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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读《少年周恩来》有感_高一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少年周恩来》有感_高一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过了三年,再次翻出这本书,但封面上那五个烫金的大字还是那么耀眼,仿佛在诉说着书中的故事。书页也有些泛黄,但是书中的故事还是那么生动有趣,那么刻骨铭心。用生动的文字,记录了一代伟人的成长。

这本书从大鸾出生一直到周恩来赴日留学,一共三十四章节。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第十一章鸿浩之志。在这一章,魏校长问了同学们为什么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光耀门楣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明礼而读书。还有人说:为了家父而读书。而周恩来却说出了一句志存高远的话: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从这里我似乎隐约看到了未来伟大的国家总理,优秀外交家的影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少年周恩来那时理想之远大。

在某部小说里曾经看过两句话:乱世出英雄,时势造英雄。在急剧变化,国家时势动荡的时代,只有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有自己所坚信不疑的信念,才不会被淹没在历史的人群中,才不会随波逐流,才会从亿万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成为了周恩来身边的人,追寻着他的脚步,感受着他的喜怒哀乐,见识了少年周恩来那时的良好精神品质:独立、自强、好学、勤奋生于这样的年代,内忧外患,清政府腐败无能,外国列强虎视眈眈,基层人民水深火热周恩来从小就生活在基层,明白基层人民的生活艰苦,感受到了曾今亲人所谓朋友的冷漠无情。所以,他知道指望他人来改变自己是不可能的,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周恩来通过知识改变了自己,充实了自己,成为了一代伟人。

再看看我们自己,出生在和平年代,出生在丰衣足食的家庭,不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更是对学习不感冒。殊不知我们现在的和平是祖祖辈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现在的学习机会也是祖祖辈辈用他们的汗水换来的。我们都有生命,这是平等的。可是,人人都有知识吗?知识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基础。没有知识我们将一事无成。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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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我沉沦在这黑夜,拨开重重迷雾,跟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的指引,我望见了那庞大的建筑,听见了那低沉的钟声,凝视着那一个可笑的躯壳与坚贞的灵魂。

小说贬斥了一个封建、教权和黑暗的社会,展现了艾斯梅拉达的被爱和所爱,揭露了一个纯洁和肮脏的灵魂之别。

有人说: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上帝虽遗留给卡西莫多一副丑陋的驱壳,却赐予了他一个美丽的灵魂。纵观他的一生,他被父母抛弃,却毫无怨言;他被诗人愚弄,却只淡淡哀伤;他被爱情伤害,却不离不弃,怀抱艾斯梅拉达于墓穴,终化为尘埃。他本该对世界充满痛恨,解开这层层蒙纱,我触摸了卡西莫多的内心善良、纯真。他明白孤独的痛苦,理解戏弄的悲伤,所以他不愿伤害他人。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相对而言,弗比斯相貌不凡,身材高大,令人羡慕,可这光鲜亮丽的背后,躲藏的只是一个始乱终弃,胆小如鼠的肮脏灵魂。他的一生,充满了法国上层社会的人性缺失和灵魂的糜烂。

周国平曾言:唯有作为灵魂的人,由于内心世界的巨大差异,人才分出了高贵和平庸,仍至高贵和卑微。这两个灵魂的天壤之别,诠释了真正的美丽。回忆起来,我的身边又所尝没有一个卡西莫多呢?

外公有过多次手术经历,似乎是命运的玩笑,他最后一次差点身陷死亡。他将他大半生献身于厨房。他的顾客问他炒菜的秘诀,诚信和道德是他不变的回答。他每一次给我们姐弟俩好吃的,定是双份。他的一生,说一不二,任劳任怨,可是,现在的他,老了他如夸父般倒在了逐日的路上。他的躯壳被生活碾压,被命运戏弄,被时间消磨,但他的灵魂依旧如此公肃。

一个人的躯壳不过是一台行动的机器,而在这冷冷的,只有那炽热的灵魂才是真正美丽的。即使上帝给予我们的躯壳虽有差异,但在这岁月的漫漫长路,我们走在这漆黑的道路上,只有那真挚的灵魂的呼唤,才会照亮前行的路。然而,在这高楼大厦下,在这灯市街景中,在这嘈杂闹市里,那些自谓高尚的人缺少灵魂、人性和道德的躯壳无处不在!

雨果曾说: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身后,善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巴黎圣母院》所给予的是光明,是划破那是黑暗的利刃,是启迪现代灵魂的圣歌霎时,那熟悉而由低沉的钟声,再次在我耳边回荡

读《母亲的菩提树》有感

故乡老屋后,那棵菩提树姿态宛美,就这样静静地,伴母亲走过了在故乡的那些年。这棵菩提树,宛若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像一缕细线,串起了这个家的五彩珠,一颗缀连着一颗。长工阿荣伯在树下工作,热了就脱下棉袄往树枝桠上一扔;帮工阿喜从田里抓来田螺,也往树上一挂;母亲拉了把竹椅,就坐在树下做活儿

午后,母亲总是浸在和煦的日光里,一个人坐在树下,呆呆地盯着菩提树,轻抚着它,眼神是宠溺,好似眼前的是自己的儿女。难怪,毕竟菩提树守望在母亲逝去的年华。这些年,没有女儿的陪伴,没有丈夫的依靠,她只有在菩提树下虔诚地祈祷。一遍遍地对树许愿心,祝愿女儿在外的学习顺利,身体健康。母亲常说:菩提树叫人看了没有忧愁。树叶的清香,熏得人心旷神怡,自然而然也就陶醉其中了。这菩提,久久陪伴在母亲的身旁,扎根在母亲的心里,对母亲的重要,无疑是不言而喻了。

母亲是个乡下人,规规矩矩,对父亲的安排都逆来顺受,这无非是对父亲深厚的爱。这爱,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只是想要有个人可以相伴一生,只是奢求有个人包容和分享人生。尽管长久的等待,换来的是父亲的背叛,但母亲能够凭借这份爱,和一个与自己瓜分丈夫心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伟大。父亲对母亲的感情,因新鲜感渐淡而随时间的推逝变,慢慢变淡,直至最后的厌恶。我想也许此时,母亲也只好带着对父亲的爱,静静地守望在菩提树下,默默地为父亲祈福。眼中漓着泪水,注视着菩提,心痛地吐出一句:祝他们幸福!

母亲爱父亲,由衷地爱,撕心裂肺地爱;母亲爱我,宠溺地爱,视我若心地爱多少日多少夜,母亲守望在菩提树下,暗暗地操心我的一切一切,转身青丝变白发。礼佛是母亲修身养心的方式,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无疑,酒肉是母亲的大忌,可我恰恰好吃荤。当然,母亲也会日复一日地为我做荤菜。即便那冒犯了她信仰的佛祖,但母亲眼中,我才是第一母亲对我的爱有如春雨般滋润我的心脾,有如音乐般愉悦我的身心,有如阳光般普照我的身躯,母亲的爱未眠

当今社会,多少孤寡老人,流离失所,遭到儿女的抛弃。多少妻子,遭到丈夫的背叛,终日以泪洗面。我曾听闻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八十几岁高龄的老人,丈夫早早离去,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港湾已是儿女。命运总是弄人,她被自己的孩子狠心抛弃,孤苦无依。这个老人,日复一日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怀中抱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总是自言自语,又或是在和娃娃讲话。她总执念,孩子会来接她走的,一定会的!就这样,她一直等,一直等。最后,甚至是在这把藤椅上咽气的。她守望的是什么,一个母亲的守望能是什么

我认为,母亲的守望不过只是儿女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养育一生,不过是渴望儿女能带给她个家,母亲的守望无非是能有丈夫的依靠,两人相伴一生,最后葬在他身旁

闭上眼睛,眼前隐隐有一个素衣女子,独自坐在菩提树下,嘴唇一张一闭,双手合闭放在胸前,凝视着菩提的藤蔓,眼神很柔,柔得若水。渐渐地,渐渐地,转眼青丝变苍发。

读《幻城》有感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白毛女》读后感

我是一个从小生活在蜜罐里的人,家里人自然都把我当宝一样的护着,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那种。但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但自从我看了白毛女之后,我才知道我生活在如此幸福的家庭。

故事讲的是在1944年除夕,抗日战争尾声。冀中杨庄的老佃农杨白劳与女儿喜儿相依为命,喜儿与同村青年农民大春相爱。杨白劳因生活所迫向恶霸地主黄世仁借了高利贷,之后外出逃债。在除夕之夜杨白劳偷偷回家。黄世仁闻讯后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做豆腐用的卤水自杀。喜儿被抢进黄家,遭黄世仁奸污,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两年后,大春随八路军回乡,在山洞里找到喜儿,替她申冤雪恨。结尾处,村民们和喜儿一起开会批斗黄家的罪行,庆贺穷苦人的重见天日。

故事里的喜儿为了逃掉,被迫逃到山里,过着孤苦临丁的日子,现在的我们想象不了喜儿受到的苦难,想象不了那一头的白发背后所遭遇的,在我看来,这是封建社会的压迫造成的,这是旧社会的压迫染成的,这是黑暗的恶势力造成的。

杨白劳最终被逼上了绝路,他那痛苦的悲吟,他那死前的绝望,为什么他会自杀呢因为他是无法改变的。他被人一步步的算计,他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深渊,然而他却对自己的命运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抢去。在那个年代命运是掌握在他人手里的。而自从解放后,人们命运的轮盘已经能自我把握了,但仍有少数人被命运玩弄于鼓掌之间,不过仍有大多数人顶着压力而不屈服坚强为自己的生命而活,在我心里最敬佩的就是贝多芬,他从小耳朵就不好,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依然坚持着学习着,努力着,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最终他成功了,他成为了着名的音乐家。他不怕被践踏,持着执着的人生态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

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感慨万千,我十分痛恨可恶的老地主黄世仁,我对喜儿的遭遇感到十分惋惜。那个年代人们没有自由和土地,所有的一切都在霸主的手上。同时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还有一个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需要每一个人强大起来,所以我们更需要刻苦要求自身努力。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世界的潮流朝着多元的方向发展,而社会制度适应发展的潮流为人们的权益打开了一把保护伞,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读《简爱》有感_高一读后感900字


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

――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高一读后感作文


高一读后感作文(一)

读了这篇小说,我并没有想要嘲笑那对小夫妻的念头,反而被他们双方的爱深深地打动了,就是那样一个平淡的故事,让我再次体会到了爱的力量。

文中的两个主人公吉姆和黛拉,为了在圣诞夜送给对方珍贵的礼物,做出了没有丝毫犹豫的看似不理智的举动:黛拉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宛如倾泻的褐色瀑布般壮美的秀发,用换来的钱为丈夫买了一条白金表链,那是她跑了许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认为配得上丈夫的金表的搭配;吉姆卖掉了自家祖传的或许连所罗门国王都会艳羡的金表,用换来的钱为妻子买了一套昂贵而精致的发梳,那是妻子心中一直渴望得到而未曾想过拥有的饰品。

二人所买的都是与双方珍物匹配的东西,而相应的代价却不是各自想要对方付出的谁都没有想到对方会做出如此大的牺牲。这样的阴差阳错,确实令人感到惋惜。可是,换个角度来想,他们却是幸福的。能为自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让对方感受到自己深挚爱意的人,本身就在品尝着幸福的滋味。而两个相爱的人同时感受到对方的爱的那一瞬,将会是多么感人的一幕!虽然失去了珍爱之物,但产生的效果却丝毫未减,就是希望对方知道,他(她)是爱她(他)的。文中说,麦琪是绝顶聪明的人,他们把礼物带给出生的耶稣,他们发明了送圣诞礼物这个小玩意儿。吉姆夫妇的故事表面上看是个反面例子,他们远远不如麦琪聪明,可是作者却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就是麦琪。我想,他会这么说,定是他一直坚信:爱是无价的;为爱付出一切的人是值得赞美的;爱就是世上最美好的礼物。

我承认,爱,也是一种感恩的方式,但我更愿意不把爱与感恩硬绑在一起,爱,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而感恩,似乎有几许回馈的意味。

都说真爱难寻,也许你并不相信这个世上有真爱(不限于爱情)的存在,可是,我想,既然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故事,那么它定然是生活的一个折射,在世界的某些角落,定然有人在演绎着动人的爱的故事。或许不热烈,或许不起眼,但都是纯粹的爱的结晶,是无价的精神财富。

再延伸一点。由爱生恨的事例也真实地发生过,就算是此时,我想这样的事仍在滋生着。我认为这才是不明智的。爱是美好的,爱带给人快乐,既然这样,为什么要使它扭曲,变成令人郁郁不快的恨呢?难道他让你伤心、不堪等等,你就再也不爱他了吗?如果他的错有挽回的余地,就请原谅他吧。即使是罪无可恕,我也希望你能清醒,恨是痛苦的,就让它随风而逝吧。你更应该去快乐地创造爱,理性地维系爱,而不是让晴空多窜出几朵恼人的乌云。你们说,对吗?

爱是世上最宝贵的礼物,一定要懂得珍惜它,我想,这就是《麦琪的礼物》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珍惜生命中那一份份爱,让爱的感恩化作一股力量,推动你去主动地付出爱,不渴求对方向你付出同样的爱,只为了看到他洋溢着幸福的笑颜。有真爱的人,就是麦琪。


高一读后感作文(二)

从小,我就有一颗极强的好奇心,所以,从小,我就喜欢看《发现之旅》。

记得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非常流行收集《发现之旅》单页装的月刊,我每期都会按时收集,从不断开,我已经收集了两册,它是一本集所有百科为一体的,书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从天到地,从地到海,图文并茂。让我受益非浅,一有时间我都会去仔细地阅读,不懂的就向它请教,它是我无声的好老师,一直陪伴我成长。直到现在我也会经常翻阅它。

这天我做完作业,突然又想起了它,我想向月刊了解一些关于太空方面的知识,于时迫不及待地去打开书,在知识的海洋中寻找我要的那部分,太空使者火箭就是它了,我如获知似宝地聚精全神地钻研起来,里面有些知识让我迷惑,不解,正在这时,一个熟悉地声音对我说:怎么啦?看不懂吗?我一边怀疑地点点头一边回头看是谁?,老爸!心想:老爸,你也不例外,你懂吗

爸爸走过来,和我一起看起来,呀,这不是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吗?据说在2010年秋季这一系列的飞机全部退出航天舞台呢!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因为啊!目前只有俄罗斯和美国拥有制造航天飞机的能力,但俄罗斯资金短缺,所以只有美国有条件制造航天飞机,而美国目前正在研制一种全新的太空飞机,新型的飞机要比像哥伦比亚号这样的航天飞机更节约成本,节约养护费、使用寿命更长久!听完爸爸地讲解,我不由地改变了先前的想法,哇!我老爸可真厉害,这方面也懂呀,我立刻又问了老爸一些专业的问题,爸爸也对答如流,就这样,我和爸爸一起谈论着,一起阅读着,互相提问,互相解答。

爸爸和我又继续往后读,我们了解到了欧洲太空署设计制造的阿丽亚娜运载火箭(三级助推火箭)的分离过程图片和标注;阿波罗11号搭载的指挥官阿姆斯特朗登陆月球的故事等等,通过我自己地阅读再加上爸爸的细致地、充分地补充说明,使我在火箭方面的知识更略知一二了,就这样一个下午地时间转眼间过去了,直到妈妈喊我们吃晚饭,才念念不舍地合起书,我们想约好了下次有时间再继续看。

和爸爸一起阅读,我懂得了什么叫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看来,我们小孩子的知识还是有限地,爸爸、妈妈们知识和阅历都比我们多,我们必须谦虚地请教他们,和他们一起看书,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让我们觉得生活是多么地美好,在享受天伦之时也会有一种和谐地氛围,让人温馨!

到了现在,《发现之旅》已近带我解开了许许多多的谜团,去了许多美丽神奇的地方。我觉得《发现之旅》真是神奇的书。


高一读后感作文(三)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

毕淑敏在她的散文集中说忧郁是一只近在咫尺的洋葱,散发着独特而辛辣的味道,剥开它紧密粘连的鳞片时,我们会泪流满面。

看了《毕淑敏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让我了解了怎么去对待忧郁。

文章讲的是,一位在联合国工作的朋友告诉毕淑敏,她到过战火中的难民营,抱起一个小小的孩子。她紧紧地搂着这幼小的身躯,亲吻她枯燥的脸颊。朋友是一位博爱的母亲,很喜爱儿童,温暖的怀抱曾揽过无数的孩子。但这一次,她大大地惊骇了。那个婴孩就像被火烤过的葱管,萎弱而空虚。完全不知道贴近抚爱她的人,没有任何欢喜的回应,只是被动地僵直地向后反张着肢体,好似一块就要从墙上脱落的白瓷砖。

朋友很着急,找来难民营的负责人,询问这孩子是不是有病或者饥寒交迫,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漠。那个负责人回答说,因为联合国的经费救助,孩子的吃和穿都没问题,也没有病。她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孩子缺少的是爱,从小到大,从没有人抱过她。因为她不知道抱为何物,所以不会反应。

朋友谈起往事,感慨地说,不知这孩子长大之后,将如何走过人生。

没有人回答,但一点可以预见的,她的性格中必藏着深深的忧郁。

我们都认识忧郁。每一个人,在一生的某个时刻,都曾和忧郁狭路相逢。

我还小,今年才14岁,没有经历过什么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中似乎一直都是很幸福的。

我也不懂什么是忧郁,但在我那颗小小的心里,也藏着一些小小的忧郁。

我的体育一直都很不好,可能是天生有哮喘的缘故,我的体育成绩也一直都是班里倒数的,我对自己很没有信心。一想到体育成绩,就很难过,感觉自己的心在不住的往下沉。我整天唉声叹气,叹气自己的体育怎么怎么的不好,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怎么改善,只能沉浸在忧郁中。

就如毕淑敏所说的,忧郁如同一只老狗,忠实而疲倦地追着人们的脚后跟,挥之不去。

可那一次,我却挑战了自己,摆脱了那只老狗。每次在学校里要跑800米时,我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逃避,就算跑了,也会半途而废。可那次要800米测试,我再也逃不掉了。让我去面临困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踏在那朱红色的跑道上,汗水浸湿了我白色的T恤,自己的脚仿佛有千斤重,每抬起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我一次次的想放弃,但都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后我成功了,我冲过了终点,虽然成绩仍是倒数,但是那一次让我明白了,原来我是可以的,我是可以坚持下来的。努力坚持了,我自己的体育成绩也是可以提高的。

从此以后,我每天早晨都会起来跑步,让自己的体育一点点提高。我再也不唉声叹气。每当忧郁跟随而来,我坚持着不停步向前、向前,我知道只要我一直跑在它前面,不让它超过我,我就能甩掉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体育成绩会变好

而那篇文章的结局也是出人意料的。那个孩子长大了,就如同所有人所预见的那样,她是忧郁的,但她却没有被忧郁吓到,她在一点点试着摆脱它,最后她成功了,她不仅摆脱了童年的阴影,还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们总是去逃避那些令我们感到困难的事。面对挫折时,我们总是沉浸在忧郁里,渐渐的,变得越来越自卑,经不起任何挫折。

不要嘲笑忧郁,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情绪。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会使我们成长。不要长久地被忧郁围困,忧郁会使我们萎缩。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且刚强。

如果忧郁是一颗洋葱,那么我们就去把它切开,去正视它,不要被它吓到,泪水过后的我们会变得更坚韧,拥有更美丽的一片天空。

读《祝福》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读《骆驼祥子》有感_高一读后感600字


自尊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但是在那悲惨痛苦的年月,这有算得了什么?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般。来到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的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他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以免受到车厂老板的盘剥,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他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惨败告终。第一次,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茶里省,攒了三年,终于买了一辆车,但这车很快就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毕竟不用再去车厂赁车了。可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又只好把车卖掉去安葬虎妞。经历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到小说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更加痛恨这黑暗、无情的社会。

人们是那么的自私自利,惨无人道的欺压劳动人民,残忍霸道的车主刘四苦苦地刁难祥子,大胆泼辣而有点变态的虎妞,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以及大学教授曹先生和他所受的政治迫害,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祖孙俩。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不由得使我想起凡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童年,都是那么悲惨,无依无靠,忍耐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

现如今,我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更应该努力的学习,长达以后为社会做出贡献!

读伊索寓言有感_高一读后感800字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心里的感触十分深刻。

《伊索寓言》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每个寓言故事的最后,都有一句点睛之笔的话语,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传说,伊索的一生非常的不好,因为他不会说话,所以大家都排斥他,他被一位富豪开走,变成了奴隶,一天,他梦见有人把舌头安在他嘴里,第寓言二天,他就会说话了,就这样,编出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偷盗的儿子与他的母亲》这篇寓言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天,有一个小孩在他的学校里面偷了一个苹果,回到家,母亲没有批评,还说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他的妈妈很满意。就这样,因为母亲的纵容,小孩长成小伙子时,便去偷东西,有一次,他被捉住,送到了刽子手那里,他说,要和母亲说句话,却一口咬下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可他说我当初偷的时候,如果你打我一顿,我就不会这样子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小错起初不惩罚,必酿成大错。对这则道路我太熟悉了,因为父母的放纵,让我们养成了坏习惯,而如果把一些小小的错误和坏习惯放大,就会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们应该要好好的面对这些错误,习惯和缺点,并把它们给清除掉。我平时也有一些做错的小事,马马虎虎地写作业,有时总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开始写作文,总是写错别字,我也不重视。结果,那次我考得好差,东一个错误,西一个错误,如果一些小缺点不重视,那么就会是你前进道路的挡路石。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一篇手抄报,上面有:四岁时,我在工地拿了一堆小小的钉子,六岁时,我在家里拿了几个小小的钱,十岁到十五时,我在超市里拿了几个小苹果,长大后,我就开始偷东西了。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看见的一篇报告,上面说,有一个小孩,他天天都偷东西,可他妈妈不知道,后来,那个小孩就变成了小偷。你看,如果他能及时的面对这些坏习惯,并把它改正的话,那么,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伊索寓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们受益匪浅,教会我们的道理至关重要,我一定会牢牢地记在心里。

读《芳华》有感作文600字_高一读后感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优秀读后感:读《少年周恩来》有感


过了三年,再次翻出这本书,但封面上那五个烫金的大字还是那么耀眼,仿佛在诉说着书中的故事。书页也有些泛黄,但是书中的故事还是那么生动有趣,那么刻骨铭心。用生动的文字,记录了一代伟人的成长。

这本书从大鸾出生一直到周恩来赴日留学,一共三十四章节。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第十一章鸿浩之志。在这一章,魏校长问了同学们为什么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光耀门楣而读书。有的人说:为了明礼而读书。还有人说:为了家父而读书。而周恩来却说出了一句志存高远的话: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从这里我似乎隐约看到了未来伟大的国家总理,优秀外交家的影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少年周恩来那时理想之远大。

在某部小说里曾经看过两句话:乱世出英雄,时势造英雄。在急剧变化,国家时势动荡的时代,只有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有自己所坚信不疑的信念,才不会被淹没在历史的人群中,才不会随波逐流,才会从亿万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成为了周恩来身边的人,追寻着他的脚步,感受着他的喜怒哀乐,见识了少年周恩来那时的良好精神品质:独立、自强、好学、勤奋生于这样的年代,内忧外患,清政府腐败无能,外国列强虎视眈眈,基层人民水深火热周恩来从小就生活在基层,明白基层人民的生活艰苦,感受到了曾今亲人所谓朋友的冷漠无情。所以,他知道指望他人来改变自己是不可能的,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周恩来通过知识改变了自己,充实了自己,成为了一代伟人。

再看看我们自己,出生在和平年代,出生在丰衣足食的家庭,不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更是对学习不感冒。殊不知我们现在的和平是祖祖辈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现在的学习机会也是祖祖辈辈用他们的汗水换来的。我们都有生命,这是平等的。可是,人人都有知识吗?知识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基础。没有知识我们将一事无成。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人生。

初一:蔡泽逯

读《少年周恩来》有感600字


以前,老听爸爸说:“周恩来总理很伟大”。自己偶尔也在电视、电影中看到一些与成年周总理有关的片子,对周总理有了一些印象。但是,自从我读完《少年周恩来》这本书后,使我更真正深刻的认识到了周总理的伟大。

周总理是一位聪明绝顶、勤奋好学、独立自强、相貌俊朗、雄辩滔滔的少年;他是校园里的天才少年,也是大众面前的激情演讲家;他爱国忧民,为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而努力;他……;特别是他志向高远、从小就喊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语。更是让我深受触动、自叹不如。

此时,想想自己,感到非常惭愧。我的学习成绩不错,特别是利用课余休息时间学了田径、乒乓球、速度轮滑、足球、篮球、羽毛球、电子琴、大镲、围棋、游泳、帆船、滑力板、摄影、书法等在学校学不到的技能。并取得了国家三级运动员、市阳光少年候选人、区级三好学生、区级学法标兵等荣誉。在浙江省、市、区各项比赛中露露获奖,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更是很少落空。可我的想法只是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多学本领。将来能够找到好工作多挣钱。为家长、老师以及关心、帮助过我的人争光;为自己和家人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现在和敬爱的周总理少年时期比起来,自己简直是井底之蛙、见识浅薄、思想狭隘。完全没有一代伟人周总理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和人格魅力。更何况周总理生活在那么恶劣的年代,他在少年时代就能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大志向。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可好多的青少年却在追逐各类明星,只知道贪图享乐,没有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电视、电影中大多也是娱乐、搞笑的节目,而且大多青少年心里多有一夜成名的冲动,总在想不劳而获。可是对伟人的少年时代了解甚少、不知道一个人要成为一代伟人,必须要像周总理那样有独立、自强、勤奋等优秀品质。

我希望文学艺术出版单位以后能多出类似的书和节目,让我们这些正处在学习成长阶段的青少年,更深刻的接触了解伟人的少年时期,熟悉历史、认识社会,从小学习伟人的优秀品质、高尚情操,从小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热爱祖国的感情,将来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读《少年周恩来》有感800字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振聋发聩的话,让我认识了少年时代的周恩来。当我读完《少年周恩来》后,我发现少年时代的周恩来身上的闪光点远远超乎我的想象,让一代伟人周恩来的形象在我眼前真实地高大起来。

《少年周恩来》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在一段黑暗生活中磨炼出来的一代伟大总理—周恩来的少年生活时代。1840年,英、法、美、俄、日等国家纷纷入侵,周恩来就出生在这样的年代。“大鸾”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未来的他带给人们是美好的希望。生活在这个时期的孩子是不幸的,但是周恩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磨炼自己、锻炼自己。1910年周恩来北上求学,考入东关模范学校。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革命的号角吹响了华夏大地。周恩来想到革命已经席卷全中国,清王朝已经垮台了,我们已经不在是清王朝的子民了!只听得“咔嚓”一声,周恩来把自己的辫子给剪了,他大声而而又庄重地宣布:“同学们,我们不再是清王朝的子民了,我们不再要他们的统治了,我们要学习西方的新文明。我们要脱下长马褂,告别旧时代,穿上短衣服,拥抱新文明。”同时老师给周恩来等讲革命,讲西方的先进文明,这些都在周恩来的心里萌发了革命的种子。

1916年,周恩来考上了南开学校。他在成绩和体格上双重修炼,以强健的身体,完美的成绩毕业。为了寻求救国方针,他东渡日本求学。读到这里,我心中滚动着澎湃的热潮。

最让我感动的是周恩来的独立自强了。同少年时代的周恩来相比,真是相差甚远。我们出生于太平盛世,尽享幸福生活,父母为我们承担了一切,不像小恩来生在乱世,时常受到危险困难的考验。但我们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不少同学“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成了实实在在的“小皇帝”、“小公主”。遇到困难时,我们不少同学就退缩了,首先想到的是依赖父母,少年周恩来的事迹启示我们:只有独立坚强的人,才可能成为强者。

读《屈原》有感_高一读后感作文900字


空气开始凝固,风欲呼不能。

你最终还是来到了汨罗江岸,颜色憔悴,面容枯槁。

你的心在滴血,不平的遭遇,不公平的议论,不同的人生价值观,你最终选择了与日月争辉,和天地共存。

用尽力气,抹不去你悲伤的回忆。你屈原,楚怀王的左膀,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想当年,你是多么的精明强干。你是多么的能言善辩,你又是多么的明子制乱。现在你却安静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们以小人之语旁君子之为,他们以小人之语妒君子之才,于是你,被疏远了。

在寂寞的风中,你在行走,伴随着夜的精魂。你赋《离骚》,写下了内心的困苦和悲愤;亦余心之所善兮,谣琢谓余以善淫。是的,没想到当年大名鼎鼎的楚国大夫,却一败涂地。

风,还是很寂寞,在云中翻过的是月的清波。

你正直前行,你竭尽忠智!但你终日被诽,你心里怎能无怨无悔呢?

理智是冰冷的慰藉。你最终选择了与汨罗江为伴。这一天你站在汨罗江口,颜色憔悴,面容枯槁。就连渔夫也能看出你心中的那股不平之气。当他问你为何出现在此时,你终于道出了心中的不快: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你宁愿赴长流而莽于江鱼腹中,也不愿以皓皓白云,而蒙世之温。

这就是你,今大地为之自豪的脊梁。

你,就在这一年,纵身一跃,以转瞬即逝的生命表达你对朝廷的怨恨,既然匆匆地来,为何不匆匆地去?

沉沦的光明中烁烁生辉的只有这汨罗江中一颗不屈的心,一首不朽的诗

在寂寞的风中,你在行走,伴随着夜的精魂。你赋《离骚》,写下了内心的困苦和悲愤;亦余心之所善兮,谣琢谓余以善淫。是的,没想到当年大名鼎鼎的楚国大夫,却一败涂地。

风,还是很寂寞,在云中翻过的是月的清波。

你正直前行,你竭尽忠智!但你终日被诽,你心里怎能无怨无悔呢?

理智是冰冷的慰藉。你最终选择了与汨罗江为伴。这一天你站在汨罗江口,颜色憔悴,面容枯槁。就连渔夫也能看出你心中的那股不平之气。当他问你为何出现在此时,你终于道出了心中的不快: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你宁愿赴长流而莽于江鱼腹中,也不愿以皓皓白云,而蒙世之温。

这就是你,今大地为之自豪的脊梁。

你,就在这一年,纵身一跃,以转瞬即逝的生命表达你对朝廷的怨恨,既然匆匆地来,为何不匆匆地去?

沉沦的光明中烁烁生辉的只有这汨罗江中一颗不屈的心,一首不朽的诗。

读《活着》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题记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利用周末的时间阅读了这本余华的著作《活着》,看完后我受益匪浅,觉得必须要记录下我内心的感受,因为它给了我很多感动和思考,体会颇深。这本书不算厚,但是里面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直击人心,最简单朴素的文字,镌刻了永恒又沉痛的生命,里面的每一个字符都值得我们认真推敲,回味和借鉴其中的道理。

全书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从衣食无忧的地主少爷到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依然活着,跟老牛相伴,度过他曲折的一生。整本书都在写苦难,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中间福贵也想过自杀,可是最后并没有,因为他心中燃起了爱和希望,一直竭力地想要好好活着。在我看来,福贵的命运是那个时代带来的产物,是许许多多人的真实写照,但不管生活和时代给予了他什么,他都全部接受,忍受生活给他带来的一切。

书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台词,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无论你的处境如何,无论你是满意还是失意,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否认活着真好。就像有些人生来就声名显赫,而更多的是默默无闻,条条大路通罗马,别人生来就在罗马。重要的不是出身如何,而是我们今后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不管顺境逆境,都要学会珍惜宝贵的生命,因为活着才是最好的。在福贵老年时叙述他的一生的时候,那种淡然,静,不紧不慢,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说起一生的苦难时,分不清他的眼里是充满悲伤还是欣慰,还是其他说不出来别人也无法体会的感受……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句话使我感到很沉闷,但更多的是感动。《活着》这本书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和凄惨的感觉,但它却并不肤浅。

这本书带给我的还有很多,我审视着我们的生存状态和自身活着的意义,让我明白生活的艰难和不易,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无独有偶,最近发生了太多的悲伤的事情,重庆公交车坠江,兰州重大交通事故,枉死了许多无辜的生命,相比他们,我们能活着已经是幸运了。

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们爱的人和你爱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就是你的责任。

读《史记》有感作文1200字_高一读后感


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美称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中国史学发展进程中一部划时代的鸿篇巨著,对后世史学和文学影响深远。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继承他父亲司马谈的遗愿,立志写一部史书,即使后来深陷泥泞被处以腐刑,饱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仍不忘初心,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完成这部后人无法逾越的千古名著。

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实,语言简洁精炼内容丰富,感情细腻,在人物的史实的叙述上,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命运变化,塑造了众多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从中还渗透作者的个人感情,成为一部划时代的巨作。

在《项羽本纪》之中,作者以“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用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形象概述出项羽性格中的缺陷,又以“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写出了项羽的威武形象。在背水一战的情节中,以“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刻画了项羽勇士般的形象。对待俘虏,“说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系掠其老弱妇女。珣齐至北海,多所残灭”这为下文项羽失民心做铺垫。这些细节描写不单对人物烘托起到关键的作用,也为人物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在项羽与范增的关系的刻画上,情节环环相扣,看似矛盾,实则蕴含深意。范增作为一名谋士,“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这既可以看出范增计谋高超,但同时在性格上也会比较高傲,两个高傲的人碰在一起,这就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在《鸿门宴》这一情节中,范增因项羽放走刘邦,错失机会,怒骂项羽曰:“唉,竖子不可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这也是项羽与范增矛盾的爆发点,项羽对范增不满,范增对项羽失望至极,故刘邦稍稍挑拨,就导致范增与项羽的君臣关系破裂,最终项羽惨遭失败。

在对项羽性格的描述上,司马迁由表及里,层层深入。既写出一个霸王的形象表明了司马千对项羽的崇拜之情,也站在理智的角度上,阐述对项羽失败的分析,在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众多优势中,分析最终导致项羽失败的原因,又巧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偏僻入里,层层深入,是文章内容上升到一定的层次,人物刻画入木三分。

司马迁不仅具有高超的写作才华,又有一定的胆识,在史书叙述中,站在理智的一边,他虽然痛恨汉武帝,但并不否认他的丰功伟绩,也看到了汉武帝专政,残忍和好大喜功以及求仙访道、追求长生不老等可笑事实,具有你个史官的原则,万事都忠于历史,不造假,不做作。用血与泪凝结而成的传世之著,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历史,也让我们体会到中国文字的魅力,在读史中,不断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

读《围城》有感作文1300字_高一读后感


每年夏天有一批中国留学生乘船回国,方鸿渐就是其中一名留学生。他在出国前就订婚了,由于他的未婚妻逝世,他的丈人就把为女儿筹备婚礼的钱给他,资助他去欧洲留学,但他一事无成,文凭也没有个着落,但是碍于丈人周家的面子,他就买个子虚乌有的博士文凭敷衍过去。

在旅途的船上,他与鲍小姐相识相恋,鲍小姐也是留学生,毕业了打算回澳门和未婚夫结婚。鲍小姐把方鸿渐当做旅途中的伴侣,然而方鸿渐对鲍小姐一片倾心,很快鲍小姐在澳门下船了,从此和方鸿渐再无联系。鲍小姐在方鸿渐的生命中也只不过昙花一现。

这一切让同船的苏文纨看在眼里,苏文纨是个学识渊博的博士留学生,大学时和方鸿渐是同学,方鸿渐得到了苏文纨的青睐,到上海五六天里苏小姐一直试图拉拢方鸿渐,而方鸿渐又一直在刻意回避,与她划清界线。

方鸿渐觉得日子过得很无聊,就想起了一起回来的的苏文纨,然后就去拜访苏文纨。碰巧遇到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方鸿渐对唐晓芙一见钟情。正在谈天中来了一个将近30多岁的赵辛楣,他从小和苏文纨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赵辛楣对苏文纨一往情深,可苏文纨的心思却在方鸿渐身上。当他听说方鸿渐是和苏文纨同船回来的,就充满了醋意,把方鸿渐当为情敌。

方鸿渐请苏文纨和唐晓芙一起去吃晚饭,碰巧苏文纨那天就病倒了,所以没有去赴约。方鸿渐就和唐晓芙共进晚餐,他们两个的感情进一步深入。

隔天探望苏文纨的时候来了一个和苏文纨是世交的叫曹元朗,他是剑桥大学毕业的诗人。这时候苏文纨就拿出了一首别人写给她的诗,让他们来评价,曹元朗觉得这首诗很好,方鸿渐却一直在批评这首诗,直言这首诗是模仿的,不堪入眼。

后来方鸿渐听唐晓芙说前些天那首诗是苏文纨自己做的,并不是其他人写给他的,这时候方鸿渐觉得大为羞愧。方鸿渐回去后,立即就给了苏文纨写了封道歉信。

有一天晚上方鸿渐和苏文纨在亭子里望月,苏小姐表露出了自己很喜欢方鸿渐,然而方鸿渐一直在刻意回避,但他不敢当面直接表达自己的不愿意,他说不出口。他立即告辞了苏文纨,回到家后立即写了封信,袒露出自己是把她当朋友而已,并没有喜欢她,他自己有了心上人了。苏文纨回了电话骂他,从此一刀两段。

苏文纨向表妹唐晓芙讲述了方鸿渐种种为人处世,将方鸿渐以往买假文凭、与鲍小姐鬼混等丑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唐晓芙。自此唐晓芙对方鸿渐心生厌恶,她退回了方鸿渐写给她的情书,并要求方鸿渐把她的信也全部退回,方鸿渐追求唐晓芙最终爱而不得,两人的感情也破裂了。

之后苏文纨嫁给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惺惺相惜,成为很好的朋友。

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辞去了周家提供的工作。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方鸿渐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经过一番三折,他们一同人到三闾大学,在这旅途中,孙柔嘉一直爱慕着方鸿渐。

方鸿渐在三闾大学任职后与孙柔嘉的感情更加深入,后来他将就于孙柔嘉,他们一起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和睦,夫妻结合犹如冤家相逢,互相把对方当作出气筒。孙柔嘉让方鸿渐到她姑母的厂里去做事,而方鸿渐想到重庆去找赵辛楣,两人为此事又大吵一顿,最后方鸿渐离家出走。

我们无时不刻的处于矛盾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却总是在厌倦,就像是书中讲的一句话,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或许这就是生活。

读《牛虻》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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