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红孩子观后感
今天儿童艺术剧院的老师们到我校演出,演员们的一精一彩演出获得了孩子们的阵阵掌声。节目的名字叫《红孩子》,讲述了四年级的小学生王闹闹到外星球参观,认识了张嘎子,潘冬子,王二小和小萝卜头,在多来米的帮助下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在观看的过程中,孩子们时常被剧中的情节所打动,但是也暴露出孩子们的一些问题。有些孩子在观影时大声的叫好,有些孩子会对剧中的人物指指点点等等,甚至有一些孩子喜欢和同学窃窃私语,这些都是不礼貌的行为。放学之前我搞了一个小调查:今天看的节目的名字是什么?认识了那几位新朋友?有很多孩子不能正确的回答出来,孩子在观影的过程中被故事情节所吸引,但是记住的东西却很少,所以家长们在带孩子们观看节目或旅游时可以多问孩子一些问题,引导孩子去记住一些东西,慢慢的积累总会有一些收获。
作为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各个方面都表现的特别优秀,尤其是学习,但是往往忽略对孩子行为的关注,作为家长和老师我们应该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
篇二:红孩子观后感
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虽然离我们已经十分遥远。但是一爱一国主义教育影片《红孩子》仿佛把我们带入了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苏保、细妹等儿童一团一员手持红缨一槍一穿梭在密林中,与敌人做艰苦的斗争,正是有了他们不怕牺牲默默奉献,才成就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红孩子》让我们重温了那段历史,被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所感染。儿童一团一员苏保、细妹等形象深深的印入了我们的脑海,小小少年革命意志坚强,不怕牺牲,不怕危险,机智勇敢,胸怀革命大业,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小英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回顾历史,是为了铭记历史;铭记历史,是为了珍惜现在。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倍加珍惜学习的良好环境,倍加珍惜安定的社会环境,学有所成,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继承革命先辈的遗志,投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聪明才智。
自古英雄出少年。祖国建设日新月异,祖国建设一日千里,幸福美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开创,我们要争做祖国建设的英雄,无愧于先辈们的殷殷期望,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
春天的花朵为我们开放。
空中的白云向我们召唤。
树上的小鸟为我们歌唱。
美好的生活伴我们成长。
幸福美好的学习生活,我们要珍惜;小小英雄的优秀品质,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珍惜现在,珍惜未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肩负起祖国建设的重担。
篇三:红孩子观后感
今儿下午拉着劳工一起去的。进了剧场后第一个感觉:好小啊!不过小有小的好处,即便坐在后排边上的位置,舞台上演员的表情都可以看得很清楚。观众基本有一半以上都是小孩子,所以我们两个当了孩子爹一妈一的人坐在里面起初还真有点尴尬。
故事情节设计简单,以生日礼物为切入口,从而引发了主人公和红孩子们间的一场亲密接触,说实话,这个情节设计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学毕业生的水平。类似的穿越题材,从八十年代的邋遢大王开始,到现在很多街边小说中的穿越题材,已经看得太多了,早没了新鲜感。不过或许对于小小孩们而言,这个由头还是可以接受的。
台词写的不错,没什么说教的成分,演员们的表演也不错,其间穿插了时下流行的抢答、互动等形式。观众席间间或会传出孩子们的笑声,而煽情时台下也是鸦雀无声。可见演出效果应该还算令人满意的。这个表演让我感觉有新意的地方在于它的宣传侧重点的变化。小时候看的这些电一影和故事,无非都是将敌人刻画得无比丑陋和可恶,对于阶级间民族间的冲突着墨很多。但这场表演却没有过多地将一精一力用在刻画反面人物上,而是紧紧围绕着每个红孩子不同的经历,揭示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艰辛和斗争的残酷。个人认为,这个变化很好。如同该剧的主人公一样,现在的孩子,包括我们这些出生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孩子,对于红孩子们的故事都是知道的,其中的部分细节也是了解的,但是历史和现实相差太远了,了解这些事实并不代表我们真的理解了。我比较喜欢故事的结尾,过去的就是过去了,不可能重来,但是现实就是历史的延续,昨天从今天而来,所以啊,今天的幸福生活着实可贵啊!
最后想给剧场提两个个小建议:一、音量偏大,每次高一潮时坐在我前面的小孩们都要把耳朵捂上,下次最好调低些。二、可否配套搭售些小人书或者是人偶之类的小玩具,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加深孩子们对故事的记忆和理解。
总之,《红孩子》是部不错的儿童话剧,值得带着小朋友们一看。也期待儿艺推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篇四:红孩子观后感
今天,我们在前一操一场观看了童话剧《红孩子》。
这部童话剧讲述了王闹闹和红孩子们之间的感情故事。有一天王闹闹砸坏了自己的Mp3,从里面跳出来一个小一精一灵,把他带到了H61星球上。王闹闹为了回家答应Mp3和红孩子们交朋友。
每个红孩子都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潘冬子的王牌歌《红星照我去战斗》,王二小的《歌唱二小放牛郎》,在动人的旋律中我见到了昔日的小英雄张嘎子、潘冬子、王二孝小萝卜头。
王二小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放牛,让牛吃嫩一嫩的草,喝清清的水。可是,抗日战争时代,这个小小的要求都无法得到满足,他把敌人引入包围圈,便牺牲了
小萝卜头多么纯真,多么可怜!他被关在监狱里,只能和小桌子小椅子说话。敌人一脚踢开他唯一的朋友,没有朋友,没有人陪伴,多么令人难过!他渴望和平,渴望战争结束,能够拥有许许多多的新中国的朋友!
带着一丝伤感我看完了全剧,我要大声告诉他们:新中国成立了!战争结束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是你们用生命换来的,你们是我们心中永远的朋友!
我还要说: 感谢你们用生命换来的和平!你们的故事,你们的歌曲,你们的一精一神永远留在了人间,并成为一颗闪耀的红星染红了五星红旗!
我们会珍惜这幸福的时光,努力学习,勇攀高一峰,让五星红旗永远飘扬在和平的上空。
篇五:红孩子观后感
今天上午下了第二节课,我们排着队拿着小凳,高高兴兴地去一操一场看了一场文艺表演《红孩子》。
表演刚开始,只见两位演员穿着花花绿绿的服装登场了,其中一个演员声音很夸张的介绍自己:我叫王闹闹,喜欢唱歌,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唱这首我喜欢的歌。这时,不知从哪冒出一个自称Mp3小一精一灵的家伙,说要把王闹闹带到H61星球去。王闹闹就这样无缘无故被带到了H61星球。到了那里,这个王闹闹可不乐意了,哭着喊着要回家,Mp3小一精一灵没办法,只好说:好了好了,只要你在这里交四个朋友,我就让你回去!不过,要想在这里交朋友可没这么容易。好!这时候王闹闹要交的四个朋友,也出来了。他们是:张嘎子、潘冬子、王二孝小萝卜头四个人。闹闹本想一个拥抱就和他们做朋友,谁知,四个红孩子说:要想和我们做朋友!必须让我们知道你是否足够了解我们。没问题!嘎子哥,你都不知道,我最最崇拜你了,听说你在村里摔跤那是战无不胜、游泳的速度也是数一数二的。在抗日战争时期,敌人面前,你刚强不屈,并在战斗中配合游击队拔掉岗楼,救出了钟亮。战斗胜利后,队长还奖励给你一支真正的小手一槍一。但是,在战争中你误把游击队排长罗金保当作汉一奸一,想缴他的一槍一而闹出了许多的笑话。怎么样,我够了解你吧!嘎子支支吾吾,有点不乐意的说:就算你是我朋友吧。闹闹得意得继续往下说:东子哥,到你了。这时,主持人把形式改成了抢答,王闹闹以三十分的优势取得了胜利。之后闹闹和张嘎子一起说起了潘冬子和他一妈一一妈一的英勇事迹。潘冬子的一妈一一妈一为了掩护八路军被敌人残忍的烧死了,潘冬子为了替一妈一一妈一报仇,一心要参加红军,巧妙地与敌人周旋,冒险为游击队送盐、送信,承担起了游击队交通员的工作,凭着机智勇敢,抓住时机,砍死了胡汉三。他这种一精一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这时,王二小走过来对闹闹说:你知道我最大的梦想是什么吗?我最大的梦想不是当一个英雄,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放牛娃,闹闹,我认你这个朋友。随后,小萝卜头也心甘情愿的和闹闹做了好朋友。
红孩子这场文艺表演在国歌的伴奏下缓缓落幕。走在回班里的路上,看着宽阔的一操一场,高大的教学楼,心里却惦记着我们的抗日小英雄们,想想现在的和平社会、美好家园是多么来之不易啊!希望大家珍惜这种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篇六:红孩子观后感
今天,我们看了儿童剧《红孩子》。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淘气、热一爱一音乐的现代少年王闹闹,王闹闹因为家长不在家想开一个王闹闹演唱会,于是打开了mp3,他想听摇滚音乐,可是mp3却放的是柔和的音乐,王闹闹很生气,就打了mp3几下,谁知道mp3里有一个小一精一灵,名字叫哆来咪王闹闹说那个柔和的音乐很土,哆来咪发怒了,于是用魔法把王闹闹变到了H61星球,王闹闹说: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哆来咪说:好,那你要完成一个任务!好,好好,什么任务我都答应!!哆来咪说:只要你和红孩子们成为朋友就可以了!
今天,鹅一毛一般的雪凌空而降,但我还 是非常高兴,因为老师要带我们去看儿童剧《红孩子》。
下午,我们全校师生坐大巴车来到胜利会堂看儿童剧《红孩子》。我在剧中看到了张嘎子,潘冬子,王二小和小萝卜头儿生活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为了祖国,人民,为了一党一,用他们的顽强一精一神和聪明才智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敌人斗争到底。最后换取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我都看哭了,从心里暗暗发誓,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一习一,一爱一祖国,一爱一党一,一爱一人民,长大了成为祖国的栋梁,报效祖国。
“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我们都是共产儿童一团一……” 随着嘹亮的歌声,星期天我看完了《红孩子》这部激动人心的老电一影。
电一影讲的是: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离开一江一西革命一根据地,北上抗日。李家坳的赤卫队也在县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及其小伙伴虎崽、细妹、水生、金根、冬伢子等,晚上悄悄离家去找红军,被细妹的外公李公公找回。不久,还 乡一团一团一长黄静波带着白军焚烧了李家坳,屠一杀了全村的老百姓。为了讨还 血债,替亲人报仇,孩子们组成了一支少年游击队。他们勇敢、机智地夺槍支、贴标语,消灭了不少敌人。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李公公的带领下,混入还 乡一团一,巧妙地救出了李主席,并打死了一团一长黄静波。严酷的斗争使他们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在血与火的洗礼中茁一壮成长起来。
看完电一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今天和平幸福的生活是革命先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都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勤奋学一习一科学文化知识。我们要继承革命先一烈的遗志,让它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要让我们的祖国繁荣富强。我们不能等待,要像电一影中的红孩子们一样去奋斗,长大后用我们的知识和汗水建设好我们的祖国。
“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我们都是共产儿童一团一,将来的主人,必定是我们,嘀嘀嗒嘀嗒嘀嘀嗒嘀嗒……”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人。他们占据着大部分人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成为众人的焦点。那些才貌平平的人,只能默默躲到角落里,变成玻璃人,等待着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就像水滴蒸发那样,只留下浅浅的印记。
《红舞鞋》的女主角李莎莎就是这样的人。并无特长,成绩中游,她在班级里无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莎莎进了学校久负盛名的舞蹈队,可天赋并不好的李莎莎来到舞蹈队,就像个丑小鸭,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其他女孩天鹅般的美丽。李莎莎感到了自卑,但她没有放弃,她要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存在!
老师不在时、女孩们围在一起说笑时、休息时,舞蹈室里都能看到她练习的身影,她已将自己与舞蹈完全溶于一体,她坚持用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发奋练习。李莎莎没人注意吗?不。舞蹈队的秦老师早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一点点进步,秦老师把全校乃至全市唯一一个参加国际比赛的名额给了李莎莎。
我实在佩服秦老师的眼光。的确,李莎莎打心眼里热爱舞蹈,在起舞时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自然,毫不做作,更关键的是李莎莎勤奋,肯吃苦,这是其他女孩比不了的。
最终,李莎莎用真诚感化了曾经离她而去的朋友,带着好友的祝福,穿着老师的红舞鞋,承载着家人的期望,前往比赛现作文场,走向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书中老师的红舞鞋贯穿全文,它代表了每个女孩心中的梦想,那么光鲜夺目,那么流光溢彩。人人都想拥有它,但是最终穿上它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对自己的梦想不够热爱吗?不够执着吗?还是不够努力?都不是。多半都是因为自卑,那隐藏在女孩心中的自卑情结。
我相信,外表再阳光灿烂的人,内心深处也一定有个灰暗的角落。更何况女孩的心是那么的细,或许不漂亮,或许成绩不理想,或许某个地方不如别人女孩总是拿自己与别人比,觉得处处不如人,女孩总是太在意别人的评价,丧失自信,于是当梦想近在眼前时,却没了去争取的勇气。
其实,没必要过分计较一句话,随他说去,更没有必要抓住自己的缺点不放,自己就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只要自己努力追逐梦想,只要自己的表现没让自己失望,我们就没有理由不笑对生活,没有理由放弃。世间最强大的是卓越,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拼搏去击碎他人的嘲笑,用优异的成绩去击溃那些本来就不堪一击的流言。
放飞我们的梦想吧!追逐我们的梦想吧!拼搏我们的梦想吧!没有南瓜车,没有仙女,没有宫殿,我们依然可以破茧为蝶,依然可以成为童话里的公主,穿上心中的红舞鞋,成为人生舞台上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寒假里,我看了加拿大著名作家ET西顿的著作《红脖子》。通过封面我了解到这只叫红脖子的动物是一只英俊的鹧(zhe)鸪。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鹧鸪生下一窝小鹧鸪,其中,最大、最漂亮、最听话的就是红脖子。红脖子因为听话,所以比其他鹧鸪的经验丰富,成年后最早起飞,独居独住,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在一次击鼓中,赢得了母鹧鸪布罗妮的芳心,并生下了一窝幼崽。可是,凶恶的猎人揢迪却偏偏要搅乱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揢迪把布罗妮杀了,又把小鹧鸪一个个的踩死。红脖子伤心过度,不小心踩到了猎人布下的圈套,后来被猫头鹰啄食。
读完《红脖子》后,泪水图满了我作文整张面孔揢迪太凶恶,太贪婪了!他为了金钱,每年提早两个月就进山林打猎。我要是政府的话,造就把揢迪关进大牢,让他永远不能重见天日!如果我是揢迪,我绝对不会去打猎。动物也有生命,为什么要把他们杀害?贪婪!有了美好的生活还要去杀害动物,这样的恶人一定有恶报!同学们,我们可千万不要像揢迪一样,被贪婪腐蚀了灵魂。
读玩《红脖子》以后,鹧鸪的智慧给我震惊了!大自然的变化让他们学得聪明了。这,是多么的神奇啊!如果我有鹧鸪的大脑加上认得的知识,那世界科技就提前N年了!
看到红脖子一家的悲惨命运,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让世界多一些爱,让爱撒满世界的每个角落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作文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讲了红军们在过雪山时发现了一位年轻的女人晕倒在雪地里,红军把她救回家后发现她的孩子也快要被饿死了,红军们把自己的粮食给了她们。为了报答红军,这位被救的女子让红军给她的孩子取个名字以便记住恩人,红军们便给孩子取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真让我感动,红军们在过雪山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为了救助老百姓把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极少的粮食拿出来。
我平时虽然还达不到红军叔叔舍己为人的那种精神境界,但我对人也非常大方,只要有好朋友到我家里作客,我就会让他们吃我最喜欢的零食,玩我最喜欢的玩具。我以后还会牢记红军叔叔的无私付出,并将红色精神传承下去。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作文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最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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