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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读后感200字

读小小说《空位》有感_小学读后感12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读小小说《空位》有感_小学读后感12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近日,我读了一本书,里面有很多很多个小故事,其中,最令我感触深刻的便是《空位》这一篇。

这一个小故事,主要讲述了司马校长对班主任赵老师谎报人数的行为表示不满。初一一班的赵老师告诉她,曾经有一个学生,她出车祸了,但是她一直活在每个学生们的心里,因此,他把这位同学的名字也记上了。校长听了她的话,深深为感动,看了学生们的表现,更加热泪盈眶,最终同意了他的决定的小故事。

读完这个小故事,我的眼眶里也不知为何充满泪水。蓄势待发,随时准备滑着脸颊流下来。我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这难道不正是证明了臧克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吗: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它已经死了。这句话随时臧克家写给已逝鲁迅先生的。但是他用在这个小故事里,却依然可以。这足以可见,这位学生曾经活得多么有存在感,活的多么美丽,活得多么完美。

想到这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曾经我总是在学校里默默无闻,直到获得了老师的提点,老师的教诲,我才渐渐在班上大胆了起来。大胆举手,大胆融入集体,大胆和他们说话。大胆我渐渐融入了她们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的那一位老师,那一位恩师,他使我受尽一生。也许那只是他无意的一句话。但却在我的人生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那一天老师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了很多,无非就是跟其他老师意思差不多的那些话。要融入集体,不要孤零零的一个人。要团结,要有爱我漫不经心的听着,耳朵里差不多生出了茧子。知道老师说好,你可以回去了的时候我才慢悠悠的转身,大步流星的往前走。等我走出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忽然我听到了老师口里悠悠传出的嗯不错这几个字我脚步顿了顿,脸一红,立马加快步伐走掉了。我在班里那个时候的成绩并不算优异,最多是勉强中等。整天活一天算一天,日子过的实在是颓废。但因为在一次奥数比赛中脱颖而出,使得老师们都对我重视了起来。等他们都发现我对学习丝毫不上心,也融入不到班集体,便经常语重心长的找我谈话。每次谈话无非就是,其实你是一个好苗子,但是要多多培养,也要与同学团结。但是是从来都是客套话,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反而眉头紧皱,怎样看着都是像在奚落我。所以我对他们的话一点也不感冒。但这位老师不同,他没有眉头紧锁,反而舒展开来了还对我微微笑。他的神情令我的心情舒畅了起来。但是他说的话却跟别的老师一模一样。所以他在我的印象里再次大打折扣。但是。他后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莫非是在表扬我?也不对呀,表扬我怎么可能这么随便呐?不过,貌似,好像真的是啊我心里想着,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我总归是需要人表扬的,但是,在以往的那些老师里,我却始终找不到表扬我的痕迹。只是说,你很聪明。你很聪明,你很聪明,你很聪明难道我的身上除了聪明就丝毫没有一点其他的优点吗?我常常是这样想。但是。这个嗯对我来说难道不是一种肯定嘛?我这样子想着,脚步更加轻盈,步伐更加轻快。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尝试着融入集体,看着那位老师的眼神中都带着敬佩与感激。同学们发现了我身上的独特之处。也渐渐的都喜欢跟我玩了起来。其实我是个话痨子,但是因为我害怕生人,害怕熟人,经常把话憋在心里,只会向妈妈表达自己的意思。却不敢跟她人正常的聊天。因此,我的性子变成孤僻。但现在不是啦,现在我的性子非常的开朗,非常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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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小说》有什么好处?


首先,读《小小说》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毕竟书中的内容都是老一辈德高望重的文化人从优秀作品中精吸出来的精品之精品。即使是任意翻阅一篇,读上一读,也会给我们灵魂深处烙以一个深晰可见的印斑。因为那一篇篇精品都是沉默中爆发的一颗颗巨石,那一篇篇精品都是冲刷心灵尘埃的一颗颗砾石。即使它们不能直中读者的心窝,也会因其震慑力的强大而使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进而潜移默化的感化于人。

其次,读《小小说》还可以开阔一个人的视野。因为书中的内容大多都夹杂着生活元素。换句话说,小说就是写生活,小说就是写生活中发生的那些出乎意料,情理之中的常事,从而借此来反映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呢,有了《小小说》,身为学生的我们,作为没见过世面的我们,从小说中的生活里我们便可了解到现实,以至起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的妙效。

再而,读《小小说》还可以使一个人在书中的经典框架下深深的体会到文中的构思起承转合。在《小小说》中,每篇文章的构思都是极其巧妙的。所以说,在我们读任何一篇小小说时,注意其构思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时读像《小小说》这样的精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读《小小说》更可以使我们在以后的写作中巧妙的学会表达,吊人胃口。因为每一篇小小说它都有自己独特和特有的标题与开场白,使人一眼望去便想知其后,颇具望眼欲穿之感。尤其是到末尾,作者那笔锋突转的表达效果更是吸人眼球,使人望尘莫及。

总之,读《小小说》好处多多。读她不但能提高你的阅读品味,增进你的大脑智慧,使你明白人间的事理,更能使你

哎?我跟你费这么多口舌干什么?该去看小小说喽!

《中国小小说》读后感1000字


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题记


诸葛孔明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是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见心里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岁月带去了幼时许许多多珍贵的回忆,也销蚀了心底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人间繁华,直到最后丢失了自己。我们似乎用什么珍贵的东西换取了前途的一片空白。


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就像是飞蛾扑火,明知会粉身碎骨,却只为了那一点点微不可及的温暖。有时候就连我们自己都会迷茫,到底在追求什么?偶尔猛然想起幼时被问到梦想,声音清脆坚定地说想当一名数学家或者是科学家,但如今却如圆规效应,与最初最最稚嫩的梦相距越来越远,如同被王母娘娘用簪子轻轻一划而来的银河,是不可跨越的鸿沟。


任何人的双臂中都抱着些珍贵的东西。但是拥有的时候永远不会留意到。注意到那份沉重,却是在一切都从手中悄然滑落的时候。不知道多少次的反复想着,那种玩意再也不要拥有了。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背起了。也许索性全部抛弃会比较轻松,可无论如何还是不那样做,因为如果没有那些家伙,人的人生旅途会多么的无趣。


我们都在命运之湖上荡舟划桨,波浪起伏着而我们无法逃脱孤航。但是假使我们迷失了方向,波浪将指引我们穿越另一天的曙光。


人其实会死三次,第一次是在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了说,他已经死了。第二次是在他的葬礼上,人们前来怀念他的一生,从此社会上再无他的地位。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着他的人把他忘了,从此以后他是真正的死了。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是一直做到了第三次,只有极少数的人被人永记,而我们不过是最普通的普通人,我认为,活在世界上倒不如拼一把,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哪怕做不到名垂青史,却会在第一次死前回顾人生的时候,觉得自己一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今生如梦,算来不过浮生一梦。不知是我们做了一个极其漫长的梦,突然梦醒发现自己还是在小学,惊讶地对同桌说“天呐,我做了好长一个梦!”还是我们入了别人的梦。


说到底,关于自己的生活,我和你都不是读者,而是作者。至少结局,还是能自己说了算的。不相信自己的人,连努力的价值也没有。


抬头看一眼星星吧,我们肉眼所看到的星辰,也许在亿万年以前就爆炸死亡,此时它们的光芒能到达我们眼眸的深处,这也算是最美的意外了。星星完成了自己的梦想,它的死并不是没有价值的。星星的亮光,虽不如太阳耀眼,但是却给同样并不耀眼的我们一丝希望。一定要保护好我们的梦想,那是我们自己独一无二的星星。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停下。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继续前进。要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很多无言以对的话。记得不要停下。总有一天我们会听到自己心灵深处那株白莲开放的声音……

读《哈利波特》有感_小说读后感1200字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小说读后感1200字: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小说读后感1200字 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一本小说没有好坏之分,小说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娱乐读者,而不是说教某种精神。如此看来,无论是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郭敬明的奇幻小说《临界?爵迹》都给读者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真的很精彩,而且必须一口气读完,才有说不出的感觉。

这本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店小二麒零成为七度王爵银尘的使徒,再成为七度王爵,最后化身为结尾里,幽冥和特蕾娅在天格内部的谈话中,特蕾娅所称唯一能容入白银祭司邪恶灵魂的完美容器。说实话,我以前还喜欢过许多奇幻小说,如:R?L?斯坦的《鸡皮疙瘩》、雷克?莱尔顿的《波西?杰克逊》、雨魔的系列作品《兽王》但我自从走进老郭的奇幻小说后,便有了答案:老郭的奇幻小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绝!因为一般的奇幻小说,不是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融入和信服这个世界,或是有些老套,如去寻宝、救公主之类的。但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觉得,郭老师的奇幻小说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不仅新奇,还全是健康的想像。因为这本奇幻小说多角色,多人物,《临界?爵迹》看完后,要想好久才能将此书的事情发展情况梳理透彻。而且,这本书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坏人。哪怕连恶鬼般的幽冥,都有个保留点绝不去伤害特蕾娅一根毫毛。(嘿嘿,忘了告诉你们,特蕾娅是侵蚀者不是人!除了有披到脚跟的乌黑长发,应该没有毫毛吧!)最重要的是《临界?爵迹》从第一章开始,我便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迷住了。每一个人物,他们魂兽、魂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不是一部小说,而似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如好莱坞大片,还有着史诗的气势。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不是那有些傻头傻脑,憨厚、正直,魂力还浩如汪洋的零度王爵(即完美容器)麒零、不是那帅气的孤傲男,现任七度王爵,上代大天使银尘、不是那尊贵如神,仍有大度作风的上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也不是高深莫测,速度极限的三度王爵漆拉,而是二度王爵幽冥。他在本书中,首次出场就极符合他的外号,杀戮王爵。一身由不明黑雾幻化而成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有着披到腰间的长发,匕首般的浓黑眉毛,阴险的墨绿色眼睛和一张一直保持着邪笑的嘴,神出鬼没,邪魅凶狠。他既似一个让人忐忑不安,心惊胆战的幽灵,又如一个末日的审判者,而且还斩断了自己的使徒神音的手腕,这时,你就会惊叹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但是,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幼年时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一步爬到顶峰,成为二度王爵。读到这里,你便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其中,幽冥和特蕾娅幼年的故事中,有个片段我仍记忆犹新:特蕾娅为保护幽冥,不惜使用黑暗状态。当特蕾娅控制不住自己,变成怪物时,幽冥并没有扔下她,而是忍住冰刃刺穿手掌的痛苦,给特蕾娅的爵印注入魂力,使她恢复原状。那时的幽冥,你可以想象,他并不是个充满杀戮的死亡之神,而是个胸襟宽广、充满爱的救世主。这时,你会明白:原来,幽冥的另一面是如此的温柔!而且,在本书结尾,作者不忘在刷上一笔,让他那内心深处充满的爱、温柔与深情表露无遗 ,几乎让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结尾中,天格外部的荒野雪原里那一双在黑暗里萤火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眸子。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临界?爵迹2》的结尾,只是把前面零散的结果总结一下,《爵迹?风津道》只是明确一下,奥汀大陆面对的敌人,不是囚犯白银祭司,而是野心勃勃的风后西鲁芙。真希望《临界?爵迹4》赶快问世呀!不得不说,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不禁感叹到:此书不愧为奇幻小说的奇葩!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_700字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700字

这是继《人间失格》后最触动我的书。

“火”代表着欲望,代表毁灭,代表重生。

最初我惊叹于米娅的才华对这本书欲罢不能,我总是喜欢那些极具有创造力的人。

随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开始交织,我就已经隐约感觉到这必然不会是好的结局。“圈子不同不必强容”这句话对于我来说是很深刻的教训,泊尔被理查德森家庭富有斑斓的生活吸引,她想要变得不一样,她尝试着让自己变得很“cool”,这是燃在泊尔心中的第一把火,她渴望新生活的欲望在她心中燃烧 可是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不适合她,她也玩不起。

第二把“火”大概是人们为了自己私欲而自私,放纵,导致事情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每个深陷其中的人,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伤害。

第三把火就是“重生”了,远离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找到自己想要的,有勇气去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这把火烧得就很值得,就算就算被烧得体无完肤,就算整个大地被烧得漆黑一片。

其实还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成长过程中孩子就像风让母亲捉摸不住,对母亲的爱都视而不见,就像我渴望挣脱母亲的怀抱,在上大学的时候毅然抛下她们,渴望开始新生活。嗯…后悔至今,估计也会一直愧疚下去。

我只希望自己能正确面对诱惑,认清方向,向着自己的方向努力,同时富有想象力的生活。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自己与家人。

总结:喜欢这本书。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_1100字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1100字

《小小小小的火》:没有哪一种生活是完美的

一直羡慕一种人,她们能掌控自己的生活,人生的每一步都按自己的规划实现,近乎完美。小说中的埃琳娜就是这样的人,她的人生用我们现在的价值观评判算是开挂的人生:读一个好的大学,有一份满意的工作,找一个合适的老公,买上一个大房子,有几辆车,有几个让人骄傲的孩子,每一年都可以外出度假,在她们居住的西克尔区受人尊重。堪称完美的人生,然而就在她有把握的觉得自己可以影响朋友的生活,指责流浪艺术家米娅的选择时,大女儿偷偷堕胎,小女儿烧掉自家的房子离家出走。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以自己生活的完美而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千方百计想帮朋友获得领养孩子的抚养权,丧失职业底线去挖掘米娅的隐私,冷酷地赶走米娅母女,自以为是的觉得做这些是她完美生活的一部分。却不知她赶走了米娅,就是赶走了叛逆的小女儿伊奇的精神导师,15岁的伊奇烧掉自家的房子去追随米娅过一种流浪的生活,女儿的出走让“她的心第一次裂成碎片”,想要找到女儿弥补自己的错误。小说要表现埃琳娜的反思是在伊奇身上发现了隐藏的自己,要去找回女儿,也找回那个自己,找回心灵久已熄灭的火苗。

书的封面有一句诱人的导读语,“永远记得,你呼吸的每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每个人看了都会心动,会抱怨自己的生活多悲哀,被绑架、被奋斗,从不是自己想要的。问题是我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能让我们感到满意。

小说中的米娅好像是一直任性地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的,不顾父母反对选择自己喜欢的学校和专业,为人代孕不舍孩子就毅然放弃学业,独自带着孩子到处流浪,追求艺术不以赚钱为目的,在某处厌倦了,失去好奇和创作灵感了,便带着女儿说走就走。像不像我们赞赏而不敢为的人。埃琳娜赶走米娅时,米娅也是以人生胜利者的自居的:“她唇角一挑,露出一抹锐利、怜悯的微笑,(对埃琳娜说)‘你究竟放弃了什么呢?喜欢的男孩?出远门的机会?还是整个人生?’。”米娅的选择就获得了整个人生吗?那她的女儿珀尔为什么走进埃琳娜家时,觉得那么温暖,觉得那才像一个家,想让埃琳娜做自己的妈妈?

所以,没有哪一种生活是完美的,我们选择一种就意味着失去其他,每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想要的生活也不一定是他人想要的生活,不要随便评判别人的生活。

我想生活的魅力就在于未知与选择,选择本身没有对错高下之分,每个人只能经历一种人生,因此选择了就不要后悔,没有哪一种生活是完美的,知足就是完美。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_900字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900字

读了两部美籍华人伍绮诗的作品后,成功被她圈粉,不愧为哈佛的高材生啊!这一部作品比上一部《无声告白》的语言表达和行文深度更加纯熟,写作手法在此时、过去和后来的某一时刻之间轻松自然的变换着,没有任何衔接突兀。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一团小火苗,燃烧与否、在哪里燃烧和燃烧的程度取决于你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
伊奇内心的小火苗是叛逆、敏感、善良、勇敢的;珀尔跟伊奇一样,有着同样深藏不露的敏感,同样掩藏在书本智慧之下纯然的天真无邪。只是她的反抗火苗更弱些,妈妈的爱让她多了些顺从。
理查德森太太的小火苗,我觉得是在她房子被烧、在她看到米娅为她做的照片、在她意识到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小女儿后才被点燃的。她大半辈子一直过着有规律、有规矩、有计划、有礼貌的生活,从没有失过体面。那是因为她家境一直不错,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爱他且非常富有的律师老公,有令人羡慕的豪华的大房子,有四个自己亲生的孩子。另外,为了保持有秩序完美的生活,她选择把内心深处的真我锁进盒子深处,永远不打开。
所以理查德森太太永远不能理解贫穷却聪慧的艺术追求者米娅为何那么随意任性、为何从事着各种不体面的工作、为何为了钱当代孕然后又反悔、自己偷偷把孩子带走了四处流浪。她觉得米娅的生活简直糟透了,然而事实是米娅活的很潇洒,她虽然自尊心很强,可从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她活得很真实。
理查德森太太也不能理解贝比为何会把自己的孩子丢在消防局门口,然后又返回来到收养她孩子的家庭争夺抚养权。。她觉得米娅贝比都是不称职的母亲,不配做母亲。然则,母亲的定义是什么?是血缘关系还是爱决定了母亲的身份?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每个人都有不止一次做出过让自己后悔的事,人们应该给予原谅。每个人也都有找寻真我和做真我的权利。。。你是那只甘愿在笼子中被喂养被束缚的小鸟,还是束缚小鸟的笼子,又或是冲破笼子飞向自由的小鸟?
看完这部小说,你不得不为上述种种问题而认真思考!

小说读后感1200字2024 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小说读后感1200字2024 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一本小说没有好坏之分,小说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娱乐读者,而不是说教某种精神。如此看来,无论是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郭敬明的奇幻小说《临界?爵迹》都给读者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真的很精彩,而且必须一口气读完,才有说不出的感觉。

这本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店小二麒零成为七度王爵银尘的使徒,再成为七度王爵,最后化身为结尾里,幽冥和特蕾娅在天格内部的谈话中,特蕾娅所称唯一能容入白银祭司邪恶灵魂的完美容器。说实话,我以前还喜欢过许多奇幻小说,如:R?L?斯坦的《鸡皮疙瘩》、雷克?莱尔顿的《波西?杰克逊》、雨魔的系列作品《兽王》但我自从走进老郭的奇幻小说后,便有了答案:老郭的奇幻小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绝!因为一般的奇幻小说,不是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融入和信服这个世界,或是有些老套,如去寻宝、救公主之类的。但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觉得,郭老师的奇幻小说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不仅新奇,还全是健康的想像。因为这本奇幻小说多角色,多人物,《临界?爵迹》看完后,要想好久才能将此书的事情发展情况梳理透彻。而且,这本书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坏人。哪怕连恶鬼般的幽冥,都有个保留点绝不去伤害特蕾娅一根毫毛。(嘿嘿,忘了告诉你们,特蕾娅是侵蚀者不是人!除了有披到脚跟的乌黑长发,应该没有毫毛吧!)最重要的是《临界?爵迹》从第一章开始,我便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迷住了。每一个人物,他们魂兽、魂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不是一部小说,而似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如好莱坞大片,还有着史诗的气势。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不是那有些傻头傻脑,憨厚、正直,魂力还浩如汪洋的零度王爵(即完美容器)麒零、不是那帅气的孤傲男,现任七度王爵,上代大天使银尘、不是那尊贵如神,仍有大度作风的上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也不是高深莫测,速度极限的三度王爵漆拉,而是二度王爵幽冥。他在本书中,首次出场就极符合他的外号,杀戮王爵。一身由不明黑雾幻化而成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有着披到腰间的长发,匕首般的浓黑眉毛,阴险的墨绿色眼睛和一张一直保持着邪笑的嘴,神出鬼没,邪魅凶狠。他既似一个让人忐忑不安,心惊胆战的幽灵,又如一个末日的审判者,而且还斩断了自己的使徒神音的手腕,这时,你就会惊叹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但是,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幼年时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一步爬到顶峰,成为二度王爵。读到这里,你便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其中,幽冥和特蕾娅幼年的故事中,有个片段我仍记忆犹新:特蕾娅为保护幽冥,不惜使用黑暗状态。当特蕾娅控制不住自己,变成怪物时,幽冥并没有扔下她,而是忍住冰刃刺穿手掌的痛苦,给特蕾娅的爵印注入魂力,使她恢复原状。那时的幽冥,你可以想象,他并不是个充满杀戮的死亡之神,而是个胸襟宽广、充满爱的救世主。这时,你会明白:原来,幽冥的另一面是如此的温柔!而且,在本书结尾,作者不忘在刷上一笔,让他那内心深处充满的爱、温柔与深情表露无遗 ,几乎让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结尾中,天格外部的荒野雪原里那一双在黑暗里萤火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眸子。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临界?爵迹2》的结尾,只是把前面零散的结果总结一下,《爵迹?风津道》只是明确一下,奥汀大陆面对的敌人,不是囚犯白银祭司,而是野心勃勃的风后西鲁芙。真希望《临界?爵迹4》赶快问世呀!不得不说,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不禁感叹到:此书不愧为奇幻小说的奇葩!

韩寒小说读后感1200字


【篇一:韩寒1988读后感】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十几万字很快就看完了,阅读的轻快有读日本畅销小说的感觉。说实在的,这样的小说写起来不是很难的,问题是我没有勇气那样写。我在做《夜晚生活》总编的时候,就知道色-情-服-务这个职业是很有文学含量的题材,也准备了很多素材,那些素材比韩寒涉猎的还要丰富而深刻,但最终没有落笔。原因很简单,缺乏勇气。假如我写出一部引起关注的妓-女小说,一定有人会认为我就是嫖客的原型,如此一来,一定会带来很多不利。而韩寒没有顾虑,因为他是彻底的另类,这一点可以说是任何体制内作者无法比拟的。由此便引出了《1988》的第一个优势。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是讲一个年轻男子驾着1988车子出门远行,路上遇到了怀孕的妓-女娜娜,两个人发生了关系,然后被抓,然后一路同行,娜娜向男子讲诉了许多想鲜为人知的妓-女经历男子的目的是要接朋友的骨灰,娜娜的目的是去找孙老板,然后把孩子生下来。不过,她没有找到孙老板,却在产前检查中发现了问题,结果娜娜失踪了。19988载着朋友的骨灰盒归来,又载着娜娜留下的向世界发出疑问的新生儿行走。可以说,1988要和世界谈谈的就是生与死的事情

小说是在两条线上进行的,明线是1988车主和妓-女娜娜的经历,暗线是车主的回忆,一个少年的走向青年的片段,包括迷惘的初恋和朋友的死亡两条线在生与死的结局中形成结点,它让人感到了世界的无序、生活的虚伪以及弱势群体对新生活的设计和渴望。简单甚至稚嫩(也许因为稚嫩才让受众接纳)的叙述,丝毫没有影响小说主题的深刻,小说的选材和故事的核心与婊-子和戏子有关,涉及很多敏感的话题,然而,小说叙述是非常严肃的,无处不体现着对人物命运的关注,作者同情的是失足的青年,诅咒的却是无序和无奈的生活、谩骂的是强势的虚伪。从一组看似淫荡、越轨的人物形象中,为年轻一代呼唤新的生活,应该是作者的一种别样的责任其中,妓-女娜娜对怀中生命所寄予的希望,读起来令人心酸:只要我的孩子不干这个就行了,我愿为她不干这个而被干死!同时,小说如此灰色的生活中,也潜在着一种难得的亮色,那便是1988的车主不仅接回了朋友的骨灰,两年后还接受了妓-女娜娜的孩子:我带着一个属于全世界的孩子上路了这里面包含着友情和信任力量!

韩寒要和这个世界谈谈,的确值得我们中老年作者好好想想,不是这小嘎子比我们写得好,也不是我们写不出来那样的,是我们往往要躲着那样的,是我们往往不关心那样的群体。还有,我们在强化文学的同时,常常忽略读者的感受,我们认同主流的时候常常带着虚伪,我们很难抵达社会和人生的局部真实,不单单是为了责任和导向,更多的时候还是为了自保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抱怨一个孩子抢走了那么多年轻的读者,也没有理由用种种文学的框子和导向来鄙视他的写作。当然,作者的价值取向不可能也不应该都像韩寒那样,还有,随着在生活中的演变,韩寒也未必永远如此

【篇二:韩寒小说《他的国》读后感】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他的国》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中国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他的国》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

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

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的国。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他的国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他的国。

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

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

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

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篇三:韩寒《三重门》读后感作文】

青年作家韩寒,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我初次知道他的事迹,乃是在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的时候。此后,我又多次在网站上读到有关他的报道。他的长篇小说《三重门》一书的名字,我知道得更早。

一年多以前的一天,我到澄江县新华书店买书的时候,惊奇地看到,这本书已经摆在了书架上。但是,我并没有买下。当时我想,以他一个高中生的阅历,能够讲出什么深刻的道理来。

由于《三重门》的名声实在太响亮,所以,我决定拜读一下这本书。最近,我将计划付之于行动,在网上阅读了该书。因为我读得仔细,所以,阅读该书花费了我许多时间。读完全书以后,我有一些读后感,于是,就挥笔记了下来。

在这本书里面,韩寒对学校中许多不好的地方做了批评。显示出他对社会有敏锐的观察力。他的批评往往能够切中要害,并且见解深刻,有很强的说服力。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韩寒的文字非常老道,这一点出乎我的意料。另外,书中引经据典的地方有很多处。作者留给人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感觉。

然而,《三重门》作为一部长篇小说,毛病也是显而易见的。一般而言,小说中作者想说的话,是通过人物之口讲出来的。因为小说是形象化地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式,和议论文直抒胸臆不同。但是,韩寒对现状的许多看法,却是采用作者自述的方式来传达给读者。无疑违背了小说的写作规律。从这一点来看,韩寒对小说,似乎还没有入门。

不久前,我看到有人将把《三重门》一书拍成电视连续剧的报道。我于是不禁为编剧担心,该书中大段大段用作者口气讲述的故事,怎么用电视画面表现出来。

这本书另外一个毛病,是人物形象不典型。小说看完以后,书中的人物没有一个在我的记忆中留下印象。小说的主人公是林雨翔。然而,如果问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是回答不出来的。他有什么特点,我至今归纳不出来。正是由于书中人物的性格不鲜明,所以就造成小说中不同人物之间的不同的地方不能显示出来。

第三,该书描绘的场面,如游览名胜和校园生活等,是我熟悉的,因为我有过类似的经历。但是,韩寒笔下的中学生的言谈举止,让我觉得很怪异,有的事件的发展,经常出乎我的意料。我总觉得,现实生活不是韩寒写的那个样子。

第四,韩寒笔下的爱情,写得十分怪异。作品的最后,韩寒写了一直没有向男主人公表白爱情的女主人公的爱情独白。我感到,女主人公被韩寒写得不可理喻。当然,韩寒写作《三重门》的时候,他还是一个高中生,爱情的实践经验还少,所以,写不好爱情,是可以谅解的。

总而言之,从小说的角度来分析,《三重门》的不足之处是很多的,因此,这部小说不能算作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我敢说,韩寒对小说这种艺术形式的认识,还是非常肤浅的。他的创作,大概是在依葫芦画瓢,看来,他还处于模仿的阶段。

【篇四:韩寒《青春》读后感】

我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被灯光照着的小人物。韩寒

真正开始深入的认识韩寒还是高一的时候,记得那时每逢周末自己便跑去图书馆借韩寒的书看。印象很深的是那时看得是《三重门》,看着林雨翔的才华与独傲,看着susan的美丽与知体,心中总幻想着有一天我也在小河边遇见这样一个女孩。

那时还小,并没有太多对于中国式教育体制的思考,只觉得雨翔受够了老师们的欺负,总觉得他是该反抗了,可是并没有。后来想想,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林雨翔改变不了什么。可是却是当时应试教育闯下的果,一个偏才就这样被埋没。像极了韩寒。

但韩寒并没有被埋没。他敢说敢做,用身体力行证明着小人物也可以在舞台上熠熠生辉。

看着一路走来的韩寒,发现他正在一路长大。从一初的所谓的冷眼看世界,到现在责任的社会青年,不难看出,韩寒真的长大了。

《青春》,或正是他长大的一个代表吧。书中记录了韩寒一年多在博客上写的杂文,那是一直走路的辛苦和对现实丑恶面淋漓尽致的批判。书中写了许多对于当时时事的感想与看法。首篇青春便是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谁说韩寒冷眼,这是一种对于社会莫大的关心与责任。有时候,这个世界就这样:你想说,有人不让你说,你说多了,有人却说你是假的。

这些年轻人是无解的,多么可悲的事情,本应该在心中的热血,它却涂在了地上。

从开始单纯的关注学校、教育,到现在的社会,韩寒一路走着,一直在路上。青春,多么美好可爱的人生阶段,只凭听也能让人平添几分遐想,可是,有些人却把它浪费在了成长的路上。韩寒以青春命名或许也是纪念自己已逝的青春时代吧。毕竟当年的韩少慢慢的变为了韩老,而今也是而立之年,是个做了父亲的人了。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一个人轻狂的青春或许也该有个结束了,让自己成长的脚步歇一歇,有些累了。

所以我们在文学作品和歌词里经常看见一句话,那就是让心去流浪,当然身体还在城市里交房贷。

现实与理想总是隔着许多让人踌躇的东西,青春的我们经常做着现实不了却又不舍得放弃的梦。梦里的自己是孤傲寂寞的,至少心灵上总不愿让别人参与。那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梦,梦很美就像青春。渐渐的现实越来越的逼近,把自己的梦映衬的那么廉价,甚至一文不值,那时的我们是否还会如当初般执拗的追寻自己的梦呢?有时候,现实的残酷不是让你一无所有,而是让你直接死在了想拥有的路上。

这里你没有末路,你从不孤独。其实青春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孤独,就算我们不可一世的不愿靠近这个世界,但我们还是有很多同路人,他们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陪我们写着自己内心的文字,陪我们叛逆的做着肤浅的挣扎,陪我们自以为的反抗着这个世界-,这就是青春,有着很多很多的同路人走在一同长大的路上。

韩寒走了过来,他以自己的实际探着未知的路,他说,我从来就不觉得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他执着的叛逆着,做老师眼中不可一世的孩子,任凭唾沫乱飞也从未曾改变韩寒心中坚定的决心,这样的韩寒才是真正的韩寒,才是我们眼中熟悉韩寒。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被利益与金钱覆盖的现实里,有多少人的华年就是浪费在这两样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废物上的,又有多少人慨叹着自己曾经的梦早已渐渐远去。现在的我们正活在青春这个人生最美的过程上,谁也不想就这样把自己埋没,只是我们并没有寻一个合适而又合时的作为将自己的年华填满,到底怎样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至少我还尚未有答案。

青春,美好多彩的年纪。而这个年纪里却有着老少皆没有的落寞与无奈。人生就是在不同的时候竖起不同的手指而已。韩寒如是说。

【篇五:韩寒《三重门》读后感】

很久很久以前,晚上我喜欢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想事情,远到关于未来的假想,近到明天早晨吃什么?我就是这样,每天晚上会想很多很多的事情,就像上学的时候,睡之前,把今天学的单词先默念几遍那样而且那种感觉是轻松而自在的~后来我喜欢跟人聊天,说着话、说着话就睡着了,因为专家说的,睡之前聊天好,但是不要太兴奋现在呢,每个夜晚都是在台灯下度过,还时不时的躺着看书、趴在被窝里看书,看到眼睛发干为止,说实话,我已经好久没有去眼镜店测过视力了,因为我不是近视眼。

每次看完一本书,我是真的想写下些什么但是我既想写在本子上,又想写在博客里,所以好几次都干脆那都没写,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懒的人。因此某些感觉走过也就走过了,什么痕迹不留,because我还是个健忘的人,现在凭着我有限的记忆,我想把这段时间看得几本书的感触写下来,我想经典还是会在我的脑子里留有余香的。《三重门》、《像少年拉飞驰》、《麦田里的守望者》、《人生》

《人生》的感触在上一篇博客已经写过了,如今就不再多说,总之活着就是最大的艺术,命运的曲折源于现实的纠结,想那句歌词:人生完美的事太少不管命运给我们开什么样的玩笑,我想我们内心还是应该有一份坚持不曾改变的,那或许就是:理想、信念或者爱情!

前段时间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觉着不看韩寒的书,将来会是一件遗憾的事,因为他在当今书市的一席之地,还有我很想看看这个恨世嫉俗的人会说些什么,恨世嫉俗,我似乎用错词了,比起郭敬明韩寒更现实一些,对,那就是现实。

韩寒用了第一人称,用少年林雨翔的眼光看待社会、人生以及周围的一切,发出一些直抵要害的见解。韩寒看待世界的眼光极为挑剔,对于社会不良风气和应试教育的批判辛辣却又叫人心服口服。小说中,最爱的还是韩寒的黑色幽默,就像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一直窃喜~每一个精巧的比喻都仿佛信手拈来,读后让人忍俊不禁又陷入深思。但这些黑色幽默并没有持续很久,在林雨翔进入市南三中后,语句就转为平淡。有人说韩寒是江郎才尽,而我认为在这个高中的场景中,描写得一切以贴近自身生活。韩寒已不能像个局外人看待这一切,在自己的生活圈内,早已没有距离。贴近反而使他施展不开,他也做过努力。像几个体育特招生的出现,却也只能华丽上场,悻悻落幕。

小说的结局颇为耐人寻味,殊不知无言的结局亦是最好的结局。未来的世界谁也猜不透,不如给自己留一个幻想的空间。韩寒做的真是绝。

事实上理一理思路,林雨翔实际上就是韩寒,这个迷茫而倔强的少年。唯一的不同,就是那份抗争意识。林雨翔的求学和韩寒的休学,一个尖锐的对比,事实上也是韩寒的无奈。他选择了一条极为坎坷的人生道路,执着前进。虽不知前方道路如何,光芒还能闪亮多久。但我坚信,在无数应试学子心中,韩寒是最洒脱和值得羡慕的。

【篇六:读韩寒的青春读后感】

夜,读韩寒《青春》,虽是新书,多是旧文。无奈,依然心甘情愿的很喜欢,就当是免费读他博文的小邪代价吧!

书的装帧设计很简洁,有乔布斯的范儿。拿在手里有质感、实在,这是网络所不能提供的感觉。看了下目录,都似曾相识。都说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也是检验文章的最高标准。那些旧文所长折射的观点,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依然闪烁光芒。

书名为《青春》,内容实在青春不起来,难道我们的青春注定残酷?开篇即为韩寒写他朋友的,感觉如同写的是自己。苦逼的青春,活的一点都不潇洒。在被美化的青春雨季花季里,有谁在乎过自己的青春?懵懂的青春在弱智的教育中流逝,回忆起来只有残渣余孽。人如同蜗牛,生下来,就背上了重重的壳,开始壳里放着课本,后来壳里放着工作,再后来,老婆、孩子、房子都装进了壳里,真够痛苦的。

末尾一篇,是写韩寒母校的。就算母校是一个恶毒的后妈,在镀上岁月的金光后,也会找到妈的温暖的。记得某次回初中母校,虽然是物是人非,依然情绪满怀。竟然怀念起那个收了我黄书,罚我写检查的叫刘冰的老师来,怀念起那个拿着板凳腿把手打肿的小野来,怀念起那个长得好看有小孩的英语老师来,真贱。老师打你骂你,总有一个共同的理由,为了你好。多年后,发现这个理由竟然是定律,哎!

还有一篇,讲常识的。大意说互联网十年,该启蒙的早就开窍了,依然装疯卖傻的都是参杂利益的。反观今日微博乱象,左派右派、五毛美分争的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还有孔庆东、吴法天、司马南、染香、凤姐等活跃分子,无外乎名利也!常识谁不知道?罔顾常识,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甘为权贵爪牙。还不是孟子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读韩寒的文章,有个不好的习惯,老想拿支笔画来画去。看到所谓的警句就画下来,以示强调。关灯合书,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忘的总是比记的快。好像在那里看到过,说我们是一个健忘的名族。说的很有道理,不是故意要忘记,而是真的忘记了。就像韩寒在这本《青春》一样,里面的文章在博客上看过了,有的还保存下来了。但再看,感觉还是挺新的。

青春,多么诱人的一个词啊!可惜,那辆校车上死去的18个小孩,再也没有了他们的青春。我怀念我的青春,那些记忆的零碎片段:远远地望着女老师晒在外面的粉红色内-裤随风飘荡,却不敢走过去帮她捡起来挂在晾衣架上

青春,有过多少懦弱,就有过多少疯狂。

【篇七:韩寒《一座城池》读后感】

或许刚开始还在摇摆不定是否选这本书,最后还是决定阅读。《一座城池》承袭了韩寒以往黑色幽默的写作风格,可似乎,这部作品与他其他作品还是略有不同的。这部作品以其幽默、嘲讽、夸张、荒诞的修辞手法,揭示了社会百态、人们当看客成为当时的主流。

本部作品的作者是八零后代表作家韩寒,他不仅是作家这个身份,他同时是赛车手和歌手。其代表作品有《三重门》、《毒》、《零下一度》等。《一座城池》这部作品是他迄今最为满意的作品,一部代表他文学创作最高水准的里程碑式的著作。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描写我、健叔和王超等一群不羁青年在大学时光里的光辉岁月。我和健叔因一次打架事件从上海逃到一个小城镇,我们住在旅馆里,整日在这座城镇晃荡。后来认识了一个大学生王超。从此,王超和他的桑塔纳就和我们混在一起了。我和健叔跟着王超去他的学校看姑娘,无意中参与一次行为艺术,这让我回忆起以前的点滴。我们仍然整日在这座小城镇闲晃,这中间也遇到过许多奇怪迷离的事情。我不时做着我的奇特的梦,想着我曾经的女朋友。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中,看上去诙谐幽默的语言,其中却蕴含着引人深思的大道理。行文一开头就写我刚踏入小镇就遇到电话亭的黑心老板;然后我与健叔在路上遇到几百人骑车冲向火灾现场围观;接着我和健叔、王超从销赃者那里买来的电器被警察查收,他们需要扣留或罚款,然而,扣留的费用竟然可以打折,其中包括要交食宿费、管理费和教育费等在内的费用;接着因雪天路滑看不到桥前方塌陷,车冲过桥顶掉进一大块为铺设不知名管道而挖开的壕沟。然而,许多人欢呼雀跃的数着掉进壕沟的车辆有多少;最后,这座小镇因爆炸而发生抢劫的恐慌。人们抢劫婚纱店、超市、银行,连昏迷中年人身上的东西也全部被扒光了。从以上的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座小城镇交通秩序的混乱和人们的疯狂。在这样的一座城池里,赤裸裸的表现了社会的现实与无奈。我和朋友在这座小镇里经历了人生百态,看到这座城池的黑暗。美的反面不是丑恶是冷漠,信仰的反面不是异端而是冷漠,生命的反面不是死亡是冷漠。当一辆一辆车辆掉进壕沟,人们所作出的不是及时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而是萌生邪恶的念头,进行疯狂的抢劫。作者用夸张、荒诞的手法表现出现实社会的扭曲。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与其他作品相比,小说没有华丽的外表修饰,而是用最简单最通俗的语言叙写了这座城池里的百态人生。现实社会的扭曲,人们盲目从众的心理,社会财产的不均衡和官僚的腐败、司法的不公正。文章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文章的最后会写我离开小城镇。然而,文章最后似乎有点小温馨。或许,每个人的理想会有所差异,从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座城池。

读《小小意愿者》有感500字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本书,其中《小小志愿者》最让我感动。

这个故事讲了: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大地震。4月15日凌晨,医疗队来到了玉树的结古镇,一位孕妇用藏语高声大叫,由于医疗队听不懂她在讲什么,很着急。这时,路过的才仁旦舟主动翻译。原来孕妇怀孕9个月,现在肚子痛,医疗队听后,顺利帮孕妇产下一名男婴。从此10岁的才仁旦舟给医疗队当了小翻译员。虽然只是当了一个小小的翻译员,但在医护人员和伤病员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小才仁旦舟不但在医疗队里做翻译员,还为护士拿东西,帮病人唱歌,成了大家的“小宝贝”。

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在一般的家庭里,像我这种10岁的孩子还需要大人照顾,他却自己先照顾他人了。也许在他纯洁的心里,还充满着对地震和死亡的恐惧。可他不怕,仍干了一些他自己觉得力所能及的事。我们也要像他这样,帮助他人,像他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小培养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

说到志愿者,使我想起了今年的广州亚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因为这两件大会是国家盛事,所以有很多志愿者自愿来报名,为中外游客们服务。如果没有这些志愿者,亚运会和世博会就不会举办的这样成功,就不会这样胜利召开了。

记得有一次,家里的垃圾袋满了,妈妈叫我去把垃圾倒了,我还无动于衷地坐在沙发上,妈妈大声喊:“听到没有!”我只好站起身倒垃圾。今天,我读了才仁旦舟的故事,羞愧地无地自容,才仁旦舟小小年纪就为别人献出爱心,乐于助人,而我一个12岁的孩子连个垃圾都懒地丢。小才仁旦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才仁旦舟使我懂得了:要让自己的优点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助人为乐。看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 (1200字)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着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要不可及。

第2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仍然觉得不过瘾,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而且,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

《福尔摩斯全集》全集只是侦探小说的一个代表作品之一,而后有层出不穷的侦探小说和许许多多伟大的侦探小说家。比如说伟大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家莫里斯?勒勃朗,松本清张等。侦探小说拓展我们的思维思绪,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领会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合理的想象,精辟的逻辑,紧凑不混乱,细致不拖沓的文笔,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也许,侦探小说还会给我们对于事物更加深层次的考虑呢!

六年级:快乐小妮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_1000字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1000字

“母亲的定义是什么?是血缘关系还是爱决定了母亲的身份?”这是《小小小小的火》力图寻找的答案。相比于前一本《无声告白》,这本书从日常故事中挖掘出的角度更加深刻,更让读者体会到其用心程度。两个家庭对于孩子的纷争、对于孩子的不同看法,很大程度上都会对孩子们带来影响。这种从父母身上流传下来的“生命之火”,对孩子内心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殊不知孩子的内心如此独特,小小的火亦能掀起燎原之势。因此也就能够能够理解,伊奇小小的身躯徒步几十分钟愤怒地寻找家人,又如此愤怒地点火,毅然决然地离去。一场大火或许能终止一切,又能改变一切,因此也就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重生。

“火”的诞生始于毁灭,终于毁灭,不知古人第一次试探性地触碰火苗的时候,眼中会有怎样的奇异色彩。生命的延续正如火苗的留存,星星之火、希望之火,亦有摧枯拉朽之潜在力量。

米娅与理查德森太太对待“火苗”的态度如此不同,也就产生了迥异的做法。对于理查德森太太而言,“火苗”意味着危险,是对节序生活的一种反叛。“她始终觉得,那种如同火焰的冲动是种极其危险的东西,很容易失去控制,甚至能推倒墙壁、越过鸿沟,以极快的速度扩散,哪怕只有一丝微风,也能让火势燃烧若干英里。因此,最好还是小心控制这些小火苗,像保存奥运火种那样,谨慎的传给下一代――抑或是只适合把它留存起来观赏,提醒人们,冲动必须加以驯化,火苗必须得到控制,发出适当的光和热已经足够,没有转成燎原之势的必要,她认为,预防火苗引发的火灾才是关键。”

而米娅以其艺术家的目光,对“火苗”的生长持顺其自然的态度。她无意中抑制或是改变火苗,她只知在她眼中,万事万物都有生长的空间、都有独特的印记,单看她对于理查德森一家的送别礼物就可以看出来。

米娅这个人物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米娅因为艺术选择代孕,但当她真正看到了这个孩子后,她选择了独自扶养孩子长大,过上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是珀尔的母亲,但却同样收获了伊奇与莱克西的爱戴。她似乎是一个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艺术家,但在作者的详细描写中,一个从小热爱艺术、哪怕遭遇困难依旧不放弃的母亲形象顿时映入眼帘。

不禁沉思,当我成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我该用怎样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对于孩子心中的“小小的火”,我该如何小心翼翼地培养,让其茁壮成长?教育时常是不可避免的话题。

读《小小志愿者》有感500字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本书,其中《小小志愿者》最让我感动。

这个故事讲了: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大地震。4月15日凌晨,医疗队来到了玉树的结古镇,一位孕妇用藏语高声大叫,由于医疗队听不懂她在讲什么,很着急。这时,路过的才仁旦舟主动翻译。原来孕妇怀孕9个月,现在肚子痛,医疗队听后,顺利帮孕妇产下一名男婴。从此10岁的才仁旦舟给医疗队当了小翻译员。虽然只是当了一个小小的翻译员,但在医护人员和伤病员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小才仁旦舟不但在医疗队里做翻译员,还为护士拿东西,帮病人唱歌,成了大家的“小宝贝”。

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在一般的家庭里,像我这种10岁的孩子还需要大人照顾,他却自己先照顾他人了。也许在他纯洁的心里,还充满着对地震和死亡的恐惧。可他不怕,仍干了一些他自己觉得力所能及的事。我们也要像他这样,帮助他人,像他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小培养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

说到志愿者,使我想起了今年的广州亚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因为这两件大会是国家盛事,所以有很多志愿者自愿来报名,为中外游客们服务。如果没有这些志愿者,亚运会和世博会就不会举办的这样成功,就不会这样胜利召开了。

记得有一次,家里的垃圾袋满了,妈妈叫我去把垃圾倒了,我还无动于衷地坐在沙发上,妈妈大声喊:“听到没有!”我只好站起身倒垃圾。今天,我读了才仁旦舟的故事,羞愧地无地自容,才仁旦舟小小年纪就为别人献出爱心,乐于助人,而我一个12岁的孩子连个垃圾都懒地丢。小才仁旦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才仁旦舟使我懂得了:要让自己的优点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助人为乐。看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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