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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没日没夜地看小说,这种狂热的感觉已经远离我很久了。说来惭愧,是因为莫言获奖了,在我心里有点不服气,觉得王小波、路遥在我个人的心里,分量比莫言重。说来更惭愧,王小波的书读过几本,路遥也只看过一部《人生》。我翻开买来了很久的《平凡的世界》,想给自己的想法找点依据。

大概七、八年前,我生活在一个小城里,四面环山。不大的城里,有个不大的图书馆,我和姐姐时髦了一把,每人拥有一本读书证。那时候的读书,好像和平常上学用的教材格格不入,我似乎是为了借书证上多几个书名,以及认清每个图书馆管理员龙飞凤舞的字。

在我和姐姐的卧聊会里,她讲过这个故事,那时这本书对我来说太厚,我不喜欢看,或者说没有耐心把她看完。姐姐讲得起劲,我却一遍一遍哀求着我们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因此在我的印象里,那是发生在农村的故事,谁和谁本该在一起,却终究没有在一起,仅此而已。

重新翻开这部小说,我被小说深深地吸引着,我试图从里面发现什么,也试图能够让我最近找不到支撑的内心得到一点慰藉。似乎我很容易入戏,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出来闯世界的人,并不在意很多事情的苦和累,甚至在饮鸩止渴般盼望自己的苦和累,并且相信总一天会拨开云雾见天日。我身上也有出生农村而留下的烙印,我所担心的是在这个年龄作为井底之蛙,我的视野局限在小小的自我世界就危险了。

似乎读研的一年,我在娇惯自己的某些想法,逐渐丧失了本来的纯真,愿意计较得失,开始规划前途,并且以为这是大家都在做的事情,自己理应不仅走在人群中,还要走在前头。忽然有一天,我意识到这样是不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我需要做的事情不是每天急切地盼望着毕业,而是踏踏实实地学习,无论是读小说,看专著,哪怕我没有那么热爱科研,也该试图让生活过得更加有意义。如果过得纯粹一点,生活本身还是很美好的!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读得酣畅淋漓,第二部就在早上没起床的被窝里读完了,觉得仍然不过瘾,跑去图书馆借来了他的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

是的,我刚跨过四十岁,从人生的历程来看,生命还可以说处在正午时光,完全应该重新唤起青春的激情,再一次投入到这庄严的劳动之中。

这样一个有才华的人,每天工作的时候抽两包烟,凌晨两三点才睡,临近中午才起床,每写完一部长篇就像生一场大病,修养一段时间总会恢复。但是《平凡的世界》第二部完成后,他感觉身体状况不佳了,就在隐约觉察到的死亡和完成书稿中毅然选择了后者,着魔地选择了后者。

孙少平的很多经历取自路遥弟弟王天乐的生活,对于劳动对于苦难,他们有太多的体会。就在农村那样的一个小天地里,少平思索着人生,打算去外面闯世界,即使形单影只,即使遇到了很多窘迫,他仍然在午夜里看着心爱的书,他在物质上的苦楚应该不用过分拿来显摆,他身处的环境却让他的精神异常孤独。

不过第二部里也有一些让我看了想笑的东西,比如双水村曾经的大坝,大动干戈才换来的大坝,写了高峡出平湖,神女应无恙。旁边有个神仙山之类的革命气息,读来想笑。还有田福堂跑去街上,看到很多女人的头发都是电打的,直呼这世界变化快,电打头发的女人排队都排了半条街。或许每到一个新鲜地方,都有让我们自觉土包子的东西吧

要什么样的世事变迁才能够窥探自己的内心,才能够在周围环境的舆论压力和自我心意中寻到一个平衡点。也许润叶和向前,少安和秀莲就是这样。大概一个人的成长就是对过去听说的某些老话一句接着一句的产生严重的认同感吧。年轻时代的感情,除了躁动和疯狂,只有回忆起来时某个嘴角上扬的少年那纯净的面庞,只有相互吸引,没有现实的穿衣和吃饭。又有谁笃定了婚姻就是一辈子幸福的开始,即使是书里描写的农村世界里的感情,有时候也是一种奢望。

我有点没勇气打开第三部,我不知道孙少平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我害怕第二部结尾他和晓霞的感情以悲剧结束,我还没有做好接受这一事实的准备。我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或许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太过复杂,究竟哪一站才是最幸福,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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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名著读后感


当你困惑时,书给你启迪当你迷惘时,书给你指路。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篇二: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歌舞升平总是梦,平平淡淡才是在真。

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十七八岁,刚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花季,又在懵懂中迎来了雨季。

在这转变中,不能说我们失去了青春的热情,但是我们也都进入了人生的多雨期。更多的挫折,学习的、人际的、情感的,很多方面我们都开始前所未有的经历。而我们的思想从这些经历中得出的不同感受,不同启示和不同教训,将决定我们今后人生的轨迹,是平缓,抑或是跌宕的。

我们中,大部分人,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少平等人从青年到成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生动而切实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本书将不同人物的不同思想也表现得淋漓尽致。田福堂,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有时想为大家做些好事却因条件限制而无能为力,有时因为自私的心理什么都不想做却紧紧抓住权力。孙少安,作为一个贫困家庭的重要劳动力,顶着生活的重压,努力赚钱,想的只是使生活好起来。田福军,作为思想深入的高层干部,一心为人民谋利,尽职尽忠,恪守原则。

还有很多,田润叶、田润生、郝红梅,他们的经历都是我们感慨万分。

最令人感慨的,当然是我们的主角:孙少平。

由一个羞涩腼腆的贫困少年长成一个勤恳刚强的男子汉,这中间,经历了多少波澜,多少狂风巨浪啊。背井离乡出门做苦工,远离亲朋去挖煤,晓霞的牺牲,意外的矿难,作者,哦,或者说是老天爷,给他的每一笔都如此深重,深重到我们无法承受。

然而,他承受住了。无论多么艰苦,体力的,精神的,无论是多么残酷的艰苦,皮开肉绽的,悲痛欲绝的,呵,他都挺住了。留下了一身的痂痕,也练就了坚不可摧的思想堡垒。每一次,幸福似乎都唾手可得;每一次,幸福却都在唾手间灰飞烟灭。

最后一次,幸福在他自己手中。他放弃了。但是那幸福是我们所谓的幸福,是我们所认为的幸福,而在他心中,那也许不是幸福。所以他选择了平凡,他所需要的幸福,不是歌舞升平的,是平平淡淡的。

我们中间有很多人把平凡作为梦想,其实这也是合乎常理的,而不必为自己感到难过。生活的平凡与不平凡只是相对而言,我们所需要的,是像书中所说的:坐上生活的马车,拿起鞭子赶车。

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在某个书店中,我看到了一本书《再见,苏菲斯》,这不是言情小说么?打六折!我的眼中发出了奇异的光,可是摸了摸口袋,已经所剩无几了。之后,我在另一个书架发现了《苏菲的世界》,莫非这和《再见,苏菲斯》有联系么?好像很神秘的样子好,就买这本书了。

我突然发现我在自己找麻烦,这么烦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买?但是,随着阅读,我似乎发现这本书有一个特点麻烦是肯定,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入迷,我甚至从中午十二点一直看到午夜十二点。虽然没有汲取多少知识,这里的知识太丰富了,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光是人名就让我头昏眼花的,但是在这本书中所涉及的方面还是有限的,比如书中很少谈及中国哲学(如果要谈及中国哲学史估计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我很喜欢希腊神话,我认为希腊的神离我很近,因为他们拥有普通人所拥有的特性。而中国的神读我来说太遥远了有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感觉。

《苏菲》一书中介绍了西方的哲学史,我看到了人类是如何进步的,有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哲学就是关于智慧的学习,这对我来说可是一个新的名词,我一直以为哲学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学科,就是讲道理的,和科学历史等等没什么关系,自从看了《苏菲》我才知道哲学是一种包含所有学科的中和性课程,但是必须用一辈子的时间用心学习。

乔斯坦贾德是一个十分称职的教师,十分幽默的教师,想象力十分丰富的人。比如书中有几幕中加入了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的童话人物,像小红帽,爱丽丝之类的,很可爱的想象。还有他的授课方式写信,对话(至于那影碟,我们看不见,只有苏菲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与其他哲学书相比之下特别多姿多彩,我想他一定思考了很久很久了。

至于《苏菲》一书究竟写的是什么?可以有很多答案,可以是西方哲学史,也可以是科学的发展概述,也可以是神秘类小说

你是谁?世界从哪来?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不仅困扰了苏菲,也困扰了读者。之后作者化身为艾伯特(艾勃特)一一为苏菲(读者)解答。那哲学是什么?什么人能成为哲学家?在此,做这个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哲学家只有一个条件:要有好奇心。当然小孩子最符合这个要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小孩子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作者在解释哲学时用了一个很经典的比喻:关于小白兔,最好将它比喻成整个宇宙,而我们人类则是居住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不过哲学家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看个清楚。

除此之外,作者很有才华,他用了一个很大胆的写法,如果写得不好很有可能会让人浑浊不清。他在书中的谜团是一环扣一环的先是陌生人的来信,再是一个叫席德的女孩,再是神秘小屋,就这样神神秘秘的,开始还好,疑团是可以解开的,但是越到后面,我便越是一头雾水。什么会有字的香蕉,在路上捡到钱,捡到明星片诸如此类,只在电影中可以看到的情节,让我更加怀疑这是不是一部悬疑剧。直至到《柏客来》这一节,才开始揭秘。原来苏菲是一位书中书的人物,这是不是为了提高读者兴趣而故意这样写的呢?不是,他的构思是这样的席德是真实存在的任务,而苏菲是像小红帽一样的人物,因此她可以看见小红帽,爱丽丝,亚当夏娃苏菲是虚构的,她自己很能明白这一点,但是她依然不停地最求真理,哲学影响了苏菲的世界,而苏菲也影响了席德,两个女孩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也许作者想说明苏菲不仅仅是一个小说人物,也是一个活人们心目中的人。他赋予苏菲和艾伯特灵魂,使他们在现实中当一个像幽灵一样的人物。但这点与他之前所写的没有鬼神存在的哲学相反。但实际上这一点不矛盾,因为这些都是艾勃特编出来的。以这么有特色的方法来写小说不是很可爱么?

做一回小说推销员,《苏菲》一书与爱情小说一点关系也没他有可以让人大开眼界,可以是人发现世界的奇妙,也可以让人对哲学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也许会激励人成为一个哲学家。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范文二

读完《悲惨世界》,我在思考――“书中真是一个只有悲惨的世界吗?”

当冉阿让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大家怀疑他,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亦赶他出来。长途跋涉的他,腹空乏力,却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米里艾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予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在其偷了银碟子准备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还有可怜的女工――芳汀,为了自谋生活,将自己的女儿寄养在了恶棍德拿第家中。德纳第夫妇以各种理由向她索要着女儿生活必须的“费用”。这个在苦难中打滚的母亲啊,善良而单纯,为了自己的女儿,不惜卖掉最宝贵的头发和牙齿,最后连生命也献给了她。

说到善恶,主教、芳汀以及后来的冉阿让,他们都是善良的人。纵然这个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悲惨,可他们却依然为这个世界点缀了一份温暖!

在面对贫穷潦倒、世态炎凉时,有的人会向德纳第一样,他们自私、贪婪、卑鄙,在遇到利益的诱-惑时,会欺骗甚至迫-害他人。这样的人并不鲜见,他们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如汪精卫为了保全自己,不惜向日本人屈膝,背叛了民族;郴州xx书记为了自己的贪心,放弃了集体的利益;还有美国为了石油,对伊拉克悍然发动战争……但可喜的是,现实之中,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拥有的是光明正大,无己无私,善良的心。就像洪战辉,他可以称得上是“爱的使者”,背父求医,带妹读书……他不求回报,他甚至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去资助别人,他就是中华民族美德的继承者,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人!

《悲惨世界》不仅以细腻的文笔铺叙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最低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写照,也对爱、善与恶进行了描绘。我不禁感慨故事的结尾——

“冉阿让真的死了吗?”

“不,他已经用生命竖立起了人们心中属于善良的丰碑”。

世界名著《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


导语:《高老头》成书于1834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其艺术风格是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的作品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高老头》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一)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的基本主题在此得到体现,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人间喜剧》拉开了序幕。

主人公高利奥老头出身微寒,年轻时以贩卖挂面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疼爱他的两个女儿,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价值巨万的赔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使面粉商的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象吸血鬼似地榨取父亲的钱财,当老人一贫如洗时,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上,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通过高老头的悲剧,作者批判了建筑在金钱基础上的父爱和亲情,对人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社会给予了有力的抨击。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在艺术上很严谨,作者设置了典型环境,让典型人物活动于其中,使人与人的金钱关系与环境相契合,书中安排了四条情节线索,以拉斯蒂涅的堕落为主线,其它几条起辅助作用,纵横交错又脉胳分明;典型人物的刻划是巴尔扎克的最大特色,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划,甚至一个细节,如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都使人物更鲜明生动;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作者一大功力,贵族沙龙中的语言与逃犯的语言绝不一样。

高老头读后感1500字(二)

其实在真正开始阅读《高老头》之前,我已经将语书后的名著导读通读一遍了,也就是说,我对即将要面对的这个故事,已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即使如此,我还是久久不能回神在合上这本书之后。

纵观全书,令我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书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娜齐和但斐纳,对于爱情,奢华和地位的疯狂追求,那是丝毫不逊于夸父对于太阳的一种渴求。以我如今的年岁,实在难以理解为何有些女子将爱情置于亲情,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之上。为了满足所谓爱人的需求,不惜放下尊严,榨干亲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既得了此种果,必要寻觅彼种因,究竟是什么使得娜齐和但斐纳这种抛弃亲情的光怪陆离的现象发生呢?不过两个因素家庭和社会。

第一,家庭因素。两姐妹自小丧母,高老头幼时对二人的无限溺爱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父亲的有求必应,物质的极度丰富,自小就让她们培养了极大的虚荣心,财富美貌已经有了,下一步自然就是爱情地位,前者还算便宜,八十万法郎的陪嫁造就了雍容华贵的一个伯爵太太和一个男爵太太;后者则让她们赔上了一切现在和未来。虽说富养女,但我认为越是物质丰富头脑简单的女子,越易被花言巧语的穷小子骗走。啊不对,不一定是穷小子,应该是口腹蜜剑的王子,他们所觊觎的不仅仅是美色,更多的是金钱。那么一切就可以解释了,金钱买来的地位、金钱维系的爱情,一旦失去了财富的支柱,就只剩下虚荣、欲望、无情等等丑陋的本性。父亲在她们眼中,哪里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只是金山银山罢了,榨干了,就什么都没了,换言之,父女不重要,那只是代名词,金钱才是她们的真正意义上父亲。所以对于高老头,我并没有很大的同情,既是他种下彼因,自应由他承受此果。

第二,即是社会因素,这也是一切现象的根本原因。看看巴尔扎克笔下那是怎样的一个巴黎啊!金钱取代了门第,狠心冻结温情。有这样的背景,高老头的女儿们怎能不变的自私势利,冷漠无情?当婚姻变成一场交易,当爱情沦落为一场欺骗,当亲情堕落为一个捞钱的工具,那么这个社会中所困的人们,就变得可悲又可气。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老头是可怜的,他临终之时让心爱的女儿在自己身边陪伴的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但这一切也皆是他病态的父爱导致的;娜齐和但斐纳是可气的,她们冷酷自私,不顾一手把自己养大的老父亲,只顾自己花钱享受,但她们华贵外表下的心并不曾真正快乐。

读《世界名著》有感1500字


书香校园伴我行

一张书桌,一盏灯,一杯茶,一本书,一个人。——题记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精彩的大千世界中,唯有书籍才能给予你无尽的力量。如果没有书的陶冶,人将不人!“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责任,“九万里风鹏正举”的豪放,“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安逸,“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志气,“夜夜龙泉壁上鸣”的雄浑无不来来自书中,正如高尔基所说:“书,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让我们都走进书的世界,让书香走进校园。

在雨后的晴天,喜欢一个人手里捧着一本书,漫步在校园的小道上都是坐在树荫底下阅读。在书中,我们可以跨越时空的邂逅;也可以与文学一起散步,更可以品史书留下的别具风韵的一笔。

记不清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脑子里开始装满了各种书籍的故事。《三毛流浪记》《灰姑娘》……这些美好的故事像是从夏天的蒲扇里摇出来一样,和沁浓的夏夜里的星星一起掉入我的眼睛。感觉童年的故事总是以美好收尾。长大了一些,开始阅读人物传记,才发现并不是这样的,童话里的幸福敌不过现实中的真相。张海迪、史铁生的故事令人动容,但也明白彼得潘不会带着我到永无乡,杜克船长的丑恶会一直存在……后来啊!我就开始阅读文学,阅读文学就与文学家一起散步,在哪里,我会让朱自清先生带着我去寻找那七十年前清华的旧迹;让余秋雨领我去探寻那敦煌的奥秘……

读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自信、豪迈;读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可以治国,明世、知兵法;读曹七巧的《金锁记》明白了这个社会最腐化的一面……然而我感悟最深的还是曹雪芹的《红楼梦》

曹雪芹的《红楼梦》对当时社会的黑暗腐败进行了深刻的解剖和批判,并热情的歌颂了具有异端思想的男女青年,但其中也反映了作者为封建制度“补天”的幻想和找不到出路的悲观情绪。舒芜先生在给《红楼梦》做序的时候曾经说过:“《红楼梦》的可以归不仅在于文学价值的高深,更是因为《金陵十三钗》唱出封建末期女性的觉醒。”一曲红楼,万声叹息,是那世态炎凉,贫富悬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盛,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那样一个灵动鲜活的生命,有纯洁善良的心灵,有字字珠玑的的请好词工,却只能在那个社会唱出一曲又一曲的悲歌……这样的红楼,这万般的叹息,是哪个社会潸然泪下的感慨,对这个人清冷暖世间的无情的鞭笞。原来这时候才发现那时候的社会党是如此封建。通过他阅读《红楼梦》我们看清了世态炎凉,这样更应该提醒目人听盖脱离封建,走向现代化,拒绝世态炎凉,应该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街上行乞的人不少,在我随意的给他们钱时我认为我已经很善良了,但有一次让我明白了许多。一个手里全拿着东西的美女,在乞丐面前停下来,让乞丐自己掏她包拿钱,在他没有多余的手拿钱包却让乞丐那脏兮兮的手中拿时,才觉得他是最美的,而自己的那一抛,在它面前是多么不堪。读了《红楼梦》希望唤醒国人,少一点世态炎凉,多一点温暖,也许你一个善良的举动就成就了一个人冬天的温暖。让这些善意一代代的传承下去,让中华文明传统更优秀。

读庄子,读到的是空灵的澄净。

读李白,读到的是潇洒不羁。

读司马迁,读到的是刚直与坚韧……

每每阅读,充满书香的书,扑入眼帘的就是美好的故事。请让我们拿起书本,走进书的世界,让书香充满校园,伴你身边。

读这样的一个故事,充满书香的故事,它仍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一张书桌,一盏灯,一杯茶,一本书,一个人,阅读还在进行,而我已让迷恋吗,他依然充满书香。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范文一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献祝福网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范文二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一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篇二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篇三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世界名著《悲惨世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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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悲惨世界这部历史名著,围绕着故事的主人公—冉阿让,通过他的不平凡的身世经历和可歌可泣的道德精神,展现了十八、十九世纪的资本主义时代社会下层的苦难—冉阿让为了使姐姐和她的孩子免于饿死而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十九年徒刑。

冉阿让出狱后,带着对社会的报复情绪,偷了帮助他的卞福汝主教大人的两个银烛台和抢了一个穷小孩的一枚钱币。而卞福汝主教面对再次犯错的冉阿让,没有把他投进监狱,而是宽恕了他,并再次帮助他,冉阿让产生了深深的内疚,这种内疚使他醒悟,并升华成更深的觉悟,成为他精神发展的起点。

冉阿让是善良的,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况。第一次救人是在苦役场,冒着被加重刑罚的危险,砸烂脚镣去救被大石头压住的同伴;第二次是当了市长后,仍然不顾市长的身份,只身去救一个被马车压住的普通人。还有许许多多帮助人的事情,都是在不同的境况下去做出的看似普通的壮举。

他又是伟大的,在资本主义现实的压迫下,不得不改名换姓,从事生产经营,拥有巨额财富,进而成为一个地方长官,当上了市长,但当他知晓一个和他长相非常相似的人被当成冉阿让而要被惩罚的时候,不顾个人面对的危险,挺身而出,用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使一个无辜的人免于受到旧制度的迫害。

冉阿让凭着自己过人的体力、毅力和智慧,与命运抗争,帮助处境悲惨的芳汀及她的女儿珂赛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资产阶级社会机器代表的沙威。

尽管有冉阿让为代表的劳苦大众与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相斗争与奋斗,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劳苦大众被压迫、被损害、被侮辱,生活困苦的悲惨命运。

【篇二】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传世之作,创造了法国现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

故事讲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一生。他先是因为砸坏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4年徒刑,因4次越狱,又被判了15年徒刑。他等了19年,终于被放了出去。当他一无所有而又衣食无着的时候,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关怀。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可他最后自首了,冉阿让又被捕了,他戴上了表示终身监禁的绿帽子和红衣,在船上做苦役,在救一个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后来,在法国的战场上,有人看见了冉阿让的身影。他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一个人:马吕斯。冉阿让终因过度劳累离开了人世。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篇三】

《悲惨世界》——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简爱》读后感_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多年来被无数人反复提及,而赞扬得最多的就是这一点。男女主人公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所表现出的平等、自尊的个性都是各个重点章节的主旨,而这些主旨则在他们的爱情观中被展露的淋漓尽致,它们如同乌云上方的星河,灼灼闪耀着光芒,照亮着后来的女性者们追求爱情的道路。

从小就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中的简爱,经历了同龄人没有的遭遇。她要面对的是舅妈的毫无人性的虐待,表兄的凶暴专横和表姐的傲慢冷漠,尽管她尽力想竭力赢得别人的好感,但是事实告诉她这都是白费力气的,因此她发出了不公平啊!不公平!的近乎绝望的呼喊。不公平的生长环境,使得简爱从小就向往平等、自由和爱,这些愿望在她后来的成长过程中表露无遗,譬如在她的爱情观中的种种体现。

简爱虽然深爱罗切斯特,也知道他的妻子是疯子,知道罗的一切谎言都是出自爱,而不是出于欺骗,但她依然毅然决然地离开。简爱并不完全是在乎世俗的眼光,在她看来,两者身份之间巨大的世俗差距,根本就不能成为感情的障碍。但是简爱在乎自己的尊严,她只想做罗切斯特的妻子,而绝不能做情人。这种想法一直延续到小说的最后,她最终意识到对罗切斯特的爱超过了自己的尊严才结束。而上帝阴差阳错的安排罗的妻子在火灾中丧身,使得简爱同时获得了爱和自尊多好的上帝!

而大学毕业后娶了个疯妻的罗切斯特绝望地离开了英国,去欧洲大陆,为寻找一个能够爱上他的善良聪明的女子开始了漫游。然而命运又是如此的捉弄人,在漫游欧洲的十年当中,他的渴望一次又一次的落空,甚至堕落为寻找情妇以发泄心中的极端郁闷。最后,形单影只的罗切斯特带着一个要寻找一位聪明、忠实而钟情的女子为妻的梦想回到了桑菲尔德府。作者特意安排了这么一个场景,在罗切斯特回府的路上,刚好碰到了外出办事的简爱,并且得到了简爱的帮助,这预示罗切斯特将来的生活离不开简爱了,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当罗切斯特第一次看到简爱时,他就感到了有一种全新的东西,一种新的活力和新的感觉,不知不觉传遍了我的全身。这种新的感觉其实就是罗切斯特的真爱之梦将成为现实,这种感觉和简爱所预见的感觉一样,也是正确的。

罗切斯特立刻放弃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平等的与简爱谈话。这个过程里,简爱的那种叛逆精神、自强自尊的品质深深的征服了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的优雅风度和渊博知识同样也征服了简爱。她在和罗切斯特谈到婚姻时,曾经义正言辞的对罗切斯特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就没有灵魂了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这充分表现出简爱的叛逆,她这种维护妇女独立人格、主张婚姻独立自主以及男女平等的主张可以看成是她对整个人类社会自由平等的向往和追求,罗切斯特正是爱上了她这样的独特个性,同时他也同样重复道: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罗切斯特自始自终爱的是简爱的心灵有着意志、力量、美德的纯洁的心灵。正是基于如此,简爱才真正的爱着罗切斯特,因为爱情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一方为另一方付出了真情的爱,假如得到的是对方的虚情假意,那么这份爱情也就预示着快要结束了。

虽然写于一百多年前,但这也揭示了爱情婚姻中的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爱的前提是相互平等、互敬互重。如果没有尊重作为前提,很难说是真爱。若对爱不够尊重,甚至还要以游戏的心态的来对待爱,那只是情欲的游戏而已。看看当今的社会现实,再读读《简爱》中对爱的诠释,我们不禁要问,现代人真的懂爱吗?现代人的心灵是否已经病入膏肓了?

可以说,《简爱》这部小说给我们建立了许多衡量爱情的标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平等与自尊。

《飘》读后感_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它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简爱读后感_世界名著读后感1500字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凌辱,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2017世界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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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世界名著读后感


范文一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范文二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着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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