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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读后感200字

《云想衣衫花想容》读后感10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云想衣衫花想容》读后感10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很美的一句古诗,但今天却和原意没有关系因为这货是篇书后随笔,俗称读后感!!!

我是分割线喵

一开始海飘雪的这部书给我一种变种玛丽苏的错觉,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但是被推到那么高的地位,必定有过人之处,还是坚定地看了下去。

但是随着情节的展开,还是被作者小小地吓到一下。

分析和技法笔记我就自己私藏了,学到了很多。

还是纯粹写写对人物的感觉吧。

宋明磊,光明磊落之意。

一开始作为唯一一个比较给力的男生,加上戏份,我居然默默把他当男主之一了,闹了半天,最后发现炮灰了不算,还是个反派,囧。

宋明磊年少老成,负着深仇还带着表妹深入虎穴,隐藏之深,无人知晓,不可谓等闲之辈。才貌家世,比起几个男主也不算弱势。花木槿假扮二小姐引敌,他誓死相护,最后含恨坠崖,也算是为自己的爱任性了一回。

而轰轰烈烈之后,那个大家心目中的宋明磊就死了吧。活下来的是明家最后一个公子,是最阴狠毒辣的人。

他和家人用一生来布局,来复仇,逐鹿中原,他唯有放下爱她。

原非钰,木槿的初恋。

其实无论是谁,遇到这样的少年都会心动吧。

他始终是单纯而善良的,会背起泥水里面的脏丫头,会冒着迷路的危险去给她拿吃的。即使素昧平生,他也会伸出自己温热的手掌,去传递热度。

也许他的爱是笨拙的,但他的爱是可以触摸的。

单纯的他,最大的智慧更用在了救她和自救之上。他知道练无泪即使保住自己的性命,也会忘记前尘往事,于是他还是在布下了一个局,一步步让自己记住了她曾经经过自己的生命,不断留下线索他自己想起。

他知到道爱情,不只是记忆,而是即使忘记,我还是会重新爱上你,然后认出你。

原非白,严格说,其实他才是男主吧,花木槿一生的挚爱。他有过最残忍的童年,也有过最残酷的初恋。

世人只道踏雪公子,天人容颜,才情人品家世武学音律诗画,皆是难有敌手。然而他父亲爱他,所以累及失去母亲和双腿。他的初恋爱他,终于为权势委身其父。

他见证了木槿最艰难的时刻,他却以为他只是冷眼看弟弟瞎热血。而她被迫陪伴了他最窘迫的境地,他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骄傲的他以为自己可以护她一世安稳,却是累她8年辗转流离都念念不忘。而重逢之时,她已经不能是他的花西夫人,他也不能是高傲的踏雪公子。也许一开始各怀心思的接近,最后再悔恨也无力去改写悲伤的结局。

他们的错手也不仅仅是偶然,爱情里如果一方怀着仰望的姿态,那么即使对方曾低头温柔,也是抓不住幸福的。

非白就是那样一个人,被背叛被欺骗太多了,骨子里就很难再轰轰烈烈放开自己去追逐了。

他可以一直等她,他可以不介怀八年与别人共事,他甚至可以为她装成臭老驼子。然而木槿先救月容的时候,他伤心得的不想听她解释。木槿回来的时候,他按捺着对她所有的担心。他以为抓得住,却不去想命运才是最伟大的。

每一世她都那样爱他,但是每一世他都仗着这份喜欢,有意无意又是刻骨的伤。

段月容,没有错,就是我想表达的花想容,花木槿想段月容。

如果说非钰的温柔是每个人内心的少年郎,那么段月容必定是三生修来的真命天子。

他是暴戾的,凶残的,帝王该有的都有了。他的等于弑母式的出生,被天下人忌惮的紫瞳,音律武学登峰造极,玩弄权势小人,是个天生的霸主。但是他所有的温柔所有的柔软只向一人。

他知道你身上有与别人的生生不离,可是他一直都没有说这个轻贱你。他一夜之间兵败山倒只身一人还因你武功尽失,可是他从来没有迁怒于你。他一个太子你肯扮作倾城女子,为你学会洗衣做饭,和你隐姓埋名成最平凡的农家夫妇。他已经可以回大理继承一切,他考虑再三却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你要守护的山寨搬救兵。

他不是脑残高富帅,但他最后做出的抉择都是不伤她。

他有无数政治联姻三千佳丽,你不过一句调取笑他,他便为这对他的细小的在意就欣喜若狂。他连出征之前都要遗言似的口喻,只有你们的养女可以继承王位。他一惹你生气就来耍无赖,哄你逗你欺负你却独独不会不理你打冷战。他知道你才智过人,却一直想避你别卷入纷争,小心的护着疼着。他比你自己还要了解你,知道你拼死也会回去救他,知道你即使不爱心里也一定是有他的。

他的爱的单向的,没有回应也是静默决绝的坚定。他的爱不能说单纯对她好,他是个情场高手,把整个后宫都收拾得对他死心塌地,如何不知慢慢赢回她的心。只是他的爱太深刻,细数才发现他真的做到了很多人无法为她做的。

我不知道失忆的非钰拿木槿性命威胁月容的时候,他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木槿骗月容如果她非白和他平安出去就跟他走的时候,他在想什么有很多处,我无法体会那种心情,因为我没有这样爱过。

我唯一可以描述出他心情的,是当他吹着笛子解音律锁开门的时候,木槿突然点他的穴,把他推出门去。她要和他非白死,却不想同他回去。

心死了,人也算死过一次了吧。

前生的宝物带着记忆来唤醒他,他才知道为什么美女那么多,他就唯独看上了平凡的她。

即使是前世,他也是因她而自愿堕入凡尘,要一直守护她。而她,永远都是会喝下孟婆汤去遗忘,去找非白,独自前行。

每一次明明被他执念打动,却一定要与非白最做个了结,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她几乎毁容地回来,他只是笑笑,还知道回来。心里痛着,还是很庆幸她回到自己身边。她说要和他一起,他听见她在怀里央求要与非白了结,她不知道他心里有多害怕。

这是他一生最畏惧的时刻,因为逃不掉是命运。他第一次怒了,说每一世都是这样,从此不回头。

她只疑惑,不解他的痛。

呐,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道理谁都懂,只是真的到了自己抉择。

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世间可有段月容?答案应是,没有。

因为没有谁会一直在原地等待。

也没有谁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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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200字)


我想把小手

安在梨树枝上。

带着一串串花苞,

拉着万丝阳光,

荡呀,荡

荡出声声春的歌声

我想把脚丫

接在杨树根上。

伸进湿润的土地里,

吸取香甜的营养,

长呀,长

长成一片树林。

我想把眼睛

装在飞机上。

看星星多亮,

瞧月亮多美,

看呀,看

天空是我的家。

我想把我自己

中在宽阔的土地上。

变小树,绿得生辉,

变小花,开的美丽。

成为蒲公英,

是我最大的愿望。

我会飘,飘

飘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不过,在飘之前,

要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商量

五年级:梦馨

想北平读后感


《想北平》是老舍先生在1936年流寓青岛时写下的一篇小品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想北平读后感,欢迎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想北平读后感(一)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想北平读后感(二)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 和的香片茶,胡 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想北平读后感(三)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即便将来远去,可痴痴念叨着的。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

可遗憾的是,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许多的美好,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拴在门口的西洋狗。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不再说了吧,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柿子,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我就不行了。我爱我的母亲;说人家的城市喧闹,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原因就在这里吧,有永远温暖的房,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所以众口咸宜! 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谈泊。有我读过的学堂。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易分析,老舍话北京,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若是在一年前。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也诚然不知。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说人家的城市笨拙,慢慢地走,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波澜不足的感觉,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背后是城墙。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还不愧杀。因为普通,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安然而热烈的情怀,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心中完全安适,感情来源于生活,如此切,关注底层的眼睛!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西山的沙果,校园里幽幽的花香,作读后感,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美国的橘子包着纸,文字的魅力,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真想念北平呀,批着霜儿的沙果,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但却是绵绵的,而如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带着对红墙金瓦 ,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故而感人至深,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住过伦敦,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

《想北平》读后感


《想北平》读后感

《想北平》读后感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想北平》读后感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思念的颜色,很纯很纯;思念的形状,很绵很绵;思念的味道,很凉很凉;思念的感觉,很长很长……

——题记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说不出的爱,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恋北平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隐藏起来的爱被慢慢唤醒,继而膨胀,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这时奇迹出现了,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我蓦地抬头,仰望着天空,那是北京的天空;我站在宏伟的纪念碑前,那是北京的宏伟;我嗅着校园中浓郁的花香,那是北京的气息;我听着志愿者整齐划一的口号,那是北京的召唤……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北京,我一定会再次回来,回到这个让无数人梦牵魂系的天堂……

想北平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


读后感大全内容专辑推荐:“想北平读后感”,敬请浏览。

想北平读后感 篇1

要说起来,我和老舍的这篇《想北平》还真的是很有缘分呢。在拿到语文书之前,我就已经读过这篇文章了,并且,也的的确确是在一种想念家乡的感情下读的。

本来,我也是真的决定要离开北京了,尽管心里是那么的痛苦。毕竟我所经历的生命都是在这个城市度过的。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一切熟悉之物都在这儿。因为我孤陋寡闻,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北京之外的天是什么样,也从不去想它。更没有想过离开家会是什么感觉。

我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我也以为外面的世界和北京没有什么区别。我更以为自己不会想家。

也许,是我的能力太差了吧。总之,一到那个地方,我马上就发现,原来一切根本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么回事。

怎么曾经天天相见的好朋友现在就天各一方了呢?

怎么原本无比熟悉的路上的风景现在就突然变了个样呢?

怎么同样的是在生活着,现在却突然变了个滋味呢?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读到了老舍的《想北平》。老舍所感悟的北平和我所感受的北京,很多事物并不相同。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却没怎么见过北京人在自家里种的蔬菜,也没怎么见过北京带霜的玉李。更可笑的是,我连北山和西山都没到过。但是从他的文章,我却能很亲切地感受到那股子滋味!

还好,他提到的北京的胡同我是没少见过的,牌楼也常见,离家不远的小西天就有个牌楼,以往每周都见得到。虽然他文章里有的东西我见过,有的我没见过,可是一闭上眼,我就能真真切切的见到那景儿,也许,这就是家乡的味道吧。

《想北平》这整篇文章里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最后一段了。要说它的语言,并不华丽,句式也不特别。读着却让我深有所触,可能是因为我身在异乡吧。正是这两句朴实无华的话。道出了所有身处异乡的北京人的内心所感。当初读到这里时,我的眼泪真的是快要落下来了。不离开家乡,真是不知道思乡的感觉。

我也是深深的,爱着北京啊

想北平读后感 篇2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想北平读后感 篇3

思念的颜色,很纯很纯;思念的形状,很绵很绵;思念的味道,很凉很凉;思念的感觉,很长很长。——题记

北平,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不计其数的首都,但是对于老舍先生来说,北平却只不过是自己的故乡而已。对故乡故土的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积藏的爱被慢慢唤醒,逐渐延展开来。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作者没有着笔去刻画北平的名胜古迹,也没有去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他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对北平的思念融入到了自己的过去,而作者对北平的每一个回忆,让我们看到了平民化的北平,让我们看到了在北平这个天之脚下的地方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平凡的生活。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作者老舍先生在北平生活了几十年,他体会到北平的热闹,也感受到北平的安静,北平有作者几十年生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从城市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的眷恋。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段雅琪)

想北平读后感 篇4

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我前前后后已读了不下二十遍吧。感谢老舍先生用平实质朴的语言描叙着他的北平,袒露着他对北平与我的心灵向黏合的浓浓深情。作为一位语文老师,我本能的思索文中的表现手法以及我当如何学习。

任何一篇阅读文本其实都是一篇富有分析和借鉴价值的学习媒介。《想北平》这篇文章给人印象最深刻之处、同时也是本文最为精彩的地方就是上面所说的:用平时质朴的表现手法袒露着他对故园北平的一腔深情。如何分析和借鉴文章的精彩之处呢?我想着有一个方法-论问题:没有任何问题意识,没有任何真切现实意义的分析和借鉴没有生命、没有生存土壤。支离破碎、干巴巴的解读之后学习者言语生命的所渴望的表现手法依旧在空中漂泊。

那么如何才能使得学习主体有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对文本产生真切的意义学习?方法之一就是自己尝试就这一文学话题结合自身情形开始自己的写作体验。这样一方面必然产生如何写的困境,有了困境就有了学习的真切需要,因而会对文本产生意义学习;另一方面文本的示范性为自我写作提供了比较和学习借鉴的范本。这样即是学习文本的方法,也是写作乃至文学学习的方法。

远离故园的老舍思念着他那热爱却又陷入外侵者手中的北平,用自己的笔表现着自己的情怀,那么我和我的家乡呢?

我的小山村好像即将逝去了!我长大了,远离父母故乡,走上社会,以一个欲有所作为的姿态只身一人在外面生存打拼,故乡的概念渐渐成为黄昏里鸣虫的哀鸣和雨夜里的倚窗相思。前段时间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村子里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今年上半年又有一户在县城买房,即将离开山村。现在我们村已经有一半的户数在县城或者九江景德镇买房立足,原本不到两百人的山村一下子落寞起来。我曾经这样想过,即使是以后在外地上班,每年放假了还是可以回家乡去看看。现在看来家乡梅雨季节里屋檐下滴滴答答的雨声恐怕也只能成为我梦中带泪的回想,烈日下和同伴们结伴放牛、偷偷在山脚的池塘游泳的情形可能将永远向我那沉默的山村话别。这真是一种人生的不幸,远离亲人家乡本已让自己心难所依,现在家乡却要从炊烟袅袅中走向废墟和荒野。我埋怨上天的残酷,为什么给了我一个故乡,却又要从我的生命中将它夺走远去?

一想到故乡,我的这种复杂心情就涌上心间,难以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和老舍先生有着某种相似的情形和心绪。那么老舍是怎样用自己手头的笔娴熟真切地表达出自己的心思呢?

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感觉。心里想就这样一篇无论是情感上还是语言上都这般平淡的文章还能选入教材让千万人学习借鉴,真不可理解。之后又陆陆续续读了很多遍,对文章的认识渐渐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几乎是怀着仰视的姿态来学习欣赏这篇优秀散文。

我起初的阅读困境和之后认识的质变其实间接说明这篇文章的过人精彩之处,还是上面所说的,平淡之中蕴真情。

想北平读后感 篇5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即便将来远去,可痴痴念叨着的。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

可遗憾的是,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许多的美好,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拴在门口的西洋狗。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不再说了吧,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柿子,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我就不行了。我爱我的母亲;说人家的城市喧闹,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原因就在这里吧,有永远温暖的房,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所以众口咸宜!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谈泊。有我读过的学堂。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易分析,老舍话北京,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若是在一年前。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也诚然不知。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说人家的城市笨拙,慢慢地走,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波澜不足的感觉,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背后是城墙。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还不愧杀。因为普通,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安然而热烈的情怀,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心中完全安适,感情来源于生活,如此切,关注底层的眼睛!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西山的沙果,校园里幽幽的花香,作读后感,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美国的橘子包着纸,文字的魅力,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真想念北平呀,批着霜儿的沙果,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但却是绵绵的,而如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带着对红墙金瓦,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故而感人至深,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住过伦敦,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

优秀读后感:我想


我想把小手

安在梨树枝上。

带着一串串花苞,

拉着万丝阳光,

荡呀,荡

荡出声声春的歌声

我想把脚丫

接在杨树根上。

伸进湿润的土地里,

吸取香甜的营养,

长呀,长

长成一片树林。

我想把眼睛

装在飞机上。

看星星多亮,

瞧月亮多美,

看呀,看

天空是我的家。

我想把我自己

中在宽阔的土地上。

变小树,绿得生辉,

变小花,开的美丽。

成为蒲公英,

是我最大的愿望。

我会飘,飘

飘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不过,在飘之前,

要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商量

创想号读后感


创想号读后感
伏尔泰说:每当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再读一次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我就有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创想号》。
我最喜欢的篇章是满月丛林奇妙夜。从中,我知道了非洲野犬借助着明亮的月光追踪猎物,捕猎成功的概率会非常高,还可以捕获平时吃不到的夜行动物。所以每逢月圆之夜,非洲野狼就把原本在白天进行的捕猎活动挪到晚上,这样就能更换一下菜谱,尝点别的食物。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禁想起了我以前见过的情形。
我在金色沙丘曾见过一只蚁狮正在挖坑,那些沙坑是它们准备的捕猎陷阱。它们先在沙子上挖好坑,藏身在坑底,然后就守株待兔般地等着路过的猎物掉下来。一旦有猎物不幸中招,它会立刻往猎物身上弹抛沙粒,猎物就随着沙粒流到沙坑中心,它得意地把猎物拖到身边,开始吸取汁液而月圆之夜,会让蚁狮把坑挖大许多,用来捕食,更大的猎物。非洲野犬借助着明亮的月光追踪猎物和蚁狮在月圆之夜把坑挖大许多捕猎,不是一样的智慧吗?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非常喜爱它《创想号》。


梦想,想梦 (800字)


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随着一曲悠扬的歌,带我们进入了开学第一课,同时,通向梦想世界的钥匙也在同一时刻赠与了我们。

梦想就像宇宙中的星辰,看似遥不可及,但只要你努力,就一定可以触到。在节目里,神舟十号唯一的女性宇航员王亚平阿姨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可是,朋友,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梦想看似是美丽的星辰,其实是如同想梦一样漂浮不定、模糊的星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刘老师的气浪纸飞机呢?它需要强大的动力(对于飞机来说)来带动它,或多或少的动力,都会使飞机坠毁。梦想,也就像那纸飞机,需要动力,可是有时候,没有动力的孩子们,心中的梦想竟变成了空虚的想梦!

梦想,想梦,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却有天翻地覆地的区别。付丽娟姐姐,今年13岁,在跳伞队里训练过程中把难熬的心情化为了跳伞的动力。在一次跳伞前,她说过,只要她可以坚持做一件事,她就一定可以做好,不管是什么。她能这么说,是因为有动力啊!邻居的小妹妹,梦想做一名画家,可是,每次询问她,她都只是跟我说,怎样的富可敌国,怎样的风风光光。这就是想梦,光想不做,动力全失。

再说说我自己。我的梦想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华人,为了这个梦想,我常常在看世界各地的名家优秀作品,几乎日日都写文章,有时候我闷心问自问,自己真得每天都认真为梦想努力了吗?的确,有一段日子,我从来未动过笔,即使写出来了,也只有平时的一半好。我的动力,忽大忽小,非常危险,一点点不小心,就会像迷你彬一样,玩着玩着,气浪纸飞机就坠毁了。

想梦,还是有一味良药可医,变良药就是动力,药引嘛,自己慢慢思考,你肯定能找到。

梦想,也是一味良药,也是动力,不过,它只是一剂营养液,用来维持营养,不然,它就会慢慢变小。

蓝天下,草地中,小溪旁,让我们聚集在一起,放飞那梦想的飞机!

五年级:徐瑞佳

《想北平》读后感范文


下面由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想北平》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想北平》读后感范文一】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想北平》读后感范文二】

思念的颜色,很纯很纯;思念的形状,很绵很绵;思念的味道,很凉很凉;思念的感觉,很长很长

题记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说不出的爱,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恋北平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隐藏起来的爱被慢慢唤醒,继而膨胀,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这时奇迹出现了,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我蓦地抬头,仰望着天空,那是北京的天空;我站在宏伟的纪念碑前,那是北京的宏伟;我嗅着校园中浓郁的花香,那是北京的气息;我听着志愿者整齐划一的口号,那是北京的召唤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北京,我一定会再次回来,回到这个让无数人梦牵魂系的天堂

【《想北平》读后感范文三】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想北平》读后感范文四】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读后感《想北平读后感》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想和做读后感


想和做读后感(一)

每个人都想成功,成功就是把梦想的目标变成现实。

小的时候就学到一篇课文,题目叫做《想和做》,一个人如果只会想梦想,那么,梦想永远会在地里,在地里做着春天发芽,夏天开花,秋天收获的梦,这就是那个不曾被破坏的梦,一个原汁原味的梦。这种人其实是成功的,因为他成了梦想家。一个人的一生一直活在不曾被受破坏的的梦里,是多么地单纯,可爱!然而,生命的终结也会悄然而至,就这样,平凡无为!还有一种人就是只知道做的人,他认为,一切事情只要自己动手了就能够成为现实,就能够过上幸福美满得生活,就能够高兴的说我是很棒的。然而,有人说他们这类人是莽夫,是匹夫。诚然,他们还缺少一种可贵的东西,那就是脑子。一个人如果没有脑子,那么,我想他不能算作一个人,至少不能算作是一个纯粹的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种生活在昼夜之间,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月,不知过了多少个春夏,碌碌无为,一生和劳动为伴,身心疲惫不堪,了了一生。

成功不是梦,成功了的人把梦当成人生下一个前进的目标,把他当成前进的动力,在年华灿烂的时候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了脑子和行动,在繁华的街灯后巷默默地勤劳着,默默地工作着,就是这样,理想就在手指之间来回反复着,没有跳跃的思想,只是一心想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完成目标。

日月穿梭,光阴似箭,已到不惑之年,那个从白领队伍里出来的知名人士不就是那个曾经在陋巷里默默工作的那个他吗?让我擦擦眼睛再看一看,是他吗?哦,是他,真的是他!那种让千百人注目的人就是这么让人敬服。回想当初,那个曾经是多少人的梦想今天被他变成了现实。

有一个问题一直浮现在我的脑际,那就是一个人怎么知道自己未来会成为哪一类成功人士,自己又是怎样定义成功的呢?后来,我想,可能是因为还是孩子的时候就有人指导吧,一个有人指导的人他的路一定走得很平坦,很有目标,渐渐地就形成了一种模式,那就是一直不懈地奋斗结果。我瞬时幡然醒悟,想要成功其实不是梦想,我们在年华灿烂的时候要敢于和繁华世界作抗争,诸葛亮曾说志当存高远,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我想大概就是成功人士为什么把它当成座右铭的道理吧!


想和做读后感(二)

我们前不久学过一篇课文《想和做》,它所向我们阐述的论点是想和做是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的,做要靠想来指导,想要靠做来证明。我同意作者的观点,也想更细地谈谈想和做。

能够认真地想,真的很好。想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思考,一种是空想。思考地想就是在做一件事之前,先反复考虑,仔细琢磨,在很多的答案中选择合适的一个,再进行系统地研究。比如写作文,作文一般都是半命题作文或者是命题作文,有一定的思维限制,在动笔之前能够从脑海中搜索合适的素材,按照哪个扣主题、哪个写得生动、哪个事例或哪个写作手法适用于这篇文章等一些模块进行分类,从选取的这些好材料中再提取精华,这样的人可以写出好的文章。如果相反,拿到作文题目凭一时灵动写出的文章,往往都是内容杂乱、语句不通、中心不明确的。另一种想是空想,想一些不接近实际的事,想一些超乎正常人的想法。往小了说,他们是天真,有创造力,有自己的想法,是在开玩笑;往大了说,他们这就是对现实的极度不满,才置身于自己美好的思维世界中。小时候的我们都如此,把自己想象成多么伟大,长大一定要怎么样,做出一些惊人的举动;有时也会想肯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完哪些事,最后不仅一事无成,还因为空想耽误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我们把这些人骄傲地称为空想家,他们的确动脑筋斟酌了一些事,不过这些事只能丰富了大脑,实际情况却无改变。

能够努力地做,真的很好。做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深入,一种是应付。要想知道想得是否正确,想得是否合理,都要用踏实地做来证明。认真地做,乐意去做,会从所做的事中得到乐趣,才能够不断深入,掌握方法,减少错误。而应付地去做这些事,只会有劳无功,得不到经验,是对时间的浪费。就好比做作业,能够踏实地写的人,知道为什么去做,怎么去做,从作业中总结方法;而为了应付老师的人,则会不顾一切地想办法动脑筋,把精力用在对付老师上,自己也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如果说不能像《想和做》这篇文章的论点一样,不能把想和做很好地紧密连结在一起,我们可以仅想或仅做。想,就是要认真地思考;做,就是要努力地落实。如果把这点做得非常完美,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真的很好了。


想和做读后感(三)

我们读了这篇课文《想和做》之后,反正我觉得在社会上有些人只会空想,不会做事。他们凭空想了许多念头,滔滔不绝地说了许多空话,可是从来没认真做过一件事。

一般是有个人学英语,可他不动脑筋,盲目抄写在作业上,也没有记牢英语单词和句型。有一天英语老师给他们布置作业很多作业,他一天忙到晚,一直抄写作业上,脑子里空白也没有记牢英语知识。他们做事的方法只是根据自己的习惯,或一般人的通例。自己一向这样做,别人要他们这样做,一般人都这样做,他们就依葫芦画飘,照样做去。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从来不想一想。因为他们没有安心地学习,也没有认真地学习,看来他们没有得到了许多新知识,不然这样的话,他们肯定会后悔。要不,我告诉你,不管学习怎么样,都要安心地学习。只要认真地学习,都不断地进步。人在劳动中不断地动脑筋,想办法,才清清楚楚地认识自己做这件事为什么目的,有什么意义,有什么缺点,才渐渐想出节省劳力,提高效率的方法。人类能够这样劳动,能够一面做,一面想,所以文化能够不断地进步。不过,今天的人类就只能像几万年以前的人类一样,过着最原始最简单的生活了。无论什么事情,工作也好,学习也好,空想和死做都不会得到进步。想和做是分不开的,一定要联结起来。还有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包括学英语、语文、数学等文化知识,最重要的是需要记牢文化知识。但是我们承认,在学习方面各种功课和训练记忆力上,是可以有一些比较省力的有效的方法。这些方法也得从学习的经验中取得。假如只是埋头苦读,不动脑筋思想,那就得不到。除了学习功课以外,做种种课外活动,也要把想和做联结起来。

无论什么人,他怎样忙,应抽点工夫来想一想。想他自己做过的事,想自己做事得到的经验。这样,他脑子里所有的就不是空想,他的行动也就可以不断地得到进步。

我觉得在社会上有些人只会空想,不会做事。他们凭空想了许多念头,滔滔不绝地说了许多空话,可是从来没认真做过一件事。

一般是有个人学英语,可他不动脑筋,盲目抄写在作业上,也没有记牢英语单词和句型。有一天英语老师给他们布置作业很多作业,他一天忙到晚,一直抄写作业上,脑子里空白也没有记牢英语知识。他们做事的方法只是根据自己的习惯,或一般人的通例。自己一向这样做,别人要他们这样做,一般人都这样做,他们就依葫芦画飘,照样做去。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从来不想一想。因为他们没有安心地学习,也没有认真地学习,看来他们没有得到了许多新知识,不然这样的话,他们肯定会后悔。要不,我告诉你,不管学习怎么样,都要安心地学习。只要认真地学习,都不断地进步。人在劳动中不断地动脑筋,想办法,才清清楚楚地认识自己做这件事为什么目的,有什么意义,有什么缺点,才渐渐想出节省劳力,提高效率的方法。人类能够这样劳动,能够一面做,一面想,所以文化能够不断地进步。不过,今天的人类就只能像几万年以前的人类一样,过着最原始最简单的生活了。无论什么事情,工作也好,学习也好,空想和死做都不会得到进步。想和做是分不开的,一定要联结起来。还有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包括学英语、语文、数学等文化知识,最重要的是需要记牢文化知识。但是我们承认,在学习方面各种功课和训练记忆力上,是可以有一些比较省力的有效的方法。这些方法也得从学习的经验中取得。假如只是埋头苦读,不动脑筋思想,那就得不到。除了学习功课以外,做种种课外活动,也要把想和做联结起来。

无论什么人,他怎样忙,应抽点工夫来想一想。想他自己做过的事,想自己做事得到的经验。这样,他脑子里所有的就不是空想,他的行动也就可以不断地得到进步。

想赢的男孩读后感1000字(优选范文)


人的一生中总有些人默默陪伴你成长,但我们却忘记,他也曾在你身旁熠熠生辉,散发着那不起眼的光芒。他仿佛在那条陌生的街道上,在欢声笑语的人群里,在你熟悉的那个温暖角落中。他化作周围事物的一部分,如停靠在街边的车辆,又如摆在路边破败的塑料垃圾桶。也许,辛可夫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与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他虽平凡,却不甘于落败,他是一次次追逐,赢得世界的那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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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如一场场竞赛的开场,奔向胜利的赛场上,所有人满心欢喜成为赢家。可辛可夫似乎一直在输,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举止,放肆大笑使老师无法正常上课;热爱踢球,但总会把球踢入本队的球门中。此外,他的身体状况也不大好,因为胃瓣膜倒置的原因,每个星期他都会突然呕吐几次,而且永远会吐在最不合适的地方。这一切的一切导致没有人关注他,没有人理会他,大家都叫他废物。但辛可夫的心中仍然充满了正能量。他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校的孩子,甚至在放假的日子还会一个人跑到学校。他一直深爱着校园,尽管小学生活一团糟,当毕业典礼还没结束时,他的双眼早已噙满泪水。

一次他最好的伙伴走丢了,独自在雪地里找那个女孩,他努力克服对黑暗和寒冷的恐惧,最终在晕倒时被铲雪员发现了。辛可夫清醒后,小女孩和母亲来看他,那位妈妈无言中,只是紧紧地抱着这个男孩。辛可夫所有的善良,女孩的妈妈都懂,而那份善良也深深触动着我的心。

生活不断告诉我,输赢固然很重要,成为最终的赢家,享受荣誉的光芒,是我们与生俱来本能驾驭的事,也是所有人都在追逐的方向。但成功的人是有限的,站在最高领奖台的人也只有一个,更多时候我们所要接纳的失败,是比成功要多承受许多的,而如何真正面对输,才是我们一生都要面对的课题。可对于失败,辛可夫总能找到内心力量让自己振作起来,乐观向上。他就像是一杯满载星河的瓶子,在满是黑暗阴霾的环境下,仍旧散发着微弱的光,无论是狂风骤雨还是大雨滂沱,都无法熄灭瓶中那闪烁的光亮,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愿意为这光驻足停留,不眠不息。

其实在真正意义上,辛可夫已经战胜了一切。当面对困难,他仍然拥有坚强的内心来阻挡一切。他不曾应事物朝坏的方向,而气馁或放弃。他如一棵屹立不倒的大树,将根根基深深埋藏土壤。他有着内心独有的力量,那是无法用学习成绩来衡量的人生动力,那是真正赢得成长的秘密。辛可夫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能从父母温厚的爱中汲取力量,能乐观对待每件事。他对曾经的朋友安德鲁掏心掏肺的好;他也单纯的相信,妈妈奖励的星星是天上掉下来的,他还懂得感恩,对两位给他关怀的老师无比热爱,他渴望像他们一样成为有用的人。当然,他也孤独,得不到同龄人的肯定,热切想要参加的比赛却被所有人拒绝。但辛可夫却依旧乐观积极,顽强生长。相反,那些常胜赢家们却不一定拥有抵挡困难的力量,他们的内心好似摇摇欲坠的烛火,稍稍刮上一阵风就有熄灭的风险。

在为梦狂奔的路上,有风急雨骤,有孤夜寂寥。辛可夫带着那种无可动摇的乐观主义精神跨过一座座山峰。山有顶峰,湖有彼岸,努力过后,皆是晴朗,我们要像辛可夫那样,做一个为梦想不怕输,坚持拼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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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读后感悟系列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想北平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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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读后感悟 篇1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想北平读后感悟 篇2

要说起来,我和老舍的这篇《想北平》还真的是很有缘分呢。在拿到语文书之前,我就已经读过这篇文章了,并且,也的的确确是在一种想念家乡的感情下读的。

本来,我也是真的决定要离开北京了,尽管心里是那么的痛苦。毕竟我所经历的生命都是在这个城市度过的。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一切熟悉之物都在这儿。因为我孤陋寡闻,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北京之外的天是什么样,也从不去想它。更没有想过离开家会是什么感觉。

我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我也以为外面的世界和北京没有什么区别。我更以为自己不会想家。

也许,是我的能力太差了吧。总之,一到那个地方,我马上就发现,原来一切根本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么回事。

怎么曾经天天相见的好朋友现在就天各一方了呢?

怎么原本无比熟悉的路上的风景现在就突然变了个样呢?

怎么同样的是在生活着,现在却突然变了个滋味呢?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读到了老舍的《想北平》。老舍所感悟的北平和我所感受的北京,很多事物并不相同。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却没怎么见过北京人在自家里种的蔬菜,也没怎么见过北京带霜的玉李。更可笑的是,我连北山和西山都没到过。但是从他的文章,我却能很亲切地感受到那股子滋味!

还好,他提到的北京的胡同我是没少见过的,牌楼也常见,离家不远的小西天就有个牌楼,以往每周都见得到。虽然他文章里有的东西我见过,有的我没见过,可是一闭上眼,我就能真真切切的见到那景儿,也许,这就是家乡的味道吧。

《想北平》这整篇文章里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最后一段了。要说它的语言,并不华丽,句式也不特别。读着却让我深有所触,可能是因为我身在异乡吧。正是这两句朴实无华的话。道出了所有身处异乡的北京人的内心所感。当初读到这里时,我的眼泪真的是快要落下来了。不离开家乡,真是不知道思乡的感觉。

我也是深深的,爱着北京啊

想北平读后感悟 篇3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想北平读后感悟 篇4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即便将来远去,可痴痴念叨着的。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

可遗憾的是,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许多的美好,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拴在门口的西洋狗。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不再说了吧,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柿子,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我就不行了。我爱我的母亲;说人家的城市喧闹,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原因就在这里吧,有永远温暖的房,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所以众口咸宜!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谈泊。有我读过的学堂。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易分析,老舍话北京,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若是在一年前。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也诚然不知。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说人家的城市笨拙,慢慢地走,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波澜不足的感觉,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背后是城墙。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还不愧杀。因为普通,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安然而热烈的情怀,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心中完全安适,感情来源于生活,如此切,关注底层的眼睛!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西山的沙果,校园里幽幽的花香,作读后感,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美国的橘子包着纸,文字的魅力,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真想念北平呀,批着霜儿的沙果,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但却是绵绵的,而如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带着对红墙金瓦,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故而感人至深,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住过伦敦,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

想北平读后感悟 篇5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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