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吐槽,后夸,内含剧透,慎入。
首先剧情感人,看来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男女主人公傻白甜,反派费尽心思求而不得,女二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搬哪里,男二一片真心为男主。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女主得癌症自以为为男主好,求反派帮忙,结果惹祸上身,然后各种误会,除了中国小言剧情一如既往的化解误会皆大欢喜,外国的看来还是更喜欢复仇戏码,误会没解开,主角反派反倒团灭。
唯一不同的就是本书采用倒叙和视角反转的方式,以及赋予男主开了外挂的特殊能力,颇是走了一番悬疑和魔幻风。顺便夸一句反派全程智商在线。
其次,虽然剧情方面设置的让我在看到女主得癌症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吐槽欲望,但是之所以没沦为我国的三流小言大概是因为男主外挂开的非常不一般,没错,看透内心黑暗,引导人们的恶意,真的是一个非常宏大以及充满了话题感的探讨,引发了对人性思考。
顺便补充一句,男主的性格让他开的这个外挂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大杀四方的爽感,却非常有代入感,这就是一个有良心,正直的人即使得到了危险的不容于世的能力,他也会克制约束自己,而不会危害世人。所以虽然很想槽一下男主的脆皮,明明应该智商取胜,然而常常需要肉搏,但想想男主性格,也是觉得非常真实了。毕竟我们都是人,就算得到了恶魔的能力,也不代表会将我们的良知与正义泯灭。当然了,男主虽然弱鸡,但符合人设,反派智商又没掉线,也算是颇为欣慰的。
再次,最让本书主题得到的升华的是上述所说的人性,但本书是以宗教为形式脱胎而成,对西方读者来看应该是相当接地气了。不管是对于男主看似虔诚的基督徒,却成了恶魔的化身,还是反派是个内心污秽不堪的魔鬼外表却是衣冠楚楚的上帝代言人,总之也可以说是双男主了。
角色社会评价的反转以及真实内心的敌对,使整个故事都充满了碰撞与讨论,而对于宗教的批评,对于耶稣和撒旦的评论,附和男主心境的转变,也十分到位。
emm,不过虽然男主因为外挂成了魔鬼在人间的代行人,不过就本质来说还是受苦受难却坚持信仰的耶稣,而反派就算是披上了善解人意等外壳,究其根本还是满怀恶意的魔鬼。
而对于玛丽安的十字架的作用也是十分有意思的,算是上帝的恩赐吗,带上它你就还有选择的权利,人生还是会恢复常态,所以真的是不能深究人性啊,谁没黑暗面呢,道德与法律不正是因此而存在的吗。
不过对于主角最终选择了复仇,虽然有点遗憾,但是自欺欺人要不得,还是值得鼓励的,当然要是男主选择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放任凶手逍遥法外,估计读者们第一个喷的就是作者。啊题外话题外话。
最后呢,算是我的疑问吧,由于外国现代小说看的还挺少,我就想知道里面描写的关于伊格他们小时候那些炸弹的啥的以及性爱混乱等等等,有没有夸张,说实话,我看的真的挺夸张的,突然感觉中国的不愧是五好少年。
最后的最后夸一句小说情节紧凑,故事还算有逻辑,也算是走了悬疑风,只要能忍得了人设,故事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当然前提是三观一致。
由于篇幅限制,懒得写那么多,虽然已经写了很多了,但是谈到了比较宏大的人性呢,对于书里玛丽安的做法就不予评价了,毕竟是充当一个背景板以及唤起主人公情感的重要情节,啊不女主。所以鉴于对感情线的强烈不满,给个四星吧。
这真的是一本邪恶的书!
女朋友被杀害一年以后,嫌疑人伊格因为没有证据而被警察逮捕。某一天醒来,他的头上竟然长出来一对角,像魔鬼撒旦那样,无意中他发现这对角可以让他知道他所接触到的每个人的秘密。他知道了陌生人的丑事,知道了父母对他的不信任和讨厌,从泰瑞那里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可是他说出去别人是不会相信的,因为他没有证据,更何况李表面上是那么好一个人。
慢慢的,他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角的魔力,控制别人的意念,召唤邪恶的东西,戴上玛丽安的十字架他是一个正常人,摘去十字架他就是一个魔鬼,最终他选择了利用魔鬼的力量去为玛丽安报仇最后结局是一个惨重的结局,所有人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无辜的泰瑞勉强活了下来,而伊格真的在那个他们曾经遇到过的树屋里慢慢化为魔鬼了。
事情不只是李奸杀了玛丽安那么简单,转折点是在伊格发现玛丽安留下的密码信之后。原来玛丽安患了家族遗传的癌症,她提出跟伊格分手只是不想让他看见自己难看的样子,在自己死后为自己难过,只是想让他早点找到另一个幸福而已。原来他们的爱情一直很纯洁。这样一来,或许玛丽安走的时候也不是那么悔恨那么难过吧!或许这有可能是她想要的结局呢,总比被癌症折磨死好。在这里还是有一点佩服作者的想象力的。
整本书就是一个小说,若要看,不妨无聊的时候打发一下时间,其他的感觉没什么特别大的收获了。
世界上有像玛丽安一样纯洁又美好的人,但这种美好抵不过坏人的恶意揣测。令人害怕的一件事是明知道这个人是坏人却不能把他绳之以法,比如主角哥哥泰瑞明知道李这个人做了那么坏的一件事因为自己脑子不清醒,只能看着自己的弟弟被陷害;更可怕的是全世界的不信任,包括自己的父亲母亲,这种事情也很常见啊,很多孩子大概遇不到这样杀人的大事,但生活中小事的不信任一点一点积累起来会伤害更大吧。我还是不明白李这个人的想法,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电视剧里活到最后的大boss,家庭条件不差,旁人看上去温文儒雅,背地里干的坏事却很多,这跟家庭有关不假,但有些人即使身处厄境也能变成阳光美好的人啊,所以,读过这样的书,我总是怀疑人的天性是一出生就已经决定好了的,或者说是性本恶,这个恶是要靠自己去摆正的,旁人帮的忙不大。
《外公是棵樱桃树》是我从图书馆借来的,这本书跟《苹果树上的外婆》有点像,苹果树上的外婆是一个虚拟的人,但是《外公是棵樱桃树》里的外公是真人,这本书非常感人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boy,他的名字叫托尼诺,他的外公在他妈妈生下来的时候种了一棵樱桃树,这棵樱桃树就跟着妈妈一起长,那颗樱桃树名字原本就是妈妈的名字,后来改了一下叫菲利斯。那颗书已经很老、很大而且很茂盛很结实。外公开始教托尼诺爬树,托尼诺后来越来越会爬,自己也能爬上去了。外公还教会他听大自然的声音,他能听到樱桃树的呼吸。托尼诺的外婆很喜欢养鸡养鸭,他们有一只鹅一直没有被杀掉它就是爱凤,外婆很喜欢爱凤,那只小鹅一直跟在外婆的后面。我觉得外公外婆的生活很好,和大自然和小动物们在一起,他们都是非常有趣的人呢。后来外婆去世了,外公生病之前都是自己照顾这整个院子,但是当听说他的土地要被征收时外公心里就有一根刺,然后那根刺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超过他能承受的极限,外公也去世了。托尼诺和妈妈重新回到那个院子,因为他爸爸不愿意去山坡过冬天,所以他爸爸就没去,结果他的爸爸妈妈吵架分居。
我看到托尼诺的外公生病了,还有土地要被征收的时候非常难过,都看哭了。后来托尼诺为了守护外公的樱桃树,爬到树上不下来,市长大人后来承诺不砍掉樱桃树,他才下来的。他说外婆变成了爱凤,而外公就变成了那颗樱桃树。所以他拼尽全力去保护那棵树。他的爸爸后来也被他感动了搬回来住了,还给樱桃树生火保暖。我觉得托尼诺非常勇敢,还有爱心。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们给爱凤找了个丈夫,然后生了一个小宝宝,那个小鹅宝宝很漂亮。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你们都去看看吧,很打动人心。
这次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一千棵樱桃树》,写了华盛顿小时候的一件错事,但是这件事却反映出他那诚实的内心,这让我明白了只要拥有了一颗黄金般的诚实心,就会受到大家的原谅。
那天,是小华盛顿的10岁生日,他的父亲送他了一把他梦寐以求的小斧头,小华盛顿开心极了,朝一颗樱桃是砍去,只听“咔嚓”一声,樱桃树断了,小华盛顿可高兴了,就像打了胜仗一样,樱桃树树枝散落了一地。
第二天,爸爸严肃说:“的是谁砍了樱桃树?”小华盛顿勇敢地承认了错误,爸爸一把抱住他,骄傲地说:“你的诚实足以胜过一千棵樱桃树。”
现在在一次回想起自己,真应该多向华盛顿学习学习,长这么大了,应该学会诚实,有一次还偷偷玩电脑,被妈妈发现了却说自己在看电视,真不应该啊!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诚实是做人之本’。
陈丹燕《樱桃树下爱与弗》读后感onceuponatime是的,这是我们学生时代常常读到的一段英文,很久以前。作者陈丹燕的这本游记,在现实与很久以前切换,景,物,情,旅游何尝不是思想与心灵的对话。茨威格,茜茜公主,弗洛伊德,约翰斯特劳斯,那些去了的人,多瑙河,巴伐利亚森林,兰德曼咖啡馆,这些留下的景物,有多少悲欢离合,多少千疮百孔,多少静谧美好。纵向历史,横向世界,最后只有是坐在咖啡馆里写下“幸福就是这样”,是的,陈丹燕在维也纳哈维卡咖啡馆坐着,品着米朗其咖啡,吃着李子蛋糕,感慨着哈维卡老妇人的去世,想着弗洛伊德医生的过往。我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靠在柔软的欧式沙发里,喝着浓重的六堡茶,一眼不眨的体会着这本书。第一章,扣眼里别上一枝栀子花。重点描述奥地利维也纳的歌剧院,色调,情欲,以及茨威格的小说场景,让人在半虚半实之间穿梭,《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场景贯穿了三个小节,灰绿金色和楼梯间。第二章onceuponatime。八十年代中国上海的电影院,1992,2001年的维也纳阿玛利亚城堡,弗兰茨,茜茜公主~伊丽莎白皇后,多瑙河,美泉宫,奥古斯汀教堂,噢,写的最多的还是那个我们八十年代曾看过无数遍的电影《茜茜公主》的原型,伊丽莎白皇后,那个在我们心里永不褪色的高贵,优美,纯真,正派的偶像。第三章,樱桃树下爱与弗。作者曾经学习住宿过的地方,慕尼黑郊区一个中产阶级住宅区,院里种满了樱桃树,房东海伦娜是一个被生活安排了的压抑女人,每天照顾着孩子,丈夫家里的花草,话语行为里透漏着无奈与麻木,抽起雪茄烟来都要把烟雾吞咽到肚子里,她有种典型德国人的隐忍与刻板。十年后,作者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时,海伦娜进入了精神病医院进行长期治疗,她的孩子们都远走高飞,只有他的丈夫重复着她曾经做过的家务事。第四章,河流之蓝。这一章节写得比较散,作者住在多瑙河边的克莱姆斯,写她的小说,一个七十年代她熟悉的环境中上海女孩的故事,思绪随着她的小说,随着施特劳斯圆舞曲回到上海那个大学时代,青涩的交谊舞会,眼前颜色并不蓝的多瑙河,思绪散漫的竟然因为手里看着一本席慕容的书,而用了三页纸写了席慕容回乡思乡的故事,思绪回来的衔接之处竟然用人家的思乡反趁自己的失乡,把自己小说里的欧洲当故乡。mygod多瑙河把她迷惑了。第五章,迟到。重点提到曾在维也纳居住的弗洛伊德,他的诊所,他的病人,他去过的兰德曼咖啡馆,此咖啡馆转到彼咖啡馆,哈维卡文化咖啡馆,一批一批作家文人坐在巴洛克式的圆椅里自在讨论着文学,老夫人亲自烤的李子蛋糕出炉是店内的高潮,有趣的一件事情是,作者极力向哈维卡老夫人表白着中国文人对她的知晓和崇敬,老夫人只是寒暄回复她,她的失望在后来才被化解~老夫人是全聋了。沮丧就是她迟到了,没在弗洛伊德的时代,没有在哈维卡老夫人耳聋前遇到,看照片,60年代的哈维卡夫人都已经貌似60岁了,但非常优雅漂亮,感觉有东方人神韵。迟到了吗?没有,这是一个最好的年华和时代,经历过贫困,享受到了繁华,丰富的人生不枉行,这就是幸福,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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