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是一本非常有名的书,每个人都看过,一开始我还不行,后来,我特意去买了朝花夕拾,发现,原来以前我们读过的课文,都是选自朝花夕拾,这让我惊讶不已,为此,我就继续把朝花夕拾读完了。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朝花夕拾里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朝花夕拾里的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一本普普通通的回忆散文,却因为鲁迅的感情,让每一个看朝花夕拾的人,都能被书中温馨的童年回忆触动着,吸引着。
高二年级读后感1000字篇一:读高老头有感
有的国家流行父亲节送太阳花,寓意父亲像伟大的太阳。万物生长靠太阳,寓意在父亲的关爱下,子女才得以茁壮成长。当然,高老头对两个女儿的爱也不例外,她们的贵族生活离不开高老头的倾囊相助。为了女儿,他出聘最优秀的教师进行读书、习艺、骑马等高雅的家庭教育;等到她们长大了,又给每人八十万法朗的陪嫁,嫁给社会上的体面人物,哪怕只为自己留下了一万法郎。为了不失女儿们的体面,他还结束了面粉生意搬进了伏盖公寓;甚至为了女儿们的恣意挥霍,他可以节衣缩食,变卖最后一点财物。在高老头看来,女儿们能在上流社会立稳脚根,受人尊敬,自己脸上也就有了光,也就会再度受到上流社会的垂青和另眼相看,看她们那么漂亮,我就高兴了,然而,这种以物质金钱为基础的感情只是一种畸形的父爱。
高老头绝对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因为他把全部的爱都倾注于两个出嫁的女儿身上,只是他的爱选择了金钱这种表现形式。高老头开始住进公寓时,住在一套上等的房间,是公寓里最体面的房客,老板娘为有这样一个房客自然是高兴万分,时常向高老头搔首弄姿,想嫁高老头做一名阔太太。没想到,高老头住进来的第二年,就要求换一套次等的房间,冬天里屋子里甚至没有生火取暖。三年之后,高老头又提出换到最低等的房间里居住,在他的家什中,值钱的行李不见了,人也越来越瘦,活像一个可怜虫。尽管生活条件越来越差,高老头的心里却越来越满足,他竭尽所能为两个女儿带来物质上的满足,父爱与金钱的付出悄然画上了无形的等号,他用金钱为两个女儿堆砌了一座华丽宏伟的城堡,他认为这样的高度能对他的父爱做出衡量,而他一心所想的只是靠着女儿跻身上流社会。然而,这种奢华的表现方式换来的却是无情的对待。
高老头又是一位麻木的父亲。本来单纯的爱起了质的变化,变得面目全非,而这样的父爱更像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纵容。两个女儿出嫁的时候,每人得到了客观的陪嫁,所以对高老头极尽奉承体贴之能事。但是,不久高老头就被撵出了女儿的大门,在伏盖公寓里过着穷酸的生活。开始他还可以每星期在女儿家吃一两次饭,后来改为一个月两次,再后他就连女儿的门都进不去了。但高老头并不绝望,依然愿意为女儿寻求理由来安慰自己,他替女儿求上帝,说女儿一向孝顺,归根结底,你们没有罪。朋友,她们是没有罪的!请你对大家都这样说,别为了我为难她们。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在自己被病折磨得五脏六腑都在烧的情况下,仍念念不忘天哪!我死了,谁替她们挣钱呢?我要为她们上奥特塞去,上奥特塞做面条生意。对于女儿的绝情,高老头却怪罪于两个女婿女婿是毁坏女儿的坏蛋,他把一切都污辱了。再不要有结婚这回事!结婚抢走我们的女儿,叫我们临死看不见女儿。临死前的高老头仍挣扎着说我祝福她们,祝福她们一个把爱建筑在金钱之上的父亲,只懂得麻木地用金钱去不断维持这种父爱,岂不可悲?爱绝不是纵容,爱是对被爱对象的包容接纳,是可以用同样平和的心态对待他对与错的辽阔心胸。高老头的爱无罪,但始终不能成为纵容的借口。
在一个用金钱物质维系着的亲情的世界中,他那没有回报的爱,无限牺牲的爱被无情的蹂躏,践踏在脚下。苦痛和郁闷都曾写在他那生动异常的脸上,贫穷和潦倒也曾在他的生活中出现,为女儿继续坚持下去这个念头或许也曾在他的心头浮现过千万次,然而他却被女儿们抛弃了,这个花尽所有金钱和心血供养女儿们奢侈生活的父亲,就这样无人理会的惨死在破旧的小公寓里。在被金钱完全垄断,人情不复存在的社会里,一切向着越来越极端的方向发展,这一切一切在被物质掩埋的现实中上演着,金钱的统治作用和拜金主义的悲剧让我们深深反省:在当今自由经济主宰的社会里,泯灭了良心,灭绝了人性还会继续发生吗?这不禁让我深刻反思,在社会的大染缸里,我们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呢?
高二年级读后感1000字篇二:《双面猎犬》读后感
振聋发聩的闪电和雷声生生撕破了夜的静谧,让甜美的夏夜平添了几分狰狞。我的睡意全无,索性拿起了儿子放在我枕边的那本书《双面猎犬》。
后半夜就在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的成长经历中跌宕起伏。或潸然泪下,或义愤填膺。
且不说洛戛的忠诚和无畏,且不说白眉儿的坎坷和坚韧。只想说达维娅倾尽所有的母爱感动天感动地。
达维娅是群豺中的一只,很不幸被优质猎犬洛戞追赶。生活的戏剧给他们安排了磨难乃至生下白眉儿后,洛戞落水牺牲。为了生存,历尽艰辛的达维娅不得不再一次经历千辛万苦,怀着身孕回到豺群的领地。
第二天达维娅就生下了两只小豺。不过由于过度劳累和悲伤,只有白眉儿活了下来,而达维娅也患了严重的产褥热,达维娅已经感到了死神的召唤。由于洛戞的背叛,对于死来说,达维娅早就无所畏惧。但她放不下白眉儿,因为白眉才只有半个月大,而幼豺要靠乳汁喂满三个月,才能学着吃豺娘反刍出来的肉糜。
养育孩子是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只有无与伦比的母爱才能担负得。达维娅绞尽脑汁要在临死之前为白眉儿找一位豺娘,最终她选择了有两个孩子的罕梅。
达维娅为了孩子做了多么严密的思考和安排呀!先把小风铃咬死,又在即将闭上眼睛的时刻把小风笛埋在了自己挖的小坑里,并把自己的尸体盖在了小坑上达维娅为自己的孩子白眉儿争取到了生的权利。
也许,达维娅的做法太损人利己。毕竟被自己亲手害死的是两条活泼可爱的幼崽。也许这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典型事例。但我想,毕竟达维娅只是动物,她只是想到了自己是一个母亲,应该尽一个母亲的权利吧。
谁没有儿女?谁不曾做父母?痴情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算起来,我的母亲来我这里已经将近两个月了。我基本上什么家务也没做过。母亲说:我从胡同这头走到那头,听到最多的就是你来了可要多住几天,给你女儿做几天现成饭,你有那么忙吗?呵呵,人不都是那样吗?但是母亲却依
然什么也不让我做,万一看到我正在洗孩子的衣服就会撵走我。我说:等你走了,我就不会做家务了。母亲会说:有妈的时候就把有妈妈的福气享完,没妈了再说。
于是,腿脚已不伶俐的母亲,每天极早就起,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让我摸,等到菜园子绿了以后,地也不让我拖了。每天一回家就是一句话:躺着休息一会儿,别让两个孩子烦你。
前几天,妈妈和二姐把我床上的东西该洗的洗,该重做的重做。晚上我从外面玩回来,老公说:孩子姥姥不让我盖被子,说都洗了,我只好盖了浴巾。我说:孝顺就是不仅孝,还要顺着。这是我二哥给我说的。你也顺着吧。
如今每天,母亲督促我每天喝她给我熬的中药,苦得要命,却甜得上天。
与达维娅比起来,母亲祥和而善良,但母爱的含义却是一样的。有谁能猜透,母爱深深深几许?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北平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满怀希望和热情来到了这个大城市里,满脑子只想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劳动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当时的他——纯真,热情,乐观,敢说敢做。不和其他车夫一样,有许多的坏习惯。后来,买车的钱一次次丢失或被抢,他买车的愿望也一次次落空,当他的梦想被一次次践踏,破灭,当他认为世界不再公平,生活不再充满希望的时候,他选择了堕落,他不想再为将来的优越而苦了现在的自己,他开始只顾眼前的享受,不再拉车,四处借钱,吃喝嫖赌,最后甚至还出卖人命,他不在是那个坚定纯真的祥子,而变成了一个社会里最低层,最卑贱的混混,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并不能说祥子是一个没有理想的青年,他的梦想被无情的社会所践踏,他的满腔热血也是被社会所浇灭。他的命运是悲惨的,也是令人同情的,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双手真的能改变命运吗?如此奋斗,如此努力,怎么就能保证最后不会变成祥子一样的命运呢?
其实最后命运是给了祥子机会的,让他在别人家里拉包月车,可是祥子放弃了,他不再勤恳工作,而是四处玩乐,他不再像从前一样坚持工作,因为他已不再相信努力就有结果,有收获。成功,只属于坚持到最后的那一个人。但他却选择了放弃。其实,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社会最低层才是出力的人,唯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当你拥有了知识,知识就将成为你的信仰,时刻给予你力量。祥子的堕落正是因为他丢失了理想,丢失了信仰。或许你认为,现在所学的知识,所受的教育并不会被你现在所用,但是,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唯有现在为一切,为将来做好打算,当机会来到时,你才不会后悔当初没有努力学习。命运是无法预计的,虽然有时努力 也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就一定没有收获。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积累知识,发挥自己的能力。伟人的伟大之处,正是在于他们即使受到千百次的打击,仍能站起来,从头开始。而祥子之所以会变得颓废,不单单只是当时社会的原因,也在于他个人意志的不坚定。
所以,请努力让自己优秀吧,不论结果如何,不论失败几次,都请意志坚定地走下去,唯有努力过,才不会遗憾,唯有奋斗过,才有可能成功。只要肯向前,总是会有希望的,前方的光明是属于你的!
有一位母亲,她宁死不屈,就算受酷刑、灭亲人,也不能让她说出共产党的秘密;有一位女儿,她深明大义,舍小家、为大家,受尽苦难也要加入革命的队伍;有一群战士,他们有勇有谋,钻深林,冒弹雨,把敌人消灭在第一防线他们串起了一个抗日战争解放地区的苦故事。一个苦字,贯穿《苦菜花》全文;一个苦字,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有了苦,才有甜。有了苦,才有甜;没有苦,哪能使甜成为甜?书中的一朵朵苦菜花,就是在经过艰苦的抗日斗争后,才换来了甜蜜的幸福生活。
同样,一粒种子要经历百年的风侵雨蚀,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一朵花儿要有奋斗的血汗浇灌,才能绽放惊艳的芳容。我们在学校里的学习生活也是如此。每一样知识的学习虽苦,但学会之后的快乐感,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有了刻苦的学习,才能有将来的甜蜜生活。
十年寒窗,十年苦读,在长时间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有吃苦精神。要像梅,凌霜斗雪,自有扑鼻清香;要像蝶,破茧而出,才有如霓羽衣。只有这样,我们将来才能有所出息,有所成就,才能拥有更多的快乐。虽然能吃苦的人不一定能成为什么家什么家,但所有的人才都是能吃苦的。
吃苦精神是成才的首要条件。君请看,那些体育健将、歌手影星们,哪一个不是经过刻苦的训练才成才成名的?冬天,我们正在暖和的房子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有的影人却要在冰天雪地之中拍摄电影,浑身冻得直发抖还得装作若无其事;有的体育健儿却在冰冷刺骨的寒水中游泳,一个来回又一个来回不知疲倦夏天,我们开着空调,吃着冰棍,他们却在在烈日的曝晒下忍受四十几度的高温,汗流浃背也全然不顾君请看,那些企业枭雄、商界精英们,哪一个不是经过重重奋斗才拥有如今的事业的?香港首富李嘉诚,曾几次面临破产的险境,但他以诚信为桨,以智慧为帆,一次又一次转败为胜。联想之父柳传志,在事业最黑暗、最混沌的时候,心中仍然充满着对光明的向往。他领着联想人不断创新、前进、突破,终于缔造了中国IT业的神话君请看,那些伟大的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哪一个不是勇于向命运挑战的人呢?为了发明炸药,诺贝尔一家付出了血的代价:弟弟炸死,父亲残疾,自己终身未婚,饱受各种病痛的折磨。
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仍然紧紧扼住命运的咽喉,创作了《英雄交响曲》、《田园交响曲》等经典之作。司马迁身受酷刑,发愤写史书;曹雪芹朱门衰落,寒毫著《红楼》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我们小学生也是一样。有了苦,才有甜;有了辛勤的努力,才有甘甜的硕果,才有美好的未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让我心情激荡的文章的了!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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