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第一章,两个场景仿佛一出独幕剧。确实写得非常好,完全有资格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在提到沈浪那一节时,李寻欢对若早生几年可与沈浪结交悠然神往,作者却说,殊不知许多年后,他李寻欢会比沈浪更受人推崇。还有从小说中的许多语句都可以看出:作者是要刻画一个具有伟大人格魅力的李寻欢,说他的行动都是从爱出发的。
不过我个人觉得全文似乎没有什么震撼的事可以表现李寻欢那种伟大的人格。
李寻欢的事迹,中了探花,终因看不惯官场而辞官;为了朋友情谊,将心上人让出;走关外散尽家财;对阿飞无比的关切;又因朋友情谊表现一种“心软”,这主要体现在不揭穿龙啸云上,很能理解人。是这些琐碎的事体现了李寻欢伟大的人格。
是的,小李飞刀所杀或所伤之人都是该杀或者该伤之人。
古龙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可见人性之复杂。李寻欢也不例外,他也会耍心计,也会说谎骗人,也会伪装自己,这是人性的本质,但李寻欢的心却是善的。在人性阴险的存在下,李寻欢总是表现一种不忍,一种理解,一种关怀,一种爱,他并没有什么为国为民的壮举,但就那些琐碎的事,那需要一种怎样的胸怀?
由此可见李寻欢人格的魅力与伟大,他感染了欲向人类报复的阿飞。
整篇小说,以李寻欢重返中原开始,以梅花盗猖獗江湖开始,以阿飞闯入中原开始,以一件金丝甲的争夺开始。这些事错综复杂的联系在一起,扯出了李寻欢的过去,扯出了江湖中的恩恩怨怨,扯出了爱恨情仇,扯出了人性的卑劣,但也扯出了人性中善良与勇敢开拓的一面。
梅花盗到底是谁?李寻欢怀疑是林仙儿,但终究没有确认,到小说的结束,也没再提出。小说以最牛帮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死为结束,从似乎什么都知道的天机老人早已看不惯上官金虹这一点可以看出,金钱帮确实有很大问题。难道上官金虹是梅花盗?作者没有说。
古龙小说中,从不缺少充满哲理与直指人性根本的句子,《多情剑客无情剑》当然也不例外。如,有些事,你明明知道做了一点作用都没有,但还是非做不可。
《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读后感1200字
我最喜欢的小说就是古龙的《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和《小李飞刀:边城浪子》!
1
李寻欢为了兄弟情义,舍去的爱人林诗音;龙啸云为了林诗音,为了对家人的爱,做着对不起兄弟情义之事!
你忍受着痛苦与折磨,为了成全他人!我忍受痛苦与折磨,为了自己的家人!我们都是忍受着痛苦与折磨,为了身后有家庭,为了妻儿老小。
2
知乎上有个问题是:
哪一幕,让你觉得生活不容易?
底下两千多个答案里,有一个我印象深刻。
作者说,他经常去光顾一个山东煎饼的小摊。
卖煎饼的,是位大叔,他有个可爱的儿子,每天下午六点,小男孩会准时来到爸爸的小摊,在一张塑料凳上面写作业。
一天下午,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来买煎饼,大叔不小心把一点面糊溅到他身上。
西装革履的男子,对大叔大声谩骂。大叔很窘迫,一个劲的道歉,没有丝毫辩解。
差不多十多分钟后,男子骂得舒服走了,围观的人群也散了。
这时,大叔走到写作业的小男孩前,轻轻摸了下他的脑袋。
《看见》里有句话说: 有些脸背后,是紧咬牙关的灵魂。
其实,岂止是紧咬牙关的灵魂,有时候,你还得咬碎牙齿,把委屈往心里去吞。
委屈不是为了其他,只是为了不让家人过得更糟糕。
3
年龄越来越大,你就会发现:
比起让家人过得体面,过上正常的生活,很多东西,都没那么重要。
你不想被生活推着走,可又有多少人不受其控制?你要做的,只能是独自承受。
4
在你身边,有太多的人活得不容易,他们拼命赚钱。
这一种赚钱,和欲望没有关系。他们之所以拼命,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权利贫穷。
那个送餐的外卖大叔,很可能有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儿子。
那个工地上加班到深夜的民工,当工资发下来,他会第一时间寄回家,家里有生病的母亲。
你偶遇了那个下班后,来跑滴滴的年轻人,但你可能不知道,他每天多工作四小时,不过是为了让儿子上个更好的幼儿园。
每天凌晨的街道上,还有人来去匆匆,还有人守在一个烧烤摊前。
写字楼里,有人熬夜加班;有人一次次跳槽,只为了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
他们的目的,清晰而单纯:
即便生活再艰难,也不被生活击垮,也要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真正的不容易,都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5
所以,我讨厌任何岁月静好的说法。
如果你没有哭着吃过饭,不要说你懂得眼泪的重量。
如果你没有过最坏的生活,千万不要说,拼命工作是为了什么。
也千万不要说,赚钱没有那么重要。
有些时候,钱是庸俗的,却也是温度的,是最基本的依靠和保障。
人过三十,你就没有权利再做一个穷人。
因为你不再是一个人,你必须对更多人负责。
因为,生活比你想的难得多。
你需要做的,就是穿行在这个城市,忙碌在格子间里,努力跑到社会食物链的前面。
你只有拼命奔跑,忍受了所有的不容易,才能让家人过上平凡生活。
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
这世上,也只有一种坚强的人生,就是知道生活的不容易,也要往前走。
有些事情,没有穷过你不会懂。
愿所有为生活打拼的人,都能被温柔以待。
我从《小李飞刀》读到了生活的感悟,我喜欢看《小李飞刀》!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 ,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校园三剑客都拥有超凡的能力,杨歌:受时空隧道影响,具有多种超能力,如,能监听他人脑电波,会瞬移(能眨眼间移至方园十公里的任何地方),双手合拢可发出强大的闪电,悬浮数十米高空不会落下等。张小开:电脑天才,编程能力与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相当。白雪:在生物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植物名字和特性过目不忘,生物学也有研究。
这一次〝校园三剑客〞,来到了张小开的小区,参加了一场高级拍卖会,在会上,价值勤200多万的门号别墅出价30万,不仅无人问津,而且,还遭了竞拍者纷纷退出会场的尴尬事件!
原来,13号别墅里连接发生了〝神秘死亡〞事件,〝校园三剑客〞为此壮胆夜探这座恐怖无比的别墅。
在那儿,他们遇到了可怕的〝类人生物〞,白雪险些受伤,最后,他们用两只花瓶封印了两个世界的通道,他们的成果最终成了一副精制的油画…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了,想像可以成就一切,没有想像力是不行的。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三剑客读后感(一)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二)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2020,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2020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一爱一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一团一。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一团一。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二)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一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一精一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校园三剑客】,里面的主角有杨歌、张小开、白雪,里面的大体内容是: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一穴一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读书要四到:一是眼到,二是口到,三是心到,四是手到。在熟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在身心上,都令人收获颇丰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想法和感悟,可以用来当作写读后感的素材。怎样写出一篇相当高大上的作品读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三剑客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 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警方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习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人需要朋友,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一定会和一起承担并给予帮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今年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三剑客》,作者是大仲马。他一生写过250多部剧本和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剑客》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巨著。
大仲马创作此书的第一条线索是法国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舍留之间的各蓄私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安娜王后和英国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公爵甚至为了王后这位红颜知己,不惜动员全国武装力量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另一条线索是三剑客之一的阿托斯和主教心腹米莱迪,以及和三剑客同样闻名的剑侠达达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太太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爱恨情仇。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入手,通过人物一连串活动和语言表现,使故事层次分明、情节曲折,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宫廷的腐朽生活。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
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
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_,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_去死,为了自己的_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_。
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
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的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_,可能是这个原因。
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山脑际,便轻轻的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
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一辈子有本好书相伴,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在的社会,很少有时间看书了,只要能够将零碎的时间,安排好,还是可以阅读大量的书。
很多时候,都在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人一辈子总要坚持一些东西,坚持一些东西会有幸福、会有痛苦,只要心里有了想做的事,一辈子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感谢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未来是美好的,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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