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飘》读后感_高中生读书笔记15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飘》读后感_高中生读书笔记1500字,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高中生读书笔记范文


高中生读书笔记范文

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平凡的世界》主要讲了孙少平艰难上学,幸福教书,辛苦背砖的故事。孙少安开办砖厂,照料砖厂,工厂倒闭再重办,过上好日子的事迹。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主人翁就是孙少平了,他上学之路异常艰难,每天只能吃两个焦黑的高粱面馍,并且每天都吃不饱,但是少平还是坚持下来了,直到高中毕业。这种执著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事业和学习路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所以坚持不懈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少平在教书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他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呀,再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点,少平在那个年代能当上老师是他勤奋努力的结果,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每天披星戴月的学习没有白费。少平因为家里穷,所以不得不出来打工。在砖厂打工的的那段时间可谓是少平人生最难熬的时间了。少平在打工时,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劳动,结果把背弄得血肉磨糊,睡觉都只能趴着,真是苦不堪言啊!但是少平总会苦中作乐——与同事聊天,甚是愉快;向田晓霞借书报,从书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我要学习少平苦中作乐、积极向上的可贵品质。我们在生活中,不能遇到一点辛苦事就哀声叹气、怨天怨地,要学会苦中作乐,积极向上过每一天。

《平凡的世界》是本激励人奋发向上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哲理。我要不断地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篇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范文500字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也就是鲁迅的往事。它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这本书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和体验的文字。全书由《小引》《狗·猫·鼠》《 阿长与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范爱农》《 后记》 构成。本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地糅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所以被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共收入十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篇《范爱农》读书笔记500字

《范爱农》这篇文章带给我无限遐思……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回味着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地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地浮现出来。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力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欺凌,但过生日的哈利波特却擦着车窗,修整草坪,整理花圃。烈日当空,可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地干活,还唱着《生日歌》。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的生日,以往,每次我过生日,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给我买好生日蛋糕,为我精心准备礼物。而我这个“小寿星”却总是不知足,不是嫌蛋糕太小了,就是抱怨礼物没去年的多,弄得大家很扫兴。现在看了哈利的故事,我知道了大人都为什么说小孩“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只知道索取却不知道付出,让我感到很惭愧。

后来,哈利波特拿到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通知书,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学院里,哈利波特帮助着魔法学院的每一个同学,还与伏地魔对抗着,最后终于获得了胜利。

谢谢你,哈利波特,你让我知道了怎样快乐地做人。

高中生读后感1500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大家记录读书后的感悟和感想。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两篇高中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

高中生读后感1500一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

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

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

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

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

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

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

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

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

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

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

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

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

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

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

乌云满面,愁眉不展。

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

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

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

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

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

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高中生读后感1500二

长长的暑假,我读了《阳光心态》这本书,读后深感启发,深有体会,阅读时感觉就象沐浴在明媚的春光中,读后令人耳目一新、豁然开朗。

我得到的最大的启发就是:对于生活,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要积极的去面对,才能使自己真正的迈向成功的道路,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乐极生悲,也不要过于悲伤,应该学会懂得选择、学会放弃,我们应该带着好心情去生活、去工作、去学习

阳光心态是知足、感恩、乐观开朗的一种心态,是一种健康的心态,具备阳光心态可以使人深刻而不浮躁,谦和而不张扬,自信而又亲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麻烦和困扰:工作环境不称心,事情处理不公平,经济条件不宽裕,期望中的事情落空,好心未得好报,先进评比没有份,自己工作最辛苦没有得到领导的认可,受冤枉挨批评等等。

对这类事情,如能持积极心态,心里就会想得开,心胸也就会豁达,就能妥善对待、处理好这些事情,工作顺利,心情舒畅。

如果总是想不开,越想越气,情绪失去控制,言行也就出现反常现象。

甚至为了一点小事,大闹一场,出言不逊,开口伤人,使你的人品大为降格,人际关系受损,事后冷静下来想想,为一点小事,到头来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根本不值得。

这时,我们就要调整好心态,建立积极的心态,积极的心态是从正面看问题,乐观地对待人生。

一直以来,家长、老师总是这样教育孩子的:做人要有上进心,要向上看,跟好的比,绝对不能跟坏得比!这话讲得也没错!但长大后,我们发现,如果什么都向上看,跟好的比,那么人会活得很辛苦,很不开心!因此,我们又要学会向下比较。

在学生不好教的时候,要想想那些特殊学校的学生,那才叫真正的难教,跟他们相比,我们已经够好了!在埋怨工作辛苦时,要想想那些没有工作的人,他们的心在漂泊,找不到停靠的港湾,不知道明天将何去何从,那种徘徊与迷惘,那种对家人的愧疚与无奈,是我们无法想像的呀!想想他们,我就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妈妈曾说:看着你每天早上迎着太阳去上班,傍晚踏着夕阳按时回家,知道你在学校一定会平安而充实,妈妈就觉得幸福!让家人感到踏实,让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安心,这是多好的一件事!

现在,人们称这个社会为物欲横流的社会。

一些人对物质的追求很高,总想跟别人比,总想开轿车,住洋房,穿名牌,买一件衣服不上个千,总觉得心里别扭。

但说实话,真正得到了这些,人就能快乐了吗?!不管多富有,一次也不能吃两三餐,一晚也不能同时睡几张床啊!读中师时,我很想要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好骑的崭新的自行车,我觉得,如果拥有了它,我就再也无所求了。

可当我真正拥有时,我却觉得,原来拥有后也不过如此。

有人为了有一套房子而不顾一切地去向银行贷款,但拥有房子之后却得过着极其抠门,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这样能真正地快乐吗?!物质能带给人的快乐是短暂的,是有限的。

如果拥有某一件东西前你不快乐,拥有某一件东西后你也不见得会快乐。

快乐来自于内心,心灵平静,心态阳光,心地善良,心中充满爱与宽容,凡是往积极方面看,自然时时充满快乐。

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尽管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因为拥有阳光心态,我相信我们一定能超然、洒脱地活,能带着好心情享受人生, 愿我们能带着阳光心态,缔造阳光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从而拥有阳光般的笑容和阳光般的人生!

高中生读后感1500字2020


高中生读后感1500字2020(一)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楚霸王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2020。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2020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 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高中生读后感1500字2020(二)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2020。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2020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高中生读后感1500字2020(三)

从古至今,世人皆喜欢歌颂那些重情义的人。但我觉得重情义并非好事。

我国古代有这样一个典例。

在秦朝统治时期,项伯因杀人而触犯秦律而惹来杀生之祸,后因张良动用关系把他救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当项伯知道项羽攻打刘邦的计划的时候连夜敢去刘邦的军营中向张良告密的原因。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项伯是一个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人。这也完全符合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的传统美德。重情义的人往往会拥有许多的好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会有较多的人愿意为他伸出援助之手;重情义的人可以让自己的生命 价值得到提升:重情义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容易取得到别人的好感,这样有利于自己在社会上站稳脚。但是重情义并非好事,就拿项伯来说,如果项伯没有因为重情义而跑去张良那里告密,那没我觉得项羽就不会输的这么惨,到最后还要以乌江自刎的方式来了解自己的生命,甚至,到最后在关中称王的不是刘邦而是项羽呢。因为项伯重情义而加速了项羽的悲惨的结局;因为项伯重情义导致了他变成了军中的叛徒;因为项伯重情义把项羽军中成千上万的士兵的安危推向死亡的边缘。

所以,我觉得重情义这种品德固然是值得发扬的,可是重情义也要分清场合,不然重情义就会适得其反。

时至当代,古人有因为中重情义而坏事的例子屡见不鲜;今天生活在激烈竞争和毫无情义可言只重视利益的社会下,也出现了一大批重情义的好人,但是他们大多数都以为自己的重情义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就像,有位好心人看见老人摔倒在地上,他就连忙把老人扶起来,但是当他送老人回家后老人的家人不感谢他反而说是他故意撞倒老人的,硬是要他赔偿;另一位好心人,在回家的路上发现发生老人车祸晕倒了,他急忙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一直等老人醒来。可是没想到老人一醒来就说是他把自己撞伤的,并要求他赔偿医药费及一大笔精神损失费。

像上述我说的这类事件还有许许多多,这些重情义的好心人因自己善意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所以,我说:重情义并非好事。

《雾都孤儿》_高中生读书笔记1000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东坡突围》读后感_高中生读书笔记700字


很喜欢读余秋雨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散文。不仅仅因为他是文学大家,更是因為他的作品深邃,引人深思,读时思想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文字游走,时而高兴,时而叹息,时而惊奇!

他在《东坡突围》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他从监狱里走来,他带着一个极小的官职,实际上以一个流放罪犯的身份走来,他带着官场和文坛泼给他的浑身脏水走来,他满心侥幸又满心绝望地走来。他被人押着,远离自己的家眷,没有资格选择黄州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朝着这个当时还很荒凉的小镇走来。

读到这里时感觉很心酸,众人都觉得苏东坡这样一位享誉千年的大文豪一生都是意气风发,风流倜傥的,但余秋雨却让我们看到了他的疲倦,他的狼狈,他的孤独

东坡一生被贬很多地方:黄州、惠州、儋州。黄州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站。在这里,他感受到了屈辱,失意之感不时袭来,在这里,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四周一片静寂,只听得到自己心跳的声音。黑夜里,他不止一次问自己:是选择抗争,还是选择忍辱?

于是,他独自徘徊在这偏远而又荒凉的黄州,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就这么走着,从白天到晚上,一直到深夜。《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将他的无助记录了下来: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他就这么走着,直到有一天晚上,他来到一个地方。这里江流有声,断岸千尺;这里山高月小,水落石出。这不正是周郎赤壁吗?他思绪万千: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破荆州,下江陵,酾酒临江,横槊赋诗的曹操固一世之雄也,然而现在他又在哪里呢?自己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又何羡乎?

于是,浮动的心开始归于平静,圆润而不腻耳的声音在耳旁回荡: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去,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飘》高中读书笔记1200字


《飘》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

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一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一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人生漫漫长路,需要自己一路走下去,没有人能陪你到最后,我是说战胜“挫折”这件事。那么,你读完《我与地坛》有什么感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一)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我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

无论是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二)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坛》,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三)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适合高中生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篇四)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高中生读《伤逝》有感作文1500字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看完之后,你有什么心得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高中生读《伤逝》有感作文1500字,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生读《伤逝》有感作文1500字

从前,我对鲁迅先生作品的了解仅仅局限在课本中学过的课文,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也许是因为自身阅历见闻不够丰富,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来说似乎有些难以理解体味,自然也就对此不太感兴趣。《伤逝》吸引我的原因是它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与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看看当时社会背景下爱情是什么样的。

《伤势》的主人公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他们有着强烈的个性解放意识,向往追求自由,并且也勇敢地冲出家庭走到了一起,在吉兆胡同的小屋里同居了。然而最终有情人没能白头偕老,子君死了,涓生则沉浸在对子君无限的悔恨和悲哀中度日。一曲爱情悲歌令我叹息也引发了我的思考:为什么他们的爱情会以悲剧收场?

我想那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在那时,封建伦理道德,纲常名教严重压抑着人的个性,青年的爱情和婚姻应该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涓生与子君那样不经家长同意便同居的是万万要不得的,那是离经叛道之举,会破坏社会风气。因此,涓生和子君的结合从一开始就充斥着旁人的白眼,就像涓生的感觉那般,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事,大半是被托辞拒绝,为什么他们找房子会被拒绝呢?我认为和他们的叛逆行为有很大关系。和她的叔子,她早经闹开,至于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我也陆续和几个自以为忠告,其实是替我胆怯,或者竟是嫉妒的朋友绝了交。子君和涓生的爱连他们的亲友都不支持,都是由于那份爱是与礼教精神不相容的。社会没能真正解放,人们的思想没有真正革新,子君和涓生的爱情如何可能长久呢?

但不可否认的是涓生和子君自身也存在着性格缺陷,那也是使他们的爱情死灭的原因之一。涓生在向子君示爱时身不由己地竟用了在电影上见过的方法了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看来似乎浪漫的举动,涓生回忆起来竟觉得很愧恧。这或许是因为在涓生心中仍旧有一定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存留,认为男子给女子下跪是一件让人惭愧的事。涓生并没有真正完全地摆脱封建礼教束缚,并没有真正完全地觉醒。涓生在面对他人鄙夷的眼神时一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只得即刻提起我的骄傲和反抗来支持,相较于子君,她却是大无畏的,对于这些全不关心,只是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涓生是怯懦的。涓生还是自私虚伪的。他想要自救,甚至2次希望子君死掉,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我也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最后涓生对子君说: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你要我老实说;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说得好像替子君着想,但实际上涓生不可能不知道离开了他的子君以后所有的只是她父亲儿女的债主的烈日一般的严威和旁人的赛过冰霜的冷眼。最后或许会归于一座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子君最后的确死了,就如涓生曾2次期待那样,而子君的死讯涓生竟是从久不问候的世交那得知的,可见他对子君的漠不关心。子君虽然高喊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但是在与涓生同居后,子君转变为家庭主妇,变得软弱了,很少看书了,她又这样地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又只是这样地粗糙起来。子君的功业,仿佛就完全建立在这吃饭中。吃了筹钱,筹来吃饭,还要喂阿随,饲油鸡;她似乎将先前所知道的全都忘掉了,会因为油鸡和房东太太吵开了。

经济的困窘也加速了涓生和子君爱情的消亡。刚开始同居的时候,两人都寻觅到了幸福,但随着生活压力的袭来,爱情面临了极大的考验。当涓生失去局里的工作后,他觉得那么一个无畏的子君也变了色,尤其使我痛心;她近来似乎也较为怯弱了。我真不料这样微细的小事情,竟会给坚决的,无畏的子君以这么显著的变化。子君的担忧是很正常的,涓生却对子君的变化心存芥蒂。菜冷,是无妨的,然而竟不够;有时连饭也不够,虽然我因为终日坐在家里用脑,饭量已经比先前要减少得多。有时狗儿能吃到涓生都吃不到的羊肉,涓生自嘲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 这说明两人的生活已经很贫困了,连基本的吃饭生存问题都难解决了。在我看来,没有经济基础,爱情很难维持,没有面包的爱情注定失败,有情饮水饱是不现实的。

总之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影响而成的。他们的爱情对于现在的青年恋爱与婚姻仍有一定的借鉴和警示意义我们要从中学习他们对爱情的勇敢追求,也要吸取教训,正视生活的挑战。

《伤逝》读后感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伤逝》读后感1000字心得体会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伤逝》读后感作文1000字

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

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

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

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

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

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

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

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

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

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

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

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

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

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

鲁迅《伤逝》的读后感1200字

《伤逝》一文采用手记的形式,以涓生的口吻回忆与子君的故事,包括与子君的交往、同居及分手涓生和子君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最终却因个人及社会历史局限而分手,甚至于子君到底是死了。

先生没有细说子君是怎么死的,但小说浓墨重彩地描写了社会乃至涓生是如何逼迫她的(小说是以涓生的视角展开的,在他的叙述中并没有描写他如何逼迫子君,而是尽量开脱自己,有意无意地卸开责任)[确实对涓生用逼迫一词是太过了,但涓生其实在无形中给了子君压力,无论是油鸡们和阿随的消失,还是涓生不能理解子君在柴米油盐生活中的事,窝在通俗图书馆不愿回家]。虽然,子君最后肯定是自我了断的。我想,她若是在离开人世前写了点什么,大概是会写可畏 吧,人言可畏、人眼可畏、生活可畏,涓生,可畏

我本以为,涓生在原先是不懂的,不懂子君为什么会两人在一起后变得世俗。后来再看,发现涓生不是不懂,而是不敢承认。涓生到底还是一个卑怯者,是一个披着进步青年外衣的封建男人。他会学着西洋电影里,一条腿跪下,一手握着子君的手向其求爱,却在心里感到愧恧,甚至永远遗憾;他不顶社会生活压力,想要与子君分手,并美其名曰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这话乍听之下,很是有些道理,但联系实际再细想,涓生简直无耻!(为什么?需要展开)[纵使涓生会帮她生白炉子,煮饭,蒸馒头,但他究竟是不太管柴米油盐的,不大会打理家庭的,他只愿生活在他的理想生活里,而不知晓到底应该如何对待婚姻生活,不晓得当两人住一起后,子君要面对的都有哪些烦琐事,却埋怨子君变了,变浅薄了,觉得没有共同语言了,觉得生活难以维系了,于是便要分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一个穷酸小子拐了人家的女儿,然后终于发现贫贱夫妻百事哀,最后嘟嘟囔囔地要分手。在我看来,即使是以唤醒新青年的名义也是说不过去的,哪能这么对待人家女孩的?当然,这只是我单纯以一个女孩的角度来看的,并不牵扯太多社会未解放或阶级的软弱性。]而且文中两次出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还出现了一次我想到她的死这然而在此处实在很具有讽刺意味,使得一个卑怯懦弱并以自我为中心的封建男人形象跃然纸上。而后面这又实在是意味深长,这里确确实实显示出涓生心理的复杂,有些不舍有些轻松有些欣喜此时,子君终于离开了,涓生也终于承认,在两人相爱后自己将真实的重担卸给了她,让其负了这重担在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另外,从这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大概,涓生也预见到了,子君已经没有活路了。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昆虫记》读后感_高中生读书笔记1200字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有了很深的认识。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繁殖、劳动、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大笑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环境保护,不环境污染,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读后感《《飘》读后感_高中生读书笔记1500字》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