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人物的死亡不会让任何人悲伤,甚至都没有几个人知道他曾来过这个人间。但他确实来过了,用自己微薄的力量走完了自己短暂且不完美的一生。小人物的故事不会被多数人铭记,却会让多数人感动……
读完此书,我不断问自己:幸福是什么?人生的幸福是什么?让人觉得幸福的又是什么?既然是此书而感,那么还需回味此书。
涂自强无可厚非是一位乐活派,来自农村的他,一直积极向上,对社会充满感恩,从不抱怨,也许这便是他常常幸福的秘诀吧!
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感觉到了社会上的善良,他考上了大学,对于村里当官的希望,不管能否当官,面对村里的期待,他露出了喜悦。徒步求学,一路走来,竟遇上好人,热心肠的大妈、卖面的老板、洗车的司机……他幸福极了。
来到学校,同样也是幸福的,有了管饭的食堂,赵同学的电脑,老张的手机,还有做家教的外汇。呵呵!每天都是那么的充实,每天都是这样的愉快!当然这种感觉是其他人不懂的。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脚,每个脚有不同的鞋,鞋子好不好?只有脚知道,哈哈!
毕业后:虽然考研不成,父亲也离他而去,但他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却是前所未有的幸福,两人一块看春晚,其乐融融,过着天堂般的生活(当然是对乡下而言的)。
母亲的那句“你干大事要紧”,永远是他用不完的力量,永远给他以鼓舞,悄无声息的激励他追求更完美的人生。
他一直都在拼命努力,为完美的生活所准备着,没等到他过上这种日子,观音菩萨便把他领走了,也许他命中注定永远都不会过上那种日子,提前让他解脱了,老天给他的就是这种日子吧!也许正是母亲所拜的观音所赐吧!他死了,可是母亲还在等待,等待着涂自强的那种对完美生活的等待,也许观音的怜悯不想让这种期待随着涂自强的离去而消失吧!于是把等待转移到了母亲的身上!仿佛向世人说:这种向往美好生活的期待永无止境,不断推动着自然的趋势。
“将来的日子是日子,难道现在的日子就不是日子么?”我不断反问加以反思。对!每时每刻我们都在生活,都在走向可怕的坟墓,像此刻日子正在我的笔下过着。
做一个乐观者,永远都会觉得幸福!不要为自己不富有、不风采无口才、无城府而感到自卑,记住逞能以受妒,不若韬精以示拙;好辩以招尤,不若静默以怡性;广交以延誉,不若索居以自全;厚费以多营,不若省事以守俭。
费千金而接纳豪杰,孰若倾半瓢之粟以济饥饿。虽不以助人为乐,但举手之劳又何足道哉!
早餐吃了一根头发,被推销员“宰”了一刀,排队时有人插队,与人拌嘴又得生一肚子气,什么是幸福呢?
眼前痛苦之沉重也正说明过去经历的甘美,悲伤的时候,是多么容易想起快乐!涂自强是幸福的,因为他曾幸福过。
这是一个很普通,但又很现实的故事,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作者方方,没用任何华丽的词句,用白描的手法铺陈开来,平静地讲述了涂自强的一生。
涂自强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但却是他们小山村唯一的一名大学生。他一心苦读,以为这样就可以改变命运,书上不也说知识改变命运吗。涂自强的刻苦得到老师同学的赞赏,正当我以为他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考研,留校,做一名老师的时候,故事急转直下。在即将考研时,涂自强父亲突然去世,他只有回家奔丧。从此厄运不断——辛苦工作一年即将获得对他来说天文数字般的五千元时,老板卷款跑了。母亲被塌倒的老屋砸伤,不得不搬来和涂自强一起住,而他的薪水,只是刚刚够他和母亲吃饱。母亲无法适应城里人,和打工小饭店闹翻,紧接着,涂自强被查出已患上肺癌,已是晚期。无奈之下,涂自强只有编一个去美国的谎言.
把母亲安置在一所寺庙。涂自强永远失联……
打动我的并不是涂自强多么悲惨的遭遇,打动我的是,他不是一个怨天尤人灰蒙蒙的一个人,相反,涂自强是一个乐观积极上进阳光的人。他为了过好一点的生活,拼尽全力,最后生死未卜。命运就是如此的不公平,对于出身贫寒的孩子来说,除了拼命努力之外,是不是还有运气。大学城里千千万万学子中,又有多少“涂自强”呢。
作者故意用轻松的笔调,用不动声色的叙述,用不带抒情的写法,讲述了一个沉重的故事这不只是涂自强的个人悲伤,这是无数像他一样的人的悲伤,更是这个时代的悲伤……
两篇读后感(一)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两篇读后感(二)
我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从现在考试,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两篇读后感(三)
假期里,我读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它讲的是三个小动物之间不平常的故事,还有它们之间的真挚友情。
一只来自康涅狄克州乡下的蟋蟀柴斯特是会唱歌的。它有着奇妙无比的鸣叫声,因为贪吃被带到陌生的城市纽约。幸运的是,它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一对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
因为它不适应城市生活,不时的闯祸。一次,柴斯特做梦梦游把两美元的纸币当成树叶吃掉了,玛利欧的妈妈大发雷霆,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经营报摊的,有时候两美元都很难挣到。蟋蟀柴斯特将面临被抛弃的危险。这时老鼠塔克伸出了援助之手,毫不犹豫地捐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使柴斯特得以解救。
后来邀请两个好朋友开生日聚会,不小心又把报摊点燃了。玛利欧的妈妈气愤之极一定要赶走它。伤心的柴斯特哼起了几天前学到的歌曲,用歌声打动了玛利欧的妈妈,使她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把它留了下来。并为它开了演奏会,一时间,一只会唱歌的蟋蟀名声大噪。成为音乐家的柴斯特,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同时,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还是回到了自己思念已久的家乡。
我读了这本书后,深受感动。我特别喜欢柴斯特,它的聪明、可爱和善良,它用自己优美的歌声迎得纽约市民的称赞,给人们带来欢乐。还有它追求自由快乐生活的勇气都值得我们学习。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孔乙己》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一: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通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孔乙己》读后感二: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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