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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萧一山曾国藩传读后感

优秀读后感:读《何以萧笙默》有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优秀读后感:读《何以萧笙默》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有时候,总在失去的时候才后知后觉,一些人、一些事。以为只是生命中的一抹浮云,却在离别之际发现,那些过往原来早已扎根心底,拿不掉、抹不去。

一年半的美满幸福给予了何以琛七年的执着等待。何以琛到底是有多爱默笙?才愿放弃父母的仇恨;才愿释怀默笙的隐瞒;才愿原谅默笙的不辞而别;才愿放下默笙的前一段婚姻?是怎样的胸怀呢?我想这种种的种种在爱面前全部变得微不足道,变成浩瀚宇宙里的微小尘埃。以玫说;默笙,我不是输给了你,我是输给了以琛。我觉得我很等能,可终是执不过他。七年可把青春变做荒芜,可把韶华变成流水。七年,可让以玫结婚,找到归宿;可以让以琛变成一个优秀的律师,可以让默笙结婚再离婚。然,爱在心里可以让七年值得,让等待有了意义。

以琛说:我们去民政局,结婚。我也想有那么一次冲动。看到默笙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我笑了,七年之后彼此还是唯一。从两个人都僵持数到999不数1000到两人心心相印,不分彼此,是幸福的是快乐的。

从看完本书到现在,作者为什么不往下写了呢?默笙的母亲,以琛的父母事件等等。都应一一写完啊,遗憾是有的但跟多的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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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一:《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1116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让你相信一爱一情的故事。一段年少的一爱一恋,牵出一世的纠葛。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他一直在等,只是谁都没有料到等待的时间竟如此漫长。

“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当何以琛在决定选择等待的那一刹那,他或许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没有了默笙,他留给自己的唯有永远都无法缝合的伤口。于是,他也只能等待,也许今生今世都无法等的到,那就给自己柔一弱的心一个坚一硬的外壳,掩饰住这一切,花开花落,我们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消逝,伴随着那些曾经的往事,也一并消失不在。或许等到那一天,我们才都会释然,才都会忘却。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一爱一,但吸引何以琛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一爱一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就会互补对方的缺点。最吸引我的还有它们之间的那些温暖的话语:1。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2。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3。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4。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5。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一陽一光。6。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一爱一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一爱一,那要一浪一费多少时间。7。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8。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明明是最简单的子或词,可是组成在一起就是一句很温暖的话。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勇敢去一爱一吧,不要因为怕受伤害就将自己的心紧紧的包裹,我会永远相信,付出的是一爱一,你得到的也将会是一爱一。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二:读《何以笙箫默》有感

(929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一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一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一爱一时,一爱一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一爱一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一爱一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一精一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

(834字)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何以笙箫默》读后感。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一爱一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一爱一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一爱一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读后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一爱一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一爱一错人,更不要因为一爱一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500字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何以笙箫默 (500字)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这是《何以》的结局。怎么样?很唯美吧!我看了短短几个小时,却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真的很不可思议。

我佩服赵默笙纯洁,无私的爱,也佩服何以{无处不在,七年如旧的爱,更佩服应晖甘愿等待,成就他人放弃自我的爱总之,千言万语,诉说不尽。我能体会作者是如此呕心沥血,为她们一次次相遇而肝肠寸断的情景,因为我也似曾相识,我走进了文字,感受到了她们的大爱

以{,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这是我觉得最经典的句子,他让我感受到了默笙的无助,就像伤心的我一样吧

但是总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或许《何以笙箫默》可以加入她们儿子的因素来取名吧!当然这也是我自认为的。还有一点环境描写太少,也许有些还不够美。但是也足以让我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了吧!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因为她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呀!

她以为找回以{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六年级:宁B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


基本上两天读完资本小说的,今天正好没事,一上午就奔就看完了 70% 。这本小说改变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最近很火,多次稳居各类排行榜之首。有认识的两个女孩子都比较喜欢这部剧和小说,我觉得这两个女孩子也不错,所以就想看看这部小说,期待了解这个社会需要什么,这两位女孩子内心需要什么。

好久没看小说了,基本去年除了司法考试外就怎么看书了。上次看的是冯唐的《万物生长》,这次看的是顾漫的《何以笙箫默》,现在能够记录读后感就更好开心了。

我觉得小说里面描绘的是美好期待和希望,这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小说里面,细节描写更有想象的空间,内心刻画更加入微,我认识的有两个为人处世不错的同学爱看小说,我父亲脑袋瓜子灵光也爱看《今古传奇》之类的小说,而我开窍比较晚,特别期待能够对人有更深的了解,所以一直想多看几部小说,期待获得更多的感受和认知。

《何以》我看的比较快,就三个小时左右吧,细节没有仔细把握,把大致情节浏览了一番,最后有一些感悟。

小说的结尾很完满,男人帅女人爱,经济基础强大爱恋美好单纯,情爱和谐孩子健康,父母放心友人祝福。我觉得这是我们的美好期待,面对生活的时候,期待美好而又不回避生活的真实,是我们获得幸福应该有的态度。两位男女主角,小时候家庭环境相近,高等教育,男人能力强女人会生活,对待过往都能够放下。

我觉得在我们能够从中的得到的启示是:

一是单纯而努力地追求。何以笙性格沉稳,赵默笙直爽温暖,她能够点燃他对生活的热情,与其说是何以笙等待着赵默笙,不如说是赵默笙在何以笙的漫漫人生之路上接通了通向人生美满的捷径。与其说是赵默笙的勇敢执着和何以笙的耐心等待拯救了两个灵魂,不如说是一个人的单纯点燃了两个人的生命。

二是持续不断的努力和等待。赵默笙的勇敢,何以笙的等待,让迟来的幸福还是来了,迟来的幸福才会被更加珍惜。

三是物质基础很重要。两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作者展示的物质基础上的唯美精神享受,如果我们忽视了基础的扎实,千万不能误以为是作者的狗血剧情。

四是情爱生活必不可少。当写到何以笙轻吻赵默笙的额头的场景时,我觉得这里充满了温暖和人性,写到两人翻云覆雨时的温存与娇羞时,我回想起了曾经的美好,这个体验真实而美好,哪怕过了很久,也会让人感到留恋和满足。

五是接纳自己,接纳彼此,接纳命运的安排。我在想,如果没有英俊的外面、牛逼的成绩、冷冷的形象,何以笙会得到这一份来之不易的情吗?我想,可能还是有吧,不过这份情可能要原始多了,额头的一个吻、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者一阵翻云覆雨也会让彼此开心很久。

生活很真实,要有美好期待,要有付出与等待,更要有听从自己的心的勇气,接纳自己、加纳自己的感受。

《何以笙箫默》的读后感2000字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经历了以玫咄咄逼人的话语还有何以琛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赵默笙沉默地离开,在遥远的美国逃避着感情失败的痛苦。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或许何以琛已经成为了赵默笙记忆中的过客,偶尔回想起会让心间盈满温暖。而如今,何以琛这三个字对于赵默笙而言不仅仅只代表着温暖了,其中还参杂着难以言喻的苦涩。在某个没有何以琛的地方,赵默笙让思念在心间泛滥,她不想阻止,因为那是她独在异乡的唯一温暖。明知自己很想念何以琛,但却没有勇气再去联系他,害怕再一次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她只是这样傻傻地用自己的想象与回忆支撑着破碎的生活,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何以琛的春夏秋冬。

在回忆中,很多过往的记忆都变得过于美好。就像在自己的想象中,心中所念的人会被自己的情感渲染得如同朝阳一般让自己的胸臆中满是欢欣。赵默笙脑海中关于何以琛的所有就像暗夜里的星辰在她无助时带给她希冀,可是它们无法代替昼时的太阳,正如残酷的现实总会让想象的美好在一瞬间崩塌。因为赵默笙让何以琛等得太久了,久到何以琛将这份感情埋藏得更深,久到何以琛开始恨赵默笙的不负责任。七年之前是赵默笙先招惹何以琛的,但她招惹了之后却半途而废,不给何以琛一个解释的机会就远走高飞。留下何以琛一个人在没有她的空间里等待着她不知何时的归来。

时间很微妙,虽然我们总会在熙攘人群中一次次与陌生或者熟悉的人擦肩而过,但是从未想过在那样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生活的所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曾经天各一方,但是当时的近在咫尺已足以让过往的所有在刹那轰然倒塌,生命即将迎来涅槃。

何以琛与赵默笙重逢在分别后的第七年,他们之间隔着嘈杂的人群与这七年所有的复杂情感,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用距离代替言语。仅是远远一望,默然不语,然后转身离开。这一切进行地那么自然,仿佛七年前赵默笙没有不辞而别,仿佛他们从未分离。但是,只有他们明白这平静的背后是各自的伤痛。何以琛与赵默笙都不敢触碰跟随自己已久的创伤,怕往事重现眼前而自己却不知所措。

七年,几乎是生命的十分之一时光。何以琛把它们用来等待,等待着赵默笙的归来;而赵默笙把它们用来想念,想念与何以琛有关的点滴回忆。漫长的岁月让何以琛将自己的情感隐藏得更深,他就像刺猬,用坚硬的外壳保护着自己脆弱的内心,不允许其他人走进;而赵默笙却被岁月磨去了何以琛熟悉的阳光与坚持,她变得胆小而惆怅,发自真心的快乐与笑容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当他们沉浸在苦楚中挣扎时,却如命中注定一般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见。或许早在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被命运安排好了,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已知的过程,未来和结果都不是未知。

在赵默笙离开后,何以琛曾对暗恋他多年的以玫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和赵默笙在一起是个错误,只有何以琛自己坚信他们能够到永久。因为何以琛过于完美,完美得让他不像一个正常的二十岁男生。而赵默笙却是一个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人,她过于天真与热情冲动,就像一道阳光出其不意地闯进何以琛的世界,温暖了那曾布满阴霾的一隅。在何以琛眼里,赵默笙的缺点是他所乐于见到并且享受的。

虽然他们不被所有人看好,虽然他们过于不般配,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以琛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赵默笙不懂,因为当时的她还没有真正读懂何以琛。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何以琛的,可是从她与何以琛在一起后,她却茫然了。想象中的美好没有在她与何以琛身上发生,她只能像一个孩子般依赖着何以琛却始终无法探寻她所想了解的很多。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何以琛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淡雅的忧伤——读宋晓杰的《悄悄是别离的笙萧》


一股潮湿的水汽轻烟一样飘散,一种温柔的情愫冰霜一样消融一种淡雅的忧伤醇酒一样散发

质朴而淡雅的文字在娓娓的诉说,夹杂着浅浅的闲愁,把我引到了一个恬静的地方。杨柳青青依水而立,淡荷粉粉悄然绽开。地上有最优美的风景,天空却是一片灰淡,二者本是矛盾的,但看起来却有种无言的和谐感。你会沉浸在那样恬然舒适的环境,却又不能忽略在心底掠过的丝丝忧伤。淡雅纯净的文笔如在空谷吐艳的幽兰,楚楚的有着灵性,散发着清新的芬芳。

在悄悄里,烦忧又忘忧;在悄悄里,摄魂又销魂。她在自己忧伤的小屋里,微微地开了扇小窗,让你可以窥进去,却又看不尽。不由自主地,心会跟着文字一起跳动,为她悲,为她痛。荡漾,如烟如雾,柔媚中蕴藉着风骨;哀怨,似梦似幻,流连中充溢着果决。淡淡的忧伤带着无边的思念,化成了细雨,轻轻地,轻轻地洒落到心灵的草地上,似在洗涤染上的灰尘。在细雨中,我仿佛看见她潸然落下的泪滴,从脸上滑落到青青的草地。

带走你的那一湾水,明亮了我的一生。

最新精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怎么写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精选:《何以笙箫默》读后感怎么写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说句实在话,我是个比较浪漫而又很单纯的人。就说看书吧,人家都说〈图腾格〉好,可我却看不进去,我不喜欢那一类型的书。我比较喜欢那种看后,能让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浪漫的爱情小说。

一次网上读书,发现《何以笙箫默》这部连载小说,由于每天更新太慢,我就到北方图书城自己买了一本。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百看不厌,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了。

这本书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故事很感人!它不象一些书那么低俗,感觉很细腻、真实,莫名奇妙的名字,就能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看进后,你更会爱不释手。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长,却在字字间写透了爱情的全部!如果一个优秀的男人可以不问理由的,不想结果的等待一个不那么优秀的女人七年,那这个故事表面来看就已经开始吸引人了!

大学时默笙的出现像一缕阳光照进了自幼父母双亡内心灰暗的以琛的心里,以琛对于默笙除了爱还多了种对温暖的依赖,所以当默笙因为误会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以琛有多么的措手不及和痛苦。可是他决定等下去,甚至就在默笙回来之前,还着手准备出国去寻找她。虽然在默笙回来后,以琛的态度有些冷漠甚至伤人,可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七年过去,有多少改变、隔阂与不确定掺插其中。他一直在等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故事用淡淡的语气娓娓道来,可有时就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就能狠狠击在你的心上。抄录几句曾经感动过我的句子: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你不能永远只当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何以》还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对话与情节,让人在一丝痛心之后又能莞尔一笑。

默笙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象很......崇拜?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

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在大学读书期间,默笙陪以琛听课,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看这本书时,读到感动去,我随着主人公哭过,读到好笑初,我会不自觉的大笑起来。我喜欢这本书。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最平凡不过的故事,等待与重逢,猜疑却又不舍,最终,默笙和以琛,还是牵手,用尽一生的勇气。

孩子们终究是喜欢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平淡入心的情节,这样古老悠长的结局。

可以说孩子们都缺乏耐心,可最能守得住自己心性的却也是小孩子。那些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的孩子,那些倚在阳台上数星星看北斗的孩子,那些于夏凭窗听蝉鸣的孩子,都是有耐心的。他们都习惯耐心地等待,因为等待,便有希望收获所有的期待。

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都是那么倔强的孩子,那么单纯的心思,所以才能不肯将就。

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选择重新开始。

时光里,感情中,等待之下,得到并能珍惜的,或都以为自己敌过了时间,其实只是时间给了彼此恰到好处的缺口,让恰到好处的情感不痛不痒地流过心中。

何以笙箫默,又是一个美丽的幸运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诗句总给人太多逃避现实的借口。

相爱了,等待了,重逢了,便相守,这是何以笙箫默的一种景致。

喜欢了,放下了,重新开始,这是何以笙箫默的另一种景致。

执着何其美好,我们被教导得太多了。

我宁可相信,挥手告别之后,再次空出那个重要的位置期待下一个人,才是生命中积极有益的轮回。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五】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读《萧相国世家》有感


蕴变化于平凡

——读《萧相国世家》有感

远客

初读毕《萧相国世家》便产生了疑问:凭什么萧何就能当"第一功臣"?刘邦为什么三番五次要替萧何说话,甚至不惜"桡功臣"?

太史公写萧相国,全篇论及萧何功绩处仅刘邦"功狗·功人"说和鄂君"万世功"和"一时功"论两处,其余段落无非是在说他是如何稳定后方,怎样治理关中。和张良、曹参等人相比,萧何虽也为汉室江山立下汗马功劳,可也不至仅凭此就让刘邦意欲再度逆着其他功臣的意愿为其说话呀?翻检资料,与我有类似感受的还有曾国藩和近代学者李景星。曾国藩论此文道:"萧相国之功,只从猎狗及鄂君两段指点,其余皆从没要紧处著笔。实事当有数十百案,概不铺写,文之所以高洁也。后人为之,当累数万言,不能休矣。"李景星则说《萧相国世家》"是一篇极整齐文字,亦是一篇极变化文字。""极整齐"尚好解,太史公此文没有《项羽本纪》中充盈的金刚怒目慷慨激昂,以及无可奈何之惋惜沉痛,更没有《屈原贾谊列传》中流淌的一唱三叹的同情理解,而是以时间为经,选取重要事例,以俭省之语描述。即便是妇孺皆知的"萧何月下追韩信"之事,在本文中也仅以"何进言韩信,汉王以信为大将军"一句交代完毕。那"极变化"又从何说起呢?我们且来看看太史公是如何运用他那如火纯情的春秋笔法来演绎"第一功臣"的传奇故事的。

既然是"第一功臣",萧何立了哪些功呢?首先,举荐韩信。"萧何月下追韩信"和"成也萧何败萧何"的具体事件记载于《淮阴侯列传》中。太史公将各篇汇为一个整体所以一事详于彼则略于此,故不可将《史记》中的篇目当作独立的篇章来理解。韩信一开始投奔项梁、项羽,一直不被重用,再投奔刘邦,先后也不过混了个"门童"、"仓库保管员"的职位,没有给他提供施展平生才华的舞台。萧何曾与韩信聊过几次天,觉得此乃不可多得的人才,正待与刘邦举荐之,结果心灰意冷的韩信跟着准备逃回老家的士兵一起溜了。已是汉王丞相萧何得知此事,亲自连夜追赶,终于追回韩信。刘邦起初觉得萧何乃小题大做,萧何解释道,"如果大王野心仅限于关中,那么用不用韩信都无妨,但若心图天下,除了韩信便没有谁能够与你共商大计的了。"刘邦便听了萧何的话,还举行隆重的仪式封韩信为大将军。韩信为刘邦定江山立了多少功,尽可参看《淮阴侯列传》,而他的功绩也得到了刘邦的称许——"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所以,具识人之明,向刘邦举荐韩信乃萧何之一大功绩。

其次,助刘邦稳定关中局势,保障前线粮草补给,这一点在《萧相国世家》中反复被申述。汉王二年,刘邦与诸侯军击楚时,"何守关中,侍太子,治栎阳。为法令约束,立宗庙社稷宫室县邑……汉王数失军遁去,何常兴关中卒,辄补缺。"使得刘邦拥有稳定的后方和源源不断的物资、人员供给。战争的顺利展开固然需要有巧妙合理的战略部署,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的军心,以及彪悍骁勇、以一当十的勇气。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粮草和人员的及时补给,就是有再好的战略部署,再有勇气又能有几分胜算呢?纵观古今中外战争史,以少胜多的战役终究是少数。在分封功臣之后的排位战上,鄂君也是以此称萧何立下的乃"万世功",曹参等人为"一时功".

再次,成就了"沛公"和"汉王",这一点足见太史公的春秋笔法。且看原文中"高祖为布衣……高祖为亭长……高祖起为沛公……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从仅仅是称谓上的变化,这与萧何又有怎样的关系呢?刘邦是布衣起家,做亭长前也是个容易犯事儿的"游侠儿".当时身为吏掾的萧何谙熟秦朝的刑法律例,借职务之便"数以吏事护高祖".后来刘邦做了个小亭长,职位在萧何之下。在刘邦赴咸阳服徭役前,同事们一起为之践行,大家都给他"钱三",独萧何给"钱五".不久,陈胜、吴广起兵,刘邦在萧何、曹参的运作下代替原沛县令成为当地的起义军领袖,是为"沛公".走出沛县,加入反秦大军,在时代的洪流中与猛浪搏击才有可能出人头地,成就一番事业。等到入了咸阳城,诸将都是捡大户抢夺金银财宝,唯独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有了这些文书资料,为日后攻城略地的战略部署,法律规章的制定,国家税务的征收依据等提供了宝贵资源。正是萧何这一"藏",成就了"汉王".与之相比,"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面对秦王朝的暴政,谁都心中充满怨愤,可若仅以怨愤报之的话,那也不过是逞匹夫之勇罢了。以称谓的变化表现世事的推进,是太史公之妙笔所在。

由上观之,"高祖以萧何功最盛,封为酂侯,所食邑多"似是理所应当了。可为什么在排座次的时候,众功臣皆推曹参而高祖仍心系萧何呢?首先,萧何与高祖有旧交,又是同乡。这份情谊是从高祖还是布衣时开始的,不同于后来张良、韩信等人的半路投奔。再者,汉王六年分封功臣,可以说主要是看战功的,是对前面七年的反秦起义和楚汉战争中诸将领功绩的总结,而在刘邦看来,排座次关系到后面国家的发展。汉室毕竟刚刚打下江山,尚未能说坐稳天下,一个国家的建设军事力量固然重要,但是经历长期征战,整个赤县神州一片百废待兴之貌。如何治国理政是更为棘手的问题。靠那些赫赫战功的武将?刘邦肯定不能放心,那"运筹帷幄"的张良呢?且不说他早年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替韩国复仇,最后项羽杀了韩王成以致其彻底断了恢复韩国的念想才铁下心来辅佐刘邦。他的智谋更多的还是体现在具体事务的决策,比如楚汉战争时要不要分封原来的六国诸将,再比如后来帮助吕后让刘盈坐稳了太子之位等等。能主持大局,帮助建立国家的律例系统且目光长远,无出萧何之右者。故而刘邦"心欲何第一".待鄂君语毕,刘邦不等大臣们反应,就肯定鄂君说得好,还"益封何二千户"以报答繇咸阳时萧何多送他的钱二也。

不过,这个"第一功臣"也不是好当的。萧何临终前,汉惠帝刘盈来看望他,并向其询问谁可继其相位。萧何回答的却是"知臣莫如主"五个字,避免正面回答刘盈的问题。年轻的皇帝有些急了,再不确定人选萧相国万一一口气接不上来了怎么办?只好再问"曹参何如?"萧何见皇帝如此说,便言"帝得之矣!臣死不恨矣!"其谨慎程度可见一斑。而曹参与萧何在功臣排位战后关系就一直不好,但最终萧何放下私人恩怨向皇帝推荐曹参也印证了那句"宰相肚里能撑船".

《何以笙箫默》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书感悟]《何以笙箫默》读后感万能版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一】

一本《何以笙箫默》让我魂不守舍,爱不释手,痴痴地笑,傻傻地悲。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却迟迟不愿走出来,依然呆在赵默笙和何以琛身边,看赵默笙傻傻的可爱样子,追着何以琛叫:以琛以琛以琛,接着何以琛以一个不耐烦的冷眼让她赶紧低下头,乖乖的;看何以琛酷酷地耍酷,明明心里喜欢得不得了,脸上一副冷得不行的样子,对赵默笙的喜欢只表现在眼里的那一份笑意,却永远支招让赵默笙追着他跑,坏坏的家伙!哈!

读着这本书,觉得始终有一根线牵扯着我的心,开始有点疼,后来有点暖,有点悸动,有点甜蜜,有点幸福这份疼痛悸动甜蜜幸福一直充溢着我的心,让我不肯走出来,不想回到现实,就想做那不切实际的美丽的梦。这个梦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做了,做到现在还做,愿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爱情吧!纯洁而执着,即使分开多年依然深爱对方,即使身边有再多的优秀的人,心里想的还是那个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样。那份爱也许不是天荒地老,也许不是海枯石烂,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丝儿别人插进来的可能。有人也许会笑,世上哪有这样的爱情啊?是的,正是因为没有,它成为一道遥不可及的风景,那么美,那么绚烂,那么吸引人。既然现实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涩,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个甜美的梦来滋润这本已狼狈不堪的现实呢?

顾漫用七年的时间写成了这本《何以笙箫默》,被称为乌龟漫的她真是够慢的。但是何妨呢?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真的,我就这样不经意间被吸引,在柔肠百转间移不开视线了。

借用顾漫的一句话: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二】

近期,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正值热播,为了看得过瘾,便找来顾漫的小说来看。

以琛,非典型向阳性生物,明明心里想得要死,脸上还一副酷酷的样子。仗着律师口才和默笙讨论她的肖像照所有权问题,欺负默笙的龟速反应要到她的手机号码,凭借文小姐成功扰乱默笙的心湖,正派的何大律师原来可以狡诈到这个地步。可惜,步步为营,却在听到相亲两个字时乱了阵脚。默笙相亲?她怎么能,怎么敢?何大律师二次失败,经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输给了她,一败涂地。噙着泪花看这句话,其实,以琛没有输给默笙,他只是输给了自己的爱。

默笙,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

原来在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三】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篇四】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字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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