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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读后感

《巴黎伦敦落魄记》读后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巴黎伦敦落魄记》读后感 ”,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乔治·奥威尔(1903——1950)凭借《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在世界文坛确立了自己的位置,可作为以奥威尔为笔名所出版的第一部书——《巴黎伦敦落魄记》却似乎没有得到评论界和读者的足够重视。公允地讲,跟《动物农庄》的辛辣讽喻和《一九八四》的直指人性比照起来,《落魄记》在写作技法和思想深度上确实欠了一些火候,但作为一名中产阶级出身的作家,他一开始选择摸索和体验巴黎底层的生活,并以此为基础所作的一部传记式记录却值得关注。

好多评论家都把早期的奥威尔和萨克雷、劳伦斯作过比较,我对这两位文坛巨擘了解不深,自是不敢妄加评判,可我会想到狄更斯,他也是写巴黎和伦敦、写社会底层生活,写得如此真切、如此精湛,几近至善的地步,至少就所谓“批判现实主义”而言,这么评价他并不是简单的盖高帽。于是乎,一个世纪后再出现一个奥威尔,似乎意义不太大了。实则不然,狄更斯和奥威尔处在不同的两个时代,关注社会的方式也有显著的差异。前者是写实主义的,后者更像是一个充满奇幻的预言家,游走于人类社会和动物王国之间,目光伸延到半个世纪后的未来社会。可颇为有趣的是,正是写实的狄更斯,总是在小说末尾来上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更像是宣讲一种道德寓言;而正是奇思的奥威尔,却在虚拟的世界中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因此,奥威尔始终是立足现实的,取何背景只是操作手段的考虑,最终还是为了让这现实更加撼动人心、开启心智。而本就取自真实经历的《落魄记》,也就愈发显得直抒胸臆、富含揭示意义了。

在这部描写贫困生活的著名作品中,奥威尔向人们展示了贫穷的真正含义。主人公的霉运从所住的旅馆被一个意大利人偷窃开始,当时口袋里只剩下四十七法郎,这显然已经非常不妙了,“即便不是赤贫,也处于赤贫的边缘了”。聪明的读者或许能够猜测出,这必定是一个讲述生活水准每况愈下的故事,可却不曾料想,甫一开篇就会这般凄惨,不免要心生疑惑:后面尚有厚厚的几百页,居然真的能再穷下去吗?究竟还要怎样地存活?不错,奥威尔便把这种生活硬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拼死拼活地打工、当衣服、乞讨、接受救济……实在没的吃,就索性躺着不动弹,于是生活已不成其为生活,仅仅是保全性命而已。能将这种遭遇写得如此触目惊心又不失真实,非亲身经历所不能,所以说,奥威尔不单是观察者,更是体验者。这等生活,仅是依照原样叙讲已能令人多有慨叹,再经由奥威尔客观、深沉的笔触,自是格外地感动人心。

巴黎的日子虽说潦倒,可毕竟只是肠胃的受苦、身体的困顿,比较起来,英国的收容所对人的精神的囚禁和折磨来得更为可怕。由于制度上的不合理(在一个收容所只能呆一晚,而且在里面无所事事,以至于干活儿居然成了一种乐趣),流浪汉和乞丐的境遇无法得到切实的改善,只能忍受着耻辱和乏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们的痛苦根本没有意义,过着难以想象的悲惨生活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没有一种生活比从一个监狱到另一个监狱,每天花十八个小时呆在屋里、走在路上更无聊的了”。而他们之所以承受这些惩戒,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认定:务必要使下等阶层保持忙碌,否则他们就会变成滋事生非的暴民。实际上,奥威尔在这里已经开始从人的心理和意识角度考察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了,因为他注意到,对思想的操控远甚于对肉体的束缚,而这些思想在后期的小说创作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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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


【篇一: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篇二:《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篇三: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篇四:读《热爱生命》有感】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篇五: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篇六: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有感】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巉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注。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轻易放弃生命的人,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生命,我鄙视那些苟活的人,他们为了生命丢弃了道义,出卖了灵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时会与很多东西背相驰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会摆放着什么?我们又会选择什么?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生命的价值意义怎会只停留于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

【篇七:读杰克伦敦《热爱生命》随感】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杀人劫货,贪污腐败。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篇八: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精彩片断选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导语:《野性的呼唤》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在弱肉强食的社会,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范文【1】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礼貌,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取。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必须能控制动物,正因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理解。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好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范文【2】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范文【3】

读《荒野生存》时,克里斯烧掉全部财产只身前往阿拉斯加拥抱荒野,其中反复提到杰克伦敦的是他的导师,让我也对本书产生了兴趣,特意找来读完之后,也有所感悟。

表面上这是一个名为巴克的狗的故事,而要是把巴克理解成一个少年,就会变得很有意思。少年巴克养尊处优,信任身边的每个人,被拐卖到阿拉斯加成为奴隶,尝到棒子和鞭子后,他知道世界的残酷,再无法回到过去温室一样的生活。为了填饱肚子,他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为避免受人欺负,他学会隐忍,并在自己足够强壮后打败了对手,成为奴隶中的头领。当巴克喜欢上奴隶生活时,命运又和他开了个玩笑,他被倒卖给了一个自以为是的主人,吃尽了苦头,险些丧命。后来巴克遇到了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把巴克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他们患难与共,像一家人一样幸福生活。但巴克时常听到内心野性的呼唤,跑到森林中猎食动物独自生存,他的内心也在桑顿与森林之间徘徊,有一天当他从森林回家时却发现桑顿及其同伴遭遇到了印第安人的袭击,他疯了一样把所有印第安人全部杀掉,而桑顿早已死去。这时巴克发现世间已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他遵从内心的呼唤,回到了森林,自由而快活。

这是一篇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作品,巴克的故事更是一次寻求精神自由的浪漫之旅。对于现在,对于生命,我们可曾疑惑?在都市的喧闹中,工作兀然不知为了何故,生活与学习也如此,一天又一天,庸庸碌碌的度过。

在我们为了金钱、名利忙碌的同时,可否听到内心野性的呼唤。人类来自于自然,对大自然的向往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归根结底就是对自由的向往,渴望支配自己的生活。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温室一样,让我们产生依赖,更像枷锁一样,限制住我们的自由。内心的野性和对自由的向往只有在极端恶劣和不自由的环境中才能激发,顺境中的巴克也只是只训练有素的狗,只会对主人摇摇尾巴。

书中还有个情节值得玩味,以前的巴克被棒子和鞭子打怕了,根本不敢反抗人类,当暴怒的巴克把印第安人杀死时,却发现人根本就不可怕,比杀死只狗要容易的多。这里让我想到两点,一是我们总是对自己缺乏自信,失败过一次就放弃了梦想,变得顺从于命运,不愿再去尝试,而尝试的结果最坏只是再挨一次鞭子,只有不甘被命运钳制的人才可能成功。

另一点人类的生存技能早已退化,在自然面前变得不堪一击,就像《荒野生存》里的克里斯,为了理想和自由孤身前往荒野,在没有经过专门求生训练的情况下,暴尸荒野的结局也就容易让人理解了。

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导语:《荒野的呼唤》 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荒野的呼唤》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小心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终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起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终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要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一定能控制动物,因为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接受。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要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学生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热爱生命杰克伦敦学生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的时候,读《热爱生命》仅仅就是当做一个故事,一篇课文一样的完成了,除了会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轻生,确实,我不理解他们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或是困扰,能够让他们选择死亡,选择这个放弃一切,选择这个最不负责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也许,我经历的事情的确比较少,也许真的不了解人间疾苦,再或许,我真的太过于冷漠,可是真的无法接受一个选择放弃的人……虽然我活着的时间不长,但是也算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吧,知道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会是一群人,他的离去意味着什么,所以即使不是因为自己,也是为了对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不是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么?所谓的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不过是自我安慰和逃避罢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活着,静静的看着我爱的人们开心快乐或是痛苦挣扎,就那样默默地陪伴,在他们需要我的时候一只会在身边,这是我仅仅的一点追求,确实没有什么上进心可言,可是却是我一直以来的执着……所以,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会好好体会我的生活,为一切执着与生存,为一切坚持着自己的信仰的人折服。生命是你想要实现一切的前提,放弃了就等于放弃了一切。而你的生命为了什么而存在,为了什么而绽放?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巴黎读后感


巴黎读后感(一)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加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加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巴黎读后感(二)

我在暑假期间读了一本书《巴黎圣母院》,我被他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了,我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外表长相只是一个躯壳,只有真正的内在美才是最美的!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闻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一群性格鲜明、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从他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情感纠纷和悲惨的命运中向人们展示了15世纪的巴黎生活。

其中男主角敲钟人卡西莫多是个长相怪异、独眼、驼背、还坡脚的丑人,但是他内心却非常的善良。这形象深深的刻在我的心上,使我懂得了美的真正含义。这是一种经过重重磨难而发出来得美,这是一种凝结善良与勇敢的美。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女主角艾斯梅拉达是一个吉普赛少女,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卡西莫多与艾斯梅拉达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还有克洛德外表非常漂亮,表面上也是一个好人,实际上蛇蝎心肠,内心非常丑陋,居然采用自私、损人利己、道德低下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他和卡西莫多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布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

卡西莫多虽然外表十分丑陋,但本性善良,一开始听信副主教的唆使劫持爱思美拉达,但后来被爱唤醒,把他的养父副主教推了下去,救爱思美拉达,并与她静静地死去。当时的社会,注定这个聋子,只会受到讥讽与嘲笑,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命运与爱思美拉达一样悲惨,一样化为尘埃。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黑暗,铸造了悲剧。悲,悲封建专制的残暴,悲人性的泯灭,悲命运的不公!悲世俗的无奈,悲死亡的降临。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我们要珍惜。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巴黎圣母院给我最深的教育就是,何谓美丑,何谓真正的美。外表美只是一种花哨的东西,唯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才是我们要提倡的美,才是我们要追求的美。

读了《巴黎圣母院》,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美与丑,我励志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

优秀读后感:2012伦敦奥运会观后感


今天是伦敦奥运会开幕的第八天,我国奥运军团累计取得了27金,共计54块奖牌。高居奖牌榜首位。从开幕至今,我一有空就看奥运直播。当我打开电视机观看比赛并和队员们同呼吸共命运的时候,我的心被他们的卓越表现彻底震颤并征服了,我和中国奥运军团的运动健儿们一起欢呼落泪。丁宁的泪水、张继科的成长、陆春龙的坚持、林丹的拼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super丹是我的偶像,我当然不错过他的比赛。

昨天北京时间8月5日20点,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比赛进入最后一个比赛日。在备受瞩目的男单决赛中,林丹2-1逆转战胜李宗伟夺得冠军。这场巅峰对决进行得一波三折,惊心动魄。决胜一刻,林丹振臂狂奔,简直把球馆当成了百米赛道。狂奔!怒吼!哭泣!与教练李永波激情相拥。这一天属于林丹!起身后,林丹脱掉球衣抛向看台,再次敬了一个熟悉的军礼!这时,夏煊泽递过来一面国旗,林丹披在身上开始接受着现场球迷的欢呼。在现场球迷的掌声中,林丹穿上北京奥运会夺冠时的那件球衣,再次敬了一个军礼。这时候,现场适时响起了皇后乐队的《wearethechampions》,等待四年后,林丹终于成功卫冕!付出就有回报,艰辛通向成功。看到这儿,我也不禁热泪盈眶。

运动健儿其中所渗透出的汗水体现出了比赛的辛劳,更体现出了我们国家的实力。每当国歌响起,获奖选手站在领奖台上眼含深情注视国旗升起,并唱着国歌的时候,那一刻,我感触到了中国人的伟大和民族的自豪。我以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无比骄傲。对于在运动场上的参赛者来说,这是振奋人心的消息,他们也会以此为荣,同队友分享喜悦,更加坚定自己的金牌梦,向着金牌冲刺。我国的运动员们的出色发挥和超常表现无不令外国人拍手叫绝,中国人了不起!我们也不能轻视外国的队员们。他们同样赛出了品质,赛出了风格,我们也应为他们叫好,给他们鼓劲。因为这是奥运精神的一个表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赛场上,只有兄弟姐妹般的情手深,没有野蛮鄙陋的行径。赛场如战场亦如联欢会场。这是文明的天地,是欢乐的国度。

祝愿奥运健儿取得更大的进步,为祖国争光,为民族添彩!

观伦敦奥运会有感400字


前几日,伦敦奥运会刚刚闭幕,运动员们也都陆续回国。这次的奥运会让我为中国运动员感到愤愤不平,要说奥运会上谁最坏,两个字——裁判。通过女子自行车比赛、男子吊环比赛、女子铅球比赛、女子拳击比赛等,就可以充分的看出,英国的裁判完全不公平。

就拿男子吊环比赛来说吧,谁都知道,体操比赛第一个出场是最不利于夺冠的。可男子吊环比赛中,中国选手陈一冰偏偏就被安排到第一个出场。陈一冰一上场,做了一套难度系数7.9的高难度动作,落地也非常稳,裁判给出了15.8的高分。陈一冰的好成绩到最后都没有一个人达到,最后一位巴西选手,同样做了一套难度7.9的动作,只是落地时脚没站稳,往后退了一步。当所有人都认为冠军非陈一冰莫属时,裁判却给了巴西选手15.9的分数,以0.1分的差距,让陈一冰在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场比赛中无缘金牌。

我曾经读过一个童话故事,叫《真正的大王》。故事主要讲了森林大王狮子觉得自己快不行了,想让自己两个孩子中的一个继承自己的大王之位,他十分喜欢自己的小儿子,可就是因为他太宠小儿子了,小儿子什么都不学,什么都不会,而他的大儿子却十分勇猛、野性十足。老狮子决定让他们比赛。第一轮比捕猎,小狮子输了,第二轮比智谋,小狮子又输了,第三轮比定力,小狮子还是输了。可老狮子偏偏就让小狮子继位。可小狮子什么都不会,最终毁了整个森林。

《杰克·伦敦作品集〈海狼〉》我最喜欢


最喜欢的人物:船长海狼赖生

原因:因为海狼赖生有一种和贝多芬类似的精神,就是不向命运低头。上天让他降生在一个连维持生计的钱都没有的家庭,他就从小出海漂荡,最终挣到了自己的生活费;上天只给他了当普通水手的资历,他就没日没夜地努力,最后当上了猎海豹船长,日进斗金;上天让他只能当一个粗人,他就虚心向水手请教,最后学会了读写;上天让他在猎海豹船上没有阅读的条件,他就用自己的船舱做书房,一有空闲时间就学习,最终成了个哲学家、发明家;上天让他得头痛症,让他活生生的瘫痪、变瞎、变聋、变哑,最后成一个植物人,但他还是顽强、乐观地想尽办法和别人沟通,直到最后完全瘫痪、死亡为止

海狼赖生还把人生中的每一次危险都看成一次有趣的冒险。有一次他遇上了大雷暴,而他刚刚让水手驾着小船去捕猎海豹。他必须在恶劣的雷暴天气下去把水手给救回来,而船上只有他自己、故事的主角和一个厨师。他们三个齐心协力,根据海狼赖生的对策把大部分水手给救了起来。当船驶出风暴圈时,风帆都已经吹烂了而船却还在行驶。

海狼赖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在故事的后期,海狼赖生得了使人痛不欲生的头痛病。若是一个毅力一般的人得了头痛病,那个人肯定就会寻短见。可是海狼赖生得了头痛症之后,却在公共场合里表现得十分正常,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地方才会呻吟。有一次,故事的主角凡卫登去海狼赖生的船舱找他聊天,却看见头痛病正在发病的海狼赖生倒在地板上。海狼赖生是一个不怕死的人。在他得了晚期的头痛病之后,从船上出逃的凡卫登发现海狼赖生的船停靠在他所生存的一座孤岛旁边。凡卫登在这只船上只找到了海狼赖生一个人,因为海狼赖生的手下看海狼赖生快成一个废人了,所以就弃他而去,投奔别的船长了。而且这艘船上最重要的部分桅杆也被海狼赖生的手下损坏了。凡卫登为了逃出这座孤岛,就想办法去修理这艘船。不过第二天,凡卫登发现前一天的结果都被海狼赖生损坏了。凡卫登怒气冲冲地去责骂海狼赖生,但海狼赖生的意思是:这艘船是我的,我要在这艘船上等死。无论凡卫登怎样威逼利诱,海狼赖生都拒绝把船交给凡卫登。想想看,海狼赖生手无寸铁,但凡卫登可是带着枪的!可见海狼赖生有多么勇敢。

海狼赖生的缺点:过于物质主义、暴力。海狼赖生对生命的看法就是把每一条生命都比做一个酵母菌。他和凡卫登谈话的时候说:一个生命就是一个酵母菌。酵母菌互相吞噬,大的吞掉小的,小的吞掉更小的,以此类推。我认为他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类是一种复杂的生物,可不想酵母菌那样单向思维。人类不仅有利用关系,还有亲情、友情和爱情等等等等。我可真想问海狼赖生,难道你爸妈养育你那么多年就是为了在你长大之后收你抚养费?你可不能因为你自己一个人没有亲情、友情、爱情就给全人类的性质轻易下定论吧?

海狼赖生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暴力。他对所有水手(除了凡卫登)都实行暴力管制,一有什么问题都要用暴力解决。我觉得海狼赖生真是很让人不理解,难道和身强力壮的水手揍架不比劝服他们解决问题要耗费的力气更多吗?再说,假如海狼赖生就是想发展自己的威信才去揍架的话,那也可以去劝服他们。如果去劝服他们的时候给他们一点脸色看,他们也会屈于海狼赖生的威信。这样的话,不就可以不打架也解决问题了吗?

虽然海狼赖生有许多坏毛病,但是他也有许多优点。我要向他的优点学习,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美德更加完善!

巴黎的钟声_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


真善美的真谛_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场关于真正的美与丑的较量,这是一首唤醒我们认知真美的不朽诗章,这是一条净化心灵的光明路,这是我们值得一读的书_《巴黎圣母院》。

故事发生在1482年的格莱夫广场,我们的主人公卡西莫多再一次成为了公认的丑王,他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他的坎坷的一生,他拥有着恐怖的外貌和身体的残疾,并且生母所抛弃,最终由教会中的副教主克洛德所扶养长大,却只能躲在阴暗角落当一位敲钟人。但是当他遇到美貌无比的爱斯梅拉达时,他沦陷了,忍不住靠近佳人却惊扰吓坏了她,最终卡西莫多还是选择将这份爱默默埋在心里,时刻保护着她。而文中的女主角爱斯梅拉达是一位不仅有着美貌还有着一颗仁心的人,她在乞丐王国中救下了落魄诗人甘果瓦,并成为他名义上的妻子;她在卡西莫多接受惩罚时不计前嫌为他送水,这些都体现出她的善良。

但是当单纯善良的她爱上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弗比斯时,注定这份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在反抗贪婪虚伪的弗比斯后,被诬陷刺杀,最终推上了行刑场,面对即将被绞死的命运。而年老丑陋的副教主克洛德也觊觎她的美貌,在爱斯梅拉达拒绝他后,无情的处死了她,卡西莫多在众多阻挠下,却只能带走了爱斯梅拉达的尸体,从此消失无踪。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悲剧,但是却又不失那一点圆满以及那份神秘感,让卡西莫多最终能够陪在爱斯梅拉达的身边,陪她长眠。

我认为这本书便是想要反映当时那个所处的社会背景下,教会和统治者的贪婪和残忍,以及当时人们的麻木和冷漠,但是却不缺少真正善良的人去同这两股恶势力英勇斗争,读后感.

在现实生活中以貌取人的情况随处可见,也有不少人披着华丽的皮囊却做着魔鬼般的事情,所以内心的真美才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作者:左晓瑜

巴黎爱情面面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大作家雨果写于1831年的一本爱情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发生在1482年,但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很可能依然写的是十八世纪法国社会的爱情观。就像金大侠写武打小说的爱情故事一样,故事虽然发生在古代,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其实是当代的。书中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是否依然存在于今天的法国社会?对此我缺乏足够的了解,然而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书中描写的男女主人翁的爱情观依然存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或许,这也正是这本小说在两个世纪后的今天依然不失为一本文学经典著作的原因之一吧。下面我就来谈谈爱斯美拉达和她的四位情人的不同爱情观。

一、爱斯美拉达的爱情观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但是爱斯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在小说中“丑”的化身的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这位天使一样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雨果先生在小说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二、弗比斯的爱情观

弗比斯是皇家卫队队长,长得又一表人才,英俊潇洒,整天周旋在上流社会之间,是富家小姐理想的白马王子。聪明的弗比斯非常善于利用他的有效资源,他选择了拥有丰富嫁妆的表妹百合花做未婚妻,同时又去追逐爱斯美拉达的美色。从他的身上,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当今社会的那些聪明的男人的身影,他们长袖善舞,“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弗比斯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只爱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却丝毫也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爱斯美拉达是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可是弗比斯在接受治疗中从医院逃出来后,为了不使自己的丑行暴露,竟然不去指证真正的凶手,以解救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生活中这样的伪君子并不在少数,虽然他们平时很善于谈情说爱,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天花乱坠,但一到关键时刻,爱情对他们来说便立刻变得一分不值,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懂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三、克洛德的爱情观

如果说弗比斯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伪君子,那么克洛德则是我们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恶魔。三十六岁的克洛德是巴黎教会的副主教,他从小在教会学校里接受教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爬上了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这种本能欲望在极度的压抑下变得更加激烈和疯狂。当他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情冲决了宗教对他的长期压抑后,他的欲望本能便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变得无法控制和收拾。

我们无法否认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但是他的爱情也是极端自私的,他的爱情观就是:“如果我不能拥有,我就要让她毁灭!”所以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

生活中无数因

爱成恨,因爱成仇而产生的人间悲剧,基本上都因为有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根本不懂爱情的人物存在。所以每当我看到那些竭力鼓吹“爱是没有错”的爱情宣言时,就忍不住腹诽不止。因为个人觉得,无视被爱人意愿的,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有时甚至是罪恶的。

四、格兰古瓦的爱情观

格兰古瓦是一个潦倒的诗人,就像在今天的社会,诗人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一样,在两百年前的巴黎,诗人也无法靠写诗来养活自己,所以他不得不到流浪者人群聚集的乞丐王国里去求生存。遗憾的是一个诗人连当乞丐的技能测验也没有能够通过,结果被当成没有资格当乞丐的人而送上绞刑架。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起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百无一用是书生!”看来法国人和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基本上一致的。

然而书生的可爱之处是有自知之明,当格兰古瓦的爱情被爱斯美拉达平静地拒绝后,他立刻就明智地放弃了。因为他感到惭愧,身为男人,在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劫的时候,他没有勇气出面挽救,而他自己的生命,反而是靠了爱斯美拉达的怜悯才得到挽救,面对这样一位“女强人”,只要还有一点自尊的男人,便不会再奢望什么爱情了。

所以格兰古瓦格在和爱斯美拉达结婚后,便自愿当起了挂名丈夫,每日里随着爱丝美拉达上街去卖艺。挂名夫妻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情,但最起码还有一个婚姻,并可以维持生存。

从格兰古瓦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丈夫们的身影,他们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和自己没有爱情,明明知道他们的妻子渴望怎样的爱情,但是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份没有爱情的婚姻。

五、卡西莫多的爱情观

如果说没有爱情只有婚姻的格兰古瓦们是不幸的,那么相对来说,卡西莫多则算得上悲惨了。卡西莫多是属于自身条件极差,但眼光又非常高的理想爱情主义的典型。卡西莫多由于长相畸形,从小成为弃婴,是副主教克洛德收养了他。由于从小在教堂长大,他也从来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长大后,继续留在教堂做敲钟人,所以他所爱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副主教克洛德,一个是教堂的没有生命的大钟。可是,当美丽善良的爱斯美拉达出现的时候,唤醒了他内心对美好爱情的渴望。然而这种渴望的觉醒,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快乐,反而使他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生理缺陷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

面对爱斯美拉达的美丽,他是那样地自卑,痛苦,他渴望接近爱斯美拉达,但是又怕自己的丑陋令到爱斯美拉达难受和害怕。他对爱斯美拉达并没有什么奢望,他只要知道她在她的身边就行了。然而就连这样一个奢望也被他的养父夺走了,绝望中的卡西莫多愤怒地杀死了他的养父副主教克洛德,最后也杀死了他自己——他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当然生活中不可能,或者很少有可能存在卡西莫多这样丑陋的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或那样缺陷的人却很多,他们在面对他们心中完美的理想爱情对象时,也会像卡西莫多一样自卑和痛苦。所以,如果他们可以更加自信一些,或者更加调低一点他们选择爱情对象的标准,也许他们会生活得更加快乐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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