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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和风的读后感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正巧,这两天刚刚从国外回来,便得到上海作家竹林送我的一部描写淞沪抗战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流血的太阳》,怀着对“传统题材”作品的传统观念,出于对朋友的尊重,我懒懒地在临睡前当作催眠曲翻阅起来。不料,读着读着,我的精神振奋了,心中的欣喜不由自主,于是,就趁一下子不能入眠的机会写下心中的一点感触:

这部小说冲破了以往描写传统题材作品的窠臼,用儿童们纯洁、善良而又爱憎分明的目光和情绪观照那个战争年代的生活——这种生活虽然充满血与火,但阿毛、阿雪这群孩子们的童年依然丰富多彩;虽然被日本鬼子的入侵蒙上了苦难的阴影,但苦难中既有战斗,也充满了人情、友情和爱。你看,孩子们秘密喂养了一头十九路军留下的小马驹,大家视它如珍宝,但为了要从鬼子手中救出阿雪姐姐,孩子们只好忍痛割爱舍弃了它的生命。阿狗的爸爸是汉奸,大家对他恨之入骨;但当阿狗失去了爸爸以后,孩子们却对他充满了怜悯、同情与爱……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向人们指出了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如何理解人类的大爱精神——“历史仿佛是一个多棱的水晶体,它总是从不同的角度展示给人们不同的面貌和不同的真理。”将爱提到了“人类之爱”的哲学和理性的高度,能给读者以全新的感悟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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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好的书,是一个叫曹升(也叫曹三公子)的才子写的《流血的仕途》,我以为是近年来写得比较好的网络小说之一,很值得一看,在此也推荐给年轻的朋友们。《流血的仕途》写了秦朝第一名臣李斯的一生,语言风趣诙谐,虽不像传统的正传那般严肃,但也基本尊重史实,对人物内心的描述虽多属猜测,但也都基于人性的自然,间或以后世历代中外名臣的典故为旁证,倒也合符逻辑。

李斯的生平和成就基本上为国人所熟悉,历史上的评价已基本定型,所谓千古第一名臣也基本上名至实归。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这样评价李斯: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司马迁指责李斯的也仅仅是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阿顺苟合,严威酷刑的指责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不论李斯还是嬴政,都是崇尚法家的,主张以严刑峻法治理国家,而司马迁对此是持反对意见的。)考其一生,除嫪毐、斗吕不韦、保护郑国、帮助秦嬴政治理国家、制定律法、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封建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国家。灭六国后,统一文字、统一货币,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等都做出了很多前所未有的贡献,从这个角度来看,李斯的功绩似乎还应高于周、召二公。虽然李斯的一生充满了官场之间和君臣之间的争斗,但他始终是以秦国的利益、嬴政的利益为重,可谓行百步,九十九步谨慎正确,但最后一步在嬴政继承人问题上存有私心,而落得了弃市腰斩的结局,时至今日仍不免令人唏嘘叹息。

《流血的仕途》还花不少的篇幅写了韩非的其人、其书、其事。韩非与李斯是同学,都师从荀子,韩非是韩国王子,李斯乃布衣出身,在李斯最潦倒的时候,韩非还资助过李斯。历史上对韩非的评价很高,司马迁在《史记.报任安书》中写道: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西伯(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司马迁将韩非写《说难》、《孤愤》与周文王演《周易》和屈原赋《离骚》齐名,可见司马迁对韩非的评价之高。

史书上说韩非是被李斯害死的,主要依据也是《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惊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流血的仕途》中作者认为韩非并非为李斯所害,李斯只是帮助嬴政分析了韩非的立场,认为韩非作为韩国的王子,其基本立场必定是维护韩国的利益,况其《孤愤》、《说难》也都是愤韩国之不争而所作,并劝导嬴政韩非为韩公子,人虽在秦,心不能忘故国。有韩一日,韩非终不忍背韩事秦。臣以为,必待灭韩之后,韩非断了故国之思,这才能为大王所用。大王能容尉缭,自当也能容韩非。但韩非终被姚贾劝说嬴政药杀。我以为作者曹三这样写是有一定道理的。

《流血的仕途》对郑国和郑国渠也着笔较多,关于郑国和郑国渠,用一句话来交代就是一个叫郑国的韩国人在秦国修了一条郑国渠,听起来是不是很拗口?曹三公子在书中说是韩非向郑国推荐了李斯,想来也有一定的依据,因为郑国和韩非都是韩国人,而郑国和韩非是想疲秦才来到秦国劝说秦国修郑国渠的,这样郑国在秦国遇到李斯也就合符逻辑了。关于郑国渠,《史记.河渠书》是这样写的: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於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这条疲秦之计后来被嬴政发现,要处死郑国,李斯看到了郑国渠修成后对秦国的意义,也相信非郑国不能修郑国渠,因此李斯全力为郑国周旋,郑国得以脱罪并最终修完郑国渠,使得关中地区因郑国渠的灌溉而成为沃土,从物质上保证了秦最终统一六国。

《流血的仕途》对李斯的名作《谏逐客书》也花了不少的笔墨,评论其历代文选皆恭敬收录,不敢遗漏。今日读此文,虽已有诸多隔膜,犹能为其所感所动。读完这一段文字,使我不禁想起2000多年后另一位伟人毛泽东写的《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两篇文章都分析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两位伟人正是抓住了当时社会主要问题并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从而开创了历史。李斯写《谏逐客书》的背景和当时秦国的主要矛盾是宗室权贵的守旧和嬴政意图通过法家治国发展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写《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是在毛泽东革命早期生涯中,通过对中国农村的调查,发现了当时中国社会最主要的问题是土地问题,主要矛盾是失地农民和地主及新兴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反观中国封建社会各个朝代几乎都是因为土地兼并导致的社会矛盾激化而灭亡的。

《流血的仕途》将李斯描写为秦朝第一名臣,其学识、能力、贡献均无人出其右,读完全书令我最为欣赏的是对于李斯的智慧和情商的描写,在官场之间和君臣之间,虽有利益冲突,却能谨守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竞而不争、斗而不破的原则,始终使自己在嬴政时代官场中不倒,这种智慧放到今天仍是我们所需要的。

《流血的仕途》全书语言风趣诙谐,以下录其一段,聊作注解:《史记.李斯列传》中关于李斯决定拜师于荀子门下动机的原文为: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尚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寥寥数语,在曹升笔下则写成:

(李斯)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竹林的故事读后感


竹林的故事读后感(一)

作者:莲心

在中国人的眼中,竹子壹直是高洁出尘的象征,这是壹个发生在青翠的竹林里的故事,是一个世外桃源里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這是著名京派作家废名的代表作,讲述了居住在竹林里的壹家人的故事。女主人公三姑娘是個淡雅素净的女子,她的父親很早去世,留下她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三姑娘是壹个平淡如水的人,不喜欢热闹,也不爱梳妆打扮,培育着一个菜园子,卖菜为生。后来母亲也过世了,她嫁了人,还是过着和从前没多大分别的平凡生活。可以说,这篇小说没有高潮,没有所谓的跌宕起伏的情节,通篇辞藻朴素,清澈透底的小溪,缓缓流过读者的心田。作为乡土文学家,废名却不像其他人一样,将落后农村里人们的愚昧揭露给世人看,也不会一个劲地批判封建思想有多么束缚人的发展。他所写的乡土农村,就像《竹林的故事》里那样,悠闲自由,没有条条框框的限制,没有残暴的礼义制度,有的只是纯真的人们的故事,透着淡淡的禅意,给人一种心灵的安定,让人读之忘却周遭的一切事物。

谁人能像三姑娘这般淡泊宁静?像她这般洗尽铅华,美好得叫人屏住呼吸?废名并没有刻意从外貌上描写三姑娘,但从"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栖在竹林的雀子"中不难发现三姑娘的美。她的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得让买菜的人掏出钱也会自觉俗气。我最爱的还是废名笔下小时候的三姑娘,她喜欢跟着爸爸去打鱼,她总是静静地看着爸爸的举动,等待鱼上了钩,"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这时才跟着她的欢呼的叫声热闹起来,"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有时候她又会把爸爸忘记了,"只是不停地抠土,嘴里还低声的歌唱,头毛低到眼边,才把脑壳一扬",一个可爱纯洁的小女孩就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

后来三姑娘渐渐长大,更加乖巧恬静,亲戚朋友逢年过节喊她出去游玩,她都微笑着推辞,人道她不喜热闹,殊不知她是放不下家中孤单一人的母亲。她的懂事让人心疼。她勤劳善良,每天早起将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卖菜时总会给顾客多称一点。每当外头敲锣打鼓、繁闹非凡的时候,她也会想起死去的父亲在她小时候经常带着她出去玩耍的场景,然而只是怀念而已,之后还是乖巧地留在家中照顾母亲。

做女子当如三姑娘这般淡雅恬静,知世故而不世故,才美好得叫人怜惜。

竹林的故事读后感(二)

废名先生《竹林的故事》上演的是一个普通的故事,但却真挚感人。他以三姑娘的成长为线索,把竹林的故事与人物的心境相结合,在朴实之中,透露着淡淡的忧愁,文中没有大喜大悲的场景描写,却可以把其中的情感传达给每一个读者,在平淡中感动着每一个读者。

废名先生笔下的三姑娘是一个美的形象。他主要是从两方面去刻画。

其一是外貌美。三姑娘小的时候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从小就讨人喜欢,文中这么写道: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以后就借了割菜来逗她玩笑。长大后的三姑娘也依旧是美丽的,文中这样写道:在烛光之下现一现那黑然而美的瓜子模样的面庞。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夜色一般,——这自然是旧的了,然而倘若是新的,怕是没有这样合式,不过这也不能过说定,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见三姑娘穿过新衣:总之三姑娘是好看罢了。

其二是心灵美。这也是废名先生在文章中所要着力刻画的。一方面,三姑娘她从小就勤奋孝顺。见了妈妈抽筷子,她便赶快拿出杯子来。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服了。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每天早晨,还要挑菜出去卖。生活的重压也就落在她幼小的肩上。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抱怨。父亲死了,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因为封建思想的影响,寡妇是不能去人群中凑热闹的,阿三怕母亲一个人在家孤独,赛龙灯,鸡上埘的时候,留在家里陪伴母亲。并不是三姑娘不爱热闹,文中有写道,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所以听了敲在城里响在外的锣鼓,都能够在记忆中画出是怎样的情境来。三姑娘对于这一切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即使是如此,生活的重担,对妈妈的爱,已经把她从活泼的女孩快速成长为懂事的女孩,她的一颗活泼的心也因此而紧锁了。另一方面是她心地善良纯真。我们可以从其他人对三姑娘的评价看出:三姑娘的白菜原是这样的好,隔夜没有浸水,煮起来比别人的多,吃起来比别人的甜了。我们一望见先生就往里跑,望见三姑娘就都不知不觉的站在那里笑。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废名先生塑造三姑娘美得形象的同时,也赋予了她淡淡的忧愁。兄或姐很早就夭折了,家里生活贫困,更不幸的是,父亲也在自己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从小就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活的重担就压在她的身上。对于这些,废名先生并没有用很伤感的语句诉说,他是在很平淡的语句中,把这份感情贯穿其中。

竹林是一个有着清幽环境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或许人的心境也会变得很安宁。生活的不幸,也许也会在这里一点一点的消逝。对待事物的平和,即使是生死,也看得很淡然,这也许就是废名先生所要追求和向往的一种境意。

竹林的故事读后感(三)

废名,原名冯文炳。(在乡土小说的现实主义发展中,有一位特异的田园作家以抒情见长)(1901-1967),字蕴仲,湖北黄梅人,1926年8月开始用笔名废名。语丝社成员,现代小说家。冯文炳出生于小康之家,幼时在家乡读私塾,十五岁到武昌上师范,后当小学教师。1922年考入北京大学预科,两年后入英文系本科,1929年毕业,因成绩优秀留校任国文系讲师。自1922年起,冯文炳先后发表《长日》、《讲究的信封》、《柚子》、《少年阮仁的失踪》等短篇小说。1924年语丝社成立后,成为语丝社的成员,并在《语丝》上发表《竹林的故事》等作品,第一部小说集《竹林的故事》于1925年10月出版。1928年-1931年出版短篇小说集《桃园》、《枣》,长篇《莫须有先生传》,并与冯至、梁遇春合办杂志《骆驼草》,1932年创作长篇《桥》。1937年北平沦陷,冯文炳回故乡避难,在家乡任中小学教师,这段经历他后来写入未完的长篇小说《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抗战胜利后,冯文炳于1946年重返北大中文系任副教授、教授,1952年调至东北人民大学(即吉林大学)任教授,1967年病逝于长春。

我是先接触沈从文,今天看到废名的《竹林的故事》,感觉两者的写作风格很像,后来看了相关资料才知道,沈从文是废名的继承和发展。

《竹》里有很美的环境描写,但是没有独立的环境描写,环境都是与人结合在一起,人与环境相得益彰。比如小说开篇是这么写的,"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作品的人物在寥寥几笔环境的描写下带出来,丝毫没有牵强之感。"河"、"竹林"、"茅屋"、"菜园"、"老程"这几个事物自然而然的结合在了一起。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分享


图书好比一位耐心的导师,不断地向我们传授知识。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读者都会产生自己的见解。你是否看过“流血的仕途读后感”的读后感作文呢?栏目小编为大家呈现了有关这本书的相关内容。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1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2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几个月前,我读的一本历史小说——《流血的仕途》——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书之一。因为它不仅文笔优美,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志存高远,勇敢追梦。

《流血的仕途》主要写楚国上蔡的小吏李斯因思考老鼠所处环境对它的影响,从而立下远大的志向,先拜荀子为师,与韩非结成同门;后来孤身来到秦国,一步步靠智慧,更靠一股勇敢的“冲劲”,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被誉为“千古一相”……

在李斯准备背井离乡时,他面对的是孩子的恐惧,妻子的惊惶,乡亲的猜疑和自己的犹豫。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切悲观情绪,说:“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一旦选择,绝无退路!这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和勇敢的激情!后来,李斯独闯相国府,孤身见嬴政……可以说,哪怕是稍有不当就会失去性命的时候,李斯也会“试一试”。这种无畏的精神,就是他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基石。

两千年过去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却更应该秉承并发扬这种精神。学习的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但我们要敢想、敢做、敢问、敢学才能真正收获新知识、取得进步。畏惧固难,甚至畏惧面对困难、解决困难,就永远无法见到那个比较优秀的自己。

如果李斯没有无畏的精神,那么这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统天下的也绝不会是嬴政;如果我们不定下宏大的理想,不勇敢地追梦,也不可能摘下当今社会的荣耀皇冠上比较璀璨的宝石。志存高远,勇敢追梦,说不定你也能名留青史、百世流芳……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3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恒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4

李斯传——《流血的仕途》读后感2000字:

01、原来李斯这么学霸。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确定就是诸子百家中的如雷贯耳的荀子,韩非子吗?他要是不从政也许可以叫李子。

02、今天学习了李斯的政治布局能力,结论是这个人智商是真高。有一个问题,那个献给太后的男宠的名字怎么念?

03、赵姬,没读此书前,头脑里的标签是美艳多欲的妖后,和男宠秽乱宫闱,历史反面人物。读了几章,却有了新的感受。赵姬当年是爱吕不韦的,青春美人爱成功雅士,估计是她的初恋,不然不会在嫁给异人时嚎啕痛哭。但这两男人都没有给她完整的爱,心里必存有太多抛弃和离别之痛。而这个嫪毐,她一定是喜欢的,低调,单纯,老实,俊秀,年轻的他对太后光环下的赵姬充满了崇拜和敬畏,赵姬深宫寂寞,嫪毐年少纯情,除了生理需求外,嫪毐和赵姬还能生下几个孩子,感情必定不浅。人非草木,历史人物也是人,合书感慨,遥想那个久远的年代,猜测当年依稀的爱恨痕迹。

04、知道古文功底不行了,好多字不认识。秦王的弟弟,叫成什么,那个字好像娇字。嫪毐认识了,多认一个字也是收获。

05、李斯与儿子李由的对话:汝谏秦王而成,试问汝能持胜不衰乎?名满天下,谤满天下,汝能从容处之否?秦王授汝以高官显爵,位居百官之上,汝能不骄不躁否?宗室之妒,老臣之怨,六国之间,奸人之谗,汝能一一应对否?以古通今,同理,小伙伴们,如果你们有一天有人突然出青烟踩屎运,高位加身,能一直呈步步高升之势吗?自古显赫是非多,你能有范冰冰小姐名言之万箭穿心习惯就好的从容和气魄吗?当官位久了,就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正确众人皆低的膨胀感,你能不骄不躁吗?熟悉你的人嫉妒你,比你资格老的怨恨你,竞争对手政敌给你出阴绊,上级身边好打小报告的说你坏话,你们能一一应对吗?平庸有罪?成功只是升官进爵更高更快更多一条标准?

06、嬴政,李斯,吕不韦,嫪毐,韩非,荀子,赵姬……这些教科书的名字在读书中活过来,不是简单的教科书印象了,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高尚和苟且,有荣耀和沦陷,通过读书会,知识得以拓展,思想得以交流,情感得以互通,幸之喜之。

07、读书,特别是读历史,读传记,给我们一次做上帝的机会,我们高高的俯瞰着历史,看里面的人物变迁命运沉浮。而不用用肉身进入那个历史中,亲历其中的悲喜,如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饮食男女,书读久了,看事情看自己就潜移默化的变化了,每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加油吧小伙伴们。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还没有经过儒家思想的完全浸透,反而觉得那时候的人的思想更活泼自由,百家争鸣,热热闹闹,人性释放得很开。

08、自已官场平庸,主要原因之一是无李斯之才。李斯,国内知名文化大腕的得意弟子,得老师关门绝学。写得一手好字,小篆天下无双,文采好的不行,领导贴身笔杆子。能吃苦,有谋略,业务素质一流。对领导忠心耿耿。情商超好,在各大势力里周旋,别人怎么斗对他却不赖。真是厉害,搞政治就得

这样,虽然我不想学,也学不会。

09、自从有了史教授,读古文再也不用辛苦啦!

10、公子韩非,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连嬴政也蔚然长叹‘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无二。’能从此书中一睹当年韩非子风采,也算圆了千年之梦。

11、赵姬太后得嫪毐,偶然看史记原文,用词很有意思:太后‘绝爱之‘’’,绝对百分之一万爱之才能称为绝爱之,太后死的时候50多岁,得嫪毐时三十来岁,还没有任恬扬大呢

12、观赏无数命运的焰火晚会。读历史书,小时候教科书里的历史名字都活了过来,仿佛看到他们鲜活的肉身,肉身生出的欲望,欲望引发的情绪,情绪触动的行动,行动形成的事件,事件确定的命运。秦王,李斯,赵姬,嫪毐,韩非,荀子,荆轲,赵高,扶苏,胡亥……千年后,灯下读书的我们,犹如欣赏历史夜幕下的命运焰火,各自滋味长

13、一名仕途蚁族之感:今日人如蝼蚁,营营役役,幸好前几日把书挤着读完了,不然读后感无法交差,无法支撑现在的忙碌

14、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公子扶苏,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仁爱子民。这么一个好太子居然没当上皇上,收到假诏书就奉命自杀,太遗憾

15、李斯传一书里,太多的权谋和杀伐的描写,围绕权力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整体格局不高,闲暇读物,不足以流传。只有书中尉寮子,荀子,韩非子的描写,感到些许仙气

16、看老龚的读后感,也觉得郑国渠那一段的描写是非常好看的,郑国这辈子踏踏实实做成这么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意义强过仕途的虚名

17、李斯,韩非都属法家,嬴政明弃韩非,暗用其术。有术无心,苛法暴政,秦帝国两世而亡。所以任何的技巧和手段,只能长于一时,善导人心才能长久立世。

18、李斯传看完。书中有很多地方我很爱看。先秦时期诸国的之间的各种关系,诸子百家里的荀子,韩非子,尉缭子的风采,后宫的情情爱爱,秦王嬴政的近距离刻画,欣赏了李斯,吕不韦等人生的抛物线,暗暗学习了一些权谋之术防身……最喜欢的书是《追风筝的人》,能悟到一些以前没意识到的,有能进一步打开自己的感觉。三本书下来。首先感谢小蜜蜂一样勤劳的群主。选书买书分发,恪尽职守落实群规,督促会员写总结交罚款。群主的读后感角度很特别,每每读之都会然一笑而赞叹。灵魂人物部长大人,发挥着关键性凝聚作用,无论是出世的高度,入世的深度,思考的角度,挖坑的速度,发红包的力度都堪称人杰。但恶习是发红包总是自己先抢最大的包回去。最具奉献精神的史立业同志,用甘做春泥碾做屎的大无畏精神,真实的做自己,不迷信权威,多次为大家跳坑里,读后感文风质朴乡野味道浓郁……读书会的每个人,每个人,都自带光芒,也照耀着彼此,我会在以后的日子慢慢表达这份感激……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5

公元前2xx,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xx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6

写在之前,“这个发表出去,也许有些人会拿《万历十五年》、《明朝那些事儿》来对比,其实我觉得《流血的仕途》更像是这两本书的过度。这本书继承了《万历十五年》的历史切入角度,同时也影响了后来《明朝那些事儿》的叙事方式。”

曹三的作品其实不懂。记得四年前,《百家讲坛》还在播王立群讲秦始里.那时我眼中的李斯,也迎合着大家的普遍认识——不过一名厚黑而幸运的权术者而已。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对李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历史从来不乏精彩,可苦于身边关于李四题材的作品却忌都是按照上述的模板塑造的他,我是真不感冒。那天无意中去书店,看到《流血的仕途》,一开始也兴趣不大,也只是觉得是个网络小说吧,可是随便翻了几页觉得还是挺有意思,而且也挺符合对当时的事实的。

上下两部一口气看完,一直忘了我前面还在看的书了,归结原因史实充实人物饱满外,还完不乏了现代词汇及西方文学的融类旁通,但最让人难得的是直观的历史脉终和笔者倾向于人心的立场角度。

“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天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属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的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一统。”

对于我们小白来说,历史类作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的时间与空间脉络,而这恰恰也在通篇中对时穿插,在保持当下历史故事中,作文又不失站在新的高度去看待当下。可见曹三不仅满足于强大历史、文学基础,更想让我们了解历史脉络,让更多的人对功史感兴趣。“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即如此,号称万物之类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解读历史不是为了强调“唯利是图”的谋权之术,而更重要的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另一方面讲,曹三既不是厚古薄今的历史崇拜者,也不是时下社会的唯物批判者,他更想要表达的是历史中的人文情节。

历史由每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才是造就历史如此精彩绝伦的真正原由。无论嬴政、吕不韦、缪毒、成嬉、赵姬、韩非……都不能用史实来反过来评判个人的好坏,纵然真有好坏,我们也要去切身去了解每个人的一步步心理的蜕变。这样我们才能让历史变得生动,才能让历史变得难忘。

全书最后,作者还意淫了一下李斯诛灭满门的心理活动。他相信李斯是和他一样,想念的是当初在上蔡倍伴妻儿的时光,也许他宁愿不来这风云笑测的舞台上走一遭。人生最后怀念的原来不是最快乐的时光,而足最无忧的日子。

一念回首,只奢无忧。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7

逛图书馆突然看到一本熟悉的书《流血的仕途》,为什么熟悉呢因为看过,之前看是电子版的,都说看书要温故知新,书是需要反复读的,我就从图书馆借阅了这册图书,书不厚但是是上下2册,说真的我不太喜欢看书分好几册那样的,本来没多少内容非要分个几册几十册太累,像图书馆那样的地方,你看个1册2册在等3册不知道让谁借去了,下面我就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和内容

曹升,年近30,杭州人士。文章连载一年多来,一直雄居天涯煮酒论史人气第一,成为与当年明月齐名的历史红人。读者称其为曹三公子。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载。因《流血的仕途》一文,一举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历史写作明星人物。后期有出了一本《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这本书我也借阅到了,下个月的观后感有的写了。

《流血的仕途》站在主人公李斯的角度,已正史记载为主,正史无法准确记载的地方,用合理的推理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这一历史人物进行还原,李斯被历史评为最有名的宰相之一,华夏五千年有多少人从这个世间走过,又有多少人能在历史上留名,李斯帮秦始皇统一6国,虽然秦朝很短暂,而且李斯的下场并不好,但是并不影响李斯在历史中的精彩表现,说到作者也是个厉害人,大家看电视剧都是讲三国,汉,唐,清这些朝代的,没有拍过秦朝或者以前的,因为历史资料太少,可供参考的太少,可作者却用李斯的语气,思想写了这本书,而且销量还不小。说明作者的功底还是很厚的。虚构与史实都让人信服。这本书用现代文笔写出来,有时候还有网络语,停有意思,作者是学历史的,古文上也比较扎实,大家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好古文方面需要有一些基础,要不看着有点累。

通过读书了解了世界,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也丰富了内心,多读书,读好书。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8

我很喜欢秦始皇。因为他骨子里的野性,霸气,和广识人才的胸襟。当然,他在更多时候是为人称为的暴君。

因为儿时邂逅一部叫做《秦始皇与阿房女》的故事而喜欢这样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盲从或者偏见,直到长大后略懂一些秦朝的历史和嬴政本人。而这本《流血的仕途》无不让我对当年的历史更加有了熟悉的了解和认识。

历史已尽,人消亡。

从中寻找自己喜欢的情节或者不是很多,但这个浩荡帝国的建立,其过程,永远值得人细细捉摸。而李斯,吕不韦等不无是指引这片土地走向统一的关键性人物。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嬴政更加感激李斯。毕竟,他适时地唤醒嬴政,能得其发展。

关于历史,我只了解太少,而深谙此书,也非我能用一遍浅尝而作评判。于是书继续慢慢读来,历史慢慢品来。

以此记初读《流血的仕途》前半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 篇9

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1500字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700字


《流血的仕途》是一部以历史为题材的新颖小说,最近我刚读完,初看标题,还以为我以后不太可能会从政,故没有抱一个很渴望的心态去阅读。不过我错了,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有特色,而且让人有种忍不住一口气就看完的无比欲望。

作者曹 是一位奇才,也许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心声,全篇文章,记录了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六国的时期,主人公李斯从一个卑微低下的客家人,迁居秦国,却一步步稳稳的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当然,其中有许许多多的引起奇诧,无比激动的故事发生,就让我慢慢为大家一一讲解,我读了这本书的读后感吧。

李斯作为一介布衣为何能够成为秦国的二号人物,并且能获得嬴政的 我读完后总结了四个字不要放弃。即使再苦再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而且谁又能果断的说山穷水尽之后,一定不是柳暗花明!

李斯的晚年,是他的真实感动了我,嬴政的死对他来说就像失去了自己的左右手,寸步难行。然而在这危难时刻,也许是李斯一辈子作出的一个最大的错误,他轻信了赵高,低估了这大宦官的实力,立胡亥为帝。当一切都已成定局,李斯入狱,年旬七十的老人怎能经得起这般折磨,严刑拷打他,受不了了,屈服了。面临的是难以置信的腰斩,也许在他看来是值得庆幸的,因为他保住了他家人的性命,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细细品味曹 的这篇佳作,是如此的 。通过这本书,我读懂了李斯,更领悟了一个道理,正如书前言所述:读文章一遍参透历史,细读文章两遍醒悟人生。这就是我读此文的心得小感,人生路远,选择须谨慎,找好方向目标,拼。

读《流血的仕途》有感


《流血的仕途》讲述了李斯从一个蔡国小吏,通过丞相吕不韦这棵大树,当上了秦国的小吏。在此同时,李斯利用吕不韦与太后之间的瑕疵,引进了一个新人——嫪毐,将吕不韦的权力削弱不少,形成了三人鼎立——秦王嬴政、吕不韦、嫪毐。在职位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向嬴政讲述了一场大梦,这场大梦的名称叫“天下”。因此,他成为了嬴政“死党”。后来,秦王亲政,在李斯的帮助下,吕不韦、嫪毐相继被除掉。后来,李斯又在与宗室的对抗中获得胜利,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丞相。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王临终前,李斯因为自己的私欲,和赵高合谋,立公子胡亥为“秦二世”。胡亥治国无方,加上赵高狼子野心,丞相由李斯变为了赵高,故李斯最后惨死,而秦王嬴政辛辛苦苦创建的秦帝国也消失于历史的车轮里。

李斯凭着自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游说技术,以及国人的胆识与智慧,一路飙升,成为了秦帝国的丞相。然而,李斯最终的失败还是源于他的自以为是:

他错误地认为长子扶苏的外调是自己造成的,即位后对他不利,这是第一个自以为是。其实,长子扶苏是个仁慈的好人,怎么会如此斤斤计较呢?

他错误地估计了两个人的实力——高估了胡亥,低估了赵高,这是第二个自以为是。他认为胡亥是个合格的君王,只因为生不逢时,不是长子;他认为赵高不就是个太监,只会一味的吹捧,拍马屁。事实上,胡亥是个花花公子,治国无方,天天花天酒地;而赵高则是个富有心机,心狠手辣的敌人。

他完全辜负了嬴政一生对他的提拔与信任,在最后时机篡改遗言,没有遵守一个大臣应有的忠诚,这是第三个自以为是。因此,他只能做一个能臣,但不能做一个忠臣。最后惨遭杀害,真是可悲可叹,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代政治家就这样驾鹤西去。

同样的时代,在欧洲的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时,毕达哥拉斯也是身处高位,门下学生不计可数,还首次提出了“勾股定理”。然而,在晚年他仍然犯了“自以为是”的错。他先是擅自命名数字,什么5是结婚数等等;然后,他更进一步,凭着自己的意愿说“万物皆数”,什么东西都能找到分数的存在。后来,他的学生发现在等腰直角三角形内,若直角边为1,则斜边就不是一个分数,而是根号2。因此,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被推倒了。毕达哥拉斯同样惨死,一代数学家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身居高位,不能自以为是,想当然地得出某个结论,这样的人下场往往总是非常悲惨。

流血的仕途读后感读书心得


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政治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落满霞光的竹林读后感


落满霞光的竹林读后感(一)

———商喆

小依是一个笑得像芒果一样甜得孩子,有一次她不高兴,是不认真写作业被老师批评了,大家都不知道小依怎么了。放学后小依像小秧鸡儿走着走着,小依在缅甸大婶得篱院门口捡了一个芭蕉裹着的包包,打开包包一看是八个洁白的鸡蛋,小依写了一张纸,上面写着:

缅甸大婶:

您家的芦花鸡跑到我们这边下了蛋,一共八个,给您送来,请收下。

此致

敬礼!

读完落满霞光的竹林我明白了:要是捡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给人家,做到拾金不昧。

落满霞光的竹林读后感(二)

周末,我读了【落满霞光的竹林·】这本书,它主要讲的是,缅甸大婶的一只鸡,跑到了界碑这边,下了八个鸡蛋,可爱的小依香给缅甸大婶送鸡蛋的故事。

妙语连珠;在缅甸大婶的篱院前,种着一些凤尾竹,太阳的光像万缕金光洒下来,缅甸大婶望着那些洁白如玉的大鸡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落满霞光的竹林读后感(三)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傣族的小姑娘小依香的故事。小依香是个活泼可爱,善良,诚实的小姑娘,而这几天她突然失去了笑声,哪是因为一只在缅甸的母鸡,来到中国下了八个洁白如玉的鸡蛋,当小依香通过努力把鸡蛋送还给缅甸大婶哪里,小依香的笑声又回来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小依香的善良,诚实,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妙语连珠;这个傣家小姑娘的心里,像有一群花翅膀喜鹊做了窝,关不住的笑呀,飞上眉梢,溢出嘴角。

小依香像小秧鸡儿一样钻进竹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面。

落满霞光的竹林读后感(四)

我读了落满霞光的竹林这篇文章,书中写了一个叫小依香的傣族小姑娘,特别爱笑,不知道小依香如何闷闷不乐,后来因为缅甸大婶那边的母鸡从界碑这边下的鸡蛋,要送还给缅甸大婶,他的笑声又回来了,我要向小依香学习,不能占为己有。

我读了一朵红玫瑰一课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故事的主人公小熊乐于助人还特别勇敢,有一天早上大雾弥漫了整个森林所有的小动物都饿的咕咕叫,不敢出去找早餐 ,因为他们怕遇到危险,怎么办呢?终于太阳出来雾散了,等小动物出门找食物时,奇怪的是每个小动物的门口都放着食物,是谁放的呢?把大伙叫到一块,小猴子想了一个好办法,其实我早就知道是谁放的,我偷偷地在他的胸前别了一朵红玫瑰,可他还不知道呢?小猴说完,所有的小动物都在找别人身上的红玫瑰,只有小熊低头看自己的胸前,这时小猴真知道是谁了?原来是小熊做的好事,大伙感谢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谦虚,像小熊学习乐于助人。

《竹林公主》读后感范文


我觉得“竹林公主”很适合大小朋友看,希望大家可以找机会看这本书,或与家长一起阅读,包你可以吸取许多知识。

令我印象最深的书是《竹林公主》,因为内容丰富又感人,原本竹林公主与老爷爷、老奶奶过幸福的生活,不过“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就在中秋节那一天,竹林公主必须回到天国的月宫,变回嫦娥仙女,老爷爷与老奶奶真可怜。

看完这本书,我替老爷爷、老奶奶感到难过。得到小孩,不过最后又失去小孩,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像老爷爷、老奶奶一样,伤心欲绝、柔肠寸断。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养育过她,就有感情,就像小王子驯养了玫瑰花,狐狸驯养了小王子一般。而那种失去孩子的痛楚像一把刀一直割着、刺着胸头上的肉一样。故事中的那些年轻人们,我觉得他们太没信心了,遇到小挫折就放弃,如果是我,会不顾一切的追求竹林公主,失败一次不要紧,因为古人有云:“失败为成功之母”和“打断手骨颠倒勇”,失败不要放弃,到最后一定会成功。我真希望竹林公主可以永远不用回月宫,永远与老爷爷、老奶奶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不知道竹林公主为何要在中秋节回月宫,不在其他节日回月宫?不知道是不是刚好日期在中秋节结束,还是因为中秋节才能赏月、吃月饼或烤肉?不知道这个谜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原因?还是就只是个传说、故事。说到烤肉,让我联想到中秋节的聚会,我在中秋节时,我都会回外婆家烤肉,我和一些兄弟姐妹在玩,每次玩完我们都快疯掉了,因为玩的太激烈、太开心了,尤其是我,光顾一个表妹就快累死了。不过人常常说:“吃苦当作吃补”,所以我一点也不会累。

最后我觉得“竹林公主”很适合大小朋友看,希望大家可以找机会看这本书,或与家长一起阅读,包你可以吸取许多知识。有人说:“没知识,也要看电视”,这个资讯有小小的错误,奉劝大家要多看书,不要只看电视,也能增加我们的生活知识,同学们“不看书,不看报纸”那你就落伍了喔!想跟上时代的脚步吗?那就快看书与报,让我们通通都变成知识小博士,新时代的超人。

废名《竹林的故事》读后感1200字


冯文斌《竹林的故事》读后感1200字


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篇一: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读《指尖的太阳》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属于少年红色经典系列,讲的是发生在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述了一支特殊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特殊的细节描写。几个小红军忍受饥饿和疲惫的考验,克服草地潮湿的环境及随时可以将人吞没的沼泽地。他们凭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一步步走出了这片死亡之地。当最后一章,我看到一个叫得天的小红军把一颗青稞粒放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几天后,青稞竟长成了一棵茁壮的青稞苗。我由此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坚强不屈。这本书字里行间为我们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情怀和对生命的崇敬。

和这些红军小战士相比,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我们现在的生活在物质上是和那时无法相比的。我们有强盛的祖国,安定的住所,美丽的校园。这些也许是那些小红军们梦想的生活环境。而我有时还感到不满足。就拿去年暑假来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家里开空调,有时室温刚好30℃,我就感到热得无法忍受,每天还喝饮料,吃冷饮。想想长征时那些红军小战士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不怕困难、永不言弃的精神,我和他们的差距是多大啊!

《指尖的太阳》这本书教育了我,我需要向红军小战士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幸福生活,他们付出了鲜血和生命。而我们为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我也要付出艰辛与汗水才行。我要学习他们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养成坚强勇敢的品质,树立坚定的信念,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二: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但其中一本书《指间的太阳》最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我们无法做到。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件事,让我们知道了红军胜利的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野生植物都有很大的营养,但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这一个个伟大的人物,他们都为了部队,为了人们而牺牲,他们是最棒!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三:指尖的太阳读后感作文】

一提到太阳,不知不觉会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让人感到无比温暖。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美丽而温暖心扉的太阳,那就是红色经典读物《指间的太阳》,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却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也许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皮文勋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团队或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团队和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退缩或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篇四: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指间的太阳》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司务耀族老倌、医官皮文勋、团长欧喜洋等成人红军和汤敏吉、坛子、登才、得天等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要学习红军的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五: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印象最深刻、感触最深。这本书的名字叫《指间的太阳》,它是一部少年红色经典,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队伍里有: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为大家尝不知名野菜的皮医官、活泼机灵的小红军、英雄团团长欧喜洋、可爱的白衣战士

作者张品成通过《鲜花和沼泽》、《烂泥下的恶鬼》、《死神之舞》、《花坟》、《食物》、《一种力量》等章节,描写了红军在长征途中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历经千辛万苦,面临着没有食物即将被饿死的困境,面临着被沼泽吞噬的危险,面临着暴风雨的肆虐,面对着这些困难他们没有退缩,没有畏惧,不放过一线生机,最终克服了这种种困难,完成了任务,到达了草原的另一边。

令我印象最深刻、也让我最感动的是在队伍断粮时,皮医官想到了所有植物都有营养,就叫大家去采野菜,但是为了让队伍吃上无毒的野菜,他把摘来的所有野菜都一一尝试了一遍,却不幸中毒一下昏迷了六天,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是这些英雄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要像那些革命战士一样不怕吃苦,要以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克服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和挑战,刻苦学习,奋起直追,尽自己的力量为国家争光添彩、添荣誉,只有勤奋才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篇六: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读《指尖的太阳》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属于少年红色经典系列,讲的是发生在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述了一支特殊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特殊的细节描写。几个小红军忍受饥饿和疲惫的考验,克服草地潮湿的环境及随时可以将人吞没的沼泽地。他们凭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一步步走出了这片死亡之地。当最后一章,我看到一个叫得天的小红军把一颗青稞粒放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几天后,青稞竟长成了一棵茁壮的青稞苗。我由此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坚强不屈。这本书字里行间为我们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情怀和对生命的崇敬。

和这些红军小战士相比,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我们现在的生活在物质上是和那时无法相比的。我们有强盛的祖国,安定的住所,美丽的校园。这些也许是那些小红军们梦想的生活环境。而我有时还感到不满足。就拿去年暑假来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家里开空调,有时室温刚好30℃,我就感到热得无法忍受,每天还喝饮料,吃冷饮。想想长征时那些红军小战士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不怕困难、永不言弃的精神,我和他们的差距是多大啊!

《指尖的太阳》这本书教育了我,我需要向红军小战士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幸福生活,他们付出了鲜血和生命。而我们为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我也要付出艰辛与汗水才行。我要学习他们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养成坚强勇敢的品质,树立坚定的信念,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七: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

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独特的细节,比如插在藏胞青稞地里面的木桩借条,收容队员给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别致而壮观的花纹,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等。作者在险恶的背景下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的崇敬。

虽是一部感人的作品,却让我读到了故事中人物的幽默和智慧,我如同深陷泥潭,不能自拔了。我有时觉得他们就住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作者把书中的人物情态描绘得有声有色,有板有眼,我从来没有这么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地去读一本书。我有时会对党新生敬佩与尊崇,没有他们昔日的浴血奋战,就没有我们今日安逸舒畅的生活。党把祖国和人民视为己出,早已对虎视眈眈的日本侵略者无畏无惧。我有时会对书中人物所经过的穷山恶水之地心生惧怕,有时又会怜悯起已故的红军小战士,有时会被书中人物所做的英明决定心生震撼,赞叹这位英雄,有时又会因读到精彩段落,眼睛久久凝视,脑海里浮想联翩。

我们一定不能辜负党对新一代的恩情与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八: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一提到太阳,不知不觉会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让人感到无比温暖。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美丽而温暖心扉的太阳,那就是红色经典读物《指间的太阳》,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却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也许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皮文勋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团队或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团队和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退缩或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篇九: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在读了张品成的《指间的太阳》后,我才真正明白长征路上,红军过草地的艰苦情景,得天他们凭着顽强的信念,乐观向上的态度,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里都坚持不懈,他们那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

《指间的太阳》讲述的是红军长征路上几个少年红军的小故事,由身经百战的欧团长带领几个老兵、医官和护士,再加上得天、一耘、登才等几个少年红军,组成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时收容掉队的伤残士兵的故事。可那巨大的草地处处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沼泽,到处都是红军战士的尸体,那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停尸厂,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得天他们一路上不停地为他们合上一双双满是遗憾的眼睛,为他们筑一座座花坟。在他们那匹驮着粮食和枪的马掉进沼泽,为救粮食和枪陷进沼泽的战友消失后,他们断粮了,饥寒交迫和寒风雨雪的摧残,让他们吃尽苦头,草地上连野菜都没有的吃,沼泽地时刻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连同天上的鹰都在等待他们生命消失的那一刻,可他们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凭着永不放弃的顽强信念,努力拼搏的奋斗精神,胜利地走出了那片草地那个可怕的、寒冷的死亡之谷。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在这么艰难、寒冷、饥饿的日子里,得天还用自己的胳肢窝培育了一棵青稞苗,在所有人看不到生的希望,对生命感到无奈和绝望的时候,这样一棵绿色的幼苗在得天的指间散发着顽强的生命力,就像三九寒天温暖的阳光,将生命的暖流注入每个人的血液里,也让大家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最终战胜一切,成功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今天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都是那些经历过前所未有的艰难日子的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他们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困难面前,我们也要时刻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只要坚持就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要知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所有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得天指间那颗幼苗所透出的阳光般坚韧的力量,会时刻在我的脑海里,支持我、鼓励我不怕困难,勇敢向前!我相信那抹阳光也会在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伴随我一生,鼓舞我一生。

【篇十: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指间的太阳》,它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是描写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作者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比如插在藏胞们青稞地里的木柱借条,给死去的红军战士合上眼睛,壮观的花坟,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等等。让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来之不易。知道了红军取胜的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而勇敢战斗。

书中有一个情节令我非常感动,它也给红军战士带来了无穷的力量。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起初战士们发现得天胳膊有点怪怪的,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几天后,也就在战士们饿得精疲力竭时,大家发现得天从胳膊下掏出了一样东西,透过得天的指间,战士们看见得天的脸如同一张升腾的日头,当他们看见是一棵青稞苗,而且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忽然间得到了启发,充满了力量。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我想他们也许明白了一颗种子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居然奇迹般地发芽了,那我们人类就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力量!

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

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

也许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那些英雄们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退缩或抱着观望的态度;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读完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今天我们美好的生活是红军战士们以及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却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这样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学好知识,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这样才对得起失去生命的先烈们,才对得起祖国、老师、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篇十一: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鲜为人知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不见树木,不见鸟兽,不见人烟的藏族草地上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主要由女人和伢们组成的红军收容队里的故事。

他们是最后一批被通知去过草地的,是全部红军长征队伍中力量最弱的,他们克服着食物的短缺,沼泽的埋伏,天气的变幻无常等一系列困难,可是,最让人痛苦的,是他们需要为前面倒下的战友合上眼睛,将他们用烈士的方式安葬。

欧喜洋,是其中的灵魂人物,他是个硬汉,是个好佬,然而最初他的形象并不怎么高大的。且不说他入队就是图个痛快刺激,图个威风风光,图个能教训以往欺负他的财主,就说他的脾气火爆,思想落后,看不起女人和伢们,给人的印象活脱脱便是一个莽夫。但是后来,他忍着胃病的痛苦,带头咽下难吃的青稞面的场景不禁让人动容。再后来,他忍着恶心,带头吃下前面的战友们泻下的青稞粒粒时,他的形象也达到了一种光辉,做为队长,做为主心骨,他承载的意义,便是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当然,最让人起敬,最让人感动的还是最后他为所有人准备好花坟的那一幕。那时,他的心中充满了绝望,就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挥起大刀,砍下满地的灿烂而狼藉的鲜花。他用尽力气让自己能够活得久一些,这样,便可以用更体面的方式送走更多的罹难战友。全书的灵魂,在这一刻被定格在了这个充满了浪漫主义魅力的瞬间。

濒临死神的一刻,欧喜洋没有考虑到自己,没有考虑到谁给自己合眼,谁给自己安坟他也知道,他是队长,所以不仅要负责带头,也要负责收尾。这就是我们的红军战士。面对敌人,他们同仇敌忾,疾恶如仇,奋勇向前,冲锋陷阵;面对战友,他们却无私而又伟大,不计较得失,不推卸义务,因为他们对集体怀着无限的热爱。

集体,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名词。它使人拥有归属感,使人不再迷茫,使人不再孤单,是支撑困境中的人的力量;它使人拥有使命感,使人感受到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是带领人们向正途行进的力量。而我们革命队伍也正是在这样的信念引导之下,完成了伟大的长征与新中国的建立。

一滴水会被蒸发,但无数滴水汇聚而成的大海却不会干涸;一颗石子会被铲走,但无数颗石子垒积而成的高山却能坚守住脚下的土地;一粒沙会被刮跑,但无数粒沙被刮跑后却能形成比风强大得多的沙尘暴。是集体提高了人,也是人造就了集体人和集体本该就是这样的相依相存。是的,白军的人数比红军多得多,白军的军需装备比红军优良得多,总而言之,白军的条件比红军好得多。然而,结果是白军被红军打败了,发挥关键作用的还是那四个字集体主义。

《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十二: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在读了张品成的《指间的太阳》后,我才真正明白长征路上,红军过草地的艰苦情景,得天他们凭着顽强的信念,乐观向上的态度,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里都坚持不懈,他们那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

《指间的太阳》讲述的是红军长征路上几个少年红军的小故事,由身经百战的欧团长带领几个老兵、医官和护士,再加上得天、一耘、登才等几个少年红军,组成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时收容掉队的伤残士兵的故事。可那巨大的草地处处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沼泽,到处都是红军战士的尸体,那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停尸厂,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得天他们一路上不停地为他们合上一双双满是遗憾的眼睛,为他们筑一座座花坟。在他们那匹驮着粮食和枪的马掉进沼泽,为救粮食和枪陷进沼泽的战友消失后,他们断粮了,饥寒交迫和寒风雨雪的摧残,让他们吃尽苦头,草地上连野菜都没有的吃,沼泽地时刻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连同天上的鹰都在等待他们生命消失的那一刻,可他们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凭着永不放弃的顽强信念,努力拼搏的奋斗精神,胜利地走出了那片草地那个可怕的、寒冷的死亡之谷。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在这么艰难、寒冷、饥饿的日子里,得天还用自己的胳肢窝培育了一棵青稞苗,在所有人看不到生的希望,对生命感到无奈和绝望的时候,这样一棵绿色的幼苗在得天的指间散发着顽强的生命力,就像三九寒天温暖的阳光,将生命的暖流注入每个人的血液里,也让大家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最终战胜一切,成功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今天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都是那些经历过前所未有的艰难日子的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他们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困难面前,我们也要时刻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只要坚持就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要知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所有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得天指间那颗幼苗所透出的阳光般坚韧的力量,会时刻在我的脑海里,支持我、鼓励我不怕困难,勇敢向前!我相信那抹阳光也会在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伴随我一生,鼓舞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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