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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1000字高中

童年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童年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假期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字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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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高中作文


《童年》,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小说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读《童年》有感一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读《童年》有感二

读童年有感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

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

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的陈腐、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

我依然含着泪水,终于把这个催人下泪的故事看完了……

想着想着,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不还是有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吗?当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楚楚可怜的小孩子和孤苦无依的老人。

这见证了现时社会官员的无能、贪腐成矩的不良风气。

试问社会怎能会有进步呢?怎能会繁荣昌盛呢?怎能会迈向新的旅程呢?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

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我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我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

要我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

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

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腐”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

第二:抓好教育事业。

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

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

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

第三:设老人福利院。

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

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

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

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我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虽然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愿望,但我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为了能早日实现这个理想,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读《童年》有感三

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不必管人世间的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陈腐……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让我感慨万千。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

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

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

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童年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1000字


当我们结束童年生活,走向青少年时期的时候,我们必定会想起童年的美好时光:与父亲去钓鱼,和妈妈去游乐园,随哥哥姐姐去穿街走巷地玩耍。还记得在前些年的一个暑假,叔叔伯伯和我们几家人一起去了珠海,在那一个沙滩上,大人在岸上聊天,小大人尝试着往更远的地方有趣,小孩子就在岸边捡小贝壳,大哥哥在耍小妹妹,一个大家庭各得其所,其乐融融

但是,在我们用心回味的时候,有一个伙伴正在努力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回想到儿时糟糕的生活,他是谁?他就是高尔基,高尔基是着名的苏联作家,他所写的《童年》名扬海内外,这是一本用真实生活为原创的自传体小说,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知道:

这本书讲述了小孩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段时期的生活状态,他在幼年时期就失去的父亲,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他从小饱受痛苦的煎熬,受尽外祖父与两个舅舅的虐-待,幸好还有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把他教育成一个正直勇敢,充满爱心的孩子。还有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在高尔基的童年中,我还知道得当时俄-国腐朽的社会制度,黑暗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气息。

与高尔基有着同样经历的人有很多,在我们的身边就会有一个,先不说他们那些不普遍的,就说说生活在贫困山区的儿童,他们家境贫穷,好的还有好心人资助读书,不好的从小就要担起整个家,供弟弟妹妹读书,每天起早贪黑,跋山涉水去学习、去工作,回到家还要做饭,自理。说实话,只要我们每个人捐献一份爱心,即使不多,也可以帮助很多困难的人。

当我提到这些事的时候,我想很多同龄人都会说,如果我生活在当时那些恶劣的环境时,我也一定会自立自强,寻求到生存的方法。但是,又有谁会了解到当中的艰辛、悲苦呢?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相比之下,我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只在蜜罐中长大的蜜蜂,从小就不用对生活担忧,长辈会给你采蜜,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吃完这些我自以为已经吃厌了的父母的呵护。与贫困山区的伙伴相比,我们又是那么的幸福,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教育,又有父母、长辈在身后作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在众人面前脱颖而出。最后,我还想说一句,童年已经过去了,我们可以回味,但我们不要老是想着以前,应该要放眼未来,向着目标,往更远的地方前进,创造出更加美好的前途。

童年读后感高中


童年读后感高中范文一

读了《童年》,让我领悟许多,少了些许当年的不平与憎恶,更多的是对那份灰色的坦然及幼时的回忆。

父亲去世,在外祖父家,每日舅父们为了家产而不停地争吵斗殴,愚弄弱者;仅有的,只是外祖母的疼爱和她的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灰色的。

而我呢?

窗外的天很重,连鸽子也无力高飞,终日不知疲倦地饶着同一幢楼环绕、徘徊。烟缕也好似滴入水中的墨汁,在天海中渲染开来,直至那长空再没有彩虹阿娜的舞姿,再没了苍穹豪迈的音乐――天是灰色的。

路是无情的,川流不息。一声鸣笛,急疾而过,带走了婆婆蒲扇下的故事,带走了大叔运木材时高亢的歌,带走了过往间贴心的问候、会心的一笑,留下的仅有刺耳的余音与一片阴霾做伴――路是灰色的。

抬头仰望,还不定能看到房顶,只见扇扇密闭的玻璃和垂下的窗帘。电梯上上下下,起初,还以为里面的人是在作游戏,叫木偶人,因而不语不动,后才知连声早上好,也会让人等白了头,因为他们只是邻里间――楼是灰色的。

雨一直下,下得泥浆四溢,下得每一把伞下都躲着一幅青面獠牙,下得世界像个动物园,都隔着笼子看悲哀――雨是灰色的。在一片死灰之中,走过一个孩子。

童年应该是快乐的,是天真无邪的,不应该在灰蒙蒙的雨中感到绝望,我们要重拾希望向前走。

《童年》读后感高中范文二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读后感1000字高中作文


高中的时候老师是不是经常让大家写读后感呢,是要写800还是1000字作文呢?小编整理了几篇读后感高中作文给大家学习。

【一】《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高中作文

我读了莫言的作品《透明的红萝卜》,对里边的主角有很多的想法,我想在这里和大家聊聊黑孩子。

在里,我们先来看看莫言自己在京都大学的演讲中曾经说过的一番话吧:

我曾经被中国的文学评论家贴上许多的文学标签,他们时而说我是“新感觉派”,时而说我是“寻根派”,时而又把我划到“先锋派”的阵营里。

对此我既不反对也不赞同。

好的作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创作,他甚至不去关心读者对自己作品的看法。

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因为这是他创造的比他自己更为重要的生命,与他血肉相连。

一个作家一辈子其实只能干一件事:把自己的血肉,连同自己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去。

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几十本书,可能塑造出几百个人物,但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

这几十本书合成的一本书就是作家的自传,这几百个人物合成的一个人物就是作家的自我。

如果硬要我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这样的人物,那么,这个人物就是我在《透明的红萝卜》里写的那个没有姓名的黑孩子。

这个黑孩子虽然具有说话的能力,但他很少说话,他感到说话对他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这个黑孩子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他在滴水成冰的严寒天气里,只穿一条短裤,光着背,赤着双脚;他能够将烧红的钢铁攥在手里;他能够对自己身上的伤口熟视无睹。

他具有幻想的能力,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奇异而美丽的事物;他能够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

譬如他能听到头发落到地上发出的声音;他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当然,他也像《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金童一样迷恋着女人的乳房 ……正因为他具有了这些非同寻常之处,所以他感受到的世界就是在常人看来显得既奇特又新鲜的世界。

所以他就用自己的眼睛开拓了人类的视野,所以他就用自己的体验丰富了人类的体验,所以他既是我又超出了我,他既是人又超越了人。

在科技如此发达、复制生活如此方便的今天,这种似是而非的超越,正是文学存在着、并可能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

黑孩子是一个精灵,他与我一起成长,并伴随着我走遍天下,他是我的保护神。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身后,如男士们看不到他,女士们一定看到了,因为无论多么奇特的孩子,都有自己的母亲。

而对于黑孩,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怪”,怪就是莫名其妙。

黑孩做任何事都是心不在焉的,甚至对自己的苦难也没有任何感觉,他的这种漠然让我很难受。

可莫言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一个人作为自己的代言呢?文中的黑孩有这样几个特点:①倔强顽强;②隐忍的性格;③无限的生命力;④恶劣条件上尚存的美丽幻想;⑤顽强而执著的追求精神。

我们可能都注意到了,黑孩出场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慢慢地,他就幻化为一个浑身散发着超自然的神秘色彩的精灵了。

而那个穿着过大的鞋子摇摇晃晃地追求着理想的农家孩子,就似乎与莫言自己合而为一了。

我还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小石匠吹着口哨,手指在黑孩头上轻轻地敲着鼓点,两人一起走上了九孔桥。

黑孩很小心地走着,尽量使头处在最适宜小石匠敲打的位置上。

小石匠的手指骨节粗大,坚硬得象小棒槌,敲在光头上很痛,黑孩忍着,一声不吭,只是把嘴角微微吊起来。”小铁匠是个善良的小伙子,他只是在无意识中弄痛了黑孩。

黑孩为什么要这么温顺呢?那是他对自身的忽略?或者是有点自虐的倾向?是不是后娘的虐待让他对来自外界的任何性质的伤害都习以为常了?他关注的不再是肉体的生命,而是自己构建的一个幻像世界。

有人就是很羡慕这种自在自为,我问一个同学对《透明的红萝卜》的看法时,她居然用了一个“爽”字来形容。

黑孩的性格中却还有着明显的不安定成分,一种莫名的焦虑始终折磨着他,使他对任何东西都有一种说不清的恐惧。

你看,黑孩的头很大、脖子细长,这显然是由于营养不足的缘故,好像电视中见到的难民小孩和《红岩》里在狱中长大的小萝卜头,都是这副模样。

因为饥饿,他要吃,还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但孤独的黑孩只是凭本能机械地从事着这一项活动。

【二】醒来的森林读后感

《醒来的森林》是邀请人们研习鸟类学的书。

此书将展示作者的意图:唤醒和激发读者对自然史这一分支的兴趣。

这又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鸟的书,她让我们享受到鸟语花香和大自然的清新优美,还有对原野与丛林的兴趣与知识。

更重要的,她告诉我们对待大自然的一种态度。

这也是作者约翰·巴勒斯第一部自然散文集,也是迄今为止,巴勒斯最受欢迎与欢迎的一部作品。

人们称巴勒斯为“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因此,从他的书中往往能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伟大。

巴勒斯的作品中往往透露着自然的气息,这与他的祖先都是农民。

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的关系,文中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那片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林子和长着野草莓的田野的体验。

巴勒斯本人曾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及政府职员。

但最倾心的事业却是:体验自然,书写自然。

热爱鸟的朋友,不难从《醒来的森林》得知鸟的许多习性。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熟知鸟,热爱鸟,爱护鸟的生活环境。

作者在其中以拟人的叙述笔法,记叙了多种鸟类的体型外貌、生活习性等,文字生动活泼,充满灵气,描摹准确又不失俏皮和情趣。

第一章的“众鸟归来”,我们就仿佛进入了刚刚醒来的森林,众鸟归来,众生喧闹;莺歌燕舞,生机盎然。

在原著中作者全书经常以“他”代指雄鸟,用“她”代指雌鸟,让人有一种贴近自然的感受。

他立志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之文学,使其既符合自然史的真实,又带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让鸟儿的归来 成为森林苏醒的预照,让自然更加的生机盎然,作者将大自然中的现象与鸟儿相互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鸟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醒来的森林》 的森林本来应该译成《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时绽开的一种白色的小花,作者以它为书名,暗示着自然的苏醒,候鸟的归来。

后来因为出版技术方面的问题,便根据全书的内涵从英文名“wake-robin”中的“wake”一词上做文章。

全书充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将一个完美而幽静的春意盎然的林子就这般地展现在你的面前!读书的过程中,有淡淡的开心,有的时候不禁会心一笑,不禁佩服作者如孩童般的天真纯朴,也会有感动,是无以名状的心绪,淡淡的,渐渐拢上心头。

我想巴勒斯写这本书不仅仅只为了写鸟、写醒来的森林,而是让我们去了解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

【三】高三读后感:《百年孤独》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

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

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

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

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近亲性交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

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

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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