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最优秀、最受人欢迎的小说之一。整部小说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堪称世界小说史上的杰作。在这里我就对这部小说做几点简要分析。(注:由于翻译不同,以下出现的人名可能有所不同) 首先是故事情节。《基督山伯爵》的情节很简单,总的来说就是被陷害越狱报恩复仇。其中报恩和复仇战、占很大篇幅,这也是本书又名《基督山恩仇记》的原因。情节虽然简单,但却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在唐代斯被陷害后,由检察官维尔福进行审问。本来维尔福已经答应未婚妻从轻处理,而且唐代斯表现的非常真诚。
但就在我们看到唐代斯被释放的希望时,维尔福发现唐代斯的信要送给的是自己的父亲,而这封信是当时被流放的拿破仑写的。为了自己的前途,维尔福将唐代斯关进了监狱。在唐代斯越狱成功,找到宝藏之后,他开始了报恩的旅途。当时的莫雷尔已经负债累累,法老号的沉没更使他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当他准备自杀的前几秒,基督山伯爵(就是唐代斯)将他救下。之后基督山伯爵与阿尔贝决斗前,因受梅色苔丝的劝说而答应不杀阿尔贝。由于决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就意味着基督山伯爵必须死,复仇事业也无法进行下去,基督山伯爵甚至已经立好了遗嘱。但就在决斗的当天,由于梅色苔丝将真相告诉阿尔贝,阿尔贝向基督山伯爵道歉,使基督山伯爵的复仇事业得以继续。可以说,悬念的设置是本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是人物性格和形象。本书中的人物特点鲜明,好人坏人泾渭分明。丹格拉尔的自私,维尔福的虚伪,菲尔南的无耻,莫雷尔的乐于助人,梅色苔丝的善良,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为数不多的不易分析,或者说性格复杂的人物,有一个是卡德鲁斯。卡德鲁斯贪财,还有点爱抓别人把柄(这有点像《雷雨》里的鲁贵)。他为了钻石杀了妻子和珠宝商,并在狱友得势后对其进行敲诈。
但他并没有丧失良知,在丹格拉尔和菲尔南密谋陷害唐代斯时,卡德鲁斯反对他们两个人的行为。在唐代斯被捕之后,他也一度想说出真相,只是被丹格拉尔恐吓才不了了之。他虽然是个势利小人,但并未丧失良知。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有几次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可贪婪最终使他丢掉了性命。 再次是伏笔的设置。《基督山伯爵》里的主要人物不多,但每一个都对情节发展有作用。基督山伯爵的女奴海蒂的父亲被菲尔南出卖,管家和维尔福有仇,在中间突然出现的父与子也十分有来头。父亲倒不是很重要,但儿子却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为故事埋下了重要的伏笔。它关系了三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和两家人的命运。他是维尔福和丹格拉尔夫人的儿子,在管家行刺维尔福时被管家所救。却因性情顽劣,犯了罪而被捕入狱,并在狱中结识了卡德鲁斯。基督山伯爵为了复仇将其从狱中救出(顺便也救了卡德鲁斯),将其伪装成意大利王子。他因被卡德鲁斯敲诈,为摆脱他将其杀害。丹格拉尔看上了他,准备把女儿嫁给他。正当订婚宴进行得十分顺利时,知道卡德鲁斯死因的基督山伯爵故意揭穿其杀人事实,使丹格拉尔蒙羞。在他被捕以后,案件由维尔福审问。管家在审讯前告诉了他的身世(虽未明说,应该是基督山伯爵指使的)。结果在审讯当天他将身世公布于众,让维尔福当众受辱,彻底摧毁了维尔福。他一个人关系到一个人两家人的命运,却是在数十章前就出现,这伏笔可谓埋得够深,够长。除此之外,强盗头子路奇?王霸也是很好的伏笔。 最后是本书所要表现的观点。简单地说就是赏善罚恶。恶人可能一时会得势,但必将受到惩罚。毁掉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自身的恶。菲尔南出卖主人,因此名誉扫地;维尔福与丹格拉尔夫人有不清白的关系,最终因此而疯;丹格拉尔自私自利,最终被基督山伯爵所惩罚。表面上看是基督山伯爵毁了他们,但从根源上讲,是他们本性中的恶毁了他们(卡德鲁斯也是如此)。除此之外,作者还以唐代斯和马克西米连?莫雷尔的经历告诉我们:人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极度幸福。
在全书的最后,作者以两个词概括了人类的全部智慧:等待和希望。除了以上分析的几点,本文的背景、社会意义以及最后富有深意的结尾也值得分析,在此就不多涉及了。
挤出时间读点书吧,只有这样,你才能偶尔遭遇好书。一个人与一本书之间,冥冥中有一种缘份。读书对于我们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着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只有读完了《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这部小说可以成为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为什么主人公基督杉博爵会受那么多的人喜欢而成为激励自己的榜样!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太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围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不幸的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陷入狱!心爱的梅色苔丝嫁与他人,父亲被活活饿死,法老号船长更是幻影!而面对他的却是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绝望之时遇到了法里亚长老,这位同样被命运捉弄的长老像慈父一样将毕生所学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当唐太斯成功越狱后摇身一变基督山伯爵,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兼通药理医学,政治历史,金融法律的身缠万贯的绅士出现在当时的上流社会。爱也好,恨也罢,14年的牢狱生活使得唐太斯从天堂掉进了地狱。肉体上与精神上的双冲折磨是他的意志变得坚强,他化身为一个复仇的天使,借用上帝的力量要完成他伟大的复仇计划。在他的精心策划下,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银行家破产,政论家自杀,法官发疯。而伯爵对待自己老东家莫雷尔一家却是关怀备至!最后他放弃仇恨有重新拥有了幸福!
从唐太斯的一生我感悟了很多,那就是希望与内涵!我们要成功,就必须要有希望,同时还要有通往成功之门的桥梁知识与修养,这就是我所说的内涵!
在牢中,如果唐太斯不是希望走出牢笼,他就不会挖地洞;如果不是希望重获友情,他就不会与长老相识并相知;如果不是希望逃生,他就不会自己专进裹尸袋被扔进大海;如果不是希望报仇,就不会在黑牢中苦撑14年当他走出了监狱,他并不急于将仇敌手刃,而是深谋远虑,一切从长计议。对对自己有恩的莫雷尔一家,多次出手相救。眼不看着自己的仇人幸福的生活,而他一忍就是10年。10年的等待只为了最后的迸发,他成功了!我们再想一下,如果他没有知识,他又怎么在政治家面前大谈时局的变换而引经据典?如果没有知识,他有怎能在辩论家维尔福面前谈论法律的观点而锋芒毕露?如果没有知识,他能将金融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使丹格拉尔直到破产都一头雾水?如没有知识,基督山伯爵能和维尔福夫人密谈毒药学而将其作为自己复仇的工具?
基督山伯爵敢爱敢恨,他对朋友真诚友善,对敌人决不手软。但同时他又有同情心,善良的维尔福小姐和她的祖父虽四仇敌的家人,他却出手相助并让他们得到幸福。海蒂虽然是伯爵复仇的一颗棋子,但谁又能说她不快乐不幸福呢!而最后伯爵放弃了仇恨,他也同样得到了真爱。
可以说我是崇拜基督山伯爵的,虽然我们现在并不崇尚复仇,也不宣扬金钱至上,但就其本身的人格魅力我觉得应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拥有理想,充满希望,更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好好学习,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为了我们自己的蓝图而奋勇飞翔!
世间皆是矛盾,小说更是如此:或是脱俗与世故的冲突,或是本性与违心的抗争,或是淡泊与名利的纷扰,或是亲情与爱情的纠缠,抑或是正义与邪恶的对决应该说,没有矛盾,就无法向前推进小说的情节,就无法真实映射出小说的灵魂,也就更无法唤起读者与小说之间的共鸣。正如没有柔嫩与坚硬的摩擦就不会有五彩绚丽的珍珠一样,没有大仲马思想之冰与火的交融,就不会有甘露般浸润每一个读者心田的(基督山伯爵)。
开场,故事的背景就被放置在一个矛盾丛生的时代:正值波旁王朝复辟与七月王朝时期,此时的法国阶级矛盾极为错综复杂,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正在进行着最后的较量。于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故事的情节一步步向前推进,一层层更加细微的具体矛盾也就铺展开来。
故事的主人公艾德蒙邓蒂斯一开始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一个善良、进取、乐于助人而且前途无量的热血青年(这也为后来连连遭到不幸埋下了伏笔),然而,他的过于出色引起了心怀怨恨的同事的妒忌,于是矛盾由此而生。如同大家所熟知的一,有好人,就有坏人,那个邓格拉司使用各种骗局,诱使由爱生恨的弗南告密,又让懦弱怕事的卡德罗斯酒后失言。可怜的邓斯竟然一无所知,对三个人还是拿出朋友的热情、火热的心来善待他们。他哪里知道,在他前面的是一个又一个的陷阱等着他去跳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我们身边也不乏此类人,或者说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强者的妒忌。林语堂曾经说过:聪明的人用嫉妒鼓励自己,愚笨的人用嫉妒阻碍别人。邓蒂斯心中也有妒忌,但是他把这种妒忌变成了自己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的动力,而邓格拉司却正好相反,他把心中的妒忌全部变成了对邓蒂斯的仇恨,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地迫害邓蒂斯,为了权势、金钱而不择手段
作为自始至终都不曾过得很好的邻居卡德罗斯来说,他自身似乎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对朋友忠诚(严格意义上算不上忠诚),却又因怯懦不敢揭发坏人对自己朋友的陷害;他虽对邓蒂斯心存妒意,却也给邓蒂斯家以不小的帮助(借给邓蒂斯老爹钱);他虽性情懦弱,却也敢借着酒劲大骂两个陷害自己朋友的坏蛋也许正是这些自相矛盾的缘故才没有让他享过太多的福,当然也没有受过太多的罪,恐怕折磨他最多的应该是他自己对自己良知的忏悔与自责吧。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呢?现在的社会中绝对的好人或者绝对的坏人太少太少了,最多的恐怕就是那些中间人士了不太好也不太坏。而这些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恰是自已。这些人面对更多的是心与心的挣扎,心与心的抗争,心与心的超越。试想,如果当初卡德罗斯能够畏要挟为朋友伸张正义,结局就不会这样了。当然,这只能作为一种假设而已,如果真的那样,恐怕我们也就失去了一部文学巨著。
女主角美茜蒂斯的命运就更加悲惨,我不禁为这位绝世佳人而惋惜。难道真的就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吗?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本该快乐幸福的丽人遭遇几乎一世的痛苦呢?我想还是矛盾。应该说她本身就是一个夹生于矛盾缝隙中的人物:她面对着堂兄对她的爱慕和她对邓蒂斯的热恋;面对着对自己儿子的关爱和对昔日情人的爱怜;面对着对邓蒂斯的爱和对弗南的友情。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在面对爱情与友情时,她既不想失去与堂兄弗南的友情,更不想失去与邓蒂斯的爱情。在儿子准备与邓蒂斯决斗时,她既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受伤,也不想让已经经受过太多苦难的邓蒂斯再受伤痛爱情虽然珍贵,但它能超过母爱吗?在面对自己的丈夫与邓蒂斯时,她更是不知所措,不管弗南曾经作过什么,但他毕竟是一直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啊!我想,在感情上用活着但是没灵魂来形容美茜蒂斯恐怕再恰当不过了,她自始至终都深爱着那个也同样深爱着她的邓蒂斯,而对于弗南,恐怕最多也只能算是感激而已。要知道友情最终只能是友情,永远代替不了爱情!而对于那个可怜的迎太兰村的青年(弗南),他可能最终也不知道肉体和精神完全是两码事,得到了一个人的肉体,并不代表得到了一个人的全部!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又有几人能做到两全其美呢?美茜蒂斯不能,谁都不能!
恐怕最能发人深省的一对矛盾便是邓格拉司和自己女儿之间的矛盾了:邓格拉司是一个银行家,同时也是一个典型的投机取巧的资本家,在陷害了邓蒂斯之后,又钻营市场,与马瑟夫(弗南)串通,投机政府,攫取巨额暴利。然而其女儿欧琴妮却是绝顶聪明,追求自由,追求艺术,这与其父亲的期望相背离,她不要在父亲的约束下生活,想有自己的生活,她不要父亲因为他的生意经让自己嫁给一个根本就不爱的男人,何况那还是一个无赖(虽然开始他并不知道)。其中欧琴妮的一段对白更是让人深思:在这里,在这些华丽的镜框里,您可以看到您、我和我母亲微笑的画像,以及各种各样的田园风光和牧场景色,我很重视外界响的力量。或许,尤其是和你相见的时候,这是一种错误,但假如
枷锁能够锁住一颗爱自由的心吗?不能!
而两个时代之间的矛盾更难让人冲破。诺梯埃先生维尔福的父亲,同时也是一个坚定的拿破仑党的追随者,而自己的儿子却是一个忠诚的保王党。有时候天意竟是如此捉弄人:因为政治父子竟然反目成仇,父子俩表面上和睦,实则都仇视着对方的政治立场。好在他们是父子,还残存着一点亲情,才让那位前途光明的邓蒂斯在黑暗的牢狱中度过了14个年头,当然,也就是这14个年头才让这个青年得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财富、知识和成熟。是祸,还是福?
海蒂对基督山伯爵的爱以及封建观念之间的矛盾。
维尔福夫人对儿子的爱以及对继女的恨之间的矛盾。
是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全书中贯穿了太多的矛盾、太多的冲突,心灵上的、肉体上的、道德上的、阶级上的但这些又是那样和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没有一点生拼硬凑的感觉。相反,似乎每一个矛盾之中都蕴含着与另一个矛盾的关联,每一个矛盾又鲜明地反映着另一个矛盾。能把各种矛盾表现得丝丝相生、环环相扣的除了大仲马恐怕没有几人能做得到了。
上帝创造了冰与火,而大仲马却创造了冰火交融的《基督山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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