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交迭,世纪更替。曾经多少辉煌的文明就这样消逝成为只可追忆的史诗。它们这样绚丽过,如烟火瞬间绽放在历史长空之上,在虹膜上如惊鸿般留影,却神秘消逝,成为历史的谜题。玛雅文明是其中最为神奇灿烂的,它的辉煌不可否认,然而却突然地式微。在众说纷纭中,个中缘由是否引人深思?
对于新世纪的人们来说,2012年,玛雅这个词,耳熟能详。因为提起玛雅,便随即转言到了玛雅预言。
玛雅人曾做了五大预言,最后一个便预言了2012年12月21日的黑夜降临以后,12月22日的黎明永远不会到来。据玛雅时代仅存的几本抄本中记载:我们正处于第四个太阳纪,而2012年左右将是第五太阳纪的开始;并且,在每一纪结束时,都会在我们生存的家园上演一出惊心动魄的毁灭悲剧。这一预言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催生了《2012》等著名灾难片。有了这样的商业效应,民众在联想起世界末日的预言时,第一画面便是巨大板块的碎裂沉没。到处是毁灭和恐慌以及无处可逃。
玛雅文化是世界文明史的奇葩,由于过于超前当时其余国家的文化,曾被称为是魔鬼干的活儿。他们超前的城市经济,巍峨的金字塔坛庙,富丽堂皇的壁画,首屈一指的天文历法和数学运算,甚至出现了飞机模型和疑似宇航飞行器的图稿,如此种种。玛雅文化不仅超越了当时,有些更是连现代科学都不能企及的存在。如此发达的文明古族的预言,为何不值得相信?而且似乎为了附和这个末日预言,许多所谓的预言者都将自己对地球和人类的预言于2012扯上关系。从外星球移民到太阳耀斑的猛烈爆发或者沉没于寂寂大海,而且发布这些消息的都还是所谓的科学研究者。正是他们的推波助澜,使得信者更信,不信者转疑玛雅预言似乎在所难免。
相信还是弃如草芥。人心里的抉择到底是基于什么? 有人出于对玛雅辉煌文明的信任,而相信预言;有人出于对某些现代科学研究者们的信任,而相信预言。尽管美国航空航天局一度辟谣,玛雅长老也曾表明:这个终结并非另一个世界末日,而是暗示全人类在精神和意识方面的觉醒和飞跃。依然有众多人,深深迷信着这末日即将来临的预言。这就像战争的目的在战争中逐渐被淡忘,只剩下无休止的争斗和杀戮;这就像网络上盛行的辩论战,辩论对错的初衷被淡忘,只剩下铺天盖地的舆论风波。
然而依我看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
人心不稳定,在当下充满不确定的时代,恐惧和好奇更大有市场。人心的抉择是基于对这种空荡的不踏实感的不信任。预言不过是一种寄托这种飘渺感觉的载体。科学不是绝对的,它没有究竟对错。它只是一种工具,一种方式。我们追求科学,是力图寻出事物的真谛,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然而,我们更需要一种的辩证的科学态度。在面对未知时,理性地对待,辩证地看待。不盲从,不慌乱。科学在人心的审视面前,也是必须要顿一顿脚步的。
玛雅预言的日子愈发靠近,相信亦或弃如草芥都不再重要。平静地过日子,与现实相悖的所谓预言终究会不攻自破。我们要做的,是稳稳地拿好科学这一把利器,利用它造福地球和万千生物。但必得小心谨慎,切莫将矛头反了向,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又伤及自身。
科学也是自在人心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玛雅文明之祭》这个书名时,它就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让我忍不住去翻开它的扉页,去阅读它,去感触它,去领略玛雅文明的神奇古老的魅力。
在这个地球上,演绎着许许多多的文明,例如华夏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有的文明,经过历史长河的洗刷,犹如明珠一般始终保持着耀眼的光芒,得以被人们保存,继承,或发展。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是如此的幸运。有的文明,随着时间齿轮的不断翻转,逐渐被尘烟所覆盖,消失在人们面前,淡化为曾经。
挥飞的尘烟却并不能将灿烂的文明掩盖。璀璨的文明如同神秘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拂去它的灰尘,它依旧能带给人们无限的惊喜。神秘的玛雅就是一则丛林中的巨大谜语,等待着人们的探索与发现。
古老的玛雅文明,起始于西元前1500年,并延续了三千多年。就是在那个久远的时代,玛雅人凭借他们的聪明智慧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有些奇迹甚至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都无法作出解答。
玛雅辉煌与神秘的文明能让你惊讶的合不拢嘴。相信你曾听说过玛雅的太阳金字塔热带雨林世界中最大的超文明金字塔,但你能想象:玛雅人在既没有金属工具,又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仅仅凭借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生产工具,建造出如此精准的金字塔吗?相信你也曾听说过,由现代天文仪器测出的一年是365。2422天,但你能想象:玛雅人仅凭他们奇特的历法,测算地球年是365。2420天。一年的误差不过0。0002天,也就是说,5000年的误差也不过一天。玛雅人的数学采用二十进制,他们使用零的概念,并用到了亿,他们掌握高度的数学和天文历法知识。
假如玛雅人的智慧保存到如今,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是另一番模样。但假设毕竟是假设,玛雅文明,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诞生于热带丛林而不是大河流域的古代文明,它的衰亡和消失与它奇迹般地崛起和发展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现如今,只有热带丛林里的野藤和苔藓,悄悄掩盖起玛雅人的足迹,只有那残塌的废墟向游人眨着考问般的眼睛。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曾经那么灿烂的文化最终湮没在美洲的热带丛林中,繁华的大城市只剩下荒芜?
答案无人知晓,这个秘密的解开,有如拼图游戏一般,将一点点的展现在人们面前。
现在的研究表明,玛雅没落的原因可能有三:干旱,战争以及生态危机。
干旱:西元810到910年,曾经降雨量减少长达一个世纪之久,使得玛雅地区的资源供应紧绷,而旱灾让情况更为严重,造成社会局势紧张,导致玛雅文明的灭亡。
战争:在7世纪和8世纪,当地曾发生过许多战事。现在看来,这竟然是玛雅的世界大战,牵涉到两大主要城邦控制下的所有城市。长年鏖战导致了玛雅文明的毁灭。
生态危机:玛雅文明在人口大发展之后,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生活资源枯竭的严重问题,作为人口主体的农民食不果腹,社会状况一落千丈。在神权政治的体制下,玛雅王族和祭司将这种种衰败之象都归结为神的不满。他们更多地建神庙,更频繁、更隆重地祈祷,期盼能借神力扭转乾坤。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了更多的人力和已十分贫乏的资源,直至陷入不可救药的恶性循环。
经过百年衰败动荡之后,中央低地各城邦都湮没在热带丛莽之中,绿色植物悄悄覆盖起一切,像掩藏起一个久远的秘密。
德国的西拉姆说过:人类假如想要看到自己的渺小,无需仰望繁星闪烁的苍穹,只要看一看在我们之前就存在过、繁荣过,而且已经灭亡了的古代文化就足够了。回顾玛雅文化,我们为它的成就而惊叹,更为它的衰亡而惋惜。但是,我们研究玛雅文明不仅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不仅是为了填补文化的空白,更重要的是,我们得从玛雅悲惨的结局中吸取教训。玛雅文明消失在丛林中俨然已成为历史,只有在历史中不断回顾,了解历史,接受历史,把他转变为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人类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现如今,我们对于玛雅虽然不再陌生,但笼罩在它身上的雾霭却并未消散。对玛雅文明的研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简爱》之读后感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感谢生命里的为难
——有感于《生命之轻与瓦罐之重》
2015-11-10 王金立 心视野周刊
大二还是大三的时候,读过一本书,《生命之轻与瓦罐之重》。其中与书名同名的一篇小说,讲述了一名轻生青年刘伟的故事。
书里,作者阿宁这样描述他:刘伟是这种人,你在一千个人里面, 也能立即认出他来。是的,他太不同了:从家庭,到相貌,到学业、智识与才华,再到几乎每个大学生都向往的恋爱,刘伟都卓然于众人。父亲是省粮食厅厅长,家境优越,读书和思辩一直出于领跑的地位(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一直优秀, 读了许多学术名著, 在学术上有着特殊的执著),总是轻易地获得姑娘的垂青,在别的同伴因为求爱遭拒或者失恋而黯然神伤的时候,他却一直走马灯似的换着女朋友,当然,每次伤心的都是对方。……与众人相比,生命于刘伟而言实在没啥为难之处,没有人相信刘伟会自杀(大伙儿就说:我们每人都有理由自杀,唯独你没有,你的条件太优越)。
但是刘伟竟然跳楼了。在他留给工友的信里,他这样写道:
"……这些天来,一种茫然的心绪缠绕着我, 脑子里不时闪出死的念头。 我觉得生命太轻太轻, 每天早晨起来, 就被空的感觉充塞着, 我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做了那件事,不能理解自己。 也许,我就是想让你骂骂我, 想让你给我一个耳光。哪怕是拥有一个耳光, 拥有一份难堪, 也比这么空着强。 你给予了我, 使我打发了好几天无聊的日子。 我该谢谢你……"
是的,就是这种"空"带给刘伟某种无法克服的绝望。然而"空"从何来?
在我看来,爱与苦难蕴藏着人生的全部意义。从这点而言,刘伟其实很是不幸:"他母亲一生下他就把他放到了姥姥家,只在节日里去看看。 直到上中学, 他才回到父母身边。现在父母放假时派车来接他, 也是联络感情的意思。"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亲情与陪伴,刘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带到这个这个世界:"也许,并没有人希望我来, 就像那个孩子一样。 也许, 那天晚上我妈根本不想".家境优越,相貌堂堂,才思过人,让他从未体验过"什么叫为难".凡事都轻而易举,就算是(生意)失败也像玩票儿一样,刘伟无法体验那必须通过"挑战"才能体验到的"满".
从幸福心理学的角度解释,幸福主要来自"满意"而非"愉悦",条件优越可以让他轻而易举地体验愉悦,却并不能带给他"满意"或"满足".当暂时的愉悦消失,空虚便像幽魂一样攫取着他生命的能量。在与生命无意义的争斗里,刘伟曾向书本求救:
刘伟在图书馆里阅读了许多书籍:休谟的《论自杀, 杜克海姆的《自杀的社会研究, 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 尼采的《善恶的彼岸》……
但是,很遗憾,书籍只能带给他知识,让他胜于辩才,却无法带给他生命不可或缺的重要体验,终于,他厌倦了:
弄到后来, 我差不多已经被他完全说服,可他反而突然失去了兴趣,厌倦地说:"这些书说到底又能告诉我们什么? 我恨这个图书馆。 图书馆就像人的腹腔, 我们像一群蛔虫! 虽然我们吸收了人体的养料, 却依然感到沉闷,压抑, 与活生生的生活隔得很远。
空虚,乏闷和无聊,让刘伟觉得生命很轻很轻,于是他选择了"跳",像一根羽毛一样,从四楼。
但是刘伟并没有死。他被医生救活了:
我们到医院看他时,他嘴歪眼斜, 下肢完全瘫痪, 上肢只有左胳膊勉强可以活动。 看见我们, 他咧开嘴笑了, 一缕口水从嘴角亮晶晶地流出来, 我打了个寒战。 这是怎样惨烈的失败, 简直比死还可怕。我真渴望他再有一次勇烈的行动, 然而他确笑得真实。
自此,刘伟从"青年才俊"变成了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青年".而他的生命也因为这样一个转变发生了蜕变:
他生活得很好,脸上白净红润, 闪着光泽, 比健康人气色还好。 他每天早晨起来学习英语, 上午试着翻译英国的一篇通俗小说, 下午看医学书, 写自己的回忆录, 已经写了一万多字,每个字都像核桃那么大。 晚上看电视, 有时还给邻居家的孩子辅导英语。他现在的口齿已经清楚多了。
因为瘫痪被困在轮椅和床上的残疾青年刘伟再也不空了,虽然活得艰难。小说最令人动容的部分发生在这个故事的结尾:
前些日子, 他母亲争取到一个名额,到日本考察, 家里只剩下他和他爸爸。 那天他爸爸中午要参加一个什么仪式, 早晨上班时, 给他把书, 纸, 笔, 墨, 大小便桶, 录音机等都放在身边, 整整围了一圈儿。
到了中午, 他觉得饿了,才发现忘了给他准备吃喝, 饥渴的感觉一下子强烈起来。自从瘫痪以后, 刘伟的消化系统特别好, 仿佛要以肠胃的运动来代替四肢的运动。 他坚持着, 肚子里响得越来越厉害。到了中午, 他又渴又饿, 实在不能坚持, 看见旁边窗台上有个瓦罐, 那是他爸爸第二天浇花用的一罐生水。 屋里只有这个水罐离他最近, 就把听诊器上的胶皮管子拔下来,一下下地往罐上甩, 管子短一点儿, 够不到。 他出了一身汗, 坐在床上喘息。过了一会儿, 他渴得更厉害了, 索性把身体从床上挪到椅子上, 再够。
他从椅子上摔了下来,脸上摔出一个口子, 流着鲜血。 胶皮管摔出老远。 他躺在地上喘成一团, 眼睛里泛着绿色的莹光。 他盯着那个水罐, 把椅子靠住墙, 翻过身来一点一点地扶着椅子往上爬,他的右手在椅子上艰难地支撑着, 左手哆哆嗦嗦地伸过去, 只差五六公分, 差二公分, 差最后一点点, 他终于抓住了那个瓦罐的提手。 他笑了, 大大地喘了几口气,然后往下提。 他的手没有力量, 提不动。
瓦罐里其实只有半罐水,可在他提来有千斤重, 仿佛提着整个生命。 他提不动, 提, 提不动。 提。 他的脸紫涨着, 眼睛鼓了出来, 他屏住呼吸, 使出最后的力气, 终于把瓦罐提了起来。这时他眼前一黑,"嗡" 地一声从椅子上摔下来,但手里仍然牢牢地抓着那个把手, 瓦罐摔在地上, 成了一堆碎片……
当王惠和他爸爸走进屋里,他正趴在地板上, 吸吮着瓦罐里撒下的水。 他痛痛快快地喝着, 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这是怎样一种生的勇烈啊!
此时,我已觉得我无须赘言。生命的意义往往来自人世多艰,当艰难到"活着"本身,生命也会呈现出最勇烈的面貌。对你我而言,命里的每一次为难,不过是为了让我们感受,那来之不易的满足和幸福。
所以,要感谢生命里的为难!
作者:王金立(浙江省宁波市镇海中学)
《活着》讲述的是一位老人的故事,关于生命与死亡的斗争史。老人的亲人相继离去,直到他惟一的孙子也走了,他买了一头垂危的老牛,从此二者相依为命。但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他的活着是一个结局,也同样是一个新的开始。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今天为大家搜集两篇《活着》读后感,供大家参考阅读。
读后感之《活着》一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
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
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他的母亲说。
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
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
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
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
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
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
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
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
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
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
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
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
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
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
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
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
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
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读后感之《活着》二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鲜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
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
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
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
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
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
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
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
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
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
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
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
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
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
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
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
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
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
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
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
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
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
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
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
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
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
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
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
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
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
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
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
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
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
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
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
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
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
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
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
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
读后感之《围城》
真后悔自己这么晚才读《围城》!这本书真的很对我的胃口! 有些东西出名是虚名,看过后也不觉得,不过有的却名副其实,就像这本书,不会让我向往次一样,充满希望的开始,失望至极的结束不多说了,略谈浅见!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19101998年)的作品,已成为二十世纪重要的学术和文学经典。通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的确很博学多才,他的学位很高,我想他还是一个充满幽默感的人吧,看这本书我明知它不是笑话,但我却不止一次大笑,为作者某些生动恰当又不至于古板的比喻而笑,真的很有趣。 我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全书塑造了那么多人物,却没有一个是我打从心底里喜欢的。鲍小姐很无耻,自己是有未婚夫的人,却忍不住旅途的寂寞而勾引方鸿渐;苏文纨呢?除了名字好听,简直让我讨厌,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也不嫁喜欢自己的人,真不知她怎么想;可能大多数读者喜欢唐小芙,我也不觉得,二十岁左右在今天或许还太小,但在那个年代理应是懂事了的,真正喜欢一个人又岂能因表姐的一面之词而放弃?对她的描写也止于书的三分之一处,可见她也不过如此。孙柔嘉呢?看了她和方鸿渐的婚姻,我又想起那句经典老话:强扭的瓜不甜!
我想说的是,岂止不甜,简直是苦不堪言。千方百计地嫁了,挖空心思地得到了,结果呢,也不过如此;至于方鸿渐,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要说他卑鄙吧,有些时候又觉得他挺君子的,但假文凭的事也不是别人冤枉他的,被鲍小姐戏弄之后又跟苏文纨玩暧昧,继而喜欢唐晓芙,最后无奈地娶了孙柔嘉,他的感情是不是太过复杂,关键是结果照样悲苦或许作者正是要这样安排才能有力地论证那个不衰的真理吧:英国版的把婚姻比喻成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版的呢,则比做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看过之后不经让人对婚姻产生了恐惧感,或许是个人见解,我觉得结婚不是儿戏,我们是不是应该本着认真的态度对待呢?
相互喜欢的人也不能保证婚姻永远不面临危机,勉强凑合的更不行,在他们的生活中,一顿饭、一张桌布、甚至一句无心的话也可能成为争吵的引子,吵多了,疲惫了,绝望了,心死了,感情自然破裂,婚姻理应结束。所以方鸿渐跟孙柔嘉的结局是意料之中的,不难理解!
凌志军文集之《成长-微软小子的教育》在零星的时间内,我总算读完了。
回头看些观点,其中关于中国未来成功人士应该遵循的“e学生成长方案”确实让大家有耳目一新之感。不过,在细细思考下去,其实就是我们多年倡导的素质教育的基本方针。
在中国现在的大环境下,我们仍然在走着应试教育之道。尽管很层面上的有志之士在不断地反思我们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教育,他们也提出来了不少解决问题的方案。甚至,其中的专家学者从理论上进行了很多有力的论证。但是,我们现在回头看看我们的教育,又有多少学校改变了呢?蚍蜉撼大树矣!凌志军当然也看到了我们国家教育的弊端,洞悉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能也像我们一样在某些条件下,不能作出必要的改革,而通过写作来唤醒大家对教育的思索吧。他的努力值得肯定。毕竟这也是有着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人才有的思量和探索。
退一步讲,现在来看看凌志军的孩子,他们的读书环境是不是很好呢?尽管我不知道,但是,不用想都明了,在中国传媒界有一定声誉的作家的孩子绝对在不一般的小学、初中读书或是读过书。文中谈到我们的学校有时候并不那么重要,你看看那些微软小子有很多人就没有在很好的初中或是高中读过书。他们中很多人在大学时代有过迷茫,直到研究生阶段,遇到一位良师,或是对自身的反思才有了以后的改变,进而有了今天的成绩。不过,我想凌志军不会冒着这样一个险,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文中的观点是从众多成功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当然,这些观点确实是对他们成功的注脚。然而,研究了微软小子的成功,我认为只是其中一方面。中国现在需要不只是一些科学家,我们需要的“能够奋战在各个战线上的精英”。就像我们的西部大开发,大家都知道这是中国解决贫富差距的一个根本性途径。那么,像微软小子一样有高智商的人能够在西部的热土上挥洒汗水,奋斗一生吗?这样的土壤适应他们吗?显然有很多人就不是。他们是科技的骄子,需要的是施展高科技才华的舞台。至少在西部的很多城市中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像文中有段独白,我们的很多教授忙着跑项目资金,哪有这么多时间来辅导学生呢?!在西部大开发中,我们需要的更是一种具有高度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实干精神、有政治眼观和经济头脑的人。也许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需要企业家大于科学家。至于那些科技之子在这样的土壤上即使发了芽,也难长成参天大树。
那么,读到这里的话,我还是对凌志军的很多观点持赞同态度的。可是,我们的国家不仅需要科学家,我们还需要其他人才。就像农民,也有具有经商头脑,具有科技眼观的农民吧。
从凌志军的观点中,我学会的是反思。以前很多时候,没有反思精神了,就有了迷茫不知道可以干什么,能够干什么了。现在的我至少知道我自己想干什么,还在不断的摸索能够干什么。这样,我是快乐的。
凌志军还用很多的事例教会了我去不一样地生活,教会我去做心之所向的事情。这个真的是相当重要的启示。
感谢凌志军。
《灯光》之读后感
灯光是多么光明,多么温暖,现代,我们所有人对灯光都非常熟悉,从没觉得这灯光有什么特殊,但当我读完《灯光》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人们是多么渴望能见到灯光。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习,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习,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课文中,郝副营长是多么希望能见真的电灯一面,他是多么向往,他非常想让未来的孩子们用上电灯,让他们能明亮的灯光下学习,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材。正是这种信念,让他心中产生了不惜性命而要革命胜利的念头,最后,战士们靠着郝营长点燃的一点亮光,使战斗胜利了,而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现在,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电灯,但却没有人想过,现在我们能用上电灯,而其中有多少人为此而亡,那些革命勇士,名族英雄,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我们这些后辈的明天,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那些英雄是如此英勇,他们换来了我们的今天,所以,我们应该永远把他们铭记在心中。
社会里的一堵堵厚实得纹丝不透的墙,把黑压压的人群进行了分流,有人在城内,有人在城外。城外的人羡慕城内的人,以为城内会有一番好风景在等着他们,于是削尖了脑袋也要往城里挤。殊不知城内的人早已厌倦了城中的空气,人和鱼一样,也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换气。无奈的他们想离开城内,去城外透气,于是便想着冲出城去。于是,到处都遍布了想要逃离的人,但生活是实在且不如人愿的,生活由不得他们去选择,他们整天只能在十分有限的空间里踱步。
在爱情的围墙里,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却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无论如何,他们逃离不了。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在学业以及事业的围墙里,方鸿渐算得上那时候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了,他受了失败的爱情的慰问品----有了留学的机会。他接触了当时的先进西方文明,悲哀的是他并没从中受益,学来的只是轻浮,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他思想里的封建保留得完美无暇,懦弱的本质就是连在世界先进文明的熏染下也是不动声色的一成不变。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任教的途中的重重艰险和三闾大学教职员工之间的明争暗斗,不禁让人感叹世事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也可姑且谅解方鸿渐在性格上的怯弱对他命运造成的深重影响了。
在交友的围墙里,方鸿渐逆来顺受的接受朋友的施舍。离开尔虞我诈的三闾大学后的方鸿渐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失败的多重混杂的社会大围墙,身心疲惫的方鸿渐此时更是无所适从。方鸿渐感觉他自己就像是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一样,他在围墙面前显得如此苍白与无力,想摆脱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也许,在那样动荡的社会氛围中注定要产生出很多很多像方鸿渐那样的人来,但围墙却是一直客观存在着的。我们同样在一堵堵早已为我们设定好的围墙的内外来来回回,我们也像方鸿渐那样逃离不出生活的围墙。既然逃离不了,我们也不必去设法逃离。逃离只是一种不愿正视的表现,并不能冠之以名说是一种无畏的追求。我们要的,并不是去逃离生活的轨道,而是学着去正视,去面对,去创造。
《野草》之读后感: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灾之犬》是我在沈石溪小说集《野猪囚犯》中读到的,里面收录了《保姆莽》、《和乌鸦做邻居》等沈石溪创作的很多令人震撼的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小说,是《灾之犬》。
这是一篇讲述狗与人之间的情感的小说,也是沈石溪的真实经历。曼广弄寨子的猎人艾香宰收养了猎狗花鹰。但自从养了它,艾香宰家就祸事不断,请来巫师,巫师说这条狗阴气重,艾香宰想卖掉,沈石溪买了下来。然而这以后,许多祸事也发生在了他头上:他带着花鹰打猎,跳跃一条半米宽的小溪时崴了脚;沈石溪带花鹰在林子里埋捕兽夹时,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离,铁杆砸在了手背上
沈石溪拆了狗棚,想赶走花鹰,但花鹰不走。沈石溪就遮住它的双眼,把他赶到一片林子里。三天后,花鹰还是回来了。沈石溪气得踢断了它的骨头,可每当沈石溪出门时,花鹰还是远远跟着他。后来,他把花鹰引上山,把一块牛肉丢出悬崖,花鹰毫无戒备,纵身一跃,咬到了牛肉,却掉下了布满荆棘的悬崖。可当天下午它死里逃生,还是回来了。
一天,沈石溪在河里被鳄鱼困住了,花鹰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内,沈石溪喊:花鹰,救我!,它听到了后,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水,与鳄鱼厮打了起来,沈石溪趁机逃到了岸上。
沈石溪对花鹰的态度改变了,他搭好了狗棚,做了一锅红烧牛肉,等着花鹰归来。
沈石溪一定万万没想到,自己憎恨到极点了的花鹰,最后在自己命悬一线,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都说狗是动物中的忠臣,这个故事印证了这一点。故事中的猎狗花鹰之所以被称作灾之犬,是因为谁做了它的主人,谁就会遭到没完没了的祸害。作者沈石溪也是如此,于是他就想方设法将它丢弃,甚至是迫害它然而,故事中的花鹰无论受到主人怎样的打击,驱赶与迫害,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忠诚的秉性仍驱使着它义无反顾,舍身救主这样令人感动的行为即使是我们人类也未必个个都做得到啊!
读《浪潮之巅》有感 《浪潮之巅》读后感
胡炜
吴军博士的《浪潮之巅》(上、下)对我来说可谓来得正当其时,之前在朋友圈里看到有朋友在看这本书,但没有特别关注。最近有个想法,把之前、有的甚至是十几年前看过的《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谁说大象不能跳舞》、《惠普之道》、《杰克?韦尔奇自传》、《赢》、《FACEBOOK:关于性、金钱、天才和背叛》、《再造宏碁》、《滚雪球——巴菲特和他的财富人生》、《史蒂夫?乔布斯传》这些书找出来重新看看,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现在出的书可看的、想看的实在不多,如一本被炒得很热的《从0到1》压根就没看(对炒得太热的书总是不太提得起兴趣),《大数据时代》看了两章也是看不下去。
正好,就在这个时候,老友之柏在微信里对我说:“推荐一套书:吴军写的《文明之光》,一套四册。假如喜欢的话,可以看他所有别的著作。我非常佩服这位作者,虽然是大科学家,却能把人文学科总结得那么精彩。另外他的《智能时代》,薄薄一本书却把最新的科技走向总结的非常精彩到位,别的人写《大数据》、写《AI》、写《搜索、导航》,作者不是玩金融的忽悠蛋,就是只知皮毛的假科学家,他却是自己撸起袖子做过具体工作的,所以讲得很到位,言简意赅。以他的才气,我觉得他并不乱显摆,很踏实的学者。”
于是赶快去kindle里搜索,遗憾还没有电子版,只得到亚马逊去买纸质书,先买了他的《文明之光》(4册)、《浪潮之巅》(上、下)、《智能时代》。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买纸质书,一是贵,最主要还是房子太小,家里4个书柜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堆满了,再没地方可以放了。本来还想买《数学之美》(上、下)的,我虽然读的是工科,但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数学,更体会不到数学之美,只能体会到数学之难,因此很想看看数学究竟有多美,可朋友说这套书太难,暂时先放弃。看完这三套之后,估计还会把他的《大学之路》(上、下)和《硅谷之道》(《浪潮之巅》的续篇)再买回来。
先看的是《浪潮之巅》,因为之前看过关于微软、IBM、因特尔、惠普、苹果、谷歌、GE的书,加上之前在通信行业混了11年,对ATT、思科、北电、诺基亚、摩托罗拉这些公司也都大体知道,不会觉得陌生。这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不仅仅是讲述这些企业是如何成长和发展的,更为重要的是,他抽丝剥茧的给你讲清楚他们的兴衰荣辱,以及为什么会这样。虽有事后诸葛亮之嫌,但能在事后把这些事情想清楚、讲明白其实也很不容易。作者坦承:“每当我们回过头去评价一家公司的兴衰时,往往并不难找到原因。但是,作为决策当事人,在当时的环境中往往很难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即使看清了方向,也常常难以执行自己的意图。”
作者之所以能做到,有如李开复在序言中所说:“首先,作为一位曾每天与程序、算法、科研打交道的Google最优秀的研究员,势必能更客观地描述那些科技公司的兴衰得失,不会人云亦云,更不至于离题万里;第二,作为一位拥有写作天赋的工程师,吴军能够确保文章的有趣与可读,不会容忍自己的作品成为一本呆板的教科书式读物。”吴军自己在后记中也提到:“我用心去了解商业规律,本意是为了投资;不仅仅是为了让我管理的基金投资有好的回报,更重要的是让我一生的时间投资有效。对我而言,时间才是最大的财富,我要把它投到最有意义、最有影响的地方去。经过我的学习、思考和实践,我认定这样一个规律:科技的发展不是均匀的,而是以浪潮的形式出现。对个人来讲,看清楚浪潮,赶上浪潮,便不枉此生。”
而之所以能形成这样的写作风格,作者说要感谢两个人:一个是他高中的语文老师,教会他“让我关注内容,用朴实的文风表达自己的体会”;另一个是他在美国的导师,“他训练了我讲话和写作的逻辑,比如怎么立论,并用论据支持观点。他是一位细节大师,要求我做到在公众场合讲话时,不多说哪怕是一句废话,也不落掉任何一句关键的话。”因此,作者认为,“要想写得好,首先要说得清楚。然后,再用大家喜欢的语言,把要说的话描述出来,就形成了好的作品。”
在这套书中,作者不仅仅是列举了在这轮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公司,同时还告诉大家IT和互联网领域的一些不可逾越的发展规律,如摩尔定律、安迪-比尔定律、反摩尔定律、70-20-10律、诺威格定律、基因决定定律,以及与这类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投资银行、金融风暴、商业模式、互联网2.0、云计算。
关于这本书,要说得其实就是这些,但它触动了我的一些思考:
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在书的封面印有两段话:“近一百多年来,总有一些公司很幸运地、有意无意地站在技术革命的浪尖之上。一旦处在那个位置,即使不做任何事,也可以随着波浪顺顺当当向前漂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十几年到几十年间,它们代表着科技的浪潮,直到下一波浪潮的来临。”“这些公司里的人,无论职位高低,在外人看来,都是时代的幸运儿。因为,虽然对一个公司来说,赶上一次浪潮不能保证其长盛不衰;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一生赶上一次这样的浪潮就足够了。一个弄潮的年轻人,最幸运的,莫过于赶上一波大潮。”这也是全书核心的观点,所以才叫《浪潮之巅》。
那么,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我以为还是时势造英雄,英雄只是在这个时候把握住了机会、顺势而为,再加上幸运。因此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要认为自己真的就有多么牛逼、多么了不起,如果你有幸成功了,首先要感谢的就是这个时代,感谢你爹你妈让你生逢其时。前言中提到,“加拿大作家格拉德威尔在《异类》一书中介绍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人类历史上最富有的75人中,有1/5出生在1830-1840年的美国,其中包括大家熟知的钢铁大王卡内基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这一不符合规律的现象的背后有着必然性,他们都在自己年富力强(30-40岁)时,赶上了美国内战后的工业革命浪潮。这是人类历史上产生实业巨子的高峰年代。而第二个高峰年代就是从上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20年间,出现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微软公司的创始人比尔?盖茨、太阳公司的创始人安迪?贝托谢姆和比尔?乔伊、戴尔公司的创始人迈克尔?戴尔、谷歌的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等,因为他们在自己年富力强是幸运地赶上了信息革命的大潮。”
说到阿里巴巴的成功,“很多人归结为其创始人马云的天赋和能力。这一点确实不容忽视,马云算得上是当今中国互联网行业最有头脑、远见和执行力的人。很多人,包括马云自己,都认为是阿里巴巴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从效果上看这一点并不错,但是有些因果倒置。事实上,是中国非常糟糕的批发和零售商业环境,要求必须出现一家阿里巴巴这样让商业变得容易的公司。”同时,作者在书中还反复强调一个观点:“这些公司的领导人,在公司收入从一个亿增长到100亿时,能力显然没有增加一百倍,但是‘谱’却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CEO对于企业究竟有多重要?真的是非常重要!不一定是企业的创始人,事实上,绝大部分发展得好的企业的创始人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退到了幕后,把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去管理和经营,无论是微软的比尔?盖茨,还是IBM的沃森家族,以及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像史蒂夫?乔布斯、埃里森这样的牛人毕竟是少之又少。许多CEO拯救了企业,而不是企业的创始人,如英特尔的葛洛夫、IBM的郭士纳、GE的杰克?韦尔奇,或者将企业从刚起步的小公司,真正变成国际化的大公司,如思科的钱伯斯、谷歌的施密特。当然也有不少CEO把好好的一个企业给弄死了的,如雅虎5年间的8任CEO,以及惠普曾经的那个女CEO卡莉?菲奥莉娜,若不是后面及时调整换人,被股东轰走,差点就把惠普给废了。遗憾的是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总结伟大的CEO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能力?有哪些共性?
但是作者有总结什么样的公司才能称之为伟大的公司。在国内或业内,动不动看见有人称某公司为伟大的公司,实在是无知者无畏、更无耻。中国今天的企业能称之为优秀的就算是很不错的了,卓越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有一本书叫《从优秀到卓越》),伟大的公司有吗?是谁?华为?还是阿里巴巴?作者认为真正伟大的公司必须让“世界因之而不同”,具体来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们都是全球性的跨国公司,并在各自领域处于主导地位。”“其次,它们代表了或代表过一个时代,形成并且带动了一个产业链。”“再次,它们不能仅仅是‘以后可能前途无量’,二是必须有非常强的盈利能力,在不太长的时间里证明自己,达到每年数百亿美元的营业额,几十亿美元的纯利润,并且能有十年以上的持续增长后劲。”“最后,伟大的公司需要在财务上能够回报投资人。”作者还设置了一个“50亿美元利润或者1000亿美元市值”作为门槛。“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即使一家公司满足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在一个新兴的、商业潜力巨大的行业,通常会出现短期的泡沫,一些很幸运的公司碰到合适的时机,在这个行业拔得头筹,也会风光一时,但最终只是昙花一现。”
对照以上几条,中国有伟大的公司吗?作者说:“从改变中国人生活的角度讲,阿里巴巴也堪称一家伟大的公司,因为它不仅方便了几亿人的购物,并且在中国第一次做到了为广大小商家提供了低利率的贷款,在此之前,小商家们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近乎为零。”
那么,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有伟大的公司呢?“中国的现实问题是,人们似乎不需要靠科技的进步和实业就可以取得财富。看看中国财富榜的构成,有几个是贝尔、福特这样的发明家,又有几个是洛克菲勒和卡内基这样的实业家。几乎所有富豪的财富,或者来自于股市,或者来自于房市。当人们不再把房市、股市作为最快的挣钱手段时,就是中国可以诞生下一个Google的时候了。”“从经济的发展来看,中国诞生许多世界品牌和跨国公司是历史的必然。这个任务将落到年轻人身上。”
最后还想说说的就是关于中国企业发展史、企业以及企业家传记的事情,应该说这在中国是非常欠缺的。关于企业发展史,有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跌荡100年》以及他早年的成名之作《大败局》(1、2),其他的还有吗?中国今天已经有一批像华为、阿里、腾讯这样优秀的企业,以及任正非、柳传志、马云、王石这样一些优秀的企业家,但是关于这些企业发展的记录和企业家的传记,能看的真是少之又少,垃圾倒是非常非常多。譬如关于华为的书很多,但可看的几乎一本都没有,我曾经尝试买了一本,一开篇就完全看不下去,之前看的《以奋斗者为本》也只是将任正非的讲话和华为一些内部文件进行断章取义的分割组合。因此,关于华为,我只看任正非本人的讲话,在我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就是“任正非讲话”。过去写IT人物的有个叫刘韧的记者很不错,看过他的《知识英雄》和《企业方法》,可惜后来出了事情。
企业家自己动手写的就更少,一来在中国要讲求低调,二来估计也是没有时间,再者,真正能写好的也确实不多。看过王石的《道路与梦想》、史玉柱的《史玉柱自述:我的营销心得》、周鸿祎的《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以及号称商业思想家的冯仑的《野蛮生长》,印象最深就是他告诫男人千万不能碰30岁以上名字里带“芳”字的女人,因为不少高官就是死在这样的女人手里。总之,不仅要有创造历史的企业家,还要有记录历史的史家,若是企业家自己操刀写出来的就更好,如杰克?韦尔奇的自传以及他的《赢》。
三、 与朋友交往时的准则
首先,朋友相交重在一个“信”字。曾子曰:“……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子夏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学而)我觉得这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前提,没有“信”根本不能交往,何来朋友。不过有时越是基本的道德规范越难以做到,越难以做到这要求就变得越高。当一个人真正做到最基本的要求时他所达到的价值层面是最高的。
第二,对朋友要宽容,在朋友有难或犯错时要帮助朋友。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过,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微子)“君子周急不继富。”(雍也)朋友的价值在关键时刻最能显现出来。我想,这也是“信”所要求的。一个忠诚的朋友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抛弃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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