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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血脚印》读书笔记600字。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血脚印》读书笔记6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恐怖来自于内心,此系列书,将极大地挑战你的想象力与心理承受力。震撼!激动!期待!欲罢不能!灵异鬼怪穿插缠的爱情,而爱情在恐怖气氛的渲染下,竟是如此柔软与令人心颤。深夜里,在战栗中体验情感的真实与残酷。鬼魅的梦魇,无望的偷窥,离奇的死亡,城市苍老的身体中流淌着一股暗黑的血液。每场相遇都是一场劫难,每段爱恋都等待涅槃重生。胆小的人,可不要在夜晚拿起《血脚印》,你会因鬼魅的梦魇而无法入眼即使是白天,身边也要有人做伴才行。恐怖小说最大的特点在于第一眼吸引你,让你欲罢不能,《血脚印》就轻易做到了。其实,每个恐怖故事都逃不出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险恶的人心才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

我轻轻抚摸他缠满纱布的头和手臂,心如刀割,生怕自己稍一失控,就会放声痛哭。多可怕!我险些永远失去我的张结,若是他真的离开我,我又如何能好好活下去?青果劫他一次次进入我的身体,快感降临的时刻我在心中狠狠地说,何安我恨你!我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我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切灾难。命里的注定,任我们有多大的能量也抗衡不过。

菠幕骤降,洛巧儿回到四号楼时天已经黑透了,她在出版社改了一涎的稿子,早已经忘记了那些有关走廊的忠告,当她的最后一只脚踏上楼梯时,她的眼前前一片漆黑她逡巡着在黑暗中摸索,脚下就是四号楼的走廊,她忽然想起了邻居的话:天黑以后最好不要经过这个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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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600字


在一个平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平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妈的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发情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虽然血顶儿开辟了羊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成为不向狼低头的勇敢者的代表。虽然血顶儿的精神是伟大的,它的经历是传奇的。但他还是一只疯羊,因为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不可以被打破的,可羊就不懂这个道理,偏要去打破,他难道不是一只疯羊吗?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你认为呢?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400字


课文主要讲老狐狸和小狐狸间的亲情,以及狐狸和正太郎之间建立深厚感情的生动故事,说明人类只要爱护动物,动物也会通人性,能和人和睦相处。文中的狐狸爸爸和妈妈让很让我感动,它们为救小狐狸,去给小狐狸喂奶、送食,后来冒着生命危险在小狐狸被捉的地方的木板下面做了窝,它们还在想办法救小狐狸。开始它们咬小狐狸被拴住的铁链,发现不行,后来两只老狐狸发现木桩有用,就趁没有人的时候,从地板下钻出来咬木桩,因为老狐狸想:只要我天天努力的咬木桩,就能救我的儿子出去。文中的正太郎也使我感动,他发现了狐狸,却不说出去,还给老狐狸送吃的。当他得知小狐狸被别人拿走了,他在去拿回小狐狸的途中还摔伤了,我原来以为狐狸非常狡猾,可读了这课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金色的脚印》象征着纯洁、美好和珍贵,狐狸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饱含着人类对其它生命的珍重于爱护,体现了人类美好的感情,在这金色的脚印体现着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因此《金色的脚印》也是对美好崇高情感的赞美。

只要我们和动物和谐相处,世界才会充满爱。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400字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抓到了一只小狐狸,于是引来了老狐狸过来救小狐狸,可是没办法救它出来,只好每天都偷偷地来照顾小狐狸。正太郎每天都过来送食物给小狐狸吃,但是有一天小狐狸被人带走了,而正太郎为了救小狐狸受了伤。当他醒过来之后,把小狐狸要了回来,然后把它给放了,狐狸一家终于团圆了。

这篇文章的主角正太郎有着一颗十分善良的心,于是有了文中的动物和人的真挚的友情。

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年姨妈从家里带来的2只鹅,一只送给了别人,另一只留下了下来。

表姐帮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小灰。我每天一放学,就会拿水和稻谷给它,开始它对我很陌生,后来它就慢慢喜欢上了我。过了几个月後,爸爸妈妈把小灰抓去煮来吃了,我知道後十分伤心,哭了好久。

看了《金色的脚印》,也经历过了小灰的事之后,我开始相信,动物和人之间是可以产生感情的,你对它们好时,动物就会对你产生信任。再进一步可以知道,人和人之间也是一样的,你真心地对待别人,等你需要帮助时,那些人就会出现。

《金色的脚印》读书笔记400字

今天,我们学了《金色的脚印》这课,让我明白了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多么的伟大。

课文主要讲老狐狸和小狐狸间的亲情,以及狐狸和正太郎之间建立深厚感情的生动故事,说明人类只要爱护动物,动物也会通人性,能和人和睦相处。文中的狐狸爸爸和妈妈让很让我感动,它们为救小狐狸,去给小狐狸喂奶、送食,后来冒着生命危险在小狐狸被捉的地方的木板下面做了窝,它们还在想办法救小狐狸。开始它们咬小狐狸被拴住的铁链,发现不行,后来两只老狐狸发现木桩有用,就趁没有人的时候,从地板下钻出来咬木桩,因为老狐狸想:只要我天天努力的咬木桩,就能救我的儿子出去。文中的正太郎也使我感动,他发现了狐狸,却不说出去,还给老狐狸送吃的。当他得知小狐狸被别人拿走了,他在去拿回小狐狸的途中还摔伤了,我原来以为狐狸非常狡猾,可读了这课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金色的脚印》象征着纯洁、美好和珍贵,狐狸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饱含着人类对其它生命的珍重于爱护,体现了人类美好的感情,在这金色的脚印体现着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因此《金色的脚印》也是对美好崇高情感的赞美。

《疯羊血顶儿》读书笔记800字


《疯羊血顶儿》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其中一部作品。

书中描写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在诞生之际,在它的幼稚期还没过的时候,就遭遇了一只母黑狼的袭击,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免遭母黑狼的毒手就舍命扑救而牺牲了自己,母羊在最后将一口血浆喷到它的头上来提醒它的逃跑,小羊羔因此而得名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它妈妈报仇不像别的小羊一样在草地上懒洋洋的消磨时光,而是在草地上不停的奔跑、跳跃,练习格斗技能,它甚至还包自己两只嫩羊角插入石缝,改变盘羊角的生长习惯,把它改变成直至的,象两把利剑。

又一次羊群路过一个狼窝,当时母狼不在,血顶儿就趁机踏死一只,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狼崽,这是母狼出现了,真是杀死血顶儿妈妈的母黑狼,血顶儿冲上去哉母狼的屁股上捅了两个血窟窿,把母狼斗成了重伤。

后来母狼修养好身体后,奥古斯盘羊群就遭受到了母狼连珠般得报复,头羊绕花鼎便决定带领羊群离开血顶儿,当羊群迁到螺丝湾,可没想到母黑狼还是害怕血顶儿得羊角,放弃血顶儿,追杀盘羊群,羊群从60多只减少到了30多只,于是绕花鼎明白只有血顶儿在,母黑狼才会有所顾忌,不敢如此放肆的袭击羊群,于是他们又回到大霸岙。为了能引诱母黑狼来袭击自己,血顶儿冒险进入大血藤的灌木丛中,这种藤长满了鱼刺状得倒刺,这些刺有毒,刺破皮肤后会疼痛红肿发炎而溃烂,可血顶儿并不害怕,冲进了灌木丛中,假装自己已被藤缠住而动惮不得,单但勇敢的血顶儿确算计错误,它没想到大血藤的韧性是如此的好,自己在大黑狼扑咬到自己之前还来不及拔出羊角,自己终被黑狼咬住了羊脖而受伤了,于是它只能黏着黑狼走向悬崖而打算同归于尽,但母黑狼确还不想死,于是母黑狼只好放开血顶儿,可它却进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血顶儿占据了唯一进出的通道,这是盘羊群回来了,守在受伤严重的血顶儿身边,给它送吃喝,还放哨,血顶儿在羊群的看护下安心的睡着了。可是绕花鼎为了整个羊群的利益,还是决定放弃血顶儿,指挥羊群撤离了。天亮了,血顶儿还是没醒来,但母黑狼却醒了,当它发现羊群已抛弃血顶儿离开的时候,便乘机咬死了血顶儿。

勇敢的血顶儿最后还是被母黑狼咬死了,大自然的规律也没有因为一只勇敢的羊而改变,狼吃羊的规律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_叙事读书笔记3000字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时期,许玉兰被人诬陷成妓女,只因为曾经被迫跟何小勇上过床。作者在写***时期的时候也写很多滑稽的故事,在那个时期,法律被视为一纸空文一样被践踏,只要一张大字报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那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期。虽然作者没有去写***给了人们怎样的苦难,但是通过许玉兰被批斗,在广场、在学校、在工厂,甚至在家里,足以表现当时人们的一种惊恐的状态,因为没有证据靠着墙上的大字报就可以随便抓人,小说里这样写:

没过两天,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来到许三观家,把许玉兰带走了,他们要在城里最大的广场上开一个万人批斗大会,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主,找到了富农,找到了右派,找到了反革命,找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什么样的人都找到了,就是差一个妓女,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废了三天的时间,现在离批斗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小时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他们说:许玉兰,快跟着我们走,救急如救火。

这一段话基本揭露了***大家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是如此的深刻。

而作者之前所写的许三观强奸林芬芳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因为没有人去诬陷许三观,而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对许玉兰倍加关怀,还自我批评。这说明了许三观内心最许玉兰的深刻的爱。俗话说: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自保已不足,还可以反省,对许玉兰的照顾无微不至,原谅她与何小勇的事。虽然不轰轰烈烈,不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若我们置身其中,能否感到一种人间最真切的温情和最真切的疼爱呢?

在***之前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时期,许三观无不体现了一个丈夫对妻子,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比如许三观带着老婆孩子去各个大食堂吃饭,然后总结哪家食堂肉多饭多。之后遇上了自然灾害,家里的锅碗瓢盆都被炼钢了,生活拮据,为了让孩子们吃顿好的,许三观又去卖血。在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的时候,一乐只能拿着五毛钱去买烤地瓜吃,一乐想着自己被许三观忽视,赌气离家出走。许三观开始没有什么反映,在许玉兰焦急的寻找一乐时,许三观也很悠闲躺着。这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毕竟是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孩子了,何必是因为一碗面条破坏原本安定的家庭呢。但是作者总是这样,就在我恨许三观做得太绝了的时候,安排许三观去着急去寻找一乐。看到了一乐,让一乐其在自己背上,带着一乐去吃面条。我想:人性总还是善良的,总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总还是温暖的,哪怕真的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感情早已跨越了那个界限。

过了很多年,一乐二乐先后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去农村,许三观卖血给他们钱,这时的一乐已经把许三观打动了,一乐只认许三观做亲爹,一乐只认对自己好的许三观是亲爹,而许三观感动了,他把一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许三观以前卖血赚的钱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是这次许三观是为了一乐二乐去卖血。把卖血的钱分给了去农村的一乐二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请客,冒着生命危险陪二乐的队长喝酒。这就是一个父亲。

在得知一乐的肺炎之后,许三观也是最着急的一个,到处卖血赚钱,但是,一个人卖完一次血一定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再卖,许三观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要能筹够钱给一乐治病,自己的身体坏了又有什么关系。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了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则沿途到处卖血,我这次出来,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我到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我在松林再去卖血时,我就晕到了,医生说我是休克了,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医生给我输了七百毫升的血,再加上抢救我的钱,我两次的血都白卖了,到头来我是买血了。在松林,我差点死掉我连着卖血是没有办法,我儿子在上海的医院里,病得很重,我要筹足了钱给他送去,要是没钱,医生会不给我儿子打针吃药。我想,对许三观来说,现在没有了对一乐的任何偏见。在当时的背景下,没有亲子鉴定,只是因为大家都说一乐长得像何小勇,于是就认定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没有别的证据,许三观也认着这个道理,恐怕到自己年迈,也会觉得一乐真的不是自己生的,但是许三观在一乐出事之后没有再计较这个,在他的眼里,一乐究竟是谁生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跟一乐有父子情,而且是真情,这就够了。此时的许三观是柔情的,是一个柔情着的伟大的父亲。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可以度过面临困难,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去卖血。而卖一次血就可以赚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来说可能抵得上半年的收入了。许三观对钱对生活是淡定的,是高尚的。对家人是有爱的,有感情的。

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选择了一个动乱的年代,动乱之中,真情未泯灭。在我看来,这是作者给我们奉上的一顿真情大餐。

余华的作品无疑是经典的。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静下心来感受一种真情,是多么的享受,这种真情在我们的社会又是多么的珍贵。

《穷人》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托尔斯泰是文坛巨匠,他一生写过不少不朽的名著,近日我怀着崇敬的情绪读完乐他的短篇小说《穷人》,当读到古诗结尾:桑娜拉开纱帐的那一刻,我抨然心动。

《穷人》写的是两个穷人家庭之间发生的一件感人事。桑娜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生活,也包括五个孩子的艰辛生活,然而在这种状况下,当她发现女邻居因为穷困过度而死,只留下孤儿时,她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也与她不谋而合,

善良的同情心驱使他们决定将孩子收养,生活虽然苦了点,但总能熬过去的。

有人说金钱是万能的,金钱是宝贵的,还有人说金钱能使鬼推磨。我去却说,人间的真情是宝贵的。一个人即使再有钱,但他的品质不好,人们怎样也不会去爱戴他;一个人再穷,但他的帮忙十分高尚,人们将会永远记住他。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此刻的社会不正是缺乏桑娜、渔夫这种精神品质的人吗?大街上,一些可怜的乞丐随处可见。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的他们央求人们施舍一点儿钱,好维持生活。可那些人们不是不耐烦地躲开就是当旁若无人。那些没有同情心的人不想一想,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只要你们都给一点点的钱就足够了,你一元我五角,那么那些乞丐就不会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挨冻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一齐提倡社会荣辱观,去挖掘你内心深出的爱吧。让这个世界多一点像渔夫、桑娜这样的人,少一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吧!让爱心温暖世界吧!

孔乙己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简爱》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爱情的天平很可能因为诸多因素而失去平衡,比如名利,比如相貌,比如地位。但简爱却抛开世俗观念,勇敢的走出第一步,用自尊阐释了爱情的真谛如果我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在对待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时,简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们是平等的。无关财富,无关相貌,这场风月只有你我,爱情就应是这样。

文学作品中的痴男怨女太多,现实生活中的更是数不胜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半生纠葛让人唏嘘不止,因为自尊,所以痛苦,因为爱你,所以痛苦。看过无数苦情剧,大概的套路都是甲男爱乙女,丙女爱甲男,三个人一台戏,因为不爱引出一场阴谋,一场心殇。更有人利用爱的名义,换取金钱,换取荣耀。如果简爱想要跻身上流社会,罗切斯特是她最好的踏脚石,但她无法容忍爱情的纯白染上尘埃,更因为她善良纯真的本性,不愿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平等贯穿两人爱情的始末,因为罗切斯特能够平等待人,将简爱视作朋友,坦陈相见,简爱才交出真心,因为简爱追求平等的爱情,不卑不亢的人格魅力才吸引了罗切斯特,赢得了爱情。

当罗切斯特因为火灾损失了全部家产,更烧伤了眼睛,而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从贫穷走向富有,从表面看来他们的爱情依旧出现世俗的失衡,但简爱牵起了罗切斯特的手,因为,如果我爱你,不仅仅是作为树的形象与你站在一起,更要分担寒潮、风雷、霹雳,共享雾霭、流岚、虹霓,终身相依。

《秋水》读书笔记_600字读书笔记


读完《秋水》,明白了在无限广大的宇宙中,个人的认识和作为都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是十分有限的。

文中提到北海若对河伯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此段从不能对井蛙谈论海,不能对夏天生死的虫子谈论冰天雪地,不能跟见识浅陋的人谈论大道理是因为它们各自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好的描绘出了人认识的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也经常能够感受到知识的有限和能力的有限。现在的家长从幼托班就开始给自己的孩子寻找最好的学校,为的就是想要好的教育和教学设施。而同时这些又受着经济的影响。每个孩子从幼托班到小学,再由小学到中学直至大学毕业,期间接触了5个学校。而这5个学校中又能接触到多少老师跟同学,这期间的差异又能直接影响孩子的知识面。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校的教学条件与师资力量直接影响着这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同时也影响了学生所接受到的知识量;从老师的角度来说,就算同属一个学校,不同教师的教育方法及教师自身的素质修养也对学生的知识理解掌握程度有所限制;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智力,兴趣爱好不同也均能影响到一个学生对知识的渴望和掌握情况;从家庭环境来说,父母是自己的启蒙老师,也是孩子的道德的学习楷模和引导者,父母的兴趣爱好,行为皆能影响孩子的发育成长影响孩子所学所思有着太多的客观、主观因素,我们应该坦然的去接受。

《活着》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

《芭蕉》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芭蕉》写的是一些同学在校园里栽了一棵芭蕉树,等到芭蕉树结果时,同学们就采下丰硕的果实,

芭蕉读书笔记

后来,芭蕉树越来越老,越来越憔悴了,同学们告诉老师芭蕉树快死了,老师说那是因为芭蕉树把它的养分全部输给了小芭蕉。

我们的老师就像老芭蕉树,我们就是小芭蕉。

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像老芭蕉树一样的老师,他们孜孜不倦地把知识输送给我们,用毕生的心血来哺育我们这些小芭蕉,自己慢慢变老却无怨无悔。可是,有时候我们却像被宠坏了的孩子一样惹老师生气,气坏了老师自己还浑然不觉,该玩照样玩,该闹照样闹,现在想起来真是很后悔。记得有一次我们早读时,好一会儿了还没有一个人读书,当班主任梁老师推门进来时,我们才赶快拿起课本开始读。梁老师看到我们这个样子非常失望,也非常生气,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语重心长地给我们讲道理。当时梁老师的脸色很不好,下课后趴到桌子上休息了好一会儿,但我们却没在意,跑到外面又说又笑。后来才听说,梁老师那天病得很厉害。想想我们是多么冷漠呀,一点儿也不懂得关心老师,特别是读了《芭蕉》以后,我更加感到自责,我要对老师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

老师,多好听的名字呀,他们日日夜夜都在为我们这些小芭蕉们操劳,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却照亮了我们。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我们还要尊重老师、理解老师、关心老师,就像他们爱我们一样去爱他们。

金色脚印读后感600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尤其是阅读作品时,每个人会产生不一样的心得体会。您对于作品哪些情节感到记忆犹新呢?考虑到你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金色脚印读后感”。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1)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十分坏,觉得它狡猾、凶残、无情无义。这样的家伙,我恨到了极点。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由恨转到爱,又由爱转到敬。原先狐狸也是有感情的动物呀!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一只小狐狸捉到正太郎家,它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正太郎看见老狐狸晚上偷偷来给孩子喂奶,并且由公狐狸放哨。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他家的地板上做了个窝,住了下来。这些是都被正太郎一五一十地看在眼里,他被感动了,便把小狐狸放了。小狐狸和父母又团聚在一齐了。

读到那里,我被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椰油这样深的爱子情,它们也能想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使我感受到了父母之爱的伟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贡献出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正在包围着:在我们悲哀的时候,“爱”便安慰我们;在我们灰心的时候,“爱”便鼓励我们;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爱”便变成了善意的批评……所以我们大家就应珍惜这份爱,因为它来之不易。

但是此刻的人为了钱还在猎杀动物,我乡向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和生命,不要再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睦相处,做个朋友把!”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2)

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了狐狸并不是没有良心的,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就比如文中:路上,正太朗一不小心,踩到了崖边的积雪上和雪块一起头朝下栽了下去,失去知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正太朗得觉脸蛋热呼呼的。他费力地睁开眼,朦胧中看见一只大狐狸正不停的舔他脸颊和嘴唇。另一只蹲在他的胸脯上,温暖着他那疲倦身子......它们懂得知恩图报。

其实我在找资料中得知,狐狸要是不狡猾,猎取食物就很难得手,就有可能活活的被饿死,那么就有可能灭种。但有篇短文让我有些启发:

在森林中有一种会编织的鸟。它的巢编很复杂,像罐子一样吊在树上。可当小鸟下蛋以后就得想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后代,因为这个地区喜欢食鸟蛋的动物很多,什么猴子,野猫,蛇等,它们都很善于爬树,这样对鸟蛋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小鸟有它的好办法,它将自己的巢和黄蜂的巢吊在一起,黄蜂对自己的近邻和睦相处,而对那些不速之客,就毫不留情了。森林的动物都知道黄蜂的厉害,虽然对鸟蛋垂涎三尺,但只能望洋兴叹了。

瞧,聪明的小鸟用的不正是狐假虎威的妙法吗?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别人的侵犯,使用这个方法,怎么能算狡猾?

在动物界中,有许多动物为了生存也会和小鸟一样。再例如,狐狸善良的一面,怎么,你不服气?要是不服气就再听听我下面的例子吧!

一只小狐狸被人抓到正太郎家中,正太郎和父母见都很喜欢,所以给它做窝喂奶,可小狐狸不肯喝奶。一晚,老狐狸为了救小狐狸,就去把正太郎家中的秋田狗引开。另外一只老狐狸则去救小狐狸,可小狐狸被铁链拽住了,这铁链怎么咬也咬不断,于是它就卧在地上,给小狐狸喂奶。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3)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的名子叫做《金色的脚印》。

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叫正太郎的小孩家的男佣从山里捉来一只可怜的小狐狸。小狐狸的爸爸、妈妈为了救小狐狸,在正太郎家里的木板下做窝。正太郎知道后,不但没有说,还经常送食物给老狐狸吃。后来又把小狐狸还给了老狐狸。

看到这篇文章后,我想起了三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我和小伙伴们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只小猫。我们都用小石子扔它。小猫虽然躲来躲去,但还是被击中了几下。后来我们竟然又把小猫放在学校的假山上。这座假山四面环水,小猫根本无法过去。几天后,当我们再次来到假山边时,发现小猫已死在假山旁。

可怜的小猫不知尝试了多少次“泅渡”,但最终还是失败了,生命丢失在“荒岛”上。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心里就非常难过,我们就这样曾经糟蹋了一个无辜的生命!今天看了这篇文章,我更觉惭愧,和正太郎相比,我们显得是多么的残忍、冷酷!我发誓从今以后,要爱护动物,不伤害动物。不仅自己要做到,而且向别人宣传不要伤害动物。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4)

这天,我们学了《金色的脚印》这课,让我明白了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多么的伟大。

课文主要讲老狐狸和小狐狸间的亲情,以及狐狸和正太郎之间建立深厚感情的生动故事,说明人类只要爱护动物,动物也会通人性,能和人和睦相处。文中的狐狸爸爸和妈妈让很让我感动,它们为救小狐狸,去给小狐狸喂奶、送食,之后冒着生命危险在小狐狸被捉的地方的木板下面做了窝,它们还在想办法救小狐狸。开始它们咬小狐狸被拴住的铁链,发现不行,之后两只老狐狸发现木桩有用,就趁没有人的时候,从地板下钻出来咬木桩,因为老狐狸想:只要我天天努力的咬木桩,就能救我的儿子出去。文中的正太郎也使我感动,他发现了狐狸,却不说出去,还给老狐狸送吃的。当他得知小狐狸被别人拿走了,他在去拿回小狐狸的途中还摔伤了,我原先以为狐狸十分狡猾,可读了这课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金色的脚印》象征着纯洁、完美和珍贵,狐狸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饱含着人类对其它生命的珍重于爱护,体现了人类完美的感情,在这金色的脚印体现着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因此《金色的脚印》也是对完美崇高情感的赞美。

只要我们和动物和谐相处,世界才会充满爱。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5)

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我真正懂得了父母的爱的伟大,课文第4-15自然段都是在写老狐狸和小狐狸之间的事,老狐狸为了自已的儿女去咬铁链,咬木桩,在地板下做窝,弄得消瘦了很多,最终却失败了……

不仅仅仅是人,动物也有母爱,它们的爱甚至比人还要伟大,然后在儿女需要帮忙的时候,它们会不顾自己的生命,不顾一切地去救他,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促使它去救自己的儿女。以前,我总认为父母对我的爱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职责,不懂得去体谅父母,从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事也让父母帮着干。从今以后,我必须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父母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从课文第16-18自然段,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是平等的。文中正太郎关爱老狐狸,老狐狸才会在他掉到积雪悬崖的时候救他,尊重必然换来尊重,然后救护必然换来救护……就要让别人快乐。此刻,很多的人不注意保护动物,把动物摆上贪吃者的餐桌,残忍地捕杀人类的朋友,让一个个物种陷入了灭绝的境地……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家园,为什么不能够跟动物和睦相处?如果有一天,地球上只存在我们人类,那我们会快乐吗?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6)

狐狸,奸诈狡猾;狼,凶残冷血;老虎,凶猛残暴……可如今,这些动物的不良习惯却在我心中逐渐高大起来,我要还它们一个清白……

(一)还给狐狸一个清白

在许多故事中,狐狸没少充当反面角色,如: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与狼“狼狈为奸”上演一场“天衣无缝”的“好戏”;欺骗愚蠢的乌鸦……种种劣迹真是不计其数啊!

可当我读完《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时,我才发现狐狸之间竟然有如此动人的故事。为了报恩,狐狸父母知恩图报就正太郎一命。它们这中有情有义的品质,我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可这往往被人类忽略!我们现在应该证明了狐狸是清白无罪的!它不应该背上“狡诈无耻”的罪名!

(二)为老虎正名

老虎,一个众人皆知的猛兽,有成语叫“谈虎色变”,可见老虎就是“凶残恐怖”的代名词。

武松打虎,名垂青史,成了无人不晓的“大英雄”。听到“武松”这两个字,大家都竖起大拇指。可如今,老虎的的“享福时”已到,它成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谁敢动它一根毫毛,“杀无赦”。老虎,它不是“恶”的代名词,不该被人类屠杀,老虎也是生态平衡中重要的一环!

(三)给狼一个公道

狼,在小还字的“字典”里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是小孩子做不完的恶梦,张开它的血盆大口,令人望而生畏。

罗斯福总统为了保护鹿群,曾经下过一道命令:杀死狼,保护鹿。可是,结果却不尽人意,惨不忍睹!鹿摆脱了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毁坏了整座森林!到后来,鹿因没有食物可吃,都快灭绝了!

其实,狼才是森林和鹿的真正保护者!

动物,也是为了生存,它们不应该背上如此骂名及黑锅,不应该!我们要还动物们一个公道!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7)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色的脚印》。文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正太郎和狐狸一家。课文中正太郎帮助老狐狸救他们的孩子小狐狸并和狐狸一家结下深厚的情谊,当正太郎在雪地遇险的时候,正是老狐狸救了正太郎,文中体现了人与动物应该要和谐相处,而不是天生的敌对关系,这样的话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地球生态环境。

但在现实生活中,人和动物并不是那样和谐相处,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大肆捕杀动物,是很多动物灭绝或濒临灭绝。

以前世界上有一种叫“树虎”动物,是一种十分善良动物,在一个树虎里,总会有一只被树胶粘住,但是树虎们不甘同伴死去,所以每天都会有树虎叼来食物喂给那只树虎。人类就是利用这一点,把树虎大量捕杀,结果导致树虎的急剧下降,最终是树虎灭绝。

动物的善良和奉献精神让人类感动,而人类的残忍却让人类自己胆寒。

我在网上就曾经看到一则这样的视频。日本的一队捕鱼船队大肆捕杀鲨鱼并当且直接就在渔船上解剖鲨鱼,海面上都被鲨鱼的鲜血染红,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刺眼,那血腥暴力的场面真的是让人不忍直视,简直就是人类的罪恶。

难道我们人类就非要大肆残杀动物吗?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人类和动物同生活在一片天空之下,都是地球的主人,不能依仗人类是高智慧生物就肆意杀害其他动物,人类要和其他动物和谐相处,创建和谐共融的地球生态环境,人类的文明才能更进步、更稳当、更持久!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8)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非常的坏,它狡猾、凶残、无情无义。这样的家伙,我恨到了极点。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由恨转爱,又由爱转到敬。原来狐狸也是有感情的动物啊!

《金色的脚印》一文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捉到正太郎家,它整天不吃不喝,眼里总是露出悲哀。有一次,正太郎无意中看到老狐狸晚上偷偷的给小狐狸喂奶,正太郎看见了这一瞬间,决定把小狐狸放了。小狐狸和父母团聚,一家三口又聚在了一起。

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也有这样深的爱子情,护犊意,它们也像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使我感受到了父母爱的伟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贡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使我想起了篇文章:一只小鸟被关在笼子里,母鸟为了救小鸟得到自由,牺牲了自己,撞断了笼子。小鸟得到了自己,母鸟却死了。这些自然界的母亲保护孩子的行为使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父爱和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9)

从《金色的脚印》中,我看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浓浓的亲情。

小狐狸被正太郎家里的佣人捉来了,小狐狸什么都不吃,每天都在嗥叫,正太郎非常同情小狐狸,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同正太郎一样,这只小狐狸多可怜呀!

小狐狸的父母来救小狐狸了,但是,无论它们用了什么办法,都没能把小狐狸救出来。我也为它们感到着急,老狐狸的行为让正太郎感动了,正太郎决定给饿着肚子的老狐狸投送食物。

老狐狸知恩图报,救了正太郎。正太郎把小狐狸放了,迎着耀眼的朝阳,狐狸们的脚印闪着金色的光芒,一直延伸到密林深处。

我感受到动物之间那比山高,比海深的亲情,如果在现实中,人比动物聪明,人所能做的动物都往往做不到,但是动物的亲情,人没有几个能做到。

但人是有爱心的,像正太郎一样,爱心需要关爱,如果没有关爱,爱心就被吞噬了。

我们要保护动物,爱护动物。

要记住一句话:

将临在动物的事终究会降临人的身上。

人们关爱动物,共创和谐地球的光芒。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10)

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

这篇文章写的是正太郎一家和狐狸一家的故事。正太郎家的佣人从山里抓来一只小狐狸,它的父母全力拯救它。正太郎非常同情这对因为惦记着孩子而吃不到充足的食物的老狐狸。所以正太郎把父母送到邻居家的那只小狐狸要了回来,狐狸一家终于团聚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人与动物是不可分割的,人与动物之间需要的是信任。如果人们忽视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做出了伤害它们感情的事情,那么动物对人的感情也会烟消云散。对大自然也一样,人们对大自然做出了违背法则的事情,大自然也会对人类进行报复。人们砍伐树木、排出工业污水、大气受到污染、制造有害物质得到的呢?只有水土流失、水资源缺乏、温室效应、光化学烟雾、疾病横行《圣经》中有这么一句无奈的话:你们都为我做了些什么呢?也许这句话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这不仅仅是无奈,也是愤怒。这是大自然的呐喊,对我们这些欣赏着大自然的无限风光而又在让她渐渐失去这些的人们呐喊。

金色脚印读后感(篇11)

我在前段时间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以前对狐狸的坏印象,原来我总觉得它很狡猾、很凶残、而且还无情无义,在动物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狐狸了。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由恨转到爱,又由爱转到敬。让我明白了原来狐狸也是有感情的动物!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正太郎的爸爸捉到了家里,可是它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深夜,正太郎看见母狐狸晚上偷偷跑到了正太郎家里来给小狐狸喂奶,而且公狐狸就在门口放哨。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他家的地板上做了个窝,住了下来。他们一家三口的行为都被正太郎一五一十地看在眼里,他它们的亲情所感动,便马上把小狐狸放了,这样小狐狸和父母又团聚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文章后,我不由地想起我们社会,也有好多做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贡献出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正在包围着:所以我们大家应该珍惜这份爱,因为它来之不易。但是现在有的人为了钱还在猎杀动物,我想大声向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和生命,不要再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睦相处,做个朋友把!”让它们也像人类一样感受的爱吧!

读书笔记600字


读书笔记6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叫做《繁星春水》。这本书讲了冰心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她的老师张老师。让她每天至少要写一千字的作文。于是便有了下面的这写文章。

她一开始以为每天要写一千字的作文,会非常的难。可是,她后来慢慢的觉得每天写一千字都少了。要写两千多的字。还说,照她这样下去一百页的光景也不够了。我想因为是每天都在写,都成为了家常便饭了。所以,到她后来就觉得每天写一千字都少了。

在其中一篇当中,写了她的一个同学王瑞萱刚开始上学的时候天天都是坐着个三轮车过来上学,每次一到学校她们班上的学生总是说:小姐,请下车。放学的时候,所有人都抢着出去。在车旁边说:小姐,请上车。后来,陶奇(冰心)的同学王瑞萱不再坐三轮车了,都是在走路。我想她是因为每次上学,放学,都有人在车的旁边说小姐,请上车,小姐,请下车。所以她才不坐三轮车,而是走路回家。

我读完这个的想法是:以后我们尽量每天都写一篇作文,这样子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长大之后还能翻阅小时候的事情。

读书笔记600字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书笔记600字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这使我想起一首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游子吟》

妈妈对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这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没办法报答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亲妈妈,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中为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读书笔记600字

在上个学期,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收获非常大,感受也非常深。冰心,原名为谢婉莹,福建福州长乐横岭村人。取一片冰心在玉壶为意,笔名为冰心。被称为世纪老人。现代着名诗人、作家、翻译家、儿童文学家。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在冰心看来,母爱是伟大的,是可歌可颂的。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这首诗是当诗人冰心在雨天看见一片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的。更加说明了母亲在她的心中,是人生中唯一安全而又可靠的避难所。在《繁星?春水》中,除了赞颂母爱的伟大,与母爱紧密相联的便是童真、童年了,一切新生、萌发的事物都是天真无邪的。在写童真、童年的诗歌当中,我最喜欢的一首就是: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从这首诗歌可以看出,随着我们的年龄慢慢长大,烦恼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但是童年时代的我们会为了这些而耿耿于怀吗?相信不会吧。长大后,我们会去向往童年时代的生活,所以说童年是真中的梦。而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世界,很多人都带着虚伪的面具,分不清是真是假。这时只有梦中的童年生活才让人感觉到是真实的。常人的批评和断定,好像一群瞎子,在云外推测着月明。我非常喜欢这首小诗,这首小诗其实是在讽刺一些不懂装懂的人,自己明明就不是很厉害,还来批判其他人,就像是瞎子,在云外面推测着天堂的天气如何?然而不懂装懂的人在聪明人面前表现得总是如此的虚伪。冰心奶奶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她的独具匠心。读完这本诗集,我觉得这本诗集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在冰心奶奶的诗下,一个多么美的世界啊!

读书笔记600字

暑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冰心奶奶的诗歌集《繁星春水》,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短短的一首小诗,冰心奶奶以她独特的视角,把伟大的母爱诠释的淋漓尽致。当孩子遇到了烦恼,会找母亲倾诉,当孩子受到伤害,母亲会义不容辞的保护,当孩子生命受到威胁,母亲会竭尽所能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8.24的空难中的一位母亲,出事时飞机里乱成一团,年轻的妈妈托着儿子,把儿子从舷窗送出来,嘴里还哄着儿子:宝贝别怕,妈妈在这儿呢!紧急关头,她把孩子留在了人间,而自己却永远留在了天堂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我曾经是个爱幻想的人,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面对现实。经常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因为幻想变得

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的下滑。天天幻想,很多难得的好机会都和我擦肩而过,冰心奶奶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靠自己辛勤的劳动去摘真的鲜花!

《繁星春水》勾勒出一幅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画面,这样的诗歌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折射出深邃的哲理。冰心奶奶去了,却把美留给世界,让世代的读者欣赏到文学无穷的魅力

读书笔记600字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我认为这节诗写得很好,语言精炼,却饱含真理。字里行间,透露着生活的讯息。人人都想成功,但成功却不太愿意眷顾他们。唯有那些勤勤恳恳,坚持不懈,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的人,才有可能获得成功的光顾。古今中外,多少成功人士,人们只看到他成功时的笑容,却看不到他奋斗时的汗水。匡衡凿壁偷光,祖逖闻鸡起舞等等,甚至是金庸笔下的郭靖,都是一个个鲜明的例子。我觉得,那些成功人士并不是因为他现在所获得的荣誉而笑,对他们而言,真正值得珍惜,值得骄傲的,是他们奋斗时的汗与泪。

范仲淹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他是北宋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提出的先为天下,后为个人的思想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范仲淹小时候家里穷,但他很有志气,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无法维持生计,只好改嫁。那个人家已有两个孩子,他们挥霍浪费,范仲淹努力读书反被嘲笑。于是他告别母亲,来到一个寺庙中。在庙里,他经常一个人读书到天亮。每天煮碗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早两块晚两块,就这样生活下去,终成一个有学问的人,为国家和百姓做了很多好事。

就像歌里唱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我们要珍惜现在的青春年华,刻苦学习,积极奋斗,努力拼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读书笔记600字

上个星期,我品尝了一本书,使我到了冰心先生的诗国里遨游了一圈。

这本书叫做《繁星春水》,是冰心先生的着作,虽然是几首诗,但里面却蕴含了许多珍宝。

在春水这首诗中,蕴藏了对孩子的喜爱;对青年人的关心等,不同的诗都融入了冰心先生的爱,与其说这是一首诗,还不如说是冰心先生真挚的爱

从这首诗中,我可以从中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爱,从小麻雀!休飞进田垄里。垄里,遍地弹机正静静地等着你。这首诗里小麻雀暗指儿童,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孩子的呵护与爱的感情。

《天狼》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天外之音》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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