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于1931一1932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原名《夕阳》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代表作。瞿秋白曾撰文评论说:这是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一九三三年在将来的文学史上,没有疑问的要记录《子夜》的出版。《〈子夜〉和国货年》历史的发展证实了瞿秋白的预言。半个多世纪以来,《子夜》不仅在中国拥有广泛的读者,且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十几种文字,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日本著名文学研究家筱田一士在推荐十部二十世纪世界文学巨著时,便选择了《子夜》,认为这是一部可以与《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媲美的杰作。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尽管民生凋敝、战乱不止,在都市化的上海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有纸醉金迷的生活,有明争暗斗的算计,有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开丝厂的吴荪甫带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 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因为金融公债上混乱、投机的情形妨碍了工业的发展,实业界同人孙吉人、王和甫推举吴荪甫联合各方面有实力的人,办一个银行,做自己的金融流通机关,并且希望将来能用大部分的资本来经营交通、矿山等几项企业。这正合吴荪甫的心意。他的野心很大,又富于冒险精神。他喜欢和同他一样有远见的人共事,而对那些半死不活的资本家却毫无怜悯地施以手段。很快地,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
这时,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农民起来反抗,使他在乡下的一些产业蒙受损失。工厂里的工潮此起彼伏,也使他坐立不安。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了一个有胆量、有心计的青年职员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事发之后,姚金凤被工人看作资本家的走狗,而工潮复起的时候,他使吴荪甫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这样一来,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她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
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倒戈转向赵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
在这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真人物,极力突出当时的尖锐矛盾与种种利益纠纷,详实的情节描写无不时刻调动着读者的心绪,这也体现了作者对社会的社科认识,只有对社会有所观察的人才能真正知道大众的疾苦。在这一情节过程中,人物动作、神态、语言描写以及细节描写,给人以强烈真实的画面感,各种矛盾几乎破纸而出,足见作者描写手法的功底。
茅盾(1896年7月4日1981年3月27日),原名沈德鸿,笔名茅盾、郎损、玄珠、方璧、止敬、蒲牢、微明、沈仲方、沈明甫等,字雁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化活动家以及社会活动家。
茅盾出生在一个思想观念颇为新颖的家庭里,从小接受新式的教育。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毕业后入商务印书馆工作,从此走上了改革中国文艺的道路,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中国革命文艺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代表作有小说《子夜》、《春蚕》和文学评论《夜读偶记》。
1981年3月14日,茅盾自知病将不起,将稿费25万元人民币捐出设立茅盾文学奖,以鼓励当代优秀长篇小说的创作。
在叙事方面,茅盾追求宏大而严谨的布局,他在小说中喜欢采用能够体现时代性的网状型结构形式。如作品《子夜》茅盾根据主题的需要,根据中心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来安排各种人物事件,矛盾冲突和环境场面,作品一开始就在吴老太爷的吊唁仪式上将所有重要人物推上前台,组成复杂的人物网络,以及在设下情节因果关系的伏笔,从而经纬交汇地建成《子夜》式的也是茅盾式的庞大的网状结构。与其他现实主义大师一样,茅盾也是一个擅长于心理描写的语言大师。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 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半生缘》里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动乱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这是一部波澜壮阔又细水长流的小说。
这是一部恢宏博大又纤柔婉转的史书。
纵然并非完完全全的史,却是轰轰烈烈的情。
它不是只在讲史,而是在史中写情。
这是一段糅合了壮烈与兴亡、爱恨与沧桑的历史。
这是一个让我痴心闯入、欲罢不能的故事。
其实并非丝丝缕缕的演变,而是动人心魂的故事。
它不是只在陈列?,而是在讲述中演绎。
"仲夏的大草原美丽辽阔,无垠的草浪中点缀着星星一样的野花。远处是一座座白色的蒙古包,羊群和马群在草原上悠然徜徉,鹞鹰盘旋在蓝天白云间。"故事在此开端,我便在马蹄踏向科尔沁草原的锣鼓的一刹闯进了那个血与海、情与爱的年代,随着台湾才女杨海薇,被融入了三百多年前的欢笑与泪水中,未及终点,眼眶中早已是一汪透明的湿润。
大清草创,历史的枢纽因缘际会,握在她的手中。从倍受宠爱的科尔沁旗小格格道大金汗王的侧福晋,从柔顺大义的庄妃到忍辱负重的圣母皇太后,身份一再变更,她却始终是那个处在政治、爱情、亲情的夹缝中痛苦而不幸的女人。所以,她渴望,来世她是一只鹰,在草原上空,无忧无虑地飞翔。
这样的孝庄是鲜活的。我在《孝庄秘史》中看到的是一个有别于以往尊贵身份和无限光环下的孝庄太后的玉儿,一个承载着"满蒙第一美人,后宫第一谋士"这等盛誉的奇女子,我看到了她光彩夺目的掠影背后潜藏的那些凄伤与无奈。在这个精彩的故事里,她是丰富的,丰富的玉儿、庄妃、圣母皇太后,俏皮的、温柔的、妩媚的;隐忍的、脆弱的、坚强的;严厉的、慈祥的、智慧的。不仅仅是她,这故事中,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的,不论是坚忍又有抱负的多尔衮、深沉又不乏多情的皇太极、仁慈雍容的孝端后哲哲、表面柔弱内心倔强的海兰珠,还是脾气耿直重手足的多铎、体贴机灵的苏茉尔、聪慧却执拗的福临、温婉识大体的董鄂妃宛如,都让人忍不住去探究。
故事里隐含故事,人物下牵引人物,真的是第一次见到,好不珍贵的精巧构思。细细串缝、丝丝入扣,不消多言,只一句简单的承启,便已成功从一故事踱进另一领地。如海兰珠进京之前的引子,那时玉儿正被皇太极故意冷落,哲哲劝道;"吴克善就要带领族人来省亲了,你要再这样,传出去太叫她为难了。"本是上一事件进行中,却一浅言淡语,前势未减,后路已开,毫无雕琢之影。而这么些人物、这么些故事,却层层叠叠,井然有序且盛满了美妙。玉儿的人生变迁、多尔衮的命运之路、皇太极的心理挣扎,仿佛每一个人皆可独立成文,独成故事。这便是人物的魅力所在吧。就像面对委屈,苏茉尔会以一句"势力鬼"释放自己的不平,继而劝玉儿"好歹也哭一场,生会儿气,骂几句",铃子会啜泣着问苏茉尔:"姐姐,为什么呢?除了皇后那儿的人,宫里谁都当咱们是瘟疫地躲着,有工夫还要骂几句,踩一脚。咱们是招谁惹谁了?"而玉儿就永远会平静理智地轻叹一句:"不要说人家势力,这也是人之常情嘛。""问题是,那样有用吗?"她从来都会选择"不能哭,就只能笑。"或许,这便是对比,在平淡如斯的对白中,人物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性格呼之欲出。
整部书里,孝庄的多舛经历与身份变化清晰地推动着历史车轮沉稳向前。明朗的故事脉络、鲜明的人物性情、灵动的言语对白、厚重的历史底蕴,不知不觉间已至灵魂深处,重击。一幅分隔明晰却朦胧交融的山水画,铺展在眼前,撼动心灵。从草原相识、为情出嫁、真情相解,到玉玺危机、宫中受苦、皇位悬疑,再到定鼎燕京、太后下嫁、皇位挣扎、英雄辞世,多尔衮与玉儿的情意就浓缩在了其中,如同胶体,层次分明却水乳交融,抹不开扯不断,处处都掩映着两人爱情的步步浓烈。"你不忍心把我一个人孤伶伶地抛在旷野之中,我也不忍心把你一个人孤伶伶地抛在这世上。"面对阿玛去世后悲痛的多尔衮,书中那样轻轻的一句"我会陪你,我当然会陪你"便是前世今生的毋庸置疑。玉儿为多尔衮的仇而嫁与皇太极,伤苦的多尔衮只有一句:"玉儿她用一生殉我,我也用一生殉她。"无需多言,已将一生都拴在了一起。得知玉儿将去劝降洪承畴,多尔衮派人捎去八个字:"我不忍心,你不要去。"简单几字,心神恍惚。"让我们的爱跟我们的意志力一样坚强。"多少次,都是这等低吟浅语,却溢出了满满的柔情,涌上了浓浓的爱意,只字片语中潜藏着生生世世的承诺。
诸如次语,书中随处可见,将我心灵涤荡。"只有先制服自己,才能制服敌人。""既然是该受的,就不叫委屈。""什么事都能替,只有这做人,谁替得了谁啊。"轻轻盈盈的言辞,贯穿着玉儿大气磅礴的一生,包括她的智慧、爱情、亲情,以及更重要的,大清的兴盛。一个个小故事,一段段小情境,就那样被杨海微巧妙地切割又连缀,毫无浓墨之痕。这般宏大的历史,这般复杂的故事,不必刻意去铺陈点缀什么,已天然幻化成一幅绝美之画。读至一处,感情便随想象倾泻下来,饱满、自如,不曾那般遥遥难触。
一声鹰翅扑展,玉儿望向小玄烨的指尖,浅笑。。。故事终结,思绪不断,美丽仍在继续。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是我读得最慢的书之一,这源于个人对短篇小说的偏爱。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了23篇精短小说,有的篇目读了许多遍。总想从写作的角度,去发现一些对自己有用的诀窍,这算是本人的一点私心。女儿先读中英文版本,我惊讶于她对此书的喜爱,很多地方都留下了她勾勾画画的痕迹。有时,女儿与我争论,许多篇目她竟似已经熟记,她的见识丝毫不比我差,对小说的一些理解让我暗自羞愧。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法国的莫泊桑及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的名家。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
欧亨利的人生似乎有些坎坷,坐过牢,没落过,也辉煌过。死于肝硬化,年仅48岁。著有14个短篇集,共有280篇。
他的小说语言精练,留有想象的余地,耐人寻味。他善于把平常的生活加以概括综合,然后以不平常的形式表现出来;能抓住生活中的偶然因素,给予故事一个意外的结尾。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尾不但在美国文学中享有盛名,在世界文学中也很有特色。他的小说常常引着读者顺着逻辑的线路思索,以为已经可以预测故事的结局,但情节往往忽然一转,使故事达到一个完全没有想到,但又完全合情合理的结局。
以《警察与赞美诗》为例,主人公苏贝睡在公园的长椅上,冬天的寒冷让他有存心犯事到监狱过冬的打算,而且多年来他就这么做的。他砸商店的橱窗玻璃、吃白食、抢伞、耍流氓都没有被警察逮进去,可正当他偶然经过教堂,听到人们唱赞美诗,心灵得到洗涤,准备重新做人,小说却没有结束,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是警察。他将被发配到一个荒岛,关三个月。一个荒谬的结局,峰回路转,跌宕起伏,留给人们无限的遐想空间。反映出美国底层小人物的心酸,社会的黑暗,警察制度的虚伪。这样的结尾,使人耳目一新,浮想联翩。
欧亨利这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并非挖空心思想出的。他曾说过:一篇小说一旦开了头,我就非得一口气写到底不可,要不然就再也写不下去。所以,欧亨利的确是独具匠心的。
《最后一片藤叶》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楼上的约翰西,把年轻的光阴铺张在画布上。她的梦想,变做报刊的边角插图,变做书册的图画插页。虽然零零碎碎,每一张图片都溢出对未来的希望。楼下住的贝尔曼老头,他的绘画生涯如画布一样苍白。因为笔尖的技能承载不了幻想中作品的美好,他从来不曾画上一个简单的线条,开始过自己的创作。在一个深秋,约翰西的生命在肺炎的攻击下摇摇欲坠。她痴痴地想着,当窗外那最后一片藤叶落下,自己随之逝去。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想法,可是如果她愿意这样去想,谁又能阻止她呢。一日两日,树上那最后一片藤叶,执拗地坚持着,约翰西康复了。这个深秋,贝尔曼老头得了肺炎,死了。他画的那片藤叶,一直高高地挂在树枝上。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
欧亨利善于在故事情节发展过程中,将某一方面着力描写,但并不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到故事结尾时,笔锋一转,写出了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结局。这时,再一回想整个情节,会为作家构思的巧妙拍案叫绝。
《麦琪的礼物》道出了爱的真谛。一对小夫妻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特殊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子。妻子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美发,买了一条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但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也许有人会认为,杰姆和德拉都很傻,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这个故事似乎显得荒诞无意义。其实不然,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我们从一个角度感受到欧亨利为我们传达的从苍凉中透出的温暖关于礼物的价值。杰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变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
《命运之路》和《托宾的手相》表现了人摆脱不了命运控制的思想,多少有些宿命论。但在写作构思上是非常巧妙的,《命运之路》写了主人公三种不同的人生选择,结局却是相似的,冥冥中都有些关联,有种神秘感。这两篇小说的表现手法,很有代表性,需要不断学习借鉴。
《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好汉的妙计》、《布莱克.比尔藏身记》等是侦探小说的范本。以夸张与幽默的手法,表现西部人的善良、富于同情心,特别是重朋友义气。
《女巫的面包》(多情女的面包),小有财富的面包店老板玛莎小姐,爱上了常来买陈面包的落魄艺术家,欧亨利狡猾地用平实、幽默、轻松的细节描写,巧妙地把读者慢慢带入一个美丽爱情故事的期盼中。然而戛然而止的爱情失落,让读者沉浸在对玛莎小姐一腔热情当了驴肝肺的惋惜之中。平实中略带幽默的场景,翔实的心理细节描写,读者一步步被作者引入其逻辑思维之中,最后在结尾处作者却突然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戏剧性的结局大逆转既在读者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让人拍案称奇,这就是欧亨利的独特文学魅力。
欧亨利的成名之路,值得我们思考。如何找准自己的特色,坚持自己的特色,不一定需要多么高深的学问,关键是走出一条独特的路。在充满诱惑与机遇的今天,寻找特色也许不难,但能否坚守自己的特色选择,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小说写作教程》读书笔记2000字:
读者化身为故事中的人物的现象,被人们称为“身份认同”,也可以被称为移情、同情、同感,但在创作技法方面的专用术语就是“身份认同”(identification),它是整个游戏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身份认同解释了读者为什么要读故事,以及作者为什么要写故事的两大问题。——摘自《小说写作教程》第二章创作理论
网文界从很久之前就存在一个叫“代入感”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是否真的能指导我们创作,有一段时间吵得莫衷一是。
其实关于“代入感”,鹿鼎记中有一段对康熙的细腻描写,说的就很透彻:
康熙学武功之后,跃跃欲试。一直想干几件危险之事,但身为皇帝,毕竟不便涉险,派韦小宝去干,就拿他当作自已替身,就算这件事由侍卫去办可能更好,他也宁可差韦小宝去。他想小别子年纪和我相若,武功不及我,聪明不及我,他办得成,我自然也办得成,差他去办,和自己亲手去干,也已差不了多少,虽然不能亲历其境,但也可想象得之。(引自《鹿鼎记》第十三回翻覆两家天假手兴衰一劫局更新)
书中康熙的这种心态,其实就是网文读者的普遍心态。看到韩立捡宝后咸鱼翻身,就会想,如果我也有那小瓶子,也能走上人生巅峰。只不过书中的康熙有选择剧本、安排主角给自己实体演出的权利和本钱,对着书页或屏幕臆想的读者大部分时候都没办法影响作者。然而形式虽异,本质是一致的。都是通过旁观别人的经历,让自己获得原本不会在生活中获得的情感。
所以我尝试用自己的话总结一下作者的意思:不能让读者在情感方面产生共鸣和关联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读者来读故事就是在追求情感方面的共鸣与关联,从而获得新的人生体验。为了更好的服务读者,作者应设法营造更好的“身份认同”或者说“认同感”。
然而分析了半天,似乎还是没有解决最初的问题:“认同感”与“代入感”有何异同?
初步的思考结果是:尽管作者有“我们变得越来越像是故事里的人物”这样的表述。但他同时又在稍早前举了《辛德勒的名单》这样的例子。而网文常说的“代入感”,显然无法适用于这样以及类似的气氛压抑的作品,所以这之间必然也是有差异的。
首先想一想,“认同感”未必是一对一的。一位读者在阅读一部好作品时,完全可以对多个人物都产生认同感。这个认同感并不是狭义到将读者自己代入每一个角色中去体验,而是对于书中的——且多数是虚构的人物——认同其观念和目标、共鸣其感触、喜悦其成功、惋惜其挫折。
读者并不是非得幻想“如果是我会怎么样?”想一想传统英雄史观的评话中,那些听众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读者了,他们会把自己代入某个具体的英雄?还是将其视为偶像?
似乎这里面有个规律:越是心智低下、幼稚的受众,越爱在听过戏/评书之后玩角色扮演游戏;而心智越高的,即使将评话夸张化的演绎信以为真,读书笔记也只会套在别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比如《风波》中说“保驾的是张大帅……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赵七爷,固然可笑,但总好过阿Q。看那阿Q时不时便“我手持钢鞭将你打”,显然是将戏中角色上了自己的身。
具体举例或有不妥,我思考的结论便是:观众再怎么投入,越是心智成熟的人,越容易成为看客,也会为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却不大可能产生“我就是龙傲天、此宝盒该为我所有、此人合该为我小弟”的感觉。
注:随着学习和思考的深入,我的观点在此后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如果这一篇不贴出来,后面的笔记中很多内容会显得没头没尾。所以在反复斟酌之后还是把它作为单独一篇贴出来,明天再继续更新后面的笔记。
在我启用订阅号之前,在笔记本上书写了5篇读书笔记,这是第2篇。等到把这些存货都搬运到电脑上再发到订阅号上之后,我就要现写现发了。
学习和思考,就是一个不断更新知识和对知识的理解,不断否定“过去的我”的过程。把这篇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我否定的笔记搬运上来,既算是对“过去的我”的尊重,也算是给大家提前打个预防针:
以后我很可能还会有新文否定旧文、未来的我否定过去的我的情况。因为以后会是现写现发,就无法像这次这样提前预告“我的观点后面会变化”了。但这种否定是好事,因为这种对“过去的我”的否定印证了我的成长。
也希望每一位阅读我思考成果的朋友,都能与我交流乃至于指正、争辩。我当然希望获得读者的认同,希望获得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印证我的观点。但我更需要不同的思想来与自己的思想进行碰撞,这是对我的锤炼。
谢谢大家看我啰嗦。另外预告一下,“自我控制”系列的第二篇《自我控制的难点有哪些?》正在撰写,给自己定的日程是在6月8日写完发表。作者:王秉宣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己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知道,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但是性格决定命运,他希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己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爱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爱情蓝图,追到爱情就希望为爱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曾经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后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责任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但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但是,毕竟校园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后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爱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好,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爱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一种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美好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爱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可以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后来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后,她放弃了那段爱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因此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书名《围城》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就像生活在一座座围城当中,生活的围城、工作的围城、婚姻的围城、甚至在当下,具体可以说有人是活在房子的围城、车子的围城。生活就像是在兜圈子,找一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结果发现这边的风景不是最美的,逃出一个笼子进入另一个笼子中,继续把自己关着,不断的循环,乐此不疲。许多人也正是由于有了像方渐鸿那样的一点虚荣,一点良心,为做大人物而处处做小人,让生活将自己圈起来,疲惫不堪。
也许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大学生活一开始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惊喜,因为冲破高考的铜墙铁壁才能够的道德美好轻松的大学生活,确实有些来之不易后的珍惜。所以为了急于证明自己或者说表现自己,就盲目加入很多社团,最后只能让社团活动把自己紧紧绑住,深夜挑灯奋斗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所谓的工作,有时间安心学习似乎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想当初,很热血很拼命地参加面试,一轮一轮下来,成就感欺骗了自己,最后挤进了以为自己可以大展身手的殿堂,最后发现自己也不过是始终要按照上一级领导的指示办事的干事。当能发出想孤单一会都抽不出时间的感慨时,已经无法逃离,只能在这个圈子中寻找让自己少一些迷失的东西。
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写出我们看不到,或者说不愿正视的社会现实。我们从出生就生活在了各种各样的围城当中,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之间有友谊与竞争,家人之间有亲情还有压力,社会上有着光明和黑暗。无论如何,我们始终都生活在这样那样的围城中。有时候,我们无法逃离的时候,就得选择在这里用一种让自己让自己活得快乐的方式去生活,才能让自己在那些无法逾越的围城中活出自己的色彩。才让自己拥有与别人更多的不同,更多的快乐。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孝庄秘史》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2000字”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