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
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但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主张人生平等、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说,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简爱承受住了最爱之人的欺骗与隐瞒,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一个新女性、真女性简。她藐视财富,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感情,它净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高尔基)的父亲死了,接着又是他的弟弟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就如文中有着这么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后来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阿廖沙(高尔基)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总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家伙,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可怕地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和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我阅读完后,我又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
当读完这本书,戴德生奉献的一生事迹带给我极大的启发和信心的激励。戴德生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神,也奉献给了中国人。为把福音传入中国,他虽经历了种种的困难和坎坷,但依然信靠神,藉着神的指引,克服了种种艰难、困苦、疾病、失去家人的痛苦和离别,毫无怨言与退缩,像当年的保罗一样一生为神而活,永不退后。尤其是面对至爱的孩子和妻子的相继离世而去时,这是每个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可他没有因此屈服,而是靠着神的带领完成了传福音的计划。
以此来对照现实中的我时,发现自己太自私,太亏欠神。当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我就会埋怨神、责备神、甚至远离神,以致做了许多得罪神的事,现在想想都无法原谅自己。当神在呼唤我,要使用我的时候,我却一次次的拒绝,一次次的逃避。特别是当神呼召我出来服事祂,读神学的时候,我就以各种借口来拒绝,甚至逃离,为了不上神学,从一个教会逃到另一个教会,这期间吃了不少苦头,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但神依然爱着我,对我不离不弃,最终,神把我带到了陕西圣经学校。现在,我满怀感恩!
当回顾戴德生的一生时,我深感羞愧。戴德生一生为主遭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却毫无怨言与退后,依然更加信靠跟随主,按着神的旨意去做。而反思自己的生命时,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渺小无知,离开神什么都不能做;我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还有什么不服的,还有什么理由不去为主而做。神啊,如今你将我带领至此,我愿意把自己奉献给你,甘心情愿的为你做一切的事情,恳求你赐我为你奔跑天路的恩赐,因我认识你太晚,不想再浪费生命和光阴,只想更好为你而活!
因此,在这四年当中我愿意学习并参与一切关于神的工作,为以后走神的道路打好基础,我不怕苦,因主耶稣你为了我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洗净了我一切的罪恶,而我为你付出又算得了什么,我又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走脚下的路呢?
如果我付出时间和代价,去完成医学位,或手术医生资格期间,我能为神而用,带领可怜的中国人来到耶稣跟前,在那永恒的时代里将更加可贵。当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是的,戴德生为了把中国人带到神到面前,连自己最重要的学位都不要了,他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是值得我们每一位神学生学习的。是的,我们常常会把神放在后面,没有体会神的心意,总是按着自己的意思去做。主啊!求你原谅我以前的过错,如今,我愿意让你居首位,更加顺服于你,只恳求你来差遣我,使用我,我已将自己当作活祭献于你!
总之,这本书使我受到很大的启发和感动,也让我从戴德生的身上学到了很多关于走神道路的知识。不管我们目前处于何境遇,不要远离神,要仍然依靠神,勇敢去面对困难,按着神的旨意,照着神的带领去做,而不按着自己的意愿去做,去为神做的时候,要做的心甘情愿。所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为神而活,为神而做,做一个合神心意的传道人,只恳求神来悦纳我;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效法戴德生,不畏艰难困苦,一生跟随主耶稣。
《红楼梦》以明朝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这里仅就《红楼梦》中的争议人物王熙凤做一点浅薄的分析。
王熙凤,俗呼凤姐,贾母谑称凤辣子。出身金陵四大家族之一的王府。王夫人之内侄女,贾琏之妻。王熙凤是一个十分能够周旋的圆滑之人,深得贾母喜爱,最有权势的时候掌管着贾府的财政大权,她说:凭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这是她的黄金时代。
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十分鲜明的,乡下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借钱的时候,王熙凤心中是极其厌烦和不屑这个乡下的穷亲戚的,但是出于面子和礼数,还是随手取了二十两银子给了刘姥姥。若是常人,必定是趾高气扬地以施舍的摸样丢这些银两出去,嘴上顺带着一些讥讽的话。王熙凤的言辞却是很谦恳:这些日子府里也不宽裕,这二十两银子是老太太赏给我做衣裳的,我且闲着,你权权拿去使着,先过了为难日子不说。以后再有困处,尽管过来找我就是。这样的为人作风正是我们要斟酌的。很多人做了好事,做出了经济和精神上的付出,可是受益人却不领情,往往还有施恩招怨的情况发生,究其原因,就是不能从体谅别人的角度去帮助和与人交流----他们,或者说是我们,持有的往往是一种施舍的高姿态。可是,看王熙凤的措辞,言真意切,即用二十两银子打发了刘姥姥,还让刘姥姥感激涕零,为后话中解救王熙凤之女巧姐的章回埋下因果伏笔。王熙凤平日里大把恩赏的那些仆从亲戚,在后面其破败的时候都没有出面;然而正是这二十两碎银子交下的刘姥姥,却在王熙凤之女巧姐被卖到青楼的时候出手相救,这是王熙凤做梦也没有想到过的。
需要端架子的时候要合理适当地使用架子,这便于我们开展工作,王熙凤在贾府要是没有点厉害劲是很难施展开拳脚的;但是,不需要架子的场合端架子,就是滥用架子了,是愚蠢的,这么做只会使收益回报率趋近于零。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最后让司马家一统了乱世。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晨花初绽,沐着五彩缤纷的日光婀娜多姿地摇曳,待到夕阳西下时分去拾取零落的花蕊。失了份妍丽与美艳,却增了份披着霞光的风韵。这是怎样的心情呢?鲁迅先生说: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消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不禁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我们曾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我们曾经童年的美好,旧时光亦是青葱年华的吻痕。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我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童年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嗲声嗲气,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你就不能停止无情的杀伐吗?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春风梳理秀发,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童年》读书笔记_高三读书笔记10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