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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读《春秋故事》有感_关于朋友的读书笔记6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春秋故事》有感_关于朋友的读书笔记600字,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中午,我在书柜里找书看,无意间翻看到一本《春秋故事》。

《春秋故事》是林汉达的作品,它记录了春秋时期众多诸候国的兴旺衰弱,弱肉强食,以及治国之道。

书中有一身武艺,办事周到的颍考叔;有文武双全,细心胆大的曹刿;有才华横溢,抱负远大的百里溪;有任人为贤,合并诸候的齐桓公,还有卓越的政治家管仲和知贤荐贤的鲍叔牙。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管鲍之交。管仲从小就和鲍叔牙是朋友,长大了又一起做生意,一块儿打仗。因为家境贫困,管仲总是占鲍叔牙的便宜。有人说管仲揩油,可鲍叔牙说:管仲家里穷,我和他是朋友,我乐意多给他一些。

到了战场上,管仲进攻时,能在后则后,退兵时,能在前则前。人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却说管仲很勇敢,他是为了家里的老母亲而这样做。正是由于鲍叔牙对管仲的相知相惜,他的行为感动了管仲,也感动了后人。

每当读到这里,我常为鲍叔牙的这种宽广的胸襟和知人善任的高尚品质而感动,他不计较个人私利,知贤荐贤,竭力举荐管仲,执掌齐国政事,自己甘居下位。管仲才有了用武之地,辅佐齐桓公称霸天下,名垂千史。鲍叔牙对管仲的知交知心,令管仲不得不言: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想想古今中外,很多人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欺骗朋友,出卖朋友,甚至是最好的朋友。知音是何等难求啊!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他没有一个知已的朋友,当他受酷刑时,无人救赎。他多么希望有一个象鲍叔牙一样的知音啊。

人与人相处,就是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谅解,多一份关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拥有真正的朋友。请珍惜自己身边真正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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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春秋》有感_读书笔记700字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家春秋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1200字


在众多关于落后的封建制度和新兴的民生力量的作品中,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家、春、秋》以五四运动的浪潮波及到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描写了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情况,人物命运的变化,控诉了旧家庭的罪恶,揭示了它木叶黄落的穷途陌路的必然命运,展现了作者自己的社会理想。总之,如巴金所言: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

《家、春、秋》中有很多人物,如奉行作揖主义、性格懦弱的觉新;美丽忠贞刚强的鸣凤;温婉却命运悲惨的瑞钰,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过激派觉慧,他让我又爱又恨。

爱他的叛逆,在高老太爷生重病的时候,他坚决不允许在自己房间里捉鬼,痛骂觉新和克明,大呼说:哪个敢进我的房间,我就要给他一个嘴巴!我不怕你们!

爱他的豪情壮志和自信,他说: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爱他的奋发向上,他积极地交朋友,编辑刊物,投身于五四运动,将自由平等的种子播撒,迎接黑暗之后的曙光!

爱他的单纯,他始终相信春天是我们的,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无所顾忌地离家远走,融入到上海的新运动浪潮中去。

爱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用行动驱逐社会黑暗,迎来光明!

但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觉慧也是如此!

虽然他蔑视封建,摈弃世俗偏见和等级观念,和女佣鸣凤恋爱,但是当他满心热情地投入办报刊等活动的时候,他却几乎忘了鸣凤,甚至鸣凤想见他一面都很难,在鸣凤投湖的那一晚,鸣凤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见他可想而知,可他却全然不知,一心忙着自己的工作,这样对一个可以为他死的女人,不仅让我们为鸣凤感到悲哀,更让鸣凤带着忧愁,悲哀地走向了生命的终点,觉慧就这样抛弃了鸣凤,泛起了一段用鲜血浸透的爱情而且尽管他极力反对封建观念,可他竟然曾希望和鸣凤门当户对。我认为这并不是他深爱鸣凤,太渴望和她在一起才有的想法,而是他对鸣凤的爱还不够深,还比不上他反对封建观念的强度,这让我对为保护爱情而死的鸣凤感到悲哀,让我恨这个抛弃了鸣凤的觉慧。但我知道在那样一个封建思想仍然盛行的时代,觉慧能够接受女佣鸣凤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超越,要跨越这道阶级鸿沟,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又是何等的艰难啊!

觉慧是《家春秋》的一个主角,他叛逆,他热情,他奋发,他大胆,他单纯,他幼稚,他是那个封建家族甚至那个时代的新生力量,他奋力和封建势力不断斗争,探索通向新时代的阳光大道,他独立思考,有自己的主见并坚持信念,风雨兼程!

而作为当代青年的我们,是选择人云亦云还是独立思考?是选择默不作声还是勇敢地站起来抨击社会的问题?遇见困难时是选择半途而废还是坚持不懈?读完《家春秋》之后对觉慧有了一定的了解,我想我找到了答案: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争取幸福,相信春天是我们的!

《家春秋》读书笔记800字


《家春秋》读书笔记800字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家春秋》读书笔记800字

《家》、《春》、《秋》这是巴金的代表作,我看了以后,心底不禁为他人感叹!

这三本书都是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从表面上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事实上这个大家庭里处处充满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真是个虚伪的大家庭!

因为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也认识了许多人物:怯弱而背贞压力的觉新;充满正义感的进步青年觉民、觉慧与张蕴华;敢于抗击命运的淑英、鸣凤;花天酒地的克明、冯乐山、克定,还有高老太爷这些性格与行为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勇于进取、勇于抗争的觉民、觉慧、蕴华他们都会有美好的未来。就像蕴华所说的,这是一条路,一条充满了危险与挑战的路,这路上到处横着青年们的尸体。如果不搏一搏,坚持着,怎么会拥有自由、美好的青春呢?这条路,淑英、觉慧自由走过了,走到了上海

觉民与蕴华携手走着,要到幸福的明天。而大哥觉新泽经过了这条路,他在长辈的一手包办下,远远的绕开了这条路,但他却在心中留下了痛苦,也在这条路留下了自己的尸体他在长辈的一手包办下,他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他失魂落魄,就像行尸走肉一般,他已失去了生活的斗志,这就是一种死亡

该走的走了,该留下的留下了,残存下来的高家哀嚎着,有的为旧时代的终结的害怕;也有为新时代的到来的惶恐。最终高公馆散了,可那个时代人再继续,挣扎着他们的命运,失去的已经是永远的消逝,活着的仍在挣扎。

《家春秋》读书笔记800字

《家》、《春》、《秋》被人们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是使巴金赢得世界声誉的作品。在我读完后,我觉得这部书的整体内容像是现代版的《红楼梦》。整部小说诉说了一个封建家庭的四分五裂,最终衰落的故事。

整本书对于人物的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无论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人物都被写活了。

还有就是人物的性格写得十分鲜明: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觉新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很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还有就是最最顽固的最最愚昧的人物了:周伯涛代表旧势力,害死了惠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巴金先生笔下的这个封建社会的家庭最终走向了灭亡。

但是花开了,花香四溢,虫来了,快乐地飞舞着。新的生命,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希望,鼓舞着失败的人们。不必再往昔日的痛苦而伤心,封建的社会终将崩溃,民主的时代必将降临。闪电击碎了其中一块巨石,阳光倾泻进来,照耀在大地的每一处角落,如此的温暖,如此的可爱!社会,不再像过去一样阴暗,它终于有了曾经的光彩。

读《病残朋友的故事》有感


爸爸妈妈说,是十年动乱的年代给我留下了一身伤残。妈妈生我时,实习才天的红__仁医,没有值班医师在场,为了取得接生经验,自作主张用助产器,强行将我吸出。我的颅骨被伤损一块,造成脑膜脑膨出;我的两条腿和右臂,也在引产中被折断。三岁时,我的语言有问题,听力也有问题。让人更难受的是,七海一家大医院给我治病,回答的竟是代偿。听它的自然发展,实际上是说治不好。 有多少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目光,人前背后说我现在是小废物。长大一定是大废物。 《病残朋友的故事》在我心中点亮了一盏明灯。我发誓,要像书中的英雄、模范那样,身残志坚,做生活的强者,做一个残而不废,对四化建设有用的人。我幸福地度过了三年幼儿园的学习生活,又顺利地上到小学五年级(主要学科在90分以上)。

五岁了,我也能上幼儿园吗?爸爸妈妈常常背着我发愁,哪个幼儿园肯招收像我这样的残疾幼儿呢? 我不能忘记,是城中学校破例收下了我。在学校里,我行走不便,朱老师、施老师常常背着我上厕所;一只手不能削铅笔,教师为我削了一支又一支,三年来,为我削了多少支啊: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我用左手写不好字,急得直流泪,是您-一朱老师给我讲长稳姐姐用脚写字的故事。五岁的长稳,不幸被火车轧掉了双臂。她为了学会写字,用脚趾夹着树枝、毛笔认真学,刻苦练,一个字要写二三遍,别人用一分力,她用十分。她终于练成了用脚写字,就跟别人用手写一样好。我不再流泪了。用一只手写字,簿本容易移动,我就用铁尺压住。字写不好,我就笨鸟先飞,三年来,我一共写了38本铅笔练习本。我终于能用左手写字厂。 上小学f,课程多,难度大,学拼音、组词等常常要填表格,数学里常常要画图一只手使用直尺、三角板画图,极不方便。遇到这种情况,同学们主动帮助我。

但是,我常常不能及时完成作业,考试也打折扣。老师的谅解,同学的同情,家长的安慰,都无法打消我内心的不安。张老师送给我一份珍贵的新年礼物《病残朋友的故事》。这本书拨亮了我渐渐暗淡的希望之光。我读了一篇又一篇,一遍又一遍,每读一篇,每读一遍,浑身就增添一份力量! 湖北的邹开元,患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四肢萎缩,胳膊和手指僵硬,不能伸屈:两腿细长变形。儿童时代的邹开元,吃饭、穿衣全靠父母、兄弟和姐妹帮忙。

后来,邹开元以极大的毅力学会了用脚吃饭、穿衣、倒水、端杯,用脚托着口琴,用脚配钥匙、修拉锁、修电筒、修钟表。这简直是一双神脚,是他用自己的血肉拼搏出来的。 还有高位截瘫的中国保尔;没有双腿,没有右手的篆刻家蔡天石;被火车轧掉右臂、右腿的李成刚在第三届远东和南太平洋的伤残人运动会上,一举为祖国夺得五枚金牌 比起他们,我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我又在老师的启发F,锻炼我伤残的右手、右腿。几年来,我丢开了拐杖,用小矮凳帮助学走路r。接着,我又用右手的手肘,按住2U厘米的三角板,画直线_,画图形厂。 我正走在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生活之路土,我的教师为我领跑、陪跑,就像接力赛似的,送我一程又 一程。我前进中的每一步,都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火决常常在心里暗下决心,要做《病残朋友的故事》中的强者,做一个热心于帮助病残儿童

成长的教育工作者。 [评语] 这篇文章感情真实、深刻,联系实际的内容写得具体而有层次,写出了《病残朋友的故事》一书怎么像一盏明灯指引我做生活的强者,文章最后四段,先扼要介绍邹开元和蔡天石、李成刚的毅力、成就,然后再深一层地结合自己叙述我的理想与决心。文章思想深刻而有感染力。

《家春秋》读书笔记2000字


《家春秋》读书笔记2000字

五一从桂林回学校就一直忙毕业设计,不过日子过得也挺快的,生活还算充实吧,不像别人过得那么空虚,整天拿魔兽来精神寄托,我也知道这是大四毕业生一贯的选择,或许是在里面超生吧,或许是失落到了极点,或许就是打发时光的最好选择吧,或许

我在这里暂且不去管别人那些鸟事,那是别人的路,那是别人的电脑,我只求自己生活过得平淡,过得充实罢了。

五一前我把上下五千年看完了,以前在大学迫于学习与工作繁忙,所以看文学方面的书不多,后来又是考研一年的备战,所以很少能腾出时间了,还好,我毕业设计的课题太简单了:副载波通信系统信噪比研究,当初真不该选的,我以为以后往通信方面发展,又看到这个题目就选了,现在后悔莫及。因为SCM系统在我看来早已过时,没有研究的必要,并且最近的学术上对这涉及少而少之,所以搜起资料来很有难度。

由于课题简单,所以我自由支配的时间就较多了,所有仿真画图,可拿几本MATLAB书看看也就会了,想做的好看点,大不了就用GUI来做个界面罢了,说来说去就这回事:简单。这期间,我就来学《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DSp》,神经网络、小波变换与MATLAB实现等等,你不要小看这些东西,学起来很费时的,特别是Bp神经网络、小波这可是研究生、博士生大多所研究的,就是有些研究生三来混个文凭出来或许都不能给出个完整的描述,DSp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你要知道我看得全是外刊,外国人写的,但是中文版,看了这些书我可以说中国的教材一大抄,还是感觉国外的书原汁原味,这期间我把对自己有用的专门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似乎快写完一本了,这是一种喜悦,我知道我是在储备,我认为这次考研虽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是有其原因的,这次考研的结果我想过很多,我认为自己的实力已经达到,或许是运气不好罢了,但我还有机会啊,我会在以后的道路上走好,而不是消沉,这些东西全是在宿舍积累起来的,平时同学在宿舍挑魔兽,我就在那看书记笔记,我坚信付出后的成功就是喜悦。

早就说看完巴金的《家、春、秋》后一定去我的博客写篇读后感,刚好中午看完了,就来机房鞋店东东,谈谈自己对里面人物的认识吧。呵呵,由于买的是盗版书字很小,所以看起来很是吃力,总共用了20多天吧,由于平常正常的上课时间我是在机房的,我一般利用中午、傍晚、晚上的时间来啃它们,我感觉自己真的是走进书里面了,是带着爱与恨的心情读完的,也在看春时熬过夜,每次看了脑子里总还是高家这个家族的琐事,有时看着别人处在那种环境却是那么的懦弱,那么的作揖主义,相反有些人是那么的有勇气与旧势力作斗争,还有人出现在里面感觉就一直是别人生活与力量勇气的来源,还有些是那么的顽固与无知。还有些是那么的狼狈为奸

下面用巴金的三句话来开启吧

家:青春就是美丽的

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

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年轻、我自信、我奋斗!

最喜欢的人物:淑华、琴、觉民

淑华:我喜欢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呵呵,我倒挺喜欢现实中这类女孩子的。

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

觉民:毕竟是个新时代的人物,比较反对旧礼教,从反对爷爷安排的婚礼到结束时痛骂克定、克安等,听到他骂我当时也感觉心里非常的高兴,他代表了一类人的呼喊。与觉新形成的极大的对照。

最顽固的愚昧的人物:周伯涛

代表旧势力,害死了惠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即爱又恨的人物:觉新

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恨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

坐吃山空、毫无榜样的人物:克安、克定

靠着祖宗过日子的,目前也是大多数大学生的通病,他们以为家里的钱好挣,没钱就问父母要,可又没好好学习,每月还要花个1000把块,以为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其实,父母养不了你一辈子的。

狼狈为奸一类:四婶、陈姨太

五婶后来倒是明白事理了

其实看完巴金的家春秋远不止这些感受的,以后有时间再写了,还是用巴金的话结束吧

家:青春就是美丽的

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

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年轻、我自信、我奋斗!

《家春秋》读书笔记2000字

激流曾经辉煌的高公馆也落得分家的下场。

家在家中,我最同情的是觉新,最气不过的也是觉新。但我对觉新还有一丝敬仰:毕竟,他是这个中国社会新旧交替和转型时期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人物。他有自由恋爱青梅竹马的梅,又有旧社会强加给他的关心体贴他的瑞珏,他如何作选择?他处于长房孙的位置,被别人称为承重老爷,在这种身份下,他怎么反抗?他的家庭里头卫道的人太多了。为了孝道,他抛弃了化学,抛弃了梅,抛弃了珏。觉新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是,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了呢?即使生活带来再重的负担,再大的伤害,人还是象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行走。

对于觉民,我倒没有太大印象,倒是他勇于与高老太爷抗婚,我对他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于琴,在家她还是一个觉醒者。她的理智常被感情征服。她犹豫不决,连剪个辫子的决心都没有。她对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楚。所以对她也没什么看法。

在家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觉慧:他虽很激进,但终究幼稚,为了爱人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鸣凤的感受。因为觉慧,鸣凤多次被周氏训斥。而他口口声声要救鸣凤,最后还是他将鸣凤逼死了!要不是他在拼文章不理她,她投湖的可能性不是很小了么?鸣凤死后也没见他悲伤多久。觉慧给了鸣凤什么?帮助,同情,怜悯,他什么都没有给,他甚至不听她的哀诉就把她遣走了。而他在有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的鼓动下竟放弃了鸣凤。最终促使他出走的是瑞珏的死,和老太爷的态度。只是他反抗的精神我认为很开天辟地。

相比之下,《家》的内容范围广,事件多,我认为是激流中最好的。

春由于阅读的深入,我对很多人的态度改观了。

觉新已不在是我同情的对象,我对觉新充满了愤恨:惠死了,枚娶亲了。要是他和周氏,老太太极力反对,惠和枚也不一定不会幸福。然而,海臣和小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也不小。只希望他能快点觉醒。

我对觉民的进一步认识使我看到了他的魅力。他和琴安慰淑英和淑贞,帮助淑英逃离高家,并不怕王氏和觉群的威胁,与陈姨太据理力争,使她们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一点好处。他很大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留在家里也能镇定自若。他并不象一些人说的,他的一切都由别人安排好了,他和琴的婚事;帮助淑英出走都是他设计的,因此,我并不同意一些人说的觉民是多余的人物。

琴在春成长得太快了,迅速担当起为高家女子排忧解难的重担。淑英和淑贞似乎已经离不开她了。她不再优柔寡断,对于亲人热情地神出援助之手;和觉民一起为刊物出谋划策;出演《夜未央》等。我对琴也改观了。

在我看来,春的内容单调,叙述乏味,是三部曲中最糟糕的一部。但对与巴金而言,说不定这是影响他终生的小说─在这本书的影响下,他结识了萧姗。

秋激流的最后篇章,也是悲哀的结局。

庆幸的是,觉新终于觉醒了。枚和淑贞的死,使他再没有可牺牲的亲人了。商业场的火,使他近乎陪尽了一切给克安,克定;惠托他照看的枚去了;小脚的淑贞也投井了。克安,克定甚至攻击周氏,瑞珏,使死者不得安宁,并要加害觉民,他终于受不住爆发了。想不到啊,一向温顺的觉新竟公然与克安等顶嘴,没有了欺负的对象,竟转向孩子觉英。觉明死了,张氏居孀。家已败,觉新也终于觉醒。

觉慧,他的出走是正确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意识到,如果觉慧没有出走,淑华就不能出逃。他结识的黄存仁等朋友,也的的确确帮上了他的忙。觉慧成为了革命党,也是必然。

在这里,我觉得配角觉英也值得提一下。在家,当他听瑞珏说抢菜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弟弟们时,年仅十三岁的他将才端上来自己才尝了一片的烩鲍鱼片推给了瑞珏。而在春,他经常领着觉群和觉世在花园胡闹,欺负淑英,淑华和淑贞。在秋,他气得克明一病不起。最后,克明死了,家也分了,他也意识到,真正关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妹妹都死了,出走了。觉英也觉醒了,敢与克安,克定叫板。觉英的转变,与他整天的玩伴也有关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秋似乎高于春:它类似于家,讲得多,细。

感高家族衰落了。和《红楼梦》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尾。一群人觉醒了,一群人却永远地去了。被封建礼教毒害的梅,瑞珏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伤痛。

觉新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希望他能就此重新振作。

觉民,贯穿三部曲的激进分子,也定能与琴生活得幸福。

《家春秋》读书笔记2000字

最近一直迷恋着巴金的《家、春、秋》,今天终于看完了。闲来无事,谈谈自己对里面人物的认识。呵呵,是电子档的书,整天对着电脑啃眼睛都开始有点迷糊了,断断续续的快看四个月了,平常都要上班,只有利用午休或者休息的时间才能看看,我感觉自己有点身临其境德,带着满腔的爱、恨把书读完的,经常午休或休息看完书后,脑海里总还是高家这个家族的琐事,有时看着别人处在那种环境却是那么的懦弱,那么的作揖主义,相反有些人是那么的有勇气与旧势力作斗争,还有人出现在里面感觉就一直是别人生活与力量勇气的来源,还有些是那么的顽固与无知。还有些是那么的狼狈为奸

家:青春就是美丽的

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

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年轻、我自信、我奋斗!

最喜欢的人物:淑华、琴、觉民、觉慧

淑华:我喜欢淑华那种性格与勇气,她在那种环境下什么都不怕,说话直来直去,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她的很多举动都是证明,呵呵,我倒挺喜欢现实中这类女孩子的。

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不同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她是别人的求世主吧,你看不论是死去的淑贞、惠、剑云,还是淑华、芸、觉民、觉新等,都希望从她那里得到安慰。觉惠与淑英的离开多少有她的支持与鼓励,没有她或许这班年轻人早已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

觉民:毕竟是个新时代的人物,比较反对旧礼教,从反对爷爷安排的婚礼到结束时痛骂克定、克安等,听到他骂我当时也感觉心里非常的高兴,他代表了一类人的呼喊。与觉新形成的极大的对照。

觉慧:反对旧礼教,鸣凤、瑞珏的让他对家的失望,爷爷死后就离家去寻找他要的生活,最佩服他在那样的年代能做出这样的事

最受封建礼教白白牺牲的人物:鸣凤、瑞珏、梅表姐、蕙、淑英

鸣凤:身为高家的下人,被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小老婆,因深爱着觉慧,最终投湖自尽。

瑞珏:因老太爷死时快生产,因不能有血光类的,把一个快生产的产妇送到离家很远很坏的房子里,生出云儿的时候,就死掉了。就因觉新的懦弱害死了她!

梅表姐:本和觉新是青梅竹马,可因梅表姐的老妈不同事他们之间的婚事最终病逝。

蕙和淑英:因旧封建思想,分别被自己的父亲嫁给了自己不喜欢而且都很不好的人,一生的悲哀

最顽固的愚昧的人物:周伯涛

代表旧势力,害死了蕙及枚少爷,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年轻人的死活,把它们的婚姻推进深渊,至死也不反省。

即爱又恨的人物:觉新

在弟妹中奉行作揖主义派,爱是他为家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的压力,万事都让步,为弟妹考虑。恨是任人玩弄,做了周家、高家旧势力的帮凶,不敢于起来反抗,值得高兴的是最后终于在四爸、五爸面前起来反抗了,但这已接近故事尾声了。

坐吃山空、毫无榜样的人物:克安、克定

靠着祖宗过日子的,目前也是大多数大学生的通病,他们以为家里的钱好挣,没钱就问父母要,可又没好好学习,每月还要花个1000把块,以为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其实,父母养不了你一辈子的。

狼狈为奸一类:四婶、陈姨太、五婶(最后有些明白事理了)

家在一定程度上情节细节方面有些像红楼梦,控诉了封建礼教的吃人制度,展示青年们被制度残害白白牺牲的悲剧,以及觉醒了的新青年的迷芒,挣扎,愤怒,控诉,反抗,斗争。虽然是长篇,但一气呵成,文笔干净结构严密布局合理语言描写平中出奇人物性格心理刻画较为生动,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形态,发人深省,不失为名篇。

觉新最懦弱但不失为一个好人(对他实在又恨又气又怜),觉慧最大胆激进,觉民沉稳机智,薄命的女人太多了,悲苦的命运是如此相似,令人同情。本书看到最后是最大快人心的,特别是觉民对于长辈的大胆控诉,一扫前面的压抑和胸口发闷,最后结局看到分家后反而给觉新带来平静的生活,而觉民与琴也有情人终于眷属,不由也觉得一丝安慰。

好久没有这样看一部长篇小说了,却久违的充实平静舒适,书籍可以带给人幸福的感觉也可以令人忘却生活中的苦恼。

我貌似没有太多的苦恼,我的生活平静安逸,我一直都觉得知足者常乐,对或大或小的趣事,都能开怀大笑,不过还是要感谢书籍带来的幸福感觉。

不同的时代,总有不同的苦恼,但愿每个人都能把问题最好的解决,平凡的生活。

《我和我的狗朋友》读书笔记_600字


书名:我和我的狗朋友

作者:KIKI

出版社:文房

出版日期:2004年04月

大意:从一个清寒的家庭说起,有一天,这家的长女经过馊水旁时,无意间听到流浪狗的哀嚎声!她就好奇的跑过去,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狗被附近的小孩欺负,不忍心的她瞒着家里的人将它带回家,他们家连三餐都有问题了,哪能再养一只狗?到妈妈答应的过程中‥真的是十分辛苦,最后她的努力也没有白费,而这只狗也为他们全家带来欢乐,也曾再遇到危难时帮助他们,它的出现温暖家中每个人的心!

心得:人类最忠心的朋友莫过于小狗了,它可以听我们说心里面的事,不管是难过的、开心的、有趣的都可以和它分享,虽然它只会静静的听着你诉说,即使如此说完后你也会觉得快活多!它可以陪我们渡过快乐的时光,用它逗趣可爱的小动作来丰富我们的生活,为生活创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在世界上也有小狗来当优秀的导盲犬,为那些残障人士带来方便。不仅如此,电视节目中也常以小狗为主题,尤其卡通里出现的次数最多,由此可知它与人类之间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尽管我们知道小狗对我们有多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致多被抛弃的流浪狗,想想它们被主人抛弃后是多么可怜,想想它们在被抛弃后环境的卫生习惯,想想它们因为曾被殴打过后所留下的阴影,而对人类做出攻击的行为‥只能说是我们人类太不懂得去珍惜,才会让流浪狗数量暴增的情形出现。

爱狗的人很爱狗、不爱狗的人也避支唯恐不及!只希望这个世界的这种情形能减少,毕竟,"狗"是人类最忠实的好朋友!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写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一】

第一次认真的阅读三毛的作品,从一个听者变成体验者,就像站在会飞的羽毛上肆意观望关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敢爱敢恨,把生活过成诗意的人是如何挥洒自己的热情跟真我在干旱的岁月中,她用岁月赋予她的美,在撒哈拉沙漠上开出最艳丽的花朵。

一个敢于见证生活的人,活出了最真的洒脱,她不像个说教者告诉你如何爱生活,而是记录生活的点滴,在漫天黄沙中活的一尘不染,用文字堆积起来的记录,像地壳般嵌入每个人的内心,探索并感悟,她更像带着面纱的绝世美人,挥舞着,跳动着,即便一个小小的叹息都能引发一连串的猜想。

我喜欢上了她,喜欢上了她的生活态度,细腻又不乏味,激情又不浪荡,洒脱又不悲哀,每个人,每件事,她都用最细腻的心,去体会从未有过的感悟,会为一个奴隶而伤心,为一个地区的风俗而愤世,她的文字像造物者,像巨人摆弄家具,一切都那么的随心。从不沉浸在悲伤中来浪费每天的时光,会因日出日落而感慨,在感慨中激昂前进。

读不一样的书籍,就像跟作者进行了一次灵魂沟通,而三毛的文字更像夏日的冰淇淋,让人清凉通透,保持一股洁净之感不忘活出自我。

你能从这里得到的无非是灵魂的洗礼,细致的观察力跟无穷尽的乐趣,人生本来很苦,自己若不找点乐子,把一切看成是阻碍,你永远体会不到人世间的其他味道,人生得意须尽欢,爱就爱的彻底,喝就喝的大醉,玩就玩的畅快淋漓,毕竟,极致的背后是才是最真的自己,愿你不辜负自己的爱,不辜负自己的胃,不辜负自己的身材,用最辣的酒敬最好的自己。这里我再借用一句话“学会取悦自己”,如此便不负青春年华。

一个人,眼中有星辰,心中有山海,保持虔诚善良的心,独自行走在四海,以苦为乐,乐中作乐,如此,韶华不再,又怎样。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二】

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子,才会想去撒哈拉生活?

对三毛,总觉得她是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人,不仅是因为她与荷西之间被渲染得极其罗曼蒂克的爱情,更因为她身上充满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敢于去旅行,去探险,去看一切未曾看过的事物。

住在沙漠,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那里的生活条件如此不便,那里的居民如此野蛮不讲理(大多数),而三毛心之所向,成为第一个到撒哈拉的华人女性。

最难得可贵的是,荷西,在三毛去沙漠之前,已经提前找好工作、找好住所,并且为了跟三毛永远在一起,他们结婚了。

一开始是三毛要去沙漠,但后来三毛为了荷西留在了沙漠,这一段撒哈拉的故事浪漫吗?事实上并不怎么浪漫。在沙漠时,三毛成为了家庭主妇,看到了诸如哑奴等人的悲惨,见证了十岁新娘的心碎,经历了民族之间的战争,听到了太多骆驼的哭泣,但这一切,在拥有荷西的陪伴面前,都值了。

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果真浪漫无比吗?撒哈拉的故事真的令人向往吗?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在远方。”从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莫名对词中的远方产生了美好的憧憬。——题记

笔尖沙沙地在纸上跳动,算着一道一道难解的题。太阳的余晖透过窗子照在雪白的墙壁,抬头望向窗外,只觉脖子一阵酸痛,我用手揉着。兴致勃勃地观望着窗外的景物,这才发觉已是黄昏。窗外的一切都被照得金碧辉煌,突然觉得一切都那么可爱。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株蒲公英上,忽然一阵风吹来,白色的小伞像一群跳着舞的小精灵,朝远方飞去。我的思绪也随之飞向远方……

许久,思绪被拉回,瞥见书桌上的一本书——《撒哈拉的故事》。书是我喜欢的一位作家三毛写的,其实我一直很困惑,三毛是作家,她在中国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何偏偏到一个远离亲人,远离繁荣的大沙漠生活。整日吹着大风,天天得为没有足够的淡水发愁……然而当我翻开《撒哈拉的故事》了解到许许多多三毛和她的丈夫荷西的故事后,才明白即使是在荒凉的大沙漠,也可以生活得如此精彩,如此洒脱,不由得为之前的不解而后悔不已。在他们为自己的生计而发愁时,一起去海边捕鱼,然而他们把鱼卖的太便宜,最后饭店吃饭又将所有的钱都花掉了。刚到沙漠,没有房子住,便自己买东西装饰房子,用汽车轮胎当座椅,用破羊皮作沙发垫,把屋子装饰得有声有色,传成一段佳话……

时间奋力地把我从遐想中拽了回来,于是转身回到座位,遨游在一堆数学题中,认真的学习着,但是,目光不禁又向窗外一瞥……

也许我们就像纷飞飘絮的蒲公英,洁白无瑕,将带着希望与梦想飞向那更高更远的天空,找回属于自己心中的一片蔚蓝。——后记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四】

同经风霜,同沐暖阳,同享欢乐,同担悲伤,这是爱情,而爱情,是荷西对三毛。

爱情,是你想冒险我愿陪伴。我愿为你放下一切,去到未知的撒哈拉。与你一起触碰沙漠的荒凉,满足你驱车穿过沙漠的愿望。用你夕阳下欢笑的脸庞取代沙漠生活的沧桑。我愿忍住无奈,陪你一齐躲在岩石后偷窥沙漠女人洗澡,只为在被发现时能够护你周全。只要你想,赴汤蹈火,与我也是一段安然时光。

爱情,是我愿用尽全力让你忘记生活的贫瘠。我会在满目苍痍的沙漠为你建一座漂亮的白色房子,种上绿植,等着你的到来,共同演绎一段多彩的沙漠童话。我会在房里放上你的书本,想象晨起的日光倾泄在你认真阅读的脸上,沙漠便不再是沧海桑田,而是人间四月天。

爱情,是你一回头,我就在。我会在你当医生时,为有时一筹莫展的你指点迷津。你教会沙漠女人很多知识,却没能教会她们将借我们的东西还回来。我虽气恼,却还是加班挣钱补贴家用,也填补你生活的空白,不让沙漠生活的辛苦无趣打扰你。

这是目睹姑卡被侵犯后,抚平三毛气恼的荷西;是三毛差点葬命死果时心急如焚的荷西;是用全部温柔对三毛说上一世三曲情话的荷西。他虽不精彩耀眼,也是三毛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荷西和三毛不仅给我传唱了一首关于撒哈拉的另类歌谣,更为我讲述了一段好的爱情是能鲜衣怒马,也能细水长流。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五】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手捧一本三毛《撒哈拉的故事》,就会不由自主跟着她自由随性的文字走向那个神秘莫测的世界,那里每到中午就备受50度高温的炙烤,水源的奇缺导致每天都要限定用水量,新鲜的水果蔬菜要碰运气才能买得到,生活环境的艰难困苦和物质的极度匮乏对每个生活在那里的居民都是一种考验和煎熬。然而就是在这样偏僻简陋的地方,三毛却度过了她人生最为精彩的篇章———她偷梁换柱,用黄瓜冒充笋片做菜,竟蒙混过关;她“悬壶济世”,用指甲油补蛀牙,竟成了周围居民的良医;她暗渡陈仓,明明没有驾照却在警察眼皮下驾车依然安然无恙……她凭借智慧开起自家的“中国饭店”;凭借她的善良缓解安抚他人的病痛;凭借她的勇气博得交管大队主考官的通融,从容登上了驾照考试以及荒漠生活的陡峭“天梯”。三毛用她那轻松、幽默、风趣、流畅的笔触描述着单调枯燥下她的多彩多姿,她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接受和面对外在环境的诸多不利,用自己的热情燃起生命的花火。

她的快乐与外界的物质条件完全无关,而是来自她的平和、慷慨、想象力和同情心……那么,生活在丰盈条件下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这丰富多彩的生活与明媚的自然?当你像三毛一样敞开心扉去拥抱世界时,就会发现———原来,快乐根植于心间!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六】

一位有着异乡情结的台湾女子。那时以为很特别的女子!

撒哈拉沙漠吸引着她的灵魂。在她第一眼看到这个神秘的地方,她就深深的爱上了这里。那儿的故事,多么传奇!

我想,对于三毛来说,她对这里的感情绝不低于她的故乡。因为这里孕育着她的说有,她的爱情、她的家庭、她的经历。那呈载着她和他爱人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在撒哈拉沙漠的那段日子,被藏在他记忆的最深处,在荷西永远的离开她后,那也许也是一处不愿被触及的痛吧!

她那么引人注目的经历。所有发生在撒哈拉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勾引着无数读者的向往。很多人追求她那种生活。但很多人都没有勇气去过那种生活。她那种敢想敢干能够把自己的行动付诸于行动中的性格也正是许多人喜欢她的原因。

我想,在我的内心最深处,住着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小精灵。从小就使我对异国有着独特的情怀,我想,若干年之后,我是否也会如三毛一样拥有一个如荷西爱她般的异域丈夫,我是否也会和他一起浪迹天涯。一本好书,是能引起读者与作者之间内心的共鸣。只是也是读者精神上的认可。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我能够鼓起勇气去过一段很苦但很美德故事,哪怕很短暂!那将会是一段多么激励的经历啊!

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书笔记【篇七】

向往三毛洒脱自由的生活,也欣赏她书中自然流露的情感。没有华丽的辞藻却不失灵性,能表达的恰到好处,直击内心深处,容易让读者产生共鸣。

我羡慕她和荷西的生活状态,在平凡的世界中活得真实。永远有着一颗猎奇的心。《撒哈拉的故事》记录了她流浪到撒哈拉感受到的不一样的人生。她去“泉水”中看当地人如何洗澡,再去海边看他们如何清理“内部”。他们理智,他们会因为生活拮据而选择出海打鱼变卖换钱。同时也不乏幽默和感性。她会因为荷西不够了解中国而告诉荷西粉丝是春雨冻住后形成的或是尼龙线加工形成的;她会因为撒哈拉威人不论大事小事总找她借东西不还而破口大骂;也会因为芝麻大点儿的小事儿而低头流泪;还会为反对奴隶制度当场向大财主质问。她也亲眼见证了撒哈拉从一个宁静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变成了子弹横飞的是非之地,而她为此却无能为力。

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粒沙,然后就有了撒哈拉。

因为这句话羡慕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他们真的很爱对方,他们的甜蜜爱情应该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吧。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美满的幸福让苍天嫉妒。荷西的意外是上天给三毛开的最大的玩笑,荷西的死亡也成了三毛一生的痛。我总觉得荷西不应该就这么死了,他值得更美好的结局。

三毛活的浓烈,过的洒脱。她把自己的热情与真善美都留给了撒哈拉。三毛说过撒哈拉是她的第二故乡。

读《鹿和狼的故事》有感_初中读书笔记6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狼与鹿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20世纪初,美国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里,有四千多头鹿,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保护鹿,下令猎杀鹿的天敌,结果到了最后,反而使鹿群少了,健康状况也下去了,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必须遵守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的这种相互关系。

本文的最后一句就是本文的中心句,这句话主要就是想告诉我们,我们要遵守自然界的种种规律,不要去随便破坏。就比如说这篇文章,罗斯福总统虽然说是保护了鹿群,其实他是从无形中去伤害了鹿群,因为,狼去捕杀鹿,狼吃掉的只不过是一些体弱多病的老鹿,让那些身强力壮的,年轻的鹿速度更快,更健康。所以。一旦鹿的天敌减少了,那些病鹿就会把自己的疾病传播给更多的鹿,这些鹿还会吃掉大片的植物,会使大地露出许多枯黄。

像这种狼与鹿的故事还有很多,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比如说一个人下棋的技艺高超,其他人都比不过他。他就是从棋艺高超的水平变成一个棋艺很差的人。这就让我感受到了,我们在生活中,不可能会当永远的第一,因为在没有对手,没有敌人的情况下,自己的水平只会越来越低,不可能会越来越高的。其实,你要想让自己永保第一的诀窍很简单,就是去找对手,去不断的发现对手。,因为你只有不断的拼搏,在不断的失败中向上看,向前走,你就会成功,就能保证自己在你那一领域的地位,而如果你正好相反,是从不断的胜利中向下看,向后退,那样的话,你还是不可能变成永远的第一。所以说不管是在哪里,什么情况下,都要向上看,向前进,才会变成为第一,成为永远的第一。不光是在生物界,在学习上也一样,你只有遵守这种相互的关系,才会更好,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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