德的人,是可耻的人。人是躯体和心灵组合而成的,没有精神,没有道德,没有荣辱是非的人是一个残缺的人。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容广阔,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是每个炎黄子孙的道德行为规范。我们不但要在理论上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适时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要以它为人生价值取向,知荣明耻,人人践行。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树立,需要全社会自觉地共同努力。
有道德的人应该是热爱国家、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这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则,也是我们全体师生的基本要求。做到八荣、家荣、校荣、国荣,八荣是我们生存发展,开拓创新的生命。但在社会和校园里,我们也看到一些与八荣相背的现象:如有的人自私自利,损坏公物,侵害他人利益;有人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有人思想混乱不思进取;有人顶撞教师,打骂同学;有人说谎造假欺骗家长;有人幸灾乐祸,无事生非,惟恐班级、宿舍不乱。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尽管是极个别,但严重损坏了学校的形象。是坚决不能让其存在下去的。从我做起,就要从小事做起。道德问题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无小事。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什么,舍什么,能否明荣耻,分美丑,别善恶,反映在大事上,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小事上。见微知着,从滴水能观沧海。常常可从生活小事上看到一个人的大德。不能认为是小错而原谅放过。因为小错会酿成大害;不能因为是好事太小而不愿做。小德可积之成大德。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思想道德性质的事,哪怕再小,也必须重视。该为必为之,不该为切勿为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学校里要注重仪表,团结友爱、体谅忍让,尊敬师长,勤奋惜时,诚实迎考,爱班护校,全面发展,遵规修养。在家里要孝顺父母,时刻不忘父母教诲、父母指教,洗耳恭听,在社会上要遵守法规,乐于助人,待人处世文明有序。希望我们同学都要立下高远的志向,在由校园走出去的时候,能够走到一条光辉的道路上,能够做一个讲道德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I卫者,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广东梅州兴宁市坭陂中心小学六年级:王斯瑶
世间最动人的爱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别的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
一直是隐形人的哈罗德甘于平淡,一封意想不到的来信将即将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让他走上了朝圣的路,从而体验到了超越平凡的生活!
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着一颗心的羁旅。
加油站的汉堡女孩使哈罗德第一次朦胧地碰触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启发下踏上了这信仰之途,在哈罗德的心中种下灵魂的种子。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他慢慢接受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他开始用双脚去丈量深不可测的爱。视野的尽头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去欣赏豪雨之后带来一番万物复苏的景象,他在这个路途中不断独自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在新婚之夜本应与妻子共享美好的洞房花烛夜,但看着床头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美人,他却躲进了厕所,最后莫琳还伤心地问:是我的问题吗?并不,这是哈罗德的阴影在作怪,他小时候父亲酗酒,放荡,童年时看着母亲带着旅行包一去不返,他不知道父母是否爱过他,就像他不知如何去关怀自己的天才儿子戴维一样,让他过着一样的童年:沉郁而悲伤,这时,他开始悔过,他学会如何去完善自己,他的灵魂变得浑厚,像一个光球,从内部照亮了他,为了他的至爱,点明方向,
淡去浮华,耳畔除了脚步声,迎面吹来的轻轻微风让沿途越发安静。就这样重复地迈着双脚,身体疲惫不堪,而眼中闪烁的是一颗炙热的心,慢慢地,心灵变得澄澈了
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维溺水之际却还在看似从容地解鞋带,戴维和他之间如丝如缕的亲情就此断裂,戴维迫受生活的压力变得尖锐而郁郁寡欢,而没有父亲的保护与支持,终于不堪重负在后花园自杀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绝境,她认为她的儿子还没死,她很平常地与他谈话,哈罗德堕入无尽的自责当中,但这却只是为掩饰自己的难过而所做的徒劳罢了。哦!哈罗德,莫琳轻轻地叹了一句,心底深处,她想着,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罗德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叹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阂正在慢慢地消散,他们隔着平行空间在互相倾诉,最真切的爱莫过于这千里之隔的心灵对话吧。果然,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间的关心冰释了前嫌,在这旅途中,他找回了属于他的爱。
其实,哈罗德的人生就是一个无聊枯燥并充满痛苦的阶段这时,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已经变质。因此,哈罗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为了自己,他必须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伤,他的痛苦来。一切关系的解决都在他这次行走了。于是我们看见,六十岁的哈罗德如同一个婴儿,柱着拐杖,自洽独处,去测量心灵之间的距离,终于,他直面了这些过往,他在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为一个灵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许多的人加入了哈罗德,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虚荣自满的里奇,善解人意,无比贴心的凯特,还有那个让她留宿几日治疗哈罗德并对她敞开心扉的可爱女孩玛蒂娜,让他觉得他并不孤单有很多人认可他,在心灵层面陪伴着他旅行。但他好像错了,本被信仰所击败的世俗的冗杂又卷土重来,正如他自己所觉得我发现我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他的灵魂愈来愈黯淡,正因为他不得不分心去观察别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个人的思考无法统一,那么这份一尘不染的圣洁所带来深沉的孤独就理应自己消化,或许,这需要安静。原来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冗杂,丰富,是因为去掘取自己心灵的宝藏。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英国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坚守了信仰。
我曾经想,一个人的回忆堆满了他的坟墓,那么脱变过后的他,所经历的一切必将是救赎。正像是哈罗德一样,在反省自身过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烟云,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的琐事他现在怀着的灵魂伟大而又坚定,他终将到达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临死之前为他的告别,这一切都是对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肮脏可耻之事在灵魂层面上最高的救赎。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朝圣,有多少人经历过这类美好,但只有少数人抓住了幸福,从而自我发现,召唤爱回归,去发现这世界的万物之美。
敬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远行。让我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一小会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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